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是一门以科学技术为手段,以画面与音响为媒介,在特定的多维时空中,通过银幕塑造直观的视听形象,再现与反映生活的一门综合性艺术。电影与其它艺术一样,以审美化的典型形象去反映生活,共同受某些普通性规律的制约;同时,它又具有不同于其它各类艺术的自身的特殊规律。因此,要很好地认识与掌握电影艺术的基本特性,对于提高电影艺术的创作水乎与欣赏能力,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世纪以来,电视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人类精神生活最重要的物质载体。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电视作为一种新的艺术形式登上历史舞台。电视艺术就是根植于大众传媒的艺术形态,是依托于电视这样一种大众媒体的存在而存在的。电视艺术作为艺术的一种存在方式,它的存在也一定具有艺术存在的本质特性;作为审美对象,电视艺术也具有其独特之处。论文也就从这三个方面来探讨电视艺术的基本特征。 本论文主要分为四个主要部分: 第一部分、绪论,主要论述电视艺术的内涵和外延 第二部分、主要是将电视艺术放在媒介文化的背景下,分析它与其他大众传媒艺术相较的特征 第三部分、主要是将电视艺术放在艺术的大背景下,来探讨它与其他艺术门类相比所具有的特征。 第四部分、主要是将电视艺术作为特定的审美对象,分析它与其他审美对象相比所具有的特征。 电视艺术是迄今为止最年轻!最大众化的艺术,也是在受众中影响力相当深广的艺术。在一层一层的剖析当中,将电视艺术的特征逐步展现出来。剖析电视艺术,直面它,认识它,无疑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
分析电影艺术与电视艺术的关系论文
影视艺术是科学技术与艺术创造的结晶。科学与艺术是人类文化大树的两大硕果,也是人类文明的一对美丽的翅膀。两者的结合是真和美的融合,是理智的逻辑思维与情感的、形象的审美思维的沟通。它们交相扶持,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达到理智和情感的美妙结合和升华。
关于电影艺术与电视艺术之间关系的讨论从未间断过,笔者在本文中试图把二者的关系放在影视语言、历史和技术的维度之中,考察技术和媒介演进,并在媒介形式基础上的内同进行了考察,剖析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之间的关系。最后证明电影艺术与电视艺术是同一艺术形式在技术和媒介的作用下的不同发展阶段。
一、 将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的关系放在影视语言的维度考虑
对语言的理解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语言指的是人类自然语言,它是语言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广义语言则指所有具备某种信递功能的符号系统。从这个意义上讲,动物语言、身势语言、形式语言、逻辑语言、计算机语言、影视语言等等,均可视为语言,其种类可谓五花八门、数不胜数。本文的重要概念——影视语言,既不是广义语言,也不属于狭义语言。影视语言是广义语言与狭义语言合二为一的产物,因此兼备两者的特点。由此可见,影视语言是一种综合语言。具体讲,影视语言由画面语言与人物语言两部分组成。画面语言是影视作品受众通过视觉解读的部分,而人物语言则是通过听觉理解的部分。因此,影视语言也可以称为视听语言。如果将一部影视作品看作一个文本,那么,影视语言是由画面文本与言语文本构成的有机整体。画面文本与言语文本又分别由大量子文本组成。画面子文本包括镜头、场景、段落等。而这些画面子文本又由利用各种角度拍摄的景别,即全景、远景、中景、近景、特写等构成。言语子文本则包括与上述画面子文本紧密相连的人物言语。这些子文本中的最小表意单位属于影视语言的“词汇”部分。
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的共同载体视听语言是没有本质的分别的。电影与电视剧,无论是画面语言还是人物语言,他们都是通过记录与表现人物特征或者通过记录故事情节的方式向人们传播一些思想与情感,通过视听语言达到和受众产生共鸣的效果。从这个角度来讲,电影艺术与电视艺术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
二、将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的关系放在影视艺术的历史和技术演进的维度考虑
亨利·布雷切斯还指出:“从技术上说,大众传媒技术越来越靠拢,呈趋同现象。从制作上说,电影、录像、电脑技术间的差异正在消失,从技术角度来区别电影、电视的不同在如今已失去意义。一部价格最便宜的高清晰度电视摄像机事实上就是一台电影摄影机。而我们学生们未来制作电影的方法将极大地依赖于录像和电脑技术。”
《第七艺术宣言》中把电影称为第七艺术,而自贝尔德发明电视以来,电视已愈发被世人认可为第八艺术,于是电视艺术的概念也随之产生并被广泛认可。影视艺术的关系,即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的关系。所谓电影艺术,是以现代科技为手段,从纯粹的视觉艺术演变为视听艺术,以声音和视觉形象为媒介来表现现实生活的人们情感以及视觉奇观等各种内容的一种艺术。而电视艺术,则是以电子技术为传播手段,以声画造型为传播方式,运用艺术的审美思维把握和表现客观世界,通过塑造鲜明的屏幕形象,达到以情感人为目的的屏幕艺术形态。我们可以看到,两种定义都是以媒介不同特征为定义的坐标。如果把这个坐标放在历史的维度中,可以看到二者的差别在消失。
1895年12月28日,法国鲁米艾尔兄弟在巴黎卡普辛路14号咖啡馆放映成功之后,电影诞生了。1924年,英国人贝尔德发明了最原始的电视机,用电传输了图像。二者之间相差了29年的时间。虽然一直有着电视严重冲击了电影市场的观念,但是他们现在依然沿着不同的轨迹发展着,并行不悖,相得益彰。在时间产生的先后顺序上,电影技术是先于电视技术的。电视的艺术表现形态是基于电影的艺术表现形态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因此说二者是同一门艺术的不同发展阶段。从技术诞生的先后顺序角度来说,电影是影视艺术的低级阶段,电视是影视艺术的高级阶段。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二者的关系也在发生变化。
从传统意义上来说,电影是在电影院里投放的。影院以宽大的屏幕,高保真的音响,黑暗的观影环境的媒介特点营造了一个特殊的环境。观众能在众多观影者的影响和黑暗中达到一种“沉浸”的状态。现在借助于更高科技的3D技术更是将这种媒介特点发挥的淋漓尽致。电影艺术的特点总是依托于电影这种媒介形态的特点。电视艺术由于其屏幕小,音响效果不是那么出色,而且由于观看环境的限制,观众不能达到所谓的“沉浸”状态。媒介特性似乎在遥控着内容。电视剧中播放的很少有奇观异景,大多都是以情节和情感取胜。但是以历史的关照我们也会看到随着技术的进步,电视机作为一种技术进步的产品,正在悄无声息的发生着变化:屏幕越来越大,清晰度越来越高,屏幕正在朝着电影的长宽比例演进。
随着电视的变化,电视所表现的内容正在发生变化。比如在美国,像《太平洋战争》这样的上亿美元的大制作,是作为电视剧形式播放的,它可以作为一个典型的例子。而且现在流行于互联网上的美剧大多都是采用边播边拍的制作方式,而且画面的清晰度与制作手法都是以电影的标准进行的。电视制作人也多是之前从事电影制作的.人,而且投资商不惜花费大量资金拍摄具有电影艺术特点的电视剧以赢得市场利润。因此,在现在技术发达的美国,电视这种媒介形式正在呈现电影艺术的特点。
美国电影理论家亨利·布雷切斯教授在《为电视制作电影:影视趋融最佳案例》一文中指出的那样:“在影视媒体目前演进阶段,我们最好不要把两者看成是相互分离的两种不同技术,而是看成制作、发行结合的实体,在美国和欧洲很多国家,很多从电视接收的节目实际上是由电影业制作的。事实上,所有的电影公司和电视节目制作人和发行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可以以技术为基础,以媒介演进的历史为核心,假设电视的屏幕大小、清晰度等技术指标能达到电影的水准,那么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之间的差别将会消失。也就是说技术锻造的形式基础上的内容也会趋向统一。
三、电影和电视技术层面的趋同也会带来电影和电视艺术层面的趋同
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是依托于各自的媒介形式才呈现出自己的特点的。英尼斯在《帝国的偏向》中对不同形态的媒介具有不同的偏向性,媒介形式所承载的内容形式会影响到一个敌国的兴衰。以此思考,电视技术的发展会带来电影和电视内容的趋向同一。基于等离子或者液晶技术为基础的平板电视生产成本越来越低,普通老百姓对大屏幕电视的消费能力不是遥不可及的事情。3D效果的影片已经可以在电视上进行播放,高清晰度的电影同样可以在电视上进行播放。
电影的观赏场景已经脱离了电影院的唯一性。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现代电视制造技术的发展可以满足人们在家观赏电影的要求。随着新媒体的发展,平板电视、平板电脑等等的问世也会改变人们的观影方式。但是这并不代表电影院的消亡,在技术和内容层面或许都被电视赶超的情况下,电影一定会找到新的定位。
电视《体验》类节目创作谈
1998年始,我从深度新闻报道栏目转入生活服务类栏目工作,从新闻追踪的紧张刺激和分析报道的理性深度忽然转入实用性节目的相对平淡。在适应“时差”的同时,我与同事们一直在探索把深度报道的一些理念、手法引入生活服务类节目的可能,《体验》类节目就是在这方面的一种尝试,它的一些成绩以及许多不成熟的问题都对生活服务类节目报道深度的拓展和表现手法的革新不无借鉴之处。
一、体验类节目的优势和特点
1.体验类节目找到了电视观众收视兴趣和经济生活现状的结合点。体验类节目是指:记者以第一人称形式对客观新闻事实进行亲身体验采访,从而获得真实报道的电视报道形式。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经济报道“重理论轻现象,重物轻人”缺乏新闻冲突和可视性的问题。市场经济初期,制度和法律规范的不完善必然使经济生活中存在种种尚待完善的问题,这些与观众息息相关的领域正是他们最为关注的焦点。《体验》节目的选题正是选准了这些极具现实意义和新闻冲突的热点问题予以报道,从而达到了把报道经济生活与满足观众需要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例如,98年3月我们选择夜间消费为报道点,对零售、餐饮、医药、交通、售后服务等领域进行了体验报道,体验过程中许多不合理现象被反映出来:百货商场在规定时间之前很早就或关门大吉,或早早停止服务,售货员整装待发,顾客不得不争先恐后地“逃出”正在徐徐落下的铁门;饭店里下班前服务小姐开始用扫地、抹桌、撤菜等种种形体语言向顾客抗议;同等的消费在自助餐厅却会发现白天尚有的几种价值最高的菜品被夜色吞没了。同样,夜色也掩盖了许多其他丑恶,白天不准销售的处方药,夜里到处可以买到;白天救死扶伤的医生晚上对根本没病的记者毫不检查就睡眼朦胧地开出了一大堆药;白天刚经严格整顿的出租车,夜间却在计程器上大做手脚……这一切真让我们为夜间出门的消费者捏了一把冷汗。更“精采”的是保证二十四小时售后服务的商家和厂家的维修人员晚上居然会对焦急的求助者说:“我们的二十四小时服务只是指接电话。何时维修?那就请您请假在家等着吧!只要您不怕扣奖金。”于是所谓二十四小时服务就成了无味的销售噱头。这些具有现实性.冲突性还有些戏剧性的题材能让观众产生强烈的共鸣,一旦搬上银屏就极具可视性,易于在广泛的收视群中获得认可。因而《体验》节目98年创下了济南电视台经济类自制节目最高的收视率,并超过了同期一些影视剧的收视记录。
2.体验类节目具有双重视角的特色,其采制记者具有记者和消费者的两种身份。在传统新闻报道中,记者只能站在一个旁观的角度,以全知全觉的评论者的立场报道客观事实。为了保证客观公正性,记者不能过多做表达主观色彩的报道,对广大受害者也只能表示同情。体验类节目则不同,在采访过程中,记者首先是以消费者的身份去体验现实生活,去感知现实生活中普通消费者的喜怒哀乐,其次才是以记者的身份记录客观现象,揭示深层问题,进行公正评论。这双重的身份既保持了新闻工作者的职业良知、新闻敏感和客观公正,又能以消费者的身份感触各类社会现象。同时,以消费者的身份体验生活,可以接触到平时以记者身份无法采集到的新闻事实。第一人称的直接体验能真正感受消费者的境遇和心情,从而与观众产生双向的共鸣,配合现场主持的背景交待,和事后以记者身份对被体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深度回访,做客观的分析点评,就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报道形式。另外,以消费者的角度反应现实的过程还极具不可知性。这与传统新闻在已知新闻背景、新闻事实的情况下,回溯式的采访制作有着很大的不同。记者采访体验前虽然有着充分的策划,但在体验过程中,无法以记者身份驾驭事态发展,从而会有许多事先绝难料到的事件发生。这当然有利有弊,然而如果真实地记录这一过程就会使节目极具趣味性。如在体验交通服务时,记者遇到一位态度友善的司机,他把我们这些故意操着外地口音的记者热情送达目的地。一路攀谈,介绍泉城风土人情、名胜古迹,付款找零及时,毫无“宰客”迹象,我们一面惊叹遇到了“雷锋”叔叔,一面为泉城出租车的整顿有力而欣喜。看来,交通体验要从正面报道反映了,可是一位同事却根据他的经验告诉我们同样路程绝用不了这么多车费,惊疑之余,我们以记者身份拦面的重走了一遍原路程,结果令我们苦笑不已,在“温情脉脉”的面纱下,这位“雷锋叔叔”温柔一刀多“宰”了我们三分之一的车费。当我们通过主管部门找到这位司机时,他坦承计价器做了手脚,这一波三折的体验被我们如实地反映到节目中,成为节目中的一个亮点。
3.体验类节目具有电视形象艺术的强烈感染力。&127;以消费者身份体验现实生活的报道形式不是电视所独有的,报刊、杂志、广播过去也很早就以相同手法报道过一些类似题材。这些媒体在体验时,不必使用复杂的隐蔽拍摄设备和技术,因而体验的范围更大,难度更小,加之文字的可塑性更强,所以也能形成较强的感染力。然而与电视的动态画面表现形式相比,这类媒体的体验文章就显然在真实性和现场感、亲和力上都稍逊一筹,这类作品往往只令人感到是换了一种写作手法而已,文章的主人公仍然只是一名记者,而他所反映的事实也未必都是他亲身体验得来。这其中是否难免会有些主观臆测或艺术加工的成份,读者往往不得而知。而电视体验类节目借助隐蔽采访拍摄技术,如实地记录整个体验过程。纪实性镜头的最大优势就是真实,观众跟随记者的暗访镜头如身临其境,与采访人一同经历种种冲突,很容易被记者的报道强烈感染,带来独特的审美快感和理性沟通。
二、电视体验类节目的局限性
剑有双刃,优势往往可以转化为缺憾,电视体验类节目做为一种新生的节目形态还远未达到成熟的境界。
1. 电视体验类节目受选题范围的局限。体验类节目独特的表现 形式决定了它无法反映经济生活中的一切现象。那些时效新闻、实用常识、理论分析、信息知识类的题材,就很难以体验的形式报道。只有既具备一定新闻冲突,又能用消费者身份体验暗访,同时易于隐蔽拍摄的素材,才能形成体验。这些都大大局限了体验类节目的选题范围,使之无法任意自如的驰骋于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往往一个绝佳的题目,由于无法以体验的手法表现不得不割爱,或另选其他形式制作。
2. 受双重身份的影响。记者的客观立场与消费者的主观判断不易协调。在采访过程中,不合理现象的冲突气氛往往影响记者的情绪,感性认识干挠了记者的理性思维。甚至在后期编辑制作过程中也影响到记者的客观立场,常使报道中不自觉地加入了一些主观色彩过重、过于情绪化的叙述和评论。同时记者的采访习惯也常在体验过程中不经意地流露,从而影响了消费者的身份,往往为了达到采访目的向暗访对象提出一些平常消费者轻易不会提出的问题,引起被采访者的警觉,打草惊蛇导致体验的失败。
3. 反面报道的局限性。在体验节目中批评性的反面报道往往是节目的卖点,观众最感兴趣的总是那些对不合理现象的揭露和鞭挞,然而揭露经济生活中的黑暗面,只是体验节目的手段而绝非其最终目的。使问题得以解决,保证经济生活步入正轨良性发展,才是我们的责任和目标。有些体验类节目只停留在暴露表象,以尽力曝光为能事,只重过程而不重因果,在满足了观众的猎奇心理之外对解决问题善现状却毫无益处。在制作过程中如果仅以批评揭露为出发点那就大大限制了体验节目社会功能的发挥,使之沦为一般性批评报道,而丧失了其对经济生活的促进作用。
4. 隐蔽采访手段的局限。这首先是个技术性问题,专业电视节目对播出画面的把关限制严格,平时拍摄时对拍摄站位、角度、光线、平稳性都有极高的要求。而体验所惯用的隐蔽性采访由于不能让采访对象察觉,就无法象平时一样自由调整角度,选择照明光线,特别是夜间或较昏暗的房间(这往往是暗访中易“出彩”的地点),平时可以用新闻灯补光,这时则不可能高举灯光暴露身份。这些因素严重影响了画面质量,镜头的摇晃偏离,画面倾斜、黑暗等情况时有发生,这给后期编辑带来很大难度,为了体现真实性,保持镜头的完整,往往不得不使用一些质量较差的镜头。我们常自嘲这类节目是以“摇摇晃晃的镜头和不标准的普通话(为了麻痹被采访者,&127;记者常以方言与之交流)取胜”,这虽是玩笑,&127;却也说明了纪实手法在体验节目中的重要性,然而大量运用纪实镜头,毕竟影响了电视镜头的审美功能,并非长久之计,而如何取舍仍然存在一个不断摸索的过程。
三、对体验类节目今后良性发展的一些想法:
1. 在选题上尽可能开阔思路,不局限于狭小的消费领域,应立足于社会经济生活的不同层面发掘选题,使节目具有更大的包容性,既服务又引导,把宏观经济发展与百姓生活的关联作为出发点,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把复杂的经济现象以体验的形式付诸通俗化、大众化、形象化。
2. 引进先进技术,拓展表现手法。电视摄录技术的发展给体验节目的隐蔽性采访带来了越来越多的便利,摄像机的体积不断缩小,对环境光线的适应能力不断加强,铁背心等稳定设备的运用都使隐蔽性拍摄在逐渐摆脱环境的束缚而日趋完美。我们应当尽快更新设备、适应新技术、利用现代化手段,加强体验类节目的表现力。在利用新设备的同时,也应当创意新的表现手法,不再局限单纯的暗访式采制方法,大胆引进创新诸如电话采访,通过互联网络跟踪调查等新的形式。技术和手法的结合将给体验类节目带来新的活力。
3. 批评功能和服务功能的结合。在对不合理现象予以批评报道的同时,我们绝不能忘记生活节目的服务功能。告诉观众“怎么样”的同时,也要教给观众“怎么办”,体验过程中要加入更多的信息量,可以适当开拓非批评报道的服务形态,即对不同层次、位置的经济服务机构进行体验调查,根据结果可以得出谁优谁劣的结果,从而使观众了解如何鉴别产品、选择服务、保护权益。另外树立一批正面形象也让商家厂家能够依靠榜样的力量,引导自己向正确方向发展。
4.客观立场和主观评论的结合。为了避免记者双重身份的相互干挠,我们在实际操作中,采取了事实报道与分析评论分开的策略,即当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暗访时,尽可能抛开记者身份,真实记录一个普通消费者可能遇到的现实过程。其间基本只交待现象事实,不进行过多的评论而在其后重新以记者的身份对采集到的现象进行客观评述。结合自己以消费者身份得到的感触,二者互为依托,以此完成体验记者双重身份的辩证统一。
5.群策群力与领导支持的重要性。体验采访是一项工作量大,分工细致的工作,从策划阶段到采访、编辑都需要群体力量,共同出谋划策。各自担当重任、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对制作的每个环节各负其责,发挥个人潜能。而在整体运作时强调风格和步调的一致性,这样才能众志成城使节目最终丰满起来。而从节目的选题到最终播出的过程中,领导的支持更是一个必备条件,且不说领导从财力物力以及技术指导上的帮助,单单是在对批评性报道的最终把关就是体验类节目得以顺利正确播出的保障。在我们体验夜间消费的过程中,有两家被重点曝光的企业都在我部投入了巨额的广告,节目播出会不会对部里的财务运转带来负面影响呢?在我们举棋不定之际,是部主任毅然拍板:“该报就报,而且一定要点名报道,从长远看这不但是给观众一个交待,也是在帮助这些企业搞好工作。”原则性的确立为我们报道指明了方向。指明了方向,排除了后顾之忧,从而保证了节目的顺利播出。
体验类节目在济南电视台制作播出,至今不过一年多的时间,虽然从节目形态讲还远未成熟,但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专家和观众的肯定。然而最令我们高兴的是这组节目受到了商家和主管部门的重视,被曝光的企业大多主动改正了自己的做法,有关人员也受到了相应处罚。更重要的是一年之后,当我们对这些领域再次进行体验时,惊喜地发现绝大多数的不良现象已经得以改善。当然我们不敢对此居功,这毕竟是社会的一种进步,然而当一名记者看到自己的报道,自己的努力如响斯应的取得了自己所希望的效果时,还有什么比这更令我们高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