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义学在大学英语英语词汇教学的运用 摘要: 词汇教学是英语教学的根基。大学英语学习已经进入高级阶段,传统的英语词汇教法很多时候已经无法解决学生在词汇学习中常出现的问题。本文结合语义学原理和教学实践,重点探究了语义学中并置理论、结构语义学、框架语义学、语义成分分析、格语法在大学英语词汇教学的运用,旨在提高大学英语词汇教学质量。 关键词: 语义学大学英语词汇教学运用语义学词汇教学质量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素质教育的开展和新课程改革的实施,我国大学英语教学有了新的突破,教学重点开始转向提高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而词汇问题成为能否提高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的关键。传统的英语词汇教法仅仅要求学生识记单词的发音、拼写、汉语意思,这就导致学生学习的单词是孤立的,从而出现学生无法辨别近义词、词语搭配不当、英语“汉化”等现象。如何让学生正确快速地学会词汇,是每个大学英语教师应该关注的话题。本文针对学生在词汇学习中常出现的问题,结合笔者的教学经验和语义学理论,归纳出以下教学方法,旨在激发学生兴趣,提高大学英语词汇教学质量。 二、语义学在大学英语词汇教学的运用 (一)并置理论 并置理论是研究英语中某些词与另一些词之间的一种相关的关系。如mother(母亲)这个词在语言的应用中经常与nail varnish(指甲油),son(儿子),father(爸爸)等词一起使用,而很少和shave(刮胡子)连用。由此可见,并置理论不是指词汇的含义,而是指词与词之间的搭配关系。这种搭配关系是人们在长期使用语言的过程中的习惯用法。 然而目前大学生在学习英语中普遍出现词语搭配不当的问题,学生只记住了英语词汇的汉语意思,而不了解词语的习惯用法和潜在含义。例如:grow children(应为rear children)。此外学生由于受汉语思维干扰,往往按照汉语的习惯来进行词语搭配。如:I very like to play football.(应为I like to play football very much.) 因此,在大学英语词汇教学过程中,英语教师可以利用并置理论指导学生学习词语的合理搭配。在指导过程中,教师应向学生明确指出,词语的结伴关系具有可能性和限制性,词语的合理搭配会受很多因素制约。比如有时受语法决定,有时受词的语义特征制约,有时约定俗成,等等。这些需要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具体教学。另外,教师还需要向学生特别指出词语的破格搭配。一些词语在一般情况下没有结伴关系,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搭配。例如:lash the waves(白费力气)。除此之外,在习语中、文学作品中及新词语中常出现破格搭配,因此,学生需要注意平时积累。 (二)结构语义学 结构语义学主要研究“含蓄的”语义关系(Implicational Relations),这种理论更关注某些词或词组与另一些词或词组之间的“语义关系”,而不是像传统语义学那样只是孤立地研究词汇的语义现象,而忽略词汇之间的语义关系。含蓄的语义关系主要分为:下义关系(Hyponymy)、反义关系(Antonym)和相对关系(Relativeness)。 下义关系又叫语意内包,指个别概念的词内包。如上义词flower(花),下义词tulip(郁金香),violet(紫罗兰),rose(玫瑰)等。上义词是指同类概括词,下义词是相对具体的词。tulip,violet,rose在语义关系上是同类关系词。在大学英语词汇教学过程中,教师利用同类关系词理念可以帮助学生归纳整理同类单词,扩大词汇量;帮助学生利用同类概括词,使行文简练。通过对词汇下义关系的分析也可以避免学生词义混乱,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反义关系主要指:①词义矛盾或对立的词,例如male—female;dead—alive。②词义相反的词,例如:young—old;cold—hot。前者在语义上互相矛盾,不能同时并存,后者在语义上并不矛盾,它们表示性质相同、但程度不同的词。比如young—middle-young—old。在英语词汇教学中,引入反义关系可以帮助学生更清晰地理解单词涵义。平时在讲解单词时,教师普遍使用近义词进行解释,其实有些单词用近义词解释并不容易解释清楚,利用反义词进行解释,学生会更容易理解。例如,rude的反义词是polite(rude是新单词,学生不知道涵义,引导学生polite是rude的反义词,学生就很快明白新单词的基本意思了)。通过引导学生分清词义矛盾或对立的词、词义相反的词,教师可以帮助他们选用恰当的词语进行英语表达。另外,也可以利用反义词进行修饰文章,避免文章呆板。 相对关系又叫converses,存在于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的一对对词之间。例如:husband—wife;above—below,两者是对立统一关系,语义学称此为“强相对关系”。还有一种相对关系存在于三个词之间,称之为“弱相对关系”。学生学习相对关系可以扩大词汇量,灵活运用词汇和句型。 因此,结构语义学的理论应用在大学英语词汇教学中,可以帮助学生准确理解和合理利用含蓄词汇,从而提高英语的表达和运用能力。 (三)框架语义学 框架语义学是一种独特的语义学理念,它属于认知语言学的一支。它能为英语词汇的教学提供一种全新的方法。词汇是大学生学习英语的一只拦路虎,尽管教师和学生花大量的精力学习词汇上,但结果往往并不理想。如何解决这一难题,框架语义学为我们提供了新的思路。简言之,框架语义学立足于人的认知,从不同的视角,将英语动词分类并放入相对应的框架中,然后针对每一个相对应的框架,将相近的名词根据其熟悉程度进行分类,进行分层次教学。至于其他词性也可参照名词和动词的做法进行学习。例如学习money这一单词,可以设置买卖交易框架,根据不同视角(sell,spend,buy等)归纳成买家和卖家两类,每个框架设有不同元素,可以将要学的单词纳入框架,根据熟悉程度进行系统性的有条理的学习。 (四)语义成分分析 在英语教学过程中,学生会因为辨别不清近义词词义而出现错误搭配。如何帮助学生识别近义词从而进行正确搭配?对于这个问题,教师可以在课堂中引入语义成分分析理论进行解决。利用语义成分分析理论研究语言学已经有很长一段历史了,它主要研究Conceptual-lexical Relations(概念上的词汇—语义关系),观点是任何词的“意义”都可以分解为某些不同的“语义成分”,这些“语义成分”又可以加以系统地分类。我们可以利用此理论来解释词语,例如:bachelor——[Human]+[Male]+[Unmarried]。这一理论也有利于帮助学生比较清楚地认识同义词之间的差别及搭配,从而做到在不同的语境中能正确而熟练地运用词汇。另外,语义成分分析法还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翻译能力。在进行英汉对译的时候,“选词”不是随意的,而是要受语义成分限制的。准确得当的翻译应建立在认识词汇的正确涵义上。在目前的英语词汇教学上,如何使学生正确地掌握词汇是每一个英语教师所苦恼的,语义成分分析法为英语教师提供了一种方法,它可以帮助学生准确牢固地掌握单词,对于词汇教学有一定的意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教师的难题。 (五)格语法格语法是一种比较严谨、别出心裁的语义学理论。这种理论是1968年著名美国语言学家菲尔莫尔首先提出的,他概括出一个新的结论:每一种语言都有表深层结构的“语义格”(Semantic Case),每个语义格都与某个介词相联系。如Agent格与介词by相联系;Object格与介词with相联系;Instrument格与介词with相联系。菲尔莫尔还认为,从深层结构的角度来看,所有的noun phrases都是介词短语,不但可以在句子中移换位置,甚至可以省略。动词是英语句子中一个重要成分,菲尔莫尔认为在深层结构中,动词总是和某些语义格连用的,因此他主张对动词采取深层格框的方式来处理。这对语义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可以通过这个方式把不同的动词加以分类。此外他还提出了三条检验规则来确定各个语义格在句子中的相互关系,探讨语义格在句子中的地位。在菲尔莫尔理论提出后,一些语义学家对此理论进行了不断的深入研究和完善。在英语词汇教学中,教师引入关于语义格与深层格框的理论,有助于学生从语义的角度去分析英语句法,正确应用某些动词。例如:hit——[+—AO(I)];enjoy——[+—EO],从中可以看出某一类动词与某些语义格的关系在深层格框中被明确地表示出来。如果学生掌握了动词的深层格框,就能学会动词的正确用法和句型。 三、结语有效的大学词汇教学离不开正确的语言学理论去指导,利用语义学相关理念进行词汇教学,可以更好地引导学生高效地学习词汇。以上笔者探讨了五种当代语义学理论在英语词汇教学中的应用。其实语义学在大学英语词汇教学中的作用不止这些,这仍需要英语教师在实际学习与工作中不断地探究,以提高我国英语教学水平。 [2]杜宇,李晶,结构语义学与英语词汇教学[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7,(476). [3]刘英莲.谈英语语用学与语义学的应用[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VOL 6,(3). [4]钱德明,周庆芳.框架语义学对英语词汇的教与学的启示[J].苏州教育学院学报,2005,VOL 22,(2). [5]山东省大学英语教学研究论文集[M].石油大学出版社,1995.
康托尔是德国一名伟大的数学家,康托尔创立了集合论。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康托尔的集合论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康托尔的集合论论文篇1:《基于集合论思想的人性》
摘要:作为人类,我们有必要去了解自己,这样才能更加地进步。人性是从根本上决定并解释着人类行为的那些人类天性。本文利用集合论的思想对此进行了一些讨论。
关键词:人性;理性;社会性;自然性;集合论思想
一、引言
在长期以来的生活中,人类的大脑会在无意识的作用下储存某些事物的信息,由于并没有通过大脑严谨的思考,所以这些信息大部分是外在的,只是事物表面的一些形态特征而已。这些信息并非零散的分布,之间没有联系。而是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联,虽然结构不严谨,可能其中会有错误。但是有时候却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我们不能仅依靠这样的意识形态,因为我们有自我意识,需要不断完善,不断进步。依靠这样的意识是不可能看到事物的本质的。
有时候你问某个人为什么,他可能会答道:“凭直觉”。我并不否认直觉所带来的“便利”,但这种“便利”是给自己不去思考事物本质的借口。直觉也是一种意识形态,但是这种意识是在潜意识之下的,这样意识的形成也是要通过长时间的作用。大脑可以自己不断地调整,不断地完善,但是这个过程相当缓慢。要进步可不能依靠这样的思想。
现在我想说的是,我们必须减少对这些意识的依赖。因为这些意识都不是通过严谨的思考之后得到的产物,所以用这样的意识去做出一些反应是很容易出错的。这也会阻碍我们对真实世界的探索。我们应该挖掘出这样的意识,分析其中的思想结构,将不好的思想去掉,并且把有缺陷的思想不断加强和完善。这样一来,我们就会更加理性。人就具有这样的性质——理性。因此人类才能进步,文明才能发展。
二、理论分析
假设A={a1,a2,…,an},B={b1,b2,…,bm}。若A?奂B,则说明A中的n个元素均可以在B中找到,且m>n。反之,说明中的个元素均可以在A中找到,且n>m。若A=B,则说明中的所有元素与B中的所有元素相同,且n=m。如果某一个元素可以在集合A中找到,那么记作a∈A。
结合以上思想,对人与动物进行分析,动物={青蛙,鱼,狗,猫,人,……},可以看出人是属于动物的,即人动物。并且将这样的集合叫做普通集合,以区分下面所叙述的性质集合。既然青蛙,鱼,狗,猫,人等都属于动物,那么也就是说它们具有共同的性质,比如:没有细胞壁,必须利用现成的有机物获得能量,无叶绿体,能自由移动等。但是人除了这些共同性质之外,还有其他的性质。也就是说,从性质集合上看,动物的性质集合包含于人的性质集合中的。即动物的所有性质,人类均有。我们将性质集合中的元素命名为“属差”,而将普通集合命名为“种”,普通集合中的元素命名为“属”。
如果B的性质集合包含于A的性质集合,那么A和B就具有相同的属差,并且B的所有属差均是A中的属差。属差越多,则性质集合的表述范围就越小,即越受限制。那么B显然比A的表述范围大。说明B可以述说A,即A是B,其中A就是主词,而B就是宾词,则B的所有属差是A的属差。
那么按照上面所说,动物可以表述人,即人是动物。“人”的属差比“动物”的要多,也就是限制的条件要多一些。
有些存在于主体中的事物,其定义是不能用来表述一个主体的。例如:对于白人来说,“白”就依存于身体这个主体,并被用来表述身体这个主体,也就是说身体可以被说成是白的,但是要注意,“白”的定义却不能被用来表述身体。
属和种的属差都可适用于第一实体,种的属差适用于属,所以属和种决定了实体的性质。例如:“人”和“动物”的属差都可适用于个别的人,可以说人是动物,个别的人是人,个别的人是动物。也可以这样想:对“动物”的定义肯定也适用于对“人”的定义,因为“人”是属于“动物”的。所谓的“第一实体”,比如“个别的人”、“个别的老虎”等,是真实存在的个体,并不依存于其他个体。[1]
属差的定义也能适用于属和个体,并且还可以用来表述属和个体。例如:“有脚的”、“有手的”的定义也可以适用于“人”和个别的人。并且还可以说“人”和个别的人是“有手的”。既然属差的定义可以适用于个体,那么属差也就可以决定了个体的性质。而且这些性质都可以用属差表述其个体。
分析到这里,我们应该感觉到有点思路了。也就是我们现在要找到这样的属差,然后根据这些属差的定义来表述个体。
但是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个别的人是不是实体呢?因为刚才我们得到一个结论:属和种决定了实体的性质。也就是这些分析都是以实体作为前提的。所以我们要知道个别的人是不是实体。其实我们从实体最原始,最根本的定义出发,个别的人的确属于实体,因为是真实存在的,并且不依存于其他主体。
三、结果分析
1.人具有理性:有一篇关于鱼“自杀”的报道。我就在想鱼如何“自杀”的呢?自杀就说明鱼有自我意识,能够自己选择死亡。但科学上表明自然界(这里并不指整个宇宙)中除人类外,其他动物都只有直接意识,而没有自我意识。难道科学不客观?其实并非这样,只不过是媒体的故意渲染而已。鱼只是因为环境的改变而做出本能的反应,这样的本能就是直接意识,鱼并没有思考这样做会不会导致死亡,只是出于本能。那么人与其他动物相比,不同之处就在于人有理性。
比如一只老虎饿了,看到食物就会扑上去吃。但是人饿了却不会看到食物就扑上去,而要想想这能不能吃。这就是与其他动物的不同之处。也就是说“理性”是“人”的一个属差。
2.人具有社会性:人处在社会之中,与其他个体之间进行沟通,交流信息。进行物质的分享、分割和交换。社会是互动的,不可能是个别的个体所支撑。也就说明我们身处社会,只有聚集起来才能共同完成分享、分割和交换。有人说自己很孤独,其实这并不是真正的孤独,也不可能存在真正的孤独。因为人不可能摆脱社会性而存在。可能有人会对刚才我说的“不会有真正的孤独”有意见,他们会说:“既然没有孤独,那么创造这个词不就没意义吗?”孤独只不过是人们的感受,感受并不能反应事物的真实规律。所以我在之前也说过,我们必须放弃一些错误的思想。这样才不会被感觉和表面现象所蒙蔽。
在人类社会这个庞大的群体性活动中,无论是什么简单的活动,都不可避免要与其他个体进行信息传达。这样人类才能发展和繁衍下去。这样说来,动物也应当存在社会性。这显然是肯定的。一些动物也是具有这样的性质的,例如:蚂蚁,蜜蜂等。可见“社会性”也是“人”的一个属差。
3.人具有自然性:人类是自然界中的一员,就不可能不具有自然性。人类的组织结构、生理结构和自然界交往过程所产生的一些基本特征都表现出人的自然性。人类不可能脱离自然性而独立存在。而其他生物也一样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自然性”也是“人”的一个属差。
四、结束语
我们作为人类,有必要去了解自己,这样才能更加地进步。通过集合论的思想来分析人性,是本文的亮点。除了三个性质外,还存在着其他的性质。在这里由于自己的智慧有限,没有给出更多的性质,但是本文重点是在于提供一个可行的分析 方法 。通过数学的逻辑,会使得分析变得更加严谨和系统化。这是本文做出的大胆尝试。
参考文献:
[1]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全集(第一卷)[M].苗力田,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
康托尔的集合论论文篇2:《集合论与第三次数学危机》
数学的产生和发展,始终与人类社会的生产和生活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新教材中,任何一个新概念的引入,都特别强调它的现实背景、数学理论发展背景或数学发展的历史背景,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感到知识发展水到渠成。所以特别希望在教学中能不时渗透数学史的相关知识,充分发挥和利用数学史的 教育 价值,使学生通过了解数学史,而更加全面更加深刻地理解数学、感悟数学。
一、集合论的诞生
一般认为,集合论诞生于1873年底。1873年11月29日,康托尔(G.Gsntor,1845-1918)在给戴德金(Julius Wilhelm Richard Dedekind,1831—1916)的信中提问“正整数集合与实数集合之间能否一一对应起来?”这是一个导致集合论产生的大问题。几天后,康托尔用反证法证明了此问题的否定性结果,“实数是不可数集”,并将这一结果以标题为《关于全体实代数数集合的一个性质》的论文发表在德国《克莱尔数学杂志》上,这是“关于无穷集合论的第一篇革命性论文”,在其系列论文中,他首次定义了集合、无穷集合、导集、序数、集合运算等,康托尔的这篇 文章 标志着集合论的诞生。
二、集合论成为现代数学大厦的基础
康托尔的集合论是数学史上最具革命性和创造性的理论,他处理了数学上最棘手的对象——无穷集合,让无数因“无穷”而困扰许久的数学家们在这种神奇的数学世界找回了自己的精神家园。它的概念和方法渗透到了代数、拓扑和分析等许多数学分支,甚至渗透到物理学等其他自然学科,为这些学科提供了奠基的方法。几乎可以说,没有集合论的观点,很难对现代数学获得一个深刻的理解。
集合论诞生的前后20年里,经历千辛万苦,但最终获得了世界的承认,到了20世纪初,集合论已经得到数学家们的普遍赞同,大家一致认为,一切数学成果都可以建立在集合论的基础之上了,简言之,借助集合论的概念,便可以建立起整个数学大厦,就连集合论诞生之初强烈反对的著名数学家庞加莱(Jules Henri Poincaré,1854-1912)也兴高采烈地在1900年的第二次国际数学家大会上宣布:“借助集合论概念,我们可以建造整个数学大厦。今天,我们可以说绝对的严格性已经达到了。”然而,好景不长,一个震惊数学界的消息传出,集合论是有漏洞的!如果是这样,则意味着数学大厦的基础出现了漏洞,对数学界来说,这将是多么可怕啊!
三、罗素(Bertrand Russell,1872-1970)悖论导致第三次数学危机
1903年,英国数学家罗素在《数学原理》一书上给出一个悖论,很清楚地表现出集合论的矛盾,从而动摇了整个数学的基础,导致了数学危机的产生,史称“第三次数学危机”。
罗素构造了一个所有不属于自身(即不包含自身作为元素)的集合R,现在问R是否属于R?如果R属于R,则R满足R的定义,因此R不属于自身,即R不属于R。另一方面,如果R不属于R,则R不满足R的定义,因此R应属于自身,即R属于R,这样,不论任何情况都存在矛盾,这就是有名的罗素悖论(也称理发师悖论)。
罗素悖论不仅动摇了整个数学大厦的基础,也波及到了逻辑领域,德国的著名逻辑学家弗里兹在他的关于集合的基础理论完稿而即将付印时,收到了罗素关于这一悖论的信,他立刻发现,自己忙了很久得出的一系列结果却被这条悖论搅得一团糟,他只能在自己著作的末尾写道:“一个科学家所碰到的最倒霉的事,莫过于是在他的工作即将完成时却发现所干的工作的基础崩溃了。”这样,罗素悖论就影响到了一向被认为极为严谨的两门学科——数学和逻辑学。
四、消除悖论,化解危机
罗素悖论的存在,明确地表示集合论的某些地方是有毛病的,由于20世纪的数学是建立在集合论上的,因此,许多数学家开始致力于消除矛盾,化解危机。数学家纷纷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希望能够通过对康托尔的集合论进行改造,通过对集合定义加以限制来排除悖论,这就需要建立新的原则。
在20世纪初,大概有两种方法。一种是1908年由数学家策梅洛(Zermelo,Ernst Friedrich Ferdinand,1871~1953)提出的公理化集合论,把原来直观的集合概念建立在严格的公理基础上,对集合加以充分的限制以消除所知道的矛盾,从而避免悖论的出现,这就是集合论发展的第二阶段:公理化集合。
解铃还须系铃人,在此之前,危机的制造者罗素在他的著作中提出了层次的理论以解决这个矛盾,又称分支类型化。不过这个层次理论十分复杂,而策梅洛则把这个方法加以简化,提出了“决定性公理(外延公理)、初等集合公理、分离公理组、幂集合公理、并集合公理、选择公理和无穷公理”,通过引进这七条公理限制排除了一些不适当的集合,从而消除了罗素悖论产生的条件。后来,策梅洛的公理系统又经其他人,特别是弗兰克尔(A.A.Fraenkel)和斯科伦(T.Skolem)的修正和补充,成为现代标准的“策梅洛——弗兰克尔公理系统(简称ZF系统)”,这样,数学又回到严谨和无矛盾的领域,而且更促使一门新的数学分支——《基础数学》迅速发展。
五、危机的启示
从康托尔集合论的提出至今,时间已经过去了一百多年,数学又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这一切都与康托尔的开拓性工作密不可分,也和数学家们的艰辛努力密不可分。从危机的产生到解决,我们可以看到,数学的发展跟提出问题和面对困难是离不开的,期间要经历无数的挫折和失败,但是只要坚持,终会走向成功。
矛盾的消除,危机的化解,往往给数学带来新的内容,新的变化,甚至革命性的变革,这也反映出矛盾斗争是事物发展的历史性动力的基本原理。正如数学家克莱因(FelixChristianKlein1849-1925)在《数学——确定性丧失》中说:“与未来的数学相关的不确定性和可疑,将取代过去的确定性和自满,虽然这次悖论已经找到解释,危机也已化解,但是更多的还是未知,因为只要仔细分析,矛盾又将会被认识更为深刻的研究者发现,这种发现不应该被认为是‘危机’,而应该感到,下一个突破的机会来到了。”
参考文献:
1.《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必修1》教师教学用,人民教育出版社
2.胡作玄,《第三次数学危机》
康托尔的集合论论文篇3:《模糊集合论视角下的隐喻》
【摘 要】本文从模糊集合论的角度出发,研究隐喻解读过程中的逻辑真值问题,揭示出隐喻的模糊性是固有的,客观的,对人类认识世界以及进行文学创作具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模糊集合论;隐喻;文学创作
模糊性是自然语言的本质特征之一,客观事物自身范畴的模糊性、人类认知的局限性以及不同的话语语境均会导致模糊语言的形成。模糊集合论从诞生伊始,便开始了与诸多学科的交叉研究,与语言学的结合使得我们在语义研究方面有了新的视角。隐喻作为一种特殊的语义现象,其解读过程显现出模糊语言的特点。隐喻的模糊性反映出人类的潜逻辑规律,是客观的,隐性的,它不仅是人类心理范畴化的结果,也是人类模糊思维的产物,所以模糊集合论为我们研究解析隐喻开辟了新的窗口[1]。
1965年,美国控制论专家札德受语言模糊性的启发在《信息与控制》杂志上发表了论文《模糊集合》,最早提出了“模糊集合论”的概念。传统的集合论强调,任何一个集合的成员要么属于它(隶属度为1),要么不属于它(隶属度为0),只有两种真值情况[2]。但是如果对自然界中的诸多对象进行分类,我们经常会找不到能够精确判定其身份的依据。所以, 札德在论文《模糊集合》中对模糊集的定义为: 设X是由点构成的一个区间, 区间内的类属性元素用x表示, 即X ={x}。在区间X中,模糊集A由具有构成该集合元素属性的隶属函数fA(x)表示。该函数与区间[ 0, 1 ]内的任一实数相关联,此对应值表示x所具有的构成A的资格程度。如果区间内设置两个临界点, 即0 <β <α < 1, 那么我们就会获得一种三值逻辑: 如果fA(x) ≥α, 则x属于A;如果fA(x) ≤β, 则x不属于A; 如果隶属函数fA(x) 所表示的值位于α和β之间,则x具有一种相对于A的中间状态。模糊集合论之所以适用于语言研究,是因为语言范畴实际上就是某一个论域中的模糊集合。某一范畴中所有成员共有的典型属性构成此范畴的核心部分,它相当于集合的定义,这部分是明确的,清晰的;相比较而言,范畴的边缘却是模糊的,很难对其进行明确地界定,此部分相当于集合的外延,也就是构成该集合的所有元素。传统集合论实际上是二值逻辑,一个命题,即一个表达明确意义的陈述句,其真值只能是真(记作“1”),或者是假(记作“0”),没有第三种可能性。例如“汤姆是名学生”这个命题,只允许取值“1”或“0”。但是,如果我们将这个 句子 中的“学生”加个修饰词,变成“好学生”,问题就出现了。因为“好”是个模糊概念,其内涵容易辨认,外延却不明确。对于这样的命题,如果用传统的集合论就很难判断其真值。基于二值逻辑的缺陷,札德提出了“隶属度”的概念。即对于像“好”、“坏”这样的模糊概念的集合,规定其成员对该集合的隶属程度,可以取闭区间[0,1]内的任何实数值。模糊逻辑本质上是一种多值逻辑,这使得模糊集合论在研究隐喻时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
模糊集合论为隐喻真值的合法性提供了依据。隐喻的理解有赖于对两组不同范畴的特征的识别,如果我们要把“A is B”视为隐喻,而非字面意思,那我们就需要确定A和B的所指。句法,语义以及语境都可以帮助我们确定其含义,但是最终还是意义的解读决定对相似属性和不同属性筛选的结果 [3]。要想理解隐喻所指双方语义属性的比较过程,我们可以求助于模糊集合论的概念。通过模糊不同集合的界限,隐喻所指某一集合的属性可以部分的与其他集合的属性相结合,进而克服精确定义所带来的阻碍。从语言的表层结构来看, 隐喻的本体集合与喻体集合是不相容的。如果我们运用模糊逻辑的开放性原理, 就可以对这两个不同集合中的属性进行对比区分, 找到相互类似的属性以及不具有可比性的属性。
以莎士比亚名句“Juliet is the sun.”(朱丽叶是太阳)为例: “太阳”是无生命语义标记的子集, “朱丽叶”是有生命语义标记的子集。由于这个隐喻指出了太阳对于人类的重要性与朱丽叶对于罗密欧的重要性之间的相似性,相关元素属性的隶属函数是一个小于1的值,使得此隐喻带有较强的启示力和暗示性。一般来讲,根据逻辑真值,可以把隐喻分为epiphor(表征性隐喻)与diaphor(暗示性隐喻)。威尔赖特( P. Wheelwright)在1962年出版的《隐喻和现实》(Metaphor and reality)中指出epiphor 的基本功能在于表达(express), 而diaphor的主要作用是暗示(suggest) [4]。隐喻所指的并置会引起语义集合的矛盾,所以有些学者把隐喻视为不合语法逻辑的实体。但是如果我们通过模糊集合论中三值逻辑来解读隐喻,我们就可以证明它的用法是正当的,合法的。根据扎德的标准, 0 <β <α < 1, 一种三值逻辑的可能性是成立的。如果我们再加入一个中间值γ,区间将变为0 <β <γ<α < 1, 这样三值逻辑就可以扩充为四值逻辑, 其真值分别为: Truth( fA (x) ≥α) 、Falsity( fA (x) ≤β) 、Diaphor (β < fA (x) <γ) 以及Epiphor (γ≤fA (x) <α) 。如果α的值趋近于1而β的值趋近于0, 并且中间区间的集合不包含任何 其它 元素, 那么这就是一个传统的二值逻辑。如果隶属函数值介于β到γ的区间,就会产生暗示性隐喻;如果隶属函数值介于γ到α的区间,就会产生表征性隐喻。隶属函数会发生变化,因为很多隐喻由于不断的重复使用,固定了所指之间的关系,暗示性隐喻也就会变成表征性隐喻,如果太过普遍,则会变成死隐喻。由此可见,模糊集合论很好的解释了隐喻解读过程中本体集合与喻体集合的冲突,使得双方在合理的范围内找到交集,而这个交集内的元素属性很可能不是唯一的,这就造成了隐喻解读的多样性与模糊性[5]。
隐喻的本质是模糊了本体集合和喻体集合之间的界限,从而来寻找两个集合的契合点。由于模糊集合论设定了三个区间边界α、β和γ, 并且0 <β <γ <α < 1,这种四值逻辑不仅有助于消除隐喻所指不同集合之间所存在的矛盾,而且揭示出隐喻的模糊性实际是固有的,客观存在的。隐喻的模糊性主要是指其解读对语境的依赖性。无论从隐喻的编码,还是解码过程来看,不同的人,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场合,同一隐喻可以被赋予不同的含义。正是隐喻的这种模糊性开启了人类的想象空间,文学作品中好的隐喻总是余音绕梁,让人回味无穷。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隐喻,而在隐喻所创造的模糊世界里,我们非但没有因为模糊而影响生活,反而借用隐喻的模糊性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
【参考文献】
[1]Earl R. MacCORMAC, METAPHORS AND FUZZY SET[J].Fuzzy sets and systems. 1982(7).
[2]L.A.Zadeh.Fuzzy Set. Information and Control.1965(8).
[3]安军.隐喻的逻辑特征[J].哲学研究,2007(2).
[4]苏联波.隐喻的模糊化认知机制研究[J].成都大学学报(社科版),2011(5).
[5]束定芳.论隐喻的基本类型及句法和语义特征[J].外国语,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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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探英语语言学中的幽默话语
幽默是指在人类交际的过程中,能够引人发笑的话语、动作和表情等,其内容丰富多彩,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比例幽默话语、幽默动作、幽默音乐等等。因为人们的交际活动多依赖于语言,所以幽默也多来源于话语当中。
一、英语语言学中的幽默话语
在繁忙的生活中,幽默是一剂强力润滑剂。幽默话语是借助于语言手段来表述幽默的。它是以语言为媒介,根据特定的情境下,以轻松诙谐的语调,机智、风趣、戏谑的话语风格,通过讽刺、夸张、映射、双关等手法,来表达话语者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并使受话者不知不觉地接受,达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和境界。幽默话语往往带有一些意味深长的色彩,对揭露生活中的丑恶或不公平现象,还可以起到发人深省的作用。而对于受话者来说,要把话语和当时具体的语境线索结合起来,利用自己既有的语言知识和社会认知,去发现说话者的言外之意和要表达的真实意图,才能真正的理解幽默,并从中获得愉悦。
例如,“Mr Zhou have a sharp tongue,look out,it doesn’t cut your throat.”这句话看起来是像是在说舌头,但是,我们把这句话放到语境中,就可以想到,这里的“a sharp tongue”并不是什么锋利的舌头,而是牙尖嘴利、毒舌的意思,是发话者幽默、含蓄、间接的表达方式。
二、幽默话语与合作原则
(一)合作原则
胡范畴认为,所谓幽默话语是语言的各要素通过变异和创造而出来的。而美国语言哲学家Grice则认为,幽默话语的作用是为了确保交际活动顺利进行。Grice认为,在人们运用语言进行交际时,交际的双方(发话者和受话者)还要遵守一些先决条件和原则,例如使用双方都能熟练运用的语言、交谈内容是双方都熟悉的话题,还有最重要的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CP)。合作原则包括四个范畴,即数量准则、质量准则、关联准则和方式准则。在合作原则下,要求发话者和受话者者要端正态度,在谈话中做到“一唱一和”,避免造成“鸡同鸭讲”“话不投机半句多”的情况。
(二)合作原则与幽默话语的关系
如果说要遵循“数量准则、质量准则、关联准则和方式准则”的合作原则是一位西装革履、步态稳健的中年人,那么幽默话语就是一位穿着休闲时尚、语态随意轻松的新新人类。合作原则与幽默话语的结合,就是传统沉稳美与时尚活力没的结合,在这种结合中,传统的合作原则难免要接受新的挑战,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被打破。以下,本文以数量准则和质量准则为例,对合作原则与幽默话语进行举例分析。
(1)幽默话语与数量准则
合作原则之质量准则要求说话者和听话者之间交谈的内容要包含适当的信息量。但是在实际的语言环境中,我们常常需要打破这一数量原则,来起到幽默话语的喜剧效果。例如:
Jack:I saw Mr Green having lunch with a woman the day before yesterday.
Eason:Oh my god!Is she beautiful?
Jack:Yes,she is not only beautiful,but also young.
Eason:Dose Mrs Green know about it?
Jack:Of course.She was the young and beautiful woman.
在这段对话中,Eason理解的和Mr Green共进午餐的年轻貌美的女人应该是除了Mrs Green以外的其他女人,同时也不是Mr Green家里的其他女性亲戚。而Jack如果不想引起误会的话,应该直接说他前天看到Mr Green和Mrs Green共进午餐,但是为了引起Eason的好奇心,促使他进一步追问,就在第一句话中只说看到Mr Green与一位女性共进午餐,这虽然是违反了数量准则的,但也就此产生体现了幽默话语的有趣、逗乐原则。而Eason心理期待与实际情况之间的落差导致其认知的突然重构,给交谈双方带来乐趣,达到愉悦和反讽的效果。
(2)幽默话语与质量准则
合作原则之质量准则要求说话者不说自知是虚假的话,不说无稽之谈,但是在幽默话语中,说话者经常会采用诸如反语、夸张的休息手法。这样虽然会打破“质量准则”,但是带来的幽默效果也是非常显著的。在上世纪90年代即被引入中国并风靡十几年的美国NBC情景剧《老友记》中就存在很多这样的例子。例如:
Phoebe:You do not want to wine the lottery?
Rose:Uh surely I do,and I want to be the king of my own country.
通过思考并分析这段对话,我们得出Phoebe问Rose,你是否对有意买彩票,有没有兴趣去试一下自己的运气,通过片中的特点情景和人物关系,我们可以看出Rose对彩票不感兴趣,但是她没有直接了当的说“没兴趣”,而是采用了幽默话语说“想啊,我当然想,我还想当国家元首呢。”因为一个平民是几乎没有可能成为国家元首的,所以Rose的话语是违背了质量准则的。但是,这种“有意违背”和“夸大其词”正是这段对话的笑点所在。
三、幽默话语与指称语
指称语(indexicals)就是具有指称功能的语言结构形式,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语言现象。是发话人与受话人,在共同的知识环境、语言环境下,可以彼此理解的,映射出话语的,潜在的指称义和指称关系。当指称语所指示的信息不明确或者出现谬误,发话人的意思就是变得令人费解,幽默话语很可能就此产生。同时,指称语还受到人文背景、社会文化、交际距离、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指称语可以分为人称指称语、时间指称语、地点指称语等等,其中以人称指称语最为常见。我本文就以人称指称语为例,幽默话语和指称语之间的关系。
人称指称语可以分为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是对话参与者角色关系的客观体现。第一人称是发话人、第二人称是受话人、第三人称是话语谈及的对象。在话语中,如果这种规则被打破,就会出现人称指称语不相对应的现象,可能会起到幽默效果。例如:
Jim was down the local pub with his mate Mark.
Jim:Do you know,Mark,I never kissed my wife before we were married.What about you?”
Mark:I don’t know,What was her maiden name?”
这段对话是Jim与Mark之间的酒后之言。Jim的提问,真正的意思是“Have you ever kissed your wife before you were married?” 在指称语中,第二人称是针对受话人而言的,谈及的是隐私或伤痛,所以受话人Mark就采用了幽默话语来回避问题,轻描淡写地将这一问题带过去了,其机智幽默值得我们参照和学习。
四、关联理论与幽默话语
从关联理论的角度来看,受话者会故意曲解发话者的意图,到处与发话者截然相反的信息,产生意外的幽默效果。例如:
Teacher:Tom,there were three peaches,ate one,how many would you have?
Tom:Three,tow outside and one inside.
Tom作为孩子,其对事物的思考方式不同于成人,因为无法认清老师出题的意图,而给出出人意料的答案,起到了幽默的效果。
结语:
从上述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出,在不同语境中,人们会对对话意义、指称语、 语言意义等的理解产生偏差或者错位。幽默话语具有深层次的、含蓄的、深沉的、巧妙的作用,避免交际中的尴尬或难堪,增强语言表达的效果,可以起到愉悦交流、点缀生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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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从建构主义角度探析英语语言学教学
21 世纪 教育 的基点是终身学习,是不断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学习,是敢于打破狭隘的专业界限面向真实复杂任务的学习。在英语课程学习过程中,学生普遍认为英语语言学这门课更加的枯燥,无味和吃力。英语语言学课程涉及面广、内容多、概念多、理论多,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同时英语语言学课时少,而语言学的发展引起的教学内容不断扩充,暴露出和教学时数有限之间日益严重的矛盾。因而继续沿用传统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进行教学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教学过程,必须用一种更好的教学方式,使学生和老师尽快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随着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出现,提出了建构主义的教学设计。建构主义强调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四大要素,倡导以“学”为中心的理念。将建构主义的教学理论引入到英语语言学教学过程中,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1 建构主义的四大要素
在 学习 方法 上建构主义提倡的是教师指导下的以学生为主体的学习,在学习环境上要求是开放的、充满意义解释和建构性的,理想的学习环境主要有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四大要素构成。
1.1“情境”:学习环境中的情境必须有利于学习者对所学内容的意义建构。这就意味着在建构主义学习环境下,要把为学生创设建构意义的情境问题看作是教学设计的主要内容之一。“在课堂教学中播放有助于理解教学内容的录像、录音、参与 社会实践 、向学生提供网络的丰富的学习资源等等,凡是有助于学习者理解掌握学习内容的情境,都属于情境创设的范畴。”
1.2“协作”:协作发生在学习过程的始终。协作在一定意义上是协商的意思。协商主要有自我协商和相互协商。
1.3“会话”:会话是协作过程中的不可缺少环节。学习小组成员之间通过会话来商讨如何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达到意义建构的目标,怎样更多地获得教师或他人的指导和帮助等等,推进学习进程。在会话的过程中,每个学习者的思维成果(智慧)为整个学习群体所共享 ,因此会话是达到意义建构的重要手段之一。
1.4“意义建构”:这是整个学习过程的最终目标。在学习过程中帮助学生建构意义就要帮助学生对当前学习的内容所反映事物的性质、规律以及该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达到较深刻的理解。
2 建构主义环境下对英语语言学教学启示
2.1强调以学为中心的设计
在建构主义学习环境下,师生的地位、作用与传统的教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学生由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信息加工的主体、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教师也不再是知识的灌输者,而是教学环境的设计者、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和指导者、知识的管理者,是学生的学术顾问。因此,教师要从前台退到幕后,从“演员”转变为“导演”。在建构主义的语言学教学中,学习环境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教师要为学生创设尽可能真实的情境去应用他们所学的知识。具体来说,英语英语语言学课程教学应该激发教学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强调教学任务的适合性和针对性,注重教学环境的互动性和趣味性。
2.2强调学习环境的设计
建构主义教学设计的重心便是学习环境的设计。这里的学习环境是一个支持和促进学习者自主探索、自主学习的场所。学习环境的设计应围绕支持学习者开展有意义的学习来创设支持条件。它主要包括基于问题的学习环境的设计、合作学习环境的设计、真实情境的设计等。建构主义学习环境的设计的宗旨是通过支持学习者的有意义学习,促进学习者的发展。
例如,在讲授语言的任意性时,不少学生对于语言中音和义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这一属性存在疑惑,原因是在语言中的确存在一些音和义有一定联系的语言现象,如拟声词,对于这种问题,教师可以在深入讲解之前,给学生布置一些任务,让他们课前收集英语中的拟声词,并让其与汉语中对应的拟声词相比较,然后以 报告 的形式在课上做出来,教师则在这一过程中起着引导、监督、组织的作用,在学生做完报告后,教师做出归纳 总结 。
2.3教学任务的适合性和针对性
语言教学中任务的设置必须以学生的实际情况为前提,任务太困难或太容易都不利于学生主动建构知识。在选择英语语言学课程教学内容时,应适当减少课堂教学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所选课堂教学内容如下:语言、语言学、语音学、音系学、句法学、语义学、语用学、二语习得、语言与文化。明确学习任务,选择训练方式,使学生有足够的机会进行练习。教师应懂得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并通过积极的语言来激励学生。应及时地对正确回答问题,出色完成学习任务的学生进行表扬。如:Well done!Very good!Good job! Excel lent!这些词语看似简单,却能给学生以信心和动力。同时,对学生的缺点和不足要多指导,少批评少责备。
3 建构主义的教学评价
建构主义评价观具有几个方面的特征。首先,诊断性和 反思 性是建构主义学习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意味着,学习者必须从事自我监控、自我测试、自我检查等活动,以诊断和判断他们在学习中所追求的是否是自己设置的目标。其次,建构主义评价观认为评价是评价者和被评价者“协商”进行的共同心理建构过程,评价受“多元主义”价值观所支配。因此,建构主义注重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和评价方式的多样化。再次,建构主义认为,评价是学习者活动过程中的一个必然组成部分,而不是教学后的评价,它是一个持续性和实时性的镶嵌过程。因此,建构主义强调过程性评价,倡导“质性”的方法。所谓过程性评价是在某项教学活动的过程中,为使活动效果更好而不断进行的评价,它能及时了解阶段教学的结果和学生学习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以便及时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工作。可见,建构主义评价观提倡以学为中心的理念,更加关注学生的发展。
4 结束语
建构主义教学观为课堂教学提供了新模式,为习惯于被动式接受的学生阐释了学习的新理念,从而为英语语言学课堂的教与学带来了新的启示和体验。在英语语言学课堂教学中教授学习策略,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及改进 教学方法 。这些方面有助于学生建构知识,形成能力。
参考文献
[1]陈莉.社会建构主义与外语教学[J].外语论坛, 2003(1).
[2]胡壮麟.对中国英语教育的若干思考[J].外语研究, 2002(3).
[3]盛群力、__强.现代教学设计论[M].浙江教育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