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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论文文献

2023-03-04 17:4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债务重组论文文献

企业债务重组问题的研究论文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每一轮经济的调整,及产业结构的更新,大量债务便成为企业,金融机构乃至国家和地区的包袱,有人说当代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债务时代,随着债务的延伸和扩大。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企业债务重组问题的研究论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摘要: 在现今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可能因为经营管理不善、外部经济环境因素的影响等,致使企业盈利能力下降或经营发生亏损,出现暂时资金短缺,难以按时偿债,导致我国公司的债务重组活动日趋频繁,因而债务重组成为了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现象,由此引起经济界的广泛关注。

关键字 :债务重组 清偿债务 公允价值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

一、债务重组的背景介绍

在市场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应该能够随着内外各种因素的变化而不断改变自己的经营方式,善于经济管理才能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由于各种内外环境的变化,和不可控制的一些因素,企业可能出现资金周转困难,难以偿还债务。按照我国法律债权人有权在债务人不能到期偿还债务时向法院申请破产,而作为债务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企业破产以偿还债务,此时可以通过协商使债权人做出某些让步,使债务人减轻负担,因此债务重组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就应运而生了。

二、债务重组概述

1.债务重组的定义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2.债务重组的主要方式

(1)以资金清偿债务。债务人常用于债券的资金主要有:现金、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债务转为资本。债务转为资本是站在债务人的角度看的,就债权人则为债务转为股权;就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转为股本;对其他企业而言,转为实收资本。

(3)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

(4)以上方式的组合。如以转让资产、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的组合清偿债务。

3.债务重组的原则

(1)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均不得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2)债务人以低于应付债务的现金资产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低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债务人受让的现金资产低于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用以低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的税费之和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将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分额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三、债务重组存在的问题

(1)债务重组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

新债务重组准则中,在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方式下进行债务重组时,修改债务条件通常会修改债务偿还期限,这就涉及到“时间”,资金是具有时间价值的,在不同的时间,资金的价值是不同的。因此在确定重组后的债务的价值采用公允价值而不是采用现值,将把实质上属于债务重组范围的排除在外,使债务重组的损益确认不真实。

(2)错误的认识债务重组的作用

许多企业都错误的任务债务重组可以解决企业的所有债务问题,所以许多债务人企业纷纷进行债务重组,因为债务人可以通过债务重组获得较大的收益,而且摆脱债务负担,许多企业不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而进行债务重组。

(3)债务重组为企业管理层贪**败提供了条件

在重组的过程中,由于目前一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存在缺陷,从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到重组日组织实施都由经办人员一手操办,便将抵债资产变卖,用于一些不正当的开支,甚至债权人企业把原可以有希望收回的债权也按债务重组处理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经济发展甚至是我国的经济发展。

(4)债务重组成为粉饰报表的手段

许多企业钻法律的空隙,利用债务重组粉饰报表,造成了信息的不对称。使报表使用者蒙受损失,不能准确的掌握企业的实际的经济状况,会导致报表使用者的决策失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与债务重组的有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我国尚无建立一套完胜的规范企业重组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得不少企业钻了空子,假借债务重组逃脱大量的债务。

四、完善我国债务重组的措施

(1)运用公允价值的同时要考虑资金时间价值

公允价值的定义是“指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根据谨慎性原则,对于那些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可靠取得的非现金资产,以及具有商业实质的交易则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债务重组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益,同时要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以现值计量。

(2)合理的确定债务重组的对象和范围

由于一些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到外部某些因素的影响而出现暂时性的经济效益低下或陷入财务困难,但其所处的行业是夕阳行业,前景比较好,有外力相助就可以摆脱困境,他们才是债务重组的对象。

(3)加强监管力度

债务人可以通过实施债务重组获得债务重组收益,也有可能进行利润操控,进而达到给报表使用者传递错误信息的目的,因此需要有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防止企业出于不正当目的而进行关联交易搞假重组。

(4)完善会计管理体制,加强会计监督

改革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对单位会计人员实行委派制。在较大程度上可以使会计人员摆脱与所在单位的利益关系,形成相对独立的工作环境。从而保证债务重组过程中会计信息的公正性。

(5)调整企业会计监管政策

目前,我国对证券市场中公司的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等行为均有会计监管要求,其中净资产收益率是确定上市公司新股发行资格的唯一核心指标。因此,公司为了增发或配股往往通过操纵净资产收益率的分子或分母达到目的。从众多利润操纵的案例可以发现,操纵营业利润较难,而通过债务重组操纵非营业利润则很普遍。对此,应通过调整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政策,规避企业利润操纵。

五、债务重组的发展前景

我国进入资本市场以后,泡沫经济的成分与日俱增。而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每一轮经济的调整,及产业结构的更新,大量债务便成为企业,金融机构乃至国家和地区的包袱,有人说当代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债务时代,随着债务的延伸和扩大。人们对债务的认识也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于是在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债务重组便成为一门新兴的行业,债务不再是包袱,也可以包装成商品进入资本市场,运用多种凡是讲债务进行重组,在债务中能找到财务和商机和发展空间。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发展,债务重组也逐渐盛行起来。

参考文献:

[1]陈海清.谈债务重组的界定,财务通讯1999(9)42-43;

[2]周艳.新会计准则下的企业债务重组问题,合作经济与科技(11);

[3]向荣欣.论公允价值在新债务重组准则中的运用.管理观察 2010(1);

[4]贺云龙.谈债务重组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J],会计之友2007(9):

浅论新会计准则下的债务重组

论文关键词: 企业会计准则 债务重组 公允价值

论文摘要: 本文从债务重组会计准则概述、新旧债务重组准则内容的比较、新债务重组准则中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并对进一步完善债务重组会计准则提出了建议。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使盈利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经营亏损,出现暂时的资金紧缺,难以按期偿还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可能难以如数偿债,于是就出现了债务重组这一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在力求与国际会计准则进一步趋同的情况下,我国新会计准则对于企业债务重组的收入确认、记录方式、计量和披露做了很大的变更。

一、新旧债务重组会计准则概述

旧准则将“债务重组”定义为“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而新准则定义为“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新旧定义的最大差别就是:旧准则认为只要修改了债务条件,不管债权人有没有让步都是债务重组;新准则则认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只有债权人让步时,才能定义为债务重组。

二、新旧债务重组准则内容的比较

(一)重新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旧准则第七条“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新准则修正为“债务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旧准则第十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新准则修正为“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旧准则第十一条“以债务转为资本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新准则修正为“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

事实上,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具有很多优点。相对于历史成本信息,公允价值信息更多地反映了市场对企业资产或整体价值的评价,可以与“资产负债表观”较好地吻合,更具有相关性,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未来作出合理的预测和正确的决策,尤其在通货膨胀情况下有利于企业实物资本保全等。

(二)债务重组中损益处理方法的差异

确认重组收益的同时,确认相关资产转让收益。新债务重组准则改变了原准则“一刀切”的规定,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致使债务人被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债务重组利得的确认,计入营业外收入,同时确认相关资产转让收益。具体包括以下四种情形:一是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二是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转让资产收益,计入当期损益:①非现金资产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② 非现金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③ 非现金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三是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四是修改其他债务条件,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金额之和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这一改革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体现了债务重组交易的实质。

(三)重组损失处理方法的变化

对于债权人在债务重组中所受的损失,新旧准则在表述上有些差异,但在实务处理中差异不大。新准则要求“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务重组损失),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这里有两个变化:一是将旧准则中“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改为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二是明确规定已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人当期损益。

债务重组虽然是偶发经济业务,但其行为毕竟是由债权人已拥有的债权引起,而债权又是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不宜作为营业外活动。理论界倾向性认为,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相当于一种捐赠行为,所以其债务重组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而这种说法不免有些牵强。因为作为债权人,总是想按期收回全部本息,对债务人作出让步,实际上是不得已而为之,因此不能将其视为捐赠行为。既然企业将收不回的应收款项直接记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或冲减当期“坏账准备”科目,那么,债权人在债务重组中作出让步的部分,其实质也是收不回的债权,也应比照上述作法入账。

三、新债务重组准则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允价值难以真正运用

由于我国目前的生产要素市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尚在建立健全之中,公允价值难以真正体现“公允”,有可能影响企业资产或损益计算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另外,目前我国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又存在太多人为因素,对非现金资产及股权等的公允价值的确定存在困难。所以我国目前的“国情”尚不适宜采用公允价值。

(二)企业操纵利润的空间扩大

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以后,上市公司可以因此而获得利润。于是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可能极大地提高每股盈余。

(三)财务困难的界定

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但如何界定财务困难,新准则并未明示。财务困难是通过具体财务指标来定义,还是对企业整体财务状况进行界定?财务困难是企业长期面临的困境,还是企业由于成长过快而导致的短期资金拮据?这给实际操作带来了许多潜在的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建议

(一)规范公允价值的应用

政府物价部门可同工商及市场管理部门一道定期在有关报刊或电视广播上公布活跃资产的市场价格,为确定债务重组的公允价值提供依据;另外通过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充分发挥证监会、注册会计师、国家审计部门的作用,对滥用公允价值的企业和授意者、执行者进行严格监督,不断完善与公允价值相关的法律,给公允价值的实施创建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调整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政策

目前,我国对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的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等行为均有会计监管要求,其中净资产收益率是确定上市公司新股发行资格的唯一核心指标。因此,上市公司为了增发或配股往往通过操纵净资产收益率的分子或分母达到目的。从众多利润操纵的案例可以发现,操纵营业利润较难,而通过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个别业务操纵非营业利润则很普遍。尤其以上新准则公允价值的用,企业通过利润操纵会产生大量的无相应现金流入的收益。对此,应通过调整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政策,规避企业利润操纵。

(三)明确界定财务指标

进一步减少新债务重组准则中的不确定性,作为债务重组的主要环节“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明确界定首当其冲。这就需要对财务困难进行明确的界定,应设定一组明确的财务指标,由具有权威性的独立第三方来界定。这样使人们对企业发生财务困难有一个定量的认识,易于实际操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Z].北京:经济出版社,2001.

[2]陈治敏.新旧会计处理债务重组差异的比较[J].会计之友,2007,(4):19.

[3]贺云龙.谈债务重组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J].财会月刊,2007,(9):8.

总结: 希望债务市场论文:浅论新会计准则下的债务重组能够给大家的写作带来帮助。

会计毕业论文~题目:关于企业债务重组问题研究...有哪些参考文献????请各位老大速度帮帮忙

提供一些关于企业债务重组问题研究的文献,供参考。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债务重组业务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分析 关宏超 新西部:下半月-2008年6期
对新债务重组准则的思考 张丰伟 商业会计:上半月-2008年11期
企业债务重组的会计和所得税处理探析 谢克宝 现代商业-2008年15期
新会计准则下的企业债务重组问题  周艳 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年11期
论企业债务重组准则的变化及启示  梁邵华 当代经济-2008年4期
浅论债务重组准则的变迁 邓巧飞 经济论坛-2008年5期
博弈论分析下我国国有企业债务重组模式选择研究  惠全红 张涛 中国管理信息化-2008年6期
企业债务重组中的增值税纳税筹划 林瑾 财会月刊:会计版-2008年1期
企业债务重组中应注意的问题 刘扬 职业技术-2007年12期
企业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新变化 刘源 张迎彬 国际商务财会-2007年1期
债务重组的财税处理差异及纳税调整 苏强 财会月刊:会计版-2007年9期
企业债务重组的纳税筹划 张美中 钱枫 财会学习-2007年11期
小企业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管见 余业无 财会月刊-2005年16期
浅议股份制企业债务重组及其核算 马淑英 李大勇 工业技术经济-1999年6期
企业债务重组中的所得税会计问题探析 张捷 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5期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变化及有关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李清华 张秀玲 绿色财会-2007年9期
新债务重组准则对企业纳税核算的影响 杨超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7年9期
某外贸企业债务重组案例分析 陈金妹 上海会计-2007年4期

企业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思考分析

企业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思考分析

债务重组准则不断更新改进在我国社会经济蓬勃发展中具有革命性突破,本文是关于关于企业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思考。

摘 要: 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趋势,使得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深入,而资本市场经济也日益蓬勃。同时,社会经济的壮大使得企业能够在一个日益完善的法律环境下发展扩张,而这也促进了企业运用更为多样的金融工具进行一系列前所未有的经济活动。2006年我国颁布的新会计准则极大程度上弥补了旧准则的缺陷,进而更好的对企业的会计工作进行指导。新准则下的债务重组相较于旧准则有很大程度的改进和扩充,其关键在于债务重组定义的重新规范,对债务重组中债权人作出的让步进行了明确,而且新增了公允价值来计量属性。但新债务重组准则依然存在一些不足。

关键词:债务重组;公允价值;会计准则

一、债务重组的历史背景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各行各业都得到了迅速发展,而企业之间债权债务所面临的问题也逐步浮出水面。1998年6月12日,我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但这一准则在执行过程中也遇到了诸多困难,比如债务的豁免,按98年原始准则规定的能够作为债务人的债务重组进行的收益处理,这使得一些公司利用债务豁免进行操控,为谋取利润创造了可能性。为了有效避免类似问题产生,我国财政部对原始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自2001年1月1日全国范围内开始施行。2006年我国财政部进行了第二次会计准则的修订,并正式更名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准则不断更新改进在我国社会经济蓬勃发展中具有革命性突破,它有效的改变了我国大部分企业不和规定且不能长期稳定发展的资产结构,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二、债务重组的定义方法

根据国际上规定的债务重组准则的部分国家来看,各国对债务重组所下的定义并不完全一致,但这些定义总体上呈现两种方向,其一是广义的债务重组,其二是狭义的债务重组。

广义的债务重组认为所有涉及到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都视作债务重组。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就是澳大利亚。澳大利亚会计指南第11号文件将债务重组定义为:“为了改变或解除债务人对现存债务的责任面采取的行动。其中不包括债务的消除和可转换债券转为股权”。这一定义充分展现了广义的债务重组的特性。

狭义的债务重组认为只有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且债权人对债务人作出让步事项的才作为债务重组,而最具代表性的国家是就是美国,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第15号公告中定义:“债权人因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基于经济上或法律上的原因对债务人作出的平时不愿考虑的让步事项”。这一定义将狭义的债务重组体现的淋漓尽致。

目前我国最新的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的定义为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根据我国最新的债务重组的准则具体讲,我国的债务重组方式包括: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作出让步的重组)。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3.债务转为资本(即债转股)。

4.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

5.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的组合(以下简称“混合重组方式”)。

三、债务重组中公允价值的运用

美国在其财务会计准则中最早的引入了公允价值来进行会计计量。国际会计准则(iasc)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 目前,我国所实施的会计准则定义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指以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和负债主要计量属性的会计模式。与历史成本信息不同,公允价值信息更加全面的展现了企业在市场上的整体资产状况,更好的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相吻合,有助于决策者在未来更好的做出合理的判断。

首先,对于运用现金资产来偿还债务的行为。债务人应将其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和其实际支付金额的差值,明确为债务重组产生的利得,并视为营业外收入纳入当期损益的计量中。

其次,对于债务人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行为。其非现金资产抵债具体分为三种,其一是以库存材料、商品产品抵偿债务;其二是以固定资产抵偿债务;其三是以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抵偿债务。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

二者的差值,计入债务重组过程获得的利益,并以营业外收入计入企业的当期损益。债权人应以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和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计入企业的当期损益。

再次,对于债务转赠资本的行为。债务人应以债权人放弃债权所获得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其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两者的差值视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的获利,并以营业外收入计入企业的当期损益。而债权人应将其获得的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其对企业投资,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二者的差额计入企业的当期损益。

最后,对于修改其他条件而进行债务重组的行为。债务人或债权人应以其修改其他条件后的债务或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价值入账。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二者产生的差额,应确认为当期损益。对于涉及到应付金额的,债务人应当按其应付金额确认企业预计产生的负债,债权人不应将其计入应收金额,也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

现行的会计准则对于债务重组的计量基础采用公允价值来计量,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切实地反映资产在未来可能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让我国会计准则更好的与国际并轨而行,有效加深了会计信息的关联性与可靠性。

四、债务重组在实施中的问题与建议

现行的会计准则中的债务重组在实施中明显的出现了一些问题,而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债务重组的处理产生了影响,也影响了企业的财务状况。  1.债务重组的界定。债务重组准则的前提是企业“发生财务困难”,但财务困难的界定是极为模糊的。那么,怎样规范的界定企业是否面临财务困难成为急需探讨的问题。发生财务困难必将产生大量亏损。企业的现金流量也必将随之减少,而债务人的催款迫使企业的现金周转困难,进而不能维持正常的经营活动。而这就导致了财务困难的发生,这将迫使企业寻求外部援助,或借入新的资金,当然,以经营状况再借入资金是充满困难的,那么与债权人的商榷,试图让债权人做出让步最快捷有效的选择。这就与现行的债务重组定义相吻合了。

2.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现行的债务重组准则中,在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方式下进行的债务重组,通常会选择修改债务的偿还期限,这就涉及到了“时间”。众所周知资金是具有时间价值的,不同的时间,资金的价值亦不同。若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未来应收金额现值,债权人实质上已经作出让步,产生了损失,所以应将其归入债务重组范围。因此,确认重组后债务的价值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非采用现值,将把实际上属于债务重组范围内的排除在外,导致债务重组损益的确认并不确实可靠。

3.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现行的准则中将债务人债务重组产生的收益视为营业外收入,将债权人债务重组发生的损失视为营业外支出,均计入当期损益。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中列明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采用间接法核算,这就使得债务重组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包含在了补充资料的调整范围内。但是,现金流量表的主表采用直接法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债务重组并不包含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债务重组损益也并不会给企业带来现金的流入和流出,因此对目前经营期内的现金流量不会产生影响。所以,以上处理方法会导致现金流量表的主表和补充资料所反映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吻合。

综上所述,不断完善债务重组准则,才能有效的促进会计数据的核算,确保会计数据的质量,让企业对外提供的信息更加确实可靠。现行的债务重组准则的开展,有效的推动了中国经济市场一体化和国际标准化。相信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的债务重组准则会得到更好的实施。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米蕊.新债务重组准则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现代商业,2013年03期.

[3]陈大光.对债务重组准则的探讨.金融经济.2011年02期.

[4]韦军宁.新债务重组准则的应用及影响分析.会计师.2009年100期.

[5]李明杰.浅析债务重组准则.会计师.2009年102期.

急求一篇关于债务重组会计核算的英文文献,要3000字左右,哪位好心人帮忙找一下,万分感谢啊......

  这是一份国外2001年关于债务重组会计核算标准的资料。希望能够对你有帮助。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DEBT RESTRUCTURING [Revised 01/2001]

  1. This Standard prescribes the accounting treatment for debt restructuring and the disclosure of
  related information by enterprises.

  DEFINITIONS

  2. The following terms are used in this Standard with the meanings specified:

  (1) A debt restructuring is an event in which the terms of a debt are modified as a result
  of a mutual agreement between a debtor and a creditor or a judgment by a court.

  (2) Contingent payments are payments which are dependent on the occurrence of
  specified future events, the occurrence of which is uncertain.

  (3) Contingent receipts are receipts which are dependent on the occurrence of specified
  future events, the occurrence of which is uncertain.

  (4) Fair value is the amount for which an asset could be exchanged or a liability settled,
  between two knowledgeable, willing transacting parties in an arm's length transaction.

  METHODS OF DEBT RESTRUCTURING

  3. Methods of debt restructuring include:

  (1) Satisfaction of a debt by an amount of cash which is lower than the carrying amount
  of the debt;

  (2) Satisfaction of a debt by a transfer of non-cash assets;

  (3) Conversion of a debt into capital;

  (4) Modification of other terms of a debt such as an extension of the repayment period of
  the debt, an extension of the repayment period of the debt but accrual interest and, an
  extension of the repayment period of the debt with a reduction of the principal of the
  debt or a reduction of the interest on the debt;and

  (5) A combination of any two or more methods listed above (hereinafter referred as
  “mixture of restructuring methods”).

  ACCOUNTING BY DEBTORS

  4. When a debtor settles a debt at an amount of cash which is lower than the carrying amount of
  the debt,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carrying amount of the debt to be restructured and the
  cash paid should be recognised as capital surplus.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DEBT RESTRUCTURING [Revised 0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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