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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委托贷款

2023-03-08 12:37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毕业论文委托贷款

  金融专业的论文篇3
  浅析我国影子银行对金融稳定性的影响

  一、前言

  我国的金融稳定不但与经济的稳定相关,更与我国社会的安定和谐密不可分。影子银行在近几年突然崛起,这对我国的金融稳定性有着重大而且深远的影响。如何在发挥影子银行优势的同时又能很好地维护金融稳定已成为全球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必须深入地了解我国影子银行现状及其面临的问题,从而找到解决影子银行双面性的对策或方案,促使我国的影子银行健康发展,为我国经济的繁荣作出贡献。

  二、我国影子银行的现状分析

  我国影子银行的构成大致由银行外表业务和民间借贷这两大方面构成,具体而言又分为以下几类:

  (一)以银信合作为主的理财产品

  我国银行的理财产品通常分为两类,一种是保本型,到期时银行承诺会还本付息,理财产品的规模被纳入银行资产负债表内;另一种是不保本型:需要投资者自负亏盈。一直以来人们对银行理财产品是否隶属于影子银行都持有不同的意见,就目前而言,银监会认为银行自主开发管理的理财产品并不属于影子银行体系,可是在理财产品中占很大比重的银信合作却属于影子银行的范畴。

  (二)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由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个人等委托人提供合法资金,商业银行作为受委托人代理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金额、用途、利率、期限等代为发放并且监督使用和协助收回的贷款。本质上委托贷款即是企业间的资金拆借,是企业对企业的对点贷款,而商业银行作为受托人并不对这部分业务担负信贷风险,只是收取服务费行使贷款的职能。此外,我国的中小企业、房地产企业和矿产都是委托贷款资金的主要流向范围,而其盈利能力和调控政策等原因导致了此领域内的委托贷款的风险性增加。虽然如此,我国的委托贷款的资金规模依旧表现为迅速增长的形势。

  (三)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一般是指公民间、公民与法人间和公民与其他组织间的借贷,只要借贷双方认同即可有效。民间借贷与银行借贷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民间借贷局限于自然人间或是自然人与企业间,而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借贷是被禁止的。在我国,民间借贷市场异常火爆,其包括民间集资、典当行、P2P网络贷款、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形式,通常他们都是直接向社会发放信贷资金,发挥商业银行的放贷职能。民间借贷由于其特殊的融资性质相对自由,而我国对民间融资这块也一直缺乏规范的引导。同时也没有专门的法律文件,长期处于社会融资的灰色地带,不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三、我国影子银行对金融稳定性的影响分析

  (一)我国影子银行对金融稳定性的积极影响

  我国影子银行是金融创新对金融管制的一种突破,其发展历程也很好地体现了管理与创新的博弈过程。我国影子银行的出现与金融体系密不可分,在某种程度上它的存在和发展对金融体系具有积极的作用。随着中国民间资本持续进入金融体系中来,为当前金融制度下的有序竞争提供了前提条件。与此同时,随着区域性、地方性的金融市场的持续出现,完善了我国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发展平台,促使我国的金融稳定性得到整体提升。

  我国商业银行依靠存贷利差得到的利润之所以会大幅度减少主要是由于影子银行在传统业务上与商业银行有较为激烈的竞争。商业银行为了维护其稳定性,只好通过金融创新来不停地扩展新的业务,并踊跃地建立多元化的盈利模式,以此来获得未来的稳定发展。因此,影子银行本身具有的强大竞争力是银行体系进行金融创新的动力,同时影子银行的创新能力和遇到风险时的于应变也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拓展新业务的可能。

  (二)我国影子银行对金融稳定性的消极影响

  尽管我国影子银行对完善金融体系有重大的贡献,但是由于其本身具有的特征和不确定性,因此会导致其对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造成安全隐患。其一,影子银行削弱了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影子银行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是市场为了应对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结果,通常以影子银行系统来实行信用投放,基本上都违背了信贷政策的目的。它不仅避开了政府对信贷流向和投放量的掌控,也导致我国的宏观调控政策的效果的削弱。其二,影子银行会放大投机行为的作用。由于监管不到位,投机行为才会发生。因此导致投机者有漏洞可钻。影子银行的出现恰好满足了投机主义者的需求,他们在监管之外或监管不全面的情况下,资金进入的门槛和受测程度低,投机者恰好能够通过此疏漏和监管的空白来实行他们非法的暴利行为。

  四、完善我国影子银行体系的措施

  (一)规范监管体系、建立有效制度

  虽然我国的影子银行已经存在了好些年,但其监管措施还不十分健全。因此,我们要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中汲取 经验 ,以此来构建一个规范化的监管框架和风险评估系统。影子银行的风险在很大的程度上是由其信息不公开造成的,因此,对影子银行的监管重点是要规划出一套规范化并且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央行作为重要的金融监管的主体要按期将影子银行的有关数据汇总并发布出来,建立一个完善的高效的信息交流平台,以此来提高影子银行的信息透明度。主动地探究相应的信息披露制度。

  (二)加强合作,推进市场化

  影子银行作为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国际化背景下的产物,其产生和发展通常是离不开国际资本等因素。因此,对我国的影子银行的监管自认而然也离不开国际合作。要想加强国际监管合作,我国就得与多国以及国际组织签署双边或多边协定,将各国不同的监管准则和惯例逐步的同一,构建一个一体化的国际监管体制。影子银行的迅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是由我国的利率市场化受到严格管制导致的。我国实行利率管制政策,使民间利率和市场利率背道而驰,导致信贷市场的利率水平混乱。针对这种情况,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显得尤为重要,利率市场化可以更好地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使银行政策向中小企业倾斜,这对改变目前的状况有非常重要的影响。随着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深入,影子银行的利率优势也会逐渐消失,这对降低影子银行的风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五、结语

  本文主要浅析了我国影子银行对金融稳定性的影响,首先对影子银行的定义、产生背景和原因进行了说明,全方介绍了影子银行,并联系我国自身的状况,阐述我国影子银行的特点及其构成。然后从理论上探讨了我国影子银行如何影响了我国金融的稳定性,并且进一步探讨了我国影子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金融专业的论文篇4
  浅谈国际金融市场的机遇与风险

  一、引言

  我国从2001年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就积极走向国际市场,并与国际金融市场逐渐融合。在2008年的全球经济危机发生以来世界各国逐渐认识到当前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一个全球化的经济发展模式。也就是说,当前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已经连成一个整体。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全球性的经济危机的爆发出发,我们应该警醒的是要预测中国经济的未来发展方向和控制其走向就必须从国际经济发展形势出发。同时,我国也要逐渐走向国际金融市场并掌握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新动向来把握和调整我国的经济发展。本文从国际金融市场为我国提供的机遇和风险出,希望可以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为在未来如何把握我国的经济发展态势提供参考信息。

  二、国际金融市场概述

  首先,从广义上来讲,国际金融市场指的是国际中的金融业务在国际范围内进行操作和处理的场所。这种操作和处理既包括群众与群众之间的也包括非群众之间。从狭义上来讲,国际金融市场指的是国际的经济交流主体之间进行不同时期的借贷行为的场所。我们自一般情况下提到的国际金融市场指的是广义上的国际金融市场。国际金融市场之所以对我国乃至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非常重要,关键在于当前的几乎一切的经济行为都可以通过国家金融的形式来体现。国际金融市场是推动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

  国际金融市场可以按照资金融通周期的长短的不同分为国际资本市场和国际货币市场。国际资本市场指的是资金融通的周期在一年以上的,国际货币市场指的是资金融通周期短于一年的。这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资金融通的周期的长短。

  国际金融市场最主要的一个作用便是通过使资金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流通使得资本增加和促进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所以,国际金融市场的存在对世界经济的发展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在一方面可以使得世界金融市场不断发展,从而使得全球范围内的资源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合理配置。同时,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还可以促进世界范围内的先进技术的发展和互相交流。

  三、国际金融市场带来的风险

  (一)价格风险和制度风险

  由于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对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形势产生的影响都十分敏感。首先不可避免的一定就是国家金融市场的发展会受到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的巨大影响。由于这种敏感带来的影响会影响到各种金融商品的价格从而使得国家金融的发展大大受挫。同时,由于价格上的影响带来的信用危机会逐渐延伸到金融监管的不合理等一系列的问题。所以,由于世界金融危机导致的价额风险和制度风险会同时存在。

  (二)汇率带来的影响

  目前,在国际金融体系中虽然已经取消了对美元的挂钩。但是,美国当前还是作为最大的经济体而存在。所以,当今的国际金融市场中,美元依然占据了最主导的地位。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美元的价值如果发生了微小的变化就会对国际金融产生巨大的影响。由于美元的动荡,国际金融的信用等问题也会导致国际金融市场变得更加动荡。由此导致的后果会使得世界各国调整自身的宏观经济决策的难度也不断加大。根据近几年的国际金融发展局势可以知道,美元汇率的变化会对全球经济和金融带来巨大的危机。同时,更可怕的事情就是美国会依靠自身巨大的经济实力来操作美元的汇率来获取私利并对世界其他国家的经济和金融发展带来巨大的风险。

  四、国际金融市场带来的机遇

  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是当前的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所以说,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也必然会为我国乃至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带来发展机遇。任何失误在发展的过程中都具有其两面性,发展机遇也就是潜藏在风险之中。

  (一)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发展

  随着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以及网路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当前的国际金融市场逐渐趋于一体化。日新月异的新技术的出现使得国家金融市场中的各项交易都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在实现全球性的金融市场的统一之前,全球性的经济和金融发展只受到其中几个主要的世界经济体的主宰。但是,在当今的全球性的金融市场的环境下,世界的经济和金融发展局势就可以代表着世界大部分国家的发展要求。由于各个国家都可以参与到世界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局势的讨论中就可以使得整个国际金融市场在区域一体化的过程中产生的冲突不断地减少。所以,国际金融市场发展带来的机遇就使越来越多的国家可以参与到世界金融的发展中来并使国际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实现最大程度上的降低。

  (二)资金实现世界范围内的融通

  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世界各国的资金实现世界范围内的融通。在国际金融市场发展以前,资金融通只能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进行流通由此导致的资金融通的效率和效果的不够理想。资金实现世界范围内的融通不仅可以实现资金的最有配置还可以实现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往来和金融合作。同时,国际金融市场的建立为资金在世界范围内的融通建立了一个可信的基础和机构使得资金融通渠道和行为都受到相关部门的保护从而降低融通风险。所以,国际金融市场带来的发展机遇之一便是可以实现世界范围内的资金融通。

  (三)实现国际商品贸易

  众所周知,当今经济的发展是一个全球化的过程。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局势都会影响到世界其他各国的经济发展。同时,某个国家的商品交易也可以在世界其他国家内进行。由于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可以促进世界各国之间的商品贸易。从传统的国内的商品交易在国内的市场进行转向国内的商品在世界范围内的市场进行可以大大提高商品交易的效率并同时可以使其他国家的居民可以享受到来自世界范围内的不同的服务。同时,由于各个国家之间实现了相对自由的商品交易之后会把各国的先进技术引入到其他国家。因此,各个国家可以更方便地借鉴来自其他国家的不同技术和经验。由国家金融市场导致的商品交易的全球化也可以大大提高世界各国居民的生活幸福感并同时促进各个国家其他产业的发展。

  五、结语

  本文从国际金融市场出发介绍了国际金融市场的基本概念以及国际金融市场的主要特点和主要作用。然后再分别讨论了国际金融市场带来的风险与机遇。本文认为风险体现在价格、制度和汇率中,而机遇则表现在对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的促进、促进资金融通和实现国际商品贸易中。在国际金融市场实务中,我们需要抓住发展机遇并同时积极解决风险以实现经济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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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风险概述

你知道委托贷款风险概述主要是怎样的吗?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委托业务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委托贷款风险概述_委托贷款风险知识介绍,希望对你有用!

▼▼ 目录 ▼▼

委 托贷 款风险概述

委 托贷 款的定 义

委 托贷 款的风险分 类

委 托贷 款风险防范

委托贷款风险概述

虽然上市公司将大规模资金用于理财和放贷是近两年出现的新现象,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研究所近日发布的《沪市上市公司20__年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情况分析》,20__年沪市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的现象越发明显,而且相关方面的高风险性已初现端倪。

据统计,20__年度委托理财的年初余额为239.04亿元,借方发生额为1180.60亿元,贷方发生额为1248.43亿元,年末余额为171.19亿元。相比2010年度委托理财的余额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降,但期间发生额相比2010年度(借方发生额790.17亿元,贷方发生额559.16亿元)都出现了大幅度的上升。

而在委托贷款方面,20__年委托贷款的年初余额为643.83亿元,借方发生额为860.14亿元,贷方发生额为416.43亿元,年末余额为1087.54亿元。

报告 指出,尽管近两年尚未出现上市公司因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而导致的巨额损失事件,但该方面的高风险性已初现端倪。在发放委托贷款的公司中,截至20__年末共计6家上市公司出现了逾期款项;此外,上市公司贷出款项被迫频繁展期甚至涉讼同样揭示出委托贷款的高风险性。据统计,报告期末展期、逾期和涉讼的委托贷款余额分别为81.92亿元、22.08亿元和0.57亿元。

上交所分析认为,部分上市公司热衷于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可能存在以下主要原因:

首先,在收紧货币政策、楼市调控背景下,中小制造类企业、房地产、矿业等行业资金需求量大,给高利贷款提供了迅速生长的沃土,其超高回报迅速吸引各路资金进入。

而部分公司在主业低迷的情况下更具进行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的动机,利息收入正成为部分主业低迷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例如某公司20__年的净利润为1.88亿元,但20__年期间发生的委托贷款多达20笔,余额达3.67亿元,贷款利率普遍在20%左右,可见高利贷款利息收入对其业绩影响之巨。

其次,部分新上市公司超募现象导致产生大量的资金闲置,自有资金充沛,部分公司在上市超额募集不久后即宣布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同时,上市公司可以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其转化为自有资金后再将其用于委托理财或委托贷款。此外,不排除在高利贷市场的诱惑下部分上市公司滋生通过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等方式用于高利放贷的动机。

最后,部分公司存在借助上市公司有利的融资平台,利用公司债或短期融资券等方式获取廉价资金并“倒卖”赚取利差的可能性。

例如某公司于20__年5月发行了95亿元公司债券,以1:1的比例分别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但6月份即决定以40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期限为1-2年的理财产品。

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涉足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原本无可厚非,但在高利益驱动下,很容易演变成了一种变相发放高利贷的行为。相关的宏观管理部门采取有效 措施 ,合理配置社会资金,缓解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矛盾,平抑市场的资金成本;

上市公司也应强化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方面的风险控制和决策程序,不能片面追求高息收入而置风险于不顾。同时,有必要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计划制定方面加强监管。此外,根据目前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的信息披露情况,有必要细化该方面的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提高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披露的信息含量,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委托贷款的定义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转入委托银行一般委存账户,委托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委托人可以是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权限】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委托贷款的风险分类

根据《贷款通则》及《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委托贷款业务中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贷款风险、银行不承担贷款风险,因此,委托贷款被认为是银行的低风险业务,但对银行而言,委托贷款并非完全无风险。实际上,受托银行在办理业务中,客观存在许多不可忽视的风险。

1、政策风险。在业务准入上,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是否报经银监会批准或备案,取得了经营委托贷款的主体资格?如有的银行分支机构在开办业务时,未按规定向当地银监部门报备;在 政策法规 方面,是否对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项目进行合规审查,是否严格执行有关委托贷款的期限、利率等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受托银行认为只要委托人和借款人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意确定利率水平,往往违反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2、操作风险。指商业银行在委托贷款的尽职调查、审查审批、法律文本的签订、贷款资金使用、贷款本息的收付偿还、手续费的收取等具体事项操作中,不按规定和规程办理造成的风险。若银行作为受托人未完全履行委托协议的义务,或在贷前调查、贷款发放、资金用途监控、逾期贷款催收等方面未规范操作,一旦贷款损失,委托人可能以银行未能尽职为由要求银行承担相应责任,引起纠纷。

3、银行声誉风险。当委托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本息,及时偿付给委托人,会影响受托银行的声誉,因此,银行承担了委托贷款的信用风险和声誉风险。

4、合规风险。资金来源方面,一些银行违规接受社保资金、企业年金、财政预算外资金、工会经费、 保险 资金、基金会基金、住房公共维修费等单位委托人办理的委托贷款,导致资金来源不合规;资金使用方面,一些借款人利用委托贷款向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行业或不达标的企业、项目投入资金。还有一些银行对贷款资金用途监控不严,如借款人向受托银行申请流动资金,但却用于投资房地产或购置设备,导致资金用途不合规。一旦出现问题,商业银行难辞其咎。

5、法律风险。银行作为受托方,与委托方签署的 委托合同 须是法人与委托方签署的法律文件,但有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签约主体条件却行一级法人之实,存在法律风险。有的银行对外推介委托贷款时,未准确界定委托贷款产品与信托业务、储蓄存款业务的性质,一旦出现法律纠纷将面临诉讼威胁,并可能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此外,一些经办人员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做出一些不负责任的承诺或越权行使职能,这也容易造成法律风险,使银行卷入纠纷。

委托贷款风险防范

1、增强风险管理意识,这是银行防范委托贷款风险的基础和前提。以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代表的银行高层管理人员应首先提高对委托贷款风险的认识程度,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开展培训,将风险管理落实到基层员工的职责、行为中。

2、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在贷前调查环节,应按有关规定调查、核实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贷款用途的合法性,贷款利率是否符合规定,借款人的民事主体资格,资金来源的合法合规性及其他内容。在审查审批环节,应按照规定流程尽职审查、审批,按各行内部授权报有权审批人审批,不得逆程序操作,超权限审批。

3、在贷款下柜环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借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委托贷款基金户,并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在 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生效及委托人的委托存款已进入基金户后方可办理贷款下柜手续。委托人应将委托资金先存于受托银行的专门账户,在任何情况下,受托银行都不能先于委托资金的到位而对借款人提前放贷。

4、在贷款资金监控环节,经办机构应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信贷资金,防止贷款资金被挪用。在委托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借款的用途,专款专用,受托银行不能擅自改变。并按贷款管理的要求进行贷后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通知委托人。督促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即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发生利益冲突时,受托银行也不能利用有利位置,私自截留委托人的资金或借款人对委托人的还款。

5、在逾期贷款催收环节,经办银行应及时将贷款逾期欠息情况通知委托人,并采取相应催收措施。贷款逾期后,经办银行应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确保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借款人发送书面催收 通知书 并取得催收书面证据。

6、加强合规风险管理商业银行要深入调查、审核委托贷款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对某些具有特定用途、不得挪用的各类专项基金,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接受其作为委托贷款资金来源。银行不得垫付资金发放委托贷款,银行自身信贷资金不得作为委托贷款资金来源。

7、商业银行应审核委托贷款资金发放的合规性。审核借款人是否具备合法主体资格,确保项目各项手续齐备,不得向国家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发放委托贷款,不得介入手续不完备、国家政策禁止、限制、不达标的项目。贷款手续须完备,注意有无存在法律漏洞;各类法律文书条款是否严密,注意有无潜在法律风险。

8、加强法律风险管理经办机构在办理委托贷款过程中,签订法律性文本应按有关法律性文本审查制度办理审查手续,确保所有法律性文件合法合规,不得以补充协议等形式向委托人承诺银行对委托贷款承担风险。

9、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银行应按《贷款通则》及《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制订切实可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同时制订风险内控管理制度,使各级人员有章可循,从制度上构筑防范委托贷款风险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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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题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2000年12月颁布《企业会计制度》之后,又于2001年1月18日新制订和修订颁布了无形资产、借款费用、租赁、现金流量表、债务重组、投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非货币性交易等八个具体会计准则。新制度和准则与国际会计惯例进一步接轨,扩大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进一步贯彻稳定性原则。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企业对可能发生损失的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即一方面企业应对各项资产进行定期或至少每年终了时进行全面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可能损失,实行计提减值准备制度;另一方面又给企业选择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的较大自主权。新制度规定企业必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项目有: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等八项。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通过设置“坏账准备”科目进行核算,提取时,借记“管理费用-提取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待某一特定应收款项被确认为坏账时,再予转销,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有三种:应收账款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销货百分比法。

(二)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

短期投资期末价值应当按照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当期末市价低于初始成本,应确认为跌价损失,其计提的规定是:企业可以依照具体情况,分别按照投资总额、投资类别、单个投资项目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企业一般在年末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如果已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短期投资市价回升,应在已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数额内转回,直至恢复到原来的初始成本。进行短期投资跌价损失的核算,应设置“投资收益-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其账务处理,按短期投资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投资收益-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贷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如果已计提跌价损失准备的短期投资市价回升,则应作相反记录;企业出售或到期收回短期投资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已提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按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存货在期末时,按照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的原则进行计量,对于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账面成本小于可变现净值,一般不作任何会计处理。进行存货跌价准备核算时,应设置“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和“管理费用-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 科目。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并采用备抵法进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账务处理。提取时,借记“管理费用-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以后每一会计期末均应通过成本与可变现净值比较进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与原余额比较,若计算的应提准备大于准备原余额,则应予预提,反之,则应冲销已提数,作相反的会计记录。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应当在每个会计期末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法的原则计量,对于可收回金额小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的投资损益之中。可收回金额大于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不作账务处理,但若属于以前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价值得以恢复的, 则应在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限度之内进行冲减。进行长期投资减值核算,需设置“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前者反映因长期投资跌价所产生的未实现减值损失,后者是长期投资的备抵科目。当发生长期投资价值下跌并予以确认时,按确认金额借记“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贷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如果发生其价值回升,则应冲减已计提的减值损失并转回所回升的价值,按回升的价值作相反的记录;如果到期收回或处置时,其账面价值仍未恢复到初始成本,应按长期投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已计提的投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法原则进行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当发生固定资产减值时,借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计提减值准备范围内转回,作与上相反的记录。

(六)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建工程预计发生减值时应计提减值准备。而预计发生减值的情况是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滞后并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核算是在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在建工程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作与上相反的记录。

(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当企业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度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具有部分使用价值;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当企业所持有的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应按其差额,确认当期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按恢复增加的数额,作与上相反的记录。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对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定期检查,并按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委托贷款本金的差额,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计提时借记“投资收益-计提的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科目;如果已确认损失的委托贷款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已提的减值准备范围内转回,作与上相反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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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会计谨慎性原则的思考

  摘 要
  谨慎性原则在世界各国的会计中都占据着重要地位,我国会计制度也对该原则高度重视,但是会计谨慎性原则既有积极一面,但是也有消极的一面。本文说明了会计谨慎性在我国的运用发展,界定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涵义,论证了他的积极作用。分析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在企业资产定义、企业收益及企业财务方面的运用,指出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在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合理适用会计谨慎性原则的措施。

  关键词: 谨慎性原则 会计实务 问题 措施

  目录
  摘 要 I
  引言 1
  一、谨慎性原则的理论基础及其价值 1
  (一)理论基础 2
  (二)谨慎性原则的积极作用 3
  1.有利于企业稳定发展 3
  2.有利于防范风险 3
  3.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 4
  二、谨慎性原则具体运用 4
  (一)在资产的定义方面的运用 4
  (二)在企业收益方面的运用 5
  (三)在企业财务方面的运用 6
  三、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运用中常见问题 6
  (一)在操作中具有主观臆断性 7
  (二)与其他原则存在冲突 7
  (三)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7
  四、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的措施 8
  (一)适度的运用谨慎性原则 8
  (二)加强诚信教育,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9
  (三)协调与其他原则的冲突 9
  (四)内外结合,强化约束机制 10
  (五)进行充分会计信息披露 10
  参考文献 12

  浅析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
  引言
  谨慎性原则在世界各国的会计中都占据着重要地位。尤其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公司和投资者都特别重视资本保全,所以会计界愿意按谨慎性原则来处理企业有关资产、财务及企业收益等问题。我国在1993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就确立了会计谨慎性原则,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中,对这一原则做了进一步发展。
  就谨慎性原则本身而言,是会计核算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但是,谨慎性原则本身也具有双面性,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不利一面。因此,正确理解与应用谨慎性原则,是广大会计实务工作者与理论界同样极为重视的问题。为了更好的理解谨慎性原则,笔者就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作一番探讨。
  一、谨慎性原则的理论基础及其价值
  谨慎性原则在我国的应用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历程,而其应用的范围和程度也是一个逐渐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过程。1993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 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可以说,是《企业会计准则》第一次将谨慎性原则明文列为我国会计实务的一大原则。在2001年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中这一原则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和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应该说,《 企业会计制度》相对于《 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债务、企业资产、企业收益等方面都有所发展。
  (一)理论基础
  结合《企业会计制度》,我国谨慎性原则是会计原则之一,又称稳健性原则或安全性原则,是一般性的会计原则。它是针对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因素而形成的一种会计指导思想,要求会计人员在对某些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存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一种不虚增利润和夸大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
  会计谨慎性原则的产生是与企业经营活动中到处充斥着不确定性和风险相联系。谨慎性原则的初衷就是来规避这些不确定性和风险。企业恰当运用谨慎性原则可以有效的规避风险,原因在于:
  (1)高估收益使得企业的税赋增加,而在谨慎性原则下,尽量少计或不计可能发生的收益,从而企业可以获得延迟缴税或减少税赋的好处。
  (2)高估收益和资产容易导致管理当局和业主的乐观情绪。这种乐观的情绪使得管理当局或投资者在带有“水分”会计报告收益的鼓舞下做出错误的资本预算决策和投资选择,这不利于企业发展。而在谨慎性原则下,企业会计人员则可以适当地运用谨慎性原则挤出会计收益中所含的“水分”,进而提高会计收益的质量。这样管理人员和投资者就可以在充分估计企业未来所面临的风险的情况下,做出正确的资本预算或投资决策。
  (3)会计处理一贯坚持谨慎性原则,有利于企业收益的稳定,从而减少企业本身的经营风险,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二)谨慎性原则的积极作用
  在企业会计实务中,遵循谨慎性原则,并合理使用该原则,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企业稳定发展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市场竞争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面临诸多瞬息万变的不确定因素,一招不慎就可能将企业推向破产倒闭的边缘。对此,企业进行会计处理时,应保持谨慎小心的态度,充分估计到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尽量少计或不计可能发生的收益,这样,有利于企业在稳定中发展壮大。
  2.有利于防范风险
  企业在发展中,会面临很多不确定的风险因素。企业会计核算中应用谨慎性原则,就可以对经营风险采用“资产估计和收益计量宁低勿高,损失和费用计量宁高勿低”的方法进行核算,从而回避或转移未来不确定的风险损失,增强企业竞争力。
  3.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
  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在选择会计处理方法时,应当采取尽可能不高估资产和所有权益的会计处理方法,使企业的会计核算尽可能建立在比较稳妥可靠的基础上,从而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效避免短期化行为,保全企业资产的完善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从而保护了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利益。
  二、谨慎性原则具体运用
  会计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运用非常广泛,下面笔者就以谨慎性原则在企业资产定义、企业收益以及企业财务方面的运用作阐述。
  (一)在资产的定义方面的运用
  关于资产定义方面的理论在国际会计界存在着两种观点之争,一种观点是从成本的角度来进行定义的,另一种则是从未来的经济利益的角度来定义的。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第二章第12条指出: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地增加流人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潜力,这种潜力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单独产生现金流入。某些情况下则需与其他资产结合起来,直接或间接产生现金流量。预期不能带来经济利益的,就不能确认为资产。
  我们说,企业对那些预期不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项目,如陈旧毁损的实物资产、已经无望收回的债权等不良资产则不能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如果将他们列为资产,只会造成资产虚增,更会造成对外提供的财务信息失去真实性。
  对于待摊费用,企业会计制度则强调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对于待处理财产损溢,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无论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均应在年末结帐前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允许列示于资产方;对于开办费用,企业会计制度则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外,所有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由此可见,在企业资产定义方面,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二)在企业收益方面的运用
  从收益的确认的角度来看,目前,在我国不同行业,不同业务确认收人的具体原则并不完全相同,但是所奉行的基本原则,应是谨慎性原则。收人多计,会直接导致利润与净利润的虚增,不仅加大企业自身风险,也会产生严重误导。
  委托贷款按期计提的利息到期不能收回时,应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己计提的利息;短期投资所取得的现金股利和利息(不包括己经计入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的部分)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在作为投资收益确认;在《借款费用》准则中,改变了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终止标准,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标准,而不再以原制度所规定的“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为标准;对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开发费用(材料、工资、福利、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费用,不计入无形资产价值;当无形资产在确认后发生支出,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凡此规定,都是从谨慎性原则出发,不高估收益,不低估负债和费用。
  (三)在企业财务方面的运用
  在企业的财务处理中,谨慎性原则占有重要地位。下面就以对企业债务的确认来加以说明。负债,依据产生的事实是否明确,未来偿付金额日期和受偿人是否明确或者可以合理确定,负债可分为可确定负债与或有负债。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企业应将其确认为负债:(l)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该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因此,企业如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或有事项情况,就应及时做出判断以便按照谨慎性原则,估计金额,并作为预计负债人账。
  三、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运用中常见问题
  任何事物的运用都有其两面性,因此谨慎性原则的应用也不例外,在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过程中也存在这样的问题。
  归纳起来,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在操作中具有主观臆断性
  谨慎性原则应用的本意是对存在的风险和可能发生的损失加以合理估计并及时确认,从而帮助企业在实际风险发生前化险为夷,保护债权人和所有者的利益。
  但是,谨慎性原则在实务操作中带有极大的主观臆断性,受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职业判断能力的影响,从而导致会计信息的不可验证性。也就不能排除人为因素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与控制。正是因为具有主观臆断性,谨慎性原则可能被企业用作虚减资产和利润的手段 。
  (二)与其他原则存在冲突
  谨慎性和其他的会计原则在应用的过程中存在着相冲突的一面。比如,与可比性、一致性会计原则的冲突。可比性、一致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会计指标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并且不得随意变更。但谨慎性原则允许企业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的变化改变会计核算的口径和方法,因而与可比性、一致性原则发生冲突。此外与真实性原则的冲突。真实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谨慎性原则却要求在会计实务中确认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损失与费用,这明显与真实性原则相矛盾。
  (三)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可比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不同的企业可能处于不同的行业、不同地区,经济业务发生于不同的地点,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能够满足决策的需要,以便于比较不同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只要相同的交易和事项,就应当采取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由于各单位的经济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同,管理者的意图也不同,预计损失和确认收入的具体做法也不一定相同,这就很难使各单位的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 。
  当然,谨慎性原则在运用中还存在一些其它问题,在此不再详细叙述。
  四、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的措施
  针对谨慎性原则在运用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谨慎原则的基本要求,笔者认为,应当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适度的运用谨慎性原则
  应用谨慎性原则的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它的运用程度,过度谨慎或不够谨慎都会降低应用谨慎性原则的优点而扩大其缺点,使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得不到准确的提示,从而使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在决策等方面受到误导对(www.daixielunwen010.com)会计谨慎性原则的思考
  。在会计实务中,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前提和条件进行必要的约束,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会计人员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二)加强诚信教育,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企业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谨慎性的会计政策,如何处理企业资产、如何处理企业收益及如何处理企业财务等等,需要会计人员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职业判断能力 。为此,应不断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促使会计人员思想水平不断提高,逐渐树立会计界诚信、公正的形象。针对我国目前在业会计人员业务、道德素质相对较低的现状,我们应加强再教育工作,严格对会计执业资格进行考核,并致力于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建设。此外,会计人员要加强专业理论的学习,又要重视会计实践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
  (三)协调与其他原则的冲突
  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间的冲突是不能从根本上避免的,但我们可以在应用的过程中进行相互协调,力争减少它们之间的冲突,应做到以下几点:
  (1)当冲突发生时,要正确处理各原则之间的使用顺序。在会计原则中,真实性始终居于首要位置。若权责发生制与谨慎原则发生冲突时,谨慎优先;与其他会计原则的优先使用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2)在确定会计核算原则的优先使用顺序后,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选用的处理方法及影响程度予以说明。
  (四)内外结合,强化约束机制
  充分发挥独立审计的外部监督作用与强化企业内在约束机制结合,来强化约束机制。
  虽然《企业会计制度》对谨慎性原则的运用规定得更加规范,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难避免主观随意性。因此,为防止企业基于自身利益,以运用谨慎性原则为借口随意变更会计核算方法,高估损失、低估收入、虚列成本费用,歪曲真实的经营成果,把谨慎性原则当作成本、利润的调节器,就需要加强以独立审计为核心的外部监督体系,同时强化企业内在约束机制,优化会计行为,从而确保会计信息的公允性。
  (五)进行充分会计信息披露
  将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与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地结合起来。凡是与谨慎性原则运用有关的、会影响投资人和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判断的信息都应在财务报告中做出全面陈述,包括谨慎性原则的若干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应用的背景、产生的影响等。
  总之,谨慎性原则的充分贯彻和实施为补充和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解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的会计核算问题,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该原则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在运用中要注意采取一定措施,以增加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运用中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参考文献
  [1] 林斌:《论不确定性会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
  [2]黄凯红:《稳健原则在中国的适用性及实际应用》,见《.会计研究》,2004年第4期。
  [3]赵连卿:《浅析稳健原则及对其发展的思考》,见《上海会计》,2003年第11期。
  [4]杨晴:《稳健原则与配比性:会计准则中的两难》,见《四川会计》,2005年第12期。
  [5]陈向民:《企业契约与会计选择》,见《财经研究》,2003年第4期。
  [6]刘怀德:《不确定性经济学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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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会计谨慎性原则的思考 摘 要:谨慎性原则是企业会计核算中一项重要原则,运用广泛,可防止抬高资产和收益,压低负债和费用,并起到预警风险和化解风险的作用。但实际运用中存在利用谨慎性原则操纵利润的现象,因此要采取必要措施趋利弊害,使会计信息更具客观性。  关键词:会计;谨慎性原则;会计制度  一、谨慎性原则的涵义  谨慎性原则即稳健性原则,是指某些经济业务有几种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选用对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最小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即所谓“宁可预计可能的损失,不可预计可能的收益”。  二、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制度中的体现  1.在资产方面:谨慎性原则在资产方面应用很多,下面举例说明。首先,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开发成本直接计入当期费用,而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应选择合同期限、法律期限、经营期限,10年中最短者;其次,由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存在较大的无形损耗,所以采取加速折旧法;再其次,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全面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其中包括:短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坏账损失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最后、在物价上涨时,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选择后进先出法,物价下跌时选择先进先出法。  2.在收入方面: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应按劳务的完成程度确认收入,如果完工程度不能可靠计量,按实际消耗成本确认收入,当发生成本高于可能收回效益,按实际能收回收益确认收入。  3.债务重组方面:新制度规定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若发生债务重组损失,确认为当期损失。在债权人方面,当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或债转股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应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资产或股权的入账价值,而不能以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4.投资及清算股利的应用:《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规定,以放弃非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股权投资成本以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公允价值超过所放弃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后的金额,作为资本公积的准备项目。如果所取得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更为清楚,也可以取得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确定。对于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有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没有投资期限的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在清算股利方面,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作为当期收益。  三、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中运用的两面性  1.谨慎性原则有以下几方面优点:有利于进一步挤去资产和利润中的水分,能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做出准确的经营决策;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和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企业近期少交所得税,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有利于对其他基本会计原则的适应性进行修正。但谨慎性原则也有不足之处,具体表现为:(1)确认与计量难度较大。由于我国目前资产信息、价格市场机制尚不健全,加之债务企业和被投资企业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状况很难认定。实际操作主观性很强,受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职业判断能力影响,会计信息很难验证。(2)计提被滥用,因为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两年亏损将ST处理,三年连续亏损将停止上市,上市公司就可能少提减值准备虚增利润,而有些上市公司股东为了逃避债务而多提减值准备。同时可能会产生前期谨慎后期不谨慎,或前期不谨慎后期谨慎自相矛盾的情况。(3)由于注册会计师、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审计机关等企业外部人员对企业的资产状态、使用价值知之甚少,所以对减值准备的再确认缺乏权威性。(4)现行税法对税前列支的费用规定有别于会计制度的规定,当计提减值准备时,还需补交所得税,增加企业现金流出,限制了稳健性原则的运用。并且谨慎性原则与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真实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存在相冲突的方面。(5)有的资产按历史成本计价,有的资产按市价计价,缺乏一致性,当市价高于成本时资产负债表不能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可能会歪曲企业的年度收益状况,在短期内延缓国家税收,而且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管理者不能做出最优决策。并且在不同企业实际运用不均衡,只在上市公司计提减值准备,而占国民经济主导地位的非上市国有企业未明确规定。  四、我国实施谨慎性原则应注意的问题  1.对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不断完善,使相关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应尽量具有可操作性。首先,在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过程中如何把握“度”是关键。建立完善相应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使其条款尽量有可操作性,如对不同方法下的计量比例设置一个上下限,应收账款的收回应用后进先出法,既可指导企业的会计实践,又可避免企业应用不正当手段粉饰报表,这样各公司提供的信息才具有可比性。其次,为了解决企业实施谨慎性原则的后顾之忧,在国家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适当缩小税收政策和会计政策的差异。如各企业在会计政策范围内自行选定准备的计提方法及比例,报税务部门备案,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应允许在税前列支。再次,逐步扩大谨慎性的运用范围,谨慎性原则在上市公司实施试点以后,应将其运用范围扩展到非上市公司,促使不同类型的企业在同一市场中进行公平竞争,使投资者及债权人对企业的分析有较强的可比性,从而使会计信息成为真正决策的有效信息。最后,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更详细地披露谨慎性原则的运用情况,规范财务数据和非财务数据的披露范围,增加公司运用谨慎性的透明度。  2.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会计人员除了需要掌握专业知识外,还应进一步掌握有关的经济、管理、金融、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以增强对经济环境的预测能力和客户经营状况分析能力。另外应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才能为会计谨慎性原则的正确运用奠定基础。  3.企业外部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应进一步健全信息、价格等市场机制,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定期公布各种资产的价格、信息资料,为计提各种跌价减值准备的可操作性、公允性和客观性扫除障碍。另外,加强审计监督,防止滥用和曲解谨慎性原则,避免人为地加剧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  4.改进对上市公司的考核评价指标,以营业利润作为考核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成果的主要指标。改进资产减值准备与公司考核指标之间的联系,减弱上市公司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操纵盈余的动机。改变“八项准备”入损益的做法,设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集中反映计提的“八项准备”。  5.鉴于谨慎性原则的运用过程中可能会与其他原则发生冲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和手段缓解其冲突,首先,在12条会计原则中,应优先考虑客观性原则,谨慎原则的贯彻和运用,必须建立在客观性原则的基础上。与其他原则的优先顺序,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合理确定。其次,充分披露谨慎性原则与其他原则冲突的情况。由于每个企业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在不同时间、不同环境下的不同,谨慎性原则的应用时间、范围和程度也不同,因此我们应充分披露其应用时间、范围和程度,揭示因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及其他变动情况,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使会计报表使用者准确地理解企业财务状况。最后,我们还要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进行必要的约束,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操作上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  6.就企业的内部管理者而言,不应过分依赖谨慎性原则运用的潜力而忽视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因为谨慎性原则的运用是会计中对风险加以防范和管理的一个环节,它相对于经济业务的发生而言具有事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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