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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仕春学位论文

2023-03-10 21:16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李仕春学位论文

已出版学术专著4部,教材1部;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已发表的论著在中国知网的被引频次是230余次,下载频次是10000余次。从引证文献看,本人的观点分别被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吉林大学、兰州大学等国内外百余所高校的学者广泛引用。主要学术观点如下:(一)理论方面:结合语言学(特别是认知语言学)及相关学科的理论,从发生学的角度构拟了基于语义构成的汉语构词法体系和造词法体系。(二)汉语史方面:(1)提出在同一时代的语料中,汉语复音化之初越是口语性强的作品复音化程度越高,但到了春秋战国及其以后时期,却反过来越是书面语性强的作品复音化程度越高的观点。(2)提出复音单纯词是汉语造词的副产品,不是单音词复音化的桥梁,它只是汉语单音词复音化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人们为了更好地进行表情达意而采用的一种辅助形式;进而论证了类概念的形成在单音词复音化中的作用。(3)提出联合式构词法在中古时期最能产的观点,并解释其原因。(4)对学界广为接受的新词的产生主要来源于词组凝固说(即词汇化)的观点,提出了质疑,并做了相关论证。(5)用数字变化规律说明语言变化规律的形式,勾勒了汉语构词法的发展概况。(三)语言学史方面:在中西方语言学史的视角下,从学术思想的角度,重新探讨了中国语言学史的分期、中国语言学的发展方向等问题,并提出了30多条新观点:认为中西方语言学史的发展规律是一样的,都经过了哲学孕育时期、语文学时期和语言学时期;提出当代语言学研究的任务有三个:为本国人服务,为外国人服务,为中文信息处理服务;在总结已有语言学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认为语言学未来的发展方向是进入以语义学研究为主的时期。以上观点见:《中国语言学学术思想史研究》、《中国语言学学术思想史》,《论中国语言学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中国先秦语言学学术思想背景研究》、《秦汉语文学学术思想背景研究——兼论中国语文学研究的学术渊源》、《清末民初语言学学术思想背景研究——兼论中国20世纪语言学研究的学术渊源》、《论世界语言学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等论著。(四)词汇学、词典学方面:是国内率领学术团队在汉英词典视角下、在已有词典释义的基础上,利用语料库技术成规模、系统地研究现代汉语常用多义词义项分布情况的首位学者(该课题始于2008年,迄今已指导30余篇硕士论文)。本人在学术史上的最大贡献就在于把语料库技术也即把上百亿倍的搜集语料的方法引进到汉语词汇学、词典学研究中来,开启了中国词典编纂的语料库时代,这在中国词典学、词汇学乃至中国语言学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划时代的方法论意义。基于此,组建了以导师为核心、研究生为主体、本科生为主要参与者的学术团队,在已有词典释义的基础上,运用语料库技术研究现代汉语常用词义项的分布情况,新发现的义项多是汉语类中型语文词典所没有收录的。我们的研究成果已达到国内第一、国际领先的学术水准,本人热忱欢迎有志于此的青年学子加入我们的学术团队,共创中国学术之辉煌。经过本团队2至3年的学术训练:本科同学的毕业论文在学术视野、科研能力、创新能力方面能够达到一流学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水平,研究生同学达到一流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水平。

李仕春的介绍

李仕春:1973年5月生,男,汉族,山东莒县人。2007年获南京大学博士学位,现为西南大学文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主要从事语言理论、语言学史、学术思想史、汉语史、方言语法、词汇学、词典学和对外汉语词汇教学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已出版学术专著4部,教材1部;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已发表的论著在中国知网的被引频次是230余次,下载频次是10000余次。从引证文献看,本人的观点分别被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吉林大学、兰州大学等国内外百余所高校的学者广泛引用。

我国民诉教授,哪一位最权威?

中国法学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中国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

李仕春

1969年12月生,浙江省瑞安市人。1992年获哲学士学位;199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中国法学会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杂志社副总编、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创新讲坛秘书长、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秘书长;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研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常务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秘书长;先后被湘潭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聘为兼职教授,被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聘为兼职研究员。

曾供职于温州大学(1992—1996)、国务院法制办公室(1999—2005,2002年7月任中国法制出版社编辑部主任)。

曾获浙江省优秀大学生(1991)、全国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论文一等奖(1999)、2002-2003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优秀青年(创新奖)等荣誉。

主要研究领域为:程序法基础理论、民事诉讼法学、民法与民事程序法的交叉问题。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的其他

2011年9月23日上午9时,庆祝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建院30周年大会在校音乐厅隆重举行。黑龙江大学校党委书记杨震、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法学研究》杂志社主编张广兴、《中国法学》杂志社副主编李仕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中华、杨春雷、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副检察长张文志 、黑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徐伟、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盛美军、哈尔滨市法学会会长陆文君、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秘书长杨涛、绥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杜吉国、哈尔滨市司法局局长张丽欣、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吴蕴欣、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步延胜、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国刚、哈尔滨市司法局副局长邵晓春、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宫立新、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大海、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反贪局局长刘坤、哈尔滨市法学会副会长、副秘书长熊滨、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剑秋、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崔珣、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所长王元庆、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于世忠、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赵大利、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建华、苏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胡亚球、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利民、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蔡道通、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马洪、东北林业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耀先、东北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学平、哈尔滨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秦亚东、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福友、大庆师范学院法律系主任丁启明、孟繁旭律师事务所主任孟繁旭、远东集团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文义、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尚立娜、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系主任沃云、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张恩学,以及法学院的全体师生、校友代表和社会各界嘉宾600余人出席庆祝大会。会议由法学院党委书记贺轶文教授主持。法学院院长于逸生教授作重要讲话。他回顾了法学院所走过的三十年风雨历程,评价了法学院在黑龙江省以及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概括了法学院三十年艰苦奋斗所取得的光辉成就,并对建院之初的各位老前辈、法学院全体师生、学生家长、广大校友、全国各地的兄弟法律院系、其他组织、机构和个人,尤其是司法实践部门和律师实务领域对法学院的发展壮大所给予的关注、支持、信任和帮助表达了感激之情。他高瞻远瞩,冷静大气,在建院三十年的重要时刻,面对中国社会转型和法学教育的发展现状,对法学院的存在价值和历史定位作出正确评估,对现实作出了严苛审视,对未来进行了深长思索,总结了法学院再创辉煌尚需解决的问题,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对法学院的未来进行了规划,展现了一位法学教育家的厚重学养和豪迈气魄,体现了人民教师的道义与坚守,使此次盛典成为鼓舞人心、凝聚力量的重要盛会,赋予了此次盛典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退休教师代表吴方正教授对在校生、校友和后辈给予了谆谆教诲。他回顾了建院之初的艰苦岁月和苦中作乐并耐人寻味的生活,他高度评价了法学院这十年天翻地覆的变化。他语重心长地告诫后学之士要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做好身体保健,保持良好心态。教师代表董玉庭教授谈到2000年来法学院工作后的深刻体会,他非常珍惜和热爱法学院这个集体,对学生寄予深切期望,他代表法学院全体教师表达了今后将继续坚持、努力、奋斗、传承的决心。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代表广大校友作了题为“感恩的心”的发言,他用平实的语言、真挚的情感表达了对母校深深的眷恋和感激之情,通过对点滴生活、学习过往的回忆刻画了一段令人动容的生活场景。他的发言将在座校友的思绪都带回了大学时代,很多人眼里都闪着泪光。他们留恋那时老师的关爱、同窗的情谊和课上课下的青春时光。他们决心继续努力工作,以更多更好的业绩回馈母校。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建华教授、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赵大利教授、哈尔滨市检察院宫立新副检察长分别代表兄弟法律院系和司法实务部门致辞,他们借法学院30华诞之际向法学院全体师生和广大校友表达了真挚的祝贺,并对法学院30年发展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希望进一步加强联系和交流合作,共同为中国尤其是东北的法治发展做贡献。最后,黑龙江大学校党委书记杨震教授作重要讲话,他代表黑龙江大学全体党政领导向法学院全体师生和广大校友表达了衷心的祝贺,并向参加庆祝活动的嘉宾、朋友表示热烈欢迎。他简要回顾了黑龙江大学70年的发展历程,对法学院为学校发展所作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认可,对法学院30年发展建设取得的成就给予高度评价。他希望法学院能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认真总结过去、继往开来,继续秉承大学法学院的使命与责任,致力于推进法治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力所能及的推动国家富强民主文明的进程。还有部分校友即兴自由发言,他们真情实感,感怀大学生活和青春时光,表达了对母校深切而朴素的热爱,对恩师的感念与崇敬,对同学友谊的珍视与回味。 黑龙江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于2009年9月经国家人事部批准成立。已有12位博士后进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研究方向涉及民商法学、宪法行政法学、刑法学、法学理论等专业领域;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中国社会科学报》、《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北方法学》等国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在法律出版社等国家重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5部。黑龙江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在法学院,法学院现有法学、治安学二个本科专业,民商法学、行政法学、法学理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经济法学、获刑法学、法律史学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1年获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法学专业现有专任教师66人,其中,教授24人,副教授26人;教师中有博士36人,在读博士11人。教师中有中国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副会长、常务理事8人,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其中杨震、马长山、王妍为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孙光妍、王歌雅为省级精品课主讲教师,杨震、于逸生、马长山、董玉庭、董惠江、钱福臣、孙光妍、王歌雅等教授在全国法学界有重要影响。法学专业教师重视科学研究。2006年以来,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国家级重要刊物发表论文18篇,其中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期刊转载或论点摘编20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18篇。教师承担校级以上科研项目81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7项,教育部项目10项,司法部项目6项,省社科基金项目23项,厅级项目21项,教师获校级以上科研奖励45项,其中省社科一等奖4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1项,黑龙江省高校文化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7项,二等奖27项,三等奖9项。 合作导师:杨震、于逸生、董玉庭、王歌雅、马长山、董惠江、钱福臣在站博士后情况:为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等院校毕业后在我校任教的教师,亦有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等院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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