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论文抄袭的现象在高校里面并不是什么特殊和稀奇的事情,前几年甚至还爆出有中介机构从高校里面寻找枪手为人替写博士论文,一次收费数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在论文抄袭当中有一种情况是最为人所不齿的,那就是老师抄袭或者占有学生的论文,就如题目中所描述的厦门大学副院长涉嫌抄袭学生论文一样。
老师,特别是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本来应该是身正为师,学高为范的,其主要职责是培养合格的硕士和博士生。但是部分老师却丧失底线去抄袭和占据学生的科研成果。这些现象在现在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当中还是比较常见的。
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现行的学术监督体制缺乏有效的监督,一些权势较大的学者在学术体制中垄断大量的资源,但是自身却缺乏比较厚重的研究成果。因而,他们通常会利用的权威去占有学生和别人的科研成果,并且据为己有,实际上这是一种权力占有的表现。如果在现行体制中存在有效监督的话,或许这种现象就能避免。在国外,一般实行的是学术共同体来监督,但是中国的学术共同体建设是比较滞后的,因为人情 社会 的影子还是时隐时现的。
再者,之所以这种现象会大量出现与我们当下的师生关系的异化、恶化有很大关系,师生关系在中国传统文化当中本来应该是最纯洁的,但是当代的师生关系却发生了很多异化的情况。各种师生间的丑闻层出不穷。在一种畸形、异化的师生关系之下,老师占有学生的论文也就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
这根本不是为了问问题,听说是某人一直在指使,别有用心的把陈年的新闻又拿出炒作,唯恐天下不乱,厦大早有定论这不属于抄袭,人家是通讯作者,是老板,科研结果上的知识产权是属于导师的,只要做科研的人都清楚,受蒙蔽的都是老百姓,再说学生的课题都是在老师的指导下才出的成果,用的都是老师的思路,是属于一个大课题下的某个子课题,当然会有一些重复,问问题的人一直抓着这件事情不放,居心何在?无非就是别有用心的打击异己,处心积虑的进行栽赃陷害而已。
他是通讯作者吧?通讯作者比第一作者要重。他这顶多算自己抄自己。咦,不对,毕业论文就应该抄自己发过的论文啊,这有什么问题?为什么会被喷?难道应该抄别人发过的论文吗?
这个不能说完全抄袭,要是人家也是通讯作者的话论文是有共享权的,文章是自己的写一段自己的内容不过分,只要不超过一定的比例,而且论文不是说没有任何重复才叫论文,可以说没有任何相同点的话只能叫标新立异,胡说八道,科学理论都一样,假如说万有引力的观点所有论文基本遵循这些规律,突然一个人说万无引力才是论文么。
这个怎么说呢,因为课题是导师指导的,学生的大论文,可能是博士论文的一个章节,这正常,问题就出在了查重上出了问题,我就想当时查重时是咋过去的呢?老师论文抄学生的不能说常见,但是硕士生写的论文,一般导师是一作,这让人很烦,因为有些学校查重是除一作外的都算抄袭。
真心很常见,最常见的就是为他人作嫁衣裳,让学生干活时候给学生说的光面堂皇的各种美好结果,描绘美好的蓝图,等学生拼死拼活做出了成果的时候,做的和说的都是两码事,很可能学生辛苦三四年,最后还面临无法正常毕业的风险,不是学生功利,不是学生好吃懒做,正常人付出总该有点回报吧!就好比你辛辛苦苦付出了千辛万苦养了里面的孩子,最后眼睁睁的看着被别人抱走了,跟你啥关系都没有!有一部分人,排除大部分(也有很多德艺双馨的大师)素质人品和受教育背景以及学历无关!真的这部分人无关!
似乎偶尔会听到,具体情况,因为咱们不是研究这块的不是很清楚。但是作为一个普通大众,我想说说图书出版的问题,每个行业就那么一些理论,现在的大学教授都流行出书,而且出出来书,你说绘声绘色,有真实的感受,体会感悟,那倒还好。问题是,现在琳琅满目的书籍,都是理论的相互搬运,架构的简单调整,强制的生搬硬套。我想从这些内容可以看出学术的氛围。
这两天在微信读书上看到白岩松的《白说》,感觉蛮 搞笑 的,故事是这样的:
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你炒的妙不妙。
一篇博士毕业论文,不仅正文一半的篇幅和自己带的学生的硕士毕业论文雷同,连致谢部分都几乎一字不差。
这样拙劣的抄法,恐怕任何一位参与过毕业/科研论文写作,经历过和知网查重斗智斗勇的同学们都看不下去。
而这篇论文的主人,却是厦门大学医学院的常务副院长蔡建春。
而厦大作为国内水平领先的顶级985高校,在这个事件中的表现则非常令人失望。
“抄论文连致谢都抄”
厦大:属于学术不端不算抄袭
在蔡建春院长的身上,有不少颇有分量的头衔: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院长;院党委副书记;厦门大学医学院常务副院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福建省特殊支持人才“双百计划”;国内知名肿瘤专家。
但根据中国青年报记者的调查,其写于2010年2月,申请厦门大学博士学位的论文,与自己三名学生黄安乐、黄坤寨和刘凯华的硕士论文高度重合,基本可以认定是涉嫌抄袭。
经过记者的仔细比对,这些重合的部分包括:中英文摘要、缩略语、材料与方法、前言、数据和图片,占四万字总篇幅的近一半,相似度达到95.2%,具体结构见下图:
(来源:中国青年报)
连学生论文中的致谢部分,都被蔡院长的博士论文几乎原封不动的搬了过来,只把“三年的时光一晃而过”,改成了自己的“五年的时光一晃而过”。
“被抄袭”的三名学生目前都是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医生,他们从毕业到现在一直在蔡建春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任职。
事件详细经过请点击:《厦门大学对本校院长博士论文调查结果:属于学术不端但不算剽窃》
今年三月就有人在微博上曝光蔡建春涉嫌抄袭的事实,但直到7月14日,厦大才回应:“正在进行调查”。
八月初时记者去询问此事,厦大工作人员表示:“解释有用吗现在?这怎么回应,我也不知道怎么回应,请你教我一下。”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院长蔡建春
(来源:百度百科)
8月10日,该事件被中国青年报报道出来,并被包括中国新闻网、财新网、新京报网等媒体纷纷转载。
8月10日晚,厦门大学在官方微博发布《关于“蔡建春博士论文被指抄袭”调查情况的说明》,表示该校学风委员会的正式调查结论如下:
(来源:厦门大学官微)
虽然校方声明中表示“学校已经按照校学风委员会的认定结论正式启动相应的处理程序”,但并未提及任何具体的处罚措施。
而从丑闻爆出至今,蔡仍然一直正常行使院长、党委副书记的职务,在医院里正常坐班出诊,其工作几乎并未受到任何影响。
而中青报记者8月21日发表的进一步调查,发现蔡建春本人博士期间另有多篇文章涉嫌“一稿多投”。
而厦门大学官方从10号的声明后再未对此事发表任何意见。
我们质疑的不是调查结论
而是厦门大学调查的方式和程序
科研隔行如隔山,尤其是涉及“博士论文抄袭”这样严重的指控,在调查和认定时必须慎之又慎。
只有真正的学界同行专家才有资格下结论,舆论先入为主和民意审判都是不可取的。
因此,陈大夫不打算对于蔡院长的行为具体是不是属于抄袭,是不是属于学术不端做出任何主观评判。
但我们认为,厦门大学在事件的应对和调查过程中,明显过于草率和官僚,罔顾基本的程序正义原则,做出的结论难以服众。
(来源:北京晚报)
按照教育部2014年公布实行的《高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规定:
学术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及学校委托,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裁决学术纠纷。
学术委员会调查学术不端行为、裁决学术纠纷,应当组织具有权威性和中立性的专家组,从学术角度独立调查取证,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认定。专家组的认定结论,当事人有异议的,学术委员会应当组织复议,必要的可以举行听证。
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学术委员会可以依职权直接撤销或者建议相关部门撤销当事人相应的学术称号、学术待遇,并可以同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评定的事项与委员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有关,或者具有利益关联的,相关委员应当回避。
学术委员会会议可以根据议题,设立旁听席,允许相关学校职能部门、教师及学生代表列席旁听。
整套学术委员会制度,目的就在于维护学校学术事务的纯净,程序的公平公正是关键。
厦门大学博士毕业不要求编著第三算。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厦门大学博士毕业要求只有完成学位论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最终可获得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