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论文 《如何看待虐童事件 你将怎样做一名幼师》如下:
一、关心———从幼儿园虐童事件关注深层原因
1、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合理。
我国幼儿教育还没有完全纳入到国民教育体系,公立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命运两重天。民办幼儿园教育资源国家投入少或者几乎不投入,经费基本上靠民间筹集。经费不足导致幼儿园办学条件差,教师工资低,学生收费高。
教师基本上是幼儿园自主聘任,教师入职门槛低,教师基本素质差,无证上岗教师比较普遍,合格幼儿教师严重紧缺,师资队伍得不到优化;为了节约办园成本,租个房子、摆张桌子就是一个幼儿园,硬件不能保证幼儿教育教学需要,这何尝不是一种功利性幼儿教育?
2、教师观念和爱心的缺失。
幼儿也有独立的人格尊严,幼儿应当受到尊重,幼儿不是幼儿教师的附庸,不是幼儿教师随意摆布的机器;幼儿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未来,从这个意义上说,幼儿不仅是家庭的,更是国家的。这些观念都是家长、教师和社会必须树立的基本观念。
幼儿之所以被教师打骂,被幼儿教师虐待,主要是因为教师的这些观念缺失所致。另外,教师缺乏爱心是导致虐童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师者,爱也。试想,一个没有爱心的幼儿教师,怎能关心和爱护幼儿?怎能搞好幼儿教育?
3、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差。
幼儿的自我意识并没有形成,在认识方面,不会自我分析和自我评价;在情感方面,不会自我克制和自我调节;在意志方面,不会自我监督和自我制约;在行为方面,不会自我计划和自我检查。
由于缺乏自我意识,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极差,其行为任人摆布,而且有苦不敢诉,有痛无处讲,忍气吞声、遮遮掩掩进行逃避。
4、幼儿教育过程管理的缺位。
相对而言,发生在私立幼儿园中的虐童事件多于公立幼儿园,这是幼儿教育发展不适应社会发展现实矛盾的反映。这种现实与幼儿园管理体制是有关的。公立幼儿园的机构设置、人员安排、管理制度、资源投入等都纳入到政府行为,教育行政部门亲力亲为。
而民办幼儿园管理体制没有理顺,单打独斗、各自为政,是一种松散式管理模式。理论上说,政府办园的责任是无限的,但是政府办园的能力是有限的,因此,相对于公立幼儿园的管理来说,对民办幼儿园管理缺位的现象严重存在,往往是亡羊补牢。
二、用心———幼儿教师要用心做好幼儿教育。
一位管理学者曾经说过,认真做事可以将事情做对,用心去做可以将事情做好。做好幼儿教育,不仅需要全社会认真做,而且需要幼儿园和幼儿教师用心去做,才能真正将幼儿教育工作做好。将幼儿教育当作一个事关国家未来、社会和谐和幼儿成长的教育事业来做,是全社会的责任。
1、加强教育,提高幼儿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从业能力。
教师是一种受人尊重的职业,更是一种造就千秋万代的职业。幼儿教师作为一种职业,就要坚守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即适应幼教要求而产生的道德规范。
是幼儿教师在履行幼教工作过程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幼教观念、幼教情感、幼教态度、幼教技能、幼教良心等多方面的内容,贯穿于整个幼教工作之中。集中体现在学生身上,就是对学生的爱。
因此,幼儿教师的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都要将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摆在首位。职业道德教育要改变传统的教育方法,要让幼儿教师在实践中亲身感受、深入体验、时常反思;幼儿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需要领导亲临亲为、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是立足之本,离开了职业道德谈幼儿教育,一切归零。
2、规范管理,着力抑制幼儿园虐童事件发生。
虐童事件一旦曝光,清查幼儿园有没有办园资质或者幼儿教师有没有教师资格证,成为职能部门常规检查项目,也是有关部门工作的定势思维。真正要解决或者抑制虐童事件,需要通过常规管理常抓不懈,以规范幼儿教育行为。
首先,明确和落实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的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区域的公立和私立幼儿园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且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逐步将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管理范畴,使幼儿教育成为政府的强制义务,这是解决虐童事件的重要举措。
其次,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和完善本区域幼儿园管理基本规范,结合幼儿园实际提出规范办园行为的具体要求,特别强化虐童事件的依法管理,通过政策法规制约虐童行为。
再次,优化幼儿园资源配置,地方政府对民办幼儿园也要有政策支持和一定的经费投入,政府对幼儿教育暂时不能包揽,但不等于不投入,要通过公共财政投入惠及到民办幼儿园的每一个孩子身上。
特别是对幼儿教师的选拔、使用、考核、晋升和奖惩,都应该纳入到教师统一管理的范畴,不能让民办幼儿教师流离失所,要使民办幼儿教师有归属感。
最后,对幼儿园的办学行为随机督导检查,特别要积极预防虐童事件发生,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家长和幼儿园的联动,一旦发现虐童事件,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对幼儿园虐童事件零容忍的处置原则。
3、推行托管,促进民办幼儿园均衡发展。
虐童事件多发生在民办幼儿园,既与民办幼儿园管理有关,也与民办幼儿园与公立幼儿园发展不均衡有关,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也是制约民办幼儿园发展的一个瓶颈。
因此,通过公立幼儿园特别是优质幼儿园,对民办幼儿园或者薄弱幼儿园实行托管,通过委托管理、教师流动、教学互动,共享优质幼儿园的教育资源,也是抑制虐童事件发生的重要途径。
幼儿园应当是幼儿愉快生活、快乐成长的园地,走进幼儿园,看到的是老师灿烂的笑容,孩子绽放的天真,充满生机的乐园。这样,家长安心、学生开心、社会放心。为此,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尤为重要。
1、坚持幼儿园教育管理的价值取向。
幼儿园不是幼儿“上学读书”的地方,它是幼儿“开心玩耍”的地方,通过幼儿活动,在活动中学习,在玩耍中增智;幼儿教育不是“前小学教育”,而是“学前教育”,不存在什么课业负担,最大的任务就是适应儿童天性,让幼儿自由快乐地发展。
当幼儿有机会从事各种调动他们的自然冲动的身体活动时,上幼儿园就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幼儿园对幼儿的管理也不再是一种负担,更不会因为不会算数、忘带作业本等现象而发生虐童事件。
2、改进幼儿教育的方法手段。
许多幼儿园重视幼儿园的硬件建设,注重幼儿园开设的课程甚至双语教学,以此取得家长的信任,吸引更多的幼儿入园。固然,一流的设备设施是必要的,并且可以产生附加值;殊不知,真正需要的是那些看不到的东西,诸如管理理念、教学思想、激励幼儿的学习方法手段等,才是最重要的。
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应遵循幼儿的天性和发展特点,利用玩具、游戏、电影、计算机网络等幼儿教育手段,对幼儿进行正确的指导,发展他们的智力,养成健全的体魄,高尚的道德,教给他们独立自主的能力。
3、强化虐童事件的预防机制。
教师虐童具有非理性、隐蔽性、危害性等特点。教师虐童不仅影响幼儿园声誉和教师形象,还会伤害家长和教师的感情;不仅使幼儿遭受皮肉之苦,还将给幼儿带来心理创伤。因此,应当建立幼儿教师虐童事件预案,即教师虐童事件应急处理相关部门及其职责。
教师虐童事件的监测与预警(如电子预警系统、指标预警);教师虐童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教师虐童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方案;教师虐童事件预防、现场控制;教师虐童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4、加强幼儿教师虐童事件的立法跟进。
我国早就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各地方政府相应出台了相关的实施办法,从法律法规层面明确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和社会保护,监护人要承担责任,对幼儿在幼儿园期间加以保护。
另外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政府的责任,也要通过立法加以明确;建议《刑事诉讼法》完善保护未成年人权利,尽快颁布《儿童福利立法》,各地要出台专门的制约幼儿园教师虐童的相关规定,使幼儿教育管理真正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从法律上抑制幼儿教师虐童或者变相虐童现象。
写论文注意事项: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所谓“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可是这些花朵却屡造威胁。
近日,各大媒体争相报道7岁女童惨遭生父继母的虐待,长期住在阳台。而女童亦因饥饿从二楼阳台翻下,到便利店偷东西吃。再被送往救助站,而该街道办事处也展开调查帮助。对此我深感同情,且十分愤怒。此事件揭露了各种社会问题。一是单亲或离婚家庭的孩子容易到伤害。在此类家庭成长的孩子缺乏父母其中一方的爱。而这份爱则需要父母的多关心,多关爱来弥补,但很多父母就是忽视了孩子对这份爱的渴望。这就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再加上受到父母的虐待,暴力。那么这样的孩子能健康吗?二是社会对这些孩子的关注不够。为什么7岁女童要从二楼阳台翻下后才被发现她的悲惨遭遇?为什么孩子被虐待多时,却无人问津?那么当老师和学校发现学生辍学,他们是否与其家长沟通了呢?如果沟通了,学生被虐待会不知道吗?那么社区的人来来往往,会不知道孩子长期住在阳台吗?既然知道为何当时不对女孩伸出援手,却是在她受尽委屈后才站出来讲话。难道这样不是很讽刺吗?
一个家就像一棵大树,树倒了,果子散落一地,人们都在议论树为什么会倒,却忽略了即将成熟的果子。对于生活在单亲或离婚家庭的孩子,家长们应加强自身修养,以身作则,同时以健康心理,人格的力量和社会道德规范帮助孩子树立自主、自信、自尊、坚韧、正直、豁达的健全人格。
对此,社会媒体能做的,除了是报道、帮助外,更应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阻止此类事件的发生。与其让悲剧发生后才去补救,那为什么不阻止悲剧的发生呢?社区和街道应该多组织居民开展有关虐童危害的活动,从而让人们深入了解要好好地爱护孩子,让人们从观念上改变。学校和老师要多与学生、家长沟通避免虐童事件的发生。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未来的希望。正确教育孩子,让孩子健康成长是每个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
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指:2017年11月22日晚开始,有十余名幼儿家长反映朝阳区管庄红黄蓝幼儿园(新天地分园)国际小二班的幼儿遭遇老师扎针、喂不明白色药片,并提供孩子身上多个针眼的照片。
2017年11月26日晚,北京警方就该幼儿园幼儿疑似遭针扎、被喂药一事进行了通报,涉嫌虐童的幼儿园教师刘某某被刑拘。11月29日,红黄蓝教育机构针对红黄蓝新天地幼儿园事件发布道歉信。
2018年5月,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一案,检察机关已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12月26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亚男虐待被看护人案公开宣判,以虐待被看护人罪一审判处刘亚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同时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未成年人看护教育工作。
近来,网上热议的“幼师虐童事件”——一位年轻幼儿园女老师拎着一男孩耳朵往上提,孩子痛哭,而女老师脸上挂着笑容。这张照片在网络社交平台被发现,随即被曝于网络,并被大量转发。照片上,教师的笑容令网民感到愤怒:“如此无良,如何能做老师?”虽然虐童教师受到了处理,涉事幼儿园也为“聘用无证教师”付出了代价,但这远远不能消除这件事给社会带来的震惊。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幼儿更应受到最好的教育和爱护。可是,近年来,幼师虐儿事件屡屡发生,先是山西太原五岁女童不会“十加一”被老师扇数十记耳光,然后是浙江温岭颜艳红将“扇耳光”翻新为“揪耳朵”……幼儿园女教师揪幼童双耳离地等幼师虐童事件给我们的幼儿教育敲响了一记警钟,虐待幼儿事件频发更是扯出了幼儿园遍地开花、管理无序,学前教育尤其是幼儿教育尚没有规范纳入基础教育体系的沉重话题。有关部门对幼儿教育管理粗放,监督缺位。开办幼儿园准入门槛较低,导致幼儿教育机构质量良莠不齐。教育设施、生活条件、师资水平较差的幼儿园也掭列其中,有的幼师甚至根本没有参加过系统的教育培训,根本没有领悟师德师风的真谛。这或许是虐待幼儿事件频繁上演的重要原因。
从老师的观点看,报道的真实百性值得考察,老师体罚学生,不能用教师虐童来说,这是性质的问题,简单的体罚,在媒体中,就会无限的放大,对于报道的真实性,有关的网站没有真实的调查,就妄自的任由个人或者是所谓的记者上传,这是对老师职业的不尊重,是度污蔑,是诬陷,是诽谤,可现在没有一个人追究网站的责任,这样对老师是不公的!!!!从儿童的观点来看,我们从内心对老师有一种恐惧,老师对我们的学习很上心,有时候会严厉的说我们,我们知道老师对我们好,我们有时候真心的听不懂老师讲的题,知我们都喜欢体育老师,因为老师老带我们玩,老师打我们,我们不道恨他,因为老师不管我们了,我们就不会学了!!从家长的角度看,老师打孩子不对,有啥话给我们说啊,我自己的孩子很娇专惯,有时候是很调皮,我们也头疼,但是我们把孩子交给学校是学东西的,不是打的,有时候能理解老师,恨铁不成钢的心态,但是,我感觉体罚总不是好办法!从旁属观者看,这件事情没那么简单,希望建议一套机制,能让孩子真正的自己想学,能学,会学,这件事情,学校有很大的责任,希望有关部门关心一下学校的教育问题。
事件概述: 10月24日,浙江温岭市发生一起幼师虐童事件,事件在互联网曝光后引发网友热议。
随后,温岭市教育局和公安局快速回应,对相关当事人依法进行惩治。10月28日,温岭市公安局正式提请批准逮捕涉事教师颜某,使得舆论风波逐渐平息。
然而,近日检察机关审查颜艳红虐童案后认为需要补充侦查,颜艳红亲属也提出要求司法鉴定,公安机关将继续侦查此案。至此,舆情事件再起波澜,引发网络热议。
一、事件回放 微博爆料 媒体跟进报道 10月24日13时许,网友“将讲090080”在微博上公布了与温岭虐童女教师有关的一些图片,称温岭某幼儿园一颜姓老师虐待儿童,该微博依法了大量转发评论。随后,中国新闻网以《浙江温岭虐童幼师系无证上岗 称行为出于“好玩”》一文率先报道了该事件,事件被曝光后,引发网友围观和热议。
温岭教育局及时整改辞退颜某 10月24日16时,温岭市教育局发布消息称,责成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作出深刻检查,及时整改并立即辞退相关教师。同时,教育部门已向公安部门报告,如有违法,由公安部门作出处理。
此外,温岭已在全市通报此事,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师德教育。 警方依法处理虐童教师 10月25日中午,温岭警方对两名虐童女教师颜某和童某,依法分别予以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
颜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童某被行政拘留7天。 浙江省教育厅道歉 师德师风纳考核 10月26日,浙江省教育厅向被伤害的幼儿园孩子及其家长表示深深的歉意,并宣布,今后省内幼儿园新进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并将作为录用的前提条件。
浙江将在全省各地建立教师师德师风专项检查制度,每学期检查一次,把师德师风纳入对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年度考核,纳入民办幼儿园年检、幼儿园等级评定。 涉事幼儿园园长免职 10月27日,虐童教师颜某所在蓝孔雀幼儿园的园长被免职,同时,当地教育局从温岭全市范围内抽调3名具有丰富幼儿园管理经验的公办幼儿园管理干部,组成“3人工作组”进驻蓝孔雀幼儿园,暂时接管该园日常工作。
近年来,幼儿园老师虐待孩子事件屡屡发生。
3 岁女童的 *** 被老 师放臵芸豆,7 岁男童被逼接受紫外线“消毒”的惩罚,还有7 名儿童 因上课说话而被老师用电熨斗烫伤……幼师的毒手频繁地伸向了幼小 的孩子们,不禁让我们汗颜。幼师原本是孩子们最希望亲近的群体,可是昔日的“天使”和“知心姐姐” ,今日为何变成了“恶魔”和“狼 外婆”了?这不仅仅是孩子和家长的悲哀,还是幼师和幼儿教育的悲 哀,更是这个社会的悲哀。
我们不禁要问:“是不是棍棒下一定出孝子?”不得不承认,由于 优质教育资源的匮乏,为了提高教育质量,一些地方对于教师体罚学 生事件常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家长因望子成龙,即使对老师的 体罚略有微词,但怕得罪老师误了孩子,也只能忍气吞声。
可是这样,孩子的尊严、自由、权利、童年的乐趣,几乎被架空。这不得不说是 教育的失败。
教师在教学中有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但批评并 不等于肆无忌惮的处罚,更不等于毫无理由的虐待。靠体罚来教育学 生,本身就是教师无能的表现。
真正优秀的教师,决不会靠棍棒来教 学。就教育而言,我们不仅要重视教育质量,更要保证孩子健康成长。
虐待幼儿事件一再频发,也给我们的幼儿教育敲响了一记警钟,更是引出了幼师鱼目混珠、幼儿园遍地开花、幼儿教育体系尚不健全 等一系列沉重的话题。深入思考,我们不难发现“虐童事件”的背后 是三方的缺位:一是教师水平普遍偏低。
幼师工作辛苦、工资待遇低,招聘标准 也相对较低。一些学校在招聘幼师的时候,只看重个人学历和外在表 现,忽视个人内在品德,工作考核也“重量不重质” ,幼儿启蒙教育被 简单地等同于“带孩子” ,现在的幼师职业素质越来越低。
还有的幼师 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就入职上岗了,连幼儿教育的基本常识、幼儿阶 段的年龄性格特征、教育方法等都不懂,耐心更是极其有限,加之管 理乏力,这就为“虐童事件”的发生埋下了伏笔。二是教育机构良莠不齐。
“入园难,难于上青天” ,这叫喊声早已 传遍大地。幼儿教育普遍存在公办园“稀缺化” 、民办园“两极化” 、优质资源“特权化” 、收费“贵族化”等问题。
从我国教育现状来看,由于学前教育没有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不能纳入国家财政统筹,政 策上也没有优惠,经费投入少之又少,幼教从业人员及幼教人才严重 不足,致使幼儿教育需求大、供给少、收费贵。随着市场利益的驱使,幼儿教育的公益性在逐步淡化,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公立幼儿园转 为民办的趋势。
当幼儿教育的基础性、公共性和公益性被忽视,各级 *** 将幼儿教育的主要责任推向社会力量和市场之时,不少不良机构 便趁机办起了幼儿园来。他们办学的目的就是为了敛财,随便招聘一 些人来就能当教师,根本不顾幼儿的安全、饮食、起居,类似“虐童 事件”的发生必然在所难免。
三是外部监督疲软乏力。几乎在每一次的“虐童事件”后,当事 人受到的处罚只是罚款或者辞退,随后便不了了之。
更有甚者,从一 家幼儿园换到另外一家幼儿园就职,继续将无形的魔爪伸向了幼儿。面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的明文规定,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案例少之又少。
简单的处罚根本无法起到震慑作 用,加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我们只有看着悲剧一次次上演。“虐童事件” 折射出的 “幼教之殇” ,不能单纯地将矛头指向幼师。
教师、教育机构、 *** 三方都应从自身找原因,发现问题,加以改进,形成合力,一起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一是要加强幼师职业素养培训。
幼师职业也是太阳底下最神圣的 职业,幼师也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幼师师德是最需要良心的工作。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幼师的职业素养尤为重要。
当前,在进行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的过程中,对人才的需求必然是具有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 员。作为基础教育的幼儿园教师,也应提高自己的素质,以适应新时 代的要求。
首先,要加强政治学习,培养崇高的职业道德,无私奉献 的爱心、体贴入微的细心、诲人不倦的耐心、纯真质朴的童心,都是 一名幼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其次,要加强理论学习,培养合理 的知识结构,不懂业务、没有专业文化修养的幼师是误人子弟的,扎 实的理论知识、广博的科普知识、精深的专业知识、新兴的前沿知识 都将是一名幼师“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的源泉。
幼儿教师必须深刻 认识到加强职业道德的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从而自觉地在爱事业、爱 孩子,提高专业文化素质,注重自身的形象,才能提高自己的素质,以适应新时期改革开放的需要,做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二是要提高幼儿园办园准入门槛。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幼儿 教育是成人教育的基础,是最前沿的教育,它直接影响到幼儿的成长 和发展,是关乎儿童养成、人生成长的重要阶段,对人的行为习惯、认知风格、个性特征等具有关键性的影响作用。
为了提高我国国民的 基本素质,保障国民教育的延续性, *** 应加大对幼儿教育的财政支 持,适当考虑将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服务的范畴。相关部门应制定一套 。
我就大胆的说说我能想到的吧:
1. 各地区成立针对这种事件的监管部门,每星期至少两次去学校巡视侦查!从市、县、镇分级管理,上级必须每月一次去视察工作;
2. ZF出台专项法律,专项专治,对出现这种情况的,一律严惩,情节严重的最高可枪毙;
3. 家长之间成立专项监督会,每个班级每星期组织一次家长会议,学生提出自己在学校受到的不公平待见,家长监督会有权要求学校撤换老师,及有上级ZF监督会对接,确保一旦触犯法律,必须立即能制止犯罪行为;
4. 学生及家长对老师实行评分制,每一个季度进行一次评分,综合评分未达标准的老师,第一次予以停职缓期1个月执行,这一个月内老师正常授课,1个月后再次评分,合格继续留职,不合格予以开除!
个人意见,希望能尽自己的一份力!
其一发生在山西太原一家幼儿园里。
监控视频显示,这位老师对多名幼儿抽扇推搡,其中一名女童更是被扇几十个耳光。随后又有人曝出一组照片,揭露浙江温岭一位幼师的虐童恶行,这位老师双手揪住一名幼儿的双耳将其提离地面,孩子的表情痛苦不堪。
视频、照片经网络曝光后,舆论一片哗然。如此残暴的虐待行为,发生在托庇孩子的幼儿园里,不禁让家长们心有戚戚,不知自己的孩子何时也会遭此厄运。
而肇事老师在视频、照片上表现出的暴戾、冷酷,也让人产生更普遍的疑虑和担心:即使不考虑幼儿教师的身份,她们的行为也违背了基本的人性常识。已经或即将为 *** 、为人母的她们,本该对孩子们具备基于人性本能的关爱,而究竟是什么因素,导致她们背弃或丧失了这样的天性而变得那么乖戾而残暴呢? 从网络曝光的视频和照片看,前者中的幼师对一名孩子连扇数十耳光,其暴戾程度远非生气或不耐烦可以解释,倒像是怀有无限的怨愤需要发泄。
而后者中的幼师提起孩子耳朵时,面对孩子的痛苦不仅毫无不忍之意,甚至面带戏谑的微笑。 事发之后,除了愤怒谴责之外,舆论也对此类行为的频繁出现进行了分析和归因。
譬如,由于我国刑法中没有专门设立虐待儿童罪,导致对此类事件的当事人处罚乏力。浙江温岭的虐童幼师,就是以“寻衅滋事”罪被刑拘,明显暴露出法律的尴尬。
此外亦有评论分析,我国幼儿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私立幼儿园教师资质良莠不齐,大批无资质的幼师上岗,也是造成虐童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譬如,山西太原曝出虐童事件的幼儿园即为无照的“黑幼儿园”,浙江温岭的那家幼儿园则为民办幼儿园,而两名肇事幼师则均未取得幼师资格。
教育部已作出表态,将严肃对待、处理此类事件。相信法律也将对其作出恰当的惩罚,设立“虐待儿童罪”也应该尽早提上立法日程。
匪夷所思的事件频发的时候,就不能仅仅看做偶然的离奇个案,而是要从中看出更多的教训和隐忧。
(一)主题的写法[2]
毕业论文只能有一个主题(不能是几块工作拼凑在一起),这个主题要具体到问题的基层(即此问题基本再也无法向更低的层次细分为子问题),而不是问题所属的领域,更不是问题所在的学科,换言之,研究的主题切忌过大。因为涉及的问题范围太广,很难在一本硕士学位论文中完全研究透彻。通常,硕士学位论文应针对某学科领域中的一个具体问题展开深入的研究,并得出有价值的研究结论。
(二)题目的写法
毕业论文题目应简明扼要地反映论文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忌笼统。由于别人要通过你论文题目中的关键词来检索你的论文,所以用语精确是非常重要的。论文题目应该是对研究对象的精确具体的描述,这种描述一般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研究结论,因此,我们的论文题目不仅应告诉读者这本论文研究了什么问题,更要告诉读者这个研究得出的结论。
(三)摘要的写法
毕业论文的摘要,是对论文研究内容的高度概括,其他人会根据摘要检索一篇硕士学位论文,因此摘要应包括:对问题及研究目的的描述、对使用的方法和研究过程进行的简要介绍、对研究结论的简要概括等内容。摘要应具有独立性、自明性,应是一篇完整的论文。
(四)引言的写法
一篇毕业论文的引言,大致包含如下几个部分:1、问题的提出;2、选题背景及意义;3、文献综述;4、研究方法;5、论文结构安排。
问题的提出:讲清所研究的问题“是什么”.
选题背景及意义:讲清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来研究,即阐述该研究对学科发展的贡献、对国计民生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等。
文献综述:对本研究主题范围内的文献进行详尽的综合述评,“述”的同时一定要有“评”,指出现有研究成果的不足,讲出自己的改进思路。
研究方法:讲清论文所使用的科学研究方法。
论文结构安排:介绍本论文的写作结构安排。
“第2章,第3章,……,结论前的一章”的写法是论文作者的研究内容,不能将他人研究成果不加区分地掺和进来。已经在引言的文献综述部分讲过的内容,这里不需要再重复。
(五)结论的写法
结论是对论文主要研究结果、论点的提炼与概括,应准确、简明,完整,有条理,使人看后就能全面了解论文的意义、目的和工作内容。主要阐述自己的创造性工作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本学术领域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同时,要严格区分自己取得的成果与导师及他人的科研工作成果。
受虐男童已经得到了来自政府与社会越来越多的呵护,而作为直接施暴者的养母,也已经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等待她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南京市虐童案最终被曝光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对于全国范围内成千上万被收养的孩子来说,他们当中还有多少人有过被家暴、被虐待的经历?或者说正在遭受着家暴和虐待呢 ?从这个角度来说,南京虐童案的曝光,给了我们一个从根本上反思未成年收养制度的机会。在我看来,要反思当前的未成年人收养制度,并且对可能存在的问题给予改进与完善,就必须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在收养行为发生之前;二是在对未成年人家暴和虐待行为发生之后 。在对未成年人的收养行为发生之前所要做的工作,最主要的就是预防。具体地说,要对申请收养人的收养条件,收养资格进行严格而全面的认定,这个认定的过程,并非像现在这样,只凭申请收养人的一面之词或者是凭其提交的各种书面材料,而必须深入到居委会、社区、家庭,对申请收养人的人品、性格,尤其是有无精神病史,有无暴力倾向等给予重点关注,对于有家暴和虐待前科的,应该坚决说不。一些地方在办理收养工作过程中,过于关注申请收养人的家庭条件、经济实力等等,而对其个人品德、性格等方面关注不够,这是值得注意的 。对于已经发生家暴或虐待未成人行为的收养者,除了要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之外,还要本着维护未成年人利益的原则出发,及时解除或者变更养父母的监护权,把未成年人交给那些真正有能力、有资格给予他们健康成长空间的人或者是家庭。这种时候,未成年人自己的意见要听取、要尊重,但更多时候还是得优先考虑未成人的权益。像南京虐童案发生以后,这个孩子事后表示想继续跟养母一起生活,但我们在满足孩子诉求之前,首先得保证养父母不会再发生虐待行为,得保证虐待者的行为已经得到了矫正,否则,就只能考虑通过正当手续变更收养人 。 在如何看待“虐童事件”上,至今还有不同的观点,这催人深思——从“虐童事件”到底应该收获什么?很明显,“虐童事件”的最大收获,是社会的关爱之心在成长。在钢筋水泥的“城市森林”中,人们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对于“十年邻居,对面不识”早已见怪不怪,也早已习惯于“路见不平,不管闲事”,以至于邻居发生小孩饿死、打死的惨剧还无动于衷。然而,这次却明显不同以往,被打的儿童从发现、举报到被送回老家,每一个环节都有“好事者”在其中参与,微信朋友圈更是为其提供了强大的舆论支持。透过这个事件,人们发现,“爱管闲事的”多了,有正义感的多了,敢于和乐于对跟自己看起来没有关系的事件表态并行动的多了,这当然是一种可喜的进步 。但是,透过“虐童事件”,社会也应该思考:面对沸沸扬扬的热点事件,是否应该变得更加理性、成熟?诚然,不管是谁,乍一看到小虎身上那些伤痕,都不免义愤填膺,怒气冲冲,都不免有把恶母绳之以法、进而剥夺其监护权的想法。然而,作为“外人”、作为媒体,在冲动的同时恐怕还要有“冷一冷”、“等一等”的成熟和理性。毕竟,清官难断家务事,在小孩教育上,有的父母可能采取了不适当的教育方法,这应该制止和教育,甚至应该进行必要的干预,看其是否具有监护孩子的条件和能力,但恐怕也不宜上纲上线,更不能没问清青红皂白就作出剥夺父母监护权的“舆论判决” 。小虎被打的照片公布后,有人说这“灭绝人性”、“惨绝人寰”;有人断言其养母是一个精神有疾病的“恶母”;有的还以被打小孩生活在“高知家庭”为题,将其亲生父母和养父母的隐私一一公布;有的人认为发生这样的“虐童事件”,有关部门“保护未成年人不力”,等等。这些观点,显然有过于情绪化之嫌。从了解的情况看,小虎被打尽管看起来挺重,但实际上并没有像有些人说的那样“灭绝人性”,事实上,小虎的养父母也很爱小虎,小虎事后承认养母教育得对,“并不恨养母”。退一步说,即便“虐童”属实,也只是极个别的极端事件,不能一竿子打倒一船人,更不能随意将公民的隐私抖落得一干二净 。社会生活纷繁复杂,在新媒体的介入下,一些偶然的事件很可能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面对这种事件,社会成员一方面应该拒绝冷漠,给予应有的介入和参与;另一方面应该保持冷静,以成熟、理性的态度看待事件。选择态度,适当行动,当是此次所谓南京“虐童事件”带来的应有收获 。 孩子不听话,家长进行必要的惩戒并无不妥,也是一种正常教育。但新闻中,这位养母的行为已经远超出正常教育的范畴,如此虐童行为令人发指。如果不是那位热心网友爆料,此事不知道还会瞒到何时?随着更多信息的披露,养父母“高知”的身份备受关注。其实,在多数人的预期中,“高知”往往意味着较好的道德修养和较强的守法意识,这样的家庭更适合收养孩子。不过,这也给了一些养父母们免于公众质疑和审视的“特权”,此类的虐童案件更难被察觉和披露。其实,“高知”并不都是“高修养”,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能够给孩子最好的生长环境,此案就是一个证明 。此事在社会关注下,男童的养母已经被警方刑拘,这样的进展多少让人感到欣慰。不过,此案留给公众反思的东西并不少。在笔者看来,首先要反思的是将孩子当成家长私产的传统观念。从媒体的报道可知,养母虐童不是一时冲动的偶然行为,此前男童所在学校的老师就曾发现过至少两次。为何到了今日才被揭发?如果老师能在第一次发现的时候就报警处理,男童或许就可以免受后来的皮肉之苦。但在一些人的观念中,虐待家庭成员很多时候被认为是“家丑”,不可外扬。而且,“孩子是自己的”打骂孩子又有何不可?外人很少也很难去干涉。孩子或是出于畏惧等原因,一般也不会主动去告发养父母的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法律介入的可能性,造成不少虐待儿童行为被视而不见 。其二,按照《收养法》,无子女,有抚养教育的能力,年满三十周岁,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符合这些规定即可收养孩子。仔细看便可知道,这样的规定有些粗线条——准入门槛低。孩子被领养后,生长环境好坏也只能是听天由命。相比之下,有些国家对收养人的条件是苛刻的,准入门槛高。比如,除了收养家庭的经济能力评估,对于养父母的精神状况和心理状况等都会进行综合评估,即便是领养之后也会有定期回访等制度。一旦发现存在虐童等不适合收养的情况,就可以及时给孩子提供有效的保护。在另一方面,当前对于虐童入罪还存在争议。尽管刑法规定“虐待犯罪除了受害人死亡或重伤的,都属于自诉案件”,但让被虐待的孩子或者近亲去告发家长,显然是不大现实的。而这种“家丑”,家里人很多时候也不为外人说道。由此,不少受虐待的孩子难以得到及时的救助 。而且,长久来,“由谁来告发”虐童行为也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虐童行为,不能总是依靠媒体来披露,媒体资源是有限的,过多报道也会让公众出现“审丑疲劳”。因此,从长远看,保护儿童不仅要依靠家长良好的道德修养,更需要在立法和实践中,不断探索有效的保护制度。短期来说,最为迫切的是要在法律层面对领养儿童的家庭设置更为专业和严苛的审查门槛,以及领养回访制度 。
浙江温岭二十岁的”幼师”颜艳红的所谓的“虐童案”已过去二个月了,但此事似乎并没有平息,据传有关被虐的儿童的家长欲向有关方讨说法并索赔。我觉得这也是无可厚非的,现在的孩子金贵啊,谁愿意让自己的孩子被人家玩虐啊。
对于颜艳红所作所为我也深感愤怒,无论从怎样的角度来看,虐待儿童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所以在事件暴光后网络媒体的一边倒也是情有可愿的。
但是,如果我们理性地观察分析这个事件,那么我们就不会把一切的愤怒都撒在颜艳红一个人的头上了。
因为其一,颜艳红本身就是一个稍大一点的孩子。她根本没有教育孩子的资质。我们已经知道颜艳红根本没有拿到幼儿教育的职业证书。而没有资质的人怎么能担当幼师的重任呢,她又是怎么会进入幼师的队伍的呢?回答是我们现在的幼师队伍中能够有教师资格的只有40%。这就是说颜艳红本来就是一个不合格的幼儿教师,她是因为需要而被选用的。这就不奇怪了啊。颜艳红无论从个人的素质或者从资格上都无法达到一个幼儿教师的标准。而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却让她来担负这个重任,可想而知,出事也就不足为奇了吧。
尽管她口口声声说:她很喜欢孩子,很爱孩子。但是从事实来看,她不知道怎样去爱孩子,怎样去保护孩子,她的行为其实在伤害孩子,而对于这一切她都是那样的麻木。
可怜的孩子!
我既可怜那些受虐的儿童也可怜这个已经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成人的大孩子。从现实生活中,从许多人的眼中,颜艳红是长大了,二十岁的女孩了应该是成人了,但是她其实并没有长大。她的心理素质和她所接受的教育的缺少使她成为一个不成熟的大孩子。
假如这个女孩进入工厂或者其他的工作场所,她会慢慢地成熟,也许能成为一个好工人,但是阴差阳错的,她却去做幼师,让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去管孩子,这孩子的悲剧就此产生了。
颜艳红事件被披露后,网络上是一片骂声,什么样的难听话也有,这样凶狠的话去对一个二十岁的女孩去说我的心里总觉得太不是滋味。
可怜的国人啊,都是些什么人了啊,简直是一群手拿长矛的杀手!最可恨的是有人竟用人性两字来评判一个女孩。说什么毫无人性,不配结婚,不配生孩子等等。我觉得说这些话的人本身就没有人性。
什么是人性,这女孩只是幼稚无知,她犯错,但是和人性无关。
我不禁想起了雨果的《悲惨世界》想起了那个冉阿让,假如没有那个好心的教士的宽容,那么就没有他后来的高尚人生。那是十九世纪的法国啊,难道我们今天这样有高度的物质文明的中国竟没有这样一点大度和宽容吗,难道我们非得把一个可怜的贫穷的小女孩逼上绝路而心甘吗?颜艳红并不是一个失去人性的女儿,她的所作所为只是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的结果,是典型的九零后的逆反心理的表现,她只顾发乎情而不止于礼仪。这只能说明了我们这个社会的教育的失败。
再说,也许在她的成长过程中也曾经受到过这样的虐待,也许来自老师或者是家长的类似的恶作剧式的“虐待''而这种行为她根本也没有看成是虐待啊,她也许还想不通呢,为什么同样的行为自己就成了千夫所指了呢?所以颜艳红虐童事件应该归根于我们社会,归根于我们的思想理念.
我们至今还没有一部虐童法就足于说明了我们本身就存在着缺口,不要太加压于一个不成熟的九零后,而更应该思考我们应该怎样去教育,怎样去树立一种善待儿童,尊重儿童的社会风气和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