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大学研究生毕业审查要求
本科毕业论文或硕士论文是毕业学生的研究成果,必须达到学校有关的研究生毕业论文条例的要求。毕业论文的撰写,必须满足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规定和标准,硕士毕业论文必须满足本科毕业论文规定和标准以及硕士论文写作规定和标准。
1、毕业生需要完成全学历学习时间规定的科目,并在报告检验中获得合格成绩。
2、毕业学生在毕业前,应将硕士论文或本科毕业论文完成,在报告检验中获得和格成绩,硕士论文评审合格,本科毕业论文评审合格,毕业设计论文具备以下条件:
3、满足学校的研究生毕业要求,即硕士课程学习学分在学校规定范围内,硕士论文较本科毕业论文完成更多的学术研究及报告检验,并在报告检验中获得合格成绩,本科毕业论文完成实验,论文评审中获得合格成绩。
4、毕业学生需要参加学校安排的毕业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和格。
5、在本学位课程期间,毕业生应全部完成必修课及选修课程学习,获得学位课程学分,并在报告检验中取得合格成绩。
6、在本学位课程期间,毕业生不得犯受学校纪律处分的行为,或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否则将不予毕业。
包括。
毕业论文,也称作学位论文,是指作者为获得某种学位而撰写的研究报告或科学论文,是对自己在几年大学生活中所学到的知识的总结与运用。根据我国学位制度的划分,毕业论文一共有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和博士论文三种。
湖北省自考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
一、自学考试三门学位课(一门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平均成绩应达到70分,其中每门课的成绩不得低于65分。
二、非英语专业自考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须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学生在学期间每年都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三、当年12月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和授予学士学位时间一般不得晚于次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