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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研究论文

2023-03-12 06:4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儒学研究论文

儒家历史小论文

导语:儒家学说,亦称儒学,起源于东周春秋时期,在两汉时期进入儒学发展的第二个时期;在宋、明、清时期,儒学进入了第三个发展阶段——性;到了明朝中期,程朱理学成为人们求取功名利禄的敲门。儒学博大精深,下面是我搜集的一篇关于儒家历史的小论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儒家学说,亦称儒学,起源于东周春秋时期,和“道家”、“墨家”“法家”等诸子百家之一,汉朝汉武帝时期起,成为中国社会的正统思想,如果从孔子算起,绵延至今已有两千五百余年的历史了。随着社会的变化与发展,儒家学说从内容、形式到社会功能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与发展。如果对儒家学说的内容、形式和社会功能等进行综合的宏观考察,我认为中国儒学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特点。

提及儒学,首先想到的便是以孔子、孟子、荀子等为代表的先秦原始儒学, 春秋末年,孔子创立了以“仁”和“礼”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同时主张“为政以德”,创立儒学。儒学提倡“仁”、“义”、“忠”、”恕”,中庸之道是儒家的一种主张,主张待人接物不偏不倚,调和折中的态度。“仁”的主张是“仁者爱人”,这一主张是要求统治阶级体察民情,反对苛政。孔子认为,要实现“爱人”,还要遵循“忠恕”之道,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要求;“礼”的主张是“克己复礼”,就是说要克制自己,使自己符合“礼”要求。但是由于当时奴隶制度趋于瓦解,各国君主无暇顾及孔子提倡的“以礼治国”的思想,儒学在当时并未受到太多重视。

战国时期,在孔子学说的基础上,孟子提出“性善论”,在政治上实行仁政,并提出在当时颇受争议的“民贵君轻”的主张。现实主义流派的荀子也从性善论出发,强调理的规范与教化作用。战国时期,儒学成为显学,却因为诸侯纷争,其主张不能满足地主阶级的要求而受到冷落。

同样,荀子设计的治国原则:“明分使群”、“群居和一之道,”包括理想的“王制”与具体的“富国”、“强国”之策,乃至他的“礼论”、“乐论”、“君道”等等,可以说都是非常富于现实主义的。它都是在肯定当时已经形成的社会等级和职业分工的基础上,来规定社会每一个成员的名分和位置,并要求其各尽其职,从而达到整个社会的和谐一致。当然,这并不是说在荀子提出的治国原则中没有一点理想主义的成分。因为,如果它的学说中一点理想主义成分都没有,那么,他的学说就不会有什么感染力,而他也就不能称为一名思想家。

儒学发展的第二个时期便是两汉时期,汉武帝重用董仲舒的思想,实行“废黜百家,独尊儒术”。是儒学逐渐成为了正统思想。董仲舒的理论是阴阳家与儒

家的合流。我认为,“天人三策”是体现董仲舒和西汉时期儒学政治以及思想特点的最好体现。“天人感应,君权神授;推明孔氏,抑黜百家;春秋大一统,尊王襄夷”。董仲舒在儒学中增加了天人合一,君权神授的内容,并且提出了如后归纳为三纲五常的学说。这一切都适应了君主专制的.需要。

在宋、明、清时期,儒学进入了第三个发展阶段——性理之学的儒学, 宋朝儒学历史发展的背景是独特而鲜明的:动荡衰弱的历史背景,三教合一的文化趋势以及传统儒学的陷入困境。由此,新的儒学必然产生。新儒学产生后第一个关心的问题是宇宙论,这与传统儒学只关心社会以及政治的角度不同。周敦颐发明“太极图”,并提出精神修养的方法即成圣之方——无欲:静虚之心,动直之心。邵雍、张载等人也提出了自己的宇宙观点,如太极即是气的观点等。朱熹的理学,强调的是“形而上者,无形无影即是理;形而下者,有情有状是此器。”朱熹认为,太极包含万般之理,又是一切理的概括。在宋代,程朱理学曾经被斥为伪学,几次被查禁。到了元代才被确立为正统思想以此持续到明清时代。宋朝时期的儒学逐渐被官方化,是因为当时理学以儒学为宗吸收道教佛教之长补儒学之短,把天理、仁政、人欲内在的统一为一体,是儒学更加完整和哲理化,因此更有效的维护了封建统治等级特权制度,适应了加强封建统治的需要。

到了明朝中期,程朱理学成为人们求取功名利禄的敲门砖而逐渐失去了寻求圣贤学文的精神。陆王心学与理学相对。他们认为并不存在“理的世界”,宇宙是一个自身完整的精神实体。而这个世界即是我们经验中的世界。有心才有理。朱熹强调做学问,而阳明强调行动。阳明创的王学的内在结构是由知行合一和致良知构成的。在这一结构中,阳明以心(良知)立言,又以良知释心。心(良知)就构成了王学的基石。而“致良知”是如何为圣的过程。

明清时期,儒学体系较为活跃。活跃的儒学思想对传统儒学体系的批判和继承促使我国的传统文化重新焕发了生机,但并未占据思想主流,性质上也并非是资产阶级政治学说。尽管这种思想与明清之际的商品经济相适应有一定的联系,但是其产生的原因是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的尖锐。由此可见,儒学的历史地位也与当时国家的经济情况密切相关。

近现代的新儒学是儒学发展的第四个阶段。孔子学说在近现代以来的新发展就是在中西方文明的碰撞下产生了新儒学。在新儒学的准备和发展阶段,儒家学者曾经有过“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等被动接受西方文化的思想。近现代以来中国社会的动荡,包括新中国建国前和建国后,儒学都不再有太大的发展和变化,当然也说不上有很高的历史地位。而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再次产生的“儒学热”又是国人重新开始对中国古典文化感兴趣的表现。儒家文化是一种和谐文化,这正对应了现在中国人对生活和社会的期待。同时还有在经济发展的副作用中蓬勃起来的道德的沦陷和社会形态的复杂,这些都促使人们开始把目光重新放到中国传统经典思想上去。

儒家思想是我们中华文华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当今我国社会受西方文化影响,社会西化很严重,但传统思想在国民意识形态中仍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日常生活中,我们的行为会不知不觉的以儒家规范为准则,受到儒家规范的约束.我们要好好学习儒学,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孔子思想的研究论文

关于孔子思想的研究论文

对于孔子思想,大家的了解到底有多少呢?下面就随我一起去阅读关于孔子思想的研究论文,相信能带给大家帮助。

论文摘要:

孔子的教育思想有因材施教、启发诱导、学思并重、以约驭博、寓教于乐等,分析其教育思想对当今教学方法有重要启示。

论文关键词:

孔子;教育思想;当代教育

孔子(前551-前479年),名丘,字仲尼,春秋末期鲁国人,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和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一生非常重视教育,创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所私学,毕生从事教育事业,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教育家。孔子的教育思想中含有丰富的唯物辩证法因素,因此至今仍有不朽的生命力,它对今天的教育仍然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从中我们可以获得极大的教益和启示。

1 倡导“有教无类”,主张“因材施教”,发展学生个性与全面教育相结合

孔子,作为我国第一所私学的开创者,主张“有教无类”(《论语卫灵公》),提倡在教育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力。孔子在招收弟子时,不重身份,不看财产多少,也正因为如此,孔子的弟子很多,各个社会、各个年龄段的人都有,还有父子二人同学于孔子的,如颜回、曾参等。孔子的这种思想观点,奠定了后世教育大众化的理论基础,开历史之先河,在中国教育史上留下了光辉的篇章。

教学中不能没有统一要求,但不从学生实际出发,忽视学生在资质、性格、才能、兴趣等方面的差异就无法达到统一要实现的目标。孔子将因材施教与全面教育巧妙地结合起来,解决了教学过程中的这一矛盾。在《论语》中,有不少生动的事例表明,同一个问题,孔子对不同学生有不同的教法,例如,在(《论语颜渊》)篇中记载,樊迟、司马牛、仲弓和颜渊均曾向孔子问仁,孔子做出了四种不同的回答:

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司马牛问仁,子曰:“仁者,其言也仞。”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颜渊问仁,子曰:“克已复礼为仁,一日克已复礼,天下归仁焉……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樊迟的资质较鲁纯,孔子对他就只讲“仁”的最基本概念——“爱人”;司马牛因“多言而躁”,孔子就告诫他:做一个仁人要说话谨慎,不要急于表态;仲弓对人不够谦恭,不能体谅别人,孔子就教他忠恕之道,要能将心比心推已及人;颜渊是孔门第一大弟子,已有很高的德行,所以孔子就用仁的最高标准来要求他——视、听、言、行、一举一动都要合乎礼的规范。这样,根据每个学生基础和造诣的不同,孔子对同一问题做出了四种深浅不同的回答,既切合学生的思想实际,就都符合“仁”的基本概念。

“因材施教”这个概念孔子本人并没有直接提出,是朱熹在概括孔子的教学经验时,指出:“夫子教人各因其材”,遂有了“因材施教”的名言。但孔子的教学实践却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他始终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把学生培养成具有各方面才能的人。孔之之所以做到了这一点。与他对学生有深刻、准确、全面的了解是分不开的。孔子十分注意利用各种机会,通过各种方式,观察了解学生,他非常熟悉学生的特点,能够用精辟的语言相当准确地概括出学生的特征。如:“由也果”(认为子路果敢),“赐也达”(子贡为人豁达、大度),“求也艺”(冉求多才多艺),“柴也愚”(高柴较迟钝),“参也鲁”(曾参较耿直),“师也辟”(子张较偏激),等等。对每一位学生的才能特点、性格特征,孔子心里也都有数。并且他还把学生的性格特征分为三种类型:“狂者”、“中行”、“狷者”,他说:“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即人有偏激、拘谨和介于二者之间的三种不同性格。

再如,子路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母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冉有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共西华曰:“由也问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求也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赤也惑,敢问。”孔子曰:“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同样的问题,由于询问者的情况不同,孔子的答复也不同,“一进之,一退之,所以约之于义理之中,而使之无过不及之患也”。由于学生的个性特点不同,所以在他们问仁、问礼、问政、问孝的时候,孔子的回答往往是深浅难易、繁简详略各不相同。

在因材施教的同时,孔子非常重视对学生的全面教育。《论语述而》篇中说:“子以四教:文、行、忠、信”。《史记孔子世家》也记载:“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子弟”。孔子弟子三千,贤人七十二。但同样学习文行忠信、诗书礼乐,程度不同,能力也各异。有的“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有的“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之宰”;有的“束带立于朝,可与宾客言”,同样是身通大艺者,也各有特长,“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

我们从孔子运用“因材施教”这一原则的经验中,可以受到两点启发:第一,教育和教学必须从学生实际出发,避免盲目性;第二,既要坚持共同目标和统一标准,又要善于发现和注意培养学生的某些特长,避免一刀切。

2 启发诱导的教学方法

谈到“启发式教学”,许多人都会想到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以“产婆术”著称的启发教育,但事实上,孔子不仅一贯坚持启发式教育,而且“启发”这个名称本身也是由孔子所创造的。孔子所创造的启发式教学其内涵要比苏格拉底更丰富、更为深刻。我们不妨将之称之为“产婆术”的苏格拉底启发式对话与孔子的启发教学作一下比较。

一位名叫欧谛德谟的青年,一心想当政治家,为帮助这位青年认清正义与非正义的问题,苏格拉底运用启发式方法和这位青年进行了下面的对话(以下都苏问,欧答)问:“虚伪应归于那一类?”答:“应归入非正义类。”问:“偷盗、欺骗、奴役等应归于那一类?”答:“应归入非正义类。”问:“如果一个将军惩罚那些极大地损坏了其国家利益的敌人,并对他们加以奴役这能说是非正义吗?”答:“不能。”问:“如果他偷走了敌人的财物或在作战中欺骗敌人,这种行为该怎么看呢?”答:“这当然正确,但我指的是欺骗朋友。”苏问:“那好吧,我们就专门讨论朋友间的问题。假如一位将军所统帅的军队已经丧失了士气,精神面临崩溃,他欺骗自己的士兵说援兵马上就到,从而鼓舞了斗志取得胜利,这种行为该如何理解呢?”答:“应该算是正义的。”问“如果一个孩子有病不肯吃药,父亲骗他说药不苦、很好吃,哄他吃了下去,结果治好了病,这种行为该属于哪一类呢?”答:“应属于正义类。”苏格拉底仍不罢休,又问:“如果一个人发了疯,他的朋友怕他自杀,偷了他的刀子和利器,这种偷盗行为是正义的吗?”答:“是,他们也应属于这一类。”问:“你不是认为朋友之间不能欺骗吗?”答:“请允许我收回我刚才说过的话。”

从这一段生动的对话可以看出,苏格拉底启发式教学的特点是:抓住思维过程中的矛盾,启发诱导,层层分析,步步深入,最后导出正确结论。

下面再看孔子的启发式教学。子曰:“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按照宋人朱熹的解释:“愤者,心求通而未得之意;悱者,口欲言而未能之貌;启,谓开其意;发,未达其辞。”可见,“愤”就是学生对某一问题进行积极思考,急于解决而又尚未搞明白时的矛盾心理。这个时候老师应该对学生思考问题的方法适时给以指导,以帮助学生启发思路,这就叫“启”。“悱”是学生对某一问题已经有了一段时间的思考,但尚未考虑成熟,处于一种想说又难以表达的状态。这时教师应帮助学生理清思路,弄清事物的本质属性,然后用比较准确的语言表达出来,这就是“发”。孔子启发式教学虽然只有八个字,但它却生动地表现出孔子进行启发式教学的完整过程,而且还深刻揭示出学习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将会出现的两种心理状态,或者可以说两种不同的思维矛盾,以及这两种矛盾的正确处理方法。和苏格拉底对话法相比较,可以发现二者的共同之处是:彼此都十分重视学生思维过程中的矛盾,但二者处理思维矛盾的方法完全不同:苏格拉底是通过教师连续不断地提问,迫使学生陷入自相矛盾的状态,从而把学生的认识逐步深化,使问题最终得到解决。由此可见,苏格拉底的对话法实际上是以教师为中心,学生完全被老师牵着鼻子走,这种启发式教学虽然能够是学生印象深刻,但由于学生的主动性发挥得不够,对于较复杂问题的理解恐怕难以深入。

而孔子则是由教师或学生自己提出问题,由学生自己去思考,等到学生处于“愤”的心理状态,即遇到思维过程中的第一种矛盾而又无法解决时,教师才去点拨一下。然后又让学生自己继续认真思考,等到学生进入“悱”的心理状态,即遇到思维过程中第二种矛盾且暂无法解决时,教师再点拨一下,从而使学生柳暗花明,豁然开朗。可见孔子的启发式教学是以学生为中心,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自始自终处于主动地位,让学生主动提出问题,思考问题,让学生主动去发现去探索,教师只是从旁边加以点拨,起指导和促进作用。两相比较不难看出,尽管两种启发式教学都很有效,都能促进学生进行思维,但是,显然孔子的启发式有更深刻的认知心理学基础,更加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因而具有更高的理论价值。

3 求知应求实,勤奋,学思并重

孔子说过:“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他主张求知应先端正态度,求知应先求实。一个有智慧的人贵在自知,明白自己知道什么,不知道什么,一个人能够做到自知,就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也就能通过学习来丰富自己的知识。另外孔子曾说过:“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论语述而》)他对当时人们对历史上不确凿的事任意牵强附会大为不满,教导学生做学问要实事求是,要向古人学习,古人对待历史不确凿的作法就是存疑。存疑,并不是有疑问不提出来而有所保存。恰恰相反,他是指在自己实事求是进行研究的基础上,要敢于对自己认为不确凿的问题提出疑问。“尽信书,不如无书”,在当今的教学实际过程中恰恰就需要这种思想,要鼓力学生用批判的眼光看待自己所接触到的事物,要敢于从课本中走出来,不要唯书本马首是瞻,对自己认为有错误的问题要敢于质疑。否则,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一旦失去,在学习上就永远不会有实质性的进步。

一、孔子儒家思想在当代社会的突出价值

(一)自强不息

孔子的一生是奋斗的一生,年轻时,他好学上进,不断进德修业。他的政治思想形成后,便为实现自己的主张孜孜以求。孔子向往三代圣王之治,希望王道大行,实现仁政德治。孔子有自己的独立人格,他对社会历史与现实有清醒而深刻的认识,可他依然为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不懈奋斗。他希望教化社会人心,讲究仁爱,遵守秩序,并为之四处奔走,到处碰壁亦信念不改,甚至“知其不可而为之”(《论语·宪问》)。孔子心目中有一片圣洁的天地,这就是要实现天下为公、讲信修睦、谋逆不兴、盗贼不作的大同社会。孔子晚年喜爱《周易》,《易传》中多次提及的“刚健”、“有为”,《象辞》所说的“自强不息”,其实正是孔子生命主题的写照。

(二)与时俱进

孔子执着于自己的政治追求,但他绝不是愚顽不化的人。人们误解《礼运》篇,以为孔子向往的大同社会是所谓“原始共产主义时代”,其实,认真对读《孔子家语》与《礼记》的该篇,就会发现孔子所言是指“三代明王”时期。孔子思想的显著特征是主张“时变”,主张在变化的时势中找到最合适的切入点,《大学》引述古训日:“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易传》则有:“生生之谓易”以及“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的发展观念。《论语》、《中庸》、《易传》中都记有孔子的相关论述,而《周易》中所说的“与时偕行”,最为准确地表述了孔子的这一思想。

(三)天人和谐

孔子注重人与自然的关系,突出表现在他的天、地、人“三才”一贯思想上。在《易传》中,天、地、人被看成宇宙组成的三大要素。《贲·彖传》日:“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人与自然并列,就应和谐相处,由此形成了儒家“天人相通”、“天人合一”的人与自然相互协调观念。孔子认识到客观规律不可抗拒,他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孔子言行中包含有丰富的天人和谐等生态意识,认为人应当自觉认识与遵守自然规律。《论语·述而》说孔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孔子家语·五帝德》记孔子说:“治民以顺天地之纪”、“仁厚及于鸟兽昆虫”、“养财以任地”、“履时以象天”、“春夏秋冬育护天下”之类,都包含有注重生态平衡,遵从自然规律的意义。

二、孔子儒家思想对当代社会发展的指导意义

(一)教育

诺贝尔奖获得者杨振宁先生曾预言,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科技发展将会突飞猛进,这取决于四个有利因素:经济实力的强大、决策者的决心、大量的青年人才、良好的传统。在传统方面,杨振宁极为看重由孔子开创的儒家思想在教育方面的深远影响。众所周知,孔子非常重视教育,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教育思想:因材施教、教学相长、学思结合、重视实践、学仕结合……其中的一些观点今天看来更显卓越。比如,他的富民而教的主张,几乎就是我国普及教育、提高民族素质,以实现“科教兴国”政策的古代版本。

再如,在兴起于西方的现代教育中,技术教育、职业教育是最重要的内容,道德教育、人格教育则普遍被忽视,其结果是人的工具化、物化,一孔子德才兼备、德智并重的教育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可补其偏。

(二)经济

在追求利益最大化动机的驱动下.西方传统的管理思想强调高效率、标准化。在这种体制下,人只被视为整个生产流程中的一个环节、一道工序,或只是庞大而复杂的制造金钱的机器上的一个零件,他的生活和权利得不到企业管理者真诚全面的关心。与此相反,儒家管理思想的基本理念则是“以人为本”,实实在在地爱人、关心人,而不仅仅是利用人、控制人。这就使得生产者在企业中有一种“家”的归属感,企业的对内凝聚力、对外竞争力也由于生产者对“家”的忠诚奉献得以增强。用一位日本企业巨子的话说,儒家的管理模式就是:一手拿算盘,一手持《论语》。

儒家管理思想的基本精神在“儒商”身上表现得最为全面。其博施济众、依群利己的经营宗旨,以人为本、仁民爱物的经营原则,以义取利、诚信为本的经营道德,好学重教、以智经商的经营特色,以和为贵、和气生财的经营方法。——这一切无不是孔子思想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创造性运用。

(三)政治

当今世界有两大显著趋势,其一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经济全球化的扩展,人们被愈加紧密地联系在一个“地球村”中,其二是某些民族、国家间的冲突和矛盾似乎在朝着扩大、加剧的方向发展,帝国主义、国家主义、民族主义的幽魂仍在四处游荡。在未来的世界中,各国应当遵循怎样的政治伦理,才能使我们这个星球平安无事?1988年,世界三分之二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巴黎发表宣言说:“如果人类要在二十一世纪生存下去,就必须回头两千五百年,去汲取孔子的智慧”。孔子充满仁爱精神的“忠恕”之道应当是当今世界各个民族和国家相互尊重、和平共处的中心价值。孔子主张的“和而不同”应当是克服“西方中心主义”、“大国沙文主义”,实现文化多元存在、民族共同发展、国家共同繁荣的基本法则。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不应成为歧视和强权的现实借口,福山的“历史终结论”也不足成为人类未来发展的一元宿命。唯有彻底摒弃满怀恶意的达尔文主义的西方政治思维,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作为世界政治生活中的最低共识,用孔子一样对他人充满善意的目光去看待其他的国家和民族,庶几人类可以实现“有道”的大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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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自由是近现代西方文化的基本理念。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的关系是20世纪中国政治自由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争论的焦点之一。“五四”时期自由主义者凸现自由与儒学的紧张性,强调对儒学纲常伦理的批判是建构自由观念的前提,因而对儒学传统采取坚硬的否定态度。以现代新儒家为代表的文化保守主义者,一般而言,虽不拒斥自由的精神理念,但其文化领域的强势卫道立场,使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也难以兼容。不过,20世纪后半叶一种值得注意的趋势是,在自由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中出现了一些人物,他们致力于寻求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以摆脱“五四”以来的极端性看法。他们的努力具有重要的思想史意义,但从学理层面来看,儒学与自由观念现代连接在理论上的建构仍然十分薄弱。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如何对儒学与自由观念的关系进行深度的理论分析以促进二者的现代连接?我以为,区分自由概念的意义内涵、范畴性质和文化特征将是问题讨论的前提。

在西语语境中,自由概念的意涵虽然复杂,但英国著名思想家互·伯林关于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划分,为把握自由概念提供了重要的分析框架。根据伯林的论述,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概念与两组不同的问题有关:前者涉及控制的范围问题,后者涉及控制的来源问题。正是基于对这两组不同问题的回答,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具有不同的概念内涵。消极自由的内涵是;个人拥有不受他人控制独立地作出选择和活动的范围;自由本身不能不受到法律的限制,因为存在着与自由的价值同等或比自由的价值更高的价值;必须保留最低限度的自由,因而公共权力对自由的限制本身不能不受到限制。在此意义上,消极自由概念的实质是,个人自由应该有一个元论如何都不可侵犯的最小范围,因而应当在个人的自由权利和社会的公共权威之间,划定一条边际界限。这也就是严复所说的“群已权界”之意。积极自由概念则与之不同,它源自个人想要成为自己的主人的愿望。它的内涵是,我希望我的生活与选择,能够由我本身来决定,而不是取决于任何外界的力量;我希望成为我自己的意志,而不是别人意志的工具;我要做一个主动者,能为自己作出选择并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上述两种自由概念不仅意义内涵相互区别,而且属于不同的范畴系统。消极自由涉及个体权利与公共权威之间的关系,处理的是社会政治问题,属于社会政治理论的范畴;它基本上不涉及意志自由的问题,不属于道德哲学的范畴。因此,J·S·密尔在其《论自由》一书中,开宗明义便指出其所要讨论的自由“不是所谓意志自由,……乃是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①积极自由涉及个体“以自由意志追寻人生中道德的尊严与创造的意义问题,”②它以意志自由为根据,导出道德自由之结论,并由此引入政治社会自由的讨论。因而,积极自由主要是个人伦理和道德哲学的范畴。

本文作者看来,两种自由概念不仅意义内涵和范畴性质相互区别,而且具有不同的文化特征。消极自由作为社会政治概念,它对个体基本自由权利的确认与维护,对公共权力侵害自由的警惕与防范,体现的是西方近代以来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历史要求,具有鲜明的现代性特征,是典型的西方文明的价值理念。积极自由作为道德哲学范畴,则有所不同。就其强调道德意志的自由、自主、自律而言,显然不能视为西方文明所独有的思想资源。

基干上述两种自由概念的解析,以下将从两个层面检讨儒学与自由概念的关系。



早在1895年,启蒙思想家严复在那篇著名的《论世变之亟》》里比较中西文化的区别时,就已经点出了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自由思想资源匮缺的事实:“夫自由一言,真中国历古圣贤之深畏,而从未尝立以为教者也。”③谙熟西方自由思想传统、翻译过密尔《论自由》的严复,其立论的基本理论参照正是上述社会理论意义上的消极自由概念。问题是,从这一概念出发,判断儒学传统匮缺消极自由思想资源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从价值系统来看,儒学传统重视的是人伦秩序,如《礼记·礼运篇》》的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就被称为十义,孟子也有所谓五伦之说:“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腾文公上》)人伦秩序强化的是伦理规范、道德义务,不是政治法律意义上的权利意识。在儒家人伦秩序的笼罩中,义务是第一次序的概念,人的权利意识则始终被压缩、消解在义务观念之下。随着人的权利意识的压缩与消解,自由的范围也就无从确认,因为自由的范围实质是人的权利范围。

就政治思维而言,儒学视野下的政治与伦理并无边界区分,政治生活不过是入伦秩序的延长。“在政治领域内,王或皇帝自然是人伦秩序的中心点。因此,任何政治方面的改善都必须从这个中心点的价值自觉开始。这便是‘内圣外王’的理论基础”①所谓“格君心之非”、“仁心仁政”、“正心诚意”,都只是对权力掌握者的伦理道德的约束与规范。这一思想基调使儒学传统内部始终无法形成一套系统运用法律、制度对于政治权力加以约束、制衡的观念。缺乏这一观念是儒学传统不具备消极自由概念的另一重要标志,因为消极自由概念的基本要义之一即是要通过法律、制度的约束以防范政治权力对自由范围的侵犯。

以社会功能来说,自汉代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始,儒学的社会功能逐渐定位于传统中国政治合法性的理论论证。董氏以“王道之三纲,可求干天”(《春秋繁露·基义》)揭开了合法性论证的序幕,儒学也由此开始了经学化的历史进程。从今文经学、古文经学到宋学,经学形态的演变并未改变经学化的儒学所承担的社会政治功能。历史的经验表明,承担合法性论证的儒学支撑的是以皇权为中心的专制政体。于是,在社会政治功能层面,儒学与消极自由的精神理念形成高度紧张和尖锐冲突,因为社会政治意义上的自由理念恰好是专制政体的对立面。这也是五四时期儒学传统受到政治自由主义者否定、批判的基本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分析主要不是价值评判,而是儒学传统匮缺消极自由思想资源的历史事实描述。陈述这一历史事实旨在表明,古老的儒学传统与现代性社会政治理念毕竟相隔甚远。因此,既不能从儒学传统内部单向地直接开出消极自由观念,也不能在二者之间进行简单的双向对接。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必须走出思想理论演绎的思维误区,建构于社会土壤条件的培育。这意味着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需要构筑相应的社会前提,而消极自由观念之精神落实干制度运作、其基础植根于市场经济是根本性的两个方面。这是因为,消极自由不仅是一套观念体系,更重要的是保障人的基本权利的制度框架、防止公共权力侵害自由的制衡机制。同时,消极自由无论作为思想理念还是体制结构,本身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换言之,市场经济是消极自由的观念和体制根本性的支撑条件。在非市场的经济条件下,由于作为公共权力的国家是社会资源的主要垄断者,是各种服务和就业机会的唯一提供者,它“拥有无限的强制权力”,消极自由根本就无从谈起。只有随着体制结构和市场机制这些相应的社会土壤条件的建构和培育,消极自由观念才能获得坚实的基础,儒学与这一现代观念的对话、勾通。

连接才能找到现实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确实不是观念层两点一线的理论推演所能解决的,它本身是三点(市场经济及相应的社会政治机制一消极自由观念一儒学)之间逐渐调适的社会演化过程。

儒学传统虽然匮乏社会政治理论意义上的消极自由的思想观念,却蕴涵着极为丰富的道德哲学意义上的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这一思想资源集中体现为“为仁由己”的命题表达,其实质是对个体道德意志自由的确认与凸现。“发现道德意志的自由,并自觉到它的重要性,中国自孔子已然。这在中国史上,的确是一次极重大的发现。经此发现以后,人才有真实的自我,人的尊严和做自己的主人这些重要的人理才能讲。”⑤

从儒学传统的历史来看,确认、强化个体道德意志选择的自主、自由,是贯穿其思想发展的一条主线。孔子就再三强调“为仁由己”(《论语·颜渊》)、“我欲仁,斯仁至矣”以论语·述而》)、“当仁不让于师”(〈论语·卫灵公〉)。孟子把对“仁”的自我寻求扩展为对“义”的主动选择:“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皆得,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宋代理学家则进一步把仁确认为“天理”,使之提升到本体论的高度,并强调对天理即仁的自觉体验、践履以及对私欲的自我舍弃、抑制:“仁者,本心之全德。……心之全德,莫非天理,而亦不能不坏于人欲;故为仁者,必有以胜私欲而复于礼,则事皆天理,而本心之德,复全于我矣。”(朱熹:《四书集注·论语卷颜渊》)从先秦到宋代,高扬主体的道德自律,树立人的伦理学主体性的庄严伟大,构成了儒学传统中宝贵的精神资源。

儒学突出主体的道德自主、道德自律不仅在道德伦理层面展示出普遍的积极意义,而且在社会政治层面发挥着特殊的规范功能。如果说前者的普遍意义指向的是每个个体,主张人人皆为尧舜,成为君子、成为道德人;那么后者的特殊功能主要针对的是统治者,要求他们自我道德完善、道德自律,成为圣人。因而,一方面,成圣成德者方可为王,修齐治平的内圣外王之道构成获取、掌握权力者的规范模式S另一方面,“治道必本于正心修身”(《朱子语类》卷一0八页),统治者要严于律己,正人正己。只有正己,才能正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统治者应当经常反省自身,检讨自己:“行有不得者反求诸己”,这样才能“其身正而天下归之”(《孟子·离娄上》)。显然,高度强调权力掌握者的道德自律,“这是儒家政治伦理哲学所能达到的高层境界。”③从这一角度来看,儒学传统中丰厚的道德哲学意义上的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在政治领域中确有其正面的功能和意义,因为道德自律始终是约束权力掌握者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然而,如上所说,儒学传统始终混淆伦理道德与政治的边际界限,并把政治伦理道德化,由此却导致了其积极自由的道德资源在政治领域中的运用具有双重后果:一方面,积极自由所体现的内在的道德自律,在缺乏对权力的外在制度制衡条件下,作为对权力的道德约束,它在政治领域的功能发挥会遭到软化并最终归于无效。因为中国传统政治的历史经验表明,对暴君昏君贪官污吏讲正心修身、道德自律事实上完全无用。另一方面,作为积极自由之体现的道德自主,在儒学话语系统中意味着克己无我、成仁成德,即成为圣人。但问题是圣人不仅要立己而且要立人,不仅要成己也要成物。立己、成已是存心养性、立修身之德,立人、成物则是事天济众、施教化之功。从立己到立人、从成己到成物,便是从内圣到外王的转化过程。这一转化赋予了圣王在社会生活中的道德主宰、道德教化的功能,即宋儒所说的“启众生之蒙,去众生之昏”。在圣王的道德主宰之下,个体完全丧失了作出任何道德选择的自由,只有“存天理,灭人欲”,只有彻底服从的义务。为了确保个体的服从和圣王的绝对主宰、统治,刑法与教化成为圣王不可或缺的两大统治手段:“圣王为治,修刑罚以齐众,明教化以善俗。”(《二程集·河南程氏遣书》卷二)前者是以刑杀人、硬性控制,后者是以理杀人、软性约束。这样,从圣人到圣王的转化实际上是圣人的道德自主异化为道德(教化)与政治(刑罚)双重专制的过程:道德层面的积极自由终于在社会政治领域走向了自由的反面。

由此可见,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犹如一把双刃剑:在伦理道德层面,它高扬道德主体的意志自由,强化主体的道德自律、道德完善,具有政治伦理的规范功能;然而,在社会政治层面,它却最终导向道德与政治专制,走向自由的反面。笔者认为,化解这一双刃性的关键在干,设置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的边际界限,即把积极自由的意义功能定位于个体、定位于伦理道德领域。这样,一方面可以确保个体道德选择的自由,从而也有利于发挥道德自律的政治伦理功能。在此条件下,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资源,诸如自我节制、严于律己、正心修身、讲究气节等等,将在现代生活中包括对政治人格的塑造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则是避免个人道德意志的选择问题与社会政治问题的混淆,从而为消极自由观念的建构赢得独立的空间。因为上述概念分析表明,消极自由属于社会政治范畴,其指向是社会政治领域,涉及对个体基本自由权利的政治法律体制的保障,与积极自由所指的个体意志自由、道德选择无关。套用儒家的话说,消极自由是“治人”的范围,积极自由是“修己”的领域。把“修己”混同于“治人”,不仅会削弱、损害“修己”的伦理道德意义,更重要的是将妨碍对“治人”(政治法律)的制度性设计。总之,只有通过边界划分(伦理道德与政治法律)、功能定位(个体与社会),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资源才能获得现代意义,上述消极自由观念的建构才能赢得独立的发育空间。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的结论是:在社会政治层面,儒学传统之社会必须外引消极自由的观念,并使其精神落实于制度运作、其基础植根于市场经济。在此条件下,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才能获得现实的支撑;在伦理道德层面,儒学传统之文化需要内接其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将其定位于个人,并为之设置伦理道德的边界范围,发挥其政治伦理的意义功能。这是儒学与自由观念现代连接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二者的有机结合将导向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政治与伦理、现代与(儒学)传统的相互支撑和双向互补。

注:

[1]【英】约翰·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页.

②林毓生:《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三联书店1988年版,申73页.

[3]]《严复集》第1册,王拭编,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页.

④余英时:《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江苏入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页.

⑤韦政通:《属家与现代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83页
[6]李锦全:《中国儒学与退溪学论人际关系的思想特点》《哲学研究》1987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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