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美国户籍政策的转变论文,欢迎阅读借鉴,希望你迅速地抱住。
月 18 日,全球的神经都高度聚焦在苏格兰公投这场不分伯仲且充满变数的政治事件上。苏格兰独立公投具备投票资格的选民包括 16 岁及以上居住在苏格兰的英国公民、欧盟公民和具备资格的英联邦公民,在苏格兰以外居住的苏格兰人不具备投票资格。我们暂且不去分析这场事件的博弈,就“英国公民”、“欧盟公民”、“英联邦公民”这三种户籍的和谐存在,可观欧盟地区户籍政策的融合。而在大洋彼岸,三个月前,在美国国会的移民改革陷入停滞状态之际,纽约州州议员正在考虑通过他们在 6 月 16 日提出的《纽约家园法》,这部法案将会为境内一些非公民居民及无证移民提供公民权。
英国早已取消的“户籍制度”“定居制度”作为英国的户籍政策出现于 1662 年,前后经历了近 300 年历史,在 1948 年被废止。这项户籍制度是在城市化的背景下出现的,因为城市中贫民的大量出现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在 14、15 世纪农奴制解体过程中,“圈地运动”让农民无地可种,无经济来源的贫民就只能跑到城里去找工作。
但是,那个时候城市经济还不像现在这样发达,所以没法接纳那么多的进城农民。因此,城里的流浪者大量增加。
城市流浪者的增加造成很多社会问题。在 15 世纪之后的近 200 年里,发生了多次社会暴动。而且,农民离开土地导致粮食大量减产、耕地面积匮乏,粮价也跟着大涨。这种恶性循环造成更多的贫民出现。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英国政府在 1662 年颁布了著名的“定居法”。这部法令将在异地特别是大城市居住的权利与财富联系起来。“在当地年房屋租金为 10 镑以下的外来人口”可以被遣返回原籍,且在当地有工作并不能成为获得定居权的理由。“定居法”出台后,贫民进城再也不能因为找到个工作就可以定居。
经历工业革命、两次世界大战后的“定居法”阻碍了工人在劳动力市场的自由流动,并妨害了资本家招募合适的劳动力进行生产 ;与此同时,该法案加重了贫民的负担,耗费了国家的资源用以维持法律的实施及减轻贫困,却使得贫困现象更为顽固不化。劳工党在 1948 年制定出台了“国民救助法”,这项法律的颁布使得人们对济贫的认识由感性走向理性 ;政府机构的组织化程度也越来越高,管理越来越科学。现如今,城镇化高度发达的英国并没有实际意义上的户口管理,更没有实行身份证制度,经常出国的英国人会有一本英国护照,平日里英国人就用自己的银行卡或者是汽车驾照来代替身份证明。
据 2013 年统计,德国人口为 8500 万人,而人口数量超过 100 万人的城市仅有柏林、汉堡、慕尼黑和科隆。占德国全国一半以上的人口分布在不超过 10 万人的中小城市里,其中有 2600 万人居住在人口少于 2万人的小城镇中。德国城镇化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差距逐渐减小,所以德国是一个典型的小城镇化的国家。德国的户籍登记依托于法律基础,不同的州有自己的登记法。
联邦政府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由市、县政府户籍登记局负责居民户籍事务,如户籍登记、置业许可、社区治安、结婚登记和死亡登记等。
科学性和合理性是德国户籍制度的特点。首先,德国户籍登记制度健全,《居民身份证法》是基于 20世纪 50 年代的《户籍管理法》发展而来的,经过多次修改,使得户籍法规更加完善。除此之外,各州在不违背联邦户籍法规的前提下,可以指定自己的户籍登记政策。三联的户籍登记表格为居民及新旧住地政府存档保管,其内容相近,易于管理。其次,德国户籍管理职能明确而简便,户籍管理隶属于内政部而并不归警察局,内政部又分为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机构。
联邦及州政府的内政部负责协助立法、户籍管理、户籍登记和身份证的发放 ;地方户籍登记机构的职能包括发放护照、发放税卡和答复社区内机构或个人咨询等事务。德国实行的是户籍迁移自由政策,根据居住所在地而申报户籍,并无城市与农村、非农业户口与农业户口的区别。居民凭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办理迁入迁出手续。最后,德国国民法律意识较高,再加上德国的经济发展水平高、各地区间发展程度均衡,社会福利制度健全,以及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种种因素推动了公民自觉申报户籍登记。
美国纽约州出台新户籍政策吸引人才美国是当今世界发达国家中唯一人口数量仍在以较快速度增长的国家,这使美国国力呈现持续发展的势头。美国国民的人口迁移是其人口变化的特点及户籍政策制定的参考依据。自 2000 年起,美国南方人口增长速度加快,原因在于各州之间的税收比例不同及消费水平参差不齐,越来越多的美国人从东西海岸迁至房价和生活费用较低的内陆地区。根据美国人口统计局的数字,许多美国东北部、中西部人口迁移到南部,同时许多其他地区人口移民进入东北部、中西部和南部。国内人口迁入和移民人口使南部人口在 5 年中增长了近 9%。美国人口的增长并未集中在沿海大城市,而是在南部、西南部和中西部各州。人口增长的地区从过去的大城市转向小城市和边缘城市。
目前美国联邦政府的户籍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加速城市化进程。美国较早及成熟的城市化进程中,已经使 85% 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在此发展过程中,先后经历了向心型城市化阶段和分散化阶段。第二,推进人口郊区化。当 20 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进入后工业化社会后,由于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交通条件改善,退休人员增多,加上城市居住环境因地价上涨、污染和犯罪等因素影响而趋于恶化,促使大量人口由城区向兼有城乡之利的郊区迁移,出现了逆城市化的特点。进入 20 世纪 90 年代,郊区化势头表现得更加强劲,并对美国的整体人口分布格局产生了深刻影响。第三,协调大中小城市迁移,实现城市人口均匀分布。在逆城市化达到巅峰期的 20 世纪70 年代,美国中小城市发展非常兴旺,大城市则多处于停滞萎缩状态。城市人口规模结构的重心大幅度向中小城市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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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交验材料清单
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蓝色背景);
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颁发证书院校国家的官方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需认证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所学课程完整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如以研究方式学习获得的学位证书,需提供学校职能部门(如学院、学籍注册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官方研究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研究证明信内容应说明学习起止日期(精确到月份),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和成绩单(研究证明信)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和复印件(使用这个证书申请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课程或高等教育文凭课程);
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末页-本人签字页、以及所有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登陆,下载)。
另需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
若留学期间护照上交或丢失,请提供:(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如属因公护照上交的情况,请提供公派证明和护照上交证明; (4)如属因私护照丢失的情况,请提供留学期间在文凭颁发国家学习居留情况(包括居留时间、所持签证种类等内容)的相关证明,如出入境记录、社保证明、外国人注册登录情况证明等。
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请者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内地校方开具的成绩单和学习经历证明(或结业证);
如申请者出国前在国内高校接受过高等学历教育,且未获得毕业证书,则应提交该高校为申请者个人开具的《退学证明》。《退学证明》必须明确申请者在该高校接受过普通(或成人)高等学历(研究生或本科、专科(高职))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学业而退学;
单位或组织集体派出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公派留学证明和公派留学人员名单。公派留学证明内容包括公派项目名称、启动时间、批次、派出人员人数及基本情况、国(境)外接收院校名称、专业、学业组织等。如涉及到在国内组织的行前培训,需说明培训内容(外语/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其他)、时间、有无学分转移情况等。证明与学员名单须为盖有单位公章的原件;
尚未获得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的证明信者,需翻译该证明信及成绩单;
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
在爱尔兰学习获得爱尔兰国立大学学位证书者,需提供拉丁文版学位证书。
在爱沙尼亚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英文和爱沙尼亚文证书;
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需提供日方院校开具的研究证明。同时提供申请者本人学位申请书主论文摘要及副论文的题目列表;
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签证,需提供DS-2019表格以及相关单位或项目的派出证明;
在加拿大留学的回国人员需提交加拿大移民局开具的学习许可(study permit);
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须本人亲自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如就读学校为国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外交部认证;如就读学校为私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
在南非取得学位证书者,如之前获得了国家文凭(National Diploma),需一并提交该文凭;
欧洲部分国家须提交留学期间居留卡,如居留卡无法提供,可用学生证、注册证明等材料代替;
马来西亚双联课程申请者,须分别提交马来西亚校方出具的整个学习期间(包括双联课程期间)的成绩单或学习证明,以及第三国高校的双联课程成绩单;
在国(境)外 学习首先获得高等教育文凭(Diploma),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造,获得学士学位者,申请该学士学位认证时,须提交高等教育文凭及高等教育文凭学习阶段成绩单、学习期间所有签证(或签注)及出入境记录;
申请认证的学历与前置学历学历层次不衔接时,需提交预科证明、录取依据、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18. 学习期间如在国内完成实习活动,需提供学校认可的实习合同或实习证明;
19. 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模板可参见认证系统首页的“重要通知及文档下载”)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注意:一位代理人只能代理递交一位认证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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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递交认证申请材料过程中,需申请者本人对认证申请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签字确认,因此请申请者尽量亲自前往我中心各验证点办理认证申请手续。如需代办,请参见上述第19条办理相关手续。
1刘军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研究》,2010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
本文基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户籍制度的发展变化,以及暴露出的问题展开论述,通过与国外先进户籍管理经验进行比较分析,提出推进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建议。全文分四大部份:第一部分介绍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户籍制度的发展演变过程;第二部分着重论述了当前我国户籍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和障碍性因素;第三部分通过与国外先进户籍制度进行比较,得出有关启示;第四部分是在前面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推进我国户籍制改革。
2、樊纲:《中国户籍与土地制度阻碍城市化进程》,2011年11期
城市贫民窟在中国出现的原因不是户口制度,那又会是什么呢?我认为城市严重贫困的最重要因素,是中国农村地区的独特土地制度。用城市居民数量占人口百分比来衡量,目前中国的城市化率按官方数据显示大约是48%。考虑到30年前城市居民只占总人口的18%,这着实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进步虽大,但仍不能让人满意。因为绝大多数国家在与中国处于类似发展阶段的时候,城市化速度都快于工业化。中国的城市化却落后于工业化,用收入主要来自非农业活动的劳动力百分比来衡量。
3、郭奕晶:《浅谈户籍制度改革应该遵循的原则》,《法制与社会》,2010年4期
随着近几年来各地不断推出户籍改革新举措,户籍制度改革已成为全国人民关注的焦点。作为社会管理制度之一的户籍制度,必须遵循现代社会管理的基本原则,如果违背了这些原则,改革则不会取得成功。这些原则包括:以人为本,体现公平;便民利民,关注民生;有序流动,促进发展;城乡统筹,缩小差别;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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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实行的是“出生死亡登记大纲”。因为实行“户口登记”美国法律通不过,美国法律认为这样侵犯人权,故只进行公民出生、死亡登记,平时公民可以自由迁移、移民。但公民迁移和移居某地,其生活状态必须符合该城市卫生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有一定的住房面积,有稳定的收入能呆在该地。否则,有关部门将出面予以法律制裁,用这种方法维护一个城市的和谐和发展。
法国:户籍管理内容十分详尽,不仅有公民出生年月、性别、单双胞胎等内容,而且还有其父母的职业、经济收入、国籍、宗教信仰等相关内容。法国人的户籍信息与他们的就医、存款等日常生活紧密相关,一旦变动,意味着整个生活将发生较大变化,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对于跨地区的人口流动—不论是城里人下乡,还是农村人进城,法国政府都没有任何强制性的行政措施,只要本人愿意,到哪儿扎根都没有人拦着。搬家的话,只需通知以前的社会保险机构,将其个人资料转到新住址所在地的相应机构即可。
日本:实行的是“户口随人走”的制度,它以家庭为单位标明每个人的身份、夫妻关系、父子关系等。孩子在20岁的法定成人之前,无权独立设立自己的户籍,一旦成人,完全自由。但是日本最常用的户籍文本称为“住民票”,它以每个人的居住地为基础设立,标有此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与户主的关系等。日本的住民票是完全随着住址移动的。
户籍管理是世界各国最根本的社会管理制度之一,不光中国有此项制度,国外也同样有。外国的户籍管理多叫"民事登记"或"生命登记"、"人事登记",虽然叫法不一,但基本上与我国的户籍管理相似,大同小异。所不同的是,有些国家是靠市场加法制的手段,有的是靠加强城市管理水平来调节公民迁移和移居方向。
国外的"民事登记"内容多包括人口出生登记、死亡登记、婚姻登记,与我国的户口登记几乎相同。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人口研究所张庆五教授说,经过多年的研究发现,像法国、荷兰、罗马尼亚、原苏联、日本、印度、秘鲁、阿根廷等国家的出生登记,内容十分详尽,不仅有公民出生年月、性别、单双胞胎等内容,而且还有其父母的职业、经济收入、国籍、宗教信仰等相关内容,比我们的户口登记还详细得多。因为"民事登记"作为一项最基本的社会管理制度,是其社会制度的基础和依据,关系重大,因此各国都十分重视。与我国不同的是,它的管理机关多为内政部门、司法部门或统计部门。并且,国外对公民的迁移和移居多采取的是市场加法治的管理手段,因为这样可以保持整个社会的稳定。
亚洲以泰国为例。该国专门颁布了"户口登记条例 ",分外侨、国内公民两部分。其"户籍注册"(相当于我国的户口登记)十分严格,条例规定必须"注册"公民的三部分内容,即收入状况、纳税情况、简历(包括犯罪记录)。简历涉及公民的个人隐私,国家有严格的法律保密制度,有关部门不得随意向社会公布,并且户籍注册还必须让被注册者本人按手印,十分严格。这些都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与我国户籍管理不同的是,泰国对居民迁移和移居情况有详细规定。泰国实行的是事后迁移政策条例规定,对符合居住条件及居住期超过6 个月的居民,其居住地有关部门可为其办理户籍登记,承认其居住地户籍。而我国实行的是事前迁移政策,居民必须凭迁移地的有关部门核发的准迁证予以迁移。泰国的户籍管理采用的市场经济原则和法律效力的作用,是让不能在某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生存(包括经济收入、住房等)的公民,按市场法则去选择适合自己经济水平的城市居住。这种方法往往较行政手段更有效。
南美以阿根廷为例。阿根廷实行的是"三项大登记"制度,即出生、婚姻、死亡登记,与我国的户口登记几乎相似。国家设有"人口登记局",实施身份证制度。该国实施的也是事后迁移制度。
欧洲人口管理尤以丹麦和瑞典最为有名。丹麦人口登记制度既十分先进又比较严格,是最早实行"人号"管理的国家。登记内容包括公民的姓名、出生年月、性别、婚姻状况、纳税情况、监护人等。瑞典由于历史传统的原因,是由教会管户口,人口登记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他们实行的也是事后迁移制度。
欧洲许多国家都有人的犯罪记录管理,很有效。这些国家表面看起来户口管理很松,其实很严,这与人口登记管理特别是"人号"管理有直接的关系。
非洲如摩洛哥王国也实行"户籍法",公民依法进行出生申报、死亡注销登记。
在美国,驾照、信用卡和社会安全号扮演了身份证的角色。
美国人离不开驾照,因为美国是"轮子上的国家",地广人稀,没有车就等于没有腿。美国人将驾照放在钱包里,既可以在被警察检查时表示自己的合法驾车身份,也可以在某些场合证明自己的身份。比如说,你在用信用卡购物时,商店通常会让你出示一张带照片的证件,来证明信用卡不是盗用别人的,这个时候驾照就派上了用场。如果你碰巧没考下驾照,可以向驾照发放部门申请一张不能用来开车的证件,上面印有照片,同样可以在某些场合用来证明自己的身份。
除了驾照之外,信用卡也常常可以扮演身份证角色。像那些经常飞来飞去的美国商务人士,他们通常会在网上订机票,到机场直接取票登机。他们只要把驾照或信用卡插入各航空公司的自动出票机,机器就会自动打印出其在网上购买的机票。因为驾照或信用卡的磁条内都存储了个人基本信息,出票机以此判断这是不是与网上购票人的个人信息一致。如今,越来越多的美国金融机构在发放信用卡时,也会把持卡人的照片印在卡上,这不仅可以防止信用卡丢失后被盗用,还使得信用卡可以更好地用作身份证。
驾照和信用卡尽管拥有验明正身的功能,但要想申请到它们必须先从社会安全局申请到一个社会安全号。社会安全号是美国政府管理常住人口的法宝。任何一个美国公民或在美长期居留的外国人,都必须拥有一个社会安全号,号码惟一且终生不变,类似中国的身份证号。但每个人并不会有一个像身份证一样的卡片带在身上,只需要在脑子里记住这个9位号码。
社会安全号在防止商业欺诈、维持市场秩序方面也有一定作用。美国商界很少有人敢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搞欺诈活动,这并不是说美国商人觉悟多高、品德多好。社会安全号制度使得任何人如果留下污点,今后将得不到别人信任,也找不到生意伙伴。
日本的户籍,用于登记国民身份和公证,根据户籍可以清楚地知道该国民的有关亲族关系的"私人性身份",作为国民的"公共性身份"。其户籍制度,便是以上述目的为核心建立起来的一套比较合理的体系。它有如下特点:
第一,日本的户籍属"变动性登记"式,即国民自己向登记事务掌管者(市街村长)提出有关的登记申请书,掌管者将其申请内容转记于登记注册卡上,并记载被登记者今后各方面的变化情况。与这种方式相对的是"固定性登记"式,即将国民的申请报告编集在一起,订存起来,所以又称订存式。美国、加拿大等国即采用这种方式。日本属于变动性登记,而在这种变动过程中,始终都以审查申请的内容真实、正确与否为前提,于是,这就要求有关的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勤奋认真精神。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审查,变动式比起订存式来,就更具正确性和信赖度。
第二,日本的户籍采用的是"依人编制"式,即在每个国民出生后立即为其设立登记卡,将其从出生到死亡的每一次重要的有关身份事项及事件都顺次地记载下来。采用"依人编制"式,可通过卡片了解每个人身份的变化情况及现状。如登记卡上没有记载某人已离婚,则表明该人的婚姻关系至今存在。与这种"依人编制"式相对的是"依事编制式",即将出生登记、婚姻登记、死亡登记等有关某人身份的事项及事件均进行分门别类的编制。美国及加拿大采用的是"依事编制"式。
第三,日本的户籍是"家庭卡片"式,即在每个人的卡片上记载其家庭成员。通过这样的卡片,任何国民的夫妇关系、父母关系、子女间的关系都一目了然。日本自明治初期以来,就采用"家庭卡片"式。采用这一形式的中心问题是如何确定家庭的基本含义及其范围。日本的户籍制度,自古以来,对其范围都规定在以户主为首的金字塔式的家庭集团内。现在原则上是以一对夫妻为单位来登记(包括该对夫妻婚前所生子女)。依据上述原则,孩子一旦结婚,就必须另立新户籍,即不存在三代同户籍的现象。根据日本的户籍制度,因结婚新立户而产生户籍变更时,这种变更在新旧户籍上要有记载。
日本是一个人口迁徙自由的国家,其国民在哪里居住和工作由自己选择,选择哪里就自然成了哪里的常住居民,享受当地所有的福利。但有一点迁徙者是必须做的,就是在一个月内到当地行政部门去登录,登录时居住地点填得很细,工作人员问清地点之后,甚至会把建筑物的平面图拿出来核对。登录之后,原来的户籍材料就会自然变更。同时,申请人必须在一周内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然后更新国民健康保险证和驾照。当然,你也可以不申请,但一旦需要看病报销或出交通事故时,那麻烦就大了,有关部门会按相关法规铁面无私秉公办理。
日本的户籍,由于采取"依人编制"式和"家庭卡片"式的结合,很好地起到了登记身份和公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因户籍是以公证和公示为目的的,所以允许公民查阅及核实,要想了解自己未婚夫的简历,就可查阅其户籍。这种办法固然有效而且值得仿效,然而被查阅者的隐私权却遭到了侵犯。
注意身份管理是日本社会治安好的一个主要原因,因为日本的身份有严格的户籍登录制度作后盾,可以反映人们真实的居住情况,一旦发生案件,很容易查到线索;注意身份管理使日本人口流动有序进行,不会发生失控现象,人们迁移并非居无定所的盲流,往往是安顿下来之后,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并很快融入新的城市,最终实现安居乐业;注意身份管理可以加强日本行政当局和居民的协调,行政当局根据地址容易找到本人,通过加强联络让居民增强归属意识,在享受当地各种优惠的同时,注意遵守当地的行政措施和法令。(田炳信)
主要缺点在于:一、八股文考试不一定能选拔真正人才(事实上,所有标准化考试都面临这个问题,因此这并非科举制度特有的缺陷);二、由于不鼓励个人价值的多种实现形式,使得社会人才的出路主要只有参加科举考试一种,使得适合从事商业、自然科学的人才没有晋身之阶;三、由于很多人终身从事举业考试,消耗社会资源;四、座师、同年等情况的存在,容易形成政治利益集团。 这个问题很大,何怀宏有本名着《选举社会及其终结》,就把中国古代社会描述为选举社会,主要理由就是中国很早就建立了系统的文官选拔机制。 科举制度从隋代建立以来经历了很多变迁,今天人们熟悉的科举制度主要是指明、清的制度。也就是所谓的八股取仕,在晚近以来的描述中,八股文被渲染成为需要为近代中国衰落负重要责任的禁锢思想的方法,这的确有一定道理。不过忽略了传统中国知识分子其实不完全是按照八股文的方法来处理事务,亦即,所谓的国学不是孤立的,而是一个系统、一种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