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老子无为而无不为美学思想的感悟论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我们时常会因某些事或人产生新的想法,这个时候,就可以写一篇感悟的文章,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想。为了帮助大家掌握感悟的写作方法,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对老子无为而无不为美学思想的感悟论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论文关键词 :老子 无为而无不为 合目的性 合规律性
论文摘要: “无为而无不为”是老子美学思想的重要观点,它不仅在当时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我们现在的学习,生活,以及世间万物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吸收老子美学思想的精髓并把它很好的运用到我们的学习生活当中。
绪论
中国,作为一个具有5000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其音乐美学思想在世界音乐美学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是与希腊,印度音乐美学三足鼎立的一门音乐学科。当谈及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时,人们免不了会提及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和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音乐美学思想。本篇文章我仅代表个人对老子“无为而无不为”的美学思想谈一些自身的体会。
一·老子的简介及“无为而无不为”的美学意蕴
老子姓李,名耳,字伯阳,春秋末期楚国苦县人,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道家学派的创始人。老子致力于“柔弱”“无为”的个人道德修养。其主要著作《道德经》是道家学派最具权威的经典著作。关于“无为而无不为”的美学思想,老子视其为化生万物的法则,其中包含了对美的重要规律即自由与必然,和目的与合规律的理解。所谓的自然,即自来如此,本性如此。所谓“无为而无不为”,“无为”并非毫无作为,而是指道孕育,衣养万物,并顺物之性让其充分发展,此外不再另有目的与作为。“无不为”是说道由“无为”而成就了万物生命和世界之美,最终达到目的。老子认为:人只有处处顺应自然规律才能取得自由。深刻的意识到了自由与必然的统一,合目的性与合规律的统一。如在《道德经》第34章这样说:“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为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不名有,不为主”指道化生万物而不另有别的追求,它不以造物主自居。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64章)完全遵循万物之性而让其生长,此外不另有自己的目的与作为。此即“无为”而正是由于“无为”道又达到了“无不为”成就了万物的生长和世界之美“成功遂事”最终达到了目的。它不自以为伟大,也不追求伟大,却又成了真正的伟大,显得无比伟大。也就是所谓的“成其大”.可见道之所以成功,在于它把自己的目的,追求完全融于万物的本性之中,而不是在此之外令有追求。从目的与规律的关系说,目的是融于规律之中,而不是外于规律的。两者相互渗透和统一。以宇宙万物的生命运动来说,万物各有其性,只有符合其生长规律,万物才能各显风采,世界才能成为美的世界。反之,如果违背了万物之性,拔苗助长,这就违背了自然规律,物性被扭曲或被扼杀,世界就变得丑陋,无美可言。可见,老子从万物的生命运动中看到了大自然中一切事物的产生变化都是无意识的,无目的的,但其结果又都是合乎其某种目的的。自然并没有有意识的要去追求什么,达到什么,但它却在无形之中达到了一切,成就了一切。
二.“无为而无不为”美学思想对我们的启发
从以上对老子的“无为而无不为”美学思想的简单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老子美学思想的精髓就在于他主张一切以自然为主,合乎自然规律的去做每一件事,不能急于求成,要抱着一种“无为”之心来用心去做每一件事,只有这样才能“无不为”其实静心思来老子的这种思想对我们现在做很多事情都有很大的指导意义它不仅和我们日常的的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甚至大自然中的很多事物和现象都在无形之中遵循着此规律。针对此问题我想就我个人观点做一下分析
1.“无为而无不为”对声乐演唱的启发
作为一个声乐演唱专业美声唱法的学生,时常会因为声音技巧达不到老师想要的高度而异常烦恼。声音是个很抽象的概念,看不到摸不到,只能通过听觉来判断其好坏。并且很多时候自己所听到的声音往往和老师所听到的声音是有误差的,自己觉得很舒服的声音在别人听来或许是最不好的声音,所以要想得到好的声音就显得很难,这个难主要指的是对声音概念的把握是否准确。比如老师让学生声音往前走,学生如果把握不好就会使声音过于明亮而显得太白或真声过多失去其原有的美感。这个时候最忌讳的就是心态过急,越是想找到好的正确的声音就越是距离正确的声音远。为什么呢?因为在这个时候,往往为了一味的追求自己听觉上舒服的声音而使身体或腔体的某一部分产生了僵硬感,所以声音出来必定是不好的,也就是老子所谓的“如果违背了自然规律,事物就会变得无美可言”。所以当我们在日常上课时遇到类似情景时,不妨多来想想老子的“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也就是说,不要把声音想的过于复杂话,顺其自然,投入自己的感情,按照自己最舒服的感觉去唱出最舒服的声音,那么这时的声音则大多情况下是好的。当然,如果一味的追求自然而使身体各部位都处于绝对放松状态也是不行的,因为那样产生不了歌唱时的兴奋状态,自然也得不到好的声音。可能有很多老师都会觉得在他们的学生中最好教的反而是那些思想比较简单的,想的比较少的同学,为什么?因为这些学生大多有一种无所谓的感觉,思想简单,只是跟着老师的思路走让怎么唱就怎么唱,想的少一些,对自己能不能唱的好也不是特别在意,反而能很快按照老师的意思的到好的声音。这也就是所谓的“无为而无不为”吧。当然不是说每个学生都抱有一种‘无所谓’态度就一定能唱好歌,而是针对于对待声乐想的过于多的,总是把自己的目标定的过于高而又总也达不到自己想要的结果的同学不妨放松自己的心情,以一种‘无为’的态度去静心研究其规律性,研究怎样顺应其自然的规律,这样的话,也许有一天你会发现“无为”转化为“无不为”最终达到了自己想要的目的。所以针对于在声乐道路上不是很一帆风顺的同学(包括我自己)我个人认为,不能过于心急,急于求成就如同“拔苗助长”违背自然去做事,必然事与愿违。其实声音无非就是有一个非常打开的腔体,有足够的气息支撑,有丰富的感情表现,有自身良好的嗓音基础。然后协调好各部位的关系唱出来就可以了,但是说来简单,做来却很难。因为这些部位的协调是一件很难的事情,稍不留神就有可能使其中的一部分出问题。所以我们要认清声乐以及其他很多学科都是需要一辈子去潜心研究的,只有怀有一颗“无为”之心才能使自己不会过于急躁,心平气和的去研究它,这样我们才能慢慢的掌握其中的规律顺应其规律而行最终获得成功。 以上是针对在声乐演唱中怎样用“无为而无不为”的美学思想来更好的指导自己学习的一些个人体会。其实,不单单是在学习中,生活中“无为而无不为”的美学思想也处处给我们启示,教我们如何去做一个更好的人。
2.“无为而无不为”的美学思想对个人修养及生活的.影响
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现代社会里,生活的压力,学习的压力,经济上的压力往往把人压得喘不过其来。我们周围的很多人都在无形之中互相攀比,该比得比,不该比的也盲目的去比,时间一长就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以此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做出很多不该做的而事情,从而失去了自己原本以来人性里很珍贵的东西。这样急功近利,不择手段的做事,即使一时达到自己的目的也不能长久,而且最终会聪明反被聪明误,落的个不好的结果。那么,面对这样一个压力重重的社会,我们应该怎么样才能使自己不随波逐流,迷失自我呢?我认为真的是要有一颗“无为而为之”的心态,对待什么事情都不要急于求成,顺其自然,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去做每一件事,不要太过于注重其结果,这样人与人之间就会少一些你争我斗,大家都只是在做好自己的事情,也就不会太过于在意自己比别人少得到了什么,无形之中也就调和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大家在一起都能和睦的相处,那么整个社会也就会和谐起来。所以,我认为要提高一个人的个人修养,要建立一个和谐,祥和的社会大家庭,“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对我们是很有指导意义的。等到社会和人与人之间真的能达到那样一种和谐的境界时,也就没有什么是不可为的了。现在我们国家一直在提倡建立和谐社会,也正是遵循这一原则。
3.大自然给人们“无为而无不为”的启示
大自然中的每一样东西都是上帝赐给人类最宝贵,最美丽的东西,我们每天置身其中,享受着大自然带给我们的无限快乐。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大自然的保护意识却越来越差,违背自然地规律去改造它甚至是破坏它,我们认为我们是万物之灵,我们有思想和意识,我们可以创造事物,也可以改变事物所以我们就认为我们是万物的主人,可以任意命令和指使万物,主宰万物的生长和发展,可以想怎样奴役就怎样奴役万物。这种想法是多么幼稚和无知呀!这种心态是多么可悲,可叹呀!殊不知我们是依靠万物得以生存和发展的。万物为我们提供了生机和能量。如果我们真是万物的主宰,那么在我们肆意蹂躏万物的时候,他们就只有忍气吞声,不敢反抗。但是为什么我们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比如我们大量砍伐树木,毁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结果是大地干旱,河流干涸,狂风肆虐,黄沙漫天。又比如我们任意扑杀野生动物,一些珍稀动物甚至成了我们的桌上美味,结果导致生存环境日益恶劣,非典等一系列传染疾病蔓延。还有我们刚刚发生的震惊中外的汶川大地震,罕见的雪灾,日益明显的气温高升等等,哪一个不是大自然在向人们做出的反抗。所以我们现代人更要有“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境界,要顺应大自然的规律去呵护她,改造她,不能为了一时的利益去不合规律的去改造它,只有这样,大自然才会还给人类一个清新,自然的空间。
三.小结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老子“无为而无不为”的美学思想蕴藏在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时刻在指导着我们的生活。我们要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更好的去领会其中的奥秘,并且拥有一颗平和之心,以一种“无为”的态度去做每一件事,最终达到“无不为”。
参考书目: 《道德经》 老子
《美学》2003年第一期中国人民大学出版
关于中国美学史的研究对象,目前国内学术界大致存在着两种基本思路。第一种思路认为中国美学史的研究对象主要是美学理论和美学思想史。最早,李泽厚、刘纲纪就在其主编的《中国美学史》中提出这一看法,认为,中国美学史的研究对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所谓广义的研究,是对各个历史时期的文学、艺术以至社会风尚的审美意识进行全面的考察。所谓狭义的研究,则以哲学家、文学家或文学理论批评家着作中已经多少形成系统的美学理论或观点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这种观点还认为,广义的研究虽然重要,但限于条件,目前的中国美学史研究还是应该从思想家和批评家着作的有关美与艺术的言论观点入手。[1](P4-6)敏泽也认为,美学思想史研究的对象,最根本的一点是研究民族的审美意识和审美活动的历史,但由于条件限制,他所写的《中国美学思想史》则把基本的和主要的范围放在有关美学思想的理论形态的着作中。(P1)叶朗的看法与上面所说的稍有不同,但也是把美学思想和美学理论作为研究对象。他认为,美学是一门理论学科,一个民族的审美意识的历史表现为两个系列:一个是形象的系列,一个是范畴系列,研究形象系列的是各门艺术史,研究范畴系列的是美学史。“美学史就应该研究每个时代的表现为理论形态的审美意识”,“一部美学史,主要就是美学范畴、美学命题的产生、发展、转化的历史”。(P4)张法先生的新着《中国美学史》,也仍然把美学史看成是美学理论和思想的历史。他认为,所谓中国美学史,指的就是从远古到清代末期的审美理论史。它的主要任务是显示中国美学由以产生的社会文化和哲学基础,显示中国审美的独特风貌,显示中国思维在审美上的独特把握方式和理论形态。(P6)第二种思路则以审美文化、审美风尚、审美艺术实践为主要研究和考察的对象。宗白华最早提倡这种研究。他认为,中国美学史的研究,不应该要注意表现为理论形态的着作,而且尤其要重视中国几千年的艺术创造。宗先生的这一观点得到一些学者的赞同。许明、尤西林等人则提出审美风尚史和审美形态史的研究问题。提出这种研究的基本思路也就是要摆脱美学思想史的束缚,用更广阔的视野看待中国美学史的研究。陈炎新近主编的《中国审美文化史》,则把审美文化史看成是中国美学史研究真正成熟的形态。该书认为,国内迄今为止的美学史着作主要表现为两种形态,一种是“形而上”的审美思想史,一种是“形而下”的审美物态史(像诸多版本的《中国陶瓷》、《中国书画》、《中国青铜器》等),前者不考察先秦时代究竟存在着哪些审美风尚和审美活动,而旨在分析孔子说过什么,庄子说过什么,即要从古代文献和古代哲人的理论表述中发现那个时代的审美观念发展到什么程度;后者则着重分析陶器的形状、书画的风格、青铜器的线条与制作等。而审美文化史则介于其间,它将二者统一起来,包容审美思想史和审美物态史的内容,并标志着美学史研究形态的真正成熟。
美学研究对象问题实际上是与美学研究方法相联系的。把中国美学史的研究对象主要确定为美学思想,以一些已经形成系统的美学理论和观点为其主要研究对象的看法,其研究方法主要受到西方哲学美学的影响。西方美学史家们明确地把美学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所以,他们主要是运用哲学思想与文艺、美学思想相互渗透的方法来研究美学,他们所追寻的美学思想和意识最早起源就是在古希腊时期的一些哲学家和美学家的的言论中。鲍桑葵说得很明确:“如果‘美学’是指美学的哲学的话,美学史自然也就是指美的哲学的历史。”(P5)他所写的《美学史》是从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所提出的三条原则:道德主义原则、形而上学原则、审美原则——写起。(P24)而西方另一部美学史名着,即吉尔伯特和库恩所撰的《美学史》则以古希腊有关诗与哲学的争论为美学史的开端。西方美学家的这种研究方法对中国美学家有很大影响。李泽厚、刘纲纪主编的《中国美学史》,实际上采用的就是这样一种研究方法。他们所写的中国美学史,以先秦理性主义思潮为起点,以孔子美学思想为开端,讲述中国美学思想的发生发展,并得出儒家思想为主,儒道互补为中国古代美学思想发展基本轨迹的结论。叶朗的《中国美学史大纲》也很重视这种方法。不过,他把美学史的起点定位为老子而非孔子,极大地突出了道家哲学和美学思想在中国美学史上的重大意义。敏泽的《中国美学思想史》虽不是以某个哲学家、某种思想为中国美学史研究的起点,而是强调史前审美意识对中国美学思想形成的意义,强调追溯中国审美意识产生的源头。但就其具体研究方法来说,仍然十分重视哲学思想向美学思想的渗透和影响,把美学思想家的着作和观点作为研究重点。
而重视审美文化史、审美风尚史、审美艺术实践的人们,则更多地考虑中国美学研究的特殊性,并试图在方法论上摆脱西方哲学美学方法的影响。宗白华先生在20世纪60年代写成的一篇文章中就指出:“要了解西方美学的特点,也必须从西方艺术背景着眼,但大部分仍是哲学家的美学。在中国,美学思想却更是总结了艺术实践,回过来又影响着艺术的发展。”[10](P392)在《关于中国美学史研究对象与方法问题》一文中,林同华先生则提出了要以审美文化与审美理论相印证方法来研究中国美学史,他认为这种方法就是宗白华先生所倡导的中国美学史的研究方法,即充分注意到中国审美文化和审美理论的特殊性,注意到东西方美学的根本差异,即西方美学史,是一部以审美哲学为主体,审美心理学、审美艺术学、审美技术渗透其中的审美范畴、命题、理论的发展史,东方美学史(包括中国美学史),则是一部由审美文化与审美理论相互印证的历史。如,东方许多艺术建筑:金字塔、长城、泰姬陵、吴哥古迹等都没有相应的美学理论系统予以阐发。又,中国舞蹈、建筑、园林、雕塑、音乐、陶器、青铜、玉器文化都十分发达,却无相应的美学理论予以阐发。所以,只有以印证的方法来解决这一矛盾。所谓印证,依林同华先生的解释,就是一种不立文字、不依言语就可以作出的审美决定,一种直觉式的审美决定。许明则认为审美风尚史的研究根本有别于美学思想史,它不是现成的美学史上关于什么是美的论断,而是从大量材料出发得出的理论性结论。它包括的范围也很广阔,有行为文化、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美学理论四个研究层面。[11]陈炎则倡导审美文化史的研究,他认为这种研究,从方法论意义上说,综合并超越了审美思想史和审美物态史的研究,既不是一种单纯的思辨推理也不是一种单纯的实证分析,而是一种建立在思辨成果和实证材料基础上的解释和描述。[12]
我认为,以上研究对象和方法的确立,对中国美学史的研究都是适用的。但若各执一端,则是不完全和片面的。对于中国美学史的研究来说,哲学美学思想史的研究和哲学美学方法运用是非常重要的。美学史研究有着学科的共性,我们不能因为中国古代美学理论的系统性和哲学思辨性不如西方,就轻视这种研究。因为哲学是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的心灵表现的核心,艺术和审美的问题最终也应追踪到哲学问题上来。试想,我们如果不了解中国基本的哲学观念,如道、气、象、和、仁、有无、虚实等,不了解儒家、道家、禅宗所代表的中国哲学的基本理念和精神,又怎样能了解中国美学精神和美学意识的构成?而现有的中国美学史着作的研究成果也说明,这种研究是卓有成效的。目前已出版的中国美学史着作中,我认为真正称得上成功的,有创见的,还是应该首选20世纪80年代初期出现的几部美学史,即李泽厚、刘纲纪主编的《中国美学史》,叶朗的《中国美学史大纲》、敏泽的《中国美学思想史》,他们共同的特点,就是在哲学上寻求到理论支点,或者以儒家哲学思想为主线,或者突出道家哲学的意义,或者强调儒、佛、道三家的融合。这些以哲学美学思想为主干的美学史,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国美学史的面貌,对中国美学史学术体系的建立,起到了开山作用。另外,以哲学的方法去研究中国美学,把一部中国美学史看成是哲学美学思想发展的历史,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避免了把美学史简单地等同于知识史或者说知识形态的研究。在《知识考古学》中,针对历史学研究的思想介入,福柯提出了考古学的研究方法。他认为考古学的研究是对历史学研究思想史方法的摒弃,是“对它的假设和程序的有系统的拒绝,它试图创造另外一种已说出东西的历史’”。[13](P175)我国有研究中国美学史的学者亦认为:“美学史应该研究审美意识的原始记录和理论概括。”[14]我认为这些看法隐含着把美学史的研究变成纯客观的知识形态,而抹去美学史研究的思想光辉的危险。黑格尔说:“哲学史所昭示给我们的,是一系列的高尚的心灵,是许多理性思维的英雄们的展览。”[15](P7)哲学史也罢,美学史也罢,它所展示的都应该是人的精神和心灵发展的历史,它不应该变成原始记录和纯客观描述的东西。要做到这一点,研究主体就必须具有自觉的哲学意识。但是,在运用哲学方法研究中国美学史,考察作为理论形态的哲学美学思想史演变的同时,我们切不可以忽视中国美学史研究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我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国美学史不仅是哲学美学思想史的研究,而且也是审美艺术史的研究。宗白华先生提出,中国美学史的研究,不仅要注意理论形态的着作,而且尤其要重视中国几千年来的艺术创造,要在中国古代各部门艺术的美感特殊性和普遍性关系中研究中国美学史[16](P26),这一看法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中国美学史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这不仅在于,中国美学的构成形态不同于西方美学,相对西方美学来说,在理论系统性和逻辑思辨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美学着作多以感悟性、品鉴性形态出现,多是就具体艺术门类所谈的看法,是艺术家实践经验的总结,而且还在于中国美学自原始社会始,就有非常丰富的艺术审美实物(如彩陶、玉器等),后来,几乎每一个时代都有代表性的艺术品类。宗白华先生之所以反复强调中国美学史研究不同于西方美学史的研究,要紧密结合中国艺术实践展开,也是基于中国美学史的这一基本事实。林同华先生提出用审美文化与审美理论互相印证方法来研究中国美学史,也是符合中国美学史的实际的。中国美学有一重要特点,那就是它所面对的审美形态和艺术形态特别丰富,不仅诗、画、书法、音乐、舞蹈、戏剧历史悠久,而且建筑、雕塑、陶瓷、玉器、青铜器艺术审美形态也很发达,但它们在美学理论上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总结和阐发,这就需要用印证方法来解决这一矛盾。比如,要确认先秦美学为什么崇尚“大”,汉代美学为什么有一种厚重、恢弘的气象,魏晋时期崇尚“清”,宋元之后为什么走向世俗,归于平淡和俗艳,这都不是美学思想家、理论家所提出的观点和范畴所能解决的问题,必须联系同时期丰富的艺术审美形态和现象来印证。审美艺术史的研究,实际上也就是用艺术审美文化来印证美学理论史和思想史的研究。不过,在提倡印证方法的同时,我们一定不能轻视理论本身的价值,不能以审美直觉、体验、感悟的方法去代替审美哲学分析和理论概括的方法。因为,美学史考察的对象虽然广泛,不仅是理论形态的东西,还应该包含大量的形象形态、作为艺术审美实物而存在的东西,但它的主要目的还是在于建立起审美观念和审美思想的历史。所以,我们提倡以印证的方法去把握中国美学史,同样离不开美学理论史和思想史自身发展的线索。不然,我们的美学史研究就成为一般的艺术史研究,而失去美学史研究应有的理论和精神内涵。宗白华先生在这方面也为我们提供了示范,比如,他用《考工记》中的“梓人为笋”的工艺实例来说明“虚实结合”的思想,用《易经》的“贲卦”来说明文质关系,用《易经》的“离卦”来说明中国美学中“附丽为美”的观念,都是很好地运用印证的方法解决了审美理论和观念史研究的一些问题,而没有把审美艺术史的研究变成一般的艺术史的研究。
第二,审美文化和审美风尚史的研究,对把握中国美学精神具有重要意义。因为,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的审美意识不可能只存在于美学家、思想家、文艺批评家的理论着作和观点中,它也存在于社会礼仪、风俗习惯、文化制度和文化心理中,存在于与这些风俗习惯、礼仪制度相关的艺术审美实践中。审美文化和风尚史的研究,对扩大美学研究的领域,更深入地把握一个民族、一个时代审美意识和精神本质,都是非常必要的。比如,研究先秦美学和中国上古时期的美学,中国文化性质怎样,原始宗教和神话在中国文化中占据什么地位,中国古代文明的起源方式怎样,是一个中心还是多个中心,夏商周三代文化的因革关系怎样,它们之间是一脉相承还是剧烈变化,原始汉字、礼制文化、饮食文化对中国文化起源和发展具有什么意义,等等,弄清这些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又比如,许多人在谈到中国美学时,都很重视先秦典籍中,如《周易》,和孔子、老子、庄子、孟子等人思想所表现出来的生命美学意识,但是如果我们对中国文化缺乏更深的了解,不能从更宽广和深远的文化背景,如从远古神话宗教、生殖文化和夏商周三代的礼仪和饮食文化等来观照它,我们也不可能追溯到这种生命美学意识真正的根源。再如,要了解儒家美学精神,了解孔子的仁和礼的学说对中国美学的影响,若对夏商周三代文明演进的历史进程,尤其是原始巫觋文化如何演进为祭祀文化、礼乐文化的历史进程缺乏了解的话,也是不可能的。同样,要说明道家哲学美学思想和思维特征,对中国原始思维特征和南方楚文明及巫史文化缺乏了解,也是很难说清的。
所以,审美文化和审美风尚史的研究对于中国美学史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意味着研究领域的扩大,也意味着研究方法和研究形态的成熟。不过,我们在强调审美文化史、审美风尚史研究的同时,不能简单地把中国美学史还原为审美文化史和审美风尚史的研究,因为,美学史研究的最重要目的还是在于揭示一个时代、一个民族的审美意识和精神,并使其获得理论和思想形态。而从方法论意义看,审美文化史、审美风俗史的研究又需要美学理论和思想的指导,如果没有这种指导,审美文化史、审美风尚史的研究实际上也很难进行。所以,即使我们重视审美文化和审美风尚史的研究,也不能忽视美学理论和美学思想史的研究,不能将二者之间的关系割裂或者对立起来的。相比较起来,美学理论和美学思想史的研究处于更重要的地位。审美风尚史和审美文化的研究只有在充分凸现一个时代、一个民族的精神价值和思想内涵时,才具有普遍意义。有的学者提出审美风尚的研究可以称为审美民俗学的研究,认为审美风尚的研究包括了行为文化、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美学理论四个层面。[11]这种概括就不恰当地扩展了审美风尚史的研究范围,它把美学理论的研究看成是风尚史研究的一个方面,而忽视了美学理论和美学思想的研究对审美风尚史研究的指导意义。还有学者提出,审美文化史的研究从内容和方法上都包容并超越了审美思想史和审美物态史的研究。[12]这在笔者看来,也是不够妥当的。因为,依我们对文化的了解,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化包括物质、制度、风俗习惯、思想与价值多个层面,而狭义的文化则专注于人类的精神创造及其结果,属于精神文化的领域。审美文化虽不排斥物质文化的东西,但它主要属于精神文化的领域。而思想价值又属于精神文化领域的核心层次。所以,审美文化史的研究只能指向而不可能包容与超越审美思想史的研究,它只有在充分凸现美学史的思想价值和精神内涵时,才真正具有意义和价值。
庄子时代,神仙思想已经孕育成型。庄子在构建自己的哲学理论体系时,继承了老子首创的道家学说,也吸收了当时社会上流传的神仙思想,并将二者结合了起来。“仙”与“道”的结缘,使道家学说和神仙思想都得到了突破性的发展。正因为如此,庄子才成为后世道家和道教共同尊崇的重要人物。
庄子时代,神仙思想已经孕育成型。庄子在构建自己的哲学理论体系时,继承了老子首创的道家学说,也吸收了当时社会上流传的神仙思想。庄子正是因为最早将“仙”与“道”结合在一起,使道家学说和神仙思想都得到了突破性的发展,才成为后世道家和道教共同尊崇的重要人物。
《庄子》“外篇”和“杂篇”是否出自庄子本人之手,历来争议较大。鉴于此,本文探讨庄子哲学中“仙”与“道”的结合,就以《庄子》“内篇”为主要考察对象,“外篇”与“杂篇”的相关内容仅用于参照和补充。
一
目前,学术界倾向于认定《庄子》一书中涉及神仙思想的那些篇章,或是庄子后学的作品,或是在流传过程中被后世渗入的部分。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研究者多认为庄子本人还不可能具有神仙思想。其实,庄子时代神仙思想早已形成,庄子本人也具备接触神仙传说的客观条件。
这里所谓“神仙”,指的不是“神”和“仙”,而是专指“仙”。在中国古人的观念中,“神”与“仙”原本并不属于同一类别。古人在造字时,“神”字是“从示”,而“仙”字则是“从人”,二者之间的区别相当明显。《说文解字》云:“仙,长生仙去。”刘熙《释名·释长幼》亦云:“老而不死曰仙。”看来,在汉代人的眼中,“仙”就是长生不死的人。又《汉书·艺文志》云:“神仙者,所以保性命之真,而游求于其外者也。聊以荡意平心,同死生之域,而无怵惕于胸中。”可见,“神仙”指的同样也是长生不死的人,“神仙”其实也就是“仙”。那么,“仙”为何又称“神仙”呢?闻一多先生解释说:“人能升天,则与神一样,长生,万能,享尽一切快乐,所以仙又曰‘神仙’。”的确如此,“仙”不仅能够长生不死,而且还兼具不惧水火、往来云中等神性,因此“仙”又称“神仙”。
那么,神仙思想最早产生于何时呢?根据现存的文献记载,早在春秋末叶,社会上就流传着一些有关长生不死的传说,神仙思想已经初显端倪。《左传·昭公二十年》云:“齐侯(齐景公)至自田,晏子侍于遄台,子犹驰而造焉。……饮酒乐。公曰:‘古而无死,其乐若何?’晏子对曰:‘古而无死,则古之乐也,君何得焉?’”又《韩诗外传》云:“齐景公游于牛山之上,而北望齐,曰:‘美哉国乎!郁郁蓁蓁。使古而无死者,则寡人将去此而何之!’俯而泣下沾襟。”以上这两则材料都记载了齐景公对于“古而无死”的羡慕和向往,由此可知,早在齐景公所处的春秋晚期,长生不死传说就已经产生。追求长生不死乃是神仙思想的核心内容,长生不死传说的出现标志着神仙思想已经萌芽产生。而到了庄子所处的战国中期,齐、燕沿海地区已经掀起了一个人海求仙的热潮,《史记·封禅书》对此已有明确的记载:“自威、宣、燕昭使人人海求蓬莱、方丈、瀛洲。此三神山者,其傅在勃海中,去人不远;患且至,则船风引而去。盖尝有至者,诸仙人及不死之药皆在焉。其物禽兽尽白,而黄金银为宫阙。未至,望之如云;及到,三神山反居水下。临之,风辄引去,终莫能至云。世主莫不甘心焉。”
庄子之时,楚地的神仙思想也颇为盛行。《山海经》、《楚辞》等文献典籍中就保存有楚地流传的一些“长生不死”传说。据袁珂先生考证,《山海经》是“从战国初年到汉代初年的楚国或楚地人所作海外南经》中有“不死民”:“其为人黑色,寿,不死。”《海外西经》中亦有“轩辕国”:“其不寿者八百岁。”屈原《天问》云:“何所不死?长人何守?”又云:“延年不死,寿何所止?”屈原所问的,就是楚地流传的“长生不死”传说。《山海经》中还出现了“不死药”,如《海内西经》云:“开明东有巫彭、巫抵、巫阳、巫履、巫凡、巫相,夹窫窳之尸,皆操不死之药以距之。”又《大荒西经》云:“有灵山,巫咸、巫即、巫朌、巫彭、巫姑、巫真、巫礼、巫抵、巫谢、巫罗十巫,从此升降,百药爰在。”《天问》也问到了“不死药”:“安得夫良药,不能固臧?”《天问》还问到了蓬莱仙话中的“巨鳌负山”传说:“鳌戴山扦,何以安之?释舟陵行,何之迁之?”楚地还发生过向楚王献“不死药”的事,《战国策·楚策》曰:“有献不死之药于荆王者,谒者操以入。中射之士问曰:‘可食乎?’曰:‘可。’因夺而食之。王怒,使人杀中射之士。中射之士使人说王曰:‘臣问谒者,谒者曰可食,臣故食之。是臣无罪,而罪在谒者也,且客献不死之药,臣食之而王杀臣,是死药也。王杀无罪之臣,而明人之欺王。’王乃不杀。”可见,战国时期,神仙思想已经在楚地产生了相当广泛的影响。
战国时期,百家竟起,自由争鸣;舌辩之士,朝秦暮楚,四方游说;诸侯国之间亦遣使往来,交流频繁。宋国地接齐、楚,作为宋之蒙人,庄子自然能够接触到齐、楚两地广为流传的神仙思想;而《庄子》(主要是指“内七篇”)中的“神人”、“至人”、“真人”等一系列能够彻底超越时空限制、获得生命永恒与自由的“得道者”形象,正是受到了神仙传说的影响。
庄子是道家学派继老子之后又一个重要的代表人物。《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称庄子:“其学无所不窥,然其要本归于老子之言。故其著书十余万言,大抵率寓言也。作渔父、盗跖、肤箧,以诋讹孔子之徒,以明老子之术。”庄子在继承老子道家学说的同时,也吸收了当时社会上流传的神仙思想,并且创造性地将它们二者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庄子哲学中,道家学派的核心范畴“道”,第一次实现了它与“仙”的结缘。
老子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主宰,宇宙万物合于“道”则生,不合则亡。老子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又曰:“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其致之也,谓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废;侯王无以正,将恐蹶。”对此,庄子既有明显的继承,又有长足的发展。《庄子·大宗师》云:“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猗韦氏得之,以挈天地;伏戏氏得之,以袭气母;维斗得之,终古不忒;日月得之,终古不息;堪坏得之,以袭昆仑;冯夷得之,以游大川;肩吾得之,以处大山;黄帝得之,以登云天;颛项得之,以处玄 宫;禺强得之,立乎北极;西王母得之,坐乎少广,莫知其始,莫知其终;彭祖得之,上及有虞,下及五伯;傅说得之,以相武丁,奄有天下,乘东维、骑箕尾,而比于列星。”庄子认为“道”尽管“无为无形”、“不可见”、“不可受”,但它却是“可得”的。庄子将黄帝、颛顼、禺强、西王母等能够获得某种超自然神性的原因,全都归结为“道”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黄帝、西王母、彭祖、傅说等都是神仙传说中有名的神仙,而彭祖和傅说又是早期仙话传说中典型的“仙人”。任何生命体的存在,皆有一个无法超越的时间极限,人类自然也不会例外。然而,神仙家却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他们认为,世人通过服药、修炼等途径,是可以成仙的;而人一旦成了仙,就打破了人类自身的生命极限,生存时间无限延长,甚至长生不死。仙话传说里的人物,常常能够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反复出现,前后相距竟达数百年甚至数千年。彭祖就是早期仙话传说中著名的长寿仙人。
庄子认为,彭祖、傅说等人之所以能够成仙,就是因为他们得了“道”。庄子创造性地把道家学派所崇尚的“道”与当时社会上流传的神仙传说结合了起来,借助超现实的神仙思想更进一步地去充实、美化、鼓吹和宣扬道家学派理想中的“道”的王国,使“道”具有了更大的诱惑性和吸引力。
庄子出于鼓吹和宣扬道家学说的目的,吸收了当时社会上流传的种种神仙传说,并在此基础上经过一番加工、改造、提炼和升华,创造出了“神人”、“至人”、“真人”等一系列的“得道者”形象。庄子笔下的这些“神人”、“至人”、“真人”等,名异而实同,他们都是“道”的化身: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逍遥游》)
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平四海之外。(《齐物论》)
(古之真人)登高不栗,入水不濡,人火不热。……真人之息以踵,众人之息以喉。(《大宗师》)
这些“神人”、“至人”、“真人”身上,都有着浓厚的神仙气息。他们与当时社会上流传的神仙形象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这些“神人”、“至人”、“真人”所具有的超自然神性概括起来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外物不能伤其身。《齐物论》中的“至人”是“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大宗师》中的“真人”也是“登高不栗,入水不濡,入火不热”。二是可以乘龙、驾云,自由往来于空中。《逍遥游》中的“神人”可以“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齐物论》中的“至人”也可以“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三是独特的饮食生活方式。《逍遥游》中的“神人”,“不食五谷,吸风饮露”;《大宗师》中的“真人”也显得与众不同:“真人之息以踵,众人之息以喉。”庄子笔下的这一系列“神人”、“至人”、“真人”等,都是作为“得道者”的形象出现的,他们在庄子哲学中都是“道”的象征。他们身上所具有的这三个方面的超自然神性,也正是神仙传说中神仙超越凡人的地方。除了具备以上这三个方面的特点之外,庄子笔下的“得道者”还兼具“长生不死”的特点,如前面已经提到的彭祖和西王母。此外,还有《大宗师》中“年长”而“色若孺子”的女偊,《在宥》中“修身千二百岁”而“形未常衰”的广成子等,也都是“长生不死”的奇异之人。“长生不死”正是神仙最突出的特点,也是神仙最令世人向往的地方。由此看来,庄子塑造“神人”、“至人”、“真人”这一系列“得道者”形象的原始素材,应该是来自于当时社会上流传的神仙传说。
庄子把当时社会上流传的神仙思想引入道家学说,塑造了“神人”、“至人”、“真人”等一系列“得道者”形象。这一系列来源于神仙传说、具有超自然神力、带有浓重神仙色彩的“得道者”形象,将道家学派所崇尚的“道”提升到了一个更为广阔、更加诱人的宗教般的新境界。
庄子所处的战国中期,神仙思想尽管已经孕育成型,但毕竟还只是处于它的早期发展阶段。当时社会上流传的各种神仙传说都还是比较零散的,还没有形成相对完整的神仙学说,更谈不上有什么系统的神仙修炼方术。而当时在齐、燕沿海地区新兴的所谓“方仙道”,其所鼓吹的神仙修炼方术也不过是“形解销化,依于鬼神之事”。早期的神仙方士们还不可能给梦想成仙的世人提供一套系统的“切实可行”的神仙修炼方术。庄子将当时社会上流传的神仙思想与道家学派所崇尚的“道”结合在一起,鼓吹和宣扬道家学说的同时,客观上也为神仙方士们指明了一条“修道成仙”的途径。
对此,庄子不仅在理论上为神仙方士们指明了一个“得道升仙”的美好前景,而且还给他们提供了一套诸如“心斋”、“坐忘”、“悬解”等具体的“修道”方法:
若一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人间世》)
(仲尼)曰:“何谓坐忘?”颜回曰:“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大宗师》)
且夫得者,时也;失者,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人也。此古之所谓县解也。(《大宗师》)
“心斋”就是要心志专一,排除各种杂念,始终保持虚空的心境。从用耳去听,到用心去体会,再到用气去感应,逐渐提高,直至达到与“道”相合的境界。“坐忘”就是要静坐、静修,忘却形体,闭塞视听。通过彻底忘记自己与周围世间万物的区别,从而实现整个身心与“道”的完全融通。“悬解”就是不计较个人得失,一切顺其自然,这样就解除了现实世界中的各种烦扰,真正进入清静、虚空的修道境界。庄子不仅给神仙方士们提供了“心斋”、“坐忘”、“悬解”这些具体的“修道”方法,而且对于“修道”的过程也作了较为细致的描述:“吾犹告而守之,三日而后能外天下;已外天下矣,吾又守之,七日而后能外物;已外物矣,吾又守之,九日而后能外生;已外生矣,而后能朝彻;朝彻,而后能见独;见独,而后能无古今;无古今,丽后能人于不死不生。”(《大宗师》)庄子认为“修道”需要经过一个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过程。首先要放弃追逐世间的一切功名利禄,接着是抛开个人身体所需的各种物质享受,再就是完全忘却自己的肉体生命。完成这一阶段后,内心自然就会变得清净、明朗,然后就能用心观“道”,渐渐地与“道”相合,渐渐地超越古今,最后完全进入“不死不生”的“得道”境界。庄子所描述的这些“修道”方法和过程,应该说已经具备了一定程度上的可实践性,为后世神仙方士们提供了“修道成仙”的重要模式。
总的来说,庄子哲学中“仙”与“道”的结合,进一步美化了道家学派理想中的“道”的王国,将道家学派所崇尚的“道”提升到了一个更为神奇、美妙的宗教般的新境界;同时在客观上也为神仙方士们提供了一套“修道成仙”的理论和方法,使神仙思想彻底超越了原始的巫术、方术,沿着宗教神学的方向向前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为后世神仙道教的兴起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石。正因为如此,庄子才成为后世道家和道教共同尊崇的重要人物
试析文艺理论和美学类课程的道德引导价值
文艺理论:文艺学的分支学科之一。阐明有关文学本质、特征、创作过程、发展规律和社会作用以及作品构成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一门科学。是文艺运动、文艺创作、文艺批评的经验的科学概括。本论文主要研究文艺理论和美学类课程的道德引导价值,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论文摘要: 人文学科系统下的文艺理论和美学类课程,本身就蕴含着丰富的道德教育价值观。而文艺学和美学科的特殊性又使得其在教学过程中有很多特点,简要概括就是它们总是用形象反映生活、用审美传递思想。正确地把握和应用文艺理论和美学类课程教学过程的这些特性,对教师有效地组织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正确引导和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为运用文艺理论和美学类课程进行道德教育打开了新的思维空间:发挥文艺的隐渠道作用,提高受教育者对社会主导的道德价值的认知;发挥文艺的隐渠道作用,加深受教育者的道德意志的形成、情感的培养;发挥文艺的隐渠道作用,有助于引导受教育者对道德行为的实践。同时,试图以新的思维给素质教育注入一些新的活力。
论文关键词: 文艺理论 美学 道德引导价值
一
一切文学艺术只要以真善美作为其反映内容和表现方法,就必然会与道德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必然会体现和张扬道德观念,而中国文化中“诗言志”、“文以载道”的思想传统,使得文艺与道德、美学与伦理学的结合更为紧密。由此,借助文学艺术的美来提高个体的人格素质、道德修养是可行的,也就是说道德的本质特点决定了其传播教育方式与文艺有着天然的联系。在新时代中,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全面发展的新型人才为目标的素质教育作为知识产业的基础,已被置于突出的地位,现在重新提出和探讨德育问题,应该说也是一件很有必要、很迫切的事。
“道德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关于善与恶、是与非、正义与非正义等伦理观念和行为规范的总和”[1]。在道德教育方面,一般不外乎两种形式,即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是没有专门的道德学科,在我国德育主要是通过思想品德课来开展的。而这并不意味这就是德育的唯一有效途径,美国当代德育学家托马斯·里考纳(T.Lickona)认为,各科教学对德育来说是一个“沉睡的巨人”,历史学科中的历史伟人的爱国主义精神,文学理论中的英雄人物的高贵品格,数学中的严谨,美学中的求真、向善、爱美,都不同程度地含有某种积极的道德价值观。古往今来,有效的道德传播都注意充分发挥文艺作为载体的力量,单纯的道德说教往往难以奏效,而实现道德教育与文艺教育的融合,符合道德引导和文艺发展的规律。课程教学是道德教育的有效方式,因此,对课程教学特别是文艺理论和美学等学科教学中的道德引导价值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在讨论之前,我们先从以下几点入手。
1.文艺的本质和功能。
文艺是美的化身,是依靠典型的艺术形象来反映现实和传播知识的,认识、审美及教育是它的主要功能。这些功能的实现又区别于其他学科的理论灌输,而是通过寓于生动形象和具体事件之中的思想、精神与道德形态而加以实现的。这也是其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与其他意识形态的不同之处。具体来讲,这种区别既表现在反映对象上又表现在目的与成果上。首先,文艺所反映的生活主要是生活中的美,当然也有丑,而这里丑是在审美的语境中审视;其次,它把全部生活中的美提炼、升华为艺术的美加以表现;最后,这两者都以美的形象出现在大众的视野来完成它自身的任务。这样看来它除了自己本身的教育学生掌握文艺的知识、原理和技能的任务外,运用它其中蕴含的弥足珍贵的道德养料和资源对道德的引导、培育也是其自身的法则和规律使然,而并不是人为地强加给它的额外负担。
2.文艺理论和美学类课程教学与道德教育的关系等本源性的问题。
从人文学科家族中各个学科的紧密的内部关系中我们能清楚地看到,文学艺术自身与道德具有血肉关联的一体化特征。文艺是人们构筑精神文明的特殊的精神生产。文艺作品一经问世,就凝结着作家、艺术家对生活、对人生的感悟,是他们思想感情的表达和流露,其中必然凝聚着他们对道德观念的理解和感悟。它本身就包含思想、精神和道德,而且是思想与精神的升华,更是美与善的体现,这是因为“文艺主要是写人,写人的社会生活,那么,道德情感、道德意识,本身就是文艺所必须反映的重要内容之一”。[2]也就是说,只要是真正的文艺,只要是优秀的作品,就都应当具有促进德性的性质,也就能够起到强化人的精神的作用。反之,这是真正优秀的作品的基本素养,也只有这样,文艺作品才会被社会大众接受和认可,才能在历史的和时代的艺术画廊中留下辉煌的成就,否则,面对时代的变迁和新的时代及社会的新的价值观的形成,它留下的除了思想的嚣尘和精神的沉渣外,将一无所有。
3.文艺学科道德引导的优越性。
艺术是通过美的中介、美的享受使受教育者在自由、轻松的环境中达到认识、教育的目的,产生情感的共鸣。尤其是美学类课程,借助于美的形态,通过美育来进行道德的辅佐教育,使审美感、艺术感、道德感融为一体,理智、意志和情感共同作用,使人在接受教育时完全消除戒备、乏味、枯燥的学习心理,而借助“以美启真”、“以美化德”来诱导受众、感化受众。这就为文艺课程中开展道德教育创造了条件。首先借助于艺术中情感的因素能增强道德观念的吸引力,更能唤起主体内在的、内心深处的道德情怀,使个体的狭隘的欲念和功利心在瞬间得到净化。同时,借助审美的因素,还可以消除接受者在以往的以纯粹理论灌输道德教育中存在的枯燥、乏味而产生的抵触心理,而其则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法来加以引导和约束来。这一切使得其在道德引导上具有轻松自由自在、润物无声、寓教于乐、潜移默化的特征;还有,文艺理论和美学类课程在教学对象上,大多都是一些层次比较高的群体,这类课程也大多在教育教学的中高级阶段才真正开设,而这一类人群在接受教育之前,在自己的世界已经形成一套价值观念,在给他们进行道德教育的时候,就更不能用道德说教的方式。其次,在实现道德教育的途径中,文艺理论和美学类课程还可以通过情境去实现,而这情景不用精心去创造,因为它们本身就是情景交融的学科。很简单地就可以起到激发学生的道德情感的作用,从而为此转化为道德行为提供前提保证。最后,文艺总是来源于一定时代社会生活,而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人们的道德生活。文学是写人、人的心灵和人与人之间关系学科,而道德是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规范体系,故而,道德是文学不可或缺的内部要素。反过来,道德作为文化现象,当然与作为精神文化的艺术的关系更为紧密。
4.文艺理论和美学类课程中道德价值观的体现。
中国文论中讲“文质彬彬”。“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讲“仁善、信义”,它可以宽泛运用于艺术评论和社会人事评论;在诗歌理论中,有“诗言志”。如《毛诗序》中有:“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钟 嵘 《诗品序》中有:“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作品作为“物之感人”的产物,既是对“物”德世界的再现,又是对“人”德心灵的表现。孔子的“兴、观、群、怨”说也是强调《诗》具有使“君子”成人的道德教化功用。在美术理论中讲“品行、情操”,在戏曲中的“脸谱”,在音乐和其他中的“人性关爱”、“爱国情怀”等。在古代美学理论中,“美”本身就同“善”有着密切的关联。“美善合一”。而且在古代美学中,善是比美更高的范畴,善就是伦理学中的道德,从孔子评“《韶》尽美矣,又尽善也”,又说:“《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就可说明问题。孔子诗学中“思无邪”,在后来的《毛诗序》中提出的“教以化之”的理论,都认为艺术就具有“经夫妇、成孝敬、明人伦、美教化、移风俗”[3]的道德感染功用。早在两千多年前,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在《理想国》中之所以要将诗人从他的理想国度中驱逐出去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诗人“逢迎人性中低劣的部分”,“培养人性中低劣的部分,摧残理性的部分”,[4]其实也是伦理批评的表现。道家美学的“天人合一”的环境道德价值观都是从正面的、积极向上的道德角度着眼的,虽表现方式不同,但最终就是对人性或教育的一种引导价值,目的都是引导人性的向善、艺术的升华、人伦的至善至美。
二
从以上几个问题的探讨中,我们就可以看出文艺理论与道德教育之间天然的联系。现如今,在人类经济高速发展、科技急速飞跃、价值观念不断变化的今天,利用文艺本身的种种特质,对于受众,无论是处在初级阶段的小学生,还是中级阶段的中学生或是高级阶段的大学生的道德的意识的培养、道德认识提高、道德意志锻炼及道德信念的坚固、道德行为引导都将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所以,正确地把握和应用文艺理论和美学类课程教学过程的这些特性,对教师有效地组织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正确引导和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为运用文艺理论和美学类课程进行道德教育打开了新的思维空间。
1.发挥文艺的隐渠道作用,提高学生对社会主导的道德价值的认知。
认知是行动的前提,只有从思想上认识,才会在行动上有所表现。道德认知是产生道德行为的前期准备,也是产生相应的道德情感的基础。学生的道德认知愈深,其道德情感就会愈强烈。而这种情感就会形成其道德行为的内心驱动力,构成道德行为的动机,也是实现道德认识向道德行为转化的基础。文艺是社会的精神文明的成果,是精神世界的生产力,它其中蕴藏的丰富的、宝贵的文艺理论家对世界、对人生的正确的、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挖掘和提炼这些宝贵的精神食粮,把其通过隐性的渠道输送到受教育者的思想中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情。“艺术确实能为我们提供道德知识,这与它的内在价值密切相关,美学亦如此”[5]。关于这一点上文已做过论述,在此不再赘言。社会主导价值反映了一个社会的共同的需要与追求,人的存在不仅作为个体生命的存在,而且是社会的一分子,是一个社会人,那么,他的行为举止就得符合他人和社会利益的`社会属性。人的生活、工作和学习都离不开社会,所以每个人的道德价值观都应体现社会的道德价值取向,只有充分认识到哪些事该做,对社会有利,哪些事情做了不仅会危害社会还会使自身陷入绝境,才能在社会中找到实现追求和理想的金钥匙,才能为自身和谐地融入社会提供保证,才能保证个体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就大学生来说,现在的大学生总体的道德思想主流是积极向上的,但还有一些同学在道德价值判断上有界限模糊、道德意识淡薄,尤其表现在自视清高,在是非与善恶面前没有判断力、原则性匮乏,缺少一定的奉献精神,诚信度降低,缺乏社会责任感,勤俭节约被视为过时等,这就需要我们多方位、多角度地展开针对此类问题的道德教育。大量的实践表明,只有将显性和隐性双管齐下,才会收到预期的甚至是意想不到的效果。
2.发挥文艺的隐渠道作用,有助于培养受教育者的道德情感。
文艺理论课的基本目的是教学生掌握文艺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帮助受教育者用艺术的眼光去审视世界,去解读人生,从中还可提高自己的艺术修养和培养自身高尚的品德水平,这是文艺教学的三维目标,也是一个全面发展的人应具备的。文艺理论总是以作品呈现的,作为文艺活动的三极之一的文艺作品又必然会通过欣赏者的消费陶冶、丰富、升华、激发、改造和提高欣赏者的审美心理结构与主题精神状态,从而达到为接受者注入积极思想因素,使之加深道德的体会,铸就高尚的情操,激扬向上的进取精神。在文艺理论课教学中,本身就重视引导学生进行情感体验,将情感体验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这就会激发学生的道德情感,调动学生的情感体验,引起感情上的共鸣。就拿音乐艺术来说,音乐作为人类古老的艺术形式之一,它是情感的艺术。教育家霍姆林斯基说:“感情的纯洁是形成高尚道德的基础,而这种感情正是音乐和歌曲培养出来的。”音乐的旋律是音乐的灵魂。《义勇军进行曲》、《中国军魂》、《共青团之歌》、《勇敢地心》,都是人们情感表达的真实写照,当后人们在传唱这些经典歌曲的时候,当然会被其中隐含的精神实质而感动,这就是艺术中的“情感共鸣”。试回想,“5·12”地震的时候,被埋在废墟下的孩子齐声唱着国歌、唱着《团结就是力量》,难道唤不起个体的良知、责任和使命?可以肯定地说,没有人不被感动和震撼,歌曲给废墟下的孩子们带来了精神慰藉,带来了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也唤起了全社会的道德情感;又如,北京奥运会升旗仪式那一刻国歌响彻鸟巢时的震撼,奥运健儿奋力拼搏的精神,以此激励他们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文艺作品课中塑造的伟人形象、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都是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的好资源。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善于用生动、形象、充满激情的教学方式去打动学生,使教材内容在学生脑海中产生具体可感的形象,来感染他们的思想情感。道德情感内容丰富,有阶级情感、爱国主义情感、集体主义情感、义务感、责任感、自尊感、羞耻感等。其中,集体主义情感可以缓解个体的集体意识淡薄的弊病,义务感和责任感可以影响责任心欠缺的个体,自尊、羞耻感可以在一定意义上防止个体做出有悖于社会道德的不良行为等。需要补充说明的事,这里的“情感教育”只是作为达到更好的教学目的的补充作用,仅此而已。
3.发挥文艺的隐渠道作用,有助于引导受教育者对道德行为的实践。
不论什么样的教育,其目的最终都是指导实践,只有做到这一点,才算是教育工作发挥了实质性的应有的社会作用。否则,一切前期的教育都可视之为空谈,思想道德教育的过程也不例外。道德认识、道德情感最终都要在道德行为中体现和检验。文艺理论中的道德思想和情感,文艺作品中的具有良好道德品格的典型形象都能起到引导学生有实践道德行为的作用。这就要求在传授文艺知识的同时,还要善于组织一些有意义的实践活动课,让受教育者走进生活,初步体验和内化道德认知;再进入实训实习等职业实践中,进一步体验,感悟和强化道德认知;最后在职业实践中将已有的道德认知、信念和情感转化为道德行为,知道自己怎么做,而且准备这样做,让受教育者在实际的生活中认识和明白作为一个讲道德、讲文明的人所具有的人格魅力,懂得在实际生活中践行道德是光荣的事情、是会得到人们赞扬和褒奖的善举。这样也能够把道德知识真正转化为道德行为,达到教育的目的要求。当然,道德实践不是一劳永逸的事,不是让我们也要向文艺作品里描写和歌颂的英雄人物那样,非要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而要从身边的小事,从一点一滴做起。在具体的行事中时刻以“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座右铭提醒自己和鞭笞自己。
综上所述,由于包括道德和文艺等在内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具有性质、目标的一致性,在文艺理论和美学等学科教学中自觉进行道德引导,充分发挥艺术美等各种审美形态对道德建设所具有的特殊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必将对学生乃至于更大范围的公民素质的提升,对学校和全社会的文化建设,对相关学科的教学和研究等都产生切实而持久的积极作用和深远影响。
参考文献:
[1]鲁洁,王逢贤主编.德育新论[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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