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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发表论文

2023-11-01 19:2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著作发表论文

已经出版专著后,仍然可以再发表论文。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出版专著和发表论文是两种不同的学术成果展示方式,其要求和限制也不同。因此,如果想要在已经出版专著后发表论文,需要根据论文的要求重新撰写新的内容,不能直接将专著的内容照搬到论文中。
2. 需要注意查重率和创新性的问题。如果发表论文的内容与出版专著的内容有较大重合,查重率可能会超标,导致论文无法发表。同时,如果论文没有新的观点或结论,缺乏创新性,也可能会被相关期刊拒绝录用。
3. 需要注意引用的问题。如果论文中需要引用已经出版专著的内容,需要正确地引用,以避免侵权问题。
总之,已经出版专著后仍然可以再发表论文,但需要根据论文的要求重新撰写内容,并注意查重率、创新性和引用问题。

发表论文属于著作权吗

论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论文作者对论文享有著作权。论文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论文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一、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不予保护的对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单纯事实消息;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有: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除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严重的,还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发表论文著作和科研成果情况应该如何填写?

发表论文著作和科研成果情况的填写如下:

填写发表论文著作和科研成果情况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填写。下面将详细介绍如何填写发表论文、专著和科技成果等。

1.论文情况

应包括学术论文、科技论文以及工程实践性论文等,更好的分类方法是根据作者和第一贡献人的不同来进行区分。应当按照期刊计算SCI论文和EI论文的权值,国内核心期刊论文可按照权威数据库中的期刊检索情况来区分;博士后出站报告、学位论文不算作普通论文,而长篇综述和课题报告等也可列入发表论文情况的范畴。

2.专著情况

专著主要是指由个人或合作完成的独立出版物,与会议论文、期刊论文、教材等进行区分。在列表中要明确写出专著书名、出版时间、专著介绍、第几版等信息。

3.专利情况

专利是创新成果的一种重要体现,其每一个阶段都应精通掌握。需要在表格中详细说明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人、当时情况、获得时间等。

4.软件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赋予作者在编写计算机软件过程中创造出的版权通常需要提供著作权证书或者软件著作权的登记号、注册时间等信息。

5.科技成果情况

科技成果包括科研和工程开发,相较于论文数量和级别更加注重科学技术的应用成效。需要注明成果名称、承担单位或个人、任务编号、推广应用等信息。

6.具体填写注意事项

在填写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要编写分块式的表格,并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排序。一般情况下可以分为研究类论文、综述类论文、专著、技术报告、商业成果等具体部分,每个部分中所填写的信息都要尽可能详细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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