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时尚是一门“艺术”。模仿、从众只是“初级阶段”,而它的至臻境界应该是从一拨一拨的时尚潮流中抽丝剥茧,萃取出它的本质和真义,来丰富自己的审美与品位,来打造专属自己的美丽“模板”。接下来我为你带来以时尚为话题的议论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以时尚为话题的议论文篇1
时尚是社会的审美风潮。我们说一个人很时尚,并不代表他很有个性,只能说他(她)是风潮先锋。
比如牛仔裤,最早不过是抗磨的粗布工装,忽然间就有几个颇有鉴赏力的艺术家抛掉了贵族气息,开始向往山寨版的风格。这样的艺术家多了,便成了社会认同。所以,当更多的脖子吊上金银首饰,金银首饰便成了时尚,人也就跟着时尚起来。
想当年爷爷辈的人对牛仔裤是嗤之以鼻的,谓之“不正经”。时过境迁,爷爷们见得多了,也不怪了,一夜之间也忽然陆陆续续穿起来。可惜啊,最早穿牛仔裤的叫个性,而后来穿长衫马褂的才算是个性,牛仔裤不过是大众时尚。
多少年以前筒裤很流行,直上直下,似乎很周正很正统。没过多久,满大街都换成了上窄下宽的喇叭裤。再后来,弹力裤紧身裤应运而生,就像一场革命,将人体从窝藏中释放出来,凸现肉体之美。如今,满大街黑丝袜、超短裙和光腿的诱惑,人类个性裸奔的欲望终于得到了恰当的表达。
这正是时尚。不断变化,不断出新,同人类的审美、个性需求息息相关。
在那万恶的旧社会,封建条条框框限制个性的张扬,天生内敛的中国人只好用宽松肥大的衣服遮蔽一切欲望,特别是女性。这是那个时代的风尚,集中反映了顽固保守的个性风向,不像欧美诸国活色生香,呼之欲出,看得前清的遗老遗少们目瞪口呆、心惊肉跳。但金发碧眼的外国娘们却扭着胯撅着臀大摇大摆、谈笑风生地过去了。在这些开放风潮的多次冲击下,中国人假正经的性格才多少有些松动。
这同时反映了改革开放的成果,反映了文化的借鉴、融合、和谐。
融合不等于没有个性。于是,在集体审美认同的大树上,也开出了个性的花枝。瞧那些青年,为了追求个性,可以在好好的牛仔裤上掏上几个洞,可以将好好的黑头发染成屎黄,甚至不惜代价击穿自己的耳垂,戴上花里胡哨的饰品,男不男女不女的在大街上晃。还有更自残的行为:刺青,隆胸,卡通版装束,人体彩绘。人类追求时尚个性几乎达到了无所不能的高度,在公共场合大搞前卫艺术,这在30年前是不敢想象的。
所以,时尚也是妍媸兼有、美丑杂陈的。只有合乎人类共同审美取向的个性才能最终成为时尚。比如唐装的盛行,不是复古,而是推陈出新,连外国娘们也喜欢。
在时尚中领跑的只有那么几个先知,我们都是盲目跟风的。在风云变幻的时尚面前,我们要找到属于自己的东西,跟着心走,既表达自己的个性,又不失时尚美感,也就是说:适合自己的才是最时尚的。
以时尚为话题的议论文篇2
何为“时尚”?其实自己还没认真的查过词典,不了解其后面含义,估计就是一些流行的东西,或者是比较“先进”的吧!估计归估计,但说起这个词,大家应该不会不明白它的意思吧!
通常的说他这个人,是个“时尚”的人,则多为物质上的,诸如,衣服、化妆品、所用物品等等,人家说你“时尚”,你口里不说,但心里肯定会偷着乐一番,似乎证明了你没有落伍,已是个“前卫”人了;还有一种可想而知,当然就是精神上的了,所谓精神时尚,就是干出的总是随大流的行为或风度等等,当然能被称为“时尚”的人得有足够的家底作保障。
然而,不管你穿得如何潇洒,打扮得如何漂亮,用的是如何流行的东西,干的是如何疯狂的事,也要理智的明白:“不能出格!”近来读到一则报道,有家影楼以日军服装为卖点招揽生意,居然有一对新人就冲着这来了。新郎说:“就是为了图个新鲜,玩个开心,赶上时尚。”我真想扯掉他的衣服质问他:“难道这就是时尚?”也许他是个文盲吧,并不太了解中国的历史,难道能开影楼的老板也是文盲,这我确实有点怀疑,他竟公然的在影楼里挂出日本侵略军官的服装,马刀、马靴来供人摄影,这使我不禁想起去年的一件事,我国一位当红的女明星,竟然穿着印有侵华日军军旗的衣服拍时装照,结果遭到了国人的唾骂。
悲夫,“时尚”!
诸如此类可谓“盲目时尚”,或者说,他们根本不是“时尚”。商家只有利用一切手段来获得利益,不管其意义的好、反;消费者则盲目的追求新鲜,也不管其意义的好反,认为新鲜的就是时尚,其实他们才是叫最不“时尚”的人。
其实“时尚”正如前面所说,你得有个格,不能出格,要有一定的原则,那篇报道反映了如今社会的一个现象,部分人的思想觉悟仍不高,所以你要想做一个真正“时尚”的人不仅要钱包鼓鼓,更要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这才是真正的时尚。
以时尚为话题的议论文篇3
走上街头,不时与浓妆女孩相遇,有人说那是做作,有人说那是时尚;打开电视,常常与长发男人“邂逅”,有人说那是招摇,有人说那是时尚;有人整日迷恋在网吧,有人说那是浪费青春,有人说那真够时尚。一夜之间,“时尚”之风吹遍了社会的大街小巷。不知何时,它悄悄地跑进了我们的校园,引得无数的少男少女追逐着“时尚”的脚步。
有同学认为时尚是最新潮的流行。有同学看到电视里影星们那任意所为的“酷酷发型”,就认为那是时尚;有同学把喝酒吸烟作为时尚;有同学把拉帮结派作为时尚;甚至有同学不顾校规规定,把违反纪律作为时尚。其实,他们根本不懂得“时尚”的真正,他们的做法恰恰践踏和玷污了“时尚”这个美丽的词语。
什么是时尚呢?我眼中的时尚不等同于流行,“时”是流行,“尚”是否含有“高尚”的意思呢?时尚,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当时流行的、好的风气和习惯呢?既然这样,对于流行的东西我们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千万不要去盲从。追求流行的不一定就是对的。如果“光头”真的流行起来,满大街不都成了和尚、尼姑?如果真的每个人都跳“街舞”,那大街岂不成“舞场”,交通还如何畅通?
我眼中的时尚有着它深刻的,每个人的身份不同,个性迥异。当前流行的、时尚的并不一定适合你。刻意地模仿时尚,说不定会被人笑为“东施效颦”。所以每个人还应该做回自己。
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应该是共产党员的时尚;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应该成为领导干部的时尚;精心播种,培育人才应该是教师的时尚;救死扶伤,服务患者应该是医护工作者的时尚;努力拼搏,为国争光应该是运动员的时尚;在我眼中专心学习,刻苦努力,用知识来装扮自己才是我们中学生的时尚。
以时尚为话题的议论文篇4
在此刻这个科技发达的世界,不少人都最求时尚。 这天晚上,我和妈妈要去万佳走走,最后放假了,总不能整天呆在家里吧。
进到万佳,一阵阵空调风迎面吹来。我们来到了数码区,那里的物品琳琅满目,看得我目不暇接,在幽蓝的灯光下闪着银色的光。我走到一个卖Mp3的专柜前,要是以前的我肯定会想买,因为我觉得有Mp3是一件很时尚的事,但是自从遇见了他,我对时尚有了一个新定义。
这件事发生在我读二年级的时候。我和堂姐要坐公共汽车到数码街去玩。那天天气凉爽,风和日丽,,我们很快就等到了车。我们上了车,车上人很多,我被挤得前胸贴着后背,都快喘但是气来了,不久到了下一站。一位漂亮的大姐姐上车了,耳朵正听着Mp3,一身限量版的服装,引来了不少人的注意。到了站,自然而然也会有人下车,我感觉能够活动的空间越来越大了,突然看见了一个空位正要上前时,那个大姐姐抢先一步,悠闲地坐在上方看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虽然这个大姐姐长相不错,可透过这件事,我把她在我心目中的形象稍微“倾斜”了一点。
过了一会,一位抱着婴儿的妇女上来了,她一张蜡黄色的脸,有些消瘦。看见妇女,却谁也没有让座,要是我有座位我肯定让座,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于是,我把目光投向那个大姐姐,可她仍然无动于衷,甚至有些嫌弃地转过头去。“坐这儿吧!”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我寻着声音的源头望去,竟然是一位老爷爷,这位老爷爷脸上的皱纹纵横交错,一身旧军装,穿着一双皮快掉光的皮鞋。妇女有些不好意思,老爷爷一再让她坐下,妇女才走过去坐。
我看着大姐姐想了很多……
时尚,并不是从头到脚“全副武装”,而是拥有一颗善良的心,这才是“时尚”。
以时尚为话题的议论文篇5
时尚总是当代的热门话题人们对时尚的追求也从未变过,真正的时尚应是美的,有的。
古代丝绸之路的开通,古中国的商品被骆驼载往欧洲。一时间,欧洲人被中国的“玩意儿”给迷住了,人们使用中国的瓷器、香料等与中国有关的物品都成为了一种时尚。其中最耀眼的时尚东西,就是丝绸了。欧洲人将其视为异宝,是高贵身份的象征,它的价格甚至比黄金还要贵。这种时尚,它表现出了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的盛况,这种时尚是对美的推崇,是对先进生产技术的充分认可。它促进着社会的开化和发展,是一种真正的时尚。
类似的时尚还有很多。上个世纪的法国女人香奈儿,打破人们的认识常规,在巴黎开了一家帽子店,出售各种漂亮的帽子,引起不小轰动。但还不仅仅如此,随后她又自我设计了一款简单轻便而又有别于当时那种撑着沉重的铁箍的紧腰阔摆裙的裙子,还极力宣扬女性应有表现美的自由与权力,鼓励女性大胆解放自我。一时间她更是名声大噪,成为了欧洲时尚的风向标。再之后,又有了著名的香水品牌。她对时尚的理解打破了传统,更打破了宗教的禁锢,以合乎人性的美为核心,增添了时尚的,沉淀为了永恒的经典。
但是世界上也有着许多别样的“时尚”,像很多人盲目的跟随潮流,不分辨好坏,着奇装异服,弄打眼的发型,写另类偏激的文字,追捧低俗泛滥的流行歌曲,这些人们定义的时尚,与其说是时尚,还不如说是“伪时尚”更加贴切些。表面上看着觉得很酷,很拉风,感觉与别人不一样,实际上但是是流于形式,只为迎合肤浅的娱乐,没有真正的,更别提什么高雅格调了。
品味时尚
开门见山
时尚是什么?顾名思义,它就是“时间”与“崇尚”相加。这种“崇尚”无处不在,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如衣
着打扮、饮食、消费、甚至语言表达与思考方式等。
事例陈述
男人的衣服越穿越多,女人的衣服越穿越少,这是时尚。
男人的头发越留越长,女人的头发越留越短,这是时尚。
男人不做男人变女人,女人多挨刀子多毁容,这也是时尚。
只吃药片不吃饭是时尚。
炒股是时尚。
看《喜羊羊与灰太狼》是时尚。
说几个“菜鸟”、“虾米”是也是时尚。
……
现实中的我们不能盲目地追逐时尚。
在《意林》中有这样一则故事:一天,螃蟹晒完太阳,懒洋洋地向家走去。“嗨,朋友,你为什么横着走啊?”螃蟹转过头,原来是一只乌龟。螃蟹答道:“我天生就是横着走的,这可能有利于攻击和逃跑吧。”乌龟说:“那你不妨试试直着走。这样才好看,才时尚!”螃蟹听了,有些心动。回到家,螃蟹想着乌龟的话,下定决心走时尚路线。第二天,螃蟹开始学习直走,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总算学会了。螃蟹神气地向前迈着步子,想好好炫耀一番,这时一个男孩飞快跑来,看到这只直着走的螃蟹,将它抓回了家。盲目地追赶时尚,只会失去自己的本色,结果往往是弄巧成拙。
有时候我们要注意时尚“陷阱”。
漫画家朱德庸有句话:“时尚不是设计师与顾客的对话,而是骗子与傻子的对话。”这话说得真是太好了。骗子奸商为了赚尽傻子消费者的钱,绞尽脑汁,机关算尽制造时尚,引领时尚,最后大批“时尚人士”乖乖地掏空了自己的腰包。近年来,“X白金”对电视的狂轰滥炸,使它“深入人心”。“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还收X白金”,这一病句,恐怕三岁小孩都会唱了。可它的效果怎样?听说和安眠药差不多。
点题结尾
古往今来,人们对时尚都有很多争论。但总的说来,时尚体现了人们的生活品位,赋予了人们不同的气质,给人们带来了愉悦的心情。人们对时尚的追求,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中国作文网)
导语;世上本没有时尚,同一件事,做得的人多了,自然就成了时尚。下面是高中品味时尚作文议论文,欢迎参考。
生命的意义在于追求,而人们追求的自然是时代前沿之物,这便是时尚。
身着奇装异服,嘴里唱着“哼哼哈哈兮”的年轻男子满大街都是;手提LV,身背爱仕玛,就连钥匙链都用普软达的年轻女子比比皆是;看韩剧,吃韩食,买韩服,烫韩头,将“韩式”作为美的体现的追潮人更是大有人在。有人说,这就是时尚,但我不这样认为,充其量,这些只能算是潮流,而其就如来时汹涌澎湃退时亦不留一丝一毫的钱塘江大潮一样,“潮起必有潮落”,也就是说,潮流终将退出历史的舞台。而时尚不同,它的光环不会因岁月的侵蚀而褪色,随着时代的变迁,它终会成为经典。
“Dangerous,Dangerous”,熟悉的歌声再次响起,我想不会有人忘记这首歌,更不会有人忘记这首歌的作者——“流行之王”迈克尔·杰克逊。那绚烂的舞台总是能萦绕在我们心头,那开创先河的霹雳舞总是让我们挥之不去,那匪夷所思的“太空步”总是成为我们争相效仿的东西。他的国籍只有一个,但他却能被全世界的人熟知。我想,他对时尚界的贡献犹如牛顿对科学界的贡献一样伟大,所以,在他死后,你可以看到世界各地都有霹雳舞的影子,都有太空步的足迹:人们在用他的方式向他致敬。我想,这才是时尚;唯有开创,才能成为时尚。
尽管杰克逊已经离我们而去,但他引领的时尚已成为不能忘记的经典。
“低调做人,高调裸捐”,这句口号我们不会陌生,而我们更不会忘记说出这句口号的人——陈光标。当别人在努力往自己的腰包敛财时,他在捐款;当别人互相攀比时,他也在捐款;当别人因为惧怕捐款而拒绝参加比尔·盖茨和巴菲特举办的慈善晚会时,他仍在捐款。他将自己的财富全数捐给贫困的人,而“高调”则表明他希望有更多的人能伸出一双手去帮助有困难的人。我想,这才能成为时尚;只有爱心,才是永恒不变的时尚。
这一年很快便会过去,但陈光标引领的时尚则会成为永不磨灭的经典。
似乎每个人都想成为一位时尚达人,但时尚远非光鲜的外表能够诠释的。历史的车轮会碾碎很多东西,但有一种东西会完好无损地保存下来,我们奉之为经典;而经典永不磨灭,则是因为它永远时尚。
品味时尚,追求时尚,我们乐在其中。
世上本没有时尚,同一件事,做得的人多了,自然就成了时尚。
时尚,是时代的产物。时代不同,成为时尚的事物自然不同;但它们的本质却一定相同,不论是好的事物,还是坏的风气。
诸如宋代的说书家与清代的戏子名角,从形式上看,说书与唱戏,显然风马牛不相及。然,析其本质,都可雅俗共赏,都可缓解疲劳,放松心情,事后会心一笑,愁事自然消。这是好的风尚。
抑或南北朝崇尚佛教、好兴土木、修建佛塔与清末纨绔之养鸟斗蛐蛐儿,从事理上讲,也并不相近。然而二者都败坏民风,伤及国家根本——不事工农商。这是不正之风。
时尚为大众广泛喜爱。成为时尚的事物,一定能为大众了解并喜爱,也就是能得到“草根儿”们的认同。试想,阳春白雪是断不能成为时尚的,下里巴人或许可以。一种事物,人们都不懂它,何谈品味?何谈崇尚?如果有,那也不叫追求时尚,而叫盲目跟风,附庸风雅。
因此,成为时尚就要有群众基础,所以,别人说唐诗、宋词在唐宋时是时尚,本人从来都不置可否。试想,从唐代的麦子地或宋代的水稻田里,随便揪出一个老农,跟他侃侃而谈《蜀道难》或是《念奴娇·赤壁怀古》,老农会有什么反应?八成是呲着满口黄牙冲你一笑,然后牵着他的牛又回田里忙活他的庄稼去了,没准心想“这人有病”。何止是他,可能他们一村的人,随便哪个都会拿看白痴的眼光看你:有病啊,你!懂都不懂,时什么尚?
时尚可预示国家的兴衰。像北宋初的`勤俭,由皇帝带头,民间就迅速成为时尚,国家兴盛是显而易见的。又如南宋末年,国家偏安一隅,从朝庭到民间,风气靡靡,只顾享乐,国家倾颓,旦夕之间。
好的风尚如春风细雨,润物于无声;不正之风如狂风暴雨,毁物于旦夕。
不正之风盛行,如一个人筋脉尽断,即使有“九阳神功”“易筋经”,也丝毫无助,如此国家,“混吃等死”而已。因此,国家引导好的风气,对社会有助的时尚就显得十分重要了。一个国家的兴盛,自高雅时尚始。
品味时尚,一咂摸,有味儿,至于什么味,那就看你怎样品了。回味无穷,唇齿留香,才是绝世美味呀!
阳光下,“时尚”镀上金色的光芒,在时光中熠熠发光,在岁月流逝中留下深深印记,沉淀成温润的经典,泛着淡淡的馨香。
阳光下,“时尚”换上绚丽的舞衣,在时代的前沿引领潮流,绚丽夺目的色彩让人眼花缭乱,在喧嚣热闹过后,被人渐渐遗忘,留下一个模糊的背影,慢慢被人遗忘。
在时间的河流中,一部分时尚最终不能掩饰其华丽外表下的空虚内心而被淘汰,一部分经过时间的验证,成为了经典。
一切的经典,都是曾经的时尚。《诗经》中经典的名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在当时是广为流传的民歌,在当时看来是一种时尚,现在变成了经典。 “凡水井处皆歌柳词”,柳永在当时的风靡可见一斑,他站在了时代的最前列,引领了时代的潮流,成为了一种时尚,也成就了现在的经典。韩柳倡导古文运动,抨击了当时的靡丽文风,为文学史带来了一股清新的风,他们的观点在当时是一种时尚,成为了文学史上的经典。明朝民间流行的评书和话本文学,如今成为我国文化的瑰宝,成为文学中的经典。俄国作曲家柴科夫斯基的《天鹅湖》在当时风靡一时,如今成为芭蕾舞剧的经典曲目……这一个个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事物,总是给我们带来美的享受。
如今的时尚,可以说是方方面面,让人眼花缭乱,它热情如火,它绚烂如花,它从不犹豫,身后紧随着一群忠实的爱慕者;它没有退却,在喧嚣中尽情宣泄自我。你看,郭敬明透明的忧伤细数着成长的感伤,在 80后90后的队伍中引起多少人的共鸣;你看,超男超女的选秀中成长起多少“民星”,只要尽情展现自我,没有什么不可以;你看,于丹和易中天说三国讲论语,一时间风靡全国上下,被人们称为“学术超女超男”。流行音乐开始复古,方文山的词配上周杰伦的曲成为流行乐坛的风向标;新兴的网络语言,没有做不到,只怕想不到,“囧”“槑”“打酱油”等大行其道……这一个个时尚细节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击着我们的感官神经,在繁忙与时尚中穿越,我们被一场大雨淋湿了原来的轨迹,这场大雨叫时尚。
艳丽的“时尚”招人艳羡,也许不一定会有耐心等待沉淀成经典,因为商业的炒作过于急切,很多原本可以成为经典的时尚,一不小心失去了成为经典的机会。
时间或许可以说明一切,真正的时尚必然会成为经典,一个个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事物,总是给我们美的享受,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时尚走向经典。品味时尚,保持清醒,岁月里便有了轻松的意趣,生命里便有了丰富的体验。
【评析】作文题包含两个概念:“品味”,就是品尝滋味,就是仔细体会和玩味;“时尚”是指当时的风尚或一时的习尚。题目材料中明示辩证的两个方面:时尚表现为服饰、语言、文艺等方面的新奇事物在一定时期内的模仿和流传。各种时尚层出不穷,其间美与丑、雅与俗、好与坏,交错杂陈。有些时尚如过眼云烟,有些时尚会沉淀为经典。这篇作文正是抓住了题目中辩证的两个方面,按照“二分对照”模式来构思的。论述中,文章并没有停留在现象的列举上,而是突出分析议论,同时又注意辩证地表达,尤其是对“如今的时尚”进行分析,客观,有分寸,具有很强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