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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哲学论文题目

2023-03-10 18:5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科学哲学论文题目

〔摘要〕 2012年《复印报刊资料·科学技术哲学》共转载文章131篇,这些文章呈现出十个热点论题:现象学科学哲学、自然主义研究、心灵哲学与认知哲学、生物学中的哲学问题、物理学中的哲学问题、技术的本质及技术人工物、科学社会学、技术与社会、科学技术与文化、科学史及科学思想史。这十个热点论题的研究,体现了2012年我国关于科学技术哲学研究的重点内容、总体走向。

〔关键词〕 复印报刊资料,科学技术哲学,2012年,热点

〔中图分类号〕B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3)03-0029-05

一、2012年《复印报刊资料·科学技术哲学》转载文章分布情况

2012年《复印报刊资料·科学技术哲学》共转载文章131篇,文章内容总体分布如表1所示。

表1 2012年《复印报刊资料·科学技术哲学》研究领域分布表

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到,“自然哲学”文章共转载5篇,主要包括自然观和对生态问题的研究。“科学哲学”的文章涉及一般科学哲学、具体科学哲学及科学方法论等三个方面的内容,这类文章一共转载57篇,占了全年转载文章总数44%,这说明对科学哲学理论及方法的探讨仍然是目前学者研究的主要方向。认知哲学方面的文章有14篇,占具体科学哲学文章总数的45.2%,这是认知哲学作为近几年科学哲学研究热点的体现。“技术哲学”的文章共转载14篇,占全年转载文章总数的10.7%。以STS为研究内容的文章涉及科学社会学、技术与社会、科学技术与文化等方面,这类文章共34篇,占全年转载文章总数26.0%,这表明对 STS的研究依然是当前学术研究的热点。“科学技术史”的文章则涉及对科学技术史基础理论的探讨、科学思想史和技术史等方面的问题,这类文章共转载了19篇。此外,2012年《复印报刊资料·科学技术哲学》还转载了两篇书评和两篇访谈。

二、2012年《复印报刊资料·科学技术哲学》呈现的十个热点论题

(一)现象学科学哲学

现象学科学哲学旨在以欧洲现象学—解释学传统为视角,以克服传统科学哲学本身所具有的一些缺陷为旨归,是当前国内科学哲学界的研究热点之一。吴彤的《实践的诠释与现象学》讨论了实践概念的阐释在不同领域的境况。该文认为,古希腊时期的亚里士多德区分了创制与实践,近代以来创制又归于了实践,这些都是“实践”概念不同维度的凸显。“实践”在现象学里意味着此在存在的方式,这种“实践”的阐释经历了从胡塞尔到海德格尔的变迁。“实践”尤其是“科学实践”的概念已经成为科学实践哲学的核心概念。由于现象学的海德格尔实践阐释思想的介入,科学实践哲学的实践概念更加地存在论化。反之,通过科学技术哲学对于海德格尔的实践解释学的批评,我们看到现象学的实践概念的发展空间仍然很大。作者认为,“实践”概念的本质和内核都可以借助现象学来进一步廓清。雷良的《从理解科学哲学的维度看现象学科学哲学的合法性》从语义上分析了科学哲学所包含的三个层面:作为哲学思潮的“科学性哲学”、作为广义的“哲学活动”的科学哲学以及作为哲学学科的科学哲学。该文认为,从类型上看存在着经验主义态度的科学哲学、本体论或形而上学态度的科学哲学、批判主义态度的科学哲学。作者认为,寻求科学哲学统一的规范定义是徒劳的,相反,如果运用一种工作定义,不同类型和流派的科学哲学都将纳入科学哲学的阵营中来。刘胜利在《现象空间的诞生——斯特拉顿实验的现象学解释》一文中认为,实在论的客观空间和观念论的客观空间中,都包含着绝对的确定性,因而它们都无法为斯特拉顿实验中空间经验发生分解与重构的内禀动力学机制提供解释。这种动力学机制只有通过现象空间的概念才能获得阐明。作者还认为,现象空间起源于现象身体对于世界的原初把握,象征着形式与质料的原初综合。梁美妍、李金辉在《科学仪器:由工具论、实在论到现象学的范式转换》一文中对科学仪器进行了现象学的分析,他们认为仪器不仅“干涉”了主体和客观世界,使主体和世界成为相互开放的现象,而且通过技术的解释将科学世界中的现象“转译”到生活世界中,成为人类知觉可以理解的形式。此外,殷杰和杨秀菊还在《马丁·埃杰的科学诠释学思想中》对美国当代物理学家、哲学家马丁·埃杰的具有现象学—诠释学背景的科学诠释学进行了评介。

(二)自然主义研究

科学哲学如今有两种典型的对立倾向:自然主义和理性主义。程炼在《作为元哲学的自然主义》一文中,对作为一种元哲学的自然主义进行概述和澄清。他认为,自然主义的兴起和在当代哲学中的繁荣,主要归因于传统第一哲学的某些代表性方案的不成功以及近代自然科学的蓬勃发展。以物理主义为样品,自然主义元哲学的融贯性得到捍卫,同时作者也强调,自然主义哲学的未来取决于它在一阶哲学议题上的进展。夏国军在《自然主义与理性:蒯因、普特南和哈克》一文中,梳理、比较了当代美国著名哲学家蒯因、普特南和哈克相关的核心观点。在此基础上,作者指出科学哲学中的自然主义和理性主义并非格格不入,虽然自然化认识论不再明确使用辩护、合理的理由等概念,但它没有绝对抛弃规范性;相反,它是在遵循传统认识论的某些规范的基础上,秉持逻辑主义的精神侧重描述的方式发展着哲学之未竟事业。方红庆、何纯秀在《自然主义、先验论证与怀疑主义——论斯特劳森的自然主义转向》一文中,介绍了斯特劳森的自然主义。斯特劳森认为任何企图通过论证来支持或反驳怀疑主义挑战的做法都是无根据的,因为人类的某些基本概念如物质物体、他心等概念是人类理性的自然倾向,是人类思维不可逃避的认知模式的体现。作者肯定了自然主义是一种探究真理的第三条路径,它试图约束人类理性的过分自负,从而展示真理的自然属性。但他也指出自然主义需要联合先验论证来阐明这些信念的基础地位,否则就会流于口号。高洋、洪眉在《自然化认识论和规范性:一种备受争议又错综复杂的关系》一文中,分析了对自然化认识论的各种看法。自然化认识论要解决的是贫乏的感官刺激如何能够产生出丰富的科学知识这一问题。自然化认识论的主张被其反对者说成是消除主义的、纯然描述而无规范可言的,但也有支持者为其做有规范的辩护。因此,自然化认识论和规范性之间因此存在着一种备受争议却又复杂的关系。   (三)心灵哲学与认知哲学

王晓阳在《如何解释“解释鸿沟”?——一种最小物理主义方案》中,选介了一种最小物理主义方案,他认为尽管各个物理主义者理解现象概念的途径相异,但最小物理主义方案终能获得他们的普遍认可,且对反物理主义关于完备性原则的攻击进行有效化解。李恒威在《意识的形而上学与两视一元论》中,提出了“两视一元论”的形而上学构想。这个构想的核心观念是:主体—客体统一的模式存在于任何现实实体的存在论和认识论上的。“心”和“身”作为人类描述意识现象的两个范畴,是现实实体在作为体验主体的第一人称和作为被观察的客体的第三人称视角下的分别呈现,由这两个视角所呈现的体验方面与物理方面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法尔自然的相应关系,而不是产生和被产生的关系。因此,“因果”的概念就不适合描述意识体验与脑神经活动之间的关系。魏屹东、薛平的《费泽尔认知规律及其哲学意蕴》分析了美国哲学家詹姆士·费泽尔关于认知的规律性所给出的形式化的表达式。该文认为,这些形式化的认知规律可以概括为心脑状态同一律、心灵状态因果律、心灵认知刺激反应律、心脑隐射同一律、脑认知刺激反应律和脑状态因果律。它们的内涵与不同形式反映了认知科学所蕴涵的哲学含义。符征、李建会在《丘奇兰德的神经哲学思想》中,对丘奇兰德的取消唯物主义观点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作者认为,丘奇兰德提出了神经哲学作为替代当前心灵哲学讨论的新框架,从而使“神经哲学”成为心灵哲学讨论中不可忽视的一个派别。但是它又排斥当前流行的哲学话语,在神经科学还并未取代民间心理学的今天,丘奇兰德的主张更多的是一种预测或猜想。孟伟在《德雷福斯的“无表征智能”及其挑战》一文中,基于不同角度对德雷福斯设想的批判性审视,作者认为德雷福斯的设想困难重重。比如,专家级别的熟练技能行为完全脱离表征很难确定;命题式表征的批判并不意味着消除任何形式的表征;需要一种建设性的纲领,使得现象学在认知科学研究中的积极作用得以发挥。何静在《温和的和激进的具身认知观》中分析了两种不同的具身认知观:一种是温和的具身认知观,它与传统的表征计算的基本假设相容;另一种是激进的具身认知观,它挑战了表征计算的基本假设,认为心智的表征计算观是错误的。

(四)生物学中的哲学问题

胡浩在《从Simpson悖论看群体生物学中统计解释和因果解释之争》一文中,分析了丹尼斯·沃尔什在群体生物学中将性状适合度作为一种统计学属性的相关论证。作者尝试表明,如果将性状适合度看成是一种因果属性是不融贯的,因为这将导致Simpson悖论。所以,关于种群结构变化的统计学解释要优于因果解释。董国安在《论个体性状的完全因果解释》对尼安德的“传递论证”进行了研究并指出其理论的两个不合理之处:第一,把个体性状出现的遗传学原因扩展为个体性状出现的所有原因,从而把完全因果解释理解成了对个体性状的历史解释;第二,要求对个体性状的解释包括对“原因的原因”的无休止上溯,从而把完全因果解释理解成了终极解释。他还认为,索伯尔在回应尼安德时只是强调了遗传机制与选择机制属于两种不同的因果路径,没有指出尼安德对科学解释的错误理解,这就不能完全排除选择机制对个体性状的解释作用。颜青山在《回到性状本身——基因概念的现象学分析》一文中认为,以现象学方式重建改进了的摩尔式“开放问题论证”,可以确立一种分析现象学的方法论基础。遗传观念的形成是一个不断进行“替换悬置”的现象学还原过程。第一类因果延伸法为形式遗传学杂交中的基因概念作出了现象学说明,基因即性状本身;而第二类因果延伸法则悬置了细胞及分子遗传学中基因概念的物质基础。作者认为,通过现象学说明的基因概念可以大大扩展遗传学的研究范围和适应范围。

(五)物理学中的哲学问题

李继堂、郭贵春在《物理学规范理论基础的语境分析》一文中,运用“语境论理论观”来分析规范论证。他们认为数学形式上要求的规范对称,通过规范变换很容易跟物理学原理结合起来,最终出现物理经验内容,是一种典型的数学结构跟物理结构的关系问题。同时,由于规范理论的基础性、统一性和精确性,对它进行语境分析,又有利于发展科学语境论。贺天平在《量子力学多世界解释的哲学审视》一文中认为,多世界解释理论包括相对态解释、德·维特理论、多视域解释、多心灵解释、多历史解释和多纤维理论等,是多种解释理论的集合。多世界解释的理论贡献一是超越还原论,走向整体论;二是解构二元论,回到一元论;三是消解非决定论,坚持决定论。吴国林在《波函数的实在性》中分析了量子力学的核心概念——波函数。波函数的实在性问题一直是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争论的焦点之一,作者认为波函数是实体与结构的统一体;这种实体本身又是潜在的,波函数表现的实在就是潜在的实体结构实在。

(六)技术的本质及技术人工物

陈凡、陈多闻在《文明进步中的技术使用问题》一文中认为,技术在现代社会已然成为人的存在方式,技术的本质在于使用。只有在使用中技术才能获得其意义并实现其价值,使用则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人类实践活动,具有技术的内涵,使用就是技术的显现和寓身之所。盛国荣、葛莉在《数字时代的技术认知——保罗·莱文森技术哲学思想解析》一文中,介绍了当代美国技术哲学家莱文森关于技术认知的思想。莱文森认为人在技术关系中具有至上性,他的“媒介演化”、“补救性媒介”以及“技术互动论”等理论,都蕴涵着技术体现人的思想的观念。作者认为,莱文森格的技术认识论有助于我们在数字时代把握和认识现代技术的本质。秦咏红的《可用性及其对技术人工物主客体关系的影响》一文认为,可用性表征技术人工物在客观上与主体需求相符合程度,它促进技术人工物主客体的分化与联合。可用性以设计者的意向赋予人工物潜在功能与使用者在操作中实际能发挥的功能两者间的比较为反馈,对技术人工物主客体互动关系产生影响。

(七)科学社会学

徐治立在《科学治理多元参与政策理念、原则及其模式》中认为,科学治理多元参与就是在科技决策与管理活动中实行包括政治主体、科技主体和普通公民在内多方参与的规范化活动。它的政策理念以建构性科学实在论和科技民主价值观为基础;其基本方法原则在于:确保各类公众广泛参与科学治理活动的规范化、普遍提高公众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知识水平、采取逐步逼近共识的程序。徐飞、赵明在《杰出科学家的国家认可机制探索——以中国科学院院士制度与国家自然科学奖励制度关联性为例》中,以科学社会学的奖励系统理论和社会分层理论为指导,以中国科学院院士所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和国家自然科学奖数据为依据,分析中国科学家的两大国家认可形式——院士制度和国家自然科学奖励制度对我国自然科学发展的贡献,并将院士获奖群体与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得者的总体情况做比较,考察二者之间的异同和联系。研究表明,目前我国的院士制度与国家自然科学奖励制度的关联性依然不尽理想,二者之间时常出现有悖常理的冲突。作者认为,两大制度对杰出科学家的认可机制均有在彼此参照校准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完善的必要和可能。付邦红的文章《科学可以计划吗?——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以英国为中心的争论》,对发生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关于科学是要计划还是要自由的争论进行了历史回溯。争论的问题包括科学、计划和自由的内涵,科学发展的机制,科学家的责任,科学的社会关系等等问题。它不仅促生了科学学、科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发展,而且将科学哲学和科学史研究推向一个新的高潮。作者认为,这场争论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科学观念,它使功利主义科学观从此深入人心。高芙蓉在《对默顿科学规范结构的元规范解读》中从元规范角度重新审视默顿的科学规范结构,认为其普遍主义和无私利性因为都存在认知规范与社会规范的双重属性而与元规范的规定相矛盾。作者认为,将默顿科学规范结构修正为科学入口处的普遍主义、有条理的怀疑主义、评价中的公有性(或无私利性)和创新性,也许更为合理。   (八)技术与社会

李伯聪在《工程社会学的开拓与兴起》中指出,工程活动是现实的、直接的生产力,工程活动与工程共同体应该成为社会学研究的首要对象和基本内容。“工程共同体”是工程社会学的核心概念,应该依照“微观—中观—宏观”的分析框架研究工程社会学问题。他认为工程社会学已经从社会学的“空白区”走到了学术地图的“边缘区”,应该尽快将其推进到社会学学术地图的“中心区”。姜萍在《修辞学视野中的转基因技术争论研究——以“转基因主粮事件”为例》中,从科学修辞学视角,借鉴SSK的对称研究方法,对当前转基因的热点问题进行实证研究。作者认为,科学知识不仅仅是对科学过程的真实反映,同时还蕴涵着更深层次的利益、修辞等非理性因素;科学不仅是一项理性与证据并重的事业,还是一个竞争与协商共处的过程。而影响各方面行动者博弈的因素也不只是理性和证据,还包括论辩和修辞。代华东、李霞在《网群事件发生的技术路径及风险规避探讨——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实证分析》中,认为网络世界的群体诉求现象,是虚拟力量现实化的序幕,折射出现实生活主体的诉求本质。网络技术筛选着诉求主体的人群范围,技术文化限定着诉求主体的思维认知,技术衔接维系着政府、媒体与大众的互动。综合影响网群事件的技术因子,这条路径展示出的风险,对探究网群事件技术风险的最佳规避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九)科学技术与文化

肖峰在《人工情感:技术与人文的新融合》中介绍了当代信息技术研究的前沿领域之一的人工情感。人工情感主要是赋予机器以情感识别和表达的功能,其未来的扩展功能还可用于辅助人的情感感受和表达能力的改善和提高,甚至通过“人造情感”来弥补自然情感的不足,从而丰富人的情感世界,克服情感匮乏等人文问题。作者认为,人工情感技术拓展了技术与人文交融的新境界,成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手段,同时也提出了需要我们认真对待的新问题。王绪琴在《格物致知论的源流及其近代转型》中,对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认知理论“格物致知”进行了概念的溯源和历史的梳理。作者认为,“格物致知”早期虽然主要用于诠释道德与伦理,但经过宋明理学时期对其中所具有的理性精神的强化,开始对中国科学技术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格物致知论在明清之际的实证化取向使其得以理论转型,到近代之后几乎完全成为西方科学技术的代称。

(十)科学史及科学思想史

袁江洋在《科学史:学科独立与学术自主》中检视了职业科学史家追求学术自主的历程,就所涉及的学科元问题以及学术纲领的重建问题陈述了自己的见解。他指出传统的学术自主概念是先天的、排他的。在日益开放的当代学术条件下,科学史家必须更新学术自主的概念,并通过深刻的历史反思、积极的史学实践探索和耐心的对话,扩展科学史的向度空间,推进综合科学史的发展,维护学科独立,追求学术自主。刘华杰在《博物学论纲》中指出:传统文化与知识的最一般特征就是“博物”;博物学展示了人类在整个大自然系统中的可持续生存智慧。博物学可以成为一种新的科学编史纲领,藉此可以重写科学通史或人类知识史。博物学知识在现代教育体系中已被严重忽视,而实际上它们应当被优先传播、传承。刘兵在《博物学科学编史纲领的意义》认为,科学史研究中对博物学的重新关注,是传统科学史研究范围的新拓展,是在一种新的多元的科学观之下的研究。博物学的科学编史纲领,体现了反辉格式的科学史观,是对科学主义观念的解毒剂,对于科学传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柯遵科的《赫胥黎与自然选择》、吴燕的《近代科学地域扩张背景下的国际经度联测——以中国境内的测量为中心》、吴丹彤的《我国近代第一所新型中医学堂兴衰原因初探》等分别讨论了科学史上的不同问题。托马斯·库恩是20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哲学家和科学史学家,他的《科学革命的结构》自1962年面世以来就引起强烈反响,掀起了一股世界性的研究热潮,其影响至今不衰。方在庆在《库恩的身份认同——纪念〈科学革命的结构〉问世50周年》中指出:《科学革命的结构》产生出来的“范式”和“范式转换”已经成为我们的日常生活用语。一方面,库恩自认在哲学上的最大贡献是“不可通约性”,但这一点遭到多方非议。另一方面,当他被认为是“科学知识社会学”(SSK)强纲领的思想先驱时,他却拒绝承认SSK的主张。库恩从登上学术舞台开始,就遭到不同程度的误解,他一直在寻找自己的身份定位。作者试图通过梳理矛盾的库恩形象,他与学生的关系以及影响他的思想形成的几大事件,从“误解”与“被误解”的角度来阐释库恩的心路历程,试图还原一个真实的库恩。

三、结语

通过对2012年《复印报刊资料·科学技术哲学》所呈现十个热点论题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到:

第一,当前的学术界正在继续深入地引进、学习国外科学哲学的先进成果,以求与国际接轨。毋庸置疑,科学哲学的大多数领域的国外发展领先于国内,为了能更好地研究和分析科学哲学,学界对国外科学哲学的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力度和深度都有所增加,这一点可以从学界对现象学科学哲学、心灵哲学与认知哲学等领域的研究中得到明证。

第二,学界对20世纪的科学哲学发展进行了反省,通过重新评价形而上学在科学研究中的地位以及对各种新形式的自然主义、相对主义的研究,以求构建科学哲学的元理论。同时,对于20世纪中叶出现的后现代主义的文化思潮之一的后现代科学哲学研究将吸引更多人的兴趣。

第三,STS的研究将继续深入,而技术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仍将是STS研究的热点。随着我国经济的稳步增长和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无论是专家学者,还是普通民众,人们对技术的本质及技术与社会问题的关注将更加密切。科学技术的深层本质随着社会的发展逐一展现出来,当代的哲学家们会更为关注先进的技术与人类生存之间的关系。有更多的专家和学者将对全球兴起的环保运动、生态运动以及刻不容缓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反思,未来社会中技术与人类的关系将进一步得到揭示。

第四,将科学思想史研究与科学哲学研究相结合。如所周知,西方学术界的科学史家和科学哲学家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是相互分离与不合作的。近几年以来,科学史家和科学哲学家纷纷呼吁彼此之间应该进行交流、合作甚至融合,他们认为“科学思想史”可以成为两者合作的切入点。虽然目前国内同时精通科学思想史与科学哲学的人还不多见,但已有了发展的势态。不仅如此,内部思想史与外部社会史研究相结合也是目前科学思想史发展的一个趋势。我们可以看到,从社会学的角度对科学思想进行研究对探究科学思想产生的根源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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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经济一体化,还是全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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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   内容提要 “理论”、“事业”和“学科” 是不同的三个概念,历史上的确 存在一种由恩格斯开创的“自然 辩证法理论”,在我国当代亦存 在一项以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 为领导核心的“自然辩证法事业 ”,但不存在一门“自然辩证法 学科”。中国“自然辩证法事业 ”不如过去景气,主要原因是缺 乏自主发展,它所应当重点发展 的自然哲学、科学哲学、科学社 会学和科学史四大学科均有不尽 人意之处。学科要发展需要有范 式,建立范式是学科自主发展的 前提,而不自主发展就永远不可 能有进步。   想要对自然辩证法说点什么,首 先需要说明“自然辩证法”指的 是什么,因为这个词的所指现在 并不很清楚,人们的看法也相当 不一致。 给人的印象自然辩证法是一门学 科。第一,《中国大百科全书·哲 学卷》把自然辩证法作为哲学的 分支学科;第二,高等院校哲学 系设有自然辩证法专业,社科院 的哲学研究所设有自然辩证法研 究室;第三,业已存在大量自然 辩证法专业的教授、副教授,硕 士、博士,硕士导师、博士导师 ,硕士点、博士点。有理论体系 ,有编制,有专业人员,这象一 门学科。 但是,注意到如下情况问题就不 是那么简单了:第一,中国大百 科全书出版社还要出版《自然辩 证法百科全书》,如果比较一下 两书各自所涉及的领域,人们会 发现,《自然辩证法百科全书》 比《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要 大得多,它差不多是一部小型的 自然科学百科全书,就此而言, 说自然辩证法是哲学的分支学科 很不恰当;第二,国家教委规定 ,“自然辩证法”课是理工农医 科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必修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因此 ,不仅哲学系,而且几乎所有的 理工科院校都设有自然辩证法教 研室,这些教研室是自然辩证法 专业人员的主要所在地,但直接 任务是教“自然辩证法”这门必 修课,如果这门必修课取消,那 这些教研室全都会取消,因此, 大量专业人员的存在亦不能保证 自然辩证法作为学科的地位;第 三,作为专设职称、有授学位资 格的专业,“自然辩证法”已改 名为“科学技术哲学”。 还可以注意到,中国自然辩证法 研究会同其他学术团体不一样, 它是一个局级的事业单位,它除 了负责组织几十个领域各异的专 业委员会的学术活动外,还促进 自然科学与社会的联盟,关注现 实的社会经济问题。 除了外在形式、体制上的复杂性 外还可以注意到内容方面的复杂 多样性。一方面,无论在《中国 大百科全书》中,还是在《自然 辩证法百科全书》中,绝大部分 条目都是自然科学的,很难说哪 些条目是真正属于自然辩证法独 有的;另一方面,几乎所有的边 缘学科,自然科学的社会科学的 ,都投奔到自然辩证法的门下, 它涉及的领域之广阔,研究的课 题之多样,堪称一绝。 在这样复杂的情况下,我们怎么 可以泛泛地谈论自然辩证法呢? 我想首先对“理论”、“学科” 和“事业”作一个区分。很显然 ,一个理论并不构成一门学科, 理论只能是学科中的理论,一门 学科是由许多理论组成的。中国 学术界有一些人不想作艰苦的研 究工作,却整天热衷于发现新学 科,他们因而总把出现一个新理 论说成是出现了一个新学科。他 们不懂得,学科必须有历史,有 代表人物,有经典著作,总归一 句话,必须有范式,有共同体成 员的累积性工作。把一个理论说 成一门学科是好大喜功,投机取 巧,把一个理论当成一门学科那 是误解。 一个事业也与一门学科不同。首 先它不一定是学术性事业,例如 南水北调;其次,某个学术性事 业不见得只发展一门学科,它很 可能是同时支持几门学科,例如 某些基金会;再次,即使专门支 持某个学科,它的性质也与直接 从事该学科的研究不同,例如某 学术基金会,除了资助学术外, 还要完成资金提供者要求作的有 关工作。 在我看来,有作为理论的自然辩 证法,有作为事业的自然辩证法 ,但没有作为学科的自然辩证法 。 自然辩证法首先是由恩格斯开创 的一种自然哲学理论,主要在《 1873-1883年自然哲学手稿》(即 广为人知的《自然辩证法》,但 恩格斯并未为他未完成的手稿起 一个名字,因此,更准确的应用 这个名字)、《反杜林论》中加 以阐发。其主要思想是说,辩证 法不仅在社会生活中,在人类思 维中起作用,自然界的发展也是 符合辩证法规律的,如果不自觉 学习辩证法,自然科学家就会走 入歧途。 我认为。自然辩证法理论中有两 个方面的内容值得研究,一是它 所描绘的自然界的发展、演化图 景,是与19世纪对机械自然观 的反动,对物理世界时间的发现 、进步进化观念的兴起一脉相承 的,它们共同酿成了20世纪自 然科学的系统观、整体观;另一 是它所强调的思辨方法在自然科 学中的重要作用,延袭了德国古 典自然哲学的路子,曾经造成了 自然科学与哲学的分裂,以致科 学与哲学的关系问题在我国一再 被提出来讨论。这两个方面都有 待于详细的历史研究。 自然辩证法其次是指在我国以中 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为领导核心 的一项学术事业,它有如下活动 :第一,促进联盟(自然科学与 哲学,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 有许多专业委员会(什么什么哲 学委员会)实际上属于这种性质 ,主要由科学家组成;第二,研 究社会经济现实的宏观问题,如 粮食问题、农业问题,为政府出 谋划策;第三,支持与自然科学 综合研究有关的学科发展,这些 活动总起来看,是一项宏伟的事 业;特别是它使那些或是新兴的 或是力量薄弱的边缘学科、交叉 学科得以成长发展。 把自然辩证法作为一门学科,意 在表明该学科由恩格斯开创,但 恩格斯所创是一个自然哲学理论 ,它是自然哲学学科漫长历史发 展中出现的一个新的理论,它并 未开创一门新学科。而且,现今 把自然辩证法作为一个学科来对 待的人加进这个学科的很多内容 ,是恩格斯根本没有涉及的,倒 是从其他新学科中借来的。把从 各学科借来的东西拼在一起,叫 做自然辩证法学科是不合适的。 原本意义上的自然辩证法是理论 不是学科,后来在自然辩证法事 业中出现的各学术研究总起来不 是一个学科,而是多个学科的拼 接。 把开设“自然辩证法”课作为学 科存在的依据是不恰当的。作为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它主要以《 自然辩证法》为兰本进行讲授, 现在大多数学校和大多数教师为 了使课上得生动,使学生更好的 理解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科学 观、认识论,往往在广泛的知识 背景中去讲授,但不能认为这广 泛的知识背景构成了一门独立的 学科。 本文所谈的“自然辩证法”,主 要指自然辩证法事业。 近些年自然辩证法事业不如过去 那么景气了,这有两个含义:其 一,过去党和政府最高领导人热 情支持,一大批著名的科学家涌 跃参加的局面已经成为过去。这 种意义上的不景气是必然的、可 以理解的,因为那时候,科学界 刚刚复苏,重视自然辩证法事业 象征着对科学技术的重视。现在 ,科技已经自主的发展起来,人 们在各自的岗位上紧张的工作, 不可能还围在自然辩证法周围, 自然辩证法也该自主发展了。 第二种意义上的不景气恰恰是就 自然辩证法的自主发展而言的。 从自然辩证法事业所承担的三大 任务来看,自主发展意味着发展 有关的学科,但有关的学科发展 得不如人意。 首先一个问题并没有解决:自然 辩证法事业应重点发展哪些学科 ?很多人的想法是:当然是发展 自然辩证法学科! 前面说过,自然辩证法根本不是 一个学科,如何把它当学科发展 呢?一个科学共同体在一个范式 之下作累积性工作,才能推动学 科的发展,在所谓的自然辩证法 学科中,既没有范式,又没有累 积性,许多人在创体系,建范式 ,表明还处在前科学阶段。 许多人是把事业当成了学科,这 样的误会的一个后果是力图将处 在事业之中的所有项目都纳入一 个框架之内,这样形成的学科支 离破碎,无统一性,谈不上进步 。 自然辩证法不是一个学科,而是 几个学科的简称,这已经获得一 定程度的公认。教委把它改成“ 科学技术哲学”,自然辩证法研 究会把它改成“自然哲学、科学 哲学、技术哲学”,《自然辩证 法通讯》把它改成“科学史、科 学哲学、科学社会学”。 我相信,自然辩证法事业应重点 发展哪些学科的问题可以回答了 :自然哲学、科学哲学、科学社 会学和科学史应该是自然辩证法 事业大力发展的四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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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唯物史观,正确理解“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
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它产生于自然物质进化的过程,并且永远属于自然界,是其中的一部分。人又是劳动的产物,生产劳动在物种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从而使统一的物质世界分化为主体和客体,人作为能动的主体,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没有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的劳动,就没有人,没有人类社会。劳动从一开始就不能而且永远不能由个人孤立地进行。人们只有以一定的方式共同活动并且交换其活动,才能进行生产,因而只有在人们之间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人对自然界的关系。所以,世界上没有孤立的个人,社会不是孤立的个人的集合体。“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 ,这是一种理论上的迷误。“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是一些思想家的头脑中想象出来的,在实际生活中从来不曾存在过。“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在历史上和现实中存在的,只有既同自然界相关联又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人,以及由这样的人构成的社会。
于是我们看到,“以人为本”中的人,决不是什么孤立的、抽象的“人”,而是现实的具体的人,是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从事具体的实践活动的人。
概念作为反映事物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既具有确定性,也具有不确定性,是这二者的统一。语词作为表达概念的语言形式,常常也具有多义性。“人”是一个多义词,在不同的场合可以指称不同的对象,就我们所讨论的问题而言,其中主要的有:人类,人民,个人。由此,从字面上看,对“以人为本”可以做出几种不同的解读:以人类为本,以人民为本,以个人为本。
作为科学发展观核心的“以人为本”的理念,其中的“人”是指什么呢?是人类(也即所有的人,或人人),是人民,还是个人?弄清这个问题,是正确理解“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的关键所在。同其他各种基本理念一样,“以人为本”也是对一定事物中本质关系的反映,是对处理事物本质关系的基本原则的表达,因而只能在这种关系中而不能脱离这种关系去理解。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总是同时发生着两种关系:一种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一种是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所以,对“以人为本”的内涵问题,我们可以先分别在这两种关系的范围内去考察,然后再将两个方面结合起来研究。二、为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好与自然的关系在人与自然关系的意义上说,“以人为本”中的“人”,是指人类,包括其中所有的个人。与这个意义上的“人”相对的“非人”,是除人类外的狭义的自然界(其中包括动物),也可以称之为“物”。
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的一层含义是,处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或人与物的关系,应该以人或人类为本,而不应该以物或自然为本。
“以人为本”中的“本”,是人们的实践活动和价值追求中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本位、根本,因而也是实践观和价值观中主体与客体关系中的主体;不是本体论、存在论意义上本原与派生关系中的本原、本体。
世界是统一的物质世界,物质是本原的,而意识是派生的,这是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这一观点不是用“以物为本”来表达的。“以人为本”所回答的,不是哲学基本问题意义上的“何者为本原,何者为派生”的问题,而是何者为本位、根本、主体的问题。有人认为,提出“以人为本”是对以物质为世界本原或本体的观点的否定,这种对“以人为本”的唯心主义的解释,完全是一种误解或曲解。“以人为本”的理念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础之上的,它在坚持物质决定意识这一根本观点的前提下,回答的是有关物质世界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问题。
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 这是因为,人是能动地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主体,而自然只能是作为认识和改造对象的客体,不能成为主体。“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 人作为实践和认识的主体以自己的行动去改变世界,目的是让世界满足人的需要,即为了获得价值,或创造价值。所以,人与自然之间又存在着价值关系,人是价值主体,是满足需求的对象,自然是价值客体,是需求的满足者。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人或人类为本位,深刻认识并处理好人类与自然、人与物之间的主客体关系,以人或人类为主体,以自然或物为客体,而不能忽视或模糊、混淆了这种关系。
1. 处理好人类与自然、人与物之间价值主体和价值客体的关系
虽然从本体论的意义上说,人类只是无限的物质世界中一个极小的部分,自然是人类的母亲,但是,自从人类产生以来,就总是以自身为中心来处理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以人为目的,而把物作为服务于人的手段,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都是为了服务于人类,是以人为中心的。
人类决不能以征服者的姿态陶醉于对自然界的胜利。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使人类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面临着深刻的危机和巨大的压力。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矛盾和问题,建设资源节源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我们面临的紧迫任务。重视保护环境并不是反对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和需要去利用和改造自然,不是否定人在自身与自然关系中的价值主体的地位,而是要遵循自然界及其与人类相互关系的客观规律,为了人类整体的和长远的利益而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归根到底还是为了人,是“以人为本”而不是以自然为本。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人,选择和衡量的标准都是人类的利益。保护生物多样性是为了人,消灭天花、“非典”病毒也是为了人。为了人自身的需要,人类既培育、养殖某些动物,又把它们作为资源来消费。对某种生物究竟是保护、繁育,还是限制以至消灭,最终都是取决于它们对人类的利害关系,都是以人或人类为本。重要的是,这里的人,不能归结为某一个人或某一部分人,而是所有的人;不只是今天的人,而是包括子孙后代的整个人类。为了眼前的或局部的利益而浪费资源、污染环境,损害人类整体的和长远的利益,是同以人为本的理念相背离的。忘记了生产的目的是满足人的需要,片面地追求物质产品的增加、经济的增长,乃至把某些“数字”当成了目的本身,也是偏离以人为本的要求的。
2. 处理好人类与自然、人与物之间实践—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关系
人为万物之灵。制造和使用工具的劳动使人同动物区别开来,成为迄今为止我们所知道的宇宙间唯一的高智能生物,唯一的自觉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动的主体。实践和认识都是人类所特有的活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以人为本的理念要求我们深刻地认识和全面地处理好人自身作为实践—认识的主体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自从人类出现在地球上,人类的实践就成为物质运动中一种特有的新的形式。由于人能够利用自然力(能源)来改变自然,因而超越了自身物质力量的限制,极大地改变了周围世界的面貌,其规模之大、速度之快,是自然界自发的运动所不可比拟的。特别是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类改变世界的力量空前提高。人的实践既有自觉的,也有盲目的;既有合乎客观规律的,也有违背客观规律的。因而对人类自身既有有利的,也有有害的。人类的实践既可以造福人类,也可以破坏人类生存的环境,危害人自身。以人为本,意味着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只能靠人自身。在物质世界中,只有人才是主体。自然界既不会自动地满足人,也不会自觉地纠正人类的失误而保护自己。在原始社会人类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条件下形成的人与自然之间原始的和谐关系,是在漫长的历程中经过人类无数的磨难逐步形成的,其过程并非浪漫的诗篇,其结果也不是人类美好的天堂。人在自然面前消极无为、听天由命的主张,或蔑视自然、肆意妄为的举动,都是同以人为本的理念相背离的。人不能等待自然的恩赐,人类的发展只能靠自己的努力;人类又必须学会保护自然,在自然面前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要求我们作为实践—认识的主体既充分认识和发挥人的伟大力量,又深刻理解和承担起保护环境的责任,科学地认识人类行为的长远后果,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努力在实践中把人的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统一起来,把行为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统一起来,把人类社会的发展与生态文明的建设统一起来。三、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必须全面准确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是党中央第一次对“以人为本”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做出的明确界定,这一界定无疑是以“人民”为中心词来阐释“以人为本”的。此后直到党的十七大召开,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中都是按照这一界定来论述和运用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的。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做出了完整表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可以看到,党的十七大对“以人为本”的阐释和运用,始终是围绕着“人民”展开的。“以人为本”不能解读为以个人为本。人民不是离开具体个人的抽象的、独立的存在,而是由无数现实的、具体的个人组成的,因此,以人民为本,包含了对人民中每一个个人的地位、作用和利益的肯定、尊重和维护,但是,人民作为整体不能归结为其中的某一个或某一些个人,人民与其中的个人之间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与其中的每个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所以,以人民为本内在地包含了对个人利益的肯定。个人利益与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又是有矛盾的,在发生矛盾的时候,必须以人民、以整体利益为本而同时照顾个人利益,如果以个人为本,那只能是以人民、以整体为“末”,把个人置于人民之上,这是本末倒置,是对以人民为本的否定。以个人为本,就是以个体为本位、以自我为中心,这种自我中心、个体本位的观念,无论从世界观、历史观或价值观、实践观的意义上说,都是同党的基本理论、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背离的,因而根本背离了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的精神。
社会关系意义上的“以人为本”不能笼统地解读为以人类为本,不能解读为“全人类的利益高于一切”。
如前所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以人为本”,可以理解为以人类为本或人人为本。这是因为,在自然界面前,一方面人类作为一个整体存在着共同利益,另一方面每个人的活动都会作为人类实践活动的一部分而影响自然界及其与人类的关系,所以这里的“人”包括了所有的人。地球是人类共同的家园,人类只有一个地球。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环境、资源、人口等一系列全球性问题凸显出来,需要从人类整体的利益出发,协调全人类的活动,为子孙后代着想,妥善处理。因此,我们主张各国人民在环保上相互帮助、协力推进,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反对某些国家、某些人为了一己私利破坏环境和资源,转嫁危机,损害人类共同的利益。这可以称为以人或人类为本。但是,即使是处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也不能不同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缠绕在一起。而一旦进入社会关系的领域,我们就不能不看到,人世间其实不止一个世界,存在着各种性质的、其中有些是根本对立的矛盾和冲突,因而人类不是一个行动一致的整体,不存在一个谋划全人类利益并指挥全人类行动的统一的“人类”代表或“全人类共同利益”的代表。抽象地讲把全人类的利益放在高于国家、民族和阶级利益的位置,似乎不无道理,但只要一接触实际问题就可以看到,它要么是一种幻想或脱离实际的空谈,要么是一种欺骗或陷阱。
自从进入文明时代,人类社会就在阶级对立中运动、发展。当今的世界,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主导的世界。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对立,在使资本主义国家内部社会分裂为两大对立阶级的同时,也使世界分裂为不同的世界。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60年前就指出:“它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从属于西方。” 而在当代世界,和平与发展两大问题一个也没有解决。全球经济失衡加剧,南北差距拉大,发达国家越来越富,发展中国家越来越穷。人类在20世纪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经历了战后的冷战时期,至今世界仍然不得安宁。国际关系中的决定性因素是国家利益,而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了,一个国家所谋求的国家利益首先是本国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利益,剥削阶级的国家不可能代表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只有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才能把本国人民和全世界人民根本利益的统一作为出发点。
面对冷战时期分裂的世界,戈尔巴乔夫高喊“全人类的利益高于一切”,鼓吹“全人类的价值高于一切”、“全人类利益高于阶级利益”、“使国际关系人性化、人道主义化”,推行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这是导致苏联解体,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灾难的根本原因。“全人类利益高于一切”的错误,在于它无视或有意掩盖了人类社会中不容回避的深刻矛盾,特别是阶级矛盾,其社会作用是解除人民的思想武装,为西方敌对势力和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张目。科学地认识和处理人类社会包括国际关系中的矛盾,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的利益,并代表全人类未来发展的利益。我国在国际社会中,坚定地维护自己的国家利益,特别是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同时把中国人民的利益同各国人民的利益结合起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我们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主张各国人民携手努力,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致力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热点问题,推动国际和地区安全合作,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这就是坚持以人民为本,或称以人为本,同“全人类利益高于一切”的欺人之谈迥然不同。
所以,社会关系领域的“以人为本”,只能是以人民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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