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参考以下资料
1.打开word,打开一篇文档,点击视图选择文档结构图,看看整体标题结构,是几级标题。
2.没有目录的要先创建目录的,点击引用,选择目录,看你文章有几级标题,有几级就选择几级目录。
3.创建好目录之后,就开始建超链接,选中第一个标题,点击插入,选择超链接。
4.在超链接中选择第二个,文档中的位置,选择第一个标题,点击确定。
5.你就能看到第一个标题整个都变成了超链接的蓝色,很明显看出和别的标题区别。
6.按住ctrl,鼠标箭头就变成了小手,点击第一个蓝色链接,那么就会自动跳转到文档的第一个标题处。
网站上的著作只需具备原创性就应遭到法律之维护,但是网络上的超级链接能否构成侵权,向来有一些争议。
持网络链接行为不构成侵权这一观念的人以为,首先,从实践效果上剖析,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其本意是向公众开放的,任何人都能够自在访问,链接只是向用户提供了一种便利、快速的访问网页的衔接方式。从另一方面来看,关于被链网站而言,同样也希望更多的人访问其所属的网页,否则其网站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链接只是增加了访问该网页的途径,链接所起的作用只是引导用户去看,并本人决议能否复制,由于在设链者的网站上没有构成复制件,所以设链者也就没有进犯被链接网站的必行权。其次,从技术上来剖析,链接并非是对原有网页停止了复制,在链接效劳器上只要一行行包含链接对象的的指令组成的文档,用户的阅读器经过读取这些指令找到被链接对象。用户阅读的信息并不经过链接者网页所在的效劳器而直接传到达用户终端,链接只是提供了一条通向被链网页的通道,因而,能够说这些链接地址仅仅是一个地址,相似于街道地址,它们存在于公有范畴,每一个人都能取得,不应受著作权维护。
持网络链接行为构成侵权这一观念的人从这几个方面来认定侵权,首先,从链接行为上,设链者固然在技术上并未实践复制别人的网页,但视觉上给人以复制的觉得,用户经过其效劳器观看别人网页,到达了复制的效果;其次,被链接的是享有版权的网页作品,其链接行为损伤了网一切者独享的答应别人运用本人的网页并收取报酬的权益,链接者应用技术手腕使阅读者跳过被链网站的首页。至使被链网站广告收入减少,从而损伤被链网页著作权人经济收入;最后, 设链者设置链接的行为通常是成心的行为,设链者应当晓得行为对象是受著作权维护的客体,设链接者有可能怀有将别人网页内容据为已有的成心,而这种明知本人的设链行为会招致被链网页著作权人的权益损伤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应该制止的。
总之,网络链接作为网络的中心技术,它使人们能够疾速链接到本人想要查看的内容,使人们能更自在、更快捷地获取信息,那些将一切链接行为都认定为侵权的观念是不正确的。同时也应当留意到,我们生活在一个有序的世界里,人的行为要遭到道德与法律的约束,链接作为人的行为之一也应当遭到一定的约束。为此,在断定链接能否侵权时,应综合剖析被链接的对象对公众的意义,设链者设链的目的,以及对被链网页完好性的维护等诸多方面。
看每个学校要求把,我们是要求中英文摘要页码是罗马编号,目录正文是阿拉伯数字编号。
当年我是这样解决的:封面、中英文摘要一个word文档;目录正文一个word文档。不用必须将中英文摘要带人,即便最后刻光盘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即可。有的office版本是可以带入页码不乱的,有的不可以。
双击应该不会串。。。如果串了,那是你插入图片的时候用了同一个图来编辑修改才保存的,这样容易出现word误认为插入是同一个图的现象。。。。最好是直接复制制作好的内容,然后粘贴,word会直接识别的
不需要。
PDF可以查重,PDF查重和word查重有一定的区别,尾注和脚注一般在Word里知网系统是检测不到的,在PDF里,知网系统会把其当成正文检测。
论文pdf版是指论文的格式是pdf版本的。论文在写作的时候一般使用word来写,因为这样便于写作和编辑,然后在发表的时候,一般都是pdf版本的,因为pdf版本的论文便于传阅,不会因为在阅读的过程中而不小心改变了论文里面的内容。所以它有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