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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注释请采当页注,体例依下列格式:
(一)引用古籍原刻本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南宋鄂州覆北宋刊龙爪本),卷2,叶2。
(二)引用古籍影印本
(明)郝敬:《尚书辨解》(台北县:艺文印书馆,1969年,《百部丛书集成》影印《湖北丛书》本),卷3,页2。
(三)引用现代专书
郑定国:《邵雍及其诗学研究》(台北县:文史哲出版社,1999年),页102。
(四)引用期刊论文
金培懿:〈伊藤仁斋「论语古义」在日本「论语」注释史上的地位〉,《中国书目季刊》第31卷第3期(1997年12月),页7-31。
(五)引用论文集论文
蔡辉振:〈论鲁迅小说之艺术风格及其文学地位〉,《纪念鲁迅诞辰120周年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呼和浩特:远方出版社,2002年),页808-847。
(六)引用学位论文:
林叶连:《中国历代诗经学》(台北:中国文化大学中国文学研究所博士论文,1990年5月),页102。
(七)引用会议论文:
李威熊:〈明代经学发展的主流与旁支〉,「明代经学国际研讨会」论文(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1995年12月22、23日),页10。
(八)引用报纸论文:
丁邦新:〈国内汉学研究的方向和问题〉,《中央日报》,1988年4月2日,第22版。
(九)再次引用:
同一资料引用两次以上(含两次)时,依下列方法注记:
1.作者、书名、章节、页数全同时,仅需注明「同前注」,卷数、页数不同时,应将不同之卷、页数标示,如:
注1:苏精:〈基督教传教士与中文活字印刷〉,《图书与资讯学刊》(1987年8月),页1。
注2:同前注
注3:同前注,页3。
2.再次徵引的注,如果不连续,则应将被徵引原注的页码标出,再注记徵引的卷、页数,如:
注1:徐朔方:《汤显祖评传》(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7月),第2章〈坎坷的仕途〉,页59。
注2:李哲贤:《荀子之核心思想》(台北市:文津出版社,1994年12月),页102。
注3:同注1,第3章〈最后的岁月〉,页202。
五、全文以一万至一万五千字为原则。
毕业论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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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xxxxxx大学
毕 业 论 文
课题名称
学生姓名
学 号
专 业
班 级
指导教师
2004 年 月
“目录”样式
Reflection on Chomsky’s Idealization of Language
I. Introduction
II. Demonstration
A. Language as a concrete system of signs, has its own significance in the context of society.
1. Language is a system.
2.The conventionalization of language.
B. Language as a social institution, is born with society. It develops and interacts with the society.
1. Communicative function of language.
2. Language evolves hand in hand with the society.
a.Influences from the society upon language.
1) Macrolinguistic perceptive
2) Microlinguistic perceptive
b.Influences from language upon society
1) Interaction between language and society
2) Social factors and linguistic research
III. Conclusion
“英、中文摘要、关键词”样式
Abstract
This paper begins with a brief introduction to Chomsky’s methodology of idealization in linguistic research. Although the idealization in physical research from which Chomsky’s idealization deprives can still keep natural laws’ validity, the author points out Chomsky’s idealization is not accessible. The key point lies in the exclusion of social factors in his research. Then the author demonstrates the reason why Chomsky’s exclusion of social factors is not accessible from two aspects: (1) Language is a concrete system of signs. (2)Language is a social institution. Only in the context of society are these features significant and integrate, can language bear its form and forward its development and keep up the interaction with the society. Therefore instead of “being idealized” out of linguistic research, social factors should be regarded as the base of the research. Otherwise the object of the research will be totally changed and the research itself will be misguided. As for what factors can be temporarily idealized without changing language’s fundamental features? This is a question worth our further study in the future.
摘要:本文从Chomsky在语言学研究过程中所采用的理想化模式入手,认为Chomsky为了使研究变得简单,便将与语言关系紧密的社会因素摒除在研究范围之外,这是一种不可取的理想模式。接下来本文从两个主要方面阐述了理想化模式不可取的原因:一是语言作为一种符号系统,只有在社会的环境下才能具有完整的意义。二是语言作为一种社会结构,无论是它的产生还是发展过程,都在不断地和社会发生着相互作用。故而只要是研究语言学,我们就不能将社会因素“理想化”。至于什么因素可以暂时不予考虑,这仍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关键词: 理想化,符号系统,社会结构,语言与社会的相互作用
思修的论文格式是先写摘要再写正文。
弘扬中国精神
【摘要】
弘扬中国精神 ;就是要在国际舞台上展示中国文化的软实力,使中国精神得到世界的认可与尊重。随着基督教的衰落,中国以伦理与审美为本的文化在现代反而富有生命力。尤其是中国二元中和的文化精神使中国自古就允许文化的多样性与多元共存,人与自然的和谐对于建立后现代的环境伦理学和生态文明具有极大的文化价值。
【正文】
中国梦的全面实现依次有三个层次。第一个是中国独立自强的层面,没有这个基础的层面,中国就会陷入殖民地与半殖民地的泥潭而任人宰割。中国自强强国的梦想是在毛泽东的领导下得以实现的:这表现在1949年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宣称中国人民站起来了,更表现在1951年7月就基本上分出胜负的抗美援朝战争。
中国梦的第二个层面就是摆脱贫穷而在经济上起飞,从邓小平领导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开放到现在,中国人民在逐步走向小康,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不远的将来会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中国的富国梦正在逐渐实现。
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是在不平衡与精神痛苦中完成的,中国要在社会的现代转型中避免个人的孤独感与荒诞感造成的畸变与裂痕,文化梦的意义就显示出来了。不然的话,各种怪力乱神与邪教就有了滋生的土壤。这种世俗化的姿态不但使中国文化接受起现代科学来并没有什么障碍,而且对于现代与后现代的人文重建也有重要价值。
中国精神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孔子的伦理精神就是以人为本的,这种人本精神足以抵御西方传统的神本主义和现代的物本主义。这就是为什么在基督教衰落之时以拯救文明为己任的白璧德,到儒家文明中寻找拯救西方的新人文主义。
历史论文格式及写法
(一)历史论文写作的基本立足点和论文取向
在历史科学工作者的宏大队伍中,中学历史教师是一支重要方面军,在历史科学的广阔领域里,中学历史教学的理论与实践是一个重要分支。中学历史老师的业务特点决定了在撰写历史教学论文时除具有一般史学论文的共性外,也必然还带有自己的特性,这就是首先要紧紧围绕如何教好历史这门课程,提高教学质量,让学生在学到科学的历史知识的过程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树立科学的世界观、革命人生观。历史老师除教学外,安排适当的时间精力撰写历史教学论文,也是十分必要的。近年来,在职称评定工作中,在主要考评教学实绩之同时,也看有没有论文、论文写的怎样,就更表明了中学历史教师写历史论文的正当性和必要性。
历史论文的内容取向与主要类型,是应很好考虑的。首先应该肯定,广大中学历史教师能够并且已经撰写出不少各种题材和内容的历史学论文,跟专业研究工作者、大专院校教师同样为历史科学做出了贡献。同时还应看到,通过长期大量的教学实践,中学历史教师积累下了极为丰富的课堂教学经验,这样,把教学经验加以总结提高,形成围绕历史教学的各种类型的历史教学论文,更是优势所在,最为擅长的,而这却很可能是其它史学研究者较为生疏或不谙其道的。我们在虚心向大学教师、专业研究人员学习,并研读他们的撰著的同时,也应看到在撰写历史教育教学论文时,我们特有的优势,在历史科学的总体建设中,在这方面,我们担负着的是一种“责无旁贷”、“舍我其谁”的劳作。
(二)教学总结是历史教师撰写历史论文的主要内容
围绕历史教育、历史教学这条主线来写历史论文,我们中学历史教师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这是主要的着眼点。同时也要看到某些现实条件,也使得我们侧重写这类历史教学论文,才更符合实际,事半功倍,易出成果。写这类历史教学论文,具体说可以“教学总结”为基础、为雏型,这能更有效地服务于提高教学,历史教学论文的针对性也更为明确,避免“教课”、“论文”两张皮,在繁忙的教学及班主任等工作中,因写论文而分夺过大精力。这样,写论文就不是额外负担,而是广义的历史教学的组成部分,与教学紧密相连,互相推动,较易引起撰写者的兴趣,增强写好历史论文的信心。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县、乡以下中学,有的老师是非历史专业毕业,有的老师以大局为重,服从工作需要,克服困难,不辞辛劳,身兼数科;有的老师迫于师资、课程情况而“改行”任课,教非所学。再加上参考资料相对缺乏,借阅、交流并不容易,等等。在清醒地看到这些实际情况之后,我们感到,若空泛地鼓励老师们大写一般性历史论文,“争取达到发表水平”,是不太现实的。更为现实的是:立足于教学总结,写出植根于这块沃土上的教学总结型短小精干有力的历史论文来,它们能言之有物,用之有效,然后汇总上交,审评提高,汇订成册。既是广大教师的历史教学论文成绩,又是县(区)文教成果。可供教学参考,可供评职依据。
以教学总结为基础写历史教学论文,不等于教学总结就是论文。教学总结与论文的区别及联系是应予研讨的。历史论文类型有多少?很难机械地界定;各类历史论文怎样分工?也没法生硬地划分,实际上必然纵横交错,互有联系。为立题、下笔方便,主题思路有所遵循,可粗分为如下几种:(1)思想教育的贯彻;(2)历史知识的讲授;(3)教学质量的提高,(4)教学经验的总结,(5)教学艺术的研讨,(6)学生学习的考察;(7)教师业务的进修,(8)历史专题的论述。
当然,此外还有其它各类,例如:对教材、教学指导书的评析,观摩教学的总结评议等等。我们的历史教学论文的旨趣及重点,很明显是向历史教学倾斜,而且各型历史论文,写起来不可避免是互有交叉、互为融通的。如(3)即带有(1)、(2)的综合性质,(5)(6)则多构成(4)的主要成分;(8)是指对某一历史专题作学术性或知识性的专题研究或论述,这类历史论文虽非大宗或主体,但并非排除在写作之外,也是完全应该写 ,能够写的。
众所周知,客观历史本身是一个复杂的有机联系的整体,它的各个部分、各个侧面,本是不能跟别的部分、别的侧面割裂开来认识掌握的;只是在论述、研究时,因侧重点之不同,不得不突出什么、约略什么,于是表现为不同的历史论文类型与内容。从撰写人来说,仍应力争掌握史事全貌,才能从总体联系中深刻认知所要写的部分,才能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精确把握你要截而论之的各个阶段。为此,下些苫工夫、硬工夫是必要的,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广收精选,厚积薄发,深人浅出,由博返约。例如要写“太平天国”这个题目的历史论文,从三种不同的选题立意,可有三种不同的论文类型与行文风格。
(1)如果从加强教师进修,提高业务水平着眼,写出有一定学术质量的历史论文,则应写到太平天国起义爆发的深厚的时代背景;取材自基督教的上帝教经洪秀全加工改造而本土化,成为与传统的农民起义不同的新式发动群众的精神武器;太平天国以雷霆万钧之势,摧枯拉朽,所向披靡,定都南京,震撼清朝统治,反抗西方侵略,预示着反帝反封性质半殖民地人民革命行将来临;对于天国领导集团内讧问题,则应指出它不只是人际关系上的利害纠葛,从本质上深刻分析农民阶级不代表先进生产力,在没有先进阶级领导条件下,只能砸乱旧社会,不能建立新社会,在取得若干胜利、进行某些“改革”后,要么是被旧有封建势力镇压下去,要么是自身蜕变为新的封建王朝。尤其应阐明,在总体性质上,太平天国虽然仍属旧式单纯农民起义,但《天朝田亩制度》已突出地反映了广大农民迫切要求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强烈愿望,表露了要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伟大尝试,预示着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新式斗争行将来临。
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过程
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具有两条相辅相成的线索,一是封主封臣制和封土制的形成和变化过程,一是自由农民的农奴化过程,我们把这两个过程称之为封建化过程.
⒈西欧封建化过程的起点——萨利克法典
法兰克人五世纪时分为两支,一支迁莱茵河中游,称河滨一里普阿尔人,一支进入北高卢,称海滨一萨利克人,即克洛维为王的那一支.
萨利克法典是萨利克人的习惯法汇编,形成于六世纪初, 511 年前后.它反映了五、六世纪法兰克人在进入高卢以后的社会生活状况,既包含了日耳曼人的社会因素,也反映了一些高卢一罗马人的社会因素.西欧社会的封建化过程,就以此为出发点.
克洛维进入高卢后,把所占领的无人居住的土地交给法兰克人的农村公社,他自己占有罗马皇室的土地,并把一部分赏赐给贵族和亲兵,形成日耳曼大土地所有制,对高卢一罗马地主和教会的大地产,则很少侵犯.所以法典反映的土地所有制就有三种:农村公社土地所有制,王室土地所有制,贵族地主土地所有制.
一般认为,农村公社是从氏族公社发展而来的自由农民的社会组织,特点是土地公有私耕,行政自治.但也有人认为,它是在中世纪地主庄园内重新形成的.
⒉自由农民的农奴化
最初,法兰克自由农民都是公社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参加战争,分取占利品,使用公社土地,参加社员大会.到六世纪下半叶,国王希尔伯利克( 561 ~ 584 年)颁布一道修改萨利克法典的敕令,规定死者如无子嗣,土地由其女儿继承,而不再交还公社.这样,公社的耕地逐渐变为可以买卖的自主地.这时的公社称作马尔克.公社农民内部的经济分化加剧.
但是,法兰克农民农奴化的主要原由,并不是经济分化的结果,因为当时系自然经济,经济分化缓慢,而主要是外部暴力所造成.外部暴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教俗贵族地主利用特权强力兼并公社农民的自主地,失去土地的农民被迫投靠大地主,逐渐变成农奴.二是 6 ~ 10 世纪战争兵役频繁,对外扩张,外族入侵,社会不安定,豪强官吏勒索,这一切使自由农民无法进行正常的农业生产;另一方面,军事制度也有变化,从原来的步兵或轻装骑兵发展成为重装骑兵,战斗力加强,但费用开支也大大增加.据估计,当时四家小农方能装备一名骑兵.这种状况,使许多农民干脆就近寻找一教俗贵族保护,把土地交给贵族而由自己耕种,只向此贵族一人纳税服役,既避免了官府沉重的军役、捐税,也避免了他人的勒索和盗匪的抢劫,此称为“委身式”,也叫“投托”.久之,这些农民就变成了农奴.他们在法国被称为“维兰”.
在法国,还有一些农奴称为“塞尔夫”( serf ) , 他们大多是奴隶的子孙,地位比维兰更低.维兰实际是永久性佃农,份地世袭,劳役有一定传统标准.塞尔夫则由主人任意剥削,并可随土地一并买卖.一般来说,维兰比自由农、佃农的境遇往往要好.
八世纪前半期查理·马特采邑制改革以后,法兰克农民农奴化进程加速.
847 年,西法兰克国王秃头查理的墨尔森法令规定,“任何自由人都必须选择一主人,或是国王,或是国王的臣属”.
自由农民的农奴化过程一直延续到 11 世纪.
封主封臣制与封土制的形成与发展
第一阶段:墨洛温王朝时期,六、七世纪,国王采取赐地封土的办法给其官员,封地与公职相联系,这种土地分封是无条件的,久而久之,大贵族势力上升,国王军事经济实力削弱.
第二阶段:到八世纪查理·马特任宫相时,进行采邑制改革,将封地与附庸制度结合起来,从而向西欧封建制度迈出了极其重要的一步.采邑制改革的另一契机是军事制度发生变化.西欧在与阿拉伯人的接触中,学会了使用马蹬,马蹬的出现,使骑兵从轻装发展为重装,铠甲及贵族族徽都随之出现.更重要的,是由此需要专职作战的骑士,普通法兰克农民既难以负担,也无此技艺,而骑士则需要土地和农民来养活.这样,马蹬→军制改革→社会制度(采邑制)改革.
中国明末时传教士铸造的西洋火炮为何不能引起中国社会制度的变革?顾准这样提出了问题.
马特没收了叛乱贵族和教会的大量地产,分封给他的附庸骑士.受封者,即封臣则以服骑兵役为条件,并向封主宣誓效忠,这种军事封地称为采邑.受封者若不能履行封臣的职责,封主有权收回采邑.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双方的,是一种契约关系,封主也要保护封臣,不能欺侮他的妻女,若违反,封臣也可另找封主.西欧封建制度的特征就是它的相互性,在封建制度下,没有人是权力无限的统治者.若上面对下面的权力是绝对的,不可反抗的,那就不是西欧封建制度,而是绝对君主制了.这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中国封建制度的概念大不相同.
查理·马特的采邑制改革,到加洛林王朝的矮子丕平和查理曼时继续实行,因为即使查理曼当时也无足够财力搞职业军队.而各级领主,也有自己的附庸骑士,形成层层分封.打仗时,这些附庸的附庸在王室军队中参加其直接领主指挥的军队,并且只是单线联系,形成“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采邑制的广泛推行,导致以下后果:①加速了封建化进程,大小封建主竟相争夺劳动力,把自由农民变成农奴;②巩固了中小封建主的地位,奠定了骑士制度的基础,排除了农民当兵的权利;③形成了金字塔式的、依次互为主从的封建等级制度.
每一骑士都靠自己采邑的农民的赋税和劳役生活,这一骑士对自己的采邑拥有行政、司法、税收等管理权.国王有时还把一些豁免权赐给一些大领主和教会贵族,豁免权也叫特恩权,指这些领主的领地可不受国王代理人或官员管辖.这样一来,就使采邑领地具有独立王国的趋势.
第三阶段:采邑原本是终身的,封臣死亡,采邑交还封主,不得世袭.封臣的继承者若要继续从前的关系,要重搞受封仪式.到九世纪,采邑逐渐变成了世袭领地. 877 年西法兰克的秃头查理颁布克尔西敕令,承认采邑和特权世袭.
查理曼死后,王权的分散,无休止的内战,外族的入侵,使原本有序的金字塔式的等级统治走向混乱.原来的封疆大吏一一伯爵,以自己的附庸为后盾,从王室官员演变为独立的地方王公。从本质上说,政治分裂是封建制度最正常、最普遍的社会状态。对王权而言,封建制度的兴盛正是王权的阴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