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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研究的论文

2023-03-11 18:2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莫言研究的论文

论莫言《生死疲劳》叙事方式的得失

叙事方式与语言情绪

普通叙事方式问题主要涉及:(一)关于叙事的可靠性;(二)关于叙事中的心理内容;(三)关于叙事的视野。我们知道,叙述者>人物的叙事观点正招致怀疑,因为深究起来叙述者不应该是全知全能;叙述者=人物或叙述者<人物的叙事观点逐渐占有上风,不只因为它们克服了前者的弊端,而且因为第一人称视角极有利于坦诚表现人物意识和潜意识。当然后两者又的确受到立场的局限,难于更宏观或全面地把握所述及的事物,于是又出现有力图将几种基本观点以不同形式调合起来或在每一种观点内部发展种种变化的各类方式,来寻找更为复杂多样的视角以实施现代小说的合理修辞——这就是迄今为止围绕叙述技巧所展开的探索和争论的基本问题。
然而——不可忘记,叙述并不是最重要的,它必须服从于某种目的,简单说它必须有助于完美地表现某种艺术情感。恰如福斯特所说,把叙事观点问题视为小说技巧的首要问题只是本末倒置,“小说家必须激励我们这些读者看下去,这才是至关紧要的。”如果叙事的技巧不是为了产生令人信服的感染力,那么它本身并不可能成为审美的对象。
现在的问题是,叙述体态的变化能够对于作品的情感力度产生怎样的影响?这显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大体而论,这种影响主要是通过作用于语言情绪而得以实现。
根据一般了解,我国小说的叙事方式在八十年代初期发生了一次比较显著的转变,即从叙述者>人物的叙事角度转向叙述者=人物和叙述者<人物的叙事角度,重要标志是出现了一大批由第一人称视角构置的小说,如张抗抗的《夏》,陈建功的《飘逝的花头巾》,韩少功的《西望茅草地》、喻杉的《女大学生宿舍》,以及后来徐星的《无主题变奏》、莫言的《红高粱》等等。人们对此作出了各种各样的评价,不过从小说家们初始的愿望出发,选择这种方式的意义似乎在于更容易大胆和自由无羁地坦露亟于表现的内心情感,而不是如部分评论家所总结的那样归结为叙事意识的觉醒(这种觉醒在以后成为事实),也正是在这一点上,新型的第一人称小说与以往的第一人称小说大致区别开来。毫无疑问,新型的方式“发明了以”意识’为中心的叙述技巧。这就是通过某一个或某几个人物的眼光或意识来反映世界,而一切叙述都围绕着这个意识中心展开和收拢。”这种方式带来了大面积的情绪弥散,并且生动地改变了整个文体的调式。
我们晓得,小说的语言情绪一般不如题材情绪来得强烈。在全知式的叙述体态中,语言所负载和蕴酿的情绪是分散、混杂和多导向的,例如,在周克芹的《晚霞》,中开首写道:

儿子终于憋不住了,说道。
“爹!有句话,我不该说,可又不得不说。”

(此时视角在儿子方面,叙述者能够体验到儿子“憋不住了”的心情。)

“哦?有话你就说嘛!”老庄这样回答。他知道儿子要说什么,心里有点冒火;但却并不抬起头。他显得十分平静的样子,俯在饭桌上,好象今天早起这豇豆稀饭和泡黄瓜特别好吃一样。

(视角开始转到父亲方面,于是叙述者能够体验到父亲那种“有点冒火”的心理。——接下来视角转到客观方面,叙述者从外部观察父亲的举止,描绘他“显得十分平静的样子”)

儿媳妇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望着父子俩脸上冷漠的神情。那两张脸太相象了,刚毅有力,鼻梁高而直,眉毛特别浓,嘴稍大些,但正好,……平心而论,她倒觉得父亲比儿子显得精神些。妇知道父子俩为什么不和,但她极聪明,象所有的聪明女人一样,决不直接站在公公与丈夫的争吵之中。至少,表面上应该这样。再说,她过门还不到一年哩!

(此时视角又转到儿媳妇方面,通过她的眼睛描绘父子的外貌,叙述者十分清楚地在想父亲比儿子更精神,以及自己决不加入争吵等等)
我们看到,短短的一个开首,已经变换了四种视角,实际上只是一种全知全能的叙事观点,这种观点象电影的客观镜头一样摇来摇去,却又能够随时切入不同的主观世界。值得注意的是,叙述者经常只在人物的内心作肤浅和短暂的逗留,因为他既然许诺以全知,就需要及时照顾到各个人物的心理及行为。这样作也许仍然不能避免角色变换中引出的感觉混乱和失调,所以叙述者还将致力于用其它手段暗中制造某种统一感,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尽量采取客观和半客观的语言情调,利用这类情调协调不同叙述口吻间的龃龉。我们不妨再体会一下那段肖像描写:

……那两张脸太相象了,刚毅有力,鼻梁高而直,眉毛特别浓,嘴稍大些,但正好,下腭骨宽大,象斧头砍成那样方正,仿佛是,这父子俩的刚强、孔武、精力过人的气质,以及他们的不和、互不相容,都因为长着这同样的下腭骨似的。

这段描写或多或少不象儿媳妇心里的印象,而更接近叙述者的观感,实际上作者是把两种观点作了调合,目的则是适应全篇的统一风格。又如前面写父亲“心里有点冒火;但却并不抬起头来。他显得十分平静的样子……”等效果也同样如此。在全知式的叙述体态中,作者不可能完全沉浸于某个人物的细腻感受,却需要在作品发出的多种声音间寻求平衡,这必然要以不同程度地取消个性为代价。
我们再来看自知式的叙述体态,举出的例子如晓剑的。《本市市长无房住》的开首:

“《新星》?是那部因电视剧的播放而起死回生的长篇小说吗?简直是反动作品!”她傲慢的口气一下子使她那还算漂亮和天真的脸变得令人生厌。
我不吭声,眯着眼凝视她白色连衣裙上蓝色的碎花。那胸部起伏的位置由于光的作用而产生色泽的转化,由明到暗,由浅入深。出现阴影。生活的画面。

(叙述者的角度完全等同于人物“我”的角度,由此带来的鲜明特征是叙述者可以无所牵挂地沉浸在人物本体的独特情绪氛围中,通过他的心态心象透示一切内部外部事物。于是“她”那张还算漂亮和天真的脸可以“变得令人生厌”,而她的外貌形象也由客观画面转化成主观意象——被赋予在一个男性注视下染有的生动性感。)

“我可不是你们说的什么逆反心理,上面说好,我就骂大街。《新星》宣扬人治……”她说话频率很快,和浑身裹不住往外释放的青春气息相吻合,这种年轻女性的生物电可以使世界上不少东西燃烧起来。
我把视线从她颈项间挪,看着屋顶的角落里一只大肚子蜘蛛在如何结网,它是昨天俨然以主人身份闯进我办公室的。存在的自由。

(现在,“她”的言行举止都被坐在办公桌后的“我”异化了,异化为他的一种观念。发生这类变化的还有场景,屋顶上大肚子蜘蛛的结网被用来暗示“我”思考如何诱她进入圈套。)

作为一个三十六岁、已经熟透了的中年男人,我显然有几分值得自豪的狡诈和不露声色的油滑,当然表现出来的是令人羡慕的严峻与沉稳。我并不殷勤,也没反感地冲她笑笑:“对文学的评论我们以后找个时间,现在谈谈工作吧。”
其实,《新星》的话题正是我引起的,因为不对心思而及时止住罢了。

(在客观叙述中,读者只能见到“对文学的评论……”这一句话;而在主观叙述中,这句话背后隐蔽的众多潜台词泄露出来,增添住复杂的意味。
将两篇文字对比一下,我们不难发现,后者不仅克服了前者叙事立场上的矛盾,而且轻易将前者用客观半客观语言叙述的事物主观化了。这不是纯粹的主观化,譬如对“她”的外貌、言行、举止的描写,对“我”的态度和话语的描写,对蜘蛛的形态的描写,仍然具有客观写照的价值,不同的是所有这一切都被蒙上一层人物情绪的色彩,也就是说,作品的全部语言被情绪化了,具有了双重的情感内涵,第一层是超出于语言指示义的由语象引起的情感内涵,第二层是超出于语象情感内涵的由语境引起的人物情感内涵,这显然使语言本身所含有的情感力度得到加强。
当然,这种比较强烈的语言情绪并非第一人称叙述的必然产物,事实上传统类型的第一人称小说中,叙事的角度仅仅有助于产生某种自然、亲切、真实的叙述口吻,或者有助于适当地集中材料和结构内容,而不具有独立的情感价值。例如陈冲《会计今年四十七》的开首:

改革是建设而不是破坏,王茂林认为。
王茂林是第二机床厂的会计
“拆掉一座旧楼并不难”,有一次,他在接受我的采访时正色说道,“难的是造一座更高,更好的新楼。我们有些同志不要讲造新楼,就是请他把拆下的碎砖烂瓦搬掉,清出一块地基来,他也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

——虽然是从“我”的视角观察一切,但看不出与全知视角的明确差别,即使把称谓“我”换为姓名,也不影响整个作品的实际面貌。这说明第一人称不排除全知立场,为着方便,作者甚至可以随意在自知旁知和全知角度之间游移,只要技术上不去违背普通的常识。——相反,第三人称视角也有可能造成显著的情感效果,例如乔良《灵旗》。中的一段:

在一片紫云英撩人的绯雾中,他看见一个白白净净、细眉细眼的姑娘从东走来,向西走去。他看着她肩上那两根干巴巴的小羊角辫一下变成两股又粗又长又黑又亮蒜辫似的大辫子又一下变成盘在头上的发髻。她先是在田埂上一跳一跳地走。接着挎一只竹筐挺起波涛汹涌的胸脯在水塘边轻盈地走。又腆起肚子象母鸭一样在天井边笨重地走。最后她回过脸来,露出一口掉光了齿的牙床,朝青果老爹凄然一笑。

——这是青果老爹方面的印象。尽管采取了第三人称,但是叙述者决不超出人物的眼界,或者说,把“青果老爹”或“他”换为“我”同样能够成立。作者不愿局限于“我”,是为了在作品其它部分中保留更灵活的变换叙事立场的余地。现在我们确信,语言情绪的这类强化起源于客现语言向主观语言的转变,当叙述者采取一种主观化的叙述态度时,无论使用何种人称都可能使语言本身涵盖浓厚的情绪氛围,扩大作品的感染力量。这其中叙事体式的选择并不是无足轻重的,恰于由于叙事者去严格避免时时处处的无所不知,才能够集中挖掘属于人物自身体验的所有细微丰富的意识层次,也正由于叙事严格局限于人物可能感受和真实感受的对象,才能够使全部叙事和文体产生出特殊的情感信息。

送你一篇例文:

浅析《猜火车》的叙事方式- -

根据被称为 “药物时代的桂冠诗人”的苏格兰作家Irvine Welsh的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猜火车》(Trainspotting, 1995)不仅仅是九十年代一部优秀的英国电影,而且还是对以现实主义为主流的欧洲电影的一次挑战(其他有代表性的作品如同年拍摄的法国电影《怒火青春》La Haine)。这部影片体现出一种比先前的欧洲电影更为流畅和另类的审美趣味,籍电影本身产生了一种新的“苏格兰性(scottishness)” 或者说“英国性(Britishness)”,所以也可以说《猜火车》重新塑造了英国电影的形象。该片在英国公映之时,恰逢另一部好莱坞巨制《理智与情感》同台放映。前者是根据Irvine Welsh的同名小说由John Hodge改编,Danny Boyle导演,而后者是根据Jane Austen的经典名著由Emma Thompson改编,李安导演。一个讲的是在苏格兰爱丁堡一群”麻木不仁”的瘾君子,另一个叙述的是英国中部几个”多愁善感”的小妇人。这两部电影在档期上的不期而遇,被当时的英国报纸戏称为是一个“区分国民情感”的衡量工具:你是想当“Trainspotters”还是“Janespotters”? 从选择这两部影片就可以大致猜出你的年龄,性别,阶层,和品味。Trainspotters一般年岁比较小,不是瞎混就是辍学,兜里也没什麽钱;Janespotters则通常年岁比较大,有美好的事业家庭,喜欢附庸风雅。前者出来会兴奋得开车兜风,后者出来只会偷偷得抹抹眼泪。而最终两部影片都在票房排行榜上各得其所,而看《猜火车》这部影片也成为年青人标榜叛逆的一个标志。

《猜火车》的叙事方式是比较引人注目的。乍一看,它的叙事结构仅是遵循传统线性叙事模式,先介绍主人公Renton和他的朋友,同时Renton自述着他关于变成普通人的念头,但之后他继续嗜毒,然后进局子,继而吸毒过量而被迫戒毒。当看到他的朋友Tommy染上艾滋病的惨状后,Renton决定要找点新的东西 (find something new), 他去了伦敦。可是Tommy的葬礼又让他和以前朋友Sick Boy,Begbie, Spud聚在一起,他们一起成功地作了一笔毒品交易,而最后是以Renton独自带走这笔可观的现金结尾的。但仔细看来,这个叙述并不止这么简单。整个结构包含了很强的模糊性和一个没有结尾的结局。

短短几分钟的开场被分成两个部分,画面和独白的反差基本上交代了整个影片的基调。第一部分就是在Renton一连串旁白自述中,他和他的朋友Spud被警察追着在街头狂跑的一组镜头。这个精彩开场实际上是截取了整个影片当中的一段,并没有遵循线性的故事情节。而这短短的十几秒奔跑在视觉上和听觉上(旁白)采用了明显对立的主题, 也暗示出整个电影的风格和内容。首先画面是由一组极不连续的镜头组成。第一个镜头是伴随着急促的脚步声,用低视角从背后拍摄街上自在的行人,接着Renton和Spud跑进了画面。然后镜头转到Renton的正面,在他们剧烈的奔跑中,中镜和长镜不断切换,直到在一个街角处,Renton险些被一辆转弯的车撞倒。这个意外给了大家一个喘息的机会。当Renton从地上爬起来,镜头直接正面对着Renton,用定格来给出“Renton”,示意观众这个是电影的主角。伴随这组画面同时出现的就是Renton旁白自述的第一段: “Choose life, Choose a job, Choose a career, Choose a family, Choose a big television, Choose washing machines, cars, compact disc players, and electrical tin openers…” 而奔跑中的主题音乐是70年代由Iggy Pop诠释的"Lust for Life",这一经典摇滚乐在音乐类型上也是可归到另类的行列,猛烈的奔跑配上节奏强劲的摇滚恰好与Renton自述里的一连串所谓正常的现代生活的必需品形成明显的对比。

而开场的第二部分由两个场景构成,一幕是Renton开始吸食海洛因,而另一幕则是在一场足球赛里他的朋友们纷纷亮相。和Renton相似,每一位出场都是用定格处理。这种处理让人想起那部描写Beatles普通一天的A Hard Day's Night (1964)里面用的跳接。而开场第二部分的这两幕有极强的反差。一边是慢速(一个中镜和一个远镜)处理Renton吸毒品的动作,还继续着形成强烈反差的旁白“…choose good health, low cholesterol, and dental insurance, choose fixed interest mortgage repayments, choose a starter home, choose your friends.” 与此同时,镜头切换到另一边,Renton和他的朋友正进行着一场球赛。整个球赛的气氛都很随意,当Renton被皮球击中头部向下倒的时候,我们再一次听到Renton重复他自述的主题“…choose life,” 而随之是镜头又切换到他的家中,在一个低视角镜头下他同样在慢慢的向地上倒去,只是这时他是在享受着吸食毒品的快乐。明显的,Renton没有选择他自述中的那个“life”而是选择了毒品。

除了以画面和独白的反差形成其独特的叙事风格,《猜火车》的另一个特点是对于讲述毒品的影片的一种新的表达:不是之前通常采用的类似于说教式的对毒品的一本正经的反对,而是引领观众感知吸毒者的感受,甚至是海洛因带来的快感。穿插于影片中的一些超现实主义表达,使《猜火车》能够非常幽默自如地处理一些在传统电影中可能用很严肃的方式处理的场面。最被人津津乐道的就是那个号称是全苏格兰最肮脏的厕所了。一开始是一种很现实的表达,令人作呕的厕所里,Renton一脸痛苦地把手伸入马桶里找寻他遗失的毒品。而当Renton一头扎进马桶时,超现实的画面展开了,我们看到他象是在蔚蓝的海水中潜水在找寻珍珠。现实与超现实画面的强烈对照让观众能够深刻地感受到吸毒者的绝望和以及他找到毒品时的狂喜。对于Renton来说,毒品就如同珍珠一般珍贵,没有任何事可以阻挡他寻找他丢失的珍宝,即使是肮脏得令人作呕的厕所马桶。

当Renton因为参与了一项戒毒计划而被免于因偷窃被判刑后,他又到Mother Superior那里去吸毒。这里用一种很调侃的手法去表现Mother Superior为Renton准备毒品,就好像是侍者在为一个有钱的顾客点菜一样。Renton放松地躺在肮脏的铺着红地毯的地板上享受海洛因带来的快感,慢慢地他逐渐陷入到地板里,如同陷入到一个棺材形的空间里中。观众渐渐意识到Renton是因为吸毒过量逐渐陷入昏迷状态。这些超写实的电影表现方式为当时的以现实主义概念为主流的欧洲电影提供了新的视角。值得一提的是《猜火车》的原作者Irvine Welsh就是城市超现实运动(urban surrealist movement)的成员之一,电影在一定程度上沿用了小说中的超现实风格并使之视觉化.

"Trainspotting"在牛津字典里的定义是“观察火车并记录火车的运行时间” (observing trains and recording railway locomotive numbers). Welsh选择"Trainspotting"作为他小说的名字是想强调吸食海洛因的行为就像记录火车的运行时间的行为一样徒劳无益:以一种毫无希望的方式打法无聊的时间而最终什莫也没有得到。影片《猜火车》以其混合的表现手法生动地让观众自己去感受这种徒劳无益,以其独特的视角展示了复杂的现代英国中的多样性。它被认为是90年代英国电影复兴的代表作品,也是对“英国性 (Britishness)”的一次重新定义。正如Tom Charity在Time Out杂志上所说:" 《猜火车》是我们一直在期盼的电影,是第一部以我们现在在英国生活的方式描述1990年代英国人的电影。"(STPO)

有关莫言小说的研究综述

作家简介:
  
  莫言的名字被读者熟知,应该是电影《红高粱》公映之后的事情,这印证了影视媒体对文学界的巨大影响。虽然在文坛上莫言名气很大,也不断获奖,但我一直不喜欢他的文字风格,故不多置评。(宇慧按)
  莫言(1955-),男,原名管谟业,中国新一辈极具活力的作家之一。自八十年代中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虽然早期被归类为“寻根派”作家,但其写作风格素以大胆见称,小说中总是充满进攻型的语言。例如成名作《红高粱家族》里,不断出现的血腥场面中充满着强烈的感情控诉,但在“屎尿横飞”的场景之间,其实正是演义着一段现代革命的历史。故事中那片广袤狂野的高粱地,也被描绘成一个把历史、传统、城乡纵横交错的辽阔炫丽空间。
  在经历《红高粱》的写作高峰后,莫言继续寻求突破,创作了大量中短篇作品及数部极具份量的长篇小说如《酒国》及《丰乳肥臀》等,不少的小说集如《红耳朵》及《传奇莫言》亦先后在台湾推出。由于童年大部份时间也在农村度过,莫言自谓一直深受民间故事或传说所影响,故乡高密的一景一物就正正是他创作的灵感泉源。小时在乡下流传的鬼怪故事的,也成为莫言许多荒诞小说的材料。《十三步》>中出现了神秘的南美洲魔幻写实,描写一个人的“变身”,以华丽的语言带出一浪接一浪的神秘。《酒国》则以充满浪漫色彩的描写,绘划出一个盛产名酒地方的故事。《红树林》实现了小说题材的时空转换和创作方法的探索更新,是对自己的一大超越。
  无论故事的情境气氛是华丽炫目、荒诞无稽还是鬼灵精怪,莫言的丰富想像空间与澎湃辗转的辞锋总是能叫人惊叹不已──诚如张大春在为《红耳朵》作序时所言:“千言万语,何若莫言”!
  
  莫言小档案
  1955年2月 生于山东高密,童年时在家乡小学读书,后因文革辍学,在农村劳动多年。
  1976年 加入解放军,历任班长、保密员、图书管理员、教员、干事等职。
  1981年 开始创作生涯。迄今有长篇小说《红高梁家族》、《天堂蒜苔之歌》等,中短篇小说集《透明的红萝卜》、《爆炸》等。另有《莫言文集》五卷。
  1986年 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
  1991年 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鲁迅文学院创作研究生班并获文艺学硕士学位
  1997年 以长篇小说《丰乳肥臀》夺得中国有史以来最高额的“大家文学奖”,获得高达十万元人民币的奖金
  1997年 脱离军界,转至地方报社《检察日报》工作,并为报社的影视部撰写连续剧剧本
  
  莫言创作年表
  
  1981年秋,在河北保定市的双月刊《莲池》第5期发表处女作短篇小说《春夜雨霏霏》。
  1982年,在《莲池》第二期发表短篇小说《丑兵》、第五期发表短篇小说《为了孩子》。
  1983年春,在《莲池》二期发表短篇小说《售棉大路》并被 《小说月报》转载。秋,在《莲池》五期发表短篇小说《民间音乐》,此文得到老作家孙犁赏识。孙在一篇短文中说这篇小说有一种空灵之感 。
  1984年春,在《长城》双月刊二期发表小说《岛上的风》、五期发表《雨中的河》。秋天,得到军艺文学系主任、著名作家徐怀中先生赏识,进入该系学习。
  1985年春,在《中国作家》二期上发表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引起反响,《中国作家》组织在京的作家与评论家在华侨大厦举行讨论会讨论该作。是年,在多家刊物上同时推出中篇小说《球状闪电》(收获)、《金发婴儿》(钟山)、《爆炸》(人民文学)、及短篇小说《枯河》(北京文学)、《老枪》(昆仑)、《白狗秋千架》(中国作家)、《大风》(小说创作)、《三匹马》(奔流)、《秋水》(奔流)、等。
  1986年,春天,小说集《透明的红萝卜》由作家出版社出版。在《人民文学》第三期发表中篇小说《红高粱》。该作一发,引起轰动。随即发表系列中篇《高粱酒》(解放军文艺)、《高粱殡》(北京文学)、《狗道》(十月)、《奇死》(昆仑),同时还发表中篇《筑路》(中国作家),短篇小说《草鞋窨子》(青年文学)、《苍蝇、门牙》(解放军文艺)、等。夏天,与张艺谋等人合作,将《红高粱》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
  1987年春,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由解放军文艺社出版。中篇小说《欢乐》在《人民文学》一、二期合刊发表,受到批评,事过多年,始有作家和评论家对该作得新评价。秋天,中篇小说《红蝗》发表([收获]三期),该作因强烈的个性风格和大胆和亵渎精神,连号称新潮的评论家也不能接受,纷纷著文批评。也是多年之后,才有评论家对该作发出了另外的声音。
  1988年,春天,电影红高粱获西柏林电影节金熊奖,引起世界对中国电影的关注。在《十月》杂志发表长篇小说《天堂蒜薹之歌》,同年四月,由作家出版社出版单行本。《青年文学》第十发表《复仇记》、《马驹横穿沼泽》(这两篇收[食草家族])。秋天,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在故乡高密联合召开“莫言创作研讨会”,有关论文汇编成《莫言研究资料》由山东大学出版社出版(1992.8)。九月,考入北京师范大学创作研究生班。小说集爆炸由解放军出版社出版。
  1988年,秋天,长篇小说《十三步》首发(文学四季)随 即由作家出版社出版。此书出版后,大概只有一个名叫林为进的人,在河北的(文论报)发表过一篇评论文章。后来又有港台的几个人写过评论。作者认为此书是一部真正的“先锋”之作。
  1989年三月,小说《白狗秋千架》获台湾联合报小说奖。四月,中短篇小说集《欢乐十三章》由作家出版社出版。六月,在《人民文学》发表中篇小说《你的行为使我恐惧》。冬天,开始创作长篇小说《酒国》。
  1990年,中篇小说《父亲在民夫连里》在《花城》发表。继续创作《酒国》。
  1991年春,在高密家中创作中篇小说《白棉花》(花城)、《战友重逢》(长城)、《怀抱鲜花的女人》(人民文学)、《红耳朵》(小说林),夏天,创作《神嫖》、《夜渔》、《鱼市》、《翱翔》等短篇小说十二篇。秋,中短篇小说集《白棉花》由华艺出版社出版。
  1992年,创作中篇小说《幽默与趣味》(天津小说家)、《模式与原形》。《梦境与杂种》(钟山)。
  1993年,二月,长篇小说《酒国》在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三月,中篇小说集《怀抱鲜花的女人》由社科出版社出版。十二月,长篇小说《食草家族》由华艺出版社出版。十二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短篇小说集《神聊》。
  1995年春节,在高密创作长篇小说《丰乳肥臀》。秋,五卷本《莫言文集》由作家出版社出版。冬,《丰乳肥臀》在《大家》连载,并获首届“大家文学奖”。单行本由作家出版社出版。电影《太阳有耳》获柏林电影节银熊奖。
  1997年创作话剧《钢琴协奏曲.霸王别姬》(与人合作)。
  1998年,发表中篇小说《牛》([东海]六期,[小说月报]九期、[小说选刊]九期转载)、《三十年前的一场长跑比赛》([收获六期],短篇小说《拇指铐》([钟山]一期,[小说选刊]转协)、《长安大道上的骑驴美人》([钟山]五期)、《白杨林里的战斗》([北京文学]七期)、《一匹倒挂在杏树上的狼》([北京文学]十期 )、《蝗虫奇谈》([山花],[小说选刊]五期选载)。十二月,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散文集《会唱歌的墙》。
  1999年,发表中篇小说《师傅越来越幽默》([收获]二期)、《我们的七叔》([花城]一期),短篇小说《祖母的门牙》([作家]一期),另有中篇小说《野骡子》、《司令的女人》[收获]、 《藏宝图》[钟山]发表,短篇小说《儿子的敌人》[天涯]、《沈园》[长城]发表。三月,海天出版社出版长篇小说《红树林》。十二月小说集《长安大道上的骑驴美》人由海天出版社出版,小说集《师傅越来越来越幽默》由解放军文艺社出版。

莫言的《生死疲劳》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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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疲劳》讲的是一个地主死后.投胎六道轮回,他变成了各种家畜,通过他的眼睛看人类的社会发展,主要是1950年到2000年的中国农村,体现人们的精神、社会的变革等。 b!VMN5
小说《生死疲劳》的题目经查出自《佛说八大人觉经》,“生死疲劳,从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只是不明白后面三句的意思.听说莫言的书一向罗嗦,这本倒是要好很多,也许是写书时间短的缘故。读完后,感觉还算一本上乘之作! J[1< szC?
说说读完后的感受! 西门闹,本书的主人公之一.其实他不是人,他一出场就被小鬼架着见了阎王.这是莫言的高明之处,没有按照纪事或者其他角度进行故事叙述,而是整出这么个鬼来,呵呵,是鬼就要投胎,不过他投的是不同的牲畜.西门闹通过几次的轮回,从一个局外人(姑且认为他是人)的眼光注视我们的祖国从建国开始到如今这个漫长社会的发展历程.故事本身没有对社会进行任何的评价,但是通过其中的人物演绎的故事,给我留下的是对这个社会的思考,另一位主人公是坚决不入公社,单干了一辈子的蓝脸.看书得知那时候的政策是:入社自由,于是很多人劝那些不入的人。不入社的人就像驴一样倔.好在那时讲民主,你不如就不入.由此可以看出,那个时期的氛围是比较开放,有什么问题你可以骂娘,但你不可以强迫谁做什么.就冲这点,我们后人给毛爷爷磕头,我虽然不会,但是能理解.毛爷爷,纯爷们 ?X-Q+
当然我出生在新社会没有目睹一下毛爷爷创造的那个旧社会,也不能理解当时人们生活与环境.表达没有那么好.我想写个小长篇点的,以示对于那个社会的文字上的补充. 但是书中写的西门闹做狗时的一章叫“狗精神”.和90年代很相仿,人们在看到经济日渐发展的同时,社会风气的变味出现了.学生出现比吃比穿结帮结伙,年轻人也浮浮夸夸,年纪大的有权的开始贪污有钱的包养情人.社会的贫富有了差距.这点应该能感受的到 西门狗最后走的很安详,和曾经的主人单干户分别躺在那片土地中走了.这个时候,土地里已经有了他东家夫妇俩、妻子、俩个儿媳、老朋友夫妻俩、养子、养子情人、驴、牛、猪的坟墓. GNQiR
“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他的墓碑后来这样写道.很感动看到这. D#QHcTF})P
给自己最深印象的是那种轮回,那种精神状态的轮回。从一开始的无知,到慢慢拥有,然后人心的贪欲逐渐膨胀,直到最后的回归为零。真的,阎王就是阎王,看我们人类不爽是有原因的,你不是贪么?那让你多几个轮回,多看看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不贪不欲我们应该慢慢学会。 活着就是疲劳,有钱的疲劳,没钱的也疲劳,当官的疲劳,不当官的也疲劳,天啊,人为什么总是疲劳呢,想想自己现在,虽然不像小说说的那样的疲劳,但是偶尔也会身心疲劳一下,不满于现在的生活,感情不满于现在社会,实在不该!如果真的不满的话只能也六道轮回看看!对于书中的很多地方也不尽理解.对其中所赋予的内涵还不能领会。我是八零后一代出生的人,没有经历过苦难的年代,不能感同身受,也许上目前不能理解此书全部内容的原因吧。 但是看完了书,写完了读后感之后我只能记住两个字了那就是"疲劳"

先说一下自己这个读后感的标题。

这标题,是我为图简便,从莫言这部小说里的两句话中化生出来的。这两句话就在紧紧相邻的两章中。第一句出自第三十章:“但我清楚地知道,它是一个勉从猪舍暂栖身的英雄。”说这话的,是叙事“主人公”之一的“西门猪”,“它”,是指另一头叫做“刁小三”的猪。第二句话,是他在第三十一章里说的:“他说这个戏是特殊的历史时期的产物,带着荒诞但又庄严的色彩,是一个活生生的后现代的标本。”说这个话,还是“西门猪”,而这句话中“他说”的“他”,是小说中的“莫言”。由于这两句话相距不远,虽说现在记忆力比不了年少时的差不多“过目不忘”,年岁不饶人嘛,但是,在读到第二句时,总还算记得第一句。想起博客有几日没有更新了,没什么文字可写,不正好写几句读后感,一是聊作更新充帐,一是可以顺便显摆一下,证明最近读了莫言的小说,别让人说农夫就是农夫,连鼎鼎大名的莫言的小说都没有读过,所以,就有了这个标题:勉借荒诞叙庄严。

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你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

读后感的第一点,就是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分,肯定属于荒诞叙事。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著名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可以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尤其是我们这些与莫言同时代过来的人,对此,会感触尤深。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可是一点也不勉强。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最庄严者,当数书中说及在1976年9月9日,那蓝脸的一骂一哭,那抒发的何止是愤懑!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

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

听听,这可有半点荒诞的滋味儿?一丝一毫也没有!一骂一哭中所阐述的,在那整整的一个时代内,只有这主人公、这执拗无知的犟农民、这举国唯一的单干户心里明了!这是对举国误读(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的声讨!莫言不惜借用荒诞的叙事手段,不惜洋洋洒洒铺展几十万字之巨的精言妙语,就是为了这一声讨,就是为了对这一举国误读、以至贻害一国的庄重反思。(这可是自己对《生死疲劳》的误读?)“勉借荒诞叙庄严”,看来是借用来的标题,才是拼凑得很勉强。说“且借荒诞叙庄严”,会稍稍不“勉”一些么?

还是说回荒诞叙事。当然,假若莫言能不让蓝解放,不让大头儿,也不让“莫言”出来当叙事主体,那么,这荒诞叙事,就完美了。作为作者的莫言,可以说这出于这部小说叙事的必需,出于让叙事更灵活更精彩。那么,作为读者的我,可以说是因为你作者对传统叙事尚有所畏惧,是对自己荒诞叙事能力的信心还不够足。总之,是如此一来,就让你的这荒诞叙事在我们读者的心中,有所不完美了。我们只有寄望莫言有下一部更完美更彻底的荒诞叙事大作的问世。

读后感的第二点,就是猜想,莫言大学读的肯定不是中文,攻的不是文学,而是农学院的畜牧专业。不然,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怎么会那么地顺从,那么地听他使唤?他牧的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为什么会是那么地机敏有型,那么地聪明伶俐?武功高深者,拈花可以伤人。精于畜牧者,役驴牛猪狗之类,胜于使人。中国二十世纪的后半世纪,全入于莫言所牧所养的驴牛猪狗眼中,心中。莫言者,神牧矣!当然,人畜牧,为役使,为肉食,为皮毛。莫言畜牧,却是为了让它们看世界,观世事,品人生。书中的叙事者,评说书中的莫言,说他从来不是好农民。作为读者的我,绝对认同。我评说他是畜牧工作者,但是,因为他不务正业,所以,肯定不是好畜牧工作者。不过,还好。子不语怪力乱神,莫言因之只役使驴牛猪狗,没有让众畜尽出。说来莫言应该还算是孔孟信徒,至少是孔孟fans。

读后感的第三点,就是想对莫言表达愤怒。这些天来,莫言所牧之驴牛猪狗,害得咱家老汉我神经过敏。他的驴,是如此折腾不休。他的牛,是那般执拗倔犟。他的猪,是那么聪明那么善于撒欢,他的狗,是那样地狂傲精神。在办公室,听到走廊有脚步声,就感觉到会不会是他的驴在蹶蹄。走在路上,看到一棵树枝叶摇晃,就猜测会不会是他的猪在撒欢。走回家,关上门,听到有所响动,就害怕是他的牛,在用角顶门撞墙。此刻,时至子夜,窗外霓虹渐熄,万籁俱寂,只有淅淅沥沥的雨点砸在遮阳棚上,发出丁丁冬冬的滴响,忽有声音从远处传来,竟恍觉是他的狗,边飞奔边狂吠而来……。如此神神道道,叫人如何度日。得赶紧将这《生死疲劳》合上,置之高阁。得赶紧收拾精神,拿出道德经,念上一段:

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而况莫言之驴牛猪狗乎!

唉!还是莫言。还是莫言的驴牛猪狗!本是凡人,还是无梦至人的好。再继续谈读后感。

最后,我还认真地读了莫言为新版《生死疲劳》(上海文艺出版社,2008年8月第1版)写的“随笔”,《小说是手工活儿——代新版后记》。他告诉我们,他只用了四十三天,就写出来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得益于使用“一种性能在毛笔和钢笔之间的软毛笔”。这种放弃电脑回归手工的写作,使他感觉到自己拥有了一种与时代对抗的姿态,这令他“感觉好极了”。笔动字出,字出形显,免了心中得随时想着输入法、随时要选字的烦恼(哈哈,这一点可以判断,莫言应该是使用拼音输入,而不是五笔),免去了关机之后,写作成果仿佛归于空无的虚幻感。我几乎可以看到他笔走龙蛇、胜马由缰、潇洒奔放的写作姿势,几乎可以感觉到他每日放笔临睡前,抚稿自珍、喜从心溢的满足样。不说这些大而言之的东西,捡出两个细节猜测,就可以知道这种“回归手工”写作他所得的收益,他所免受的损失。这两个细节就是两个字:一个是上“入”下“肉”,一个是 “尸” 盖 “求” 底。说到前一个字,回想自己读初一时,出于卖弄,将从《红楼梦》里捡到的这个字,在下课时用粉笔写到黑板上,叫同学认,同学们当然认不了。我读出来后,惹得教室里的女同学一个接一个地低头往外跑,男生们疯狂地高声大笑,只有一个男同学,他当时除了作为一名学生,还同时担任贫下中农管理学校领导小组成员,悄悄地走出了教室。如果不是班主任与几位老师的偏爱,就这一个字,让自己差点将刚到手的“共青团员”称号弄没了。题外话,打住。还是说这两个字。回归手工的莫言,写这两个字,最多用了两秒,对他的思潮毫无波阻,甚至有所浪激。然而,倘若用电脑输入,大概他那点击键盘的手指,不知道弹挥多少次,也会打不出来。于是,他的思路便会受到阻扰,说不定多少奇思妙想,多少我们现在所读到的精言妙语,就在那一瞬间消散了。即使莫言拥有专业打字员的水平,会人工造字,这种阻扰,也是避免不了的。想到用笔的种种益处,我差一点就要将这破IBM笔记本,从六楼的窗户甩出了。当然,我没有甩。

读新《后记》,让自己得到了不少阅读认同的幸福感。但是,他其中的有一个观点,自己不肯苟同。并且,还令自己感觉极度挫折与沮丧。他用了二百五十元的软笔(五十支,每支五元),写出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他说:“与电脑相比,价廉许多。”他弄出的这个观点,里面偷换了许多的逻辑与概念,这一点,动动大脚指就可以想出来。用250元的笔与一大摞懒得去计算高度与价格的稿纸,写出43万字来,其成本肯定高出正常使用电脑不知道多少!他的忽悠,简直又令人愤怒(呵呵)。当然,这种不便宜,是相对与我们这些贫于蚂蚁、无才无名的码字人而言。对莫言,当然不是。我好想E一个请求给莫言,用一个新笔记本电脑去换他那一摞用250元写出的稿纸,苦于没有E的地址。不过,即使找到他的E,即使E过去,即使他看到我给他发的妹儿,他也是断然不肯交换的!“一切皆有可能”。这广告语,用在这事儿上,绝对不合适。

写关于莫言小说的毕业论文可以有哪些题目

莫言小说已经被很多人研究得比较透彻了,毕业论文想别出心裁比较困难,毕竟他的小说语言个性和叙事艺术都很难写出新意,而泛泛论述共性也没多大意思。
楼主不妨将他与同时代的小说做做比较,比如或者与同时代的作家进行比较,(比如白鹿原?随便找了一个)这样比较容易入手,而且找资料也比较容易。
顺便说下,现在开始找毕业论文的选题是不是有些晚?时间紧迫,祝楼主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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