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应该保护,怎么明显的理由你都不懂?生育属于女性自身的权利,想生育就生育,不想生育就可以做人流。
比如有些特殊人群就不适合怀孕:
1、长期贫血的人群:如患有贫血的女性得不到及时治疗,怀孕后可能导致营养不良,还会加重贫血,甚至还有早产或死胎的危险。
2、先天性或后天性心脏病的人群:如果孕前有心脏病而且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孕妇怀孕后很可能会遗传性心脏病,宝宝心功能不全,很容易导致流产、早产、胎盘功能不全等。
3、肝脏疾病,比如:肝炎:如果孕妇患有肝脏疾病,是很大的可能会传染宝宝。因此有肝病的女性在怀孕前最好确定病情已经被控制得稳定,再开始受孕。
4、肾脏疾病:患有肾脏疾病的女性怀孕,不仅孕妇可能患上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还不利于胎儿的发育,特别是慢性肾炎。
5、高血压:有高血压的孕妇怀孕后,比较容易患上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一定要等血压平衡之后,遵医嘱进行治疗以后再决定是否受孕。
以上女性如果意外怀孕,对她们的身体造成伤害,也可能出生的婴儿有缺陷,这样的结果无论是对社会还是对个人都是不利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女性被犯罪分子侵害后,意外怀孕,如果不保护堕胎权,难道这样的孩子也要生下来,若真的是那样,会对女生造成更大的伤害。
今天是6月29日,根据最新消息报道,美国最高法律限制堕胎权,这意味着之前人们的反抗都是没有意义的,人们没有争取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生殖权,这是妇女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美国限制堕胎权会带来什么影响呢?今天我们就来一起讨论一下这个话题。
限制了堕胎权,就会有很多人选择不生育孩子,因为限制了堕胎权,就意味着妇女因为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怀孕之后,也是不能堕胎的,这严重限制了妇女的生育自由,而且生孩子要考虑的因素也有很多,但是美国这种做法是为了缓解他们的人口老龄化的现象,美国因为人口老龄化,新生儿数量变少,社会也就缺少大量劳动力,对于美国来说,这对于美国的经济发展是十分不利的。但是美国最高法直接限制了堕胎权,这会引起很多人的逆反心理,从堕胎转变为不再怀孕,对于美国的经济也是不利的。
美国是老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提倡独立自由是从南北战争时候就开始的,因此美国限制堕胎权这将会引起大部分公民的民愤,很可能引起民心涣散,社会暴动,大家分分出来游街示众,示威游行,这对于美国的社会发展也是十分不利的,社会动荡,经济也不会平稳发展,而且民众逆反心理会大大增加,反而使人口老龄化的情况更加恶化。这是治标不治本的,维护阶级利益不能以损害公民利益为前提。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堕胎权的意思是女性怀孕后,是否能够自主决定是否中止妊娠。
堕胎权隶属于生育权,是生理女性作为自然人所享有的天然属性,这是其固有的权利。同时也是维护主体独立人格所必备的权利,这一权利并不总是取决于夫妻关系。故可以认为,生育权是人格权利。
女性作为生育主体,其生育自由是受到民法保护的。这种自由既包括通过自然受孕或人工辅助等方式受孕、怀胎、分娩、抚育的自由,也包括不使用上述权利的自由。
堕胎权的意义
1、堕胎权,让女性能切实保护自己身体的健康。
2、堕胎权,避免女性因避孕失败而成为生育机器。
3、堕胎权,让女性能自主安排生活计划。
4、堕胎权,让女性拥有开始新生活的可能。
这意味着女性的堕胎权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从此以后在美国的宪法当中,女性堕胎权不再是一种合法的行为。
一直以来美国都声称自己国家非常尊重女性的权利,但是恰恰相反的是。连女性的堕胎权都得不到保障,却仍然用人权方面的问题来指责其他国家。不仅仅非常可耻,而且还非常不道德。
美国多地又展开了游行示威,而此次游行示威的目的仅仅是因为女性堕胎权而已。其实在各个国家的法律当中,女性堕胎权是一项合法的权益。但是在此次宪法的修改当中却删除了这一项,这也意味着从此之后美国女性的堕胎权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女性在随意堕胎,那么已经涉嫌违反宪法,对此美国女性表示非常愤慨。女性们认为自己的身体应该由自己做主,堕胎权也是女性最基本的一项权益之一,不应该通过肮脏的手段被掠夺。
美国一直来都认为自己是世界灯塔,是人权道路上的标杆。总是在国际事务当中以人权问题来指责我国。甚至欧美国家积极配合美国的指责行为,但是对于美国在中东地区进行的战争活动却只字不提。用中国话的来讲,美国的行为是一种双标行为。
对此我认为女性的权益的确是应该要得到保护的,女性的身体的确是应该要由自己做主。同时堕胎权也应该作为女性的基本权益之一,通过修改宪法的手段改变女性堕胎权。这是一种不符合人权的行为,对此美国拜登总统也声称法院方面这是一种错误的修改方式。但是令人可惜的是,该起修改的方案使得十三个大州同时生效。
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了两项保护堕胎权的法案,这也表示之后美国有可能在某些州是不允许随意堕胎的。按照这个法案实施的情况来看,这个法案实施将会给当地带来巨大的影响,正面影响与负面影响都存在。
随着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推翻了保护女性堕胎权的罗诉韦德法案,这也就意味着目前女性的堕胎权利是得不到保护的,所谓的保护法案通过只不过是限制女性的堕胎权而已。按照目前许多人对于该事件的看法,其实堕胎也是人权的一种堕胎的权利应该被保护,我们在法律当中允许女性要不要小孩就是意味着女性对堕胎享有决定性的权利,这并不是由其他性别的人可以决定的,哪怕具有一定的身份关系也不可以。
一、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两项保护堕胎权的法案
美国众议院通过了两项保护堕胎权的法案,按照联邦层面的意思,这就是为了保护女性堕胎的权利。然而按照最新通过的两个法案的内容,女性堕胎当然是可以前往其他州寻求堕胎服务,法律也不会追究这些寻求堕胎服务的女性。法律名义上是在保护女性的堕胎权利,但实际上却在违反和剥夺女性的堕胎权利,这就是一种反人权的体现。按照两名反对这两项法案的共和党人的说法,堕胎就是当代最严重的人权问题。
二、该法案会给当地带来巨大影响:正面与负面影响都有
尽管不少人对于这两个法案都有着自己的意见,但无可否认这将会为当地带来巨大的影响,从正面影响上来说,这会促进当地的人口增长,但实际上美国的人口增长速度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并没有什么区别,这也就意味着美国社会根本就不存在人口衰退的迹象,目前保护堕胎权其实就是反对女性堕胎。从负面影响来说,这两个法案就是对美国宣扬的人权的反对,堕胎本身就是女性的固有权利,法律不得剥夺,但目前这两个方案已经剥夺了美国女性自主堕胎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