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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主席审查

2023-03-09 07:5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论文答辩主席审查

博士论文答辩流程:

一、前期工作。

1、录入论文发表情况。

博士学位申请人要求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或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公开出版的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两篇(我院认可的学术期刊目录请见附件),各种论文的接收、刊登证明都不符合要求。

论文发表在我院目录以外的书刊上的学术论文,需导师对该论文的学术水平予以评价,并向学位分会提出认可申请。若申请获通过,可抵一篇核心期刊论文要求。

作者单位必须是报考的学校。发文不符合学校要求,也可申请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可获得毕业证书,两年内论文刊出,可重新申请学位。

二、论文答辩审批。

1、论文指导教师登录校内门户,录入、打印指导教师评语。

2、学生在校内门户录入、打印答辩申请书、科研统计表(含发文复印件)等材料。

3、答辩委员组成由导师或教研室主任提出初步名单。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五人或以上组成,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六人组成。答辩委员会应以校内专家为主,并包含至少两位校外专家。

答辩委员会主席应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委员会名单在答辩前不予公开。

4、答辩秘书在学生网中录入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时间与地点。如需添加校外专家名单,请将专家信息(姓名、职称、工作单位、性别)邮件发给教务老师。该名单答辩审批时需由教务老师在系统中审查,由分会主席确认、审定(评阅专家与答辩委员重复率不多于1/3)。

注意:答辩委员会名单在答辩前不可公开,答辩审批工作必须由秘书完成。

5、学生根据评阅意见修改论文后,在校内门户-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论文电子版文件(整合成单一pdf文件)上传论文,提交不成功者建议生成pdf小文件进行压缩。

6、答辩秘书按照学位审批材料封面顺序打印、整理相关材料,与学位论文一本,在答辩前至少3个工作日,交至教务办公室形式审查,再报送院系研究生负责人和交分会负责人进行答辩审批。

7、答辩秘书在校内门户或邮件查询审批结果,审批未通过需根据审批意见进行补充、整改,如同意组织答辩,在学院教务处领取审批材料及表决票。

8、答辩秘书/导师使用学院OA系统预借答辩教室。

三、论文答辩。

1、组织答辩。

答辩秘书按照答辩流程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作好详细记录,向答辩委员会成员分发表决票(发放表决票前填写研究生姓名),并负责监票和统计表决结果。将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及表决结果写入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录入系统再打印)。

请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在答辩决议书上签字,并将答辩表决票粘贴在系统打印的粘贴页上以备存档。

2、答辩委员会决议。

答辩委员会审查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就是否同意毕业、是否同意授予学位做出的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2/3)同意,方得通过(如果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同意比例为3/5,低于2/3,则不能通过)。

并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给出评语,评语不可太简单。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再次表决,全体委员三分之二或以上同意,可在半年后两年以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

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须知

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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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毕业的博士论文评审、答辩时间为5月6月,春季毕业的博士论文评审、答辩时间为11月-12月。具体时间按照研究生院要求确定。

一、匿名评审论文的提交:

博士学位论文在获得导师认可,并通过学院对论文的形式审查后,方可提交评审论文。审查工作需在匿名评审论文装订之前进行,并且填写“博士学位论文审查情况表”,其中学院意见将反馈给导师,学位论文通过审查后,导师方可组织进行相关工作。

1、 博士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匿名评审的论文,逾期将不予受理。

2、 评审论文要求提交7篇,匿名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使用统一格式的封页;字体、字号与排版格式、幅面大小应与正式论文相同,评阅后的学位论文可重新装订,制作成正式格式论文。供评阅的论文中不可包含致谢、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目录、随感、杂论等任何透露本文作者和导师姓名的信息。

3、 匿名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与封页统一格式的扉页;

②中文摘要(大约1000字,一页为宜)

③英文摘要(2200字符,一页为宜)

④目录

⑤正文

⑥参考文献

⑦与论文相关而不带有个人色彩的学术内容的附件。

二、论文评阅:

1、每篇博士论文需聘请有关学科的5名专家评审,其中校外专家至少2名。评审专家名单以及送审工作由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根据学校的要求完成。评审意见返回后,教务办公室通知各系主任、导师以及博士生本人。

2、按《北京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几项要求》的规定:“ 5位评阅人中如果有1人不同意答辩,则需另聘1位论文评阅人进行评阅,论文评阅人有2人或2人以上不同意学位 论文答辩,则该论文不能答辩,本次申请无效。”(见《北京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文件选编》修订本)

3、评审通过的博士论文,将由工作小组为其组织论文答辩。评审意见否决的,将视情况作结业等处理,可在两年之内再次申请学位一次。

三、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通过者,将由教务管理部门向研究生院提交答辩申请。答辩申请工作由学生本人以及答辩秘书配合进行,博士生本人还应提交两篇发表于核心刊物的.文章(一式三份)。博士生应根据评审的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并且按照要求打印装订,向教务办公室提交4本。

答辩前一周,各系主任在征求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好答辩委员会,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九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不含半数)应当是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其中必须包括两至三位外单位的专家。委员会主席一般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论文答辩工作的要点如下:

1、 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答辩前2-3天,答辩秘书应到教务室领取各种材料,包括:

A、 答辩材料袋。答辩审批相关材料;博士生培养计划;综合考试表;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学位论文评议书;博士论文表决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袋内暂无,下载打印);授予博士学位人员信息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B、 填写“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研究生答辩费用支出单”,并到学院会计室预支。

C、 领取答辩桌签。

D、 安排答辩场所。因我院现无答辩专用场地,希望各导师尽量自己解决。

2、 答辩委员会职责:

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组织论文答辩,根据我国学位条例要求的标准。对学问水平、研究生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同意硕士学位做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讨论并通过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但有补充修改的基础,答辩委员会可以做出在两年被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的决定。

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将答辩委员会对博士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以及表决结果写入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并请答辩委员会主席审核签名。

学位论文答辩必须有详细的记录,记录人员和答辩委员会主席审阅无误后签名。

3、 答辩程序:

A、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主持答辩会各项议程;

B、 导师将要介绍研究生学习成绩以及科学研究的主要情况;

C、 研究生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约半小时)

D、 答辩委员会成员以及答辩会参加人员提问,研究生答辩;

E、 答辩会休会;

F、 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主要议程:

宣读导师以及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

评议论文的水平以及答辩情况;

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讨论并通过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

签署《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G、 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决议书以及投票表决结果

H、 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四、答辩完成以后的后续工作:

答辩秘书需在答辩后三天内完成答辩材料的整理工作,及时提交教务办公室,并且及时提交电子版答辩报告书等。学生需配合答辩秘书整理相关材料,并及时提交电子版论文、个人信息等。

硕士论文答辩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 答辩 的准备

1、思想准备:答辩是学校对硕士 论文 成绩进行考核、验收的一种形式。研究生要明确目的、端正态度、树立信心,通过硕士 论文 答辩这一环节,来提高自己的分析能力、概括能力及表达能力。

2、答辩内容准备:在反复阅读、审查自己 硕士论文 的基础上,写好供2 分钟用的答辩报告。

3、物质准备:主要准备参加答辩会所需携带的用品。如:硕士论文的底稿及其说明提要及主要参考资料,画出必要的挂图、表格及公式,必要时准备ppt以备辅助介绍。

(二)、如何答辩

答辩时应注意:掌握时间、扼要介绍、认真答辩。为此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紧张,要以必胜的信心,饱满的热情参加答辩。

2、仪容要整洁,行动要自然,姿态要端正。答辩开始时要向专家问好,答辩结束时要向专家道谢,体现出良好的修养。

3、在报告硕士论文情况和回答专家提问时,要沉着冷静,语气上要用肯定的语言,是即是,非即非,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内容上要紧扣主题,表达上要口齿清楚、流利,声音大小要适中,要富于感染力,还可使用适当的手势,以取得答辩的最佳效果。

4、对于专家提问,不管妥当与否,都要耐心倾听,不要随便打断别人的问话。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当自己回答的圆满、自我感觉良好时,不要流露出自以为是的骄傲情绪。如果确实回答不出来时,也不可磨磨蹭蹭,应该态度坦然,直接向专家说明回答不出来,不要答非所问。对没有把握的问题,不得强词夺理,实事求是表明自己对这个问题还没搞清楚,今后一定要认真研究这个问题。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方针进行答辩工作。

硕士学位论文提前七天送交给答辩委员会委员。

各学科成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小组,人员组成应包括 开题报告 评定组、课题中期考核评定组、预答辩委员会的专家,名单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答辩委员会由5名或7名委员组成,论文指导教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由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应职称)的专家担任。学位论文答辩每年分3次举行(即每年的4月、1月、12月中旬至次年1月中旬)。

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当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学科(系)、学院主管院长批准签字。

答辩委员会实行答辩委员会主席负责制,答辩委员会主席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对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学分、开题报告、中期检查、预答辩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按“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方针主持答辩,对答辩委员会决议负责。

论文评阅、答辩的组织接待工作由申请学位有关的系(室、所)安排。具体由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教师兼任,在学研究生不能兼任)负责。申请者不得参与接待工作。

论文答辩委员会在论文答辩中,专家对论文评语要有较具体和针对性的说明,答辩决议要指出论文的不足之处,并就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定。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或以上评分为合格者,方可建议授予学位。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论文答辩要有一定的一次不通过率。

学位论文的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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