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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问题主题论文

2023-03-14 06:1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核心问题主题论文

开题报告中拟解决的问题就是你的论文的核心观点。

开题报告中拟解决的问题就是你的论文的核心观点。例如你的论文是《论中国科幻文学发展》,为了完成这个论题,你需要提出一些研究问题,例如 中国科幻文学现状怎样?发展得好的原因或者发展得不好的原因?如何促进中国科幻文学发展?

在这些问题中,你需要选择一个问题作为你的核心问题,例如你可以着重研究现状,可以着重研究现状中出现的问题,或者研究如何促进发展,你选择的这个问题就是你的开题报告中“拟解决的核心问题”。

论文写作的注意事项:

在进行论文写作之前,首先我们要做好充足的准备。俗话说,良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所以做好准备是必须的。

我们可以先去网上搜索一些必要的参考文献,进行阅读,然后从中找出论文写作的切入点;此外,我们还要先确定论文的主题,准备和主题相关的资料,并列一个提纲,整理出论文写作的基本框架。

同时,论文的立论最好要新颖,新颖的立论,能让人眼前一亮,有助于帮你获得高分。

质量是品牌的核心---论文如何写

内容摘要: 在市场经济发展日趋深化的今天,品牌对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已众所周知,品牌战略已成为众多知名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品牌文化是树立企业形象、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核心问题之一。因为,品牌是拥有它的企业区别于其它企业的标识,它不仅仅是企业形象识别,本质上代表着卖方对交付给买 方的产品特征、利益和服务的一贯性承诺。品牌是质量的保证,是优质的服务,是企业文化的结晶,是企业的一个象征。品牌除属性、利益、价值外,更主要的是代表了企业文化的追求。企业文化赋予了品牌鲜活的生命力和非我莫属的无形张力,任何一个知名品牌的背后都有其企业文化为依托,品牌一旦生成于优越的企业文化氛围之中,便能大放异彩。因此,本文通过对品牌基本含义的阐述,探讨了品牌在工业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并对工业企业竞争的重要性做出分析。

关键词: 品牌竞争 工业企业 竞争意识

一、品牌的建设对企业来说有什么重要性呢?
在目前的国内市场上,没有打造自己的“品牌”,企业的商品力就很弱,也就是说基本没什么竞争优势,更不会有所有企业家都梦寐以求的附加值 高额利润;所以说,附加值低是中国很多企业最大的无奈 因为附加值低,企业缺乏产品研发、管理升级、以及市场推广的投入;没有强势的品牌竞争力,企业商品的市场竞争力就不敌竞争对手,其市场价格自然难以提升,由此就带来了更低的附加值,以至于使企业陷入低水平竞争的怪圈,企业进入更恶性的循环。因此对企业而言,品牌竞争力的高低决定着企业与企业之间利润的大与小,也决定着产品与产品之间的成功与失败,更决定着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强大与弱小。
创造强势品牌对于一个企业来讲是一件意义深远的事情,是企业获得核心竞争优势的基础,也是在当代国际化的市场经济竞争中是否能迅速崛起、强盛起来的关键。巨大的中国市场已经成为国内外企业共同争夺的主战场,企业不论实力、不论规模、不论资历,注定要在同样的竞争环境下求得生存、渴望发展。要想在竞争中胜出,必须将注意力集中于——创造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强势品牌”。
创建强势大品牌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持续获取较好的销售与利润。由于无形资产的重复利用是不用成本的,只要有科学的态度与高超的智慧来规划品牌延伸战略,就能通过理性的品牌延伸与扩张充分利用品牌资源这一无形资产,实现企业的跨越式发展。
现在的市场竞争其实已经发展为到了“品牌的战争”的阶段 -也就是“品牌核心优势的竞争”, 没有品牌的竞争是无力的竞争,没有品牌支撑的商品是脆弱的商品,没有品牌根基的市场可以说根本就不是“已占领的市场”。因此,众多商界与投资者都认识到“品牌”才是企业最珍贵的资源。
二、如何增强品牌竞争意识
1、我国企业品牌竞争现状
有人曾问国内一些知名企业的老总,企业经营的目标是什么?答案是:品牌的市场占有率。这表明许多知名企业的老总已认识到了品牌的重要性。特别是当前国际市场生产力已经处于过剩状态,所有开放市场经济国家都不同程度地进入了买方市场,市场竞争的环境、手段与过去相比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种新情况下,企业取胜的主要手段已不再单纯以产品本身来竞争,还包括品牌的竞争。可以说,未来国际市场竞争的主要形式将是品牌的竞争,品牌战略的优劣将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出奇制胜的法宝。
事实上,许多世界知名企业往往都是把品牌发展看成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优先战略。可口可乐、百事可乐、麦当劳等等无一不是先从抓品牌战略开始的,即创立属于自己的名牌产品,并把它作为一种开拓市场的手段,最终占领市场。而且,由于名牌的综合带动作用十分巨大,外向度也相当在市场经济发展日趋深化的今天,品牌对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已众所周知,品牌战略已成为众多知名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进入WTO后,我国经济逐步融入国际市场,民族企业面临着更加激烈的竞争环境。这种激烈的市场竞争是产品质量、技术服务和价格等要素的竞争,最终要通过品牌竞争来实现。以名牌的经济实力为后盾来分割世界资源、拓展全球市场,将是国际经济运行的一大特点。2004年,我国GDP已升至世界第六位,贸易总量升至第四位,我国的彩电、服装、鞋帽等多达100多个大类产品产量居世界第一。显然,中国是无可非议的制造业大国,但是,我们却是无可争议的品牌弱国。2003年由世界权威机构评出的100个全球最有价值的品牌中,美国占62个,日、法、德和英国各占六七个,我国为零。
2、树立专业品牌意识
品牌文化是树立企业形象、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核心问题之一。因为,品牌是拥有它的企业区别于其它企业的标识,它不仅仅是企业形象识别,本质上代表着卖方对交付给买方的产品特征、利益和服务的一贯性承诺。品牌是质量的保证,是优质的服务,是企业文化的结晶,是企业的一个象征。品牌除属性、利益、价值外,更主要的是代表了企业文化的追求。企业文化赋予了品牌鲜活的生命力和非我莫属的无形张力,任何一个知名品牌的背后都有其企业文化为依托,品牌一旦生成于优越的企业文化氛围之中,便能大放异彩。
三、品牌竞争在工业企业中的重要作用
1、产品质量是品牌打造的基础。
品牌产品是产品中的精华,是以高度的质量保证为基本特征的,是决定产品市场和销售效果的本质条件。质量是品牌的生命,是获得荣誉、取信于社会的保证。
2、坚守是支撑品牌塑造的关键。
信誉是一个品牌能够在消费者心目中建立其"品牌偏好"和"品牌忠诚"感觉的基本要素。因为消费者对某一品牌产生偏好甚至忠诚,是对工业企业在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各个方面的承诺所产生的信任。这种信任首先是消费者在市场上反复的实验中逐渐得到归属,然后又在反复的消费中对自己喜欢的品牌产生认同。品牌的信誉竞争力不但可以巩固已有的消费者群体,还可以通过它们扩展出潜在的消费者群体。因而良好的品牌信誉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增强品牌的竞争力,带来超值的利润。但是,信誉的建立和维护不仅需要很高的代价,而且还需要企业有长远的战略眼光。许多品牌的企业经营者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很难抗拒短期内获取高额利润的强烈诱惑,最终以牺牲品牌承诺为代价去换取眼前利益。温州品牌要想真正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品牌,企业就必须时刻恪守自己的承诺,遵循基本的商业游戏规则,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动摇自己的品牌信念。
3、技术创新和科学管理是确保品牌竞争力的源泉。
品牌是市场竞争的产物,是企业具有旺盛生命力的标志。品牌产品由于高科技含量使其具有高质量和高附加值,从而带来高竞争力和高利润。谁拥有了某一领域的知识产权,成为众所周知的品牌,谁就是这一领域的领先者。科技的进步使品牌中的科技、文化含量越来越大,要保持品牌的持续竞争力,就必须不断进行科技创新。同时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消费观念和需求也在不断变化,企业如果停止科技创新,以往的品牌产品就会过时,会被其它品牌所超越和取代。技术创新引导着市场需求,科学技术变迁决定着企业产供销体系和企业产业的发展方向,因而,制定以技术创新为基础的品牌竞争力战略是企业赢得市场份额的根本途径。任何品牌都有一个科学的内部管理环境。只有建立了科学完美的管理生产工艺流程及原材料消耗、产品质量考核、资金管理等管理制度,形成了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确立了企业产品稳定的消费群体和市场,品牌才能在市场的激烈竞争中迅速成长。
4、高内涵的文化品牌是塑造品牌的核心。
品牌竞争的背后是品牌文化的竞争。一个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自然来自品牌所代表的产品的内在质量和性能。品牌文化的丰富内涵支撑着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使品牌的影响深入到消费者的内心,落实到消费者的行动上,从而提升着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度。没有文化内涵的品牌缺乏吸引力和想像力,自然难以形成市场影响力,因此品牌的竞争力水平也就难以提高。品牌文化是结晶在品牌中的经营观、价值观、审美观等观念形态以及经营行为的总和。它不是品牌产品的实体层次,而是超越产品实体层次的抽象观念形态,是品牌的灵魂所在。针对温州企业品牌文化的具体情况,发展具有较深文化内涵的品牌应特别注重提高其服务文化。服务文化是一种服务理念和服务艺术。企业提供品牌服务首先要体现出浓郁的文化情愫和情感色彩,在无形中形成一种高雅感和亲和力;其次要善于洞察顾客的潜在心理,想顾客之所想,提供切合顾客潜在心理期望的服务;优质品牌服务还要能谋求服务创新,率先推出有新特色的服务,给公众留下深刻、美好的印象。

核心论文如何写

如何发表期刊论文?这个问题简单粗暴!但我想题主想问的是,一篇文章从无到有然后最终在期刊上见刊的整个过程。滚叔在硕士期间有过发表期刊论文的经验,所以可以给你提供一些意见。滚叔通过三个方面给你进行解释:

1,首先根据你的研究内容,写一篇学术论文

你的第一步就是写出一篇符合要求的期刊论文。你可以根据你想要投的那个杂志,多研究一下那个杂志的要求和特点,找准难易程度。然后根据你所研究的领域,写出一点创新的论文,经过格式的调整,达到与你所想发表的杂志要求一致后,就可以完成第一步了。

2,论文修改

当你提交了论文之后,往往会在三个月之内会收到论文编辑给你的反馈,这个反馈是基于你的论文的质量得来的。也就是说如果你的论文需要修改的地方很多,但是基本创新点还是可以发表的,那么编辑就会告诉你你需要对你的论文进行修改,然后当你修改完了之后,还需要进一步提交。所以这个过程会反反复复持续一两次,最终编辑认为你的文章符合要求了,他才会接收!

3,论文发表

论文被接收了也就是表明你的论文可以发表了,但是所有期刊都是有出刊计划的,所以往往会排期发表。但是你可以放心,一经接收就可以在日后的期刊中发表啦!

关于行政法的核心论文

行政法的核心与理论模式

作者:罗豪才

行政法的核心是什么?对这个问题可能有不同的回答,也可能有不同的理论模式和研究方法和理论模式。

一、传统行政法学以行政权为核心够建理论体系

传统的行政法学都是以行政权为核心来构建理论体系。战前的大陆法系国家如德、日以及旧中国等,他们的行政法学的核心概念,就是行政权。这集中表现在行政法学理论体系的架构上结构方面。传统行政法学的结构主要由有三部分内容构成:一是行政组织法。行政组织、行政机关、行政主体,这三个概念的含义存在差别,运行机能也不尽相同,不是同等概念,但都与行政权有关,都是作为行政权的载体存在的。二是行政作用法或行政行为法,都是有关行政权运作的表现形式和具体内容的法律。三是行政救济法。行政机关要为其权力的行使承担责任,给受损害的公民提供赔偿。总的说来,在历史上大陆行政法系国家强调以行政法为工具来保障行政权有效地行使,强调行政效率、公共利益等。

英美传统行政法理论体系,主要也是三个部分,即由委任立法、行政程序和司法审查三部分内容构成。这三个部分内容体现的中心原则,是以权力制约权力。委任立法是通过立法权对行政权进行制约,行政程序是事中控制行政权,司法审查是司法权对行政权进行制约。可以看出,这种理论体系还是以行政权力为核心来构建,强调控权,不重视相对方应有的地位位置。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行政法学界也有过关于行政法性质、功能的争论,提出了控权、保权以及既要控权又要保权的三种理论观点。由于当时行政法学还处于起步阶段,又急于回应社会实践的需求,便大量地从日本和我国台湾教材中“移植”其概念、原则甚至理论框架。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为制定行政诉讼法作理论准备,我国行政法学阶曾围绕行政法与行政权的关系、行政法的性质和功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等问题,展开一场关于行政法要“控权”、“保权”还是“既要保权又要控权”的争论。我国1989年制定的行政诉讼法规定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这场学术争论未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因此争论并不深入的立法宗旨,与这一阶段理论争论有密切的关联。

自8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制定与实施,我国行政法学界对实践的发展作了比较深入的总结。人们逐步认识到,虽然以行政权为核心构建行政诉讼制度,、强调维护和监督行政权,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从整个行政法制、行政法学理论体系来看,其视角比较狭窄,思路比较短浅,形而上学的片面性比较突出,认识到以行政权为核心来构建理论体系具有很多缺陷很多,难以揭示行政法内在质的规定性和发展的预期,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事实上,二战后,特别是自80年代以来,无论是日本、美国还是欧洲,其行政法理论也不完全拘泥于传统的理论,也在不断探讨2。这些都促使我们重新考虑行政法的核心问题。

二、以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关系为核心重构行政法的理论体系

当前,理论界已就行政法的核心问题达成了一定的共识,即我们认为,应以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关系为核心来重构行政法的理论体系。以行政权和公民权的关系作为行政法的核心,应该说在当前的理论界争议并不大,共识程度比较高。行政权不是一个孤立的概念。它只有同相关的概念结成一定关系,才有其实质意义。在行政法上,行政权与公民权是一对相互关联的范畴。行政法学归根到底也是权利义务之学。但是即便承认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关系是行政法的核心,也不等于只有一种理论模式。对行政权力和公民权利相互关系的认知和定位的不同,以及价值取向、目标的差别,会形成不同的理论模式。

第一种理论认为行政主体和公民的关系是一种“支配与服从的关系”,把公民置于被管理、被支配的地位,主张二者法律地位不平等,强调维护行政特权。以这样的原则来构建的行政法理论体系,我们称之为“管理理论”。第二种理论强调控制行政权、保护公民权利,主张通过立法、行政程序和司法审查来控制行政权,认为只有行政权受到严格控制,公民权利才有保障。其最大特点是突出监督行政的关系。,我们称之为“控权理论”。第一种理论曾主要流行于德、日等大陆法系国家和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如苏联等,第二种理论主要流行于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应该说,近几十年来德、日以及普通法系国家的行政法学已有长足的进步,无论在体系、方法、原则、规范,还是行政法的适用范围等方面都有所创新,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并加以借鉴,但也应当看到,他们的行政法理论模式没有根本性的改变。

第三种就是我们所倡导的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我们认为,行政法关系的各方主体都是能动的,扩张的,又有两重性。双方既对立又合作,是行政法制发展的根本原因。行政法对双方主体既要加以制约,又要加以激励。当然在中国现有的法治条件下,我们应该重点强调制约行政权。行政主体应维护和增进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行政相对方要理解和支持行政主体的执法行为,特别要通过互动的参与机制,形成和谐、合作的行政关系格局。我们的理论框架正是建立在此基础上。因此,以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关系为核心来构建行政法理论体系,至少有三种模式。这些模式在价值取向、目标、规范体系、制度体系的设定,以及行政法治原则的适用范围和要求等方面都存在差别3。

三、行政法平衡理论的创见与价值

在行政法学的研究中,是否还存在别的研究视角?是否还有别的研究范式,或者别的理论模式?回答是肯定的。行政法现象纷繁复杂,并在发展之中,人们的认识不断深化,行政法的研究方案也呈现多样化,理论模式决不会是单一的。何种理论模式更具合理性,有待时间的考验。

但是,我们认为,行政法的平衡理论作为一种理论模式,主要有自己的有如下独特的创见和价值特点:

(一)平衡理论为建立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良性互动构筑重要平台提供理论支持。

要构筑行政主体与相对方行政领域十分广泛,具体关系多种多样,非常复杂。但随着现代行政的发展,以“命令-服从”为特征的强制性行政行为的范围将日益缩小,而以协商、引导等方式实施的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为将大量增加。激励性规则的引进,将极大地改善行政主体与相对方之间良性互动的关系。平衡理论认为,要构筑行政主体与相对方良性互动的平台,必须保证行政法关系主体之间平等的法律地位。从我国宪法上看,这个问题早已明确。但仍有不少人认为,“行政法是以公共利益为本位的公法”,“主体地位不平等是行政法的本质特征”。我们认为,主体地位平等是现代行政法治的重要标志,就我国当前转型的社会形态而言,首先要逐步提升相对方的法律地位,使其成为独立的主体;其次,要调整行政主体的职能,改革行政权力的运作方式;第三,要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增强其公共治理能力;第四,要尽量发挥其他国家机关的制约作用,保证行政机关和相对方的权利义务处于动态平衡平等。

(二)平衡理论为调整行政法权利(权力)结构机制的构建提供理论指导。

在行政法实践中,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行政主体和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总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作为最优化的平衡状态是相对的,不平衡状态则是绝对的。平衡理论不仅在行政法学研究方法和理论体系上有所创新,同时非常注重对行政法制度的研究。主张构建调整权利结构的机制,明确评价权利结构平衡与失衡状态的标准,并通过相应的手段对影响权利结构平衡的各种因素进行有效的调整,以维护和实现相对平衡的状态。

平衡理论认为,有效的机制是发展和维持一种良好行政法制度的重要保障。如果没有良好的机制调整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结构,一个完美的制度设计是无法在运作中发挥现实作用。因此,行政法学不但要对制度本身进行研究,还要研究相应的机制,通过机制的有效运作,实现公民权利和行政权力的平衡。

在行政法机制的构建上,应当特别注重对激励机制的研究。建立激励机制是现代行政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这是由现代市场经济、现代行政以及民主政治的发展趋势所决定的。而这些机制的构建与权力的配置、行政程序的设置以及司法审查的范围和标准有着密切的联系。

(三)平衡理论揭示了行政法特有的不对等关系。

平衡理论首次揭示行政法关系的本质特征,认为行政法关系中的每一个具体关系都是不对等的。一般情况下,在实体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和相对方形成行政机关为优势主体、相对方为弱势主体的不对等关系;在程序法律关系和司法审查关系中,则形成另一种反向的不对等关系。4不对等关系是行政法关系不同于私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关系的最重要特征。在行政法关系中,一定的不对等关系的存在是必要的,但不等于所有的不对等关系都是必要的和合理的,也不等于不同性质的不对等关系必然形成平衡的行政法关系。

平衡理论对行政法中不对等关系的揭示,有助于行政法在权利义务配置的合理化方面取得的突破。我们在研究特定的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不对等关系的形成过程的同时,要研究正向不对等关系的必要性、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等非强制行政行为过程中形成的不等关系的特征和行政程序、司法审查中的反向不对等关系等等相关问题。

另外,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中不对等程度的区别,具体法律关系的不对等与行政法关系平衡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与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制度构建之间关系。把不对等关系问题的研究与行政管理、行政程序和司法审查的具体制度安排相结合,改善公民权利和行政权力的结构。

(四)平衡理论揭示了行政程序的性质。

行政程序制度的建构对于建立和维持公民权利和行政权力的平衡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对行政程序性质的研究和探索至关重要。传统行政法理论认为,行政程序规范对于行政机关而言既可以是权利性规范也可以是义务性规范。不同的学派持不同的主张,集中体现了不同的程序性价值取向。这种观念阻碍了行政程序理论的发展和行政程序制度的建设。平平衡理论第一次把行政程序界定为行政行为的时间和空间的表现形式,并根据双方的情势,认为把行政程序法应重点制约行政主体的行为,应为其设定更多的规范界定为义务性规范。,但不同的行政行为其适用的程序的性质应有所不同,行政相对方亦应遵守必要的义务性规范。是对行政程序理论的重要变革。

平衡理论认为,义务性的行政程序规范,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义务性规范,行政程序其制度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行政行为对相对方权利的影响程度。但行政程序不应是越复杂越好,越严格越好,而是要根据行政行为的不同作出不同的安排。对于严重影响相对方权利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等,应当设置严格的行政程序,以规范行政行为,防止行政权力滥用;对于不会严重影响或者不会直接影响相对方权利的行政行为,如行政指导行为、行政合同行为、行政建议行为等,应当设置相对宽松的行政程序,要给行政机关积极行政、充分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留有余地。

(五)平衡理论有利于行政法方法的创新和引进。

促使行政主体和相对方进行良性互动、进而调整权利结构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平衡理论主张运用各种有效方法实现权利义务的均衡化。这有利于方法论的创新和引进。除了传统的历史、比较、逻辑等方法外,平衡理论更多地运用博奕和利益衡量的方法研究行政法的制度、机制和规范。

在某种程度上讲,行政立法是一个通过博奕的方法使行政主体和相对各方达成共识或达成一定的共识,并通过一定的程序上升为法律和政策的过程;行政管理是行政机关和相对方在既有的规则(法律规范和行政政策)的框架内的博奕过程。平衡理论为引进博奕方法研究行政法问题提供理论上的可能,而博奕方法有助于分析和解决行政机关和相向对方的动态矛盾,为制度的设计和机制的构建提供实证依据。博奕方法的引进,有利于促进作为博奕规则的法律规范和行政政策公平、公开,并有利于优质的行政对策的产生和行政管理质量的提高,对于揭示行政法的价值取向也有重要意义。

由于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在司法审查案件中有着充分的体现,利益平衡已经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司法方法。平衡范畴不仅体现行政权力和公民权利的状态,同时也体现一种方法。在司法过程中,利益衡量是法官审视行政法主体之间博弈是否符合原则和规则的重要方法,同时,利益衡量也是在司法解释和司法裁判的过程中促使利益最大化的重要方法。这种方法正在司法审查的各个领域受到重视并得到不断运用。

(六)平衡理论揭示了行政法的功能。

关于行政法的功能问题,理论界历来争议很大。我们可以换一个思路,从平面思维转换到立体思维,可以认识到行政法应当为行政主体和相对方良性互动的构建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上,首先,行政法为行政机关和相对方提供一定的程序和机制,使各方有可能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主张。5这种利益主张表达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为一个政治过程,但更多的应当体现为一个行政过程,这就要求行政程序的公平、公开和公正。其次,行政法还应当为行政机关和相对方合理的利益主张的实现提供渠道和保障。其三就是这是一个权利补救的问题,即当相对方的合理利益主张无法通过相应的制度和机制获得实现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候,提供应当有一个后续的制度和机制作为权利补救的保证。此外第三,行政法不但应当具有为行政法主体利益主张得到代表并得以实现的功能,还应当具有保护行政法主体利益以外的权利的主张和实现协调发展的功能。行政法的功能不应当简单的界定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保护公民权利,我们需要通过对行政过程的研究,揭示现代行政法的最高真正功能,并为行政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尽管平衡理论提出了自己的创见,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行政法基础理论的发展,但目前还存在一些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今后,我们应当进一步加强对行政相对方行为、非强制性行政行为、市场机制与政府机制的关系等问题的研究。平衡理论是一种开放式的理论,自身也正在不断的完善。理论模式的变化,会引起行政法概念、原则、制度等方面的变化,也会引起行政法的价值取向和目标的变化。因此,我们必须深入研究,整体把握。行政法基础理论的研究,必须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开拓进取。

例如:注意行政法权利(力)结构的研究,主张现阶段要强调提升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合理定位行政职能,调整行政权力,综合利用相关因素,逐步实现权利(力)结构动态平衡、实现利益均衡、实现行政法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主张整合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调整规范体系,形成统一、有机、协调的行政法律制度;强调制约与激励并重、实体与程序并重的行政法机制;主张行政程序重点制约“硬性行政行为”,对“软性行政行为”,则重绩效,只要求其符合一般程序原则;主张保障行政相对方权利的行使,促进其与行政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营造一种合而不同、和谐的行政法制环境;注意研究行政法制方法,提倡在某些决策过程中,通过各方反复博弈,形成广泛共识,并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坚持行政法治原则支配整个行政过程,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实现行政法权利(力)结构的均衡化;等等。

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研究行政法平衡理论的不是我一个人,而是一个不断扩大的群体,并已历时十余年。本书作者是参与行政法基础理论研究的重要一员,为行政法平衡理论研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本书以两个对立的理论模式为切入点,对行政法的基础理论作了系统的、历史的、比较的研究,对行政与法律的基本理论作了深入的阐释,对中国的行政法理论状态提出不少建设性批评观点,反映了一部分平衡理论研究的成果,具有一定的创见。本书作者作为一名法官,对基础理论的实践运用价值问题有较为深入的观察和分析,有独到的见解。因此,本书对于推动司法改革,完善司法机制,落实依法治国的方略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注释:

1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会理事长。

2 可参见:(英)CarolHarlow, RichardRawlings,在《Law andAdministration》(《法律与行政》)一书中关于行政法的“红灯理论”和“绿灯理论”的论述;[日]和田英夫在《现代行政法》一书中关于“对以公共权力为中心的行政法体系一直在传统的行政法中占主导地位,现在人们对此提出了疑问和批评,不断主张建立新的方法”(第12页)的论述,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3年版。

3 关于行政法的三种理论模式,即“管理理论”、“控权理论”和平衡理论产生的时代背景、历史过程以及它们之间的相异之处,我曾在一些论著中论及,也有其他同志的相关论著可以参考。可参见罗豪才主编:《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4 参见罗豪才、袁曙宏:《现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石》,《中国法学》1993年第1期。 罗豪才、甘雯:《行政法的“平衡”和“平衡理论”范畴》,《中国法学》1996年第4期。

5 美国学者理查德·B·斯图尔特认为,“历史上,行政法的根本前提始终是限制政府权利以保护私人自治权”,然而,由于积极行政的出现,公民的参与,“私人行为和政府活动截然两分的领域已经融合在一起”。这个设想就不再是一个适当的模式了,外部对政府控制的原则已“无济于事了”。他更认为,“一个日益增长的趋势是,行政法的功能不再是保障私人自主权,而是代之以提供一个政治过程,从而确保在行政程序中广大受影响的利益得到公平的代表”。见(美)理查德·B·斯图尔特著,沈岿译:《美国行政法的重构》,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96-197页。

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论文3000字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论文

内容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是当前乃至今后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建设的中心任务,同时也为我国现阶段精神文明建设指明了道路和发展方向。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精髓。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前 言
任何社会都有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思想文化的本质体现,决定着社会精神文明的性质和方向。《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对于团结、引领全体社会成员在思想上、道德上共同进步,对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在所有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中处于统摄和支配地位。在这个核心价值体系中,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最根本的,它既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针,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成为各族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强大精神力量;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人民大众树立了道德行为观念取舍的标尺,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旗帜鲜明地告诉人们,在社会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多样的情况下,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部分是不能动摇的,这就抓住了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关键,把握住了和谐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深刻地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社会思想观念的新变化、新特点,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重大的实践意义。
在汶川地震抗灾中展现出了我们的核心价值观。从地震发生到今天,短短的十几天,我们的党、国家、军队和人民,不但经受住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地震灾害的考验,也用实际行动向全世界证明:社会主义价值观依然是我们的核心价值观。这一选择的正确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抗震救灾的最后胜利,也将得到全面的证实和世界的公认。价值观决定国家行为、民族行为和每个人的行为。所谓核心价值观,就是我们在面临重大选择、做出重大决策、采取重大行动时,起根本性的、主导性的作用的价值观。这次抗灾中,我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了集中展现,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一、人民的生命高于一切,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二、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三、举全国之力,举全社会之力抗灾抢险。四、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五、对国家、民族的深度认同,风雨同舟,甘苦共尝,大灾之中见大爱。当然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相关精神朴素的体现。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四个方面的科学内涵,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这四个方面,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四个方面的内容,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有机统一的整体。在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在各种思想文化相互交织、相互激荡的复杂背景下,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引领群众,形成全党全民共同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和精神支柱,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重大的实践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论文3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论文3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面精神旗帜,是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是引导全社会在思想道德上共同进步的重要基础,是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涵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要推动和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使之成为"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与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思想文化建设上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新的理论视野和方法论,也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
(一)一个国家、民族和社会在长期共同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中,必然要形成一定的价值体系,在这个价值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起主导和统领作用的就是其核心价值体系。核心价值体系,反映了社会思想文化的本质,决定社会思想文化的性质和方向,涵盖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价值取向,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规范,是一个国家和民族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精神支柱。在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中,明确提出"核心价值体系",更加深入地触及了社会主义的思想文化内核,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思想文化的核心。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我国社会价值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是中国共产党在思想精神领域树立起的一面旗帜,鲜明地展示这面旗帜,就是要昭示人们不论社会思想观念如何多样多变,不论人们价值取向发生怎样变化,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地位是不能动摇的。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利于我们更清醒、更坚定地把握和坚持社会主义思想文化的本质,有利于我们更清醒、更坚定地把握和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当前我国思想文化建设的一项十分突出的任务,也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是立足于"社会主义"与"和谐社会"的基础,对不同层次的价值观念进行整合的结果。这种整合既突出了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又强调了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的重要作用;既继承吸收中国文化的优秀传统,又体现当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本质特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必须全面把握这一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涵既源于,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精髓部分,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利于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形成共同理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凝聚人心、形成合力、提供精神动力。共同的思想基础是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前提。没有共同的思想基础,党就要瓦解、国家就要分裂、民族就要解体。我们党历来重视共同思想基础的建设,毛泽东同志强调党要有"共同语言",社会主义国家要有"统一意志",讲的是共同思想基础建设。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要团结起来、组织起来,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否则建设就不能成功,强调的是要加强共同思想基础建设。江泽民同志指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强调的还是共同思想基础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增强"民族精神",巩固"精#from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论文3篇来自 end#神支柱"、形成"共同理想信念"。这强调的仍然是共同思想基础建设。既然共同思想基础建设如此重要,就需要对共同的思想基础做出科学的概括和清晰的界定,明确其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使之容易为全党全社会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更加准确地把握[page].为什么我们党长期以来一直强调共同思想基础建设,而在今天产生了对共同思想基础做出科学概括和清晰界定的需要原因就在于,在社会思想观念和人们价值取向日益多样的情况下,有些时候,根本的原则的东西容易被自觉或不自觉地疏忽、淡化。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明确揭示了我们共同思想基础的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将会推动全党全社会更加自觉地维护我们共同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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