重复发表属于学术不端。
1、重复发表的介绍:
重复发表是指作者向不同出版物投稿时,其文稿的内容比如假设方法、样本、数据、图表、论点和结论等部分有相当重复,而且文稿之间缺乏充分的交叉引用或者是标引的现象。
这里涉及到两种不同的行为主体,另一种是指将他人的作品或成果修改或不修改后再次发表的行为,后者是典型的窃抄袭行为。
2、重复发表的后果:
会影响作者和工作人员的关系。员工可能会对作者的工作能力产生怀疑,并且可能认为作者从其他人那里抄袭了论文内容。这可能会导致作者的信誉受损,并且可能会对原始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会对作者的职业生涯产生长期影响。作者的论文可能不能投给其他期刊,这意味着作者在该领域的研究活动将受到限制。此外,作者可能会被禁止抄袭别人的论文内容,这使得作者的研究活动更具挑战性。
编辑者学术不端的行为类型:
1、违背学术和伦理标准提出编辑意见:
不遵循学术和伦理标准、期刊宗旨提出编辑意见,应界定为违背学术和伦理标准提出编辑意见。
2、违反利益冲突规定:
隐瞒与投稿作者的利益关系,或者故意选择与投稿作者有利益关系的审稿专家,应界定为违反利益冲突规定。违反利益冲突规定的表现形式包括:没有向编辑者说明可能会将自己排除出特定稿件编辑程序的利益冲突。
3、违反保密要求:
在匿名评审中故意透露论文作者、审稿专家的相关信息,或者擅自透露、公开、使用所编辑稿件的内容,或者因不遵守相关规定致使稿件信息外泄,应界定为违反保密要求。
4、盗用稿件内容:
擅自使用未发表稿件的内容,或者经许可使用未发表稿件内容却不加引注或说明,应界定为盗用稿件内容。
已经出版专著后,仍然可以再发表论文。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出版专著和发表论文是两种不同的学术成果展示方式,其要求和限制也不同。因此,如果想要在已经出版专著后发表论文,需要根据论文的要求重新撰写新的内容,不能直接将专著的内容照搬到论文中。
2. 需要注意查重率和创新性的问题。如果发表论文的内容与出版专著的内容有较大重合,查重率可能会超标,导致论文无法发表。同时,如果论文没有新的观点或结论,缺乏创新性,也可能会被相关期刊拒绝录用。
3. 需要注意引用的问题。如果论文中需要引用已经出版专著的内容,需要正确地引用,以避免侵权问题。
总之,已经出版专著后仍然可以再发表论文,但需要根据论文的要求重新撰写内容,并注意查重率、创新性和引用问题。
论文重复发表指的是将已经发表的论文再次提交给其他学术期刊或会议进行发表,而不进行实质性改动或补充研究。这种行为被视为学术不端,违背了学术界对于原创性和独立性的要求。将硕士论文直接发表并不被视为重复发表,因为硕士论文通常是为了完成学位要求而撰写的,不同于学术期刊或会议上所要求的原创性,可以认为硕士论文是一种学位论文。然而,如果硕士论文已经发表并标明了相应的引用信息,将其再次提交给其他学术期刊或会议可能会引发版权纠纷或学术道德问题。因此,在决定是否发表硕士论文的同时,最好咨询导师或学术机构的要求。
不可以。发表过的论文加一个数据集验证之后再次发表,就属于一稿多投,会导致查重率增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