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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研究论文

2023-03-11 22:56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科举制度研究论文

1、积极影响

科举制度是封建时代所可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它扩展了封建国家引进人才的社会层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级。特别是唐宋时期,科举制度正当发展成熟之初,显示出生气勃勃的进步性,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一个黄金时代。

从总体上来说,史学界对于唐代的科举制度基本上持肯定的态度,认为它为唐统治者招揽了人才,为社会下层民众提供了新的上升通道,动摇了门阀制度,扩大了统治基础,推动了文化的发展。

2、消极影响

在科举制度发展成熟之初的唐宋时期,其积极性还占主导地位。但在宋代以后,随着封建专制的非人道发展,科举的消极性越来越大。宋代以后,士大夫知识阶层的文化创造能力每况愈下,人才一代不如一代。

后期的科举制度使儒学成为统治者奴化臣民的工具;官僚队伍壮大,但导致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人才力量相对薄弱。随着科举制度的发展,特别是在封建社会下,科举制度也会产生一些消极的影响。

科举制度导致官场腐败。科举制度随着历史车轮的推进,出现了科举制度的政治化,天地君亲师的教育又造成了师门关系的盛行。这样造成了严重的师门裙带关系现象。这些师门关系在官场中互相拉帮结派,并且官官相护。

清朝乾隆年间的大贪官和珅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他借着乾隆皇帝对他的宠爱而一手遮天,收受贿赂,富可敌国。而且就多次利用科举考试的题目为饵收取考生贿赂的钱财。这就不利于国家建设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良好制度。造成了官场的黑暗和社会的混乱。

考试科目:

各朝科举考试科目都在不断变化。唐朝考试科目很多,常设科目主要有明经(经义)、进士、明法(法律)、明字(文字)、明算(算学)。到明朝只设进士一科。清袭明制,但也开过特制(特别科),如博学鸿词科、翻译科等。

科举除了特制科目外,明经,进士科考的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考试在各个朝代也有不同,唐朝主要有时务策(策问)、墨义、口试、贴经、诗赋等,宋朝主要是经义、策问、诗赋等,到明代只有经义一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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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举制度改善了用人制度。

2.科举制度使得社会身份不再世袭,为封建社会各阶层间的人员流动提供了条件。

3.加强了中央的集权和专制,消灭了士族制度。

4.促进了中华文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5.科举制度摧毁了中国文人的独立人格和自由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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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科举制的影响科举制度在中国实行了整整一千三百年,对中国以至东亚、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隋唐以后中国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莫不受科举的影响。
  科举原来目的是为政府从民间提拔人材。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改善了用人制度。最初东亚日本、韩国、越南均有效法中国举行科举,越南科举的废除还要在中国之后。十六至十七世纪,欧洲传教士在中国看见科举取士制度,在他们的游记中把它介绍到欧洲。十八世纪时启蒙运动中,不少英国和法国思想家都推崇中国这种公平和公正的制度。英国在十九世纪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务员叙用方法,规定政府文官通过定期的公开考试招取,渐渐形成后来为欧美各国彷效的文官制度。英国文官制所取的考试原则与方式与中国科举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纳了科举的优点。故此有人称科举是中国文明的第五大发明。今天的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
  从宋代开始,科举便做到了不论出身、贫富皆可参加。这样不但大为扩宽了政府选拻人材的基础,还让处于社会中下阶层的知识份子,有机会透过科考向社会上层流动。这种政策对维持整体社会的稳定起了相当的作用。明清两朝的进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没有读书、或有读书但未作官的“寒门”出身。但只要他们能“一登龙门”,便自然能“身价十倍”。历年来千万莘莘学子,俯首甘为孺子牛,目的多亦不过希望能一举成名,光宗耀祖。可以说,科举是一种拢络、控制读书人的有效方法,以巩固其统治。
  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材。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利玛窦在明代中叶时到中国,所见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是由科举制度所产生。
  科举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亦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虽然这种推动是出于一般人对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对知识或灵性的渴望;但客观上由于科举入仕成为了风尚,中国的文风普遍得到了提高。明清两朝时,中国的读书人以秀才计,大部份时间都不下五十万人;把童生算在内则以百万计。当中除少数人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外,多数人都成为在各地生活的基层知识份子,这样对知识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而且由于这些读书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产物,学习的亦是相同“圣贤书”,故此亦间接维持了中国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统一和向心力。
  科举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主要在其考核的内容与考试形式。由明代开始,科举的考试内容陷入僵化,变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实际学识。大部分读书人为应科考,思想渐被狭隘的四书五经、迂腐的八股文所朿�2�8;无论是眼界、创造能力、独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大部份人以通过科考为读书唯一目的,读书变成只为做官,光宗耀祖。另外科举亦局限制了人材的出路。到了清朝,无论在文学创作、或各式技术方面有杰出成就的名家,却多数都失意于科场。可以推想,科举制度为政府发掘人材的同时,亦埋没了民间在其他各方面的杰出人物;百年以来,多少各式菁英被困科场,虚耗光阴。清政府为了奴化汉人,更是严格束缚科举考试内容。清代科举制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就算在科举被废除以后,它仍然在中国的社会中留下不少痕迹。例如孙中山所创立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规定五权分立,当中设有的“考试院”便是源出于中国的科举考试传统。另外,时至今日科举的一些习惯仍然可以在中国大陆的高考中看见。例如分省取录、将考卷写有考生身份信息的卷头装订起来,从而杜绝判卷人员和考生串通作弊、称高考最高分者为状元等等,俱是科举残留的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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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科举制度的产生、发展与废除
  (一)科举制度的产生
  隋文帝时期,为了建立统一的国家政权,对国家各项政策进行了改革,包括改革选官制度。以门第为评选标准的九品中正制阻碍国家政权的统一,于是察举制的选官制度出现并成为科举制产生的胚芽。在吸取察举制经验的基础上,科举考试制度慢慢形成。首先是开皇七年(587年)正月“制诸州岁贡三人”此令是科举考试制度起步的重要标志。[1]其次是开皇十八年(598年)“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表明察举转向设科举人,具有科举考试制度的重要特征。最后是大业二年(606年)“始建进士科”,[2]表明科举考试制度已经正式的确立。
  (二)科举制度的发展
  隋代科举制度建立后,历经唐、宋、元、明各代,一直延续至清。
  1、唐代的科举制度
  唐代基本上是承续隋代的科举制度进行的。在此基础上,唐代对科举的科目标准和考生名额都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关于科目的设置方面,有很大程度的丰富与发展,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种。此外,考试内容有所变更。从隋代的只试策一项发展到每科都有自己的考试内容,而且扩大了考试内容的范围。
  2、宋代时期的科举
  宋元时期的科举制度已经开始成熟,成为宋元选官制度最主要的途径。主要的表现为武科出现、科举名额大量扩大、科举及第后的地位的显著上升、科举时间成为定制以及州试――省试――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形成。
  3、明代的科举
  明代是科举的鼎盛时期,这是经历过被荐举取代后,又重新被恢复的命运。其特点是童试――乡试――会试――殿试的四级考试程试成为定制、科举考试有了固定形式的文体――八股文、学校教育与科举的关系十分紧密。
  (三)科举制度的废除
  清朝时期,科举制度作为政府选拔官员的重要途径的地位并没有改变,然而科举制度的衰落却是从清朝开始的。例如:学校成为科举的附庸、科场舞弊现象十分严重等。直至清末,科举制度严重阻碍了新式学堂的发展,于1905年被废止。
  二、科举制度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影响
  隋唐科举制度的建立,对中国乃至整个世界的教育都产生过重大的影响。在中国历史上,很少有哪一种制度像科举制那样长久深刻的影响当时的世道、人心、和风气。[3]由于它的重要性,一度被西方学者认为“科举”是中国在精神领域世界中对世界的巨大贡献之一,甚至超过了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视其为中国的“第五大发明”。[4]
  (一)对封建社会的积极影响
  总体来说,科举制度对封建社会带来的具有深远意义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改善了中国古代的用人制度,它使得社会身份不再世袭,为封建社会各阶层的人员流动提供了机会。科举制的创立使得士族门第制度瓦解,寒门子弟可以通过科举及第走上上层社会。
  其次,加强了中央集权制度。它消灭了氏族制度,巩固了封建君主对中央大权的掌握。豪门贵族的政权的流失以及平民子弟的涌入仕途,是扩大了封建政权的统治基础,也在一定程度了消除了阶级斗争和不满,对于封建政权的巩固有十分明显的作用。
  再次,促进了中华文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因为科举及第带来的光宗耀祖和改变命运的极大激励作用,促使知识分子都以考上科举为人生目标,于是民众走进学校修习以期望能够通过科举考试,因此,走进学校学习的人越来越多,对知识的普及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使得平民百姓中知识分子的比例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然后,它结束了隋以前魏晋风度中遗世独立的士人风气,例如:魏晋时期形成的以竹林七贤为代表的有识之士,他们提倡一种超然脱俗的生活方式,进而形成了一种崇尚自然、超然物外的魏晋风度,隋唐科举制度的形成扭转了中国文人的率真自然、不问俗事的思想,为专制政权培养了大量可用之才和治国官吏。
  最后,开启了我国封建社会持续了一千三百多年的官员选拔制度。从科举制度的建立开始,以后的历朝历代都以科举取士为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中国的官吏选拔制度开始有了正式并有效的规定。
  (二)对封建社会的消极影响
  科举制度在历史上毫无疑问地起过重大的进步作用,但是随着封建社会的政权更迭,以及清朝后期封建社会的没落,科举制度的弊端和消极影响也逐渐显露开来。
  首先,科举考试内容狭窄、考试形式僵化。科举考试的内容一直是以儒家文化为核心,到了元朝以后,更是以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为科举考试的答题标准。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年)下诏:规定科举考试从“《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设问,用朱氏章句集注。”[5]到了明朝,八股文的出现使得科举制度更是变得僵化,人们只是按照题目的字义敷衍成文。这样就将考试内容与社会主流思想一致化。
  其次,禁锢士人思想、束缚士人才智。科举考试的内容固定在儒家思想和文化范围内,民众便苦捧儒家经典进行反复吸收与学习,没有志趣和精力去研究其他有价值的文化和思想,而且,儒家文化一统天下的局面,使得科学实用的知识被丢弃在一旁,得不到重视。科举考试激起士人都去求学做官,然而当学校已经成为科举考试的附庸时,科举考试的内容便是学校教学的内容,所有教育的目的和学生求学的目的都只是为了科举及第。所有的文体范式被中规中矩的民众遵守与服从,不需要思考,也不提倡创新,民众的思想和心智仅停留在科举严格规定的框架中。
  最后,科场考试风气糜烂,同时影响了世风。有些士人用了一生的时间就是为了能够考上科举,改变命运,拥有荣华富贵和功名利禄。于是,巨大的物质利益使得有些人宁愿铤而走险、营私舞弊。清朝的科场考试作弊现象最为严重,能够罗列出的便有以下几种:冒籍、怀挟、倩代、传递、通关节。这种考场作弊风气让科举考试制度的公平选拔受到质疑,并且这种作弊风气的形成严重地污染了社会风气。
  三、科举制度对中国当代教育的影响
  作为中国文化领域和选官制度的首创之举,科举制度对中国当代教育来说,还是有一定程度的借鉴价值。因为科举制度本身就益害矛盾的共同体,那其对中国当代教育的影响也要从利弊两方面剖析。
  (一)对中国当代高等教育的正面作用
  首先,科举制度中的以才选人体现的平等精神一直在现今的教育中延续着。科举制标榜公平竞争,及第标准是“一切以程文为去留”。[6]即依照考试成绩决定是否录取,分数面前人人平等。通过考试的方式,体现了一定意义上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冲破了门第、豪世所形成的士族世代官位传袭的局面。这种平等精神体现在今天的教育中,表现为教育的入学资格和入学条件基本上没有严格的限制。不论身份、社会地位、种族、性别,只要达到法定的入学年龄并愿意接受教育,都可以进校求学。其次,隋唐时期的科举制度一再强调“学而优则仕”的思想。在现代教育中也有很明显的痕迹。很多参加高考、接受教育的学生是为了学到知识、提升能力后,走进仕途,为官治国,为当代中国的发展培养了大批有志向的青年人才。最后,隋唐科举考试创建了各种考试方式,例如:墨义、口试、贴经、策问等,这些考试方式在当今的教育中也有相当程度的借鉴与发展。
  (二)对中国当代高等教育的负面作用
  首先,科举制度使得“学而优则仕,唯有读书高”的思想深入人心。造成一种惟有参加科举走上仕途之路才是唯一生存之路的局面。在当今教育中,也造成一种只有参加高考,考上重点大学才是人生的唯一出路的误区,很多父母和长辈倾其所有让孩子上重点大学。推崇读书学习固然是可取的,可是如若把读书学习考重点大学作为一个人一生唯一的生活方式,那么将导致很多问题的产生。例如:学生会只读死书、过分的强调去读重点本科大学,会导致很多真正需要专业技术人才的行业出现了短缺现象等。
  其次,科举制度盛行的时代,学校的教育任务便是让学生可以科举中第,学校是为科举输送生源的场所。在如今的中国教育中,这种模式和状况仍然清晰可见。即高考考什么,学校便会教授什么。一直以来提倡的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已经成陷入了形式主义。现今的“考试主义”与“升学主义”便很好的证实了这种影响的带来的后果。追求成绩万岁的教育现状会让本来追求培养人才的教育目标变得畸形。这种教育下的学生,必定会深受不良影响。例如:缺乏足够的道德教育会导致学生道德缺失;沉重的升学压力会导致学生心理问题泛滥;学校成为高考的附庸也会导致学生创新等精神无法得到正常的发挥等。
  四、如何克服科举制度对当今教育产生的负面影响
  对于科举制度对我国当今教育的影响,我们应该秉持一种客观的态度来面对。对其进步的方面,应该积极的吸取并借鉴,对其逐渐出现的弊端带来的消极影响,应该加以摒弃并找到方法去消除。
  (一)改革应试教育
  应试教育的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问题的调整。它关系到课程、考试方法、评价体系等多方面的内容。例如:最近几年教育部开始出台的一些教育文件,关于各阶段课程的整合与改革;关于高考考试制度的调整等,都是对应试教育带来的弊端的处理与应对。具体来说,首先,教材要适应素质教育的培养目标;其次,教学管理制度要改进;最后,考试制度要改革。
  (二)树立多元化的人才观
  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个体,这种不同的个体在遗传、环境和教育三者的共同影响下会表现出不同的特质和天赋,例如:有些人更适合接受普通的文化教育,有人更适合学习音乐或绘画,而有些人有更好的动手操作能力等。真正的多元化人才理念便要善于挖掘学生个体身上的优点,加以培养,任其所能。因此,首先要加强文、理科的融合。其次,专业课和选修课教学兼顾进行。再次,加强学生的道德修养。最后,运用现代化的评估手段来优化教学团队,提高教学质量。
  (三)树立教育为本的理念
  教育本身就应该是它的目的,除此之外教育别无其他的目的。[7]学校教育应该是以起到教育的作用为最终原则。对于知识的传输与普及是教育本身就应有之义,所以不应该使其成为教育的唯一目的。如果教育的目的变成了对文化知识的传输、对高等学府的一种追逐,如果学校教育变成了走上官场的一种手段,那么教育将失去意义。所以,无论是何种阶段的教育,都应该把提倡教育为本。所谓教育为本是指学校的首要目的是应对学生的成长起到帮助和促进的作用,对于学生的未来和人生发展起到引导和规划的作用。学校扮演的角色是引导者,不应该是决定者。如果学校教育所倡导的理念是追求知识、探索创新、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与成长,而不是以追求高分数和登上高等院校的学府为最终目的,不是把走上仕途之路作为学生未来的最佳选择,那么教育的意义会更纯粹。
  科举制度使我国精神文化领域的一种创新,是我国博大精深的文化制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对待科举制度对我国教育的影响的问题上,我们要学会有所选择,在以史为鉴的基础上,不断地反思,不断地探索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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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士的观念
  科举制度虽然产生于隋唐,但科举的思想观念却由来已久。根据儒家的观点,在垂范后世的远古三代,乡举里选、选贤任能已是通行的做法,而且统治者能够选贤用贤被看做是一种理想社会的重要标志。自汉代以降,选拔贤能似乎就成为历代统治者统治思想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科举制度正是这种观念的一种表现形式。科举制之所以能延续一千余年,除了政治社会原因外,肯定有其观念上的基础,因为任何一种制度都会反映出特定的文化和观念取向。所谓观念,这里不是指孔子、荀子或哪位政治家、教育家的思想和观念,而是指处于中国传统文化中集体的和无意识层次的观念。这种观念可以借用法国年鉴学派“长时段”(longue durèe)的概念,称之为长时段观念,它不随着一朝一姓的更替变化而变化,而保持似乎静止不动的稳定性,有着“自己的生命节奏和成长节奏”。[1]也可以将它归之于葛照光所说的“一般思想”,这是“一种‘日用而不知’的普遍知识和思想,……它一方面背靠人们不言而喻的终极的依据和假设,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理解,一方面在日常生活中起着解释与操作的作用”。[2]

  众所周知,科举是古代中国一种选拔官吏的制度,其基本特征是公开地从社会中择材取士,征召官吏。从理论上讲,国家对人才的需求可通过两种方式给予满足,用古人的术语说,一是养士,一是取士。养士即培养人才,根据不同的需要和数量培养所需的人才。而取士的出发点与养士迥异,它建立在这样一种观念之上,即人才本来就存在于社会之中,只要取法得当,就会选拔出足够的人才。这种取士观念正是科举制度最基本的出发点。其实,在科举制度之前的察举及九品中正制无不建立在取士的观念之上,无论是“以德取人”还是“以文取人”[3],这只是选拔官吏的方式与标准的不同,而其基本的观念并无二致。可以说,取士的观念是古代中国两千余年选官制度的观念基础。

  在漫长的中国古代社会,很少有人对取士的观念进行专门的阐述或进行讨论,但纵观历代统治者治国理念和求贤选贤的实践,便能明显地发现取士的观念是他们进行统治的一个根本性原则。以下略举数例,以说明取士这一“日用而不知”观念的存在。

  汉代开国皇帝刘邦曾诏命地方官员向朝廷举荐人才,认为人才并不缺少,只担心渠道不通,因而无法选拔出来,如他所说:“今天下贤者智者岂特古之人乎?患在人主不交故也,士奚由进!”[4]汉武帝也坚信贤良之辈无处不有,只是渠道不畅,他们无法得到任用:“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并行,厥有我师。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积行之君子雍于上闻也”。 [5]曹操认为贤士就在巷闾中间,不去搜寻,当然无从获取,如他所说:“及其得贤也,曾不出闾巷,岂幸相遇哉?上之人不求之耳”。[6]据认为创立科举制的隋炀帝更是说得直接,认为 “十步之内,必有芳草,四海之中,岂无奇秀?”[7]唐高祖李渊认为求贤方法不当,致使他们“岩穴幽居,草莱僻陋,被褐怀珠,无因自达”,并开“怀牒自应”的先河。[8]从这些言论不难看出,统治者们对于人才来源问题的考虑,均立足于取士的观念。

  在实践层面上,取士观念所导致的结果也显而易见。取士和养士是两种不同的观念,当然也会导致两种不同的人才对策。从取士的观念出发,通常会轻视学校的作用,注重人才的选拔渠道。而从养士观念出发,则相对重视人才培养的过程,看重学校的作用。早在察举制实施的早期,就有人指出其不知养士惟知取士作法的弊端。董仲舒在公元前134年的著名贤良对策中指出:“夫不素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并建议设立太学,以培养人才:“故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9]。在对待取士与养士的关系上,董仲舒应当说很有眼光,而且汉武帝也听从了他的建议建立了太学,但囿于取士观念,学校教育在后代在总体上始终处于附庸地位。而科举制度一经建立,则受到历朝历代的重视。有历史学家指出:“由于重科举轻视学校之势已成,则学校的地位终于不能挽回。学校和科举之间的关系,自隋唐兴科举一直到清末废科举的一千多年中,始终没有很好的解决”[10]。钱穆也指出:“惟中国历史传统,虽上下皆知重教育,乃从未有坚稳之学校基础”[11]。中国古代学校历来有名无实,而科举体制香火不断,两者形成鲜明对照。这其中虽有其他种种原因,但显然与取士观念根深蒂固,养士观念淡薄有直接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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