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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道德的论文

2023-03-08 17:2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学术道德的论文

学术道德[1] 建设应包含三个层次的工作:一是理顺学术行为主体的各种社会关系,建设合理的学术体制;二是道德体系本身的构建,包括能被整个社会和学术共同体所认可的道德理念的重塑和道德原则的构建,以及切实可行的规范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三是培养可执行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学术行为主体。
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建设与整个学术界的道德建设互为前提和条件,其的目的在于培养具有强烈的道德自觉性、充分了解相关学术规范并具有道德行为能力的学术新生力量,并带动整个学术界的道德建设改革,从而为推动一个良性循环、可持性发展的学术生态圈的建立提供充足的道德氧气。

毕业论文写作中怎样体现研究性要素和学术道德规范

5月19日 23:58 首先得遵从论文格式:l.作者署名 必须将作者姓名(笔名)署于篇名之下,并另起一行,加圆括号注明作者的单位全称、所在城市和邮政编码。如属多位作者、且不属同一单位,请在各作者姓名的右上方加序号1、2……,并在圆括号内相对应地列明各位作者的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和邮政编码等内容。作者详细的通联地址、电话号码等,则请附在文末。
2.作者简介 应在篇名页地脚处注明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出生地)、职称等内容,并以“作者简介”为标识。
3.摘要和关键词(1)必须附有中英文摘要和中英文关键词。中文摘要和关键词置于作者署名之下,正文之前;英文摘要和关键词则另用一页,附在文后。(2)中文摘要以200-300个字为宜,应以第三人称对文中观点进行概括和提炼,避免以“本文认为”、“作者指出”等类词语表述,也不需对文中观点进行评价。(3)英文摘要以80个左右单词为宜,既可与中文摘要对应地加以翻译,亦可概略地加以翻译。(4)中文关键词3-5个,尽量以《汉语主题词表》中选用;英文关键词与中文关键词应一一对应。
4.分类号 应根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标明分类号。若论文涉及多个主题,可列出几个分类号,主分类号排在第一位,多个分类号之间用分号分隔。分类号置于篇名下“摘要”、“关键调”之后,正文之前,并以“中图分类号”为标识。
5.正文(1)请交打印稿,并把电子稿发送到 ;打印稿的格式为A4纸、小四号仿宋体、1.5倍行距。(2)文中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和标点符号,数字书写和插图、表格的编排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
6.注释 注释应是对文章篇名、作者和文内某一特定内容所作的必要解释或说明。篇名、作者注以星号形式标明,置于篇名页地脚处“作者简介”之前;对文中特定内容的注释,以带圆圈的序号紧随需作注释处依次标明。注释的具体内容置于文末“参考文献”之前。
7.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应采用顺序编码制,即紧随引文(直引、间引)的右上方,按引用文献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一种文献在文中被反复引用者,用同一序号标出,并在序号后加圆括号注明起止页码;如属古籍则注明卷次篇名或章节等内容。参考文献的具体内容置于文末“注释”之后。常用文献的编写格式如下:
(l)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研究报告:[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注:专著为M,论文集为C,学位论文为D,研究报告为R).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如文内已列明,则省略)。举例如下:
[7]江景波,华楠.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7.
从论文集中析出的文献,还应包括:析出文献的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A].例如:
瞿秋白.现代文明的问题与社会主义[A〕.罗荣渠.从西化到现代化[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121-123.
(2)期刊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出版年,卷(期):起止页码.举例如下:
[4]陶志红.城市土地集纳利用几个基本问题的探讨[J].中国土地科学,2000,14(5):l-5O。
(3)报纸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举例如下:
[3]谢希德.创造学习的新思路[N〕.人民日报,1998-12-25(10).
(4)电子文献:作者.题名〔电子文献/载体类型标识].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
[电子文献/载体类型标识]如:
〔DB/OL〕-- 联机网上数据库 [DB/MT] --磁带数据库
[M/CD] --光盘图书 [CP/DK] --磁盘软件
[J/OL] --网上期刊 [EB/OL] --网上电子公告。
例 1 王明亮.关于中国学术期刊标准化数据库系统工程的进展[EB/OL].
例 2 方锦堃.中国大学学报论文文摘.英文版[DB/CD].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
文献作者3名以内全部列出,4名以上则列出前3名,后加“et al”。
其他文献类型的编写格式请参照新闻出版署颁布的《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

其次也要有些技巧:
怎 样 写 论 文
一,论文的定义
论文是学术论文的简称.学术论文是指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描述科学研究成果的文章.
国家标准GB7713-87对学术论文所作的定义:"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或讨论;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或作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
二,论文的功用
1,可以记录新的科研成果,本身就是学术研究的有效手段.
2,促进学术交流,成果推广和科技发展.
3,促进科研的深化.
4,是考核作者知识,科研水平的重要载体之一.
国外高校对学术论文写作教学相当重视,一些发达国家如美,日等,无论文科还是理工科,关于学术论文写作要讲授二,三十课时.
日本长冈技术科技大学校长川上正光在《科学与创造》一书中说:"大学的最大使命是创造出学问,技术,要培养出具有创造力的人."
因此可以说,论文写作教学是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见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论文的分类
按功能分:研究论文 考核论文
考核论文:课程论文 学年论文 毕业论文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 :学士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
考核论文:
⑴ 学年论文:使学生初步学会使用专业知识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一般从大三开始(有专业选修课程之后)
⑵ 毕业论文:毕业生总结性的独立作业.考验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一般在导师指导下选定题目,进行研究和撰写.完成后要进行答辩再评定成绩.
⑶ 学位论文:申请学位提交的学术论文,一般分三级,一般同毕业论文合二为一.
学位论文
(1)学士学位论文 :要求有一定心得. (12000字左右)
(2)硕士学位论文 :要求有新见解,反映出作者有独立从事科研的能力. (4-5万字)
(3)博士学位论文 :要求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能从论文的写作中反映出作者有渊博的理论知识和相当熟练的科研能力. (10万字 )
四,论文的特点
⑴ 独创性:学术论文不同于教科书,甚至不同于某些学术专著(知识的传播和普及常规性的知识讲解).
⑵ 科学性:揭示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从客观实际出发,具有现实意义,事实,事物,事件真实客观,不带个人偏见,不主观臆断,以最充分,确实有力的加论据作为立论依据,论证严谨而充分,富有逻辑效果,深层的专业理论知识.
⑶ 创新性:
① 对研究对象经过周密观察,调查,分析研究,从中发现别人过去没发现过或没分析过的问题
② 在综合别人认识基础上进行创新,包括:选题新,方法新,资料新
⑷学术性(理论性):即遵循客观规律,讲究科学真实性.
⑸ 可读性(文科论文),忌玩弄辞藻.
五,论文的选题
选题是论文成败的关键
爱因斯坦在评价伽利略提出测试光速的问题时说:"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因为解决一个问题也许仅仅是一个数字上的或实验上的技能而已,而提出新问题,新的可能性,从新的角度去看旧的问题,却需要有创造性和想象力,而且标志着科学的真正进步."
一 选题的意义
1,选题决定着论文的价值也关系着学术研究的成败,有人说,选对了题等于完成了一半,"选对了"包涵两层意义:
①选题与客观需要相符合;
②选题与主体状况的适应.
2,选题为科学研究活动确定了一个明确的目标.
3,选题是研究者才学知识的集中体现,科学方法论者贝法里奇说:"有真正研究才能的学生要选一个合适的题目是不困难的,假如他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曾注意到知识的空白或不一致的地方,或者没有形成自己的想法,那么作为一个研究工作者,他的前途是不大的."
二 选题的途径
1,急待解决的课题,尤其在与现实领域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
①关键问题; ②迫切问题
2,科学上的新发现,新创造
3,空白的填补
4,通说的纠正
5,前说的补充
三 选题的原则
1,选择客观上有意义的课题
① 选择具有社会意义的课题,亟待解决的问题
② 选择具有学术意义的课题
2,选择主观上有见解的课题
① 要有浓厚的兴趣,当然兴趣是在实践中产生的,有兴趣的课题,往往是我们已经了解的或初步了解的课题.
② 能发挥业务专长
③ 大小适中(量力而行),根据要求选题,要考虑限制的时间,计划的篇幅
④ 要有占有资料的条件,资料缺乏,是很难写出有力量的论文的,时间条件.
⑤ 指导条件:导师,专家的一两个小时的指导,可以获得几年的东西,"名师出高徒"
⑥ 注重价值:理论价值,现实价值
四 选题的方法
1,做好课题的调查工作:
①专家;
②文献
2,作好课题的限定工作
3,巧选角度
资料的作用
以上三项中最重要的是查阅资料.选题的时候,查阅文献资料,目的是了解本学科领域的研究历史与现状,特别是相关研究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看看已有哪些成果,还有哪些问题.
资料的作用:
第一,有价值的学术观点只能从资料产生;
第二,有说服力的学术观点只能靠资料支撑.
六,课题研究
一 课题研究的意义
研究是论文写作的基础,初学写论文者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概念,科学研究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要有作者个人的见解和主张.论文写不写得出,关键在研究上.
二 制定研究计划
写作论文的基本程序与步骤,一般为:
选题,搜集资料,研究资料
阅读,摘记,明确论点
选择材料,拟订提纲,执笔写作,修改定稿,加注
其中,搜集资料,占有资料是计划中的重点
三 利用图书馆
资料是研究的基础,资料来源的基本途径有三:
①利用图书馆;②实地调查;③实践体验
而最基本的方面是利用图书馆.
利用图书馆就是找书,读书,找书
找书三要素:
A,图书资料存放场所(指南)
B,懂得分类号和索书号
C,会查图书馆目录
中国十大图书馆
北图 1910年建 1059.8万册
上图 1952年建 700万册
南图 1933年建 482万册
中科图 1951年建 440万册
北大图 1899年建 370万册
重图 1949年建 287万册
山图 1908年建 286万册
川图 1940年建 385万册
天图 1952年建 250万册
广中山图 1911年建 245万册
1,资料的检索
①注意图书分类法,常用的是中图法和人大法:
一般正规图书馆必须有三卡:分类卡,著者卡,书名卡,三种卡互相弥补不足.
(外文书名一般在卡片第二行,标有星号,冠词不加排,缩写查全称.阿拉伯数字书名,在卡片前或尾,或按数插入笔画.)外国著者将姓提前,用",".
②利用书目,索引等工具书
书目:《全国总书目》①古籍书目;②综合性书目;③报刊目录;④专题性书目
索引:《全国报刊索引》《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①古籍索引;②报刊综合索引;③专题性索引(人大复印资料)
文摘:《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现代外国哲学社会科学文摘》
词典:《新闻学大辞典》
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新闻出版卷》
年鉴:《中国新闻年鉴》
③向专家请教
2,资料的选取
⑴ 考虑需求的数量,太多,白费力气,效率低;太少,难进行创造性思考
基本原则:最大限度地选择资料,但必须是必要的;最小限度地选择资料,但必须是充分的.
一般一天做摘记,做卡片两,三千字.
⑵ 掌握选取的标准:
① 必要的,再长也要选;无关的,再短也不选;
② 确实的:有根据有出处,第一手资料;第二手资料一定要核对;
③ 新颖的:有助于创造性思考的愈多愈能产生新的创见;
④ 充分的:充分不仅指数量,还指质量.
⑶ 讲求读书方法:
① 论文快读法:琢磨标题,读序论,读每段开头句,结尾句,读结尾段;
② 书籍快读法:读提要,读目录,读序言,后记,翻阅全书,读索引;
③ 精读,(研读)充分理解和阅读
研读分选读,通读,研读一般要客观,不存偏见.
3,资料的记录
⑴ 卡片:《围城》讽刺"做卡片"
⑵ 活页:黑格尔多做活页
⑶ 读书笔记:列宁做读书笔记,钱钟书分著《管锥编》做三麻袋笔记.
⑷ 眉批
记录资料是一件很麻烦,很细致的工作,但它是积累知识,从事学术研究的基础.所以做学问这碗饭不好吃,常常有人说"要坐板凳十年冷".
4,资料的整理
⑴ 资料的分类
一种是为研究某个课题,写论文搜集资料的分类,这种分类一般在与构思相关.
卡片分类就是一种研究思考的基本过程.国外专门有种卡片分类法叫"K丁"法.就是像玩扑克牌一样把卡片摆在桌子上,然后分小卡片群,再合成中卡片群,再合成大卡片群,然后从大卡片群中抽出"中心观点卡片",然后编成提纲,最后按提纲顺序写成文章.
⑵ 资料的保管
①保管的设备,方法方便;②容易搜索;③容易分类,整理.
七,论文的写作
一 论文基本结构
国家标准局1987年颁布《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87)和《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87)
1,一般格式:
⑴ 题名.是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语词反映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应避免使用的不常见的省略词,首字母缩写字,字符,代号和公式,字数一般不宜超过20个题名用语.
⑵ 作者姓名和单位,两人以上,一般按贡献大小排列名次.
① 文责自负;②记录成果;③便于检索
⑶ 摘要:是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中文摘要一般不会超过300字,不阅读全文,即可从中获得重要信息.外文250实词.
包括:①本研究重要性;②主要研究内容,使用方法;③总研究成果,突出的新见解,阐明最终结论.重点是结果和结论.
⑷ 关键词.是从论文中选取出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一般3-7个,有专用《主题词表》.
⑸ 引言.回来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范围,相关领域的前,人工作和知识布局,理论基础和分析,研究设想,研究方法,预期结果和意义.
⑹ 正文
⑺ 结论:是指全文最终的,总体的结论,而不是正文中各段小结的简单重复.要求准确,完整,明晰,精练.
⑻ 致谢:是对论文写作有过帮助的人表示谢意,要求态度诚恳,文字简洁.
⑼ 参考文献表(注释),文中直接引用过的各种参考文献,均应开列,格式包括作者,题目和出版事项(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始页码)连续出版物依次注明出版物名称,出版日期和期数,起止页码.
⑽ 附录:在论文中注明附后的文字图表等.
二 正文的基本构成
1,学术论文的基本构成
前置部分:题名 ,论文作者,摘要,关键词
主体部分:绪论(引言,导论,序论,引论)正文,结论,注释,参考文献,后记(致谢)

2,正文的基本构成:绪论,本论(直线推论)
结论 (并列分论)
⑵ 提纲项目:
题目
基本论点
内容纲要
一,大项目(上位论点,大段段旨)
一,中项目(下位论点,段旨)
① 小项目(段中心,一个材料)
标题写法:简洁,扼要,别人不易误解
句子写法:具体,明确
3,论文提纲编写
⑴ 论文写作设计图:(三级标目)
一,
二, 一
三, 二 1.
三 2.
3.
4,执笔顺序与起草方法
⑴ 顺序
自然顺序:结论—本论—结论
颠倒顺序:本论—结论—结论
⑵ 方法(初稿)一气呵成;分部写成.
5,学术论文的构段
⑴ 统一,完整的规范段(另兼义段,不完整段)
⑵ 段首和段尾主句显示段旨.(也有段中或兼置首尾)
⑶ 容量运当,一般长段较多
6,表达:
⑴ 明确的观点;
⑵ 结构讲究方法;
⑶ 明快地叙述.
7,修改:整体着眼,大处入手.先整体,后局部;先观点,后材料;先编章,后语句
8,引文和加注
⑴ 引文:尽量少引,不可断章取义,考虑读者是不理解,引文与解说要界限分明,核对无误,未正式公布材料一般不得引用.网上发布的材料不宜引用.
⑵ 加注:段中注(夹注)脚注,章,节附注 ,尾注
引文要加注码,一般用①②③,如注释很少也可加"*"(星号).
⑶ 注释体例
注释的意义
注释的目的主要在于标明作者在文章中直接或间接引用他们语句或观点的具体出处,其目的:
1,是为了满足读者查证,检索的实际需要
2,是规范的学术研究所必须的"附件",它显示着一个学术成果的视野,质量,水准,趣味等诸多方面
3,对待注释的态度也反映出作者的治学态度,诸如引用他人观点或语句不作注释或在注释中不客观,翔实地注明真实出处,将第二手材料说成第一手材料等等,均有违学术道德.
因此,凡涉及论文论点的形成,对论点进行论证,阐说所运用的资料信息,都应该提供出处,给予注释.
2,注释的格式
尽管国内的刊物对注释格式的要求目前还不完全一致,但注释的格式通常不外是按作者姓名,书名,出版地点,出版者,出版年代,引文所在页码的顺序排列,只是在个别次序及标点符号的运用上略有出入.
I.中文注释
A.引用专著
例:①歌德《少年维持的烦恼》,侯滩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年,第9页.
说明:(1)作者姓名后不加冒号或逗事情,直接跟加书名号的书名;
(2)引用著作为译著的必须注出译者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在书名后和出版地点前;
(3)如作者不限一人,作者姓名间以顿号分开;如作者为二人以上,可写出第一个作者姓名,在后面加"等"字省略其他作者;这两点也适用于译者;
例: ②赫尔曼·海塞等著《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上帝》,斯人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第62页.
(4)如书名中有副标题,以破折号与标题隔开,如:《波佩的面纱——日内瓦学科派文论选》;
(5)如所引著作系多卷本,卷数直接置于书号名之后,中间不再加逗号,也可以卷数加括号内的形式表示,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西方哲学史》上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一);《西方哲学史》(上);
(6)如出版者名字中已包含了出版地,则不必另注明出版地,如上例注①中的"上海译文出版社",否则需注明出版地,如:北京:人民出版社;为准确起见,名字较长的出版社名字最好写出全名,如:北京(或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不要简化为"三联书店","社科出版社"等;
B.引用编著
例:③张隆溪主编《比较文学译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第6页.
说明:(1)在编者姓名之后必须根据原信息准确地注明"编","主编","编选"等.
C.引用文集或刊物,报纸文章
例:④麦·布鲁特勃莱,詹·麦克法兰《现代主义的称谓和性质》,见袁可嘉等编选《现代主义文学研究》(上),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第212页.
⑤黄晋凯《巴尔扎克文学思想控折》,载《外国文学评论》2000年第4期,第16页.
⑥徐宏《"再见"误译还是误读 》载《文艺报》1999年11月23日.
(7)出版年代后不加"版"字;
(8)引文页码应力求准确,如引文跨越了两页,需注明,如第78-79页;如引文涉及多页,则应将页码按顺序一一标如,如:第7,8,9页;多个注释合为一处的,页码的数量必须同注释的数量对应,即使其中有些乃至全部注释的内容出自同一页,如:①②⑤⑧⑩……第20,22,22,22,28页;若其中有的注释涉及不止一个页码,应逐个对应注明,在总的页码中以顿号和逗号区分,即同一个注释的几个页码间以顿号隔开,而它们与其他注释的页码间以号隔开,如:①②⑤⑧⑩……第20,21,22,23-25,27,27,28,28,29页,(①的引文出自第20和21页,②为第22页,⑤为第23至25和27页,⑧为第27页,⑩第27,28和29页).
II.外文注释
引用如系外文的论著,均应给出原著的版权信息,无须译为中文,以便读者查找原文.
A.引用专著
例:⑦Arthur Ransome,Oscar Wilde:A Critical Study, London: Methuen, 1915, p.61.
说明:(1)作者与书名间加逗号;(2)书名须用袋子斜体,不用书名号;(3)]
书名中的正副标题间以冒号或逗号隔开,不用破折号;(4)如所引著作为译著需注明译者.
例:⑧Leo Tolstoy, What is Art trans. T. Mande, New York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2 , P.258.
B.引用编著
例:⑨ Karl Beckson , ed., wilde: The Critical Heritage, London :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 1970,pp,178-179.
C.引用文集或刊物文章
例:⑩ Roland Barthes ,"Style and it's Image,"in Seymour Chatman ed., Literrary Style: A Symposium , 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1,p.10.
⑾ Mary McCarthy,"A Bolt from the Blue,"in New Pubilc ,CXLVE (June,4,1962),p.102
D.引用报纸文章
例:⑿ Richard Bernstein,"S.Greenblatt:An Interview,"in New York Times, August 14,1989
说明:(1)文章篇名为正体,前后加引号,篇名后的间隔逗号在引号之内;
(2)文集书名,刊物或报纸名字均为斜体;
(3)外文刊物一般应注明卷数,期数及出版日期.
历年毕业论文存在问题
标题:出现浅论,浅谈,浅说,或者题目太大又没有副题限制
文题不切
语言口语化:我觉得,我觉得……
没有自己的材料,没有自己的观点,只是一般性的别人说法的罗列
没有注释,不列参考资料
为了完成字数,东拼西凑.不知道在研究什么
写论文前后要问自己(导师 )
论文提出了什么问题
论文提供了什么新鲜的材料
论文所提出的问题,在文中有没有完满解决
论文的意义何在
论文中的基本概念是否清楚,别人阅读时会产生误读吗 起码要防止评阅老师,答辩老师的误读
另外,团IDC网上有许多产品团购,便宜有口碑

毕业论文写作中怎样体现研究性要素和学术道德规范

学术写作注意事项:

一、结构

二、基调

三、措辞

四、语言

道德法律论文

一直以来,道德与法律问题都是中外学者们所研究的 热点 。两者之间既有外在的联系,又有内在的共性,它们是社会的两大主要调控手段,其作用及意义更是显而易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道德法律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我国 经济 的飞速 发展 , 法律 的完善日益体现人性化和道德性。道德和法律的关系在新时期下又有了进一步的解释和完善。同时,法律和道德的密不可分性又反过来有助于提高人们对生活的幸福体验,即所谓的幸福感在法和理的间隙最近偶那个得到看更好的提高。作为新时期下的大学生,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在道德和法律的世界中寻找幸福。

关键词:法律 道德 幸福感 大学生

正文: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继续,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大幅度比例逐年提高,社会各个层面也在不断的完善和提高中。从社会学角度来看,我国正在加快融入法制社会。这对置身在未来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是无法摆脱法律而生存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和加入WTO,所有市场主体都得遵循统一的规则或制度,在这种高度规则化的社会里,“法制手段”将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我们的现实社会关系中。这意味着,从个体人的日常生活行为到丰功伟业之创造,均离不开一定的 法律知识 或法律技能。当我们以审思发展和关切生活的态度来判断实践视域时, 自然 会发现,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 现代 市民特别是青年学生们立足社会的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关于道德和法律的关系。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一个值得人们不断探讨和研究的问题。早在古代奴隶制的希腊,毕达哥拉斯、赫拉克利特等人就提出要由少数有德性的贤人来治理国家。《牛津法律指南》一书中对道德是如此定义的“道德和伦理与惯例、社会习俗、法律、习惯和舆论的含义是重叠的,一般说来人们可以说,道德是社会所接受的和生活于社会中的阶层所接受的行为准则……法律总的说来是确证并强化社会普遍接受的道德行为;在这个社会中,法律控制并否证和惩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行为……法律和所承认的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符合一致的,所谓道德并不是一部分法律条文或原则性法规,但它毕竟是描绘良心和社会控制良好行为的力量的一种名称,有时它是与自然法同义的”。可见,法律不是由国家制定的,是自然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或者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准则。而,法律和道德是两个层次上的东西,法律属于制度上的范畴,但是道德却是社会意识形态上的范畴。从唯物的角度上看,道德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物质条件,即所谓的物质决定意识的原理。恩格斯说过:“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这表明道德是基于一定的经济基础,在阶级社会中的道德具有阶级性。

但是,法律和道德又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它们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途径,而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动力,是法律的有益补充。没有道德的法律是冷冰冰的束缚,它只会规定各种人类改做的和不该做的事情,并且对犯错的人依法进行法律的制裁,这样的法律注定是不会被人民接受和认同的,注定会被人民所推翻。同样,只有道德的法律是不完整的,它失去了法律所该有的最原始的意义,对任何人不构成警醒和约束,因而国家也就无法依法治理好它的人民。所以,真正的法律不是完全撇开了道德的范畴,它以道德为依据,并且用法的手段来提高人们对道德的认识。这样,法律和道德也就可以做到相辅相成了。

然而一个成功的人不仅要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同时也要有相当多的法律意识。没有法律的约束力,一个人的道德素养无法真正得到实现。只有心中有法的存在,人们在做人行事方面才会有所顾忌,才不会越过法律的界限做出不合法的事情。

现代社会的法律也正朝着人性化的一面发展和完善,法律再不是过去的只讲道理不看事情的真相。正是因为法律的道德性,人们的幸福感日益增加。再大力倡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物质条件的改善虽然带来了很多的新鲜事物,但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人们的幸福感反而日渐减少,再日常生活中,人们要担心的事情太多,抢劫、偷窃现象屡见不鲜,有的人甚至患上了恐惧症。这在一定程度上就要求国家对有关法律的完善。

前不久看的一部电视剧《我的青春谁做主》中,主人公在十年前犯了法,但他因为害怕受到 法律 的制裁而隐瞒真相十年。十年后,他再也无法忍受良心的谴责和不安主动向警方自首,本以为等待他的是无尽的牢狱之灾,但是他却最终因为证据不足而被释放。这个案列不是告诉我们法律的不公平性,而恰恰是从侧面告诉我们法律的人性化。他是犯罪了,虽然他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在这十年中,他所受的痛苦和煎熬远超过与法律带来的。他受到来自自己的和社会各方的道德谴责,在这个层面上,他已经经历了自己的“牢狱之灾”。在这个事件中,法律的人性化和道德性体现的完美无暇。正像剧中的人所说,现在的法律也是讲理的,这正体现了新时期下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和要求。法律的底线是道德的自我约束,或许正是因为有些人们的道德自我约束力不够才要求有一种强制力的诞生来调解社会的矛盾,而法律就恰好扮演了这样子的一个强制力的角色。因而法律也就显得神圣而不可侵犯,在某种程度上甚至称成为了一种信仰。就我个人而言,法律应当成为一种信仰。“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正因为如此,伯尔曼的至理 名言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

有了法律和道德的双重保障,幸福感便也会迅速上升。有了法和德相互作用,社会才有可能出现家家晚上不用闭门的和谐现象。在法律的人性化的旗帜下,人们更确定了社会主义旗帜的正确性,才会对社会主义 现代 化建设充满信心。当人们致力于建设一个属于自己的美好时代,无论做什么都是有意义的,是可以感到幸福的。幸福的定义是什么?不是说一定要生活富裕了,手里有钱了,我们所讲的幸福要上升到精神层面。幸福就是人们的心理得到了满足,人们对生活充满希望和憧憬,至少他有动力去为了美好的未来去奋斗,这就是幸福了。

最后来 说说 关于大学生所要担负的关于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毫无疑问,大学生是我们国家未来的栋梁, 中国 的未来还要靠这一批特殊的人来创造。所以,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肩上的胆子着实不轻。思想道德的修养当然是相当要紧,但这远远不够,我们还必须要学习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在守法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扬中华民族流传了几千年的美好品德。要学法、懂法、守法,在法制的轨道上,做一个有着良好道德素养的人。

参考 文献 :《道德与人的幸福》 《法律知识是幸福快乐人生的保障》《法律的道德性》 《让你变的更自信》

摘 要 法律与道德问题的讨论,最激烈的莫过于实证主义法学家哈特同自然法学家富勒长达17年的一场论战。实证主义法学派坚持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分离,即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分离学说或者分离命题,而自然法学派则主张法律与道德的不可分,即关于法律与道德的不可分离的学说或结合命题。但仅以此定义并未能反映出双方论战所具有的现实意识及对待问题的态度。本文试从富勒所著 文章 《实证主义与忠实于法律――答哈特教授》的角度出发,解析其背后所具有的实践性意义。

关键词 法的道德性 实证主义 良法 恶法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2-001-02

一、哈特:引出争论的着力点

在哈特教授发表《实证主义和法律与道德的分离》这篇具有深远意义同时又备受争议的论文之前,实证法学派与自然法学派关于法律是什么的争论就始终存在,从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说”再到边沁,实证法学派在对法发展不同定义的同时,始终面对着来自自然法学派的批判。但在哈特教授之前,双方学派的争论始终未能深层次的展开,而是仅陷入了表面概念的争执,富勒教授认为,究其原因在于“我们遇到一系列定义性的命令。法律规则是,也就是说法律规则真的是、不过是并且总是,主权者的命令,法官定下的规则,对未来国家力量触及范围的预测,官员的行为模式等等。当我们问这些定义的服务的目的是什么,我们得到的答案是:怎么还要有目的,除了准确地描述对应于‘法律’这个词的社会现实,这些定义没有任何目的。当我们反问道:但是在我看来,法律看上去并不是这个样子。这时我们得到的回答是:好啦,在我看来就是这个样子。在此,争论就不得不停下来。”①

可见在实证主义法学派学者看来,没有必要太多停留在“法律是什么”这种纯粹的概念性判断层面,对于一项实际在发挥着作用的事物,无需在它的定义上花费太多的精力,问题总是出现在眼前的,何况即便是不深入探讨和争论关于法律的定义,法律依然作为一种现实的并在不停发挥作用的事物而存在着,太多形而上的争执无益于现实问题的解决。

然而由于哈特教授的观点的出现,实证法学派与自然法学派原本浅显且波澜不惊的“对抗”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由于哈特教授的论文,这场讨论开启了新的、富有希望的转折。现在显而易见的是,双方都承认一个主要的问题是:我们如何才能够最好地定义对法律忠诚这一理想,并服务于这一理想。法律作为值得人们效忠的某种东西,它一定表达了某种人类的成就;它不可能是权力的简单命令,或者是在国家官员的行为中才能辨识出来可以重复的行为模式。” ②富勒教授认为,哈特教授的论文及其学术思想坦率的提出了可供实证主义法学派与自然法学派共同探讨的论点,即忠实于法律的问题。说得更清楚一些就是恶法是不是法,有没有发挥效力的基础,且人们有没有遵从恶法的义务的问题。

二、富勒:以纳粹政权为例,对实证主义法学进行批判

在各种争论性的文章中,批判对方错误最好的方式莫过于以一个鲜明的具有说服力的例证来加以驳斥。富勒教授在他的这篇著作中也是采取了这样的方式,他以德国纳粹政权的暴政为例。因为德国法西斯当政时期,无论是希特勒的上台掌权还是后来通过的许多反人道的立法,皆遵循了当时的法定程序,且得到了国内最广泛的遵从。富勒教授认为,当时纳粹的立法之所以甚嚣尘上,原因便在于实证主义法学的关于忠实于法律的观点从中作崇。“告密者案”是一个非常好的印证,在该案件中如果赋予纳粹时期的立法以“正确的、实在法的效力”那么许多利用该法从事罪恶行为的人就获得了正当理由并可以此出罪。同时“在整个的纳粹统治期间,纳粹频繁运用了一种对美国立法者来说并非一无所知的手段,即制定具有溯及力的法律来矫治过去法律上的无规律性(irregularities)。这种具有溯及力的法律给人印象最深刻的运用是发生在1934年7月3日的“ROEHM清洗”后。③

显然,在纳粹期间由于立法权及立法程序的异化,确实产生了很多罪恶的法令并由这些法令引发了无数的罪恶行为,但这些“法律”之所以当时被称之为法并被赋予了法的效力,并非像富勒教授所批判的那样,是全然受了实证主义法学的影响,而是在其背后有更深层的原因。

德国纳粹主义的兴起首先是具有深厚的哲学基础的。在纳粹盛行之前,德国国内哲学的主流是黑格尔的哲学观,沉稳、厚重而踏实的学术思想,凝聚了日耳曼民族最精华的智慧同时对全世界做出了无与伦比的贡献。恩格斯曾称赞黑格尔为奥林匹亚山上的宙斯。但是,由于当时经济的飞速发展所带来的深刻社会变革,黑格尔的哲学逐渐不适合原本并不发达且日益在周边环境影响下变得浮躁的德国民众,因此最终黑格尔的思想遭到抛弃,取而代之的是原本在黑格尔时期默默无闻的叔本华的哲学思想。这是一种相当激进并带有一定暴力色彩的哲学理念,虽然当时叔本华早已离世,但他老人家没想到在他死去多年之后自己曾经面临绝望时所写的书最终成为了国家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后来叔本华的思想被尼采所继承,并在激进程度上予以了放大。与此同时,德国兴起了“概念法学”,事实上这是源自于德国本土的一种法学思想,但其在形式上同实证主义法学派的奥斯丁的思想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后来“概念法学”多被认为是对奥斯丁实证法学的继承,从而也给实证主义法学蒙上了阴影。富勒教授在引用纳粹例证的时候,显然是接受了这一观点。

事实上,富勒教授所引用的纳粹例证虽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其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他认为良好的法律若能获得广泛的支持必定自身存在良好的值得人们推崇的道德性,此种道德可以防止恶法的产生。尽管纳粹德国的事例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订立和遵从恶法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但众所周知 经验 与历史需要结合其发生时的背景来理解,只对其某一方面的意义加以放大是一种断章取义的行为。

哈特教授认为,如果执意要将道德注入法律,就很难避免罪恶的道德向法律的渗透。道德的善恶是具有历史局限性的,我们事实上很难断定在纳粹时期制定的法律确实完全背离了当时民众普遍的道德观,甚至如种族灭绝之类的暴行也由于得到了源于所谓“人种优越”之类的德国民众普遍共识的价值观而使行为者避免了良心上的不安。而且记录显示,当时的德国并非处于恐怖与混乱的边缘,相反国力呈现出上升趋势。且在二战初期将素有“良法之治”的英国、法国逼到了敦刻尔克的边缘。由于德国的战败,其纳粹时期的立法成为了鲜明的反例并为众多的自然法学派学者所诟病,但二战的结果若是以德国的胜利而告终,则其在纳粹政权时期的制定法事实上则发挥了强大的推动作用。这就返回到了实证主义法学派的关于忠实于法律含义的领地。

因此,富勒教授主张的关于法律需要内在道德性支持的观点确实无法避免罪恶道德向法注入的情形,而且是否存在普遍共识的善良道德观实难确定,就算确定,该种善良的道德能否发挥出有利于社会的功效亦存未知。而以当前所认定的罪恶的道德为基础的法律又是否只起着助纣为虐的作用,亦难以判定。所以,富勒教授关于纳粹例证的引用及论证存在着起点上的瑕疵。“法律的终极原因是社会的福利” ,④如果这里的福利像卡多佐所说的,是更宽泛的含义,那么以此福利为标准检验有关法律是否值得忠诚才是具有建设性意义的。

三、道德性还是实证性

值得肯定的是,虽然富勒教授从善良道德的角度出发对忠实法律的意义进行的论述存在一定缺陷,但显然他的态度是一种“实证的”而非“自然的”。在《实证主义与忠实于法律――答哈特教授》整篇文章中,我们都可以清晰的感受到富勒教授现实的心态。显然,他与哈特教授的学术之争并非只停留在概念与概念对决的智识层面,而是一种真正的以现实为出发点的争论。二人都希望通过对“何为法?何谓良法?恶法是不是法”这一系列概念的阐述,达到影响实质法的运行的目的,从而最大化社会福利。这样的学术态度无疑是非常可贵的。

富勒教授所主张的自然法和法的道德性的观点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如根据他所阐述的理论 反思 或构建现行的法律制度,无疑在社会层面是能产生积极作用的。但倘若进一步,能以一种实用主义的心态对自然法的道德概念进行“利用”或“解释”无疑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在这里引用一个国内的案例进行论证。1999年9月10日辽宁省沈阳市颁布了《沈阳市行人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因行人交通违章而发生的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员不负责任,由行人负全部责任。随后,全国20多个大中城市作出相似规定。

该法案在出台后法学界批评声不断,质疑的核心在于该法案违背了最根本的立法原则,即权利价值的位阶问题。通说认为,以宪法为根据,人的生命权是最高的权利,机动车道路行驶的相关权利不能与之抗衡并成为驾驶员出罪的理由。若以自然法学派所主张的道德性来衡量该法案,这无疑是一条恶法,因为其侵犯了人最根本的自然的权利――生命权。这些批评同时具有现实上和道德上的说服力,该法案在一片声讨中于2003年底被废除。显然,从该法案出台伊始其命运就不会有善终,这一事件从发生到结束似乎没有令人感到意外的地方,但究其过程,却存在某些值得反思的方面。

我们完全可以设想当初订立该法案时立法者的初衷。很简单,就是规范行人违章过马路的行为。由于道路承载力的有限性和车辆无节制的扩容性之间的矛盾,国内较大城市多半拥堵不堪。此时在缓解交通压力方面,交通法规便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对机动车的违章行为实施制裁并不困难,但行人多半有违章的习惯且对其的惩罚往往难以具有操作性,因而在某些情况下,道路堵塞是由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造成的。在此种境况下,沈阳“撞了白撞”法案率先出台,目的便在于规制行人违章,疏导交通。如果仅从立法目的看,很难直接下结论说该法就是恶法。因为毕竟其没有直接剥夺本属于某些个体的正常权利,行人对于违章过马路并不是不可选择的。事实上他们是权衡了守法与违法的成本后才做出了违章的决定,其意志是自由的。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为自然应当承担相应的后果,这里的后果就是有可能被“白撞”。因此,从“撞死白撞法”的实际立法目的和逻辑结构上看,该法并非纯粹意义上的恶法,相反还具有良法的基本特征,如严谨的逻辑性。毕竟法只是提供一种为当事人所知的预测结果,而并不表示该行为就必须要发生。我们更有理由相信,当行人在该法规的约束下权衡了利弊、考虑了结果之后,会做出合乎理智的选择。由此,违章行为便可能得到根治。

但该法案从出台到最终被废除,听到的反对声多来自于位阶方面,即所谓自然法的道德方面的批判,而鲜有人能以实践的眼光来看待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诚然,该法规确实违宪,而且与普遍的共识亦严重不符,但是在声讨和废止之后,似乎便没了下文。最终,解决问题的 方法 没有提出,有建设性意义的法案也没有出台。在这整个过程中,法律的道德性只被当做批判的武器来使用,而其核心的实用意义没有得到发挥。因此可以说在当前的环境下,法律道德性的批判仅停留在了否定的层面,而欠缺向否定之否定发展的趋势,这样的境况是很令人担忧的。

四、结语

笔者并非支持诸如“撞了白撞”之类的法案,更非支持将善良的道德性从法的基础和特征中驱逐出去,而是希望将二者结合起来。以道德性所具备的天生的同一般民众善良和传统的心理相呼应的特点支持实际法的有效运作。如上,虽然废除原立法符合大众的评判标准且势在必行,但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可以修改该法案内容,以他种权利的损失代替生命权,如规定机动车无过错责任原则,虽令其给予受害者赔偿但由官方宣布其免责并对受害人的行为进行否定性的评价,从而使违规者在道德、信用方面遭受不利,承担痛苦。与此同时,于法规公布时给予法理上的解释,使之产生公信力,令公众相信两种权利在宪法上的同位阶性并自觉遵守,从而方能达到良好的现实效果。

总之,富勒教授与哈特教授的学术之争不仅是智识上的,更是 文化 与现实的,对当今我国的法治建设具有巨大的启迪作用。

注释:

①②③[美]朗・富勒.实证主义与忠实于法律――答哈特教授.智识@IdeoBook网.

浅谈如何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

良好的学术道德是对科研人员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学校的道德底线和生命线,是科学研究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当代大学生特别是研究生作为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接班人,其学术道德不仅关系着个人的前途和命运,而且会影响整个民族乃至国家的发展与未来。如果由于缺乏对学术道德的积极引导和严格约束,使研究生形成了不正确甚至学术示范行为的出现,不但会影响其个人学术成果的真实性,甚至严重助长学术失范现象的产生和蔓延。因此,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研究理应成为当今高校教育的重中之重。近年来,高校曝出的研究生学术失范的事件愈演愈烈,2006年暨南大学女研究生甘某因为先后两次递交的课程论文都被认定为抄袭而被开除学籍,2006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推广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丁某和经济管理学院的博士研究生余某因为各自学位论文专家评审过程中被发现有严重的抄袭行为而被开除,2008年浙大博士毕业生贺海波被认定在读博士期间发表8篇论文,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剽窃、抄袭原博士生导师实验数据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这些个案,虽然不能完全反映研究生对待学术道德的普遍态度,但它至少说明目前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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