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专业是研究生的专业。
例如对于一张脸高中是整张脸 ,大学是半张脸 ,研究生是一个鼻子,对于研究生来说这个鼻子就是研究方向 。
填写论文研究方向的原则:
一、应与兴趣相合
一个人在日常生活里,没有兴趣的事,不会去做,如勉强去做,也会做不好。写论文的情形跟做事一样,能符合自己的兴趣才有可能写好。
二、应考虑自己的能力
现在台湾的大学硕士班修业时限是六年,博士班是八年,但大多数学硕士班是读三四年,博士班是四五年,这中间还包括修学分等,实际上能写论文的时间也仅仅两三年而已。在这段期间内,是否有能力作某个论题的研究,也应好好考虑。论题如涉及太多外文文献,就要考虑自己的能力是否能胜任。
三、范围应大小适中
一般讨论论文写作的书,都强调论题不宜太大,或论题要小,笔者以为研究方向的大小应有其伸缩性,譬如:起先作研究时,方向较大,有深一层的认识后,才把研究方向缩小。如果把论题缩得太小,且整天只抱着题目找资料,将使研究者的格局太过狭隘,很难培养出大学者宏观通识的能力。因此,Gocheck论文检测系统认为,研究方向大小的选择,应以研究时间的长短、数据的多寡作为考虑的首要因素。
四、资料是否容易取得
一篇论文的好坏,除写作者的能力外,另一部分的因素是资料是否充足。当我们在选择研究方向时,就应把资料是否容易取得,列为重要的考虑因素。
五、应能推陈出新
一般论文写作规范,都强调论题要新,意思是前人可能没有研究过,或研究的水平不高。笔者以为选择前人没有研究过的方向来研究,就如同扩张土地的领域,只能做横面的发展,除了这种研究的大方向外,也应该在前人的基础之上,能推陈出新。
研究生可以说比毕业论文(我认为是普通的四年制大学生)要更深入一些,讲到更多的是你所学的知识,从而得到了什么,了解了什么。而毕业论文,只是大家都普遍谢谢感想,学得如何,研究生论文可以说,更深奥一点。
研究生小论文写作技巧
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下面是我整理的研究生小论文写作技巧,欢迎大家分享。
研究生小论文写作技巧
1、写论文是个系统工程。
写论文跟写paper不一样,所以从一开始就要有个整体思维和计划,比如文献管理,文献索引,数据管理,表格图片管理等等。
建议一开始就建立一个文件夹,里面包括各个方面的子文件夹,分门别类,系统管理,事半功倍。
2、写作讲究一气呵成。
看很多人写论文,今天写了半页,明天写了几百字,痛苦至极。写之前莫不如先思考,理清思路,然后再动笔。有时候写顺了,一两天写出一个paper来都不奇怪。
3、不要期待一稿定乾坤。
写论文最重要的是第一稿,因为从无到有是最艰难的,第一稿出来之后再修改,无论修改意见多么尖锐和繁多,都不会太难。俗话说百炼成钢,论文也一样,往往最终稿跟第一稿相比总是面目全非的。所以,对于第一稿,要快,而不是要精。
4、不要着急生成bibliography文献列表。
因为这个文献列表一旦插入进来,在改动的时候总会一遍又一遍的更新,有的时候word也会崩溃,导致论文保存不当或者丢失。如果用endnote之类的软件,写的时候,在插入文献的地方用{作者名,年份等信息},最后一起生成列表就好。
5、论文跟paper的思路还是有区别的。
对于论文来说,精炼并不是最主要的要求,详实最重要。而对于paper,精炼最重要,因为杂志往往有字数限制而且精炼的文字会更被杂志青睐。所以,在写论文的时候,一定要力求详尽,尤其是第一稿,之后修改的时候可以略作删减。
6、 你总会发现,word会时不时“出问题”。
比如目录格式为什么总不对,为什么目录“只更新页码”的选项没有了,横页上怎么在左边插入页码,页脚的页码如何自定义,如何区分插入分页符和分节符等等。记住,一旦遇到类似问题,要第一时间弄清楚并解决。不是Word设计的有问题,是你还不会使用它。大部分时候,网上搜一下问题就解决了。这样这些问题就不会在后期困扰你。
7、及时与导师沟通论文的写作进度和要求。
每个导师都有不同的习惯,比如我在香港的导师非全稿不看,而现在的德国老板让我写完一章她就改一章。最终质量控制都在导师手里,所以沟通最重要。
8、把论文当做你严谨科研的起点。
大家都知道,论文没人看,就算最后存档在图书馆,可能永远也没有人看。但是,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收获是写paper无法比拟的,论文写作的机会不多,也就是说,系统写一个作品的机会不多(那些可以出书的大牛略过哈)。写paper多了,你会发现其实paper很好写,都是一个套路,论文则不然,论文太多系统的东西,方方面面十分广泛。
所以,如果你将来真的打算做一个严谨的科学工作者,那么请认真的写好你的论文,就算它将来没有人翻阅。而且论文往往很长,而大部分都不愿意读自己写的东西,以至于论文很多地方可能自己都没有读过。
9、论文文件命名。
这是个小问题,每个人可能习惯都不同。我有个小建议,就是用论文名称_Version No._年月日。比如AAA and BBB_V2_20130501。这里版本号很重要。有时候我们经常只放时间,但是到头来你会发现其实时间不重要,因为最终你浏览文件夹肯定要按照修改时间排序,而且很多时候去找以前的文件,时间你已经记不清了。
这样版本就很有用,第一版是初稿,第二版是改过一次的,以此类推。当然,在时间后面还可以加上修改人的名字,证明是谁改过的等等。
10、 尽早读研院的论文手册instructions。
如果研院提供word模板,就用模板写。这样会在之后的格式修改中省去很多时间。
11、自定义Word和endnote。
word中默认字体的定义,endnote中引文格式的定义,这些都能标准化论文的写作。记住,磨刀不误砍柴工,是真理。
12、备份!
事情总是那么的碰巧,尤其是在写论文的时候发生率特别高。我听到过写论文时电脑丢了、坏了的例子不下5次。所以,只要你动笔开始写论文那天起,就要养成备份的习惯。
论文一般包含内容
1、序言
序言应该表明做该研究的原因,目前外界的研究状况,本篇论文的创新之处,论文框架结构。语言上注意简明清晰,给读者加深印象与结论相呼应。一般,专家从序言部分就可以判断出作者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对本专业的了解程度。
2、相关知识背景的阐述
如果论文涉及其他学科或者专业的知识,需要预先做介绍。介绍器件时,要将用到的数据、性能做重点介绍。还要介绍自己的研究工作,两者尽量结合在一起,做到合理自然。
3、论文的主要研究工作
这部分是重点,作者要将自己的研究内容阐述清楚,可能会分为2~3个章节,划分章节时,根据研究工作性质来定,最好根据模块来划分,模块的划分可以按任务划分,可以按性质划分,也可以按结构划分。例如作者研究的是一个测试系统,就可按结构划分为硬件模块和软件模块,在每个模块中又有若干个子模块,硬件中涉及器件选择、结构涉及等,软件涉及结构设计和算法设计等。在介绍自己研究工作过程中,有的部分是利用现成技术和结果的,有的是自己设计、推导或创造的,一定要描述清楚。不少论文对这一部分介绍的很详细,分不清那些工作是作者做的,那些工作是引用他人的。也看不出来特色是什么,能解决什么问题,该细的部分粗略带过,该简要的地方太过冗长。同样,章节不能多于4个,否则造成论文论点太分散,并且自身的工作量也太大,不太可能在一年内完成。
4、验证结果
研究生做课题时要结合实际(纯理论研究除外),最好能完整的参与课题的全过程,所以最后的结果应和实际对比,接受实际检验,鼓励学生完成实验验证,要通过对比数据说明研究成果的实际效用。充实的实验验证数据无疑增加了论文的价值,也可给读者提供应用的范例。在这一部分应该有分析和结论,那怕是不十分完美的验证结果也是有意义的,因为科学研究本身就是探讨的过程。 目前,许多研究工作离不开计算机,用来模拟、仿真、或数据处理等。所以,验证系统是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
5、结论部分
对论文起总结作用,通过阅读全文,读者基本了解了作者所做的'工作,结尾主要是再给读者一个完整的印象,所以,要将主要内容再提纲携领的复述一下,特别要注明论文的创新点。同时,要自己指出研究工作还需要改进的地方,或者今后继续努力的方向。实际上,专家在阅读完论文后,可能已经在脑子里对论文的内容、意义、价值、不足有了基本的印象,通过作者自己的叙述,说明作者对本研究工作还是比较透彻的,成绩和不足是心中有数的。另外,结尾部分和序言部分应该有一定的对应性,作者对结尾部分也应充分重视,不要给读者匆匆收场的感觉。就象一顿宴席,开头、中间过程都很丰盛,最后一道果盘清淡乏味。
研究生论文写作方法
论文写作要点
1、选题要小,开掘要深;不要题目很大,内容却很单薄。
2、写作前要读好书、翻阅大量资料、注意学术积累,在这个过程中,还要注重利用网络,特别是一些专业数据库。
3、“选题新、方法新、资料新”的三新原则。
4、“新题新做”和“小题大做
总之,一点之见即成文。
一个比喻:写论文就如同盖房子
1.盖房子的程序大家是熟悉的,即要选好址、制好图、打牢基、立起架、垒实墙、细装修,写论文的程序也与此十分相似。
2.好址就是要选好主题。主题的选择一定要结合自己的学习实际,结合自己的兴趣、学科特点、当前的热点(也可反其道而行之,如:科学课原先表面呈现的热热闹闹,而有人却提出这热闹背后的浮躁,提倡有序的操作、冷静的思考)。选好主题非常重要,可以说,选对了主题就等于把论文写成了一半,选错了,下面的一切努力都白搭。此环节便如王国维的第一境界:“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就是要选择好自己研究的目标。
3.制好图,就是要对选好的主题进行规划、设计写作的大体思路,就如建房的平面设计图。
4.打牢基,就是要紧紧围绕主题尽可能多地收集需要的素材,使需要阐述的主题有一个牢固的基础。
5.立起架,就是要将深思熟虑后的思路以条条杠杠的形式搭成论文的框架。这个框架可大可小,可高可低,这就看自己的能力和水平了。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才力去构建论文的框架,千万不要贪大求全。垒实墙,就是要将收集到的材料放到合适的位置。充实和丰富论文的内容,使其和框架溶为一体。
6.细装修,就是要对写好的论文进行润色、修改,有时甚至要忍痛割爱。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自己下力气写好的论文,就如同自己怀胎十月后临盆的孩子,有那一位母亲会嫌弃他?修改论文既需要站在一定的高处去审视全文的立意、构架和所用的材料;也要从小处着手,仔细推敲字、词、句、段的运用,甚至是标点符号的使用都很关键。通过这个环节,可以使自己的论文“熠熠生辉”。以上几个环节便是王国维的第二境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两个基点:兴趣和热点
兴趣是写论文的动力,而且是内在的永不枯竭的动力。没有兴趣的写作,就味同嚼蜡,写出来也干巴巴的,形如枯槁。只有情趣盎然的投入,才能使自己的文章充满活力和朝气,充满青春的气息,才能进入“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第三境界!不过,兴趣是可以培养的。只要坚持不懈地写下去,·旦你通过自己的努力,终于在刊物发表处女作之后,你的兴趣就会如决口的黄河一泻千里了。
热点一方面是指要与时俱进,要紧跟时代的脚步,紧随教育改革的步伐,要瞄准当前改革的焦点;另一面是指要有新意,千万要注意不要老生常谈,不要人云亦云;要写出自己的与众不同的观点,要有创新。创新点在论文写作中的地位就如同论文的生命一样,没有创新点就不要写。创新点从那里来?实践、研究就是它的活水源头!三个体会:及时抓拍、趁热打铁、慢火煎熬平时可随身携带一个小本子,及时抓拍头脑中闪现的点滴灵光,不管成熟与否。也可以随时随地记日志,保存起来备用。
在学习时,有什么好的想法,妙的做法,新的体会,及时抓拍后,还要趁热打铁,不要让它时过境迁。如果当时不写,过了一段时间后,当时的激情可能就烟消云散了。当有想法后,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它们都写下来。然后需要的就是润色、修改。这个过程既是一个慢火煎熬的过程:不断地删改、不断地提取精华、不断地汲取可用的素材、不断地推敲字词句段,直至最后定稿;同时也是一个享受的过程:当你突然冒出一个灵光时、发现一个好的论证方法时、找到需要的素材时,那种愉悦是精神上的一种极高享受。
细节:撰写前的准备工作
复习和准备好相关文献;再次审定实验目的(学术思想,idea);实验资料完整并再次审核
Introduction:
问题的提出;研究的现状及背景;以前工作基础;本工作的目的;思路(可提假说);对象;方法;结果。在… 模型上,观察 … 指标, 以探讨 … (目的)
⑴ 材料的写法和意义; 伦理。
⑵ 程序与指标。操作程序:能序贯,可操作性;方法: 多指标方法的排序;引出参照文献简述;改良之处;哪些详或简?
⑶ 统计学处理 。
Results:
⑴指标归类描述,忌流水帐。不分析不解释,但要体现思路
⑵ 文字、图、表相对独立,但避免重复
⑶ 避免统计错误:对照,均衡,随即,重复。计量-计数、绝对值-相对值、专一指标—综合指标的转换。盲判与非盲判。技术资料直接概率法与卡方检验;多组资料与两组资料;等级相关与直线相关;多因素与单因素分析;配对资料与独立样本资料;非正态分布资料;例数不当;平行管,混合样本;突出差异(绝对值, Δ值,变化%; 联合×、÷比值,分亚组等)有效位数的保留。统计学结论与专业结论。
Discussion:
⑴ 背景材料:展开问题的提出;有关本研究的一些基本知识内容(不要离题太远)
⑵ 本实验结果分析:各指标的意义(与文献值比较),结果说明什么问题
⑶ 进一步对结果机理分析:结合文献
⑷ 本工作的意义、结语或小结,进一步提出的新问题
其它注意点:
① 引证讨论文献知识太多(不同于学位论文),掩盖了本工作的贡献;
② 分析不合逻辑,结论不当;
③ 讨论太浮浅,文献知识不熟悉;
④ 写成工作总结,缺乏学术高度;
⑤ 要正确使用缩写词,尤其是组别缩写词
参考文献:
为什么要引文献:
⑴ 立论依据的文献:新,权威性文献,不用快报或摘要;
⑵ 自己工作的自引:工作连续性;
⑶ 实验结果与文献资料比较:新,可用快报, 会议及个人咨询资料;
⑷ 方法学:经典文献,注意引文准确,不要转引。
摘要:
问题的提出(Background);本工作目的;对象;方法(指标,分组);主要结果(数据,统计);结论与展望。
再推敲文章题目:
不切题,过大、过小
投稿:
按杂志稿约修定(留底)、引用该杂志文章、忌一稿两投
致命伤:
目的不明确;重复性工作无创新;方法学问题致结果不可信。
三种写法:
论文的写法有很多,此处把写作方法归纳为三类。
1.点石成金法就是在平时的学习中,会突发灵感,会发现一些新的方法、遇到感人的事例等。这时就可以结合新的理念将它们糅合起来,使它们闪烁出新理念的光彩。这种方法特别适宜写作随笔、札记、反思一类的论文。而且极易发表。
2.巧串项链法是指在平时的学习中,积累许多感人的片段、反思、札记、评析等。到期末的时候,再根据这些材料的内在联系,提出一个鲜明的主题,把它们首尾串接起来,便可成为一个完整的、闪烁出熠熠光辉的美丽的“项链”。这种方法最适合写经验总结类的论文。
3.主干生枝法就是当确立一个主题后,围绕这个主题,再衍生出一些分论点、小论点,再用这些分论点、小论点去论证主题。这样,就会使论文的整体结构十分沉稳,思路清晰,论证严密。
偶尔会有学弟学妹问起,研究生都在做些什么,还有些会觉得自己理论基础薄弱,对研究生望而却步。说实话,每每听到这些,我都会心一笑,当初的我又何尝不是在思考这些?
转眼已经研三,不妨把这两年自己所见所闻的研究生日常写给大家。
对于我们工科群体来说,导师靠项目养家糊口(发家致富),学生靠项目顺利毕业,这句话绝对没错的。也有的导师纯做理论研究,对于这种老师,我们看到以后都会肃然起敬,连我的导师都会由衷赞叹一句:这才是真正做学术的。
这里的项目指的是什么?两个层面,一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类的基金项目,这种项目一般偏向于上图中的“做研究”,就是篇理论;二是校外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横向科研项目,这种项目一般偏工程应用类,也是我这里要说的“做项目”。
比如某个堤防在暴雨过后局部塌陷、某个设计阶段的渡槽的安全储备如何、某个基坑开挖工程的支护措施怎么优化,这些都是工科研究生日常接触的项目,其特点是, 目的性强、周期短、难度小 。因此导师指导指导,研究生就可以上手操作,这里的操作,大部分是用软件来计算。一个项目,少则一两个月,多则半年一年, 项目做完,解决工程问题,满满成就感,导师还会发一笔项目劳务费,作为助研报酬; 根据项目的计算结果,写小论文,然后深入挖掘,写大论文,就可以顺利毕业 。所以说,导师手上有没有项目,有时候直接决定了研究生三年好不好过。
当然,研究也是必须做的,不然,中国的科研还怎么发展?不过就我观察, 理论研究一般还是博士生做的多,研究生普遍要少很多 。这里的研究,一方面是前面提到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还有就是导师个人的研究方向,不过有时候也没有办法严格区分,老师所做的理论研究,往往都是为了基金服务的。这两年我也确实见过一些做理论的研究生,比如研究本构关系的,研究温控计算的,研究安全评价体系的,我还听过一个讲座,是四川大学的一个年轻教授,研究的是弹塑性本构关系,自己建立的冻融本构体系,几十页的ppt,全是数学公式,台下没有几个能听懂的。怎么说呢?难!苦!太不容易出成果,没有点毅力,没有扎实的数学基础,真的是太难。 但是科研还是要发展,缺不得这些人,所以如果你有深造的想法,献身科研,我觉得真的是一件很伟大的事 。
我总是听到很多人因为写论文叫苦不迭,论文又被拒了,三拒、四拒、五拒了,拒到怀疑人生。说实话,这两年,就见过一个,论文四五拒的,其他的都还好,两次左右,基本上都能录。 为了毕业而写的小论文,含金量大家都懂得,能有一点创新就不错了,说什么发挥工程应用价值,估计只有自己会信 。但是最重要的恰恰就是自己要信,这样才能自信的去投稿,告诉自己这篇论文是很有价值的(自己揣摩我现在的表情)。写论文是需要一些技巧的,我后面估计会单独写一篇。所以说, 研究生日常中,写论文占去半年时间应该足够了 ,当然这里说的是小论文。大论文,大论文我还没做,忽然有一种垂死病中惊坐起的感觉,我的大论文居然还没做!?不慌,淡定。通过观察我的两届师兄师姐,研三上学期期末开始做大论文,时间妥妥的(不过,有时间的话还是尽早开始为好)。
所以说,研究生都在做什么?百分之八十都在做项目,百分之十五在根据项目写论文,百分之五在苦苦的做理论。仅供大家参考哦!
刑法研究生论文篇2
浅析刑法理论中的洗钱罪
摘要:洗钱,是在现代经济高速发展,毒品、走私、黑社会等有组织犯罪猖獗泛滥的背景下产生的犯罪行为,其本质是掩饰、隐藏犯罪所得及非法收益。从犯罪构成上讲,洗钱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其主观方面是故意,表现在行为人“明知”其行为是掩饰、隐瞒赃款赃物的性质及其来源,洗钱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侵害的是国家的正常金融管理秩序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关键词:洗钱;犯罪构成;洗钱罪;《刑法》第191条
洗钱,是在现代经济高速发展,毒品、走私、黑社会等有组织犯罪猖獗泛滥的背景下产生的犯罪行为,其本质是掩饰、隐藏犯罪所得及非法收益。它不仅破坏市场经济的有序竞争环境,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威胁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而且洗钱活动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极大地助长了这些严重犯罪行为,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安全乃至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都构成严重威胁。近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洗钱犯罪在我国也日趋猖獗,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安全、社会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然而,由于我国对洗钱罪及其法理的研究起步较晚,不管是学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对洗钱罪的研究和认知都有待进一步深化。为此,本文拟就我国刑法理论中洗钱罪的相关理论及认定问题作粗浅探讨,以求教于学界前辈。
一、洗钱及反洗钱
现代意义上的洗钱行为肇始于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黑帮犯罪集团[1]3。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司法官员查处“水门丑闻”案中,“洗钱”这一概念才第一次被作为正式法律术语来使用,并在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毒品交易的蔓延在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接受[2]5。第一个把洗钱行为规定为犯罪的国家是意大利,该国于1978年3月21日颁布法令,在刑法第648条第2款中增设了洗钱这一犯罪行为,只不过当时的洗钱罪仅针对武装抢劫罪、勒索罪和劫持人质罪这三类上游犯罪[3]。
后来,随着毒品、走私、贪污贿赂等犯罪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泛滥成灾,国际社会认识到打击这些犯罪及后续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于是洗钱罪陆续出现在各大国际性法律文件之中。从《巴塞尔原则声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条约中我们可以看到,洗钱犯罪已经成为国际社会面临的一个共同难题,惩治洗钱犯罪也成了各国刑事司法协作的共同目标。除了国际性法律文件以外,国际社会还设立了一个专注于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该组织在打击洗钱犯罪方面取得的最为突出的成绩就是发布了《反洗钱40项建议》。2013年5月13日,中国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六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标志着我国已经从国家战略层面开展反洗钱工作。
二、洗钱罪的构成要件
在我国,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与性质,将其转换为其他类型的资金形式,协助资金转移,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将其收益合法化的行为。洗钱罪本质上不同于传统的犯罪,其犯罪手段众多,没有典型的受害人,犯罪构成较为复杂。洗钱罪罪名的成立不一定要有相应的危害结果,而只要实施的行为特征符合其构成要件,就可定罪处罚。因此,洗钱罪是行为犯。根据犯罪构成理论,洗钱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犯罪主体
根据2011年《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洗钱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是指年满16周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法人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团体。所以说,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这里重点讨论的是,洗钱罪上游犯罪的实行犯或其共犯(即上游犯罪的本犯)实施洗钱的行为(即“自洗钱”)能否定罪、能否实施数罪并罚的问题。在传统刑法理论中,洗钱罪上游犯罪的本犯不应再判罚洗钱罪,理由是:上游犯罪本犯的洗钱行为是对其犯罪行为的后续,这种事后行为不具备可罚性,其先行实施的上游犯罪行为吸收了后续的洗钱行为,因而只能按照先行的犯罪定罪处罚[3]。而且,从法律解释的角度去看,刑法第191条规定的“明知”也只能是针对本犯以外的其他犯罪人而言的。
另外,张明楷教授认为:“否认上游犯罪者可以成为洗钱罪的行为主体,并不是因为洗钱行为是不可罚的事后行为,而是因为否定说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从立法论上来说,将自洗钱规定为洗钱罪或许更合适,但在解释论上,只能在刑法条文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行为主体范围。刑法第191条的规定明显采取了否定说。”[4]700因此,我国有学者提出把洗钱罪的主体进行扩大,将其上游犯罪中的本犯也纳入进来,这种做法适应立法的趋势,反映了与洗钱行为做斗争的必要性。至于扩充洗钱罪犯罪主体的理由,则各种各样。有的学者认为,传统的刑法理论已经过时,理论应是对实践的概括与升华,而不是实践的羁绊和束缚。有的学者认为,将自洗钱行为规定为犯罪,实行数罪并罚,并不当然违反“不可罚的事后行为”理论。
因为“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并不是理论上说的“不可罚”,而是“共罚的事后行为”。现代洗钱行为已呈专业化、规模化态势,因此,洗钱罪作为独立的犯罪,而不再依附于其上游犯罪而存在。因而,我国应真正从价值层面上将洗钱罪从传统赃物罪中分离出来。换言之,上游犯罪的本犯实施洗钱行为之所以不构成不可罚的事后行为,是因为洗钱行为不同于赃物罪中的行为,它对金融管理秩序的危害,是不能评价于其上游犯罪之中的,它必将不可避免地侵害“新的法益”[5]。因此,上游犯罪本犯的洗钱行为是可以处罚的[6]。
也有学者认为,自洗钱可以单独成罪,理由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第一,洗钱罪与传统赃物罪相比,具有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除了给司法机关造成阻碍,还对国家金融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影响,从罪刑均衡原则考虑,本犯犯洗钱罪应当与上游犯罪数罪并罚。第二,洗钱罪的行为方式不同于传统的赃物罪,已经是独立于上游犯罪的另外一个完全独立的犯罪过程。第三,其侵犯的法益不同于其他犯罪侵犯的法益。第四,对本犯可以单独定罪,有利于我国行使司法管辖权,这是因为洗钱犯罪往往都是跨国性的,试想如果犯罪分子是在国外实施上游犯罪行为,而在我国实施洗钱犯罪的,那么因为我国否认本犯可以单独处罚,而对发生在国外的上游犯罪又缺乏管辖依据,这就使我国的司法管辖权处在了一个十分尴尬的境地[1]101。根据上述不同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上游犯罪的本犯可以单独成立洗钱罪,理由是:现代洗钱犯罪因其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已然独立成罪,我们不能将目光局限于“本犯”的危害上,而应将其与传统赃物罪剥离开来;因为洗钱罪独特的行为方式,导致了本犯在实施洗钱行为时侵犯了新的法益,从而不构成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二)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表现在行为人必须“明知”其行为是掩饰、隐瞒赃款赃物的性质及其来源,“明知”的对象是其上游犯罪所产生的收益。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将其收益当作合法财产,只是客观上实施了隐匿等行为,那就不能认定为洗钱罪。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探讨:第一,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那么包不包含间接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行为人以直接故意的主观心态实施洗钱行为成立洗钱罪自然不在话下,关键是间接故意能否成立洗钱犯罪。对于这一问题,意见分歧就在于如何理解《刑法》第191条中所规定的“掩饰、隐瞒”的含义。
一种观点认为,为“掩饰、隐瞒”而实施洗钱的行为,就表明行为人主观上存在犯罪目的,在我国《刑法》条文中已经排除了本罪可由间接故意构成,所以洗钱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另一种观点认为,间接故意也可以构成洗钱罪,其理由是:“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是构成要件的基本内容,是洗钱行为的基本特征,而不是关于犯罪目的的规定,亦即行为人实施洗钱行为时,认识到其隐匿等行为的客体是洗钱罪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4]702。因此,洗钱罪不能作为目的犯,其罪过自然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
第二,明知的对象是什么?上文已经提及,行为人“明知”的对象是法条规定的七种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学界对于“七种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理解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观点,即“具体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和“概括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具体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是指,行为人要“明确知道”是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才能构成洗钱罪中的“明知”。而“概括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是指,行为人对属于七类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具有概括性认识即可,无须知道是具体哪一个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就可成立“明知”。笔者赞同“概括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因为“具体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过于机械地理解了《刑法》条文,而不利于司法实践对“明知”的认定,它还违背了刑法关于主观认识错误的理论。
(三)犯罪客体
“一般认为,洗钱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正常金融管理秩序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7]349所以,学界通常认为,洗钱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过,有学者提出要对这种复杂客体进行分类[8]。这种观点与立法机关对于洗钱罪立法宗旨的理解似乎达成某种契合。笔者认为,从法律解释的角度来看,通说具有一定的说服力,但如果从犯罪的本质属性和立法活动的逻辑周延性角度出发,恐怕就不一定说得通了。其实,这里涉及的主要是洗钱罪在刑法典中的位置问题。我国现行刑法未将洗钱罪归入妨害司法罪,是应该进行考量的。笔者认为,洗钱罪应该归入妨害司法罪一节中,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第一,洗钱罪更加符合妨害司法罪特征;第二,洗钱罪归入妨害司法罪更符合立法逻辑的周延性。
三、洗钱罪的认定
(一)罪与非罪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明知”是一个关系到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问题。对此,上文已经提到,这里不再过多阐述。值得一提的是,我国有学者提出,尽管《解释》解决了“明知”客观推定的程序性技术难题,但与美国刑事立法对于“明知”的规定仍然存在差距,我国洗钱罪的主观范围仍然存在实体面过窄的问题[9]。笔者认为,这一问题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毕竟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明知”的认定问题一直都是一个难题。
(二)对本罪以及上游犯罪中共同犯罪的认定
区别洗钱罪与上游犯罪构成共犯的分界线,主要看行为人与七种上游犯罪的犯罪分子事前有无通谋:如果行为人事前通谋,事后再次实施洗钱行为,则应构成共同犯罪;行为人事前如果没有通谋,只是实施了洗钱行为,则应只构成洗钱罪。
(三)此罪与彼罪的认定
这里要对《刑法》第191条、第312条、第349条的互相认定问题进行讨论。上文已经提到,我国赃物罪与洗钱罪已经越来越趋同,其最主要的区别就是上游犯罪的不同。而洗钱罪与窝藏毒赃罪的界限,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上游犯罪不同,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由7类犯罪构成,而窝藏毒赃罪只能由毒品犯罪构成。(2)客观行为不同,洗钱罪是掩饰、隐瞒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的行为,就是将赃物合法化;而窝藏毒赃罪是转移、窝藏、隐瞒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财物的非法性质没有改变。(3)主体不同,洗钱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而窝藏毒赃罪的主体只是个人。
参考文献:
[1]何萍.洗钱与反洗钱动态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2]何萍.中国洗钱犯罪的立法和司法——兼与欧盟反洗钱制度比较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3]钊作俊.洗钱犯罪研究[J].法律科学,1997(5).
[4]张明楷.刑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5]马克昌.完善我国关于洗钱罪的刑事立法——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依据[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7(6).
[6]赵军.论洗钱罪上游犯罪的相关问题——与《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相协调[J].法学评论,2004(4).
[7]马克昌.经济犯罪新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
[8]陈明华.洗钱罪的认定及处罚[J].法律科学,1997(6).
[9]李云飞.中美洗钱罪主观要素界定的比较[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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