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的毕业季,每年到了毕业季的时候,很多大学生们就开始忙碌,他们一面忙碌于找工作的事情,另一个主要事情也是他们的毕业论文。因为我们都知道这个论文甚至很可能关乎到这些学生能否顺利的毕业。而毕业论文一个重要的评判机制就是重复率。但是也有网友们发现,现在在网上,这种查重现象还是比较不规范。
因为现在对于大学生毕业论文的一个评审机制,一个就是要看他们的重复率,可以说这个重复率如果一旦不达标,他们就会被延迟毕业。所以很多大学生和带论文的老师们都非常注重重复率这一件事情。
而重傅律师需要去先测,但是现在所存在的查重服务还是比较昂贵的,有的甚至高达上千元。写论文是一种科研方面的事业,所以这个价格无论是对于学生而言,还是对于科研事业的发展而言,都并不合适。
很多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们比起他们的论文质量,他们更加关注的是他们的查重率,因为一旦查重率不过关他们就得继续干,这样就会导致他们有的时候就仅仅局限于在查重率这件事情,一旦查重看到是红色字体,他们就全部删掉。最后整个论文可能跟刚开始想的都完全不一样
很多大学生为了让自己的重复率过关,甚至还是会在网上购买那些所谓的降重服务,这些所谓的降重服务就是把论文给他们,他们帮你把重复率降到合适的标准上,降到可以毕业的标准。那么这就完全背离了我们写论文的初衷。
之所以会出现如此多的查重乱象,那么多大学生仅仅只关注于查重率,不关注舆论文质量,一个很大原因也是因为现在对于论文过不过审的评判机制。所以,如果想要让这种乱象不再发生,那么应该从根部出发,对评判机制有所改进。
知网涉嫌垄断嫌疑引发热议,目前国家市场监督管局已经回应在核实调查知网是否存在垄断行为的可能,而且人民日报此前已经关于知网涉嫌垄断以及知识产权侵权发文质疑。
知网涉嫌垄断引发了网络热议,不少的人认为知网本身的盈利模式就存在问题的,而且知网还在具有市场支配的地位下滥用自己的市场支配地位,对使用单位以及个人进行限制使用学术不端查询,种种行为已经表示知网可能涉嫌垄断。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目前的回应,当局已经在核实知网是否存在垄断行为的可能,但是这需要材料的调集以及进一步调查。
知网涉嫌垄断嫌疑引发热议:不少的专家律师已准备起诉知网
知网因为自己的行为涉嫌垄断引发了网友热议,目前已经有不少的律师准备起诉知网,当然,这些律师肯定是学校系统内的律师,毕竟他们是利益相关的人。按照某个律师的说法,知网目前对市场是具有支配地位的,知网不仅提供论文查询的渠道,而且知网还提供论文查重的渠道,但目前知网对于高校的论文查重功能也是进行限制管理的,至于高校以外的个人用户就算付费也没有办法进行功能的使用,这也就意味着知网真有可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滥用行为。
官方回应: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在核实
除了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目前已经在调查核实以外,人民日报之前曾就知网的高收费和低稿酬提出质疑。一方面知网对于教育机构的收费是很高的,同时也不把自己的某些功能对外开放,而且还对个人用户进行限制。另一方面知网对于作者也是极尽苛刻的,目前知网已经在自己的官网挂出了让作者主动问他们拿钱的公告,但这种公告的效率不高,毕竟核心期刊论文的作者也不会时不时上知网去看,而且就算看到了也不一定知道在哪里申请这些稿费。按照目前官方和官方媒体的一些回应质疑,我们大概也知道知网可能是涉嫌垄断行为的,我们静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调查结果即可。
论文如下:
国内评职称用的论文比较集中,检索论文权威的是:中国知网。其次是 万方网,维普网, 龙源网。这四个网就是俗称的四大网。在正规期刊上发表论文都是可以在网上检索到文章的,只是不同的期刊检索网站不一样,也就是文章的查询地方不一样。
简介:
论文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lùn wén,古典文学常见论文一词,谓交谈辞章或交流思想。
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
抄袭他人毕业论文怎么处理,构成犯罪吗
一般来讲没什么问题,论文是可以引用和借鉴的,但全盘抄袭就属于剽窃他人知识成果,也就是侵犯作者的知识产权,如果作者向法院提起知识产权侵权之诉,你就有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外,来自校方的行政处罚也有可能判定论文不合格,无法授予相对应的学位等等。
发现著作权被侵权怎么办
一、如果被侵权作品系职务作品,则作者应向所在单位查询单位是否许可了第三方使用该作品。
二、确认对方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作品合理使用的规定。
三、通过著作权集体组织或者中国版权信息网等途径查询相关方是否已支付了有关的使用费。
四、确认对方确系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或剽窃后,应及时固定侵权证据:
1、侵权作品在纸面媒体发表的,则应取得相应纸面媒体的原件;若无法取得原件,则应到图书馆取得加盖图书馆收藏章的复制件。
2、侵权作品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的,则应去任意一个公证处做相关互联网资料的证据保全公证;权利人可委托他人办理证据保全公证,但需要出具委托书并提交作者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若选择互联网侵权资料的律师见证,则存在一定的诉讼风险。律师见证书的性质是证人证言,其效力远不及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五、可采取的维权方式
1、与侵权者协商,要求其停止损害行为以及赔偿;
2、申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调解;
3、直接向法院起诉;
4、书面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意见,询问华律网的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和合法权益,保护你的利益不受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