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意义上不可以。学术论文的题目要能简明概括文章的中心论点,体现文章的创新之处,以及角度的新颖,等等。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简练直接的表述,这是用比喻无法完成的。
议论文标题的拟标题方法如下:
一、紧抓材料中心
紧扣主题,可以从小角度来立意,如果题目给了话题,不要以话题为题目,不要过于平白直叙,标题不能太长,10字左右比较合适,标题字数过多或者范围太大,可以拟定一个副标题
二、“六字秘诀”
即“让、是、用、把、不、动”,其中动是指动宾式的标题。如果实在想不出比较有文采的标题时,可以写下“让、是、用、把、不”5个字,以此为基础,结合修辞手法,拟定一个标题。
三、利用修辞
修辞手法是作文中使用最多的一种手法,不管是在写文章主体内容还是标题,都能用到修辞手法,在拟标题时,比喻、拟人、对比、对偶最常用的。
四、正反对比
正反对比给人以很强烈的视觉效果,而且对比论证也是议论文常用的一种表现手法,在起标题时可以分为两小段,正反的对比,这样的标题吸引力很强。
五、利用动词
在拟定标题时,活用动词可以给人一种动态的美,使得文字变得更为鲜活,尤其是在给一个名词换上别致的动词时,标题一下子就很有趣了。
六、化用名句
化用名句的格式,包括诗词、名言警句、成语等等,借用它们的结构,修改其中的若干个词,写上与作文有关的词语,依葫芦画瓢,很便捷也有特色。
窗子和镜子
透过窗子,我看到了李白“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思念;透过窗子,我看到了苏轼“小轩窗,正梳妆”的柔情;透过窗子,我看到了“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的寥廓;透过窗子,我看到了“绿杨烟外晓寒轻,红杏枝头春意闹”的生机。是窗子,让我们看到了多彩缤纷的世界。
美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大师之一的欧•亨利在他的短篇小说《最后的常春藤叶》中写到穷画家琼西病重时,看着窗外对面墙上的常春藤叶子不断被风吹落,她认为最后一片叶子代表她,代表自己的死亡。老贝尔曼,一个失败而伟大的画家,听完苏讲述室友的事情后,在一个夜里,冒着暴雨,在最后一片叶子掉下来的晚上,用心灵的画笔画出了一片“永不凋落”的常春藤叶,让琼珊拥有生存的意志,而自己却从此患上肺炎去世了。透过琼西的窗子,我看到了最后一片叶子上贝尔曼的博爱精神。
窗子,给了我们生命中的一米阳光;窗子,给了我们无尽的遐想空间;打开心窗,让我们拥抱世界!如果说,窗子,给了我们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那么,镜子,则让我们能够审视自己的心灵。
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云:“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正因为他以心为镜,不欺人,不欺己。所以在春秋末期,那个世道混乱,心为外利所动,物欲横流,人心不古的浊世横流中,创建了“仁”
的道德主张,从而完成了对个体人格的追求。
唐太宗李世民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他鼓励群臣进谏,自己也乐于纳谏,勇于改过,做到了真正的从善如流,这既是唐太宗身上最大的亮点,也是他一生美德的根基,如果没有这些镜子,他充其量也不过和汉高祖刘邦、光武帝刘秀、宋太祖赵匡胤等人一样,只是一名成功的开国君主而已。
著名作家林清玄说:“一个人面对外面的世界时,需要的是窗子;一个人面对自我时,需要的是镜子。通过窗子才能看见世界的明亮,使用镜子才能看见自己的污点。其实,窗子或镜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心。你的心广大,书房就大了,你的心明亮,世界就明亮了。”
让我们打开自己的心窗,去拥抱外面的世界;让我们以心为镜,去追求自己人生的最高境界!
《围城》比喻中的陌生化技巧
文艺创作需要陌生化,因为创作需要不断进行技巧创新,在新的创作下给人新鲜的体验。从接受美学的角度看,陌生化还能增强美感。俄国形式主义理论家什克洛夫斯基有这样一段名言:“艺术之所以存在,是为了重新感觉生活,感觉事物,是为了使石头保持石头的模样。艺术的目的在于使人感觉到事物,即看见而不是认出。艺术的手法是使事物陌生化的手法和难化形式的手法。(据此)来增加难度并延长感知时间,因为在艺术中感知的过程就是目的本身,因而应当延长。”这就是说,使用艺术手法来使事物陌生化,使形式发生阻碍,从而拖住注意力,延长感知时间,因而达到感觉美发现美的目的。
比喻作为一种常用的修辞手法,最注重的是新颖性和奇巧性,这就需要寻求一种陌生化,因此是陌生化技巧的一个最佳试验场所。比喻最忌讳的是雷同与大众化,西方有句名言,说第一个将女人比作花朵的是天才,第二个就是庸才,第三个就是蠢才。跟在别人后面抄袭或摆脱不了大众化的思维模式,这都不能创造出好的比喻。
《围城》这部作品历来都脍炙人口,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里面的比喻生动形象,巧夺天工,简直就是一个比喻的大观园,极大地满足了读者们的审美愉悦。钱先生以其惊人的想象力,为我们留下了许多经典的比喻意象,使《围城》成为比喻研究者的必读书目。钱先生提出比喻原则:“凡喻必以非类,凡比必于其伦。”用八个字概括“似是而非,是非而是。”指出比喻就是要寻找其相似性。但好的比喻并非仅满足相似性就可以。《围城》中的比喻,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出人意料之外,而突破常规,运用逆反思维来达到陌生化的效果,是其成功的主要原因。具体的陌生化技巧分析如下: 一、拉开距离
普通的比喻追求本体和喻体的贴切,但《围城》中的比喻往往刻意拉开本体和喻体的距离,营造一种陌生新奇的氛围。亚里斯多德曾说过:“比喻是天才的标识。”钱钟书先生正具备这种天才的创造力,他根据表达的需要,善于在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类事物中,找到别人未曾发现或难以发现的相似点,用新鲜贴切的喻体,去表现描绘本体,使之形肖而神似。在这点上钱先生不愧为大家,两件看似全然不相干的事物经他的生花妙笔一连,就叫人击掌叫好。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提出:“物虽胡越,合则肝胆。”钱先生在谈到如何使比喻新颖创辟时,根据比喻相反相成的道理,也提出拉大喻体和本体之间的距离,认为相比的事物,“不同处愈多愈大,则相同处愈有烘托,分得愈远,则合得愈出人意表,比喻就愈新颖。古罗马修辞学早就指出:相比的事物间距离愈大,比喻的效果愈新奇创辟。”“撮合茫无联系之观念,使千里来相会,得成俪偶。”他为避免平凡,尽量在貌似不伦不类的事物中找出相关联的特征,从而把相隔最远的东西出人意外地结合在一起,达到无理而妙的境界。《围城》中的许多比喻正是根据这一原则创造出来,令人过目难忘。如描写鲍小姐时,除了把她比喻成熟食铺子外,还把她比喻成真理,“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若没有后面一句解释的话,读者一定摸不着头脑,鲍小姐是个实实在在的人,而真理却是虚的,二者几乎没有什么相似点,甚至可说几乎没有什么联系,但作者却从赤裸裸这一概念出发,将二者有机地联系起来,逼真地烘托出鲍小姐的放浪形象。这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可算上是鬼斧神工之作。
二、取其一端
普通比喻常常追求本体和喻体的整体相似,钱先生指出,“比喻取其相似性,是只取其一端,非为全体,但是由此一端相似而推及他端。”这就为这种新奇的比喻找到了生存的合理性,也打破了惯常规律。这实际上是追求一种神似,比喻的相似点并不只是直接的,有的是间接的,这种比喻往往与神相通,而不求和形直接相似。刘勰说:“物心貌求,心以理应。刻镂声律,萌芽比兴。”比喻只有重在神似,才能使话语具备化工造物之真态,达到最高的传神的艺术真实。如“他那天晚上的睡眠,宛如粳米粉的线条,没有粘性,拉不长。”睡眠与粳米粉的线条的相似性,只在“拉不长”这一点上,由这间接的一点而推论两者相似,令人倍感新奇。
三、多用意喻
意喻又称虚喻或抽象式比喻,是用虚幻深奥的喻体去比喻具体的形象。中国古代的比喻多侧重于象喻,所谓“泪眼描将易,愁肠写出难”,因此多用具体的形象去比喻虚无的感情,而对意喻较少涉及。钱先生则运用逆反思维,反其道而行之,毅然闯入意喻这片少人地带,发挥丰富的联想,大力开垦,游刃有余,留下了大量新奇出色、令人叹为观止的比喻。如“{王美玉}便对他一笑,满嘴鲜红的牙根肉,块垒不平像侠客的胸襟,上面疏疏地缀几粒娇羞不肯露出头的黄牙齿。”用侠客打抱不平的精神来形容牙根肉的不平整,貌似古怪,实际上非常有趣,将王美玉的丑态展现得淋漓尽致。这类比喻用比较抽象陌生的事物作比,突破了比喻的常态和惯性,让人一下子就获得一种别致新颖的体验。
四、以丑为美
人们往往喜欢从唯美的角度去选择喻体,但钱先生独辟蹊径,以丑为美,避免了陷入常规思维的圈套,令人获得新鲜独特的感受。钱先生喜欢“取譬于秽琐事物”,这也从另一方面体现出陌生化。如“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亚当、夏娃下身的树叶,一般人不会提起,似乎难登大雅之堂,但钱先生信手拈来,准确地用来形容这张假文凭,将其说得如此不堪,使读者禁不住发出会心一笑。
五、加入夸张
《围城》中的比喻往往与夸张等修辞手法联系起来,超越了一般比喻的单纯,显得更加形象与特别。在《围城》里,几乎每个人都是被揶揄的对象,外貌和神情是被调侃最多的,通常是漫画化,在运用比喻的同时往往加入夸张等辅助手段,令整个画面更加滑稽。如“褚哲学家害馋痨地看着苏小姐,大眼珠仿佛哲学家谢林的'绝对观念',像'手枪里弹出的子药',险的突破眼眶,迸碎眼镜。”把褚慎明的丑态毕现出来。这种比喻往往奇妙生动,联想与众不同,诙谐多彩,令人忍俊不禁,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六、主观解释
《围城》中的比喻常有主观解释的作用,用作者的独特理解去表达一种与众不同的观念。比喻虽然所实现的一般是本、喻体间共同的附加意义,而非理性意义,不能介入定义去解释事物,但仍肩负着一定的辅助解释功能。因此,作者可根据自己的意趣,运用比喻去阐释事物,发表自己的看法。如“{沈太太}嘴唇涂的浓胭脂给唾沫进了嘴,把黯黄崎岖的牙齿染道红痕,血淋淋的像侦探小说里谋杀案的线索。”这里把嘴边的红痕解释成谋杀案的线索,想象奇特,有很强的主观性,表现了一种厌恶与抗拒的心理。这种解释功能体现为喻体意义对本体意义的重新覆盖,实际上是对事物的重新解读,独特的解释突破了人云亦云的窠臼,给人陌生新鲜的感觉。
七、喧宾夺主
普通比喻以本体为主,喻体为辅,但《围城》中的一些比喻却颠倒过来,制造一种新奇性。大凡巧比妙喻,其喻体都有一定的自指性,当自指性强烈时,喻体甚至喧宾夺主,这时本体成了陪衬,喻体成了焦点,而且无不寄寓作者的褒贬。如“她{唐小姐}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这里作者虽然把大眼睛比作大话,但关键并不在于它们的相似点,作者的意图是借题发挥,对政治家给予讽刺与抨击,看似漫不经心,实则言此意彼,指桑骂槐,表现了作者的高明。
八、广采博收
钱先生学贯中西,取喻的来源和设喻的范围十分广泛,将许多常人不熟的陌生内容用入比喻中,增强了比喻的新奇感。如“这吻的份量很轻,范围很小,只仿佛清朝官场端茶送客时的把嘴唇抹一抹茶碗边,或者从前西洋法庭见证人宣誓时的把嘴唇碰一碰《圣经》,至多像那些信女们吻西藏活佛或罗马教皇的大脚趾,一种敬而远之的亲近。”这个博喻表现出方鸿渐对苏小姐的情感本质,但更重要的是显现出作者的博学多闻,中西文化中的小细节信手拈来,使作品平添了许多文化内涵,也显现出一种新鲜感觉。 陌生化技巧令《围城》中的比喻新奇趣巧,光彩夺目,完成了对传统比喻的整体提升和超越,成为比喻修辞史中的一座丰碑。
《围城》中比喻的妙用
李旷
钱钟书的《围城》,描写了抗战时期从上海到西南后方的一群受过洋化教育的上层知识分子,在感情和名利场中互相倾轧的灰色生活,展示了他们内心的彷徨无助、精神的空虚无聊和爱情的虚伪无奈。小说展示的是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特殊的知识分子群体,实质隐喻着整个人类的宿命。
而小说最吸引人的是其别具一格的语言风格。它机智俏皮、尖锐深刻、幽默诙谐,让人常常拍案叫绝。其中,比喻又是最显眼的亮点,它新奇而又贴切,绮丽多彩而又变化无穷。
一、深入浅出地喻“围城”
“围城”是人生和社会普遍存在的难以逃避的困境,钱老引述了英国和法国的古语作喻。“结婚像金漆的鸟笼,笼外的想飞进去,笼内的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结。”“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这两句比喻将一个抽象的人生问题、哲学问题说得形象生动、具体可感,深入浅出地道出了“围城”困境的内涵和本质。
二、活灵活现地刻画人物
小说刻画了一群畸形的知识分子的种种丑态和嘴脸,而比喻更使它们穷形尽相。如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那张“肥而结实的脸,像没有发酵的黄面粉馒头”,“刮得光滑的黄脸发亮像擦过油的黄皮鞋”,活现了一张道貌岸然的酒色之徒的嘴脸。那个自称和外国人来往惯的张先生,“总是喜欢在中国话里夹些无谓的英文字,他并无中文难达的新意,需要借英文来讲。所以,他说的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装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
这些精彩而睿智的比喻,一针见血、入木三分地剖析了种种人物怪象,给读者留下鲜明而深刻的印象。
三、幽默诙谐地说爱情
《围城》里的爱情故事没有轰轰烈烈、惊世骇俗,没有缠绵悱恻、扣人心弦,没有崇高伟大、超凡脱俗,倒是弥漫着无奈、伤感、世俗、滑稽、可笑的味道。钱老用精妙的比喻对他们的恋爱和爱情观作了生动的描述。如出身名门、高傲自负的苏文纨,对爱情一向“待价而沽”,于是“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子里,过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落伍了,有些自怅后悔。”可见,苏小姐不过将爱情当作名与利的交换物。爱情需要志同道合,志不同道不合的人很难糅合在一起。所以,“他们虽然亲密,方鸿渐对她的情谊到此为止,好比两条平行线,无论彼此距离怎样近,拉得怎么长,终合不拢成一体。”
钱钟书这种独创性的学者式的比喻,不仅能将这些深奥的哲学命题讲得通俗易懂,而且化严肃为轻松,化挖苦为调侃,化长枪大戟为冷眼旁观,显示了一位智者的宽容。
围城的比喻到底有何特点?
老师说《围城》比喻的特点有二:一是拿抽象的东西比喻形象的东西;二是比喻的本体和喻体看似不相干。记得没错应该是这两点吧。如果在没看围城之前,你如果和我说这么专业的东西,我想你前头说,我后头就忘。我的观点有四:一是作者博采,他视野广阔,只要入他眼的东西,他就能很巧妙得信手拈来,用来比喻他想要比喻的东西,以使自己的文章更生动形象。二是比喻往往让人意想不到。我想,这一二两点结合,基本和你的二是相吻合的。让人意想不到,不就是因为本体和喻体在常人看来是不相干的吗?如果他不博采,又怎能比喻得这么巧妙呢?三是夸张和拟人等手法结合运用,您所说的用抽象的东西来比喻形象的东西,就比如说比喻小孩子眉间的距离宽得像害相思病似的.用你的话说就是用抽象的东西来比喻形象的东西.而作为我们基层的教育工作者来说,是不能把这作为比喻句的。我们只能说这是个夸张句,有比喻的成分。记得以前有个专家说过,兼而有之的情况下就看更偏向于哪种修辞手法了。我的第四点就是,他的幽默往往也是通过这千姿百态的比喻来体现的。他的比喻自然贴切,他的幽默让人回味无穷。
我是探讨围城的幽默问题的。说实话,至于他的比喻我还真没深入研究过。老师当时给了我这个题目,我总算还能说出点儿。自认为分析得还算深刻,可老师却说我只沾了点儿皮毛。可我觉得观点其实根本就是差不多的,只是表述不同罢了。到底是老师太执著于他固有的答案,还是我想的真的太浅薄呢?希望各位指教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