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律,社会就会变的很乱,生活中也会有很多要用法律的地方。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律的 议论文 ,仅供参考。
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因为重要,所以学法
我们从初中开始便开设了法制 教育 课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
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因为重要,所以守法
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 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权利。殊不知,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希望让未成年人严于律己。在我们的身边,沉迷网络的数不胜数;违法犯罪的人越来越多;而那吸毒的人也更加为所欲为……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满足那一时的欲望。而这样做,只能使学习一落千丈,使自己沉迷不起,因为这就像是个“无底黑洞”,把你吸住了,就不再爬起。下面,我就给你们举几个例子!
节目中,有一个原来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因为父亲的过世而借网络消愁,可谁知,网络使他变了一个人,不仅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还经常跟母亲吵架,并养成了逃课去网吧的坏习惯。不仅如此,他身边的一个女同学去劝告他时,他不仅没有悔改,还丧心病狂地把那个女同学杀了。美好的少年时代,就因为他没有足够的自制力去把握自己,而变得暗淡无光。
还有一位原生活在幸福家庭中的花季少年,经不法分子的利诱,他认识了毒品,并吸食了,可这一吸却一发不可收拾。渐渐地,他喜欢上了毒品,还经常与不法分子来往,大手大脚地把家里的钱换成了毒品。他为了那不值一提的毒品无情地把自己美好的花样年华给浪费了……而时间,却在一点一滴地飞逝着……
历史上,能在关键时刻把握住自己的人才能有所成就,甚至青史留名,而那些不能及时把握住自己的人却被列入了历史的黑名单。同学们,你们是想百世流芳,还是想遗臭万年呢?虽然我们不是重要的大人物,但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要因为一念之差而耽误了自己的花样年华!同学们,“把握”二字读起来容易,但做起来却很难。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把握好自己的现在,从而更好地把握自己美好的未来!
这是一个拼爹的时代,国产四大名爹:李刚、王军、卢俊卿、李双江,总有一款你伤不起,拼不起。”
2010年10月21日晚8点40分李启铭醉酒驾车校园内撞大学生一死一伤之后,大喊“我爸是李刚”李启铭和李刚都出名了,因为李启铭有一个好爹,叫李刚。接着又有李天一的打人、撞人、轮奸等一系列丑闻。。。这些这些现象表明,权力和金钱在社会上已经牢固地确立起主宰性的意识形态。但在具有很大风险的时候,冲突不会冒出社会的地表,而是会以“潜规则”盛行、社会泄愤、诚信缺失、疯狂拜金等形式出现。它们构成了权贵者替代性的发泄 渠道 。在这个声称“法治大于人治”的民主社会,这个 口号 现在却不得不被怀疑。虽然我国的法律不断地完善增删,但是,在如今,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法律的威严被大多数国人所忽略。所以,今天,我们缺少的并不是法律,而是对法律的信仰。
法律信仰的产生并非是现代才兴起的产物,早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就有了这一概念的雏形,随后经历了西方的各种宏扬法的正义的精神 文化 建设将其定形,如十二世纪中叶的罗马法复兴运动以及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罗马法基本精神的运动。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当苏格拉底被指控违反城邦宗教、渎神和腐化青年等罪被判处死刑时,他虽然有机会逃脱,但仍然坚持一个公民必须遵守法律的信念,最终以身殉法。要实现对法律的信仰,执法者应首当其冲。培根在《论司法》中说:法律所在之处,乃是一种神圣的地方,因此不但是法官的坐席,就连那立足的台,听证的围栏,都应当全无丑事贪污的嫌疑才好,因为从荆棘丛中是采不来葡萄的,从那些贪婪的吏役的荆棘之中,公道也是不能结出美果的。德国法学家耶林说:“执行法律的人如果变成扼杀法律的人,正如医生扼杀病人,监护人绞杀被监护人,乃是天下第一等罪恶。”执法人员首先要相信法律,尊重法律,竭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并通过自己的行为,使人们看到法律的光辉,感受法律的温暖。只有这样,人们才会相信法律,依赖法律,信仰法律。
没有法律,人类便无法维系社会;失去信仰,人类则无以面对未来的世界。卢梭曾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
美国学者伯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它不仅包含有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还包含了他们的感情,他们的知觉和献身,以及他们的信仰。当法律成为人民内心的归属,使人们获得满足感、幸福感,那么人们就会诗意地栖居在法律这片沃土上,在法律的指引下找寻自己生活的深层意义,而不会留恋在堕落与犯罪的边缘。
让法律成为信仰,是每一位现代人的追求,需要每个人的努力。
这是一个拼爹的时代,国产四大名爹:李刚、王军、卢俊卿、李双江,总有一款你伤不起,拼不起。”
2010年10月21日晚8点40分李启铭醉酒驾车校园内撞大学生一死一伤之后,大喊“我爸是李刚”李启铭和李刚都出名了,因为李启铭有一个好爹,叫李刚。接着又有李天一的打人、撞人、轮奸等一系列丑闻。。。这些这些现象表明,权力和金钱在社会上已经牢固地确立起主宰性的意识形态。但在具有很大风险的时候,冲突不会冒出社会的地表,而是会以“潜规则”盛行、社会泄愤、诚信缺失、疯狂拜金等形式出现。它们构成了权贵者替代性的发泄渠道。在这个声称“法治大于人治”的民主社会,这个口号现在却不得不被怀疑。虽然我国的法律不断地完善增删,但是,在如今,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法律的威严被大多数国人所忽略。所以,今天,我们缺少的并不是法律,而是对法律的信仰。
法律信仰的产生并非是现代才兴起的产物,早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就有了这一概念的雏形,随后经历了西方的各种宏扬法的正义的精神文化建设将其定形,如十二世纪中叶的罗马法复兴运动以及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罗马法基本精神的运动。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当苏格拉底被指控违反城邦宗教、渎神和腐化青年等罪被判处死刑时,他虽然有机会逃脱,但仍然坚持一个公民必须遵守法律的信念,最终以身殉法。要实现对法律的信仰,执法者应首当其冲。培根在《论司法》中说:法律所在之处,乃是一种神圣的地方,因此不但是法官的坐席,就连那立足的台,听证的围栏,都应当全无丑事贪污的嫌疑才好,因为从荆棘丛中是采不来葡萄的,从那些贪婪的吏役的荆棘之中,公道也是不能结出美果的。德国法学家耶林说:“执行法律的人如果变成扼杀法律的人,正如医生扼杀病人,监护人绞杀被监护人,乃是天下第一等罪恶。”执法人员首先要相信法律,尊重法律,竭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并通过自己的行为,使人们看到法律的光辉,感受法律的温暖。只有这样,人们才会相信法律,依赖法律,信仰法律。
没有法律,人类便无法维系社会;失去信仰,人类则无以面对
未来的世界。卢梭曾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
美国学者伯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它不仅包含有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还包含了他们的感情,他们的知觉和献身,以及他们的信仰。当法律成为人民内心的归属,使人们获得满足感、幸福感,那么人们就会诗意地栖居在法律这片沃土上,在法律的指引下找寻自己生活的深层意义,而不会留恋在堕落与犯罪的边缘。
让法律成为信仰,是每一位现代人的追求,需要每个人的努力。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学校也不再是一个世外桃源,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这些无知的青少年,青少年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比如:有的同学在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截钱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因此法制越来越重要地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
同学们可能会以为犯罪离我们遥不可及,仿佛就像那大洋彼岸的事情一样,我们只需隔岸观火,眼见火势蔓延着,却认为火势是绝对不会殃及到隔着大洋的我们。
不是的,其实在我们的身边也有很多未成年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在某一个村庄里,有一个小男孩在读三年级时迷上去网吧上网,导致经常偷家里的钱。有一次被家人发现了,他还坚持说他没有偷,他的父母很生气就狠狠的教训了他一顿。可是他并没有改掉这个坏习惯!因为他怕爸爸妈妈再打骂自己,所以他不再偷家里的钱。但他竟然变本加厉,去偷邻居家的钱,他的行为让他的家人感到十分失望……不管他的父母再怎样管教他,也没有用!最后,他的家人在无奈之下把他送进少年管教所……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感到惋惜的事啊,一个原本品学兼优的孩子,因迷上去网吧上网被送入一间没有欢声笑语的少年管教所里,也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
有时,犯罪只是一念之差。我们需要法律来止住将要上前跨出的这一步,也需要朋友拉住我们将要迈下的这一步而不是纵恿。但我们更需要一颗正直善良且坚定的心,指出一条踏实的成长道路,才不会迷失方向……
【实用】法律作文四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法律作文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在我们提供较好的生存环境和物质条件的同时,也是离不开法律的帮助。
学校教育、社会都离不开法律,正所谓“国有国发,家有家规”如在马路的十字路口,尽管车杂人多,可田于行人车辆各其道,红灯停绿灯行,穿梭有序。结果是有条不紊,道路畅通无阻,相反,如果没有交通规则,或者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南来北往的,东行西去的,各不相让,争抢阻挡,汽车、自行车及行人挤成一团,那么,谁也别想顺利通过。
社会是由人集后而成的,社会活动是人的活动。人们活动的动机,目的往往不同,如果没有行为的规矩,各行其是,社会就会混乱不堪,陷入毫无秩序的彼此冲突之中,所以,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十分重要。
现代社会生活中,没有法律是难以想象的,我国法律作为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他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法律的规范作用突出的表现为,它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如果人们违反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处理。
法律伴随我们的一生。自从来到人世间,首先享有的法定权利是人身权利,以及获得父母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从儿童、少年到青年,我们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具备劳动能力时,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达到法定年龄,依法享有选举权利和被选举权,有改兵役的义务,有登记结婚的友利,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我们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在告别人世前,还可根据法律规定立下遗嘱,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待死后转移结他人所有。
我们享受权益需要法律的保护,学法、用法、护法,是我们应尽麦任;爱法;是我们应取的态度。
提到宪法,你会想到什么?我们对宪法的认知,应该就是: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律保障,是国家机关和全体公民行为的基本准则。其实,说得直白一点,宪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与根本,是法律之母。宪法作为一名伟大的“母亲”,涉及到的内容非常全面。可以说,宪法对个人、团体乃至整个国家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而在宪法的受众范围内,个人是最小的单位。
宪法就像是人的衣服,和人有着密切的关系。宪法是“紧身衣”。远古时期,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懂得了何谓“羞耻心”,不再赤身裸体,于是用草、树叶等植物遮挡身体,这实际上是一种自我约束与自我管理的表现。而在当今,宪法充当了“自律”这一工具,帮助人们认识到以法克已的道理。曾经,市面上流通着多种不合格的商品,但随着食品法律体系的完善,不良商家不敢在“老虎”的眼皮子底下做小动作,就这样,食品安全得到了保障,这头威严的“老虎”正是宪法的化身!
宪法是“修身衣”。古人曾提出“修身为本”的思想,可见,修调、修习自己的身体与心灵对人的思想品德、行为素质具有重大意义。走在街头,随便询问几个行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几乎没有答不上的。有内涵、有远见的文化思想观念正在影响人们,使我们身心兼佳、气质不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与文化事业等具有先进性的事业,加强了中国的文化教育与思想理念。
宪法是“防身衣”。在很多时候,宪法能够牢牢地保护我们。有了宪法,我国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才能得到保障。有人说,法律是一堵约束的墙,有了法律意味着失去了诸多自由。但是,我们换个角度想,正是因为宪法的威摄与庄严,才为我们震慑了罪恶,打开了文明的圣殿。若你买完东西出超市时,警铃响了,你被保安误认为是小偷,被要求搜身,这时,你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该要求。因为这是宪法赋予你的权利,赋予你的尊严!
“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这句古文放在今天来讲,强调了家庭和个人对国家发展与宪法的重要影响。宪法作用于人类,同样,人类反作用于宪法,亦是如此。
所以我们应当学宪法、讲宪法,加强对宪法的认识、理解与运用,做一个品德俱佳的新世纪青少年,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就像一句话所说“当我们一个又一个人变得更好的时候,你什么样,中国就什么样”难道不是吗?
法律就在大家的身边,生活中处处有法律,大家不仅要学习知法、懂法、守法。
作为一个小学生,就要学会用法。曾经就有一个小男孩不懂法而不去上学,整天玩网络游戏 cs : 16 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 cs 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由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
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这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 20 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 所以,法律对于我们是很重要的。就如列宁所说的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一样,我们一定要自觉遵守法律!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是啊,法是治国之本。法将社会变的秩序井然,让我们安居乐业,把国家变成一个和平美好的地方。所以,生活中离不开法。因为生活有法的约束,才会井井有条,但是还有一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择手段,去违纪,违法甚至犯罪。
王晓明是我们班上的一位好学上进,奋发进取的同学。他一直被我们看作榜样,但不知为什么,他最近的成绩开始直线下滑。放学后,只见他第一个溜出了校门,站在网吧门前等待着什么。几个衣衫不整的小混混突然出现在了网吧门前,“你们怎么现在才来,我都等了好一会儿了!”王晓明边说边把肩膀搭在了一个小混混身上。那个小混混冷笑着说:“我们来陪你就不错了,还唠叨什么呢?”随即,几个人便进入了网吧。王晓明此时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两眼通红,和那几个小混混一样:一边吸着烟,一边痛骂着。“可恶,又输光了,再借我50块!”王小明不耐烦地说。“没钱了,我也输光了!”“刚才赢的100块呢?”“你没看到啊,刚才才输的!”王晓明没办法,今天只好先回家了,明天再来,王晓明一哄而散。
“回来了?今天放学怎么那么晚啊?”妈妈关切地问。“没什么,老师今天把我们都留下来开会了!”王晓明不敢直视妈妈的眼睛,唯唯诺诺地说。“你骗我,人家丁壮早就回来了。”妈妈不敢相信王晓明会骗她。“你到底去干什么了?”妈妈严肃地对他说“我容易吗?我每天起早贪黑,忙上忙下,不就只想让你好好学习,有个好将来吗?”王小明听到这些话,心里有说不出来的痛,然后一一坦诚了自己的过错。妈妈越听越生气,然后仔细地询问了网吧的地址等信息,怒气冲冲地出门了。她找到了网吧老板,劈头盖脸地骂了一顿,网吧老板蒙了,还不知道怎么一回事就被骂了,等他清醒过来,这才问:“小姑奶奶,我跟你素不相识的,我哪知道我哪儿得罪你了?”“你有营业证吗?”“当然有啦!否则我怎么可能开网吧?这点你应该不用担心。”“那你怎么能让未成年人进网吧呢?”“没有啊!”“我儿子王晓明你应该熟悉吧,他坦白告诉我,是你诱惑的!”在妈妈的再三逼问下,网吧老板也害怕了起来,终于一五一十的招了......
我们知道,生活中的“网吧老板”也有许多,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侵犯他人的权利。这样的人最终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作为21世纪的公民,我们一定要“知法,懂法,学法,尊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