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高中的都基本不看,只要有证书就够了。没有谁会认真鉴定是高中的,除非你到派出所去查,一般都不公开查询。一般企业单位都没有这个实力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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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学院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考试和成绩管理工作,维护教学秩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课程考核目的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检测与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以及应用与创新能力。
第二章 课程考核的范围及形式
第三条 凡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涉及的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职业能力教育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课程)等都要进行课程考核。所有考核成绩均须载入学生本人成绩档案。
第四条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课程的考核方式须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 积极推进考试方式改革,建立以思想道德与专业能力相结合的学生学业评价体系,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实行结构成绩。课程考核方案(含考核形式、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成绩构成及比例等)须在每学期初提出,经院系部批准,并及时向学生公布。
第六条 所有课程平时考核应有完整的原始考核记录,包括学生平时的出勤情况及学习纪律情况,课堂提问及随堂测试结果,课后作业、讨论、课内设计上交及完成情况,课程实(试)验表现、实(试)验报告完成及上交情况等内容。
第七条 学期末,课程考试在考试周进行,采取闭卷形式;课程考查随堂进行,可采用综合测试或答辩、课程小论文或综述报告(调查报告)、综合性大型作业(设计)、实验操作或上机操作等形式。
第八条 本科学生应积极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以检验其英语水平是否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考试命题
第九条 考试命题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专业及学科特点,设置多样化的题型,重点考核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创新思维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量的大小和难易要适度。
第十条 期末考试命题时要求有A、B两套难易程度基本相当的试题,试题总分实行百分制,各题分数要分布合理,并附有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
第十一条 同一份试题中不得有重复内容;主观性试题在两年内不得重复使用;A、B两套试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30%,且与前两次试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50%。不得直接使用近三年已在期末考试中用过的试题。
第十二条 考试试题要求使用统一规定的格式模版,用B5纸打印。对于个别有特殊要求的课程(如制图等),可以用8开纸打印。
第四章试题印制与保管
第十三条 命题教师在命题完成后,应填写《考试命题审批表》,与A、B两套试题(含参考答案与评分细则)一并交回院系部,经教研室主任或教学副主任审核签字后,按要求密封保存。
第十四条 各院系部将审核后的A、B两套试题,分别装于两个试题袋密封,签字、盖章后提前一周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将从A、B两套试题中任抽一套作为期末考试用题,另一套作为备用试题或补考试题。
补考结束后A、B两套试题均返还至各院系部保存。
第十五条 期末考试试题的印刷、分装、密封均由教务处负责,各院系部在考试前一天到教务处保密室领取试题。
第十六条 考试试题启用前属于学校机密材料,教务处及各院系部要确定专人负责试题的保密工作,并建立考试试题泄密责任追究制度。接触试题的所有人员要具有高度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感,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试题的安全。
第五章考试管理与考场安排
第十七条 课程考核前,任课教师要协同院系部对学生进行考试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该课程以0分计:
1.累计缺课超过该课程学期计划学时数三分之一者;
2.缺交作业或实验报告达三分之一以上者。
被取消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若擅自参加该课程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八条 被取消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不予办理该课程缓考手续,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正常补考,须重修。
第十九条 学生所修通识教育必修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及职业能力教育课程,期末考核成绩不及格,可以参加在下一学期初组织的正常补考。
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不可以补考,应参加重修。
第二十条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跨专业选修课)期末考核不及格的,不安排补考,不记成绩和学分,学生可在下学期重新选修或另外选修课程。
第二十一条 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可向所在院系申请办理课程缓考手续。经任课教师、辅导员确认,系教学副主任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可以缓考。缓考按正考对待,随补考进行。
第二十二条 没有办理缓考手续或缓考申请未获批准而擅自不参加考试者,或参加考试不交卷者,一律作旷考处理。旷考课程成绩以0分记载(备注“旷考”字样),且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正常补考,须重修。
第二十三条 因考试违纪作弊而受到处分的,该课程成绩以0分记载(备注“作弊”字样),且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正常补考,须重修。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有多次课程重修机会。课程重修不单独编班上课,参加课程重修的学生可随下届学生插班听课或免听自学。
重修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实践教学课等,学生必须完成平时的教学过程。
第二十五条 重修课程的考核跟随下届学生的正常考试一同进行,原则上不单独组织命题和考核,也不允许跟随下届学生参加补考。若下届无本专业教学班,则由学生所在院系向教务处提交学生参加重修考试的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由各院系在相应学期的期末考试时间内单独安排考试。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修业期满离校时仍有课程不及格者,离校后两年之内可向原所在院系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参加课程重修和考核。
第二十七条 毕业班最后一学期开设理论课程的,应安排在前八周完成教学任务并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不及格的课程,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第二十八条 各院系部要认真布置考场,按单人、单桌安排考生座位,按规定人数安排监考人员。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在监考过程中不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考场安排和考试过程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监考人员守则》。
第六章试卷评阅与保存
第二十九条 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本考场的同类试卷按班级进行装订密封(重修考试试卷与正常试卷一起装订),并认真填写试卷册封面中各项内容。密封后在试卷背面加密封条,并加盖系公章后,统一交教学秘书负责保管。
第三十条 试卷册封面中的“试卷编号”按规定的试卷编号规则编号、填写。其中,通识教育课程的试卷编号(共15位)按“学年学期(×××××)—学生班级(××××)—开课系部(××)—课程序号(×××)—考场卷别(×)”编排;专业教育课程和职业能力教育课程的试卷编号(共13位)可不编“开课系部(××)”段。
第三十一条 评阅试卷应在指定的场所集体进行,并采取流水作业。阅卷结束后,须由任课教师和本单位复查小组对试卷评阅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试卷评阅及复查工作应严格按照《试卷评阅与复查规则》执行。
第三十二条 试卷评阅、复查工作结束后,任课教师和评卷教师一起当场拆封试卷,将学生成绩填入学生成绩册,并签名。不及格成绩应用红色体现,成绩有改动的地方必须签名。
第三十三条 任课教师要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对试卷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填写《试卷分析表》,由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副主任审阅、签字。各院系部主任要对各门课程的试卷分析结果及试卷复查报告进行审阅,并对本单位整个考试评卷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教务处。
第三十四条 同一个班级的同一门课程,在阅卷、登分结束后,装订成一册。同时将考核方案、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学生成绩册、试卷分析表等按顺序自下而上封装于试卷首页。
第三十五条 除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跨专业选修课)外,所有课程试卷均由学生所在院系保存。非本院系学生的试卷,应在复查试卷工作结束后(开学两周后)统一交回学生所在院系。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跨专业选修课)的成绩册及试卷由任课教师在成绩登录后经所院系部教学副主任确认签字后直接交教务处保存。
第三十六条 各教学单位要妥善保管试题卷,做到防水、防潮、防火、防盗、防鼠,以确保试题卷的安全。
第七章成绩评定与管理
第三十七条 理论课程考核成绩的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考核成绩的评定一律采用等级制,分为五级。百分制与五级制之间的换算关系如下:
(一)百分制换算为五级制:100—90分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70分为“中等”;69—60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
(二)五级制换算为百分制:“优秀”为95分;“良好”为85分;“中等”为75分;“及格”为65分;“不及格”为45分。
第三十八条 课程考核的总评成绩原则上是平时考核成绩+期末考核成绩。其中,期末考核成绩在学生总评成绩中所占的比例不宜超过80%。结构成绩中一项分数不及格,总评成绩原则上定为不及格,难度较大的专业课程各院系部可自定成绩计算标准,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十九条 成绩评定结束后,由各任课教师填写学生总评成绩册。学生成绩册中的成绩栏不允许为空,旷考、作弊学生的成绩以0分记载,并备注“旷考”或“作弊”字样;缓考学生的成绩用“/”表示,并备注“缓考”字样;其他情况也须在备注栏标注清楚。
第四十条 任课教师或教学秘书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成绩录入成绩管理系统,经核对无误后打印2份,由教师和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后加院系部公章,一份封装于试卷册,一份交院系部存档。
第四十一条 各院系在每学期结束时,将打印好后的班级成绩册由系主任或教学副主任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保存。
第四十二条 学生补考、缓考、重修考试成绩册(各一式两份)由任课教师填写,并备注“补考”、“缓考”或“重考”字样(旷考成绩按0分记载,并备注“旷考”字样)。经任课教师、院系部教学副主任审核签字后,一份由院系部保存,一份交教务处。
第四十三条 补考、缓考、重修考试成绩由教务处成绩管理人员负责录入成绩管理系统。其中,缓考成绩按正常考试成绩录入;补考或重修考试成绩合格后按60分记载,并备注“补及”字样;补考或重修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按原成绩记载,并备注“补不及”字样。
第四十四条 课程考核成绩公布后,学生应及时登录成绩管理系统查看自己的课程成绩。若学生对课程所得成绩有异议,可在开学一周内向本人所在院系提出复查试卷申请。院系审核同意后,组织相关人员按复查试卷要求组织复查。如涉及到非院本系开设的课程,须将复查试卷申请汇总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通知开课院系部组织复查。确有差错必须更改的,须由任课教师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填报《成绩更改审批表》,附带存档的更改成绩的试卷和原始成绩册,由院系部教学副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核准后方可更改。
第四十五条 获准更改成绩后,任课教师应同时更改所涉各项原始成绩和成绩册上的成绩,并在更改处签名,然后由教务处成绩管理人员负责从成绩管理系统更正。
第四十六条 学生中途转专业,转出院系所修课程与转入院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符的课程,原成绩有效。对于休学、留级的学生,与下一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符的课程,原成绩有效。
第四十七条 由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原则上承认原考核成绩,必要时可进行复试。凡达不到本专业要求者,应予重修。
第四十八条 全校学生的成绩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在校学生需要出具学习成绩证明的,由所在院系打印、审核并加盖系公章后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毕业学生成绩,由教务处在学生毕业时统一打印学生总成绩单两份,加盖教务处公章后,一份装入学生档案,一份存学校档案馆。已毕业学生需要出具在校学习成绩证明的,由学校档案馆出具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馆公章后,由教务处审核后加盖教务处公章。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 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运城学院考试和成绩管理条例》(院教字 〔2010〕5号)同时废止。
第五十条 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
据2014年5月学校官网显示,该校共有教职工1139人,其中专任教师864人。有教授40人、副教授187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教师641人、博士硕士生导师9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山西省高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5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人、山西省“百人计划”特聘专家2人。省级教学团队:物理与电子技术实验实践教学团队院级教学团队:有机化学教学团队、应用数学系大学数学系列课程教学团队、跨文化交际学课程教学团队、生物科学专业院级教学团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实践教学团队 据2014年5月学校官网显示,该校拥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科学与技术),3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旅游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等),旅游管理专业“5+1+2”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被评为山西省普通高校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省级精品课程:数学分析、植物生物学、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有机化学实验、金融市场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代电子科学技术实验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实验室、生物实验教学中心、机电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用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据2014年5月学校官网显示,2002年迄今,该校获得省级以上集体奖励90多项,省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279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4项。王振民教授的“无电弧断电电力开关”和“多级消弧无电弧断电直流电力开关”两项发明专利,与永济电机厂合作,针对内燃机车研制出YCC16Q77型无弧电磁接触器,首次实现了内燃机车控制回路接触器与直流电力开关的无电弧分断,永济电机厂在试装铁路运输大型内燃机车上运行成功,通过国家铁科院型式实验和30万公里路试检测。2007年,该项成果获得了山西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年份论文总数核心三大检索著作数年份论文总数核心三大检索著作数2006 238 30 3 21 2009 529 129 25 32 2007 458 80 5 34 2010 559 221 37 19 2008 494 103 18 22 资料来源与学校官网 馆藏资源 据2014年5月学校官网显示,运城学院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26.29万册,电子图书1046GB,纸质期刊1301种,电子期刊14136种,中外文数据库15个。 学术刊物 《运城学院学报》创刊于1983年。其前身为《运城师专学报》、《河东学刊》和《运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随着学校升本,于2003年初更名为《运城学院学报》。文科栏目主要有:河东文化研究、《西游记》文化研究、传统文化研究、政法研究、文学艺术研究、经济管理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等;理科栏目主要有:应用数学研究、计算机技术应用研究、食品加工与技术研究等。2006年,《运城学院学报》荣获第三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2010年,荣获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奖,“河东文化研究”栏目荣获特色栏目奖。
是的,毕业答辩没有通过,修改论文准备二辩。
毕业论文的要求:
一、论文内容要求
论文字数为8000字以上。论文内容一般应由11个主要部分组成,依次为:⒈封面(包括“学士学位论文封面”和“毕业论文封面”),⒉中文摘要,⒊英文摘要,⒋目录,⒌前言,⒍论文正文,⒎结论,⒏参考文献,⒐附录,⒑致谢,11.英文原文和中文翻译。
各部分的具体要求如下:
1、 封面
包括“学士学位论文封面”和“毕业论文封面”,格式见附件1、2。论文题目不宜超过20个字。
2、中文摘要
以浓缩的形式概括研究课题的主要内容、方法和观点,以及取得的成果和结论。字数一般在300左右。
关键词:精选3至5个最能代表或说明本文精髓、本质或核心的词组。
3、 英文摘要
英文摘要内容应与中文摘要基本相对应,要符合英语语法,语句通顺,文字流畅。字数一般在300左右。对应的英文关键词3~5个。
4、目录
按三级标题编写,要求层次清晰,且要与正文标题一致,主要包括摘要、正文主要层次标题、致谢、参考文献等。
5、 前言
说明本课题的意义、目的、研究范围以及所要达到的技术要求;简述本课题在国内外的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说明本课题的指导思想;阐述本课题应解决的主要问题;在内容上应比摘要部分详细。
6、 论文正文
论文正文是主体,一般由标题、文字叙述、图、表格和公式等五个部分构成。写作形式可因科研项目的不同而变化,一般可包括理论分析、计算方法、实验装置和测试方法,经过整理加工的实验结果分析和讨论,与理论计算结果的比较以及本研究方法与已有研究方法的比较等。
7、结论
用简明的、准确的、科学的语言,对正文的论证进行高度概括;对所取得的结果与已有结果的比较和课题尚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开展研究的见解和建议。
8、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引用出现的顺序列出,列在正文的末尾。不少于20篇(部),其中至少有2篇(部)外文参考文献。
9、附录
主要列入正文内过分冗长的公式推导,供查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或表格;重复性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缩写、程序全文及说明等
10、致谢
对给予各类资助、指导和协助完成研究工作以及提供各种对论文工作有利条件的单位及个人表示感谢。致谢应实事求是,切忌浮夸与庸俗之词。
11、英文原文和中文翻译
英文原文(不少于10000个印刷符号),中文翻译(与英文对应),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
二、撰写规范
1. 一律采用Word系统录入和排版,A4纸,页边距上下各为3.5cm;左右各为3.2cm。正文内容均采用单倍行距。
2.中文摘要
⑴论文题目为三号黑体字,可以分成1或2行居中打印。
⑵论文题目下空两行左对齐打印“摘要”二字(小四号黑体),字间空一格。
⑶“摘要”二字后打印摘要内容(小四号宋体)。每段开头空二格,标点符号占一格。1.5倍行距。
⑷摘要内容后,下空一行打印“关键词”三字(小四号黑体),其后为关键词(小四号宋体)。关键词数量为3~5个,每一关键词之间用逗号分开,最后一个关键词后不打标点符号。
⑸中文摘要占用一页。
⒊ 英文摘要
⑴英文全部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
⑵论文的英文题目为三号字加粗,可分成1~3行居中打印。每行左右两边至少留五个字符空格。
⑶题目下空两行,左对齐打印“Abstract”(小四号字加粗),其后打印英文摘要内容。摘要内容每段开头留四个字符空格。1.5倍行距。
⑷摘要内容后,下空一行打印“Keywords” (小四号字加粗), 其后的关键词用小写字母,每一关键词之间用逗号分开,最后一个关键词后不打标点符号。
⑸英文摘要占用一页。
⒋目录
最好采用word自带的插入“索引和目录”功能自动生成,按三级标题生成。“目录”两字(三号黑体),字间空两格。下空一行为章、节、小节及其开始页码(小四号宋体)。章、节、小节分别以1、1.1、 1.1.1等数字依次标出。
⒌ 标题
1 xxxx(标题1格式,三号黑体加粗,序号与题名间空1个汉字字符,段前24磅,段后18磅,单倍行距,居中)。
1.1 xxxx(标题2格式,四号宋体加黑,段前24磅,段后6磅,左对齐,不接排)。
1.1.1 xxxx(标题3格式,小四号黑体,段前12磅,段后6磅,左对齐,不接排)。
a. xxxx(小四号黑体)xxx(空1个汉字字符,接排小四号宋体正文)。
(1)xxxx(小四号黑体)xxx(空1个汉字字符,接排小四号宋体正文)。
(2)xxxx(小四号黑体)xxx(空1个汉字字符,接排小四号宋体正文)。
⒍ 正文
采用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写作中应注意的:如标点符号、名词、量和单位、数字等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
7 图
图题(五号宋体)居中排于图的下方,图序与图题间空1个汉字字符。引用图应在图题右上角标出文献来源。
图号按章顺序编号,如图3.2为第三章第二图。
由若干分图组成的插图,分图用a、b、c、…标序。分图的图名以及图中各种代号的意义,以图注形式写在图的下方,先写分图名,另起行后写代号的意义。
绘图必须工整、清晰、规范。其中机械零件图按机械制图规格要求;示意图应能清楚反映图示内容;照片应在右下角给出放大标尺;实验结果曲线图应制成方框图。
图的内容安排要适当,不要过于密实。内容的多少和图的大小应符合这样一条原则;当把插图放在桌上,你站着看时能方便地看清楚图上的每一条线和每一个符号。
⒏ 表格
标题(五号宋体)居中排于表的上方,表序与表题间空1个汉字字符。
表格按章顺序编号,如表5.4为第五章第四表。
表内文字为五号宋体。表内必须按规定的符号标注单位。
⒐ 公式
公式书写应在文中另起一行。公式后应注明序号,该序号按章顺序编排。
10.页眉、页脚
页眉:文字居中,五号宋体,内容统一打印“运城学院学士学位论文”。
页脚:页码居右,小四宋体,用“1”格式编排。
11. 参考文献:
⑴ 按论文中参考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将序号置于方括号[ ]内,并视具体情况将序号作为上角标,或作为论文的组成部分。如:“……李××[1]对此作了研究,数学模型见文献[2]“。
⑵ 参考文献中每条项目应齐全。文献中的作者不超过三位时全部列出;超过三位时一般只列前三位,中文文献后面加“等”字,英文文献后面加“et al”;作者姓名之间用逗号分开;中外人名一律采用姓在前,名在后的著录法。
12. 参考文献中的著录格式示例
① 期刊[J].
[序号]作者(两位以上作者中间用逗号分开).题名[J]. 期刊名称(外文刊名可缩写,缩写后的首位字母应大写),出版年,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1]曹海东. 唐宋诗词释词二则[J]. 语言研究,2006,(3):110—111.
[2]范祚军,马进. 金融交易协调可靠性与金融体系脆弱性缓解[J].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3):55—60.
② 专著[M]、论文集[C]、学位论文[D]、报告[R]
[序号]作者. 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起止页码.
[3]刘国钧,陈绍业. 图书馆目录[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57.15—18.
[4]辛希孟. 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国际研讨会论文集:A集[C].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5]张筑生. 微分半动力系统的不变集[D]. 北京:北京大学数学系数学研究所,1983.
[6]冯西桥. 核反应堆压力管道与压力容器的LBB分析[R].北京: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1997.
③ 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A]
[序号]析出文献作者.析出文献题名[A].原文献主要责任者.原文献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起止页码.
[7]钟文发.非线性规划在可燃毒物配置中的应用[A].赵玮.运筹学的理论与应用——中国运筹学会第五届大会论文集[C].西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1996.468—471.
④ 报纸文章[N]
[序号]作者.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8]赵永新,刘毅.专家会诊沙尘暴[N].人民日报,2006-5-25(16)
外文作者名前必须加上(国籍名)
⑤ 国际、国家标准[S]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S].
[9]GB/T16159—1996,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原则[S].
⑥ 专利[P]
[序号]专利所有者.题名[P].专利国别:专利号,出版日期.
[10]陈邦泽.气压式油品再生处理机[P].中国专利:ZL200420067345.0,2006-05-31.
⑦ 电子文献
[序号]作者.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11]王明亮.关于中国学术期刊标准化数据库系统工程的进展[EB/OL].
[12]万锦坤.中国大学学报论文文摘(1983-1993).英文版[DB/CD].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
⑧ 各种未定义类型文献[Z]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Z].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13. 附录
论文的附录依次为附录1,附录2……编号。附录中的图表公式另编排序号,与正文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