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发表论文>论文发表

狗肉毕业论文

2023-03-06 22:3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狗肉毕业论文

去年“玉林狗肉节”曾惹得舆论场一片尘土飞扬,几乎一夜间,“玉林”因狗肉节之名红遍大江南北,不想今年“狗肉节”更胜往年。无论从关注的人群之广――明星、公知大V纷纷站队,还是矛盾之尖锐――甚至新华社与新华每日电讯都打起了“嘴仗”,大有去年纷争升级版、扩大版的态势。

  爱狗人士与吃狗人士从隔空喊话、拉横幅到比拼行为艺术,直至上演“全武行”,双方冲突的无限升级,不能不令人担忧:今年如此,明年又当如何?
  从双方辩论看,基本还停留在“鸡同鸭讲”的层面。爱狗者以狗通人性、悲悯生命为由;食狗者则以狗属牲畜、人权自由、文化传统为据,就仿佛某甲说下雨不能外出办事,某乙却说有利于庄稼生长,不禁令旁观者纳闷:不在一个价值取向里,如何较真出一个是非对错?
  反对 吃狗有理
  在很多吃狗人士看来,爱狗人士的救狗行动完全是“横刀夺爱”,不可理喻。
  6月9日,《潇湘晨报》发表知名评论人堂吉伟德的评论,对爱狗人士干预玉林人吃狗习俗进行抨击:“客观说来,你可以不吃狗肉,但请你不要影响别人吃狗肉。你有你的选择,我有我的诉求,两者之间应并向而行而不是相向交叉。然而,在所谓的正义的旗帜和道德的口号之下,一切权利行为都悄然过界,用一种非正当的方式和非正常的手段,表达着自己的诉求,这或许正是我们社会不成熟的注脚之一。”作者质疑称,“一者,如果狗肉的来源合法,狗的品质和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动物保护要件,狗肉节何以不能正当开展?二者,狗肉与牛肉、猪肉一样都不过是普通的肉食产品,何以要单独排除成为特殊?三者,吃不吃是一回事,怎么吃又是另一回事,两者不能出现次序颠倒,否则就会本末倒置,无疑达到基本的权利尊重。”
  22日,另一家一线媒体《京华时报》也发表评论,呼吁尊重人们吃狗肉的自由权益,“爱狗人士挟金华‘湖头狗肉节’取缔之胜,而对‘玉林狗肉节’正面追击。但既忽视了习俗强大的惯性,又拘泥于局部的每狗必救,从而授人以柄,面临商家‘虐狗要价’却救不胜救的窘境,而狗也反受其‘爱’之累。玉林狗肉节本是民间自发形成,事实上,吃狗肉之风在多地同样盛行,比如广西南宁、广东、贵州、江苏徐州。然而,即便昨天玉林狗肉热销,销量仍远少于猪肉和其他肉制品。本可淡化处之,却形成今年狗肉节大热,这多少是对爱狗人士过激行为的逆反。”
  24日《太原晚报》发表评论称,“爱狗人士形成大规模的抗议活动,由爱狗引起的不吃狗肉、不杀狗的倡议,到制止吃狗肉、杀狗、卖狗肉,再到买狗、公然与相关群众产生冲突,不仅放大了个人权利,也演变成了对公民权利的侵犯。这样的行为,很容易激起公众的强烈质疑与不满。倡导不吃狗肉是道德、舆论层面的事,吃狗肉、卖狗肉并不违法,不能咄咄逼人。”
  评论人孙嘉奎将“食狗之争”归结为文化之争,他认为“很多人,特别是西方人认为狗是人的朋友,吃狗肉特别残忍,这也无可厚非,但是很多其他的动物也是人类的朋友呀,为什么不禁止吃它们呢?特别是中国这个多民族的国度里,这个民族不吃鸡肉,那个民族不吃羊肉,假如都互不相让,那么我们只能吃素了!”进而,孙评论道,“吃不吃狗肉说到底是文化入侵的结果。如今中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在吸取了国外精华的时候,很多糟粕的文化也随之入侵而来。西方文化世界里,吃狗肉是一种禁忌,但是他不吃狗肉也容不得别人吃狗肉,把这种意识强加于爱食狗肉者身上,也是一种霸权主义。假如中国国力足够强大,中国文化也会风靡世界,那么或许世界也会跟着中国的文化脚步前进。”
  赞成 爱狗无错
  针对很多人以传统习俗为由袒护吃狗肉,6月17日,一线媒体《法制日报》以违背文明进步对狗肉节进行炮轰:“法律并不禁止食用狗肉,作为一种民俗,存在也无可厚非。但狗肉节,错在过分强调拉动地方经济,错在过度的包装和渲染,错在忽视了其产生的负面的社会效应。在舆论反对之声鹊起之时,又没有及时调整,转变策略,而是一味辩解甚至无视舆论存在。这样一来,反而将多年苦心付诸东流,地上变地下,经济损失和城市形象的损失都难以估量。玉林狗肉节的存废,是一个非常好的例证,它告诉人们,地方政府在寻找经济增长点的时候,切不可忽略文明发展的潮流与方向,不可忽视社会文明意识的进程,不可忽视公众的情感,不可为一己之利而惹众怒。当然,它也从另一个角度提醒着人们,中国确实需要一部切实可行的《动物保护法》了。”
  随后《中国青年报》发表评论《狗肉节争议的焦点是“节”而不是“狗”》进行呼应,同时质疑称:“那些满大街满柜台形状各异、面目狰狞的死狗,确实令人恐怖。没有经过检疫,没有规范处理,其食用是否足够安全?但为此建立起狗的屠宰、检疫、加工、处理的生产线,可能性又有多大?所以,即使从食狗者自身的安全考虑,也该有所节制。”
  同一日,新华社发表记者署名评论《改变世界,从缓慢抬升底线开始》,力挺“爱狗者行动”,与先前抨击“爱狗行动”的《新华每日电讯》唱起反调,“如果找不到底线,我们就容易落入逻辑怪圈。找到真正的底线,目标和步骤就会清晰起来:更多的社区行动,劝导人们不要遗弃;更多的反虐杀活动,让商贩至少不要‘用叉子将狗挑在空中’……这些事儿,意义大,阻力小,对他人的‘合法利益’不伤筋动骨,却能帮我们不断寻得中立者乃至食狗屠狗者的支持。是的,这不是我们的终极目标。但移风易俗这种事,就像朝山巅推动巨石,每一寸移动都有意义,搞快了反而砸到自己。缓慢抬升底线,是我们最要做、最可做的事。”
  25日,《中国青年报》再发评论《拒吃狗肉为何难以达成共识》,“在相当多的农民还需要靠养狗卖狗贴补家用的现实状况下,让他们接受诸如‘伴侣动物’这样的概念,确实有些超前。但超前并不等于不应该传播和推动。在物资匮乏的年代,人们为了生存什么都吃,但如今不吃野生动物、不虐待动物、要吃经过安全检疫的肉类就已成为民众共识。这些共识的达成,是人们在经历了生态危机、食品安全危机等一次次教训后,有了共同的认知基础才逐渐形成的。”   中立 文明社会更需宽容
  面对双方争执的不可开交,一些中立评论采取“各打一板”的方式,希望为这起似乎没有结果的辩论画上句号。
  16日,《解放日报》评论呼吁,“食与禁食各执一词,难解难分。激烈论战形成了巨大的社会影响,而达成共识才应该是论战的最终目标。在不违反法律这一底线的前提下,论战双方应该结束无谓的争吵,相互尊重、相互谅解,多些理性的声音。一方面。民间爱好要讲求与时代发展同步,坚持科学合理性;另一方面,传播文明理念也不能简单粗暴,需要‘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赢得人心,方能赢得认可、改变行为。”
  23日,《人民日报》刊发评论,被认为是“主流声音”对狗肉节的定性:“套用物理学中‘光的波粒二象性’的说法,狗目前具备伴侣动物和食材的二象性。二象性和‘半拉人’,出发前提不一样,有不同认知乃至观点冲突在所难免。可是,我爱及其类,并立志传播‘狗是伴侣动物’理念,难道不行吗?行。但要注意路径。应该学习弘一法师和丰子恺,没见两位高贤堵过人家荤菜馆子。办爱狗基金会,收养流浪狗,多好啊;玉林办狗肉节,我们可以找地方办‘不吃狗肉节’,各自主张嘛!莫小瞧平和坚韧的力量,假以时日,真的形成了广泛的民意基础,禁食狗进入立法程序,也未可知。当然,目前已经形成共识的地方,比如不可虐杀、不可盗杀、不可当街屠宰、要有动物检疫等等,该坚持的,要坚决坚持。”
  相比很多中立评论高举理性大旗的“耐心说服”,媒体人西坡另辟蹊径,站在争论者角度,以吸引“沉默的大多数”为由,呼唤双方冷静对话,“未来中国主流社会是否会建立吃狗肉的禁忌,现在尚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反对和拥护吃狗肉者都有权表达自己的主张,就现在看,他们也很难完全说服对方,而激烈反对吃狗肉者与‘誓死捍卫吃狗肉’的在人群中也都是少数,大多数国人的态度是无可无不可。而这‘沉默的大多数’恰恰是两派最该争取的。……中间派会倒向哪边,跟两派的表现有直接关系,谁的极端举动都可能将中间派甚至队友推向另一方。”
  多元社会的特征是思想多元化,观点多元化。此次狗肉节之争真正令人担忧的,并非爱狗吃狗之争,而是非要抹杀异己的偏执。在争论之中,我们看到,抨击对方“不道德”的大棒逾越了理性,击穿了人格,归根结底,“食狗”之争更像道德之争,只要自居了道德制高点,就似乎掌握了裁判权,对对方再粗暴的裁决都自觉“天经地义”。原本可以“妥协共赢”的对话变成了两败俱伤的生死决。
  某种程度上,狗肉节就像一个火药桶,如果不能化解拒绝宽容、拒绝倾听的“火药”,即使这一轮纷争休止,恐怕还会在新的火药桶一触即发。
  @黄贯中:若不吃狗肉就是“狗粉”,那不吃米的是“米粉”?不吃蟹的是“蟹粉”?不吃屎的是“屎粉”?各位“人粉”请尊重猎头族(编者注:专门割人头的亚马逊一带食人族)的千年文化!
  @罗玉凤:因为自己爱狗,就不准他人吃狗肉,这是赤裸裸的精神侵略。不要只为自己喜欢的动物说话,实行动物种族主义,你的狗再好,它也没法穿上衣服变成人。人是社会的人,一旦离开人类社会,你将失去工作,寸步难行。无钱养活你和你的狗,所以人权大于狗权。支持6・21玉林狗肉节!
  @旅者志:我不吃狗肉,但我不会去抨击吃狗肉的人;我不买皮草,我也不会去制止别人穿皮草;我不是gay,可我对同性恋者毫不反感。成人世界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你可以自我约束,大力倡导自己认为对的东西,但你无权站在自己立场上,去强求他人甚至攻击他人。希望大家都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朴抱一:在韩国,“吃狗肉”的阵营欲将狗肉汉堡、狗肉泡菜推向国际;“保护动物”的阵营装狗扮屠夫推行动物保护理念。政府通过限制“过激”抗议等措施缓和这场狗肉战争的矛盾,使得双方能够各自温和地保卫“吃狗肉”和“保护动物”的权利。
  @Someone_In_HUST:不论支持还是反对,谣言总是谣言。汉文化有吃狗肉传统,“六畜”包含了狗,俗话“仗义每多屠狗辈”说明屠卖狗肉与屠卖猪肉一样是一种职业。
  @晨旅之歌:“狗肉节”炒得沸沸扬扬,玉林人更是被人骂成血腥、野蛮。玉林人的我不得不说,不是所有玉林人都吃狗肉,吃狗肉不代表没有爱心。我家曾养过狗,13年;养过猫,9年;养过牛,10年。它们是家庭成员,我们一个表情,一个动作,它们都能领会。我理解食狗与护狗之人!对骂互黑,没有用,要的是尊重与包容!
  @叶一18K:很多明星拿蛇皮包包、穿貂皮大衣、脚踩鳄鱼皮皮衣皮鞋,反对别人吃狗肉,呵呵,神一样的逻辑啊!
  @锦州太和网安:在欧洲,吃狗肉被普遍视为禁忌,瑞士是欧洲唯一大规模吃肉狗的国家;亚洲一些国家有吃狗肉传统,在韩国,狗肉被许多人视为夏日佳肴,日本历史上吃狗肉一度盛行,因颁布禁令而式微;在美国阿拉斯加、加拿大北部等地,从古至今狗都被视作紧急食物来源。
  @后现代主义美女: 我不太接受吃狗肉,但知道改变不了,所以,只是反对偷狗去吃的和虐杀、虐狗!大部分狗性情温顺,有人说狗咬生人就该杀,其实这就像人,有人也性情残暴!

吃狗肉并不犯法的议论文

  第一,可以体现作者的总体思路。提纲是由序码和文字组成的一种逻辑图表,是帮助作者考虑文章全篇逻辑构成的写作设计图。其优点在于,使作者易于掌握论文结构的全局,层次清楚,重点明确,简明扼要,一目了然。[2]
  第二,有利于论文前后呼应。有一个提纲,可以帮助我们树立全局观念,从整体出发,在检验每一个部分所占的地位、所起的作用,相互间是否有逻辑联系,每部分所占的篇幅与其在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否相称,各个部分之间的比例是否恰当和谐,每一字、每一句、每一段、每一部分是否都为全局所需要,是否都丝丝入扣、相互配合,成为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都能为展开论题服务。经过这样的考虑和编写,论文的结构才能统一而完整,很好地为表达论文的内容服务。
  第三,有利于及时调整,避免大返工。在毕业论文的研究和写作过程中,作者的思维活动是非常活跃的,一些不起眼的材料,从表面看来不相关的材料,经过熟悉和深思,常常会产生新的联想或新的观点,如果不认真编写提纲,动起笔来就会被这种现象所干扰,不得不停下笔来重新思考,甚至推翻已写的从头来过;这样,不仅增加了工作量,也会极大地影响写作情绪。毕业论文提纲犹如工程的蓝图,只要动笔前把提纲考虑得周到严谨,多花点时间和力气,搞得扎实一些,就能形成一个层次清楚、逻辑严密的论文框架,从而避免许多不必要的返工。另外,初写论文的学生,如果把自己的思路先写成提纲,再去请教他人,人家一看能懂,较易提出一些修改补充的意见,便于自己得到有效的指导。

您认为最能代表湛江特色的事物是什么

湛江走地鸡.....金小小叉烧酥.....热带水果.....
哈哈.....
真系好正咖.....
仲有观海长廊啦,中澳花园(海湾大桥),

易中天《我们为什么不能虐待动物》初中议论文

易中天《我们为什么不能虐待动物》初中议论

①最近,反对虐待动物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呀?
②当年,孟子讲“恻隐之心”,举出的例证,就是齐宣王对一头将死的牛表示“不忍其觳觫(吓得发抖),若无罪而就死地”。牛如此,狗和熊,也一样。
③事实上,一个人,如果不把虐待当回事,下一步,就有可能以此为乐。这时,他就会完全丧失了人性。所以,必须反对虐待,反对虐杀。比方说,在不得不保留死刑时,坚决废止凌迟、腰斩、砍头等方式;在无法避免战争和执刑时,决不虐待俘虏和犯罪嫌疑人。当然,也不虐待动物,哪怕它丑恶如老鼠。
④只有彻底到连老鼠都能同情,才真正是有恻隐之心。
⑤我想起刘瑜的一篇文章,标题叫“老鼠,作为证据”。文章说,有一只老鼠,在厨房里被粘板粘住了,垂死挣扎。这让她想起了另一只也是被粘住的老鼠叫了两天才死去。她还想起自己小时候,有一只 老鼠被邻居老爷爷用开水烫死了。
⑥这些事搁在任何地方,可能都稀松平常。灭鼠嘛,好像没什么不对,作者也没说不该。让她受不了的是:一、生而为鼠,并不是它的过错;二、如果一定要死的话,为什么不能让它死得痛快一点,不那么备受折磨呢?文章说:“即使龌龊如一只老鼠,也会痛,也会绝望,也会挣扎。更糟的是,它的痛,也会传染给你。”
⑦说实话,这篇文章让我很感动。我没有想到,一个人的恻隐之心竟会及于一只老鼠。在许多人(也包括我)看来,老鼠是肮脏的、丑陋的、作恶多端和死有余辜的。不是说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么?既然必须消灭,又何必管它怎么死呢?
⑧但我们,不,就说我吧,从来没有想过,生而为鼠,并不是它的过错;也没有想过,即便它罪该万死,也不意味着就该折磨至死。然而刘瑜想到了,这让我感到惭愧。是的,惭愧!因为只有彻底到连老鼠都能同情,才真正是有“恻隐之心”。
⑨的确,连老鼠的惨死都于心不忍的人,还会虐待人吗?是心足以王矣(《孟子�9�9梁惠王上》)!相反,一个人,今天能虐待老鼠,明天就能虐待狗,后天就可能虐待人。因此,为了保证人不受虐待,必须反对虐待动物。这不是什么动物福利或者狗权(动物权),反倒是人权,是人与人的关系,是社会问题。
⑩事实上,不忍心其无罪而死,不忍心其折磨至死,正是现代社会法治与人权的心理基础和人性基础。比方说,国际社会一致公认不能虐待俘虏,不能虐待犯人,不能虐待动物。我永远不能忘记中央电视台的一期节目:医学院的学生带着担架,拎着兔子牵着狗,走向实验室。解说词说:担架是为狗准备的,兔子没有,这意味着兔子将不再生还。
节目的结尾,是师生们为实验动物建立了纪念碑。每年清明,他们会去献上鲜花。这不是虚伪,而是人类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对生命尽可能的尊重。要知道,只有尊重一切生命,才能最后真正尊重人类自己。
因此,恻隐之心要从善待动物做起。而且,只有当所有人都不再忍心虐待动物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才能真正建立起来。否则,下一个被按倒在床,挖肝取肾抽胆汁的,没准儿就是我们自己。
(选自2014年第4期《青年文摘》)
1.选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2.选文第①段起什么作用?
3.选文第③段主要运用了哪种论证方法?起什么作用?
4.针对结尾段,就内容或表达方面提出一个有思考价值的问题。
5.在玉林,每年的夏至,吃狗肉品荔枝是20多年来的民间习俗,然而这一习俗受到很多爱狗人士和动物保护主义者的质疑和抵制。今年6月21日,因某些“狗贩”虐狗逼爱狗人士高价买狗引发冲突,广西玉林“狗肉节”引发越来越多的争议。对于这一争议,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1.人要有恻隐之心,恻隐之心要从善待动物做起。
2.从当前热点谈起,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引出议论的话题。
3.举例论证;真实有力地证明了“必须反对虐待,反对虐杀”的观点。
4.示例一:作者认为,构建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的前提是什么?示例二:该段在文章结构上起什么作用?
5.示例一:我们应该尊重各地的传统风俗习惯,但“狗肉节”这一习俗不宜宣扬。示例二:爱护动物是社会进步、人类文明的具体表现。(开放性题目,不设统一答案,言之成理即可)

相关文章
学术参考网 · 手机版
https://m.lw881.com/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