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嗟,将其来施施。
丘中有麦,彼留子国。彼留子国,将其来食。
丘中有李,彼留之子。彼留之子,贻我佩玖。
《诗经·王风·丘中有麻》这首诗只有三章,章四句,表面上看起来并不复杂,但是对于诗的内容以及诗中人物的姓名,却仍有争议,迄无定论。《小序》云:“《丘中有麻》,思贤也。庄王不明,贤人放逐,国人思之而作是诗也。”毛认为是“思贤”诗,《笺》、《疏》并无异议。[1]《传》的故训由于最接近于《诗经》时代,大体上是可信的。但是,对于“国风”中某些诗篇的诗旨,尤其是那些反映男欢女悦的情爱诗篇,囿于思想的保守性,《小序》往往牵扯到帝王后妃的身上,其说多半不可考之于史。自然亦有少数可考者,如《鄘风·君子偕老》、《邶风·新台》、《齐风·南山》、《齐风·载驱》、《陈风·株林》,但大多数情爱诗篇,往往是诗人即事即景抒情之作,并不反映什么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何可考耶?窃以为《丘中有麻》就属于此类民歌。对于这些诗歌,只能就诗论诗,味之以文情,审之以辞气,衡之以语法,核之以训诂,来探索其主题。朱喜作为一个理学家,思想也是保守的,但他的《诗集传》尚能遵循就诗论诗的原则,如《丘中有麻》,朱子就认为是一首爱情诗,其说一出,后人多有信之者,但朱说亦有瑕疵。朱子云:“子嗟,男子之字也。”“子国亦男子之字也。”“之子,并指前二人也。”在首章之后评点曰:“妇人望其所与私者而来,故疑丘中有麻之处,复有与之私而留之者,今安得其施施而来乎?”[2]果如朱子所言,妇人私会二人且二人均赠其佩玖,揆之以情理,今天虽然有如此荒唐之事,但在古代确是够大胆的了,纵有,当事人也不会形之于诗,即使作诗人未必诗中人,亦不会如此津津乐道地赋之于诗。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引崔述《读书偶识》驳那些认为《齐风·东方之日》是讽刺诗者,曰:“夫天下之刺人者,必以其人为不肖人,乃反以其事加于己身,曰我如是,我如是,天下有如此之自污者乎?”[3]其理亦可用于此。《诗经》中确有刺淫刺秽之诗,如《新台》、《南山》、《载驱》、《株林》,但决非当事人自作或以当事人口吻所做。《株林》刺陈灵公,作为一国之君,竟然偕大夫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姬,君臣宣淫,终为夏姬之子夏征舒所弑。朱子评曰:“灵公淫于夏征舒之母,朝夕而往夏氏之邑,故其民相与语曰:君胡为乎株林乎?曰:从夏南耳。然则非适株林也,特以从夏南故耳。盖淫乎夏姬,不可言也,故从其子言之,诗人之忠厚如此”[2]。真正有伤风化、有悖人伦之事,旁观者亦羞以道之,正如《鄘风·墙有茨》所云:“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由此观之,《丘中有麻》至少不是妇人歌咏与两个情人苟且之事。《诗经注析》认为《丘中有麻》“也不像朱熹所说的这位女子和子国、子嗟父子有私情,而这二人在丘中有麻处又为新欢所留。”《诗经注析》认为朱子和方玉润都将“留”解释为挽留之留,致有此误。窃以为误则误矣,因为倘若“留”解释为挽留之留,第三章“彼留之子,贻我佩玖”语句不顺,但朱子并没有说子国、子嗟是父子,齐襄公淫乎其妹,实有其事,而这首民歌,查无史据,父子聚麀,有悖天伦,以朱子之智慧及其人生哲学,断不会作如此主观臆测。方玉润《诗经原始》亦误解了朱子,他说:“子嗟、子国既为父子,《集传》且从其名矣,则一妇人何以私其父子二人耳,此真逆理悖言,不图先贤亦为是论,能无慨然?惟是《序》、《传》亦有所疑,子嗟、子国既为人名,则‘之子’又何指?”方氏又驳姚际恒“嗟”、“国”皆为助辞说,曰:“嗟为助辞可也,国亦为助辞乎?”方氏主张嗟为助辞,国即“彼国”之“国”,犹言彼留子于其国,其国不可久留也,何不就我?方氏主张此诗为招贤偕隐之诗,云:“《丘中有麻》招贤偕隐也,周衰,贤人放废,或越在他邦,或互相招集,退处丘园以自乐。”[4]窃以为诗中看不出招贤偕隐的痕迹,更何况“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彼留之子”明显为同一种句型,而按方氏说,独独“彼留子国”要在“国”前加“于”才能解通。高亨的《诗经今注》认为《丘中有麻》是“一个没落贵族因生活贫困,向有亲友关系的贵族刘氏求救,得到一点小惠,因此作诗以述其事。”[5]《传》以为子国为子嗟父,而高亨以为子国是刘氏家族的另一个人的名字,把“彼留之子”解释为“那刘氏的人们”。窃以为这种解释值得商榷,因为《诗经》时代人称代词固然无单复数之分,但是“子”是名词,无论是用来替代第二人称代词还是作为偏正结构的中心语,“子”指二人或二人以上这样的用法恐怕没有,此种情况,先民是用加数词的方式来表示的,如《邶风·二子乘舟》。其次,既然是没落贵族救助于刘氏,刘氏施与一点小惠,恐怕还不至于“贻我佩玖”。窃以为赠玉不外乎以下三种情况,或是主恩浩荡,或是朋友之间因有深情厚谊而分手脱相赠,寄予平生一片心,或是恋人或夫妻之间情到深处感情的流露和表示。笔者认为此诗按第三种情况来理解更显得贴切、自然,把诗理解为女子的口气更为吻合。正因为“贻我佩玖”是爱情成熟的标志,故女主人公反复咏叹之,此所谓“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咏也。引文见《大序》)。
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的说法令人耳目一新,他们认为:“这是一位女子叙述她和情人定情过程的诗。首先叙述他们二人的关系,是由请子嗟来帮忙种麻认识的。后来又请他的父亲子国来吃饭。到明年(应说‘第二年’)夏天李子熟的时候,他们才定情,子嗟送她佩玉,作为定情的礼物。”[3]这种说法,笔者大体赞成,但仍有疑问。首先,这种说法固然解释了诗中何以出现两个男人的名字,但仍不能令人信服,因为,子国既为子嗟父,女主人公直呼恋人父,就显得不恭。据我所知,《诗经》中没有直呼恋人名字的诗篇(一般用代称),更何况连姓带字,更何况称恋人之父连姓带字?其次,笔者认为此诗作为叙事诗欣赏还不如作为抒情诗欣赏,因为作为抒情诗欣赏不须那么多猜测,我主张,“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首先应作为起兴手法来理解,这是国风多数诗篇常用的表现手法,其次《诗经》的起兴虽说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但并非与所咏之事毫无关联,恰恰相反的是往往是有所关联,如这首诗的起兴,就反映了季节的变换,“丘中有李”寓意爱情的成熟,“贻我佩玖”是爱情成熟的标志,正如《卫风·木瓜》所写:“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非报也,永以为好也。”
《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闻一多先生信之不疑。他认为“将其来食”之“食”是性欲的廋语,古谓性的行为曰“食”,如《株林》“朝食于株”,而“将其来施施”,《颜氏家书·书证》:“江南旧本单为施”,闻氏认为施指天施地生之施,亦是性欲的廋语(见《风诗类钞》)[6]。果真如此,施与食对文同义,全诗皆为四字诗句。这是极有可能的,从风格上来说,《诗经》里不乏大胆、泼辣的爱情诗篇,从结构上来,全诗唯一的五言诗句“将其来施施”在诗中也显得不相称。可能是因为古人误解了施字之义,故又加一施字,这样一来,“将其来施施”就有语法问题了,因为他处不再有“来施施”的说法,按上古汉语语法,只能说,施施而来,或曰其来施施,或如《孟子》言:“施从良人之所之”、“施施从外来”,置于介宾短语前。从口气、语法、结构、古训等方面全面权衡,笔者认为《丘中有麻》作为一首爱情诗,最无疑义。既然《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那么诗中所歌咏的男子如是二人甚至是父子二人,那是不可思议的。即使不是一首爱情诗,也同样令人费解,“贻我佩玖”者是谁呢?故姚际恒、方玉润有“嗟”为语助说,立意弥合这一矛盾,而黄焯先生有互足说,立意解决这一问题。《毛诗郑笺平议》焯案:“首章《传》云:‘丘中硗确之处尽有麻麦草木,乃彼子嗟之所治。’《传》统三章为言,则次章之麦,卒章之李,皆以为子嗟所治也。其知子国为子嗟父者,以卒章称子嗟为‘彼留之子’,明次章子国为子嗟父矣。诗有重章互文以足意者,此篇次章言子国,盖下省‘之子’之语,末章言‘之子’,盖上承‘子国’为言,意皆谓彼刘子国之子,而为子嗟之变文耳。”[7]黄氏发明《毛传》,指出名字不同其因在于变文以协韵,是正确的。不过,窃以为不必如此征实也,子嗟、子国无非是女主人公恋人名字的代称而已,正如《郑风·山有扶苏》之子都、子充,无非是美男子的代称而已。《传》曰:“子都,世之美好者也。”窃谓嗟、国、都、充是常用字,可以想见是当时的男子取字的常用字,如子产之父就叫子国,至于子都,《孟子》曰:“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也”,春秋郑大夫公孙阏即字子都,都,美也,《诗》曰:“洵美且都”(见《郑风·有女同车》),充亦有美的意思,古人认为充实而有光辉,是美也,嗟,嗟叹之,以上诸字,以其常见,故诗人信手拈来作为美男的代称或情人的代称,故子国、子都与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并无多少关联。同样,《鄘风·桑中》亦更换所思者之名以协韵,诗是以一个男子的口气写的,首章云:“云谁之思?美孟姜矣”,次章换云“美孟弋矣”,卒章更言“美孟庸矣”。朱子曰:“姜,齐女,贵族。”《陈风·衡门》曰:“岂其取妻?必齐之姜。”孟姜为美女的代称,用来称呼情人。孔颖达疏《陈风·东门之池》“彼美淑姬”曰:“美女而谓之姬者,以黄帝姓姬,炎帝姓姜,二姓之后,子孙昌盛,其家之女美者尤多,遂以姬姜为妇人之美称。”[1]陈奂《诗毛氏传疏》考订,“淑”为“叔”之误,陆德明《经典释文》本作“叔”[8],叔姬如孟姜也,孟(伯)、仲、叔、季为排行,古代女子无名无字,故称之排行和姓。孟姜、子都为代称,大家不会怀疑,孟弋、孟庸、子充根据文理,亦为代称,是不必去考证也无法去考证是否实有其人的。同理,子嗟之名亦不可考。如承认《山有扶苏》、《桑中》换名以协韵,则《丘中有麻》换名以协韵,极有可能。综上所述,我们可知,这类男欢女悦之词,多半以男女一方的语气写出,诗中主人公的情人名字均为代称,并非实名。后世犹有此风,如《孔雀东南飞》、乐府民歌《陌上桑》里的“罗敷”即为美女的代称。总而言之,笔者认为《传》以子国为子嗟父,并无实据,不过是从下文“彼留之子”猜测出来,其实“子”在《诗经》指男子或女子比指儿子更为常见。笔者认为,“之子”,是子也,有如《东方之日》“彼殊者子”之“者子”。王引之《经传释词》曰:“之,是也。故《尔雅》曰:‘之子者,是子也。’”“之”为“者”之借词,《说文》曰:“者,别事词也。”不过,之字在《周南·桃夭》“之子于归”中显然是指示代词,“彼留之子”、“彼殊者子”中的之字、者字指代意义已虚化
最后,笔者想从文学语言的角度,通过对诗的修辞以及句法研究,对《丘中有麻》“留”通“刘”说予以献疑。如果“留”通“刘”作为姓氏,“彼留子国”、“彼留子嗟”、“彼留之子”这样的句子不仅无文采可言,实在不象诗句,而且《诗经》也没有这样的句型。“留”本可通“刘”,如《大雅·常武》“不留不处,三事就绪”,陈奂《诗毛氏传疏》:“留,古刘字。《武》,《传》云:‘刘,杀也。’处,犹安止也。《传》意以诛其君,释经之留。吊其民,释经之处。两不字,皆发声也。”[8]留也是姓氏,《广韵·尤韵》:“留,姓。出会稽。本自卫大夫留封人之后……”,一说即古刘字。我认为这是可信的。但我认为《丘中有麻》中的“留”通“刘”,就诗之本事而言,《传》并无实据,故朱熹、姚际恒、方玉润不从《传》说。如上文所述,称人以字,表示尊敬,再加上姓氏,则有画蛇添足之嫌,若是晚辈称长辈,还显得不恭。更重要的是,留作为姓氏,“彼留之子”语句不顺,有点类似的句子有《陈风·东门之枌》“子仲之子”,但后者流畅一些,诗人何不曰彼留氏之子或彼子国子?窃以为“留”可通“懰”,因为《陈风·月出》“佼人懰兮”之懰字,《经典释文》本作刘,刘当是《诗经》原字,心旁为后人所加,《说文》无懰字,懰亦作嬼,《埤雅》:“嬼,妖也。”《广韵》:“嬼,美好。”妖亦美好也。表示杀的意思,《说文》有镏字,古书亦借用留字,如《荀子·议兵》:“不屠城,不潜军,不留众”,按理,表示美的意思,古书自然也可能借用留字、刘字,因为刘、镏皆从留得声。声符相同,古多通假,之所以如此,有两种情形,一、声符是古字,后人加意符,形成形声字,许多古今字就是如此形成的;二、当时古人以字代词时,不可能像今天这样有规范化的要求,更何况,匆促之间也来不及深思熟虑,求其音同音近可矣,故声符相同者而多借用现象。加之,国风是民歌,采风者记下来苛求其字字本字,那是不可能的。即使今天采风,也做不到,因为现在的民歌,也像古代的民歌一样,有些词,是本无其字的。故《诗经》中一篇之内尚且本字、借字同现,何况是不在同一篇呢?古书中刘、镏、榴、瘤、鶹皆有借用留[10]的现象,最初本无其字也;又刘,为木名,字亦作榴(与石榴有别,见《尔雅·释木》),《文选》左太冲《吴都赋》“ 榴御霜”,榴,一本作刘;古“浏亮”亦作“溜亮”,流亦通留,因为刘、留、流同音也。《文选》潘安仁的《笙赋》:“懰檄籴以奔邀,似将效而中匮”,李善注引《埤苍》:“懰,留宿也”,懰自然是留的借字。由此观之,留与刘、懰本可相通。刘或懰字表示美貌,《诗经》中仅《月出》一例,似乎是孤立的用例,但如果我们把与其音同音近的一系列词联系起来来看,它是不孤立的。《月出》用刘字,不过是借音,毫无疑问,当时有这样一个词表示美的意思,与留、刘同音,其本字当为僚也,《说文》:“僚,好皃”(即美貌)。《月出》首章僚字、卒章燎字,与懰字互文同义,陈奂曰:“燎,当作嫽。……《方言》、《广雅》云:‘嫽,好也’。”《说文》:“嫽,女字也。”[8],嫽与嫽音义同,因嫽是美好义,故女人用做表字。此三字同声同为来母,上古韵部同为幽韵,好亦幽韵字。窃以为僚、懰、燎三字民歌本为一词,载之于书,写成了不同的字。从留得声的字,多有美的意思,应该不是巧合,留,流也,《诗经·郑风·溱湋》“浏其清矣”,水以清而流动为美,人们常以行云流水以喻文章流畅之美,马跑得快,今人犹说“跑马溜溜”,亦并非无因也,溜溜本是形容流水的,形容马,行云流水意也,故古俊马曰骝;瑠,琉璃,流光溢彩,故曰瑠、琉;琉实际上也是从流得声,旒亦如此,旗之飘扬似流也,故古之冕饰或垂玉,造字为上下结构,上为流字,下为玉字,徐锴《说文解字系传》曰:“自上而下,动则逶迤,若水流也”,字亦作鎏,经典借用旒字,鎏还可指美金也;柳字得声之由亦如此;璙与留、流同音,《系传》曰:“金美者谓之璙,然则璙亦美玉也”[10];榴为安石榴的简称,本是外语借词,古人借用留然后造榴字,不为无因,因为石榴子光溜溜的。综上所述,从古人用字的习惯上来说,《丘中有麻》“留”可与《月出》“刘”(懰)相通,而皆为“僚”之借字。如上所述,“留”作为姓氏,“彼留之子”义有不安,但如通“懰”(从共时的角度应该说通“僚”),表示美貌,如此句型,则《诗经》中不显得孤立,如《月出》“彼姝者子”。窃以为“彼留之子”与 “彼姝者子”不仅结构完全相同,而且意思也相同。《诗经》中结构相同的句子还有《秦风·黄鸟》“彼苍者天”,而《苑柳》“有苑者柳”,《小宛》“有漼者渊”之类的句子句前用词头“有”,窃以为此处“彼”已虚化,与“有”并无实质差别,这种句型可以表示如下:彼(有) 形容词 之(者) 逻辑主语。亦有不用词头者而形容词重叠者,如《四牡》“翩翩者鵻”,《皇皇者华》、《菁菁者莪》、《裳裳者华》、《渐渐之石》(首句与标题同)。亦有“彼”置于形容词之后者,如《召南·小星》“嘒彼小星”,《信南山》“信彼南山”。大体相同的句子还有上文提到的“彼美淑姬”、《郑风·有女同车》“彼美孟姜”以及《小雅·都人士》“彼都人士”,此三句与“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同。由此观之,《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彼留之子”整齐而有变化,而按旧说,则会打破这种整齐的美感。如果“留”通“懰”,那么这些诗句就不再是简单地呼喊对方,而是在诗句中带有赞美和欣赏的字眼(此种情况《诗经》中比比皆是),那么此诗用反复和呼告的手法,这实在是女主人公深情的流露。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女子盼望意中人亲近她,最终如愿以偿,对方赠送佩玖作为定情物,故她情不自禁地唱出这首歌。每章中间二句,是呼告,也是叹美之词,或因情之所系,或因盼之心切,或因意中人“贻我佩玖”而内心喜悦,故反复咏叹之。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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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向熹.诗经字典[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7月第2版,第515页
《诗经》毕业论文提纲
摘要:《诗经》反映的女性形象多种多样,主要包括爱情中的女性形象、婚姻家庭中的女性形象、被弃妇女的形象等几个方面。《诗经》中的女性在表达感情的变化过程中,是她们对爱情的深刻体验,是文明人所特有的爱情表现,并上升成为古典审美文化意蕴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文大纲如下:
一、整体陈述诗经这部作品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收入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五百多年的诗歌305篇,又称《诗三百》。先秦称为《诗》,或取其整数称《诗三百》。西汉时被尊为儒家经典,始称《诗经》,并沿用至今。
二、陈述《诗经》中描写女性的部分
(一)纯真热情的女性,列举一些代表诗来分析这一形象的女性。
(二)怯弱胆小的女性形象,列举一些代表诗来分析这一形象的女性。
(三)温柔贤淑的女性形象,列举一些代表诗来分析这一形象的女性。
(四)悲惋凄凉的女性形象,列举一些代表诗来分析这一形象的女性。
三、后世对《诗经》女性女性形象的评价
(一)外在之美,如《关雎》、《卫风--硕人》中的描写。
(二)内在之美,如贤淑、执著、纯洁等,分别从《邶风--燕燕》、《周南--卷耳》等几首诗歌中评价分析。
四、《诗经》中女性形象对后世的影响
(一)整体陈述《诗经》从古至今对后世的`影响。
(二)《诗经》对后人的教育性意义 。
(三)《诗经》对古今文学的意义及重要贡献。
(四)《诗经》中的情感观对古今社会的影响。
参考文献:
杨天宇:《诗经---朴素的歌声》;国学基础教程——经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褚 斌杰:《诗经全注》,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褚 斌杰:《中国文学史纲要》,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聂石樵:《诗经新注》,济南、齐鲁书社,2000
张 晶:《诗学与美学的感悟》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4
硕人其颀,衣锦褧衣。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邢侯之姨,谭公维私。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硕人敖敖,说于农郊。四牡有骄,朱幩镳镳。翟茀以朝。大夫夙退,无使君劳。
河水洋洋,北流活活。施罛濊濊,鳣鲔发发。葭菼揭揭,庶姜孽孽,庶士有朅。
[译文]
窈窕淑女体修长,披风罩在锦衣上;齐侯女儿多娇贵,嫁给卫侯到吾乡。
她和太子同胞生,也是邢侯小姨妹,谭公是她亲姐丈。
双手白嫩如春荑,肤如凝脂细又腻;脖颈粉白如蝤蛴,齿如瓜子白又齐;
额头方正蛾眉细,笑靥醉人真美丽,秋波流动蕴情意。
窈窕淑女身材高,驻马停车在城郊;四匹雄马多矫健,马辔两边红绸飘,
鸟羽饰车好上朝;诸位大夫该早退,别让国君太操劳。
黄河之水声势大,奔腾向北哗啦啦;撒开鱼网呼呼响,鳣鲔跳跃泼剌剌,
芦荻稠密又挺拔。陪嫁女子服饰美,媵臣英武又高大。
《硕人》是《诗经》“卫风”中的一首,是赞美是齐庄公的女儿,卫庄公的老婆庄姜夫人的诗。庄姜夫人如诗中提到,是当时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可别小看这句“东宫之妹”,这是明写庄姜夫人跟太子是一母所生,也就是王后所生,凸显她娇贵的身份。有人说这位美丽的庄姜夫人嫁给卫庄公之后,受到了冷落谗嫉,没有子嗣,所以卫人同情她,为她做了这首赞美诗——这个“有人说”来自《左传》,力挺者是朱熹,不过这个解释向来很有争议,后人多认为这首诗看不出什么同情怜悯的成分,纯粹是赞美,是庄姜嫁到卫国时卫国人拍马屁的诗。从解释的不同看起来,朱夫子也不是纯粹道学,相当有人情味儿——我也宁愿相信这是人民同情美而无子的王后所做的诗也不愿相信这是无聊文人拍新女主人的马屁写的应制歌。
就算不看诗中的生僻字,单从字面也很好理解这首诗赞美的是庄姜夫人的美丽——其实这首诗里多数的语句还是在写庄姜的出身和排场,真正的外貌描写不过是“硕人其颀,衣锦褧衣”这一句和“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这一段。
简单解释一下:“硕人”,原意是高大白胖的人,引申为美女,可见公元前七百多年的春秋时代,人们(至少是卫国的人们)喜欢高大丰满、皮肤白皙的美人,健康美还是比较吃香的。由此我们可以联想起古希腊罗马时代的女神雕像,无论哪一个都是高大丰腴、有着结实的臂膀、修长的双腿和一个圆润的小肚子——可见在人类的“先民”时期,无论东方还是西方,都是喜欢那种高大丰硕型的美女,可以说,其审美观是十分健康的。究其所以,还是“美与善相统一”的规则在起作用,先民时期的人们,受自然条件所限,寿命没有现在长,高大健硕的女人至少代表着健康、宜生养,所以,是“好”的,因此也就是美的。女人圆润丰满的身体,就如灌满浆的稻谷,代表了一种生命力,在与天地战斗、生命权得不到保障的岁月里,还有什么比这更能激发人关于“美好”的想象呢?至于“白皙是美的”这个观念,千百年来一直被我们所承认;伊丽莎白一世女王正因其苍白的面容而被赞誉为“有圣处女一般的容貌”;十八世纪的法国贵妇,为了使自己变得更白,不惜往脸上涂抹诸如鳄鱼粪便这种恶心的东西。(黑皮肤也很美,是现代才有的审美观。近几十年,法国女人才流行起黝黑明亮的皮肤,就算巴黎没有海,也要拜托市长在塞纳河边铺上海边才有的细沙然后大家去晒太阳。)而在中国古代也是以白为美的,李渔在《闲情偶寄》“声容部”中说:“……妇人本质,惟白最难。多受精血而成胎者,其人生出必白……”可见,“白”是中国古代一贯千年的审美观——总之,高大,说明出身娇贵、吃得好、营养好;白皙,说明她不用去室外劳动,从不经风吹日晒,可以说,这是一种属于贵族的美,是一种贵族时尚,除非天生丽质,老百姓是追不起的。“硕人其颀”是说“这位高挑的美女身材真修长啊”,原来古人所谓的高大白胖,是要求凹凸有致,不止是一味的胖下去,还需要颀长优美才是好的;“衣锦褧衣”是说“她穿着锦帛织成的长斗篷”,这位庄姜夫人,不仅美,而且挺会穿,因为身材高,再穿个长斗篷,看起来就会格外修长。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这一段已经成为了千古传诵的写美女的名句,意思是:手指像细草般柔软灵活,雪白的皮肤像凝脂一般光洁平滑,脖子像天牛的幼虫那样既白且长,牙齿像瓜子儿一样扁而整齐;她额头丰满眉毛弯弯,浅笑盈盈,还有两个酒窝,眼睛黑白分明顾盼生波——看看吧,令人惊叹吧?庄姜夫人几乎没有缺点啊!弯眉亮眼、皮肤雪白、额头丰满、长长脖子、牙齿整齐、手指滑腻……甚至还有俩酒窝……好事儿都让她赶上了,看来山东出美女所言非虚!由此也可以看出,中国人的审美观好几千年其实并没有特别巨大的改变,除了皮肤白之外,黑白分明的大眼、长脖子等以上提到的优点我们现在仍然认为很美——以前我们认为樱桃小口是美的,后来西风东渐之后,国人也渐渐能接受大嘴之美了,这可能算是中国人审美观里比较强烈的一种变化,可是,《硕人》这首诗里并没有对嘴巴的描写,可能那时候的人不太注重嘴,只注重电眼吧?又或者庄姜夫人是个像朱丽亚·罗伯兹一样的大嘴?人们给她虚美隐恶了?无考。
在那种时代,女人想要在书里留名是件多么难的事,庄姜夫人以“色”走进了《诗经》,走进了《左传》,走进了朱夫子的研究论文等等等等一大批各朝各代好事者的著作里,也算个历史奇观吧。不管怎样,这个高个子美女已经袅袅婷婷地站在了黄河旁,带着她的绝世仙姿和悲情故事站在了字里行间,悠悠千年。
《诗经》是我国五千年文化长河中伟大的作品。《诗经》韵律和谐,优美质朴,内容丰富多采,对于当时社会的各方面都有十分深刻的反映。譬如社会的不合理,民间普遍的疾苦,人民对于虐政的讽刺等等。其中婚恋诗占有一定的比例。朱熹在《诗集传》中写道:“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男女言情,在《诗经》中占了1/3。”
古人为什么把爱情、婚姻当作头等大事呢?因为在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非常低下,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每一个家庭都倚靠夫妻来战胜灾害,希望家庭和睦。娶妻是头等大事,妻子的内在素质决定了家庭的未来。
早期的《诗经》中描写初恋的爱情诗,其风格简明而朴素,大都描写男女从爱慕一直到幽会以及互赠信物的故事。这时的感情是纯洁的,充满幻想的,甚至是无拘无束的,这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制度的自由以及人们朴素的爱情观。
关关睢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
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芒之,
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这是《诗经》的第一篇《周南·关睢》,它描绘的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在河边采择药菜,引起了一个男子的深深爱慕。作者采用了比兴的手法:在清浅的河上,看到水鸟雌雄依偎,希望有佳偶。由水鸟兴起求淑女的愿望。所谓比兴,并非诗人直接采取的亲耳所闻,亲眼所见。乃是采取诗意化的情景,作为思乡感情的媒界,由此产生联想,与主题合拍,使之典型化。诗中设想男子找到了梦寐以求的理想对象,用琴瑟和她联系感情,用钟鼓使她快乐。体现了淳朴而又高尚的情操。
另外一首《邶风·静女》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
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
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
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
一共三章,每章四句,用“直陈其事”的写法,描写一对青年约期幽会的生动情景。全篇都出自男子的口吻。描写了静女与情人相见并送情人以信物的爱情诗。第一章写小伙子赴约等待对方时的急切心情。第二章写情人相见后馈赠信物,以加深感情。第三写静女赠送嫩草和男青年内心的喜悦。《静女》诗虽短,但格调明朗欢快,静女的顽皮、活泼,男青年的忠厚淳朴,他对静女所持的炽热情感,在这首优美的诗歌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还有一首《秦风·蒹葭》也是一首男慕于女的情歌。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凄凄,白露未日希。
所谓伊人,在水之湄。
溯洄从之,道阻且跻。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这首诗与上两首在内容上有所不同。前两首诗中男女主人公感情是热情奔放的。而在这首却给我们呈现出一对多情、矜持的情人形象。“以手去接之,以身融之,”“惆怅距离”,营造了一个可望而不可及却又心往驰之的精神境界,令诗意境明丽清幽,具有朦胧美,弥漫着淡淡的怅惘。可设想伊人所在地方是一条清澈的河流。另一边,一名男子“溯洄从之”,逆流而上,顺流而下去追寻,期待可以到达其身边。可是道路太长,三面环水,伊人宛在水中央,隔水相望,不能促膝谈心。从而产生了幻像,一幅水面美人图。在波平如镜的水面上,美人在思恋者幻觉中,好象披上了一层镜花水月的轻纱,又仿佛一亭亭玉立的新荷含苞欲放。面对这样一幅图,你别无他想,只为诗中那位多情而又矜持,执着坚贞的爱情观所感动,发出由衷的赞赏之情,姚际恒在《诗经通论》中道:“在水之湄”,此一句已重扣“溯游从之”。于是,在前加一“宛”字,遂觉点睛入神之笔,可以说,此篇最得风人深致。结构上也很有特色,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写道:“其实首章巳成绝唱,古人作诗多一意化为三叠,所谓一唱三从,佳者多有余音。”
当然,古代的婚恋也有其自身的缺陷和不足(比如在婚姻道德等方面),直接产生的流弊就是大量弃妇诗的出现。如《邺风·柏舟》,《邺风·日月》,《邺风·谷风》,《卫风·氓》,《小雅·我行其野》,《小雅·白华》等篇都是《诗经》中的弃妇诗。我们来看一下《氓》这首诗: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乘彼危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吁嗟鸠兮,无食桑葚!吁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桑之落矣,其黄而陨。自我徂尔,三岁食贫,淇水汤汤,渐车帷裳。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
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言既遂矣,至于暴矣。兄弟不知,口至其笑矣。静言思之,躬自悼矣。
“及尔偕老”,老使我怨。淇则有岸,隰则有泮。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这是一篇充满悲愤控诉的弃妇自白的叙事诗。诗的层次,全按事态发展的经过安排:始而定约,继而成婚,继而任劳,继而遭辱,既而见弃,继而归家,乃至兄弟取笑,终乃自悼。她愤怒地指责丈夫“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又告诫其他女子不要轻信男子,吁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同时,从中感觉到女子强烈而复杂的性格变化:从一开始“既见复关,载笑载言”一直到后面“反是不思,亦已焉哉”感情由温柔可爱到痛苦伤心到失望绝别……这是令人深思的婚姻悲剧。在远古时代,就有这种薄情负义的事,深刻地说明了妇女地位从古到今都是属于从属的位置。女主人公在现实面前,终于清醒地认识到氓的用情不专,因此她并没有一味沉溺于痛苦的深渊里,而是振作起来,凭自已的勇气生活下来。体现了她刚强坚韧的性格。由此来看,《氓》又展现了女性精神发展可喜的一面,具典型意义。
总而言之,《诗经》中的爱情诗为我们记录下了中国古代人们或美好或痛苦的婚恋生活,也为我们研究古代的风俗历史提供了宝贵的材料。这种柏拉图式的精神之恋的诗意美感,比起我们现代婚恋作品充斥着低俗的肉欲,总不免让人产生无尽的追恋和精神的归依感。在当今日趋庸常的生活里保持一颗不死的诗心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