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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地悲剧毕业论文

2023-03-05 07:47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公地悲剧毕业论文

著名论文公地的悲剧是英国学者哈丁发明的。

公地悲剧不应照字面的意义解释,而应视为一种比喻的概念。 这个词汇是一种现象的简称,并不是对这个现象精准的描述。“悲剧”一词不应依常理视之有悲剧性,也不应被视为一种归咎原因的谴责。此外“公地”一词的使用也常被误解,这导致了哈丁后来认为他应该将他的论述标题改为“未受规范的公地之悲剧”。

公地悲剧一文着重于解释经济、发展心理学、博弈理论和社会学领域。有人将此视为“意外行为”的范例,伴随着个人在复杂社会系统中的互动所导致的悲剧结果。哈丁的论文一开始便将注意力集中于无法借由科技工具解决的问题之上。

也就是不同于只需要自然科学上的科技研发与改变,而不需要人类价值观或道德标准改变的问题,哈丁声称这样的问题来自于人口的成长和地球资源的使用。

解决办法:

1、私有化。

公地悲剧源于资源的公共品属性和非排他性,而私有化能够阻止当事人竞相消费公共资源,避免稀缺资源被过度消耗。想象一下,如果草坪归私人所有,那么受法律保护,外来的牛群是不被允许随便进入的,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即便没有法律的约束,草坪主人出于利益考虑,也会选择雇佣保安、设置隔离墙等措施防止外来者进入自己的领地。

2、加强管理。

就是通过行政的手段降低对公共资源的损耗。典型的像许可证制度、价格调控等。价格调控本质上也属于许可证范畴,只不过货币说了算。比如高速公路是公共资源,我国暂时不允许高速公路私有化,可以想象的是高速公路如果不收费,那将会变得多么拥挤,这几年假期高速不收费的政策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事实依据。

价格调控本质上是挤出了一部分弹性较大的需求。典型的许可证是由行政机关颁发的授权证明,它允许一部分人可以从事某种活动而另一部分则不被允许,理论上也能防止资源被过度使用。一般而言,许可证的颁发需要经过相关部门严格的审核认定,确认对象已具备开展某项业务的能力。但不可否认,许可证制度同时也是一个巨大的寻租场。

公地悲剧的原因?

是什么原因引起了公地的悲剧?请用相关经济理论解释
1,资源是有限的,而人的欲望是无限的。而且每个人都是理性的人,都会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在无偿获取资源的条件下,都想获得更多的资源,从而引发了悲剧。

2.“蛋糕说”,蛋糕即一个社会或地区的财富创造的多少,要想分的更多的蛋糕,只功做大这块蛋糕。也就是创造更多的财富。而悲剧的发生也是因为落后的生产力,生产技术等无法创造更多的财富。
公地悲剧的成因及相应解决措施
公地本来是全体人民的,但是公地管理者认为是他们自己的,而且能进入公地放牧的也只有公地管理者,人民无法进入公地放牧,也无法对公地放牧进行监督,更无法对公地进行管理,公地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能进入公地放牧的人都很贪婪,都进行掠夺式经营,都想获取最大的利益,许多以前没有能够进入公地放牧的人,都骂公地放牧者贪婪,要如何如何才能管好公地,但是,一旦自己进入了公地,同样变得贪婪,所以归根到底,还是制度问题。这就是公地悲剧的成因。解决措施应当是完善制度,全体人民都能监督。
公有地悲剧的经济学原理
公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使用权,但没有权利阻止其他人使用,从而造成资源过度使用和枯竭。过度砍伐的森林、过度捕捞的渔业资源及污染严重的河流和空气,都是“公地悲剧”的典型例子。之所以叫悲剧,是因为每个当事人都知道资源将由于过度使用而枯竭,但每个人对阻止事态的继续恶化都感到无能为力。而且都抱着“及时捞一把”的心态加剧事态的恶化。公共物品因产权难以界定(界定产权的交易成本太高)而被竞争性地过度使用或侵占是必然的结果。

“公地悲剧”展现的是一幅私人利用免费午餐时的狼狈景象——无休止地掠夺。“悲剧”的意义就在于此。根据哈丁的讨论,结合我们对挣扎在生活磨难中的人们的理解,“公地悲剧”的发生机理似乎可以这样来理解:勤劳的人为个人的生机而算计,在一番忽视远期利益的计算后,开始为眼前利益而“杀鸡取卵”,没有规则,没有产权制度,没有强制,最后,导致公共财产——那个人们赖依生存的摇篮的崩溃,所以,美国学者认为,公地悲剧发生的根源在于:“当个人按自己的方式处置公共资源时,真正的公地悲剧才会发生。

“公地悲剧”的更准确的提法是:无节制的、开放式的、资源利用的灾难。就拿环境污染来说,由于治污需要成本,私人必定千方百计企图把企业成本外部化。这就是赫尔曼·E.戴利所称的“看不见的脚”。“看不见的脚”导致私人的自利不自觉地把公共利益踢成碎片。所以,我们必须清楚——“公地悲剧”源于公产的私人利用方式。其实,哈丁的本意也在于此。事实上,针对如何防止公地的污染,哈丁提出的对策是共同赞同的相互强制、甚至 *** 强制,而不是私有化。
资源枯竭型公地悲剧加剧的原因有哪些
公地悲剧【TragedyofThemons;当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每一个人都有权使用;用,由此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即为“公地悲剧”;公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中的每一;其他人使用,从而造成资源过度使用和枯竭;严重的河流和空气,都是“公地悲剧”的典型例子;“及时捞一把”的心态加剧事态的恶化;占是必然的结果;反公地悲剧【Tragedy

公地悲剧【Tragedy of The mons】

当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每一个人都有权使用资源,但没有人有权阻止他人使

用,由此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即为“公地悲剧”。如草场过度放牧、海洋过度捕捞等。

公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使用权,但没有权利阻止

其他人使用,从而造成资源过度使用和枯竭。过度砍伐的森林、过度捕捞的渔业资源及污染

严重的河流和空气,都是“公地悲剧”的典型例子。之所以叫悲剧,是因为每个当事人都知道资源将由于过度使用而枯竭,但每个人对阻止事态的继续恶化都感到无能为力。而且都抱着

“及时捞一把”的心态加剧事态的恶化。公共物品因产权难以界定而被竞争性地过度使用或侵

占是必然的结果。

反公地悲剧【Tragedy of Anti-mous】

1998年,美国黑勒教授(Michael·A·Heller)在《The Tragedy of Anti-mous》一

文中提出“反公地悲剧”理论模型。他说,尽管哈丁教授的“公地悲剧”说明了人们过度利用

(overuse)公共资源的恶果,但他却忽视了资源未被充分利用(underuse)的可能性。在

公地内,存在着很多权利所有者。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每个当事人都有权阻止其他人使用该

资源或相互设置使用障碍,而没有人拥有有效的使用权,导致资源的闲置和使用不足,造成

浪费,于是就发生了“反公地悲剧”。

二者的区别概述

公地与反公地“悲剧”的本质在于产权问题。产权一般具有两种形态:公共产权和私人产

权。当某种资源为某个人单独所有时,该资源为私人财产,其产权为私人产权。它具有产权

制度边界清晰、产权归属明确,所有权效率高的特点。当某种资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

所有时,称为公共财产,其产权为公共产权。它具有以下特点:在消费规模上没有限制,每

个社会成员都能享受这项资源的权益,所以存在收费困难;每个当事人天然享有资源权益,

无需采取交费申请加入的方式;每一当事人在使用该资源时,会影响和损害其他成员的利益,

即存在外部性。由于该资源向每个社会成员开放,允许他们自由进入,平等分享,并获取平

均利益,因此,搭便车和产权拥挤现象就难以避免。鉴于权利是相互排斥的,对于稀缺资源

来说,公共产权要么造成资源的过度利用(“公地悲剧”),要么造成资源利用不足(“反公地

悲剧”)。

产生原因不同。“公地悲剧”的产生是由于公地上任何人都没有排斥其他人同时使用的权力,

而“反公地悲剧”产生则是由于公地上任何人都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不让别人正常使用的权力。

结果有所差别。“公地悲剧”导致的是资源过度利用,而“反公地悲剧”导致的则是资源的

无效、低效,甚至根本不能利用。或者换句话说,“公地悲剧”导致的是大量的“搭便车”,

而“反公地悲剧”导致的是车上的座位部分的甚至是完全的空置,没有被充分利用。第三,

解决办法不同。“公地悲剧”因为产权虚置、不明晰,所以需要明晰产权。“反公地悲剧”因

为产权支离破碎,故需要整合产权。

两种“悲剧”在农村旅游中的现状分析

......
公地悲剧的表现形式
如果说“冠生园”事件是国有企业在品牌上的“公地悲剧”,那么国有资产流失则是有形资产的“公地悲剧”。所谓国有资产流失,主要是指运用各种手段将国有产权、国有资产权益以及由此而产生出来的国有收益转化成非国有产权、非国有资产权益和非国有收益,或者以国有资产毁损、消失的形式形成流失。由于国有产权的虚置和模糊。国有企业成为众人的公地,于是资产流失的“悲剧”随之发生。有形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一是资产评估不合理;二是产权交易中的折扣行为;三是优惠政策,如有的地方对本企业职工给予20% 至30% 的优惠,亏损企业也给予一定的优惠等;四是企业内部人控制,损公肥私。第一、第二和第三个因素都与我国产权交易市场不发达密切相关,这些因素虽然都一定程度地引起资产流失,但这是我国现阶段为深化改革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这些问题只有靠深化改革、完善管理、加快发展来解决。一些地方的实践也证明,通过产权改革,产权清晰了,权责明确了,出资人的责权利意识得到了强化,有效地推动了企业和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对于由企业内部人控制而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是应该坚决反对和制止的。必须完善企业产权的制度化改革,加强监管和处罚,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规范管理,防止这类现象的发生。
什么是公地悲剧?如何解决公地悲剧
公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使用权但没有权利阻止其他人使用而每一个人都倾向于过度使用从而造成资源的枯竭过度砍伐的森林过度捕捞的渔业资源及污染严重的河流和空气都是公地悲剧的典型例子之所以叫悲剧是因为每个当事人都知道资源将由于过度使用而枯竭但每个人对阻止事态的继续恶化都感到无能为力而且都抱着及时捞一把的心态加剧事态的恶化公共物品因产权难以界定而被竞争性地过度使用或侵占是必然的结果
公地悲剧的简介
1968年,英国学者哈丁(Hardin)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公地的悲剧》的文章提出来的。公地悲剧不应照字面的意义解释,而应视为一种比喻的概念。 这个词汇是一种现象的简称,并不是对这个现象精准的描述。“悲剧”一词不应依常理视之有悲剧性,也不应被视为一种归咎原因的谴责。此外,Hardin 对“公地”一词的使用也常被误解,这导致了哈丁后来认为他应该将他的论述标题改为——“未受规范的公地之悲剧”。公地悲剧一文着重于解释经济、发展心理学、博弈理论和社会学领域。有人将此视为“意外行为”的范例,伴随着个人在复杂社会系统中的互动所导致的悲剧结果。哈丁的论文一开始便将注意力集中于无法借由科技工具解决的问题之上(也就是不同于只需要自然科学上的科技研发与改变,而不需要人类价值观或道德标准改变的问题。)哈丁声称这样的问题来自于人口的成长和地球资源的使用。哈丁特别提及地球资源的有限以及有限资源为所谓的“生活品质”所带来的影响。如果人口成长最大化,那么每一个个体必须将维持基本生存之外的资源耗费最小化,反之亦然。因此,他认为并没有任何可预见的科技可以解决在这有限资源的地球上如何平衡人口成长与维持生活品质的问题。哈丁在《公地的悲剧》中设置了这样一个场景:一群牧民一同在一块公共草场放牧。一个牧民想多养一只羊增加个人收益,虽然他明知草场上羊的数量已经太多了,再增加羊的数目,将使草场的质量下降。牧民将如何取舍?如果每人都从自己私利出发,肯定会选择多养羊获取收益,因为草场退化的代价由大家负担。每一位牧民都如此思考时,“公地悲剧”就上演了--草场持续退化,直至无法养羊,最终导致所有牧民破产。2009年历史上第一个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女性奥斯特罗姆在其著名的公共政策著作《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中,针对“公地悲剧”、“囚徒理论”和“集体行动逻辑”等理论模型进行分析和探讨,同时从小规模公共资源问题入手,开发了自主组织和治理公共事务的创新制度理论,为面临“公地选择悲剧”的人们开辟了新的途径,为避免公共事务退化、保护公共事务、可持续利用公共事务从而增进人类的集体福利提供了自主治理的制度基础。

求发展经济学论文一篇

先说一个故事,有人这样形容西部人的贫困。那里的人就养羊,你问他,为什么养羊?他回答:娶媳妇。然后呢?生娃子。然后呢?让他养羊……

贫困是全球化的问题,也是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最大障碍。发展中国家的贫困是有多方面的原因的。有历史条件制约、经济基础落后自然资源匮乏、生态环境恶化、人口过度增长、经济结构单一、发展战略不当、经济政策失误等内部因素,也有国际经济秩序不合理、债务负担沉重、贸易条件恶化、贸易地位不利等外部因素。
从全球不同国家和社会各阶层看,贫困人口往往集中在经济落后、通讯不发达、交通不畅、教育不普及、识字率低、观念落后的偏远地区。在这些地区,由于得不到基本的社会服务和人力资本投资,贫困人口不具备利用谋生机会的能力,无力获得足够的食物,他们的孩子就更需要早先出去赚钱以补贴家用而不能上学;他们更需要多生育,靠一个大的家庭组织来维持成员的生计,人均生活水平更低,贫困进一步加剧。

我们可以用下面这样的一个循环公式来表示上面文字里面的关系。由于这些国家的人均国民收入很低,生活贫困,教育落后,技术水平不高,机器设备短缺,劳动生产率水平低下,处于贫困的恶性循环之中。这种循环可以从两方面来考虑:在供给方面,生产率低导致人均真实收入少,真实收入少意味着用于储蓄的部分低,储蓄率低;导致投资率也低,从而导致资本品形成不足,使生产率难以得到提高。如此周而复始,形成一个“低收入——低储蓄能力——低资本形成——低生产率——低产出——低收入”的恶性循环。从循环的需求方面来讲,真实收入低导致国内购买力低下,市场狭小,对投资品的需求也不高,也导致资本不足,生产率低下。如此周而复始,形成一个“低收入——低购买力——投资引诱不足——低资本形成——低生产率——低产出——低收入”的恶性循环。在这两个循环中,真实收入水平低是共同的因素,不论从供给方面,还是从需求方面,它都是造成投资水平低、资本不足的原因。但这也导致真实收入永远保持在低水平之上,即不发达国家之所以贫穷就是因它贫穷。这一理论的核心是要说明:资本缺乏是产生贫困恶性循环的根本原因,资本形成不足是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和约束条件。

我们也可以简单的用我们更熟悉的公式说明:贫困→导致教育水平低下→更加贫困→导致教育水平低下,贫困→超高人口出生率→更加贫困→更高人口出生率,贫困→腐败→更加贫困→更腐败,贫困→粗放经济增长方式→缺乏竞争力不能摆脱贫困→贫困等等。

于是形成了恶性循环,贫困既是贫困形成的原因,也是贫困形成的结果

那么,在发展中国家资本缺乏,资本形成不足的大前提下,发展中国家如何才能摆脱贫困呢?

我认为,最根本的是提高教育的水平。发展中国家由于教育水平低下,国民由于没有文化,无法掌握科学知识,即便有了土地也得不到应有的收获,更无法抵御自然灾害的袭击。没有利用谋生机会的能力,不掌握生存技能,看不见也抓不到改变生活的机会,脱贫基础脆弱。即使是已经脱贫,但当使其初步脱贫的物质基础发生变化或稍有不测时,很快重新陷入贫困。反观二战后的德国和日本因为战争国土成为了一片废墟,但是为什么他们能这么快就能发展起来,短短几十年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德国成为第三大经济体呢?关键和最重要的就在于他们国家劳动者的素质比较高。

有鉴于此,发展中国家应将脱贫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巩固和提高贫困个体的生存保障和发展能力上来,增加贫困人口受教育的机会,从而提升他们获取生存和发展资源的手段和能力,扶贫扶在根上、扶在点子上。加大提高贫困人口文化素质和知识水平的教育投入。亚当·斯密说过:“一个国家的发展主要取决于其劳动者所掌握的技能、熟练程度和判断力的高低。”这句话在今天仍然是至理名言。一个国家最宝贵的财富就是她的人民。

形势与政策关于气候问题的2000字论文

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中美欧既是最引人关注的责任方,也是重要的利益攸关方,还是全球治理制度的关键建设者,这些构成了中美欧三边关系的基本要素。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形势与政策关于气候问题的2000字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气候问题下的碳排放权交易初探》

摘要:本文从碳排放权交易的背景出发,详细分析了气候问题的演变及处理原则,并分析了国内外碳排放权交易的实例,结合我国的困境,以期为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研究提供一定的理论借鉴。

关键词:气候问题 碳排放权交易 温室气体减排

一、背景:气候问题的演变

环境问题作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问题的解决也理应在全球共同努力的提前下积极进行。在诸多环境问题中首当其冲的便是全球变暖问题。为解决这个问题,国际社会作了多方面的努力。从1972年斯德哥尔摩会议揭开气候问题的新篇章,到1997年《京都议定书》(下文简称《议定书》)中确立了国际排放贸易机制、联合履行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的基本原则,再到最近签订的《哥本哈根协议》,各个国际会议及协议皆为碳排放权交易奠定了法律基础,也使温室气体减排以及碳排放权的框架被赋予了规定世界秩序的属性。

二、处理气候问题的原则

在当代社会,环境问题已然成为复杂的社会条件的多元的利益冲突相互作用的结果。因而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人的问题,是文明的问题。要想积极有效地处理气候问题,必须厘清对该问题的处理原则,探求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

1.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既不能离开发展,片面地强调保护和改善环境,也不能不顾生态环境的承受能力而盲目地追求发展。尤其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讲,只能在适度经济增长的前提下,寻求适合本国国情的解决环境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2.明确国际环境主体的主要责任。按照国际法,国家对国际不当行为应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在1997年的草案中也将保护环境纳入国家义务,以期进一步加大国际社会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而各国对全球环境负有共同责任,但又有差别的责任的限制。

3.维护各国资源主权。其具体应包括:其一,“各国拥有按照本国的环境与发展政策开发本国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其二,国家负有“确保其管辖范围内或在其控制下的活动不致损害其他国家或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的环境的责任”。

4.积极促成发展中国家的广泛参与。占了世界陆地面积和总人口的的70%以上的发展中国家是处理任何国家问题不可忽视的部分,且随着发展与崛起,其在国际上的声音也越来越响亮。而地域辽阔、人口众多、有广大的市场和丰富的资源也将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三、碳排放权交易概述

在实践中国际社会比以往更清醒地认识到,对公有资源不计成本的自由使用,只会使使用者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尽力攫取资源。为了有效避免“公地悲剧”,国际社会在处理气候问题的同时衍生出了碳排放权交易这一新兴事物。

(一)概述

碳排放权交易即碳减排购买合同或协议,其基本原理是,由环境部门根据环境容量制定逐年下降的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然后将碳排放总量目标通过一定的方式分解为若干碳排放配额,分配给各区域,被允许像商品那样在市场上进行买卖,进行余缺调剂。减排技术的发明、运用和少排放的区域通过出让节余的碳排放配额赚取收益;多排放的区域要花钱来购买碳排放配额,增加了扩大排放的成本。市场定价机制将使多排放代价等于减排或治理污染的边际成本,碳排放配额交易就可能使交易双方都受益。同时,通过加强排放指标的度量及市场监督和核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该制度将有利于调动区域和产业部门的内在积极性,使它们主动地、持续地减少污染物排放,还便于因地制宜。

(二)发展概况

目前,在推动排放权交易方面,走在世界前列的欧盟已经制定了相对较成熟的欧盟气体排放交易方案,且自碳排放市场开始交易以来,交易量和成交金额稳步上升。纵观全球,已建立了20多个碳交易平台。而目前,国际碳市场可分为配额交易市场和项目交易市场两大类。配额交易市场内,交易的对象主要是指政策制定者通过初始分配给企业的配额,如《议定书》中的配额AAU。项目交易市场中,交易对象主要是通过实施项目削减温室气体而获得的减排凭证,如由清洁发展机制CDM产生的核证减排量CER。其中,EUETS的配额现货及其衍生品交易规模最大,2008年接近920亿美元,占据全球交易总量3/5以上。

(三)碳排放权交易对我国的影响与意义

“碳排放权交易”的本质是希望尝试建立一种市场机制来有效地调节温室气体在全球的排放总量。“碳排放权交易”运行到现在,已经在全球催生了一个庞大的市场和产业链。而对碳排放权交易问题的研究在诸多领域都属于前沿问题。自从2005年该机制投入商业运行以来,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市场,中国共获得了CDM碳信用额度的48%,价值超过10亿美元,这几乎占CDM过去5年发放的总信用额的一半。对我国来说,建立碳市场,是提高我国碳交易价格、增强我国议价能力的需要,是规范国内企业交易操作的需要,也是应对国际压力和全面参与国际公约的需要。

四、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实例

中国目前是以CDM为主的碳项目市场。截至2009年10月2日,中国在联合国执行委员会(EB)注册项目达638个,占全球的34.75%;中国在EB已注册项目的年均减排量为1.89亿吨,占全球的59.14%。在东道国在EB注册的CDM项目总数来看,中国俨然占了大头,比例高达34.75%。而兴起的各种交易所也积累了不少实务。(如下表)

五、碳排放权交易的思考

(一)我国面临的困境

就目前现状分析,国际气候合作的前景不容乐观,概述之:第一,发达国家运用其强大的经济政治实力,向发展中国家施压,迫使其承担更多的减排义务,接受法律约束;第二,为了降低成本,越来越多的合作将跨国进行,矛盾与摩擦也会增多;第三,在《议定书》之上,急切需要建立更完善的、监督执行能力更强的国际约束机制。

虽然作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供应大国,中国始终处于不具备价格发言权的尴尬境地,处于国际碳市场及碳价值链的低端位置。纵观全局,中国发展碳交易市场仍具有诸多不确定性,具体表现为: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上,中国市场排污评估标准体系不完备,缺少网络化的可核证的注册和交易日志记录系统;制度上,中国在碳税、能源效率标准、碳交易市场制定等方面尚存在缺失或具有不完备性。

(二)应对办法

为了在这场看不进烟火的气候之战中掌握主动,争取更多的话语权,我国必须坚持贯彻处理气候问题的各项原则的同时,苦练内功:

1.将应对气候变化摆到国内战略转型的重要位置。转变思维,开展广泛的宣传和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对气候变化的认识,降低气候变化对我国的不利影响,尽早将气候问题放到更重要的位置,提高气候变化的减缓和应对能力,实现低碳发展转型。

2.采取综合措施,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成本。我国应更多地利用市场机制,降低减排温室气体的成本。国内成立了多家交易所,但开展的实质性交易不多。我国迫切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关的激励政策,研究排放权交易制度,并完善法规和相关的制度。

3.开展国际合作,依靠科技进步应对气候变化。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应研究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技术路线图,特别是我国长期减排的方向和潜力。加强以气候变化为主题的国际合作,开展低碳城市试点,探索低碳发展的新路子。

4.完善排放权交易的法律法规。明晰的产权归属,能有效划分责任,有益于排放权交易的进行。虽然目前我国已有一些地方性的政策法规,但还不够完备细致,需要以“公地的悲剧”理论、外部性理论、科斯定理等为基础,结合我国国情和其他国家的实践进行进一步的改进。

5.建立完善的排放权交易平台。在进行排污权交易时,信息收集的程度将直接影响交易成本和交易成功率。如果信息不充分,就会导致交易价格上升,交易成功率下降。可以考虑利用网上平台,良好的网上平台可以使信息得到充分的释放,同时降低成本。

6.加强政府监督。排放权交易的整个过程离不开政府的监督行为,没有政府的有效监管,排放权交易很难实施。政府作为交易的监督者和保护者,有责任保证市场机制更好地运行,促使交易双方完成其承诺的减排责任。

六、结语

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把发展清洁能源和环保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在显示着优越性的同时制度不完善、议价能力低等问题也困扰着碳交易市场,故而新兴的碳排放权交易要想真正持续发挥其生命力,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注释: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关于国家责任的条文草案》第19条3.

该项交易信息摘自2009年11月23日《中国环境报》.

该项交易信息摘自2010年02月10日《华尔街日报》.

参考文献:

[1][英]安东尼・吉登斯著.曹荣湘译.气候变化的政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2009年版.

[2]GarrettHardin:TheTragedyoftheCommons,Science,December13,1968,(Vol.162)(No.3859).

[3]JaridDiamond:TheWorstMistakeintheHistoryof Human Race:West Civilization,Guilford,Conn:Dushkin Pub.1989.

[4]高荣琨.当前全球气候问题斗争形势.国际资料信息.2007(7).

[5]黄伟锋主编.国际法学.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6]蔡恩泽.低碳经济催生新机遇.中外企业文化.2009(7).

[7]吴健,马中.科斯定理对排污权交易政策的理论贡献.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3).

[8]邓海峰.排污权:一种基于私法语境下的解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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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释“公共地悲剧”

“公地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是一种涉及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Common good)对资源分配有所冲突的社会陷阱(Social trap)。这个字起源于威廉·佛司特·洛伊(William Forster Lloyd)在1833年讨论人口的著作中所使用的比喻。1968年时,加勒特·哈丁(Garret Hardin)在期刊《科学》将这个概念加以发表、延伸,称为〈公地悲剧〉(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而这个理论本身就如亚里斯多德所言:“那由最大人数所共享的事物,却只得到最少的照顾”。
公共地悲剧
这样的比喻宣示著有限的资源注定因自由进用和不受限的要求而被过度剥削。这样的情况之所以会发生源自于每一个个体都企求扩大自身可使用的资源,然而资源耗损的代价却转嫁所有可使用资源的人们。(可使用资源的群体数目可能远大于夺取资源的数目)
哈丁的主要兴趣如同前人William Lloyd 和Thomas Malthus 一般皆专注在人口学,尤其是人口成长所造成的问题。他的论述聚焦于有限资源的使用,例如空气与海洋资源,并指出污染的负面共享性。(他并非处理私人资源的蓄意污染,负面共享性是指公有资源被剥夺或污染所造成的共有损失)
牧民与草地的故事
有一个关于牧民与草地的故事,说的是当草地向牧民完全开放时,每一个牧民都想多养一头牛,因为多养一头牛增加的收益大于其购养成本,是有利润的。尽管因为平均草量下降,增加一头牛可能使整个草地的牛的单位收益下降。但对于单个牧民来说,他增加一头牛是有利的。可是如果所有的牧民都看到这一点,都增加一头牛,那么草地将被过度放牧,从而不能满足牛的需要,导致所有牧民的牛都饿死。这个故事就是公共资源的悲剧。哈定说:“在共享公有物的社会中,每个人,也就是所有人都追求各自的最大利益。这就是悲剧的所在。每个人都被锁定在一个迫使他在有限范围内无节制地增加牲畜的制度中。毁灭是所有人都奔向的目的地。因为在信奉公有物自由的社会当中,每个人均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公有物自由给所有人带来了毁灭。”
· 非科技或非资源管理的方法
从这样的观点出发,哈丁转向寻求非科技或非资源管理的方法。
正面:牧羊人可以从增加的羊只上获得所有的利益负面:牧场的承载力因为额外增加的羊只有所耗损 然而,牧场理论的关键性在于这两者的代价并非平等:牧羊人获得所有的利益,但是资源的亏损却是转嫁到所有牧羊人的身上。因此,就理性观点考量,每一位牧羊人势必会衡量如此的效用,进而增加一头头的羊只。但是当所有的牧羊人皆做出如此的结论,并且无限制的放牧时,牧场负载力的耗损将是必然的后果。于是每一个个体依照理性反应所做出的决定将会相同,毕竟获得的利益将永远大于利益的耗损。而无限制的放牧所导致的损失便是外部性的一个例子。
· 永无休止的悲剧
由于这样的个体行为是可预见的,并且将持续发生,因此Hardin称之为“悲剧”:“持续进行,永无休止的悲剧”。从哈丁的假设出发,可以发现追求自我利益的行动并不会促进公共利益。
在哈丁的理论中, 他举出一些公有资源的实例,如空气、海洋、河流、鱼群、国家公园、广告甚至是停车收费器。此外,他的主要论述更在于当地球资源成为所有人类的公地时,人口的成长会带来如何的影响。
· 潜在的管理解决方式
公地悲剧一文还指出针对公地问题举出潜在的管理解决方式,如:私有化、污染者付费、管制与规范等。从他原始的牧场理论出发,哈丁认为应该将公有地加以分类与规范。他反对以良心作为管理公地的规范,他认为以良心作为规范反而有利于自私的个体侵害他人的权益。
至于如何避免过度消耗公地,哈丁以恩格斯的论述做出结论,他认为“自由是需求的确认”,他表示若将自由狭义的解释为任意的自由,将使公地悲剧理论更加完整。但Hardin相信,若能在一开始就确认资源之为公地,并对其有所觉醒,了解公有资源是需要受到规范的,那么“人类将能保有并且培育出更珍贵的自由”。
除了资源使用的主要论述之外,此篇论文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在于他明确的处理和道德相关的问题,并将其投稿于科学期刊《科学》。而期刊为这篇文章所下的标题为“人口成长所带来的问题并没有科学的解决方法,而需要一个基本的道德延展”。公地悲剧直到今日仍存有争议。有些争议起源于个体是否永远如Hardin所言的自私。
· 意见实践于真实情况
更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争议来自于将Hardin的意见实践于真实情况中。有些专家甚至认为Hardin的作品提倡公地的私有化。进而导致了原本由当地机构管制的公地被圈管或私有化。表面上这样的措施看似保护了资源,实际上却忽略了预存的管理通常不公平的盗用资源,并且隔离了原本就存在于资源所在的(通常是贫穷的)人群。
当哈丁的论文聚焦于不受管理的资源而非公有管理的资源时,他的诉求却是不合时宜的。讽刺的是,对于Hardin想法的误解通常来自于他的牧场理论。大体而言,Hardin清楚的描述如何控管公有财产以避免资源的过度消耗。
但他对于公有资产的定义与管理方式常常被误解为提倡私有化的论述。而相对于公地悲的论则通常被视为“反公地悲剧”意指:理性的个体浪费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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