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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文化研究论文

2023-03-12 20:4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街头文化研究论文

街头文化的评论

  王笛的新著《街头文化——成都公共空间、下层民众与地方政治,1870-1930》(以下简称《街头》),描绘了成都丰富多彩的街头文化。书中大量生动有趣的描写既令人兴奋,也让人大开眼界。例如看似卑贱的乞丐竟然敢于“虎口掏食”,捉弄手握重兵的大帅;茶香四溢的茶馆不仅是茶客品茗、休闲、摆“龙门阵”的场所,也是商贩、工匠、艺人们施展才艺的生存空间,甚至还是市民们调解纠纷的“半民事法庭”。书中配有113幅珍贵的历史图片。这些视觉资料让我们身临其境般地看到,那熙熙攘攘的街头和芸芸众生的相貌:行人、小贩、手工工匠、茶馆茶客、街角的剃头师、摆地摊的算命先生——三教九流,无奇不有,它们从另一个角度帮助我们重构那逝去的文化和历史”。
  
  一、多彩的成都“街头文化”
  现代城市街头的功能主要是交通。可是,在过去的某些城市里,街头还担负着比交通更重要的功能,这正是《街头》这本书告诉我们的。书中说:“街头是城市最重要的公共空间,它们不仅负担着城市的交通,而且还是日常生活、经济行为的载体。”
  该书首先介绍了19世纪下半叶成都各色人物在商业、日常、社会、庆典四大空间中所展开的各项活动。
  成都作为中国西部商业最繁荣的城市,街头是店铺之外最重要的商业空间。除了特殊的集市外,日常的街头市场种类繁多,有盐市、鱼市、陶瓷市、棉花市、牛市、猪市、果市、花市、柴市等。不同的交易分别占有各自的空间,还有游动的商贩挑着担子沿街叫卖。街头不仅作为市场,而且成为工匠的手工工场。工匠们当街制造产品就地出售,制作的产品五花八门。
  成都居民把街头作为他们日常生活的空间。人们在街头购物、聊天,互通信息;进行各种娱乐活动:斗蟋蟀、斗鸡,观赏街头艺人的表演等;有的人还在街头喝酒、吃饭。孩子们喜欢在街头放风筝,观看西洋景(即通过一个小孔看图片),做各种游戏。
  作为重要的社会空间之一的茶馆,在成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有一句当地的谚语说“一市居民半茶客”。有人甚至认为四川人离开茶馆就无法生活。茶馆是成都社会的缩影,它集商业空间和日常生活空间为一体。茶馆是人们休闲的好去处。茶客在品茗之余,还可享受各种服务。有些茶馆成为市民的会客室和特殊人物洽谈业务、生意的特定场所。茶馆还是“半民事法庭”,在茶馆调解民事纠纷被称为“茶馆讲理”或“吃讲茶”。
  乞丐是成都街头最具特色的人群。作为最弱势的社会群体,一些乞丐自己组织起“丐帮”,设法自我保护。“丐帮”为三、五十人的集团,有一位公认的帮主或“王”,也许正如《巴黎圣母院》中的乞丐王。有一个名叫罗永培的乞丐王甚至有自己的名片。有组织的乞丐有时竟然敢于挑战当地的权势人物。1928年,一位川军师长为庆祝五十大寿举办盛宴,成都很多重要人物前来捧场。不料近三百名乞丐突然出现,毫不客气地落坐于几百张餐桌前,准备大快朵颐。师长虽然拥有重兵,但是在喜庆的日子里向前来“祝寿”的市民动用武力显然是不合适的。为让那些乞丐尽快离开,师长的副官允诺,送与他们一些钱粮。乞丐的“虎口掏食”显示了卑贱者的智慧和弱者的力量。
  该书的第二部着重于20世纪初的社会改良,第三部把重心放在辛亥革命时期及民国初年的政治动荡,都是论述社会转型对于街头文化的影响。
  
  二、一部别开生面的城市史
  《街头》一书在美国出版后不久,在西方学术界即引起“好评如潮”(“译后记”)。目前中国学界也开始有一定的反响。中外学界对该书的评价主要在两点,首要的一点就是认为它描写了下层民众生活,填补了近代中国城市大众文化研究的空白。第二点是把城市史的眼光从沿海转向内地,从发达城市转向欠发达城市。据笔者所见,这两点是相互关联的。
  “街头文化”这个词是该书作者的独创,在他于1998年题为Street Culture的论文发表之前,英语世界并没有这个用法。这个词体现了一个新视角,即从下层民众的日常生活来观察城市的面貌和发展。实际上,选择成都作为研究对象的原因主要在于成都的街头文化最丰富,而街头文化正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成都所保留的传统文化较之沿海、华北以及华中的城市多得多,……我们可以因此观察到不同于北京、上海、汉口或广州的‘另一个中国’。”
  写下层固然重要,但是如何写,用何者的眼光来写则更加重要。为了重现消逝了的街头文化,作者发掘了大量文献资料。但是他清醒地认识到,这些资料基本上带有官方的眼光。所以,他力图鉴别“大众创造的文化”与“强加在大众身上的文化”之不同,仔细分析每一条资料的来源和实际意义。同时,尽量利用一些文学资料和图片以补历史资料之不足。书中大量引用竹枝词,因为竹枝词是一种较为客观的文学表现形式。作者还实地考察成都的茶馆,通过在茶馆与老人的谈话收集陈年往事;流连在僻静的小巷,探寻岁月刻下的痕迹,以今天的残留文化来重建过去的生活。
  街头文化是下层民众自己创造的。摒弃精英们的偏见,从下层的眼光来描述成都街头文化,不仅更生动和全面地再现了历史画面,而且能对传统文化的价值以及现代化与传统文化的关系有一种全新的认识。此前的中国近现代城市史研究过于强调现代化的意义,把城市史等同于城市现代化史,所以对发达城市投入大量的精力和热情,对像成都这样的欠发达城市则缺乏应有的关注。例如上海史在近20年来成为公认的“显学”,仅西方正式出版的上海史专著就多达50部,关于上海史的博士论文已有不下300篇(见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史研究译丛》前言)。这一方面造成研究范围的狭窄,另一方面也忽视了城市文化的丰富内容。人们关注城市的现代化进程,而忽略了民众的日常生活。《街头》描写丰富的城市街头生活,从而使城市史充满活力。同时,它从民众的眼光看社会转型,既充分肯定传统文化的价值,也注意到现代化给民众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
  以往的中国城市史研究大多偏重于城市建筑、城市制度及城市发展,对“人”则缺乏关怀,是“无人”“无生活”的城市史,可以说是有骨头少血肉。近来的城市史,尤其是西方学者的作品有所改进,如描述上海的警察、商人、妓女、上海特殊族群苏北人等。但主要是对某部分人群的分别介绍,而且没有充分重视“空间”的意义,或许可以说是有血肉而少骨头。《街头》最突出的特点是有骨头有血肉。“骨头”就是书中明确指出的城市“公共空间”,血肉就是生活在这些空间里的下层人及其活动。正因为“肢体”丰满、健全,而且活动频繁,内容丰富,所以它是一部充满了活力的城市史。
  
  三、层层深入的研究
  《街头》的作者王笛,现为美国得克萨斯A & M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其著作《跨出封闭的世界——长江上游区域社会研究,1644—1911》(中华书局1993年初版,2001年再版,2002年台湾繁体版)是国内外公认的中国区域史研究的代表作。与之不同的是,《街头》“力图把人们的注目焦点从精英转向民众,从沿海转向内地”。不过,《街头》并未忽视精英们的作用。书中论述了精英对街头文化从敌视到改造,以及与民众从对立到合作又分离的复杂过程。
  《街头》的研究是宏观与微观结合。目前该书作者的研究集中于茶馆上面。“通过茶馆这个微观世界去观察那个大的世界的变迁。”其英文新著《茶馆:成都的小商业、日常文化与公共政治,1900—1950》即将由斯坦福大学出版社出版。目前他正在撰写其成都茶馆研究的第二卷(1950—2000年)部分。可见,作者的研究在步步深入,已进入“微观历史”(microhistory)的范围。据他所说,“微观历史”在西方史学中已有一定的进展,但在中国史的研究中则基本阙如。从区域研究到《街头》,又到“茶馆”这“三部曲”就可看出作者不凡的学术功力。
  这本书还给我们一种启发。现代城市的街道越来越美观,街头越来越繁华,但是却缺少街头文化;人们只是街头的匆匆过客,城市因此而缺乏生气。那么问题是,我们需要建立一种新的街头文化吗?《街头》的作者毫不隐讳他对传统街头文化的眷恋,历史和现实是否能有同样的需求?这些都是值得思考的。
  
 

求嘻哈文化与生活的关系论文。2000字以上。越多越好。

嘻哈文化-简介

嘻哈文化嘻哈即“Hip-Hop”。

Hip-Hop意为“摇摆的屁股”,源自美国黑人社区,其渊源可上溯至20世纪70年代。

Hip-Hop是一种由多种元素构成的街头文化的总称,它包括音乐、舞蹈、说唱、DJ技术、服饰、涂鸦等。

Hip-Hop是街头的文化,是一种生活态度。他与同是街头文化的滑板、小轮车等极限运动有着亲密的关系。

Hip-Hop一族具有共同的行为方式,即使互不相识,你也能从他的外表准确地判断。

Hip-Hop现在已经从街头步入主流文化。在美国,主流娱乐空间已经被Hip-Hop占据;在韩国,Hip-Hop被与其本民族的文化相结合,成为具有韩国特色的最受大众欢迎的文化形式;在中国,这种文化青少年中日益活跃起。

所谓的“嘻哈”早已成了一种流行的时尚,甚至已成为一种固定下来的习惯,穿着宽松但昂贵的衣服,包着名牌头巾或运动帽,典藏版的球鞋,当然还有带数位摄影的手机与耳机,加上一堆亮闪闪的金属饰物,踩着那种有点摇晃的步伐。

“嘻哈产业”,许多人可能连听都没听过,但事实上则是几乎全球绝大多数的人,目前都早已生活在这个产业所建造出来的文化氛围中。就以台湾为例吧。只要我们随便打开电视,那些卖手机、球鞋、牛仔裤,以及饮料等商品的广告,总是一群年轻人头戴棒球帽、或者包着大头巾,身穿宽松的服饰,甚或披一件带有头罩的夹克,脚踩着球鞋,在那里舞动、奔跑,或做着其他动作。这就是“嘻哈风格”;当然更别说那些综艺频道上的饶舌歌手了。

除了电视广告及综艺频道上可以看到的典型的“嘻哈风格”外,如果我们走上街头,在一些时髦青少年,甚或年轻新中产阶级集中的地方,那种“嘻哈风格”更是普遍。有些青年新贵,头戴球帽,挂着一幅帅酷的无线手机装置,这当然也是“嘻哈风格”的具体显露。

而“嘻哈风格”当然不是凭空跑出来的。一种风格的形成,主要是透过商品,以及该商品所创造出来的行为及文化代码。因此,风格自然也是产业。那么,所谓的“嘻哈产业”,它的产业规模究竟有多大呢?说出来可能会吓死人,因为据专家的正式估计,全美的任意消费行为里,与“嘻哈产业”有关的大概就占了四分之一,举凡服装、鞋类、服饰佩件、运动器材、电视、杂志、电影、广告、手机、软性及烈性饮料,连锁速食、唱片、模特儿业、化妆品、艺术产业、金融业、球类活动业等和生活有关的经济活动,都被它所渗透,甚至连一些非正统性的名牌,也都无法抵挡“嘻哈风格”所造成的消费穿透力,而向它靠近。

嘻哈文化-其他
嘻哈是一种风格创意产业

因此,所谓的“嘻哈产业”,它的产业规模实在模糊得难以清楚界定。如果用最宽松的定义,凡与“嘻哈风格”有关的都被纳入,那么它的规模单单在美国恐怕就已达到一兆美元以上。但这样的定义其实太过浮夸。真正所谓的“嘻哈产业”,应当是发动出整个“嘻哈风格”的核心产业,因而它是一种风格创意产业,保守估计,它至少有数百亿美元的规模。

而2003年,“美国商业周刊”会将“嘻哈产业”的教父赛蒙斯上封面,主因是在这一年“嘻哈产业”的表现实在让人啧啧称奇。它单单服装上即达到二十亿美元的业绩,有一部由饶舌歌手Eminem主演的电影8Mile甫上映,第一个周末就创下5120万美元的票房,打破了《侏罗纪公园》的纪录。2002年,世界名酒Courvoisier用饶舌歌打酒,销售业绩立刻提高了20%,2003年美国热门音乐排行榜几乎全是嘻哈天下,由于整个“嘻哈风格”已强大到如此难以匹敌的程度,它不但产业活动的地盘扩大,甚至连顶级名校如哈佛、麻省理工学院,也都很严肃地将它视为一种文化及生活、产业的现象来研究及开课讲授。

新美国梦的最佳样板

因此,现在可以说已到了“嘻哈风格”不再只是单纯的美国黑人青少年“次文化”的阶段了,它所型塑的风格,经过资本主义商品化的过程中的被“占用”及“改窜”,逐渐变成了一种新的“时尚”,它在征服了纽约和洛杉矶后,也渐渐开始要征服全世界。在美国有所谓“嘻哈世代”(HipHopGeneration)之说,指的是1985年至1990年间窜起的黑人世代,而毫无疑问的,在这个世代里,最有成就的即是赛蒙斯,他是全球“嘻哈产业”最大的创意人及发动人,他早已不是“黑人雅痞”(Buppie)而是“嘻哈产业帝国”的教父,甚至更成了“新美国梦”(NuAmeri�canDream)的最佳样板。他是最重要的饶舌唱片公司DefJam的创办人,后来以一亿多美元卖给了环球唱片,目前乃是全美第二大唱片公司,年营业额高达7亿美元。他目前拥有一个包括了服饰、媒体、饮料、金融等综合性的庞大帝国,单单服装批发一项,一年业绩即达2亿6千万美元,整个帝国一年的业绩总在10亿美元左右。

饶舌歌是“嘻哈风格”的核心

有关“嘻哈风格”的问题,各家说法不同。有人说它起源于古非洲,有人则说它始于牙买加,但无疑的,以道白式的饶舌歌为主体,则无疑是“嘻哈风格”的核心。它在1970年代开始随着音乐合成器的出现而走红,配合着舞步而表达桀骜的悲伤与愤怒,因而它有着强烈的个人化,追求自我认同,以及反主流的不驯意含。这种乐与舞的风格,很快的就在大城市的黑人青少年聚落和街头散布开来。

而除了音乐与舞步之外,他们那种装束,其实也非常的具有街头风。例如,当时的黑人社群,生路匮乏,街头贩毒乃是主要营生,那种宽大厚重,或者戴帽包头的服饰,乃是年轻毒贩彻夜在街头流荡之必需,而宽松的长裤、口袋则用来藏枪,球鞋则用以必要时的追赶与奔逃。易言之,这种装束其实在本质上相当接近不驯青少年的帮派装。

可是由历史及经验,我们也知道所有的符码意含都是流动的。那种街头式的走路、说话、装束,当民权运动所造成的黑人地位被渐渐抽离,它的符码意含则往“帅”、“酷”等方向移动。而后经由中学和大学,黑人及白人交界的领域,如音乐、体育等方面,向白人青少年社区渗透。而正是由于有着这样的渗透性,具有商业眼光的黑人奇葩即有了发挥的舞台。如果我们回头去看“嘻哈产业”的发展,即可注意到,在1980年代中期以前,它只能被算成是一种“次文化”。但从198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它那种帅酷及叛逆,加上一点吊儿郎当的风格,已变成全美青少年的流行,甚至所有的大公司,都不得不注意它的存在,并介入其中;于是,1985年Sony与DedJam唱片合作,协助它在销售通路上发展,1986年Adi�das开始借助饶舌乐园来帮忙行销。当主流企业开始介入这个产业,“嘻哈风格”就等于已成了主流的一部分,甚至并取得了一定的主导权,而这个主导权并不在白人手中,而是由黑人创意企业家掌控,因为只有他们才知道整个“嘻哈风格”的窍门与可能走向。

高档商品也以嘻哈为诉求

因此,由“嘻哈风格”从“次文化”而发展为影响到全美甚或全球的风格与产业,我们或许可以回顾今年所谓的“巴黎风情”了。近代法国思想泰斗布尔迪厄(PierrBourdieu)曾经研究所谓法国的“波希米亚风格”问题。他指出,在法国大革命之后,巴黎一地有大量来自外省的青年涌入,他们疏脱、浪荡、随兴、自在,后来的“巴黎风情”有一大半就是由这种“波希米亚风格”中产生并被细致化的结果。今天我们去巴黎,一定会很快地注意到,巴黎人随便谁,纵使是“随意穿着”(casualwearing),都会露出某种不同的味道,这就是所谓的“生活风格”的奥秘。

而到了今天,由于“嘻哈风格”已成为全球庞大的产业,而且其地位仍在上窜,不但影响到大众生活商品,甚至还往高档商品以及名牌这个领域继续渗透,诸如海尼根啤酒、可口可乐、麦当劳、美国本土名牌Gap等也要以它为诉求。这时候,“嘻哈产业”也跟着出现许多高档商品,有些嘻哈人物那一身行头,其昂贵程度可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举例而言,Reebok在复活节推出一款Sdot限量鞋,即创下该公司的销售历史纪录,eBay网站上立刻卖到250美元一双,“嘻哈商品”的抢手及高档化,由此可见。如果再加上典藏版的手机,那就更加不可思议了。

嘻哈风已由美国向全球扩散

这也就是说,在过去20多年里,当我们说到“嘻哈”时,尽管名称相同,但实质上早就有了极大的差异。早年的“嘻哈”是落拓黑人社区里那些穷小孩的“邋遢风格”(Shabby)对自己凄苦的命运充满了悲愤,但到了今天,所谓的“嘻哈”早已成了一种流行的时尚,甚至已成为一种固定下来的习惯,穿着宽松但昂贵的衣服,包着名牌头巾或运动帽,典藏版的球鞋,当然还有带数位摄影的手机与耳机,加上一堆亮闪闪的金属饰物,踩着那种有点摇晃的步伐。今天的“嘻哈人物”,以帅酷取胜,说不定再过几年继续细致化后,会成为独特的“纽约风情”!以前的嘻哈多少有点红眉毛绿眼睛的架式,今天的嘻哈却都变成了酷哥辣妹,时代的变化可真是快啊!

因此,有关“嘻哈产业”的整个发展史,其实是非常值得从事创意产业者好好研究的课题。“嘻哈产业”乃是由无到有,由非法到主流,由非商品到商品化的过程。它是原来的边缘人不入流的风格,最后竟然不但发展成了新的主流,甚至还随着美国国势而在全球扩散。其中有着太多窍门都值得详参。而无论如何,赛蒙斯这个教父型的企业家,绝对当得上二十世纪创意产业上的传奇英雄。一种生活风格可以影响到全美日常随意消费活动的四分之一,这已是生活产业史上的奇迹了。

东拼西凑用自己的话再结合生活改写一下就行了。

求美国街头文化论文和资料

街舞

街舞包含了机械舞、霹雳舞等,起源于美国街头舞蹈的即兴动作。这些街头舞者以黑人或是墨西哥人为主,流行的街舞多半发源于美国纽约的布鲁克林区,一些黑人或是墨西哥人的孩子们成天在街上以跳舞为乐,形成各种派系,也很自然地在他们所跳的舞蹈上发展出不一样的特征。

街舞属于劲舞,动感十足,动作幅度大,要求舞者体质好。像单手倒立、前滚翻、大风车转、背旋等动作,属于难度系数高的表演,街舞少年必须保持足够的体力支撑,以及拥有坚强的意志和勇气。

深圳的一些精明商家借“街舞”发财,从某种意义上带来了街舞的兴旺。一些舞蹈学校和健身中心开办了街舞学习班,生意十分火爆。商场在促销商品或举行庆祝活动的时候,也经常请街舞表演助兴,渲染气氛。

Hip-HopDJ

1967年,有位牙买加移民在美国纽约最早把两个唱盘及混音器摆在一起,独创“刷唱片”(scratch)的动作,吸引了很多人在街头欣赏。DJ作为播放唱机的操作员,从此成为流行文化的代言人。当然如果只会放CD是不够的,要有相当的音准及节奏感,才能将两首不同的歌曲漂亮地混音;更高的技巧是scratch,也就是所谓的刮唱片,造出尖锐的音效。DJ在国外已经风行20余年,自成为一种特殊的文化,而且还举办一些大大小小的国际比赛,其中最具公信力的比赛,叫做“DMC”。

涂鸦

涂鸦(graffiti)即街头涂鸦,常见于美国一些住宅区的小巷道上或地下道及地铁站。涂鸦少年以喷漆作画于墙上,用以表达其所想宣告的意念、想法或是帮派用以划分地盘;从60年代末发源至今,渐渐成为一种街头艺术。

涂鸦少年之间相互进行涂鸦竞赛,比谁的作品多,谁的名头响。他们在所有可能的公共场所将自己的名字或笔名“涂”在显眼的位置,以此表达对成人权威的蔑视。他们手持装满颜料的喷枪同警察捉迷藏,这些颜料常常是偷来的。

他们在市区的墙上涂抹带有神秘色彩的句子,粗鲁的骷髅状的人像、带有原始面具色彩的面孔、以及孩子游戏中含有猥亵意味的姿势。涂鸦作品是可视的说唱乐和爵士乐,是对视觉艺术的原创性贡献。作为大众主义观念的扩展,涂鸦艺术家大量生产了素描、印刷品、油画、雕塑、壁画、T恤、钮扣和旗帜。

2001年,时尚设计师们不约而同地向Hip-Hop流行文化取经,从衣服、裙、高跟鞋以及手袋上,都能找到黑白或七彩的涂鸦风格作品。

唱白

唱白(MC)指party中带动气氛的主持人(master of cerem ony)。一个好的 M C要能带动众人的情绪,对着众人说话,以人声制造节奏以及模仿机器所发出声音如鼓声或 s cratch等,所以演变为 R ap等说唱技巧。 M C不只是表演者,也兼具了 H ip-H op文化的讯息传达者的功能,一个具有鲜明个人色彩的 M C,更能带动口头禅、音乐以及服装的流行,这点也可以由那么多的黑人歌手代言服饰品牌窥见一二。

特技单车

时下许多年轻人已不把自行车仅仅当作上学或上班的代步工具,对于一些人来说, B仔或 B M仔这个词一点都不陌生。

B仔的正确名字是 B MX,全名是BICYCLE MOTOCROSS(自行车越野)。它是在70年代中后期在美国兴起的一种自行车越野运动。80年代中期开始把 B MX拿到平地玩,而且玩的花式比滑板更多、跳得更高、更刺激。它的动作有上百种,其中最基本的是车上静平衡,如后轮点地跳、前轮点地跳、擦轮、定车、飘、过桥等。 B MX的车身一般采用合金制成,可以承受从几米高的地方摔下的冲力。设计上也有许多的特殊之处,如不受车闸线的限制,可以做360度转动的车把。 B MX在电影《 E· T》中的出现,使它成为一种流行文化的代表。

在香港、广州和深圳等地,特技单车分为三种竞赛项目: U型管、平地赛及公园赛。这些竞赛将特技单车带给了社会大众,而运动的核心仍然保持在街头。

滑板

20世纪50年代末及60年代初的美国,美式冲浪音乐及电影领导潮流,人们在某种类似冲浪板的设计中寻找陆地冲浪的乐趣,第一张滑板在1959年推出市场。80年代末,夹心木制障碍物以及街道式场地的出现令滑板运动以一种自助的形式再现生机,这批滑板新生代开始培育出自己的明星运动员。

滑板运动对世界潮流文化影响深远,运动员爱听的 P unk音乐以及他们所穿的泥土感很重的宽衣以及怀旧式网球鞋等,都一度成为了世界潮流。

直排轮滑

轮滑这个创意延续了大约有300年之久,最初是一位17世纪的荷兰人尝试在自己鞋子下钉木制滚轴,享受溜冰的乐趣。在1979年,美国一位冰上曲棍球选手发现了一双老旧的直排滑轮鞋,于是买下这个设计。从那时开始,直排轮滑在全世界开始流行。

1984年,美国开始研发各种不同用途的轮滑鞋, R OLLERBLADE一直是国际飞轮业界领导品牌。

滑板车

滑板车( B icman)是继滑板之后的又一运动型新产品,速度可以达到每小时20公里,这种新型产品来源于日本。

虽然我们能在深圳街头见到个别老人和妇女骑着滑板车逛街,但是那不是街头文化的代表,因为街头文化是年轻的“酷”一代的玩物。滑板车就像一辆小型单车,它的车头取单车的构造,下部取滑板的构造,不过它只有两个车轮。假如你会如下绝招,证明你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地了:以两脚夹住后轮,两手抓紧车头,用力吊起车头,以后轮为重心,在半空中旋转两圈,厉害的可转到三圈;或者夹住前轮,以前轮为重心,翘起后轮旋转

涂鸦艺术的研究的论文

涂鸦(Graffitist),是一种结合了“嘻哈(HipHop)”文化的涂写艺术,形成于上世纪70年代初的纽约。纽约市立大学的学者爱德华在《世界百科全书》中写道:“‘涂鸦’经常写在公共厕所、公共建筑的墙上,或公园的石头上;有些单字和词组不甚健康;有时只是写人的名字,也有关于性的,还有许多是政治口号。”现代美术理论家王小箭教授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说:“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是涂鸦艺术的辉煌时期。它的兴起,不仅是美国黑人民间艺术的宣泄,也是那个时代被压抑的族群和阶层群众的心理宣泄。所以,从表面上看,它有很强烈的反叛色彩、发泄的倾向和随意的风格,甚至有些反传统、反社会的精神。”旅美敦煌画派重彩画家陈幼白说:“没有涂鸦,就不是纽约了。”
90年代后期,街头文化随着哈韩哈日的潮流进入中国年轻人的视野,掀起嘻哈热潮,到了21世纪,街头文化深入传播到到中国的各大城市,对于新世代的潮人型人来说,街头文化已经成为型酷和时尚的象征,也成为了他们生活中的一部分。

街头文化有五个重要的元素,分别是服饰、街舞、Hip-HopDJ、唱白(MC)和涂鸦。一般人最容易想起的一定是那些尺码超大、宽松随意的嘻哈服饰,还有有型有款的街舞,因为这些比较贴近普通人的生活,也比较容易接受和学习。
涂鸦与商业的结合更紧密,涂鸦包含了更多时尚、娱乐和游戏的精神。许多青年涂鸦者中的才艺出众者登堂入室,成为新时代设计师中的幸运儿。他们的画布转移到了海报、广告、服装、鞋、帽子、玩具、电视台、游戏厅。工具则从喷漆罐变成了苹果电脑和PS、Illustrator,现在争着跟他们合作的是那些拿着大把钞票的广告商们,有耐克、阿迪达斯......由涂鸦而进入主流设计圈的佼佼者当属Marc Ecko,这个12岁开始涂鸦,20岁时就以6件自创涂鸦T恤奠定个人品牌根基的家伙,如今已是数十亿资产的服装品牌的拥有者。他一直认为,“现在年轻人就是爱突显自我特色,太一般的设计无法引起共鸣,我们的设计就是要引人瞩目、要夸张、要炫目夺人、要让人惊叹!”
有许多例子可以证明,如今涂鸦在新锐设计圈是如何集万千宠爱于一身。2001年推出的一款涂鸦提包,纯黑底上随意描画着简洁浑朴的纯白色英文圆体,没有了街头的粗砺,却是雅致与野趣的结合,成为当年时尚人士的春季必备。此外还有华丽涂鸦图案的长裤、短外套和皮包、鞋子,不少品牌还把巴黎花都的风景画面作为皮包上的图案。

另外,结合了实拍影像与涂鸦风格的动画设计也渐成风潮,一些以前卫的年轻人群为受众的频道,如美国的喜剧中心、MTV中都充斥了涂鸦风格的片头、广告、音乐录像带、甚至游戏都开始采用涂鸦式的手绘图形与动画。著名游戏开发商Atari于今年9月发行的一款新PS赛车游戏就专门请了50多名涂鸦艺术家做视觉设计。

新世代的涂鸦,更多的是为了宣告自我的存在,如果你有足够旺盛的激情,那就为青春留下美丽的涂鸦记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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