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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感研究论文

2023-03-08 17:4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安全感研究论文

公众安全感,就是社会大众基于特定时期的社会治安状况的主观感受和评价,是公众在一定时期内的社会生活中对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受到或可能受到侵害及保护程度的综合意识反应,也就是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反映了人们对社会治安的肯定程度及相应的生活态度。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就没有群众的安居乐业。因此,各级干部应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对提升公众安全感的要求,以更高昂饱满的激情、更加有为的状态、更加有力的举措,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安全感属于人的意识范畴,它的形成过程有多个渠道。
一是直接遭受刑事犯罪侵害或亲眼目睹刑事犯罪发生,群众感受最深,反应也最强烈。
二是亲属、邻里、同事、朋友等亲近人员遭受不法侵害。
三是道听途说发生的刑事案件或者媒介的误导。社会宣传工具出于吸引观众和增加发行量等考虑,加大对犯罪及打击犯罪细节的宣传,往往起到负面的影响。
四是整体破案率不高。案件发了破得了,公众安全感就能得到维护,案件发了又破不了,随着数量的增多,公众就会失去安全感。
五是外来流动人口密集。据跟踪研究表明,流动人口过多一直是居民感觉不安全的主要因素。
六是执法、服务质量还有差距。执法不公、执法不文明现象仍然存在;服务群众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是基层警力相对不足,群众见警率不高,使群众在一定程度上会产生安全缺乏保障的感觉。

至于如何提升公众安全感,结合公安部对公众安全感调查成果及实际,我觉得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公众的安全感。
(一)要强化责任,要强化治安巡防,加强街头巡逻警力,健全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三、抓住重点,严厉打击,夯实基础,着力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全力构建治安防控体系,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让群众实实在在地体会到平安就在身边。要把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努力提高破案率,把犯罪造成的恶劣影响降到最低。
(二)司法机关和公安人员的形象和地位是影响公众安全感水平的重要因素。为此要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扩大司法公开,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充实警力、提高素质、规范执法、改进作风,树立政法部门的良好形象。提高司法机关和公安人员的执法、服务质量。积极推进宪法和法律实施,保障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满意率。
(三)要切实保障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城市中的外来人口之所以倾向于组成基于地缘与业缘的团伙,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其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因此,要依法保障我市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从制度及心理层面消除对外来人员的歧视,并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是实现治安好转、公众安全感提升的重要途径。
(四)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从公众安全感的形成渠道以及影响公众安全感的因素分析中,我们已经知道媒介对于公众安全感的特殊作用。因此,在日常的宣传报道,特别是对社会治安、刑事案件的报道中,必须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宣传媒介的正面作用,注意防止进行个案炒作,消除负面影响。
(五)建立犯罪被害补偿制度。长期以来,刑事司法由于自身特点所限,注重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等国家利益,而忽视被害人权利保障,这些往往使被害人在受害后处于无助状态,导致其安全感急剧下降。因此,从提高公众安全感的角度出发,有必要建立犯罪被害补偿制度。
(六)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犯罪互动规律表明,犯罪往往是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应通过宣传、教育、警示等各种有效方式而使公众明白预防犯罪的有效途径,并在生活中有意的调整自己的言行举止以防被害。要切实按照党的十七大的部署,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七)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举办了形式多样的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培训班,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宣传造势,营造氛围,提高群众对平安浮梁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 。要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形成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总之,我们一定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发展经济,着力改善民生,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升公众的安全感、群众的满意度和人民的幸福感。

求一篇社会安全感现状和原因调查分析论文,急用

  引言
  社会安全感是人们对社会安全与否的认识的整体的反映,它是由社会中个体的安全感来体现的,安全感是反映社会治安状况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衡量社会运行机制和人们生活安定程度的标志。安全感作为一种心理现象是心理学的一项重要课题。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人类五种基本需求的塔形层次图。其中安全感的需要居于层次图的底层,是实现人类更高层次需求的基础。在人们追求更高层次的需求时,潜意识里要求基本的安全感。他认为安全的需要是人类最重要的需要,也是决定心理健康的最重要因素。
  我国对安全感的界定也存在不同的观点,但有三点是一致的:"第一,认为安全感是一种主观感受,而非客观实体;第二,其感受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秩序与公共安全的现状;第三,其感受的主体应是称作为'公众'的一定范围的居民群众,而不是某一居民个体。
  虽然这里所说的“社会安全感”是人们的主观感受,带有极大的主观性和变异性,但由于它是对一定时期内社会现实的反映,因此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同时,和个体安全感的易变性不同,在一定时期内,社会安全感具有相对稳定性。这些都构成了测量的前提[6]
  摘要:社会安全感是公众对社会安全状况的主观感受和评价,是公众在一定时期内的社会生活中对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受到或可能受到侵害或保护程度的综合心态反应,也表示公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认知,对社会发展的信心水平等,社会安全感是衡量一个社会治安状况的重要指标,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虽然在此之前已经有相关的权威部门对此做了调查,但是我们认为不同的人调查的侧重点不同,调查之后反应的问题也各不相同,因此我们在暑假分别在山西临汾、湖北黄冈、重庆、陕西延安对此做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和几年前相比,人们的社会安全感有了很大的提高,社会治安也 比几年前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仍有改进的地方。
  关键词:社会安全感、社会治安、社会转型期、社会变迁、指标体系、
  正文:
  1、调查背景及内容结果分析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人们的社会安全感也在不断的发生之先河改变,不论社会发展的多么繁荣,它其中仍存有不安全的因素,仍有可以改进的地方,因此我们自编问卷于 2009年7月25日-2009年8月10日在陕西延安、山西临汾、重庆、湖北黄冈这四个地区采用随机问卷调查的方式对这一课题进行了调查,希望通过本次调查了解不同地区的人民(山西临汾、陕西延安、湖北黄冈、重庆)对在社会的自身安全的主观感受,再根据感受的倾向性和特征,进一步分析导致不同安全感的主、客体因素,寻求提高人民社会安全感的途径和策略。

  本次问卷调查共发放100 份,每个地区25份,共收回100份,其中有效问卷96份,有效率96%。内容设计了16个选择题,其中15个单选,1个多选,其中包括被调查者的性别、年龄、地区治安状况、和几年前相比社会安全感如何变化,影响被调查者安全感的原因、治安问题,被调查者是否夜间敢单独出行,长期出门是否担心家中被盗,被调查者在那个地方最容易受到伤害,当你外出旅游时安全感是否会降低,网络方面被调查者是否愿意在网上购物,是否愿意公开自己的个人信息,以及当自己或看到有其他的人受到不法侵害时采取的措施,社会上违法的人主要有哪些,搞好安全措施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等。
  被调查者男女比例基本符合1:1,年龄在26-35之间的占45.3%,16-25占40%,36-50占12%,50以上的占2.67%,认为所在地区治安状况一般的最多占64%,不好的占22.7%,而很好和很差的一样各占6.67%,而在最能影响被调查者安全感的原因中媒体报道高居首位占到了46.7%,自己受到伤害和家人和亲朋好友受到伤害大致相当,分别为16%和18.7%,在社会安全感变化方面没多大变化的占到45.3%,降低的占到30.7%,提高的占到24%,影响被调查者的治安问题中与人身安全有关的社会事件占到了44%,而食品安全(如三鹿奶粉、食物中毒事件)占到了21.3%,而突发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只占到了8%,是否敢夜间单独行走的调查中有时敢的占到了45.3%,不敢的占到了40%,敢的占到了14.7%,较长时间外出担心家中被盗的占到了57.3%,有时会的占到了29.3%,不会的只占13.3%。最容易受到不法侵害的地区中公共汽车、火车站,繁华市中心,郊区住宅,公共娱乐场所所占比例大致相当。而当陌生人寻求帮助时,大部分人会视情况而定是否帮助对方,占到了77.3%,会和不会的各占12%,在网络方面是否愿意上网购物的调查中不太愿意的占到了45.3%,不愿意的占到了34.7%,而愿意的只占到了14.7%,而在网络方面注意保护自己信息的人24%,不重要的信息会公开的占到了45.3%,不注意保护的占到了25.3%,当看到有人受到不法侵害时选择报警的占到了58.6%,见义勇为的占到了10.7%,主动帮助别人的占到了18.7%,袖手旁观的只占2.7%,社会上最易违法的人中社会上的小混混占34.7%无业游民占33.3%惯犯占14.7%,而说不准的占到了27%。
  从调查的结果来看,虽然男女比例大致相当,但是35岁以下的占到了85.3%,他们认为这几年的社会治安并没有多大变化,相反,36岁以上的人尤其时50岁以上的人却大部分认为社会治安比几年前有了大的提高,这也符合安全感是人的一种感受,不同年代出生的人经历的不一样,因此感觉也不一样。35岁以下的人认为安全感没多大变化的人最多,50岁以上的人大部分都认为提高了。而在最影响被调查者的因素中35岁以下的人和50岁以上的人观点也不同,35岁以下的人认为主要是社会媒体的报道,而50岁以上的人却认为主要是自己受到伤害和家人及亲朋好友受到伤害。而在夜间是否敢独自一人行走时,25岁以下的大部分不敢,35岁以上的大部分都敢走,这和年龄有关,年龄较小的一般都比较胆小,较长时间外出是否会担心家中被盗,35岁以下的人和50岁以上的人观点一致,都认为会担心。外出旅行时35岁以下和50岁以上的人都认为安全感会降低,只是降低的程度不同而已。而当看到有人受到伤害时大家的选择都是积极的,要么报警,要么帮助别人寻找帮助。这说明我们大家都还有社会责任感,而在网络方面35岁以下的人观点和50岁以上的人观点基本上是相反的,35岁以下的人乐意上网购物,认为网上的东西便宜,不太注意保护自己的信息,而50岁以上的人却认为网络购物不安全,存在很多风险。
  从调查的结果来看,与几年前相比,人们的社会安全感有了很大的提高。社会治安也提高不少,年轻的人已经开始上网购物,网络上诚信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和几年前相比,网上购物比例大大提高,尤其是淘宝网、阿里巴巴出现之后,随着支付宝的出现,货到付款的方式更加方便了网上购物。
  但是社会治安方面仍有很大的改善,火车站的治安问题,汽车站的扒手问题、银行抢劫、流动人口问题、宠物伤人、小区治安问题等。
  2、建议和意见:
  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搞好社会治安提高公民的社会安全感
  (一)小区方面
  加强小区社会治安管理,小区全封闭式管理,设立门卫制度,加强门卫责任,全天24小时值班,非本小区的人员进入需要登记,小商小贩不得进内,车辆进出需要经过检查。所有居民应该安装防盗门红外线防盗系统,小区居民应该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加强保卫。小区内禁止养烈性犬,家养的宠物狗猫应该大预防针,一旦有人被宠物咬伤,应立即上医院。
  (二)火车站汽车站方面
  加强街头巡逻警力,提高街头治安民警的责任,加强治安巡防,看到可疑人员应该秘密监视,倡导旅客按秩序排队进站上车,减少小偷行骗的机会,健全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及时解决旅客之间的矛盾。对于小偷决不姑息,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传授旅客如何识别行骗、小偷的伎俩。向旅客发放安全常识宣传单,接到旅客报警之后应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提高破案率。
  (三) 司法从机关和公务人员方面
  司法机关和公安人员的形象和地位是影响公众安全感水平的重要因素。为此要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扩大司法公开,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充实警力、提高素质、规范执法、改进作风,树立政法部门的良好形象。提高司法机关和公安人员的执法、服务质量。积极推进宪法和法律实施,保障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满意率。
  (四)外来人员方面
  要切实保障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城市中的外来人口之所以倾向于组成基于地缘与业缘的团伙,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其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从制度及心理层面消除对外来人员的歧视,并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保障外来人员的人生安全,对于经常在本市区居住的外来人员可以上户。切实解决外来人员子女上学问题,是实现治安好转、公众安全感提升的重要途径。
  (五)舆论方面:
  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从公众安全感的形成渠道以及影响公众安全感的因素分析中,我们已经知道媒介对于公众安全感的特殊作用。因此,在日常的宣传报道,特别是对社会治安、刑事案件的报道中,必须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宣传媒介的正面作用,注意防止进行个案炒作,消除负面影响,不应该造成公民恐惧心理,维持社会的稳定。
  (六)受害者方面
  建立犯罪被害补偿制度。长期以来,刑事司法由于自身特点所限,注重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等国家利益,而忽视被害人权利保障,这些往往使被害人在受害后处于无助状态,导致其安全感急剧下降。因此,从提高公众安全感的角度出发,有必要建立犯罪被害补偿制度。
  (七)公民方面
  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时刻警惕不法侵害的发生,尤其是在繁华市中心火车站汽车站等地方,时刻小心小偷、抢劫,平时可以通过书籍、电视、网络等途径了解公民防范措施,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并且可以和家人及朋友交流,并在生活中有意的调整自己的言行举止以防被害。要切实按照党的十七大的部署,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八)社会法制方面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举办了形式多样的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培训班,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宣传造势,营造氛围,提高群众对平安浮梁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 。要紧紧依靠 群众,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形成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九)法制宣传方面
  政府机关及公检法人员应该经常以各种方式如发放传单、开展法律讲座、发放光盘磁带等向广大公民讲解法律安全知识,了解各种威胁公民安全的违法活动,并使公民掌握安全防范措施,以便在不法侵害发生时能降低自己的受伤害程度。
  (十)违法犯罪人员方面
  社会上有一大部分犯罪人员有前科,因此应该特别向这些人员宣传法律知识,通过讲座,看记录片等方式改变他们头脑中的不正确观念,纠正他们的错误行为。降低他们在出狱之后继续从事违法犯罪的概率,以此提高公民安全感。
  (十一)社会基层人员
  社会基层人员是最有可能威胁社会治安和公民安全感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好他们的问题,可以大大提高社会治安。切实保障基层人员的生活问题,解决好基层人员子女的上学问题,是提高社会治安和人们社会安全感的根本途径,是最切实有效的方法。
  结束:
  社会安全感和社会治安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无论什么时候人们的社会安全感都有呆提高,社会治安仍有改善的余地,近几年来也看到了国家在社会治安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国家第一时间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稳定社会。七月五号新疆事件发生之后,国家第一时间做出指示,并严厉惩罚了违法犯罪人员。胡锦涛书记亲自去新疆视察,稳定那里的社会治安。
  社会治安、社会安全感等和人们的经济收入有紧密的联系,只有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物质方面得到改善,社会安全感才有更大的提高。因此搞好经济建设是最重要的,我们应该牢牢抓住经济建设不放松,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繁荣富强的国家,人民的社会安全感才会更高。
  在文章最后需要加以强调的是,“社会危机感”是和“社会安全感”相对立的概念范畴。社会中如果安全感较高,危机感则较低;反之,危机感则较高。但安全感并非越高越好。对个人来说,过高的安全感会削弱人的竞争意识,不利于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妨碍个人的自我实现;同样,社会安全感过高也不利于社会的发展[13]。过高的社会安全感可能出现在两种类型的社会中:一是像我国计划经济时代那样,通过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分配方式,人为缩小社会差别,这种由平均主义带来的高安全感销蚀了人们的进取心,不利于生产者潜力的发挥,导致社会生产停滞不前,整个社会失去了生机与活力;二是像北欧国家那样,过分完善的社会保障政策和社会福利制度使个人的进取精神大大减弱,社会活力不足。同时财政压力巨大,社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
  总之,适度的社会危机感和良性的社会安全感相配合,才能在社会中营造既友善又积极的氛围,而这正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追求的目标。
  说明:
  由于时间和人力资源有限,调查的范围局限,各个地方的情况各不相同,因此调查的结果难免反应所有的问题,提出的建议也不一定合理。希望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

关于大学生国家安全观的论文

  论文不能直接抄,因为被发现了不是好玩的
  所以需要理解
  首先把国家安全观的定义写上去
  然后看下面

  传统的国家安全观着重强调的是政治安全和军事安全,它的安全对象基本限定在以国家为主体的政治、军事安全事物上,防御的是境外的军事威胁,以拒敌于国门之外为目的,准备战争和赢得战争是国家安全工作的中心。

  从1980年至今,中国已经有24年的和平时期。林东博士指出,和世界上很多处于和平状态的国家和民族一样,“我们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除了国家和军队要准备战争,因而具有强烈的国家安全意识之外,地方政府、企业、大众与国防之间的心理距离、物理距离都很远,国民的国家危机意识淡薄”。

  “然而,席卷全球的第三次信息革命浪潮改变了这一切。”林东认为,因为世界各国面临的安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所以,当今世界,国家和人民对国家安全的需求不仅大大超出战争和政治、军事安全范畴,而且对传统的政治、军事安全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一国安全的威胁不仅来自外部,更来自内部。冷战结束以来,全球转入和平与发展的轨道,大国间战争风险明显下降,世界大战和国家集团之间的大规模战争乃至大国之间的大决战时代消退,甚至大国之间的大规模军备竞赛这样的危险游戏也大大降温。因此,“传统安全观下的国防呈现战略松弛现象”。

  “然而,这种松弛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大国间的争斗并未消失,而是改变了形式,寻求以武力为基础的和平演变方式来谋求政治、经济利益,也就是外部对你施以军事威胁,内部对你制造经济危机、社会危机和文化危机,综合起来破坏主权、蚕食领土、控制资源,甚至颠覆政权”。

  以恐怖主义为代表的非传统威胁兴起,这使各个国家面对新的敌人,恐怖势力从社会内部发难,通过制造社会危机来实现他们的政治目的。“虽然目前恐怖袭击的破坏力还没有达到战争损失的程度,但是它所造成的社会心理震撼和公众安全感的丧失已经不亚于战争时代。每个国家的社会安全都前所未有地面临严峻挑战,社会安全已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安全形势发生如此巨变的今天,林东认为,树立新的国家安全观“重要而急迫”。

  林东说:“‘新国家安全观’将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都纳入职责范围,极大地开拓了国防的历史使命,而这些领域都是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关联的。可以说,今天的国防不是同老百姓疏远了,而是拉得更近了。”

  他打了个形象的比喻,如果国家安全是个木桶,“新国家安全观”中的各个部分就是木桶上的木板,哪块木板低都会影响整个木桶的盛水量。“但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国家安全既离不开军队,也离不开政府、企业和大众,国家安全就是每一个公民的安全。这要求每一个公民必须从思想上实现从旧的传统安全观向拓展了的‘新国家安全观’转变,居安思危,心中长存忧患意识。”

  经济全球化正深刻改变着社会进步的方式和人类文明的发展方向,成为影响国家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国家安全所处的背景、影响因素和实现手段都发生了变化。
  从政治方面来看,全球化进程使国家及国家主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相互依赖程度的加深,使人们以绝对主权来衡量国家安全的做法出现了变化。从经济方面看,全球金融、贸易和服务市场的监管体系更多的是以市场为中心,国家的经济面临着更大的风险和挑战。从文化方面看,发达国家在文化信息的传播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它们传播和推行自己的价值观,对他国原有的社会文化基础产生冲击。从军事方面看,军事安全仍是国家安全的基本内容,军事仍将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手段。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发展,人们的国家安全观也在不断变动和调整。总的说来,一是安全主体观发生了重大变化,安全主体不仅包括国家,而且向下延伸到了个人,向上延伸到了群体和国际(人类)。与此相对应,对国家产生威胁的主体也呈现出多元化特点。

  二是国家安全从绝对变为相对,安全状况始终处于变动之中,国家安全程度的实现与国家实力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9·11”恐怖袭击事件就是一个有力的例证。

  三是国家安全观正在由重视影响国家安全的外部因素向重视内部因素转变。冷战后,随着国际机制的成熟与健全,合作成了处理国家间关系的主要选择。从现实看,一国吞并他国领土的情况已比较少见,但一些国家因内部问题引起社会矛盾激化,给国家和地区的安全与稳定造成威胁,进而引发国际社会介入的事例却越来越多。

  四是从提倡硬实力到提倡软实力。二战以前,军事、人口、资源等硬实力因素是影响和决定国家安全的主导因素,现在,民族凝聚力、国家体制、科技、文化、信息等软实力因素在国家安全中的作用和比重越来越大。

  中国是少数几个完全靠自身力量维护安全的国家,这决定了,领土、主权和军事等方面的安全仍是当前我国国家安全的主要内容。但我们也要看到,“9·11”后,传统与非传统安全问题正处于此涨彼消的变动之中,因此,我们也要重视把握好非传统安全问题,未雨绸缪,从长计议,注意掌握国家安全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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