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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毕业论文作废

2023-03-13 13:3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博士毕业论文作废

博士6年不发表论文的后果没有统一规定,各学校要求不同。根据目前国内的博士论文发表现状,长时间不发表论文,一般情况下会导致延期毕业,严重的会无法取得博士毕业证书。

举例如中科大博士刘春杨6年未发论文,硕博连读是五年制,刘春杨应该在2017年6月拿到博士学位,但他没有达到博士毕业的要求,因此读博期间延期毕业。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关于博士学位标准修订的指导原则》规定,地球化学博士学位授予的科研成果要求是,“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署名不计在内)、以我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发表(或被接收)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必须至少发表一篇本人第一的英文文章(影响因子大小不限)。”文件中还对硕博连读的年限作出了规定:“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其中博士阶段学习年限不少于3年。

导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培养年限上采取弹性学制,博士阶段最长学习年限应不超过6年(含休学)。”是非常要紧的。

博士毕业后由于博士论文质量问题学校有权撤销学位吗

如果确认抄袭的话是会撤销学位的。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办法规定,我国将从上一学年度全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中分别抽检10%和5%,结果将反馈学位授予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形式公布。
根据办法,每篇抽检的学位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专家按照不同学位类型的要求对论文提出评议意见。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博士论文抽查不合格博导撤销几年

随抽查不合格次数增加而增至1年、三年、乃至取消招生。
今年起,每年抽查一次博士论文,比例不低于上一学年度授予博士学位数的10%。重点抽查7类论文,其中包括导师1年内指导3篇博士学位论文的,以及往年在国家、省级学校论文抽查中有“不合格”情况的。论文抽查由校外3位同行专家匿名评议。如一次抽查同一导师指导的两篇论文被评为“不合格”,取消其下一年招生资格;如连续两次抽查中同一导师均有指导的论文“不合格”,该导师3年不能招生。同一学科点有多篇论文或多次出现“不及格”,面临减招或取消招生的处罚。

如果一个人博士毕业了,但由于硕士论文抄袭,硕士学位被取消了,那么他的博士学位还能保留嘛,急!

博士学位可以保留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必须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的,应当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有关的出版著作、发明的鉴定或证明书等材料,经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按本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审查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

扩展资料:

学位授予的相关要求规定:

1、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参加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教学人员应当从本校讲师以上教师中遴选。授予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单位,参加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教学、研究人员,主要应当从本单位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中遴选。

2、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中至少应当有半数以上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

3、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由学位授予单位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主要负责人(高等学校校长,主管教学、科学研究和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或科学研究机构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

参考资料来源:教育部-国务院批转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的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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