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
发展我国技术贸易的措施与对策及意义
[内容提要] 技术贸易壁垒体系包括技术标准与法规、合格评定程序、包装和标签要求、产品检疫检验制度、信息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等内容,它具有广泛性、系统性、合法性、双重性、隐蔽性和灵活性、争议性等特点。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国际贸易中新兴的一类贸易限制性措施。我国加入WTO后,可以充分利用WTO的相关规定突破技术壁垒。通过WTO的透明度原则,提前获知其他成员国的技术壁垒最新动向,利用《TBT协议》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的优惠待遇,用好用足“例外条款”,保护我国民族工业。根据协议中发达国家应在法规、标准、认证和检验制度上给予发展中国家援助的规定,从发达国家获得一些经济发展必要的技术、质量、管理、认证、检验等方面的信息及指导,促进我国科技水平、技术法规和标准、认证水平及管理水平的提高。
[关 键 词] 技术贸易 壁垒 出口贸易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贸易的自由化趋势,在传统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藩篱不断拆除的同时,西方发达国家纷纷采取隐蔽性更强、透明度更低、更不易
监督和预测的保护性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 to Trade –TBT),以阻止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因此,研究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实施技术壁垒的状况,对我国出口贸易及企业的生产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及特点
技术壁垒的可分为狭义和广义,狭义的技术性壁垒指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WTO/TBT),即国家对本国市场流通的商品进行管理时,由于其技术法规、技术标准以及为证明商品和企业符合法规和标准要求而建立的合格评定程序,即认证制度、认可制度、检验制度与其他国家不一样,形成影响自由贸易的壁垒。广义技术壁垒是指所有的影响贸易的技术性措施,除了含有WTO/TBT的内容之外,还包括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WTO知识产权协议、服务贸易协议中的“绿色条款”等内容,还涉及WTO之外,由国际社会签署的与环境和资源等问题有关的国际条约中与贸易有关的内容。具体地说,包括以下内容:繁琐的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商品的包装、标签和标识的规定、质量认证、认可制度、检验程序和检验手续、商品的品种、规格、花色、款式和其它外观要求、计量单位制、物品编码标志系统、实施动植物检疫的法律、规定、程序等、环境和生态要求、国家和地区不同的风俗习惯、其他 TBT措施的兴起有其客观必然性。究其根源,首先是由于日益严峻的全球环境问题使人们对环境和贸易关系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战后50年多年来,国际贸易逐渐呈现日益全球化的趋势,各国在享受国际贸易给人们带来的巨大利益的同时,也在承受着越来越沉重的环境压力。人们已经认识到贸易对环境的破坏,如加剧了资源的开采、增加了污染物的排放量、扩大了有害物质和病菌的传播范围等。因此许多国家纷纷要求对国际贸易加以必要的限制,以达到保护环境,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其次,在GATT/WTO的推动下,各国之间的关税壁垒已大幅削减,大量非关税壁垒措施被取消,TBT措施由于其形式上的合法性和内涵上的合理性,在运用中有不断增加的趋势。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目的是限制进口,其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扩大对外贸易的影响是严重、深远的,这是因为贸易技术壁垒较之其它壁垒而言,具有它独有的特性:
1、广泛性。从产品角度看,不仅涉及资源环境与人类健康有关的初级产品,而且涉及所有的中间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产品的加工程度和技术水平越高,所受的制约和影响也越显著;从过程角度来看,包括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和消费整个产品的生命周期;从领域来看,已从有形商品扩展到金融、信息等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及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技术贸易壁垒措施的表现形式也涉及到法律、法令、规定、要求、程序、强制性或自愿性措施等各个方面。
2、隐蔽性和灵活性。技术性贸易壁垒与其他非关税壁垒(如进口配额、许可证等)相比,不仅隐蔽地回避了分配不合理、歧视性分歧,而且各种技术标准极为复杂,往往使出口国难以应付和适应,技术贸易壁垒措施没有限制在那个国家,一视同仁,不存在配额问题,而且技术贸易壁垒措施是以高科技基础上的技术标准为基础,科技水平不高的发展中国家难以做出判断。他们的技术标准具有不确定性,而且面又很广,很难全面顾及。更何况把贸易保护的实现转移到人类健康保护上,有更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由于技术贸易壁垒措施具有不确定性和可塑性,因此,在具体实施和操作时很容易被发达国家用来对外国产品制定针对性的技术标准,可以对进口产品随心所欲的刁难和抵制,从而具备了实施灵活性的特点。
3、合理性。设立技术法规、标准及检验程序,主要是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及消费者利益,因而有其合理的一面。WTO的有关技术贸易壁垒协议并不否认各国技术壁垒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只是要求技术壁垒不应妨碍正常的国际贸易,不得具有歧视性。
4、复杂性。技术壁垒因其涉及的技术和适用范围的广泛性,使其比配额、许可证等其他非关税壁垒形式更为复杂,而WTO允许各国根据自身特点,如地理及消费习惯等制定与别人不同的技术标准,因此 ,要证明技术标准是否妨碍正常的国际贸易并不容易。
5、双重性。实行技术贸易壁垒有其合理性,即真正为了实现规定的合法目标是可以采取合适的壁垒措施的。正常的技术贸易壁垒是指合法合理地采取技术性措施以达到合理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及生态环境的目的,如禁止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可以保护进口国的生态环境,强制规定产品的安全标准可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甚至生命等;另一方面,一些国家,特别是美、日、欧等凭借其自身的技术、经济优势,制定比国际标准更为苛刻的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和技术认证制度等,以技术贸易壁垒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
6、争议性。各国采取的技术壁垒措施经常变化,且各国差异较大,使发展中国家的出口难以适应。比如法国规定纯毛服装含毛率只需达到85%以上,就算作纯毛服装了;而比利时的规定含毛率必须达到97%;德国则要求更高,含毛率必须达到99%时,才能称为纯毛服装。由于技术贸易壁垒涉及面非常广泛,有些还相当复杂,加上其形式上的合法性和实施过程中的隐蔽性,结果不同国家从不同角度有不同的评定标准,难以形成统一的衡量标准,因此,国与国之间较难相互协调,容易引起争议,并且解决争议的时滞较长。
构筑我国技术贸易保护体系
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简称TBT)是指一国或以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类及动植物生命与健康、阻止欺诈、保护环境、保证产品质量为目的,或以贸易保护为目的所采取的种种技术性限制措施(包括技术法规和标准、产品检验和检疫措施、包装和标签要求、信息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等)。
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越来越大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关税逐渐降低,进出口数量配额、许可证制度、外汇管制等非关税措施日益受到约束和限制。相反,以技术法规、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越来越大。据统计,进入新世纪后,世界贸易壁垒的80%来源于技术性贸易壁垒。近年来,我国有80%的出口企业不同程度地遭遇了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使用技术贸易壁垒的国家越来越多,影响了我国出口总额的60%。譬如,日本设置了名目繁多的技术性检验检疫措施,严重影响了我农产品出口。今年以来,日本通过改制、修法、强检等手段,进一步强化食品卫生管理,通过技术壁垒限制我农产品对日出口意图十分明显。受其影响,2002年我对日出口农产品57亿美元,增幅为零,占比从2001年的35%下降至32%;今年上半年同比又下降0.2%。据初步统计,目前日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已经影响我23亿美元农产品出口,占我对日农产品出口的40%。此外,欧盟禁止进口我禽肉等动物源性产品,至今尚未完全解禁,匈牙利、俄罗斯、沙特、日本、墨西哥、阿联酋也纷纷效仿,对中国大陆的禽肉和蜂蜜实施技术限制;美国以反恐为名,将于今年12月开始执行食品注册通报制度;俄罗斯从今年开始对肉类产品实行进口配额管理,等等。
因此,在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大背景下,能否以核心技术专利为依托,建立起先进的技术标准体系,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创新能力、经济竞争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
构建与完善我国技术性贸易保护体系十分必要
第一,技术性贸易措施已经成为阻碍我国出口的主要因素。目前,技术性壁垒已经成为继反倾销后我国出口面临的最大非关税壁垒。我国每年受反倾销影响的出口额仅占1%左右,而受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已经占到25%,约为450亿~500亿美元。涉及农产品、纺织品、玩具和机电产品等不同的领域,并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第二,我国对技术性贸易保护认识不够全面、准确。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的认识比较模糊,有时笼统地把贸易对象基于正当理由拒绝我国商品的出口都称之为技术壁垒。《TBT协议》(WTO/TBT)明确规定一国基于维护国家安全、人类安全与健康、动植物安全与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行为等方面的正当原因可以采取技术性贸易措施。我们反对的是违反规则和原则的不正当行为。我国农产品因有害物质超标、包装材料用木材易发生有病虫卵等原因而被贸易对象国拒绝入境等事件的发生,就不能认为是对方故意设置贸易壁垒。相反,应当看到并利用此类压力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促进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加速企业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
第三,技术标准滞后,信息不灵,技术法规有待完善。我国的标准化工作远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标准时效性差,标准修订和复审周期长,有些行业或产品根本就没有自己的标准,高新技术领域的标准研究几乎都是空白;有关合格程序规定基本上受官方控制,难以形成公平公正的机制。我国对国际技术标准、技术法规以及主要贸易对象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缺乏应有的了解,在出口贸易中时常出现盲目性、进而陷入被动局面。在产品标准方面,我国的许多标准严重低于国际标准,或者是与国际标准协调性差。更大的问题是,我国至今还没有建立起全国各行业、各地区协调、统一的技术法规体系。
第四,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目前在技术性贸易措施方面还没有形成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特别是在出口产品遇到问题时,常常是各部门各自为战,无法形成合力,贻误时机。现有的做法既不能向国内企业提供国外的最新信息,又不能向国外提供我国的有关法规,经常被指责为缺乏“透明度原则”和“非歧视原则”,从而给自己造成被动。
构建与完善我国技术性贸易保护的建议
第一,构建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的统一协调机制。要整体考虑,按照我国产业发展和WTO协议的规定,建立起一种能保证各执法机构通力合作、高效运转的机制。利用WTO/TBT协议和《卫生与植物卫生检疫协议》的有利条款,为我国的出口创汇服务。对于国外的歧视性技术贸易措施,要加大谈判和磋商的力度,可以配合各种报复和反报复行动,营造有利于我国出口的公平公正的环境。同时要加强信息沟通,应付一些突发性事件。加快通报咨询网建设,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时向企业提供关于WTO/TBT和主要贸易对象国的国际技术性法规以及技术性保护措施的动态信息。
第二,参考国际规范,构建自己的TBT体系。为了保护国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利益,在参照国际标准制定国内环境法则和标准的同时,应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构建我国的TBT体系。在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等诸方面制订强制性标准,制定和实施对国外相关技术产品有一定针对性、抑制性和限制性的有关法律、技术标准和检验制度,把未达到技术标准的产品拒于国门之外。首先政府应加快我国技术法规、标准和措施的国际标准化进程,有关部门应认真研究国际制度,并与其保持一致,在原有立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相关法规。其次,加快制定和完善各类商品生产和销售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技术标准,构筑我国的绿色壁垒。再次,强化检验检疫制度。对冲击国内市场的进口商品,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加贴安全标志等。
第三,完善我国的认证制度,积极开展国际认证工作。认证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是中国商品成功跨出国门的先决条件之一。但我国的认证制度很不健全,保护国内市场的TBT体系远未建立起来。美国有55种认证体系,日本有25种认证体系,欧盟内部已有9种统一的认证体系,中国尚未形成统一认证体系。在我国,已通过ISO9000认证的企业,不少是在用户要求下被动申请认证的,绝大部分企业都没有进行认证,制约了我国产品的出口。因此,我们应广泛深入宣传、大力推广ISO、IEC等一系列国际性标准的认证,进一步扩大生产企业认证覆盖面,使更多的有实力的企业获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认证证书,为其产品进军国际市场取得“通行证”。同时加强与国际权威认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签订认证协议,实行相互认证,节省产品在重复认证中的巨额花费,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竞争力。
第四,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力争将我国已具优势的项目标准纳入到国际标准中去。目前采用的国际标准有很多都是发达国家的国家标准或者是发达国家的大企业的企业标准转化而来的,这些标准充分地反映了发达国家的利益,这显然不利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从发达国家在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参与率看,美国80%,法国70%,英国50%。发达国家在国际标准活动中还千方百计地争取领导权、发言权和主办权,竭力将本国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以占领国际贸易技术制高点。因此,我们不能只满足于跟着采用他们已经制定的一些标准,而应积极主动地参加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协调活动,使国际标准能充分反映我国的意见和要求,力争将我国已具优势的项目标准纳入到国际标准中去,特别是争取把具有中国国情特点的文化、传统工艺品、名品等纳入国际标准,以扩大我国的影响。
第五,加大宣传力度,培养专门人才。我国企业对技术性贸易知识知之甚少,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状况缺乏必要的了解,因此宣传、培训和普及工作急待开展。要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宣传我国的技术法规及标准,努力使它们能为国际社会所接受,甚至逐渐使它们成为国际公认标准和惯例。要采取多种形式,尽快培养大批熟悉WTO/TBT协议规则、精通外语、能够参与解决国际争端的专门人才。
二、TBT对我国贸易的影响
1、技术性贸易壁垒涉及面广,从传统产品到高技术产品都不同程度受到影响
我国的机电产品出口额占出口第一位,然而机电产品受发达国家在噪声污染、电磁污染、节能性、兼容性、安全性等方面的技术限制,仅1992年就有80亿美元出口产品受到影响,到1998年达200亿美元。比如美国要求出口到该国的一般电子、电器产品均要符合FCC或UL规定的一系列标准,如不符合上述标准的话,一律不准许进口。而欧盟则规定欧盟国家以外的工业品要想进入欧盟市场就必须加贴CE标签。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90亿美元的出口机电产品受到有关《臭氧层保护国际公约》的限制而被禁止生产和销售,还有80亿美元的出口产品受到国外绿色标志制度的影响,240亿美元出口产品达不到发达国家环保包装要求而受到间接影响。
我国农产品出口也受到严重的制约。2000年7月开始,欧盟国家对我国出口茶叶实行新的农药最高允许残留量标准,限制禁止使用的农药从原来的29种增至62种,部分农药残留标准则比原有标准提高了100倍以上,这意味着中国茶叶今后只有达到绿色食品的A级标准才能进入欧盟市场,对于农药残留超标茶叶就地封存销毁或退回原产国。据欧盟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进入欧盟的茶叶农药残留超标仍呈逐年上升趋势,形势不容乐观。
传统的纺织品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也不断被发达国家、甚至是韩国、新加坡等新兴工业化国家所拒绝。我国出口的医药产品和玩具质量和安全等问题都受到严格的限制,就连一些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也受到技术壁垒的影响。
2、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标准和制度不断增多,涉及范围越来越广,要求也越来越高
许多发达国家由于经济、技术实力较高,造成各国的技术标准水平较高,法规较严,尤其是对产品的环境标准要求,让我国的许多出口产品望尘莫及。如欧盟不仅有统一的技术标准、法规,而且各国也有各自的严格标准,它们对进口商品可以随时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标准,从总体来看,要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都必须至少达到三个条件之一,即:(1) 符合欧洲标准EN,取得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2) 与人身安全有关的产品,要取得欧共体安全认证标志CE;(3) 进入欧共体市场的产品厂商,要取得ISO9000合格证书。同时,欧共体还明确要求进入欧共体市场的产品凡涉及欧共体指令的,必须符合指令的要求并通过一定的认证,才允许在欧洲统一市场流通。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明显滞后,美国现有55种认证体系,日本有25种认证体系,欧盟内部已有9种统一的认证体系,而我国尚未形成统一认证体系。我国工业标准约有70%—80%低于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这是我国不少商品由于不达标而被排挤在国际市场之外的根本原因。
3、除产品本身技术壁垒外,产品的整个生产加工过程及产品包装和标签等也受到严格限制
技术性贸易壁垒不断有新的增长趋势,它不仅对产品的最终形式有技术性要求,而且对产品的整个生产加工过程也提出了技术要求。例如,美国对进口的水产品、果汁、蔬菜生产过程实施HACCP计划,该计划是一个鉴别危害并控制危害措施的管理体系,要求进口蔬菜水果从种植、收获、包装运输直至销售的全过程进行限制,同时对水质、肥料、操作人员的个人卫生及健康、仓储、运输工具的卫生等进行安全防卫管理控制,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时下国际上正实施的环境标志和ISO14000认证等,不仅涉及产品本身,而且对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环境保护也提出要求。1995年,美国FDA(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宣布对中国虾类制品实行“自动扣留”,其原因是因为我国的渔船上没有安装海龟逃生装置,危害了海龟的生息。这使得我国冻龙虾出口额有1995年的1203.9万美元减少到1997年的23.8万美元,冻蟹虾同期由23.8万美元减少的2.4万美元。
在产品的包装和标签上,许多国家也作了严格的限制。1998年我国输美木质包装由于含有天牛而受到限制,随后加拿大、英国也迅速对我国木质包装进行限制。现在许多国家都规定我国出口的产品必须出具非木质包装证明,有些出口产品还必须加贴环境标志。
4、繁琐、苛刻的认证、认可制度与检验程序降低了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检验时间的延长也往往使商品丧失了最佳的销售时机
科技发展十分迅速,技术标准更新换代的速度也随之加快,而且不同的国家对于进口本国的商品实行不同的技术标准,为了使得出口产品符合不同国家和区域的复杂的标准,生产企业往往要付出很大代价。比如我国出口日本的大米的加工过程中,其中有一项工序是挑选异色粒,而这种挑选异色粒的设备只有日本生产。因此,我国的生产厂家就必须花费数百万元人民币采购这种设备,用来加工生产。这样一来就大大增加了生产成本,使得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下降。
四、 我国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对策
1、大力提高出口生产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走“科技兴贸”之路
质量的优劣是一个企业能否立足于国际市场和长期生存与发展的关键,企业在提高自身素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还必须不断地推动技术革新,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为达到国际上许多认证而更加努力。产品的科技含量越高,受市场不利因素的影响越小,竞争力越强,受到发达国家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也越少。因此,对于落后的技术要毫不留情地抛弃,对很快就要落伍的技术和设备也应该尽快淘汰,迅速将现代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当中,发挥现代科学技术的作用,提高产品的竞争力。从长远来看,提高企业及其产品竞争力是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关键所在。
在提高产品质量时,许多企业往往考虑到资金的问题,因为产品的质量是和成本息息相关的,有些企业因为较高的成本而不愿花费暂时的成本提高产品的质量。从长远利益上看,其实企业即使暂时花费一些人力、物力、财力等去引进或研发新技术,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虽然暂时要耗费一些成本,可是从长远的利益上看是值得的。一旦产品的质量有了提高,出口所受的限制就相应减小,企业的利益也就得到了保障。
2、积极进行ISO9000标准和ISO14000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向国外先进标准靠拢
ISO9000标准和ISO14000标准都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在总结了工业发达国家先进企业的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统一制订的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的标准。在国际经济贸易合作中,ISO9000族标准被作为相互认可的技术基础,ISO9000标准的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公认。这意味着我国的企业一旦取得了质量体系认证,同时就取得了多边的认可,就取得国际市场的“准入证”,大大增强产品的竞争力。
企业要尽可能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积极收集相关产品的最新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有条件的企业应该积极采用条码技术,使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企业要加强收集和研究各国和国际组织的技术法规、标准、检验和认证制度,把企业出口的相关的内容加以吸收,并制定到自己的产品中去,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这样就使自己的产品具有了具备对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
3、采用多种投资方式,绕开技术壁垒
要想绕开那些复杂、繁琐的外部技术壁垒,企业可以采取直接投资、间接投资等方式进行跨国经营。企业可以通过合资、独资、收购、兼并、投资等手段,发展我国企业的国际化经营规模,并带动相关产品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因为单纯利用技术引进的手段往往难以得到较为先进的技术,这些技术通常掌握在跨国公司手中,所以需要引进国外直接投资。这些技术、生产标准以及品牌和营销渠道有利的促进了技术贸易壁垒的跨越,如我国出口日本的轻工产品和机电产品很大程度上是日本在我国合资企业生产的。所以国内企业要善于和国外企业合作竞争,利用他们的先进技术提高产品的质量,这对于跨越动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也是很有意义的。
4、建立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加强研究和引导生产
在政府部门建立起专门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咨询中心的基础上,企业应当特别关注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动态,如从我国已经开通的WTO/TBT网站获取国际上最新的产品技术要求,根据国际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本企业的标准,积极与驻外使馆经商室(处)联系,获取最新的和第一手的资料,研究相关对策。 只有企业搜集的信息充分,才可以积极调整生产,不致使产品因为技术上的问题影响产品出口。浙江宁波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在1998年就通过有关渠道获悉欧盟正酝酿CR法规,公司即以技术创新积极应对,1999年成立了浙大新海电气研发中心,第二年就成功研制出5款符合CR法规的打火机,其中两款将在欧盟取得专利证书,成功地打破了欧盟的技术壁垒。所以国内的企业都应该掌握国际上关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最新动态,积极研究对策,才能保证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5、充分利用《TBT协议》有关条款,保护民族工业
我国加入WTO后,可以充分利用WTO的相关规定突破技术壁垒。通过WTO的透明度原则,提前获知其他成员国的技术壁垒最新动向,未雨稠缪。利用《TBT协议》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的优惠待遇,用好用足“例外条款”,保护我国民族工业。。根据协议中发达国家应在法规、标准、认证和检验制度上给予发展中国家援助的规定,从发达国家获得一些经济发展必要的技术、质量、管理、认证、检验等方面的信息及指导,促进我国科技水平、技术法规和标准、认证水平及管理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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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主要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状况,
[10]运用标准保护和发展我国民族工业思考,
[11]农产品出口遭遇“技术壁垒”,
姚杰教授是大连海洋大学捕捞学学科渔船安全方向的学术带头人,多年来一直在关注着渔船及船员的安全状况,积极从事海上交通工程和渔船航海技术研究,渔船安全管理、海事调查与处理、渔船安全管理政策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研究经验和较强的研究实力,在我国水产领域的渔船航海界有着较大的影响,并且在船舶操纵与避碰、安全评价方面,特别是在关于渔船及船员安全研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多年来一直处于水产领域的前列。近年来,完成或正在承担相关课题多项,如辽宁省教育厅资助的“渔船海上安全对策研究”(2004-2009)、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资助的“渔船安全评价体系研究”(2007-2010)、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资助的“渔船安全技术状况评价体系研究”(2010-2012)、农业部资助的“渔业安全生产课题研究”(2012)等项目,在“渔船操纵性研究”、“渔船安全评价”、“渔船事故分析”和“渔船避碰研究”等方面公开发表学术研究论文30余篇,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
不同的公司规定不一样的。 *** 与大型国企公文也有专门的字型格式规定。 此外,Word有预设的设定。
你做一份报告,可以先向你所在单位询问是否有规定的字型格式标准,若没有,使用Word预设设定即可,或者自己自定义一份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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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落,左左缩排改为0
《圣经·创世记》12章1一5节主题,大标题,小标题讲章: 大标题:上帝的呼召 小标题:1、上帝的应许1~3节;2、亚伯兰的顺服4~5 节。
是不是要 类似于论文的那种正式档案的格式
雨天谁为你撑起伞 烈日下送来的清凉 给修路工人的一瓶水
我的家乡江川是个美丽的高原水乡,她有二颗高原明珠,分别是抚仙湖和星云湖。 抚仙湖的水清澈见底,远远望去,就像一面亮闪闪的大镜子。走近湖面,水草和稀奇古怪的石头间一条条小鱼在水底游玩。一到夏天,阳光海岸人山人海,热闹非凡,人们有的在雪白的沙滩上打球,有的像小鱼一样欢快地游泳,还有的在水上玩脚踏船。不远处的孤山岛像个俊美的小姑娘静静地站在水中央,看着嬉戏打闹的人们笑呢。 星云湖有许多鱼类,每年的12月25日是江川人民最喜庆的日子——开渔节,开渔节吸引了许多外地游客来到江川。那天早上,渔民们把渔船聚集到一起,等待着8点的枪声响。8点整,只听“砰”地一声枪响,渔民们争先恐后地向湖里划去。直到中午,市场上各种鱼类堆成了小山,有大头鱼、草鱼、鲤鱼、鲢鱼、鲫鱼......。人们快乐地来买鱼,这才发现,市场上人山人海,早已成了欢乐的海洋。
若我们是小草,则父母就是替我们遮风避雨的苍天大树;若我们是小花,则父母就是滋润我们身心的甘霖;若我们是太阳花,则父母就是引领我抬起头向前进的太阳。 常常听到许多动人心弦的故事,但那都只是从故事上听到的,而这次的“故事”让我亲身体会到那最真切的父母的心。 记得有次回到家做完作业,像一匹脱缰的野马般的开心,忽然想起我还有个把照片交给老师的作业,而且要把照片放在电脑上。我顿时心慌了且脑中一片空白,我焦急的咬著下嘴唇,因为我们家只有爸爸的电脑才能传照片但电脑却放在爸爸公司中。 我只好低着头,硬著头皮说:“爸爸,我一开始忘了有项作业要用到照片,但你的电脑在公司……”我支支吾吾的说著,头一刻也不敢抬起来。“以后自己的作业要自己负责任,自己的作业是自己的事,你一定要会好好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才会有成功。”爸爸沉默了一小会儿,但墙上的时针已冷冰冰的指向“11”。“我去帮你拿吧。”一阵稳重的声音传出。我惊奇的抬起头,望着爸爸,才觉得他的白发似乎多了,眼神渐渐带着忧愁。爸爸笑着说:“我的小公主下次一定要记住带作业,别忘了哦!”他便出门了。 爸爸的微笑在我脑中顿时定格了。那微笑,像晨曦的第一道曙光,夜空中的第一颗明星,每天第一朵灿烂绽放的鲜花,那微笑温暖我的心灵,安慰我的心灵,抚平我的心灵。 我终于第一次理解了“父母的心”的含义,不再是书本上故事中那含糊不清的理解,而是真正领悟到它的精髓。那是对儿女无怨无悔的爱,对儿女毫无怨言的感情,就是不希望儿女受到伤害,只希望儿女快乐永远。 父母的心,也许不只这样,也许我们永远无法理解,不过那都是出自于无怨无悔的爱。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感人肺腑的课文——《桥》。 这篇课文讲的是洪水来临时一位党支部书记,一个全村人都拥戴的老汉用自己的生命来挽救全村人生命的故事。 老汉宁愿用自己的生命来拯救村民,也不愿让村民的生命来拯救自己。因为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是党员、是领导,有义务保护村民们的安全。老汉用自己的威信、沉稳、高风亮节和舍己为人的精神保护了村民。 以老汉为代表的优秀领导、党员就是密切联络群众的“桥”。他们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很高很高,是人民的“靠山”。 巴金先生曾说过:“生命的意义在于付出、在于给予,而不是在于接受,也不是在于争取。”老汉的行动不是正应了这句话么? “奉献”是一种自我牺牲,是一种崇高的境界。作文 难道老汉这种舍己为人、先人后己的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正文中的小标题算。 题目中的副标题不算。 论文由这几部分构成: 1、论文题目 2、目录(短篇无需) 3、摘要 4、关键词 5、论文正文 5.1 引言 5.2 正文 5.3 结语 6、参考文献 算字数的部分只有 ”5. 论文正文“其他的都不算在字数之内。
如何选船(牛津船、冲锋舟、吹塑渔船))
选择合适的渔船价格首先要明确自己的使用需求,使用性能越好的塑料渔船自然价格更高。大型、中型和小型渔船的使用注意点和适合人数不同。
对于运输过程中的渔船破损情况,一定要拒收,提前沟通厂家。
合同对渔船质量和规格数量等情况,都做详细要求和解决办法。
一般渔船质量不过关有3个原因:
一是生产原料有问题;
二是生产设备或者产品检验有问题;
三是暴力运输。
采购的时候,需要找有生产资质的厂家并签订合同。
船的好坏:
正常的塑料渔船能承受撞击而不易破,更重要的是因为船体的材料密度低于常温水密度,即使进水也不会沉没。
渔船重量轻,浮力大,运输便捷,两人即可轻易抬起。
最好选择加宽的船,结构稳定,不易翻船,行驶安全。
尾部最好预留马达安装口,可安马达,驾驶方便。
船的体表面要有防滑设计,行走安全。
建议船头有拴绳的孔,固定岸边,不怕船飘走。
对于磕碰有一定的耐受能力,可以耐酸碱抗老化,这样的船才能使用长久。
吹塑渔船
我国外资法律体系之完善研究
航空旅客运输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国有企业破产中的职工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劳动债权之法律研究
电信立法若干问题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制度研究
公司发起人问题研究
一人公司法律问题研究
债转股实施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公司资本管制改革趋势研究
一人公司法人格否认论
要约收购中股东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公司章程法律制度研究
中美比较广告之比较研究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法律问题研究
论我国竞争法法律责任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关系探讨
经济转型时期寻租行为的法律规制
循环经济法的价值研究
论行政垄断的行政法及反垄断法规制
循环经济法律调整机制研究
反垄断诉讼制度研究
循环经济法制相关问题研究
反垄断法中的中小企业保护与规制研究
公用事业垄断的政府干预研究——兼论政府管制与反垄断法规制的协调
公司监事会制度研究——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为视角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研究
股权分置改革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破产中的债权处置研究
跨国公司在中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认定和法律适用
公司资本真实与债权人保护研究
破产管理人问题研究——兼论我国破产法划案相关法律条文研究
构建我国的股东诉讼制度——从《公司法》、《证券法》修改的视角
论公司法上的董事义务
特别清算制度研究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法律问题研究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问题研究
我国公司债权人权益保护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企业并购中的债权保护
论公司环境责任及其实现机制
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研究
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及法律政策研究
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的法律对策研究
公司董事的民事义务与责任浅析
完善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的法律研究
公司技术出资法律问题研究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相关问题研究
独立董事制度研究
股份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研究
独立董事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论我国公司法上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的建立
上市公司股东表决权制度研究
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理论研究
论我国反垄断法主管机关的设置
公司董事会法律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研究
知识产权的反不正当竞争保护研究
股份有限公司权力机关改造论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研究
论设立中公司
股东派生诉讼研究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研究
一人公司法律监管制度研究
上市公司合格证券发行人制度研究
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法律问题研究
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中国特许经营法律制度研究
中国反垄断立法若干问题研究
船员法律保护若干问题研究
破产法实务问题研究
论董事竞业禁止义务
上市公司关联担保法律问题研究
公司瑕疵设立制度研究
论公司清算的法律规制
行政垄断问题研究
记名提单项下的无单放货问题研究
执行拍卖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论小股东权利的保护
论股东权利行使的基础
从WTO合格评定制度 相关立法的完善
记名提单及其项下的货物交付问题研究
完善股份有限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制度的思考
股份收买请求权的研究
知识产权出资法律问题研究
一人公司存在与规制的法理研究
论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
我国企业破产清算监督机制的完善
商业秘密权民事法律保护研究
股东派生诉讼中的偿付令研究
论设立中公司及其法律责任
国有上市企业股票期权实施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公司经理制度研究
我国邮政行政立法初探
论国有企业的企业法主体概念之选择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法律问题研究
论国有公司法人治理的完善——以一国有大中型企业法人治理现状为参照
中国贸易壁垒调查制度研究
有限责任合伙制在完善专业服务机构中的法律价值
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法律思考
提单并入条款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缔约托运人权利、义务及责任问题研究
中国外资并购法律问题研究
关于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立法思考
论修改海商法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间的相互影响
论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安徽大学)
试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完善
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法律问题研究
电子提单对传统提单功能实现的研究
论我国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法律问题研究
论海商法中的船舶留置权
公司发起人法律问题研究
欧美航运竞争法的比较与借鉴
试论我国一人公司制度的构建和完善
船舶抵押权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无单放货若干问题研究
清算中公司诉讼问题研究
独立董事法律地位研究
派生诉讼制度简论
论董事会权力制约机制的完善
渔船船员劳动权益纠纷的新发展
公司登记法律制度研究
董事对第三人的独立责任
对我国企业法人登记一体制改革的思考
论上市公司非正当关联交易的公司法规制
公司法出资形式法律问题研究
论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有限责任制下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研究
现代公司内部监督机关研究
破产复权制度研究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规制
论经济法的社会整体利益观
垄断控制制度研究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司法规制若干问题研究
公司清算义务人研究
不正当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
我国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
一人公司治理结构及人格否认研究
股份有限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研究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法律构建
论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对我国外资法的影响及对策
论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武汉大学)
公司设立中的出资制度研究
公司减资法律制度研究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研究
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现行法规制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制度研究
搭售行为研究
目标公司反收购的法律规制
入世后我国外资并购的法律问题研究
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民事能力探析
公司章程法律问题研究
公司社会责任若干问题研究
公司民事关系研究
运输法草案中海上履约方及其责任问题研究
国际化的MBO面临的风险与法律监管研究
无船承运人制度法律问题研究
论国际海事条约在我国的适用
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责任基础研究
船长刑事责任法律问题研究
船舶经营人的识别及其法律地位
中韩扣押船舶制度比较研究
我国的公司设立制度研究
海上强制保险的法律理论基础及其发展
特别经济区的最新发展趋势及立法研究
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研究
外商投资企业适用《公司法》之研究
论我国股东请求解散公司之诉的法律构建
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的法律制度研究
跟单信用证诈骗与反诈骗的法律分析
论商业特许经营领域的反垄断法规制
论企业合并评估中效率问题的处理
破产公司的环境侵权责任
论股东权保护中优先股制度的引入
论合并控制制度中的破产公司规则
论我国上市公司小股东表决权的行使和保护
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法制规制
论反垄断法中相关产品市场的界定
企业社会责任及其实施的环境
公司僵局解决机制研究
论反垄断法中相关市场界定——从产品差别化行业所带来影响的分析
论非市场经济地位及其对我国反倾销应诉之影响
论上市公司合并中控制股东对少数股东的信义义务
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法律问题研究
论国际投资自由化背景下我国外资立法的完善
英美法上跨国公司的环境责任
论破产法中的待履行合同
论中小企业的法律界定
论GATS第6条与我国服务贸易法规的发展
论反垄断法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跨境规制
上市公司收购之信息披露义务研究
论新《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的保护
外商投资股份公司资本问题研究
论电子提单的法律地位
公司中小股东诉权与司法干预尺度的平衡——从中英美相关公司法比较视角议之
论反对派股东委托书征集资格的限定
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在我国完善的建议
论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法律保护
论拒绝交易的反垄断法规制
论破产法目标对破产保全制度的影响
论董事责任保险制度
论新《公司法》对公司转投资限制的修改和完善
论我国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构建与完善
论我国比较广告违法性的判断
论企业合并规制实体审查中的效率因素
论我国上市公司中的独立董事制度
论我国的一人公司及其法律规制
论对合营企业的反垄断规制
论打破公司僵局的法律途径
反倾销法中的公共利益
反垄断法损害赔偿制度研究——法理分析与制度设计
专利权出资法律问题研究
关联交易的比较研究——以公司法为视角
论股份回购中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从信义义务角度分析
论创业投资中投资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公司资本制度改革法律问题研究
论我国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认定
论新《公司法》下一人公司治理
企业征信的法律规制
公司分立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研究
中韩两国的外资法及其相关制度比较研究
论破产免责
论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
论破产法重整制度中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控制股东义务法律制度研究
商誉出资问题探讨
论公司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
论离岸公司在我国涉外投资中的法律规制
基于公司社会责任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我国外商风险投资法律问题研究
论反垄断法中企业合并控制的实质性标准
经济法视野下的反贫困规制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相关社会主义法制问题研究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法律规制
有限公司小股东权利保护
我国海外投资保险立法研究
合资企业反垄断规制研究
论我国一人公司的债权人利益保护
WTO与中国外资法问题研究
论篡夺公司机会
公司法上的现物出资制度
我国强制要约收购法律制度
中国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利益平衡和法律规制
论外资并购中国国有企业的法律规制途径
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合法性研究
反垄断法执行机关的研究
论上市公司协议收购
控股公司及其反垄断法规制
中韩监事会制度比较
论最大诚信原则下海上保险人对除外条款的解释义务
论公司收购中对小股东的保护
对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设计的思考
公司与其管理者利益冲突及法律规制研究
LLP与合伙法律制度的重构
我国采用BOT方式法律问题研究
论《必备条款》对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权之保护
上市公司资金不当利用与公司治理
董事离任义务研究
论具有中国特色独立董事制度的法律完善
公司人格否认的法理适用及制度完善
论债权保护在公司法制中的优先性
论我国电信业互联互通问题的法律规制
论行政垄断及其法律规制
论我国股东诉讼制度的构建
无单放货法律责任的归责与程序分析
国有资产公益诉讼法律问题研究
股权分置改革股东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论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的重构
目标公司董事会之义务研究
我国管理层收购中国有资产法律保护的研究
国有企业债转股的法律分析
中美日破产重整制度之比较研究
行政性垄断及其反垄断法律规制研究述评
西部生态工程建设投融资法律问题研究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法律问题研究
后配额时代中国纺织品出口法律对策探析
关于行政垄断及其规制的对策研究
论完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网络环境下反不正当竞争问题研究
浅论反垄断法规制对象--垄断的判断标准和范围
公司治理机制研究--法学和经济学的角度
论中国外资待遇制度的重构
从探索到规范--国有企业改制法律研究
WTO之中的投资协定与我国外资立法研究
网络经济中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与完善
规范企业集团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经济转型国家的经济法比较研究
澳门入境游客合法权益保护研究
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立法相关问题研究
论加入WTO后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
强化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制度的立法思考
公司法之停止请求权制度研究
论比较广告之法律规制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控制法律问题研究
自然人破产制度研究
股东出资法律问题研究
论我国风险投资法律制度之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