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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论文研究

2023-02-28 13:2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同性恋论文研究

  同性恋现象是在人类历史上、在各个 文化 当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基本行为模式。下面是我精心推荐的同性恋学术论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同性恋学术论文篇一:《浅谈同性恋研究综述》
  摘要: 文章 采用文献查阅的 方法 对国内同性恋的研究资料进行综合、整理、分析和比较,从同性恋的成因、生存现状、以及治疗等方面进行概述,以了解同性恋研究的发展现状。

  关键词:同性恋;概念;成因;心理状况;生存现状;治疗

  同性恋一词是德国医生Benkert于1869年发明的。1973年,美国心理协会、美国精神医学会将同性恋同性恋定义为:“同性恋是指一个人无论在性爱、心理、情感还是社交兴趣上,主要对象均为同性别的人,这样的兴趣并未从外显行为中表露出来。”我国学者把同性恋定义为:这种关系可存在于内隐的心理上或外显的行为之中。如果一个人终生或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和同性别的人建立心理或行为上的这种关系,就可以称为同性恋者。

  一、同性的恋成因

  (一)国内对同性恋成因的研究

  我国从古代开始就存在着同性恋现象,也很早开始对其进行研究,对其成因做了相应的归纳,即“先天说”和“后天说”。

  我国现代学者李银河等人对同性恋做的研究结果表明,同性恋的成因是先天和后天并无定论,在后天因素的基础上,他提出了“空白占据理论”。即首次的性经历和遭遇最重要。因为当个体认同了某个性别角色之后,在一段时间内,他的性行为方式还是段空白,而一旦某种方式首先占据了这一空白,就有可能固定下来,形成终身性取向。

  还有学者人认为,同性恋是过度压抑的结果。如果一个人的性需求无法通过正常的途径得到满足会导致性需求增大,为消除性压力,个体只好另寻出路使压抑的神经得以放松。

  李玉玲认为,同性恋行为的本质原因是性情绪的作用。而且男女同性恋发生的原因是相同的。甚至同性恋和异性恋发生的原因也是一样的。

  (二)国外对同性恋成因的研究

  国外对同性恋成因的解释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生理因素决定说,这种同性恋称为素质性同性恋;第二种是社会心理因素决定说,称为境域性同性恋。

  生理因素决定说主要从遗传因素、激素水平和大脑结构三方面来探讨同性恋。对于遗传因素,学者认为是遗传原因导致一个人从幼儿开始就产生性倒错,进而形成同性恋倾向。对激素水平的研究表明同性恋与激素水平有关,但是何者是因何者是果还无定论。关于同性恋与大脑结构的关系研究,脑科学研究至今还没有得出令人公认的同性恋完全是先天形成的结论。

  社会心理决定说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是精神分析的观点,弗洛伊德认为,同性恋是性心理发展中某个阶段的抑制或停顿。如果 儿童 在恋父情结和恋母情结的阶段心理遭受创伤,可能压抑到潜意识中,青春期表现出来,发展成同性恋。二是行为主义观点。同性恋是受环境影响而习得的,还重视伙伴关系、偶然经历以及特殊性经历。一个人与异性的交往中受挫,异性感情得不到正常发展,在此期间偶然通过与同性的行为得到满足,就会发展成同性恋。

  二、同性恋者的生存现状

  同性恋群体作为社会亚文化群体,具有其独特的行为特征和规范,越来越多的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同时同性恋者生存状况的也得到了重视。

  我国学者李银河曾对北京地区男同性恋社群状况做过调查。结果显示,每个同性恋者都不同程度的拥有一些首属群体生活,而且同时也加入一些次属群体生活。他们在社会上交往时,往往彼此不告知真实姓名,活动场所大部分是公共场所。同性恋的感情与异性恋相比在形式、内容的热烈、还是真挚程度上都很相像,另外,同性恋的感情生活中也有追求者与被追求者之分。在婚姻观问题上,同性恋者认为这是一种失身份的现象,而且会给他们的自由带来限制。关于如何评价自己的同性恋取向这一价值观问题方面,持否定态度者身上这一价值观表现为负罪感和压抑感,持肯定态度者感觉自己生活的很充实。

  对于女同性恋的生存状态,主要从对生活的态度方面考察,涉及对婚姻的态度和对生活的总体感知。对未婚或已婚的女同性恋来说,婚姻给她们带来了很多压力,绝大多数对婚姻持排斥的态度。在对生活的总体感知方面,由于同性恋者多处于一个比较封闭的生活空间中,研究发现女同性恋经常处于迷茫、紧张、防备状态,生活满意度低,整体幸福感不强。

  三、同性恋的治疗

  关于同性恋的治疗,不同学者持不同观点,有的认为同性恋不是病态,不需要治疗,有的把同性恋当作一种病症,异端,需要治疗。虽对同性恋的性质的看法不一,但绝大多数人都强烈希望改变性取向,不同治疗师采用不同方法对其进行干预,取得很好的效果。

  季建林采用认知行为疗法对2例同性恋进行治疗,通过帮助患者树立自信心,减轻心理负担和焦虑情绪等方法使两例患者的同性恋行为均有改变。

  王志超采用催眠诱导情景下的电击厌恶试治同性恋3例,共治疗8次,患者自称对异性产生爱意,随访多年,均已结婚生子,家庭生活美满幸福。这种方法既可消除对同性的性体验,又可建立对异性的性体验,但是在伦理上存在问题。

  马振武等人运用厌恶条件反射联合认知行为疗法治疗3例同性恋,之后随访两年,患者都未再发生同性恋行为、工作良好,家庭幸福、社会适应良好。

  雎密太采用综合法,即以领悟法为主,以行为法,以人为中心法和药物法等为辅的综合法于干预大学生人格性同性恋行为。经过2周的干预,患者纠正了同性恋的心理,学习生活等走上了正常轨道,开始对异性感兴趣。但是,这种方法对具有高认知水平、高领悟能力的人有效。

  四、小结

  综上所述,我国对同性恋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方面,实证相对较少。以后的研究不仅要丰富其理论,更应该多关注同性恋者的身心健康,以及同恋者的合法社会地位的保障。
  同性恋学术论文篇二:《试谈发展中的同性恋态度》
  摘要:同性恋是一个长久以来都存在争议的问题,大学生代表了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人群,文化环境更为开放,更容易接受新思想、新观念,且可塑性较强,他们对于同性恋的认知和态度代表了社会整体认知和态度的重要发展方向。

  韩骢(1994)对大学生性态度调查发现:38.6%的男生和30.O%的女生对于同性恋应为社会所接受“表示赞同61.4%的男生和70.O%时女生表示反对。男女生之间亦未发现显着差异。男女生合计,赞同率为33.9%。郑连斌等(1997)研究发现:大学生对同性恋普遍持贬斥态度,认为它是性变态,违反道德规范,少数人甚至将其视为罪恶。但也有30%左右的学生认为这是人的权利,是属于少数人的正常行为。

  调查还显示,大学生当“发现自己的好友是同性恋者”时,“劝其找医生”的为43.99%“与其疏远”的为39.93%,“更接近他”的为0.18%。另有20.08%的男生与12.58%的女生认为“无所谓,友情照旧”。当“发现自己的亲属是同性恋者”时,感到“羞愧”的男生为35.15%,女生为39.40%;感到“家中似有个重病人”的男生为35.56%,女生为35.l0%;“泰然处之”的男生为28.87%,女生为25.50%。当“发现自己崇拜的伟人是同性恋者”时,有63.03(男为61.50%,女为64.245%)大学生“为其惋惜”;有15.90%(男为l5.48%,女为16.23%)大学生“从崇拜变为憎恶”,有0.36%的大学生感到“不知如何对待”;另有2O.70%(男为22.18%.女为19.54%)的大学生表示“没变化”。

  龚建林等(2003)的研究发现:大学生对同性恋普遍持认同态度,30.9%认为属少数人的正常行为,38.6%认为是人的性权利,但也有部分大学生对此持反对态度,认为它是性变态的占13.5%,10.7%认为违反道德规范,少数人(占3.1%)甚至将其视为罪恶行为。甚至有极少部分人(0.8%)表示不知道同性恋的存在。调查还显示,大学生当“发现自己的好友是同性恋者”时.59.5%认为“无所谓,友情照旧”,“更接近他”的为1.6%。“劝其找医生”的为23.2%,感到“羞愧”的为3.6%,“与其疏远”的为10.3%。当“发现自己崇拜的伟人是同性恋者时,在你心中的印象”时,有42.3%大学生认为“仍然崇高,丝毫不受影响”;45.1%的大学生认为“有缺点的伟大(为其惋惜)”;有8.9%大学生表示“从崇高变为可卑”。

  王浩(2007)采用访谈法与问卷法相结合调查大学生对同性恋的认知与态度。结果大学生对同性恋比较了解,主要途径是媒体宣传;对同性恋比较宽容,有4.9%的大学生表示会尝试同性恋。男女生在“同性恋是否会传播疾病”、“是否会破坏婚姻制度与社会稳定”以及“是否会成为一种性取向的发展趋势”存在显着差异(P<0.01);男女生在“周围人如果都反感同性恋,你是否仍会支持同性恋”问题上存在显着差异(P<0.05)。

  张涵等(2008)研究发现:理科大学生对同性恋的认知情况好于文科大学生,态度也更宽容。第一次接触"同性恋"一词的时间不同的大学生对同性恋的认知和态度存在差异显着。研究认为大学生对同性恋的正确认知有助于他们对同性恋采取更宽容的态度。田唤等(2011)调查567名大学生对同性恋的认知及态度,结果发现大学生对同性恋各项基本知识的知晓率为59.9%~70.8%;女生对同性恋比男生更加宽容(P值均<0.05),与同性恋有过接触的大学生对同性恋的态度要正面积极(P值均<0.05)。58.5%的大学生通过网络获取同性恋知识,17.1%的大学生通过学校课堂获取。87.9%的大学生希望进一步获取同性恋相关知识。研究认为大学生对同性恋的态度是比较宽容的,但是对同性恋的认知还亟待提高。采取多种途径的健康 教育 是正确对待同性恋的重要举措。

  以上结果显示,当大学生发现好友、伟人是同性恋者后,多数人会比较理智地看待。这表明,当代大学生对同性恋者的态度基本上是比较宽容。中国近年来的一些调查表明,大学男生中有过同性性行为的占16.6%;仅有心理倾向的占8.4%;两者兼有的占4.2%。

  另一说是大学男生中有过同性性行为的占到7.0%~8.3%。按照金赛对英国同性恋数量的统计和怀特姆关于各个社会和各类文化中同性恋者所占比例均十分接近并保持稳定的权威说法,可以推测,同性恋在我们的社会中也当占到成年人口的3%到4%;如果关于同性恋成因的先天说可以成立,在未成年人当中的潜在同性恋者也应达到这个比例。对于这样一个相对数量稀少但绝对数量庞大人群,对于这―群有着独特生活方式、独特性取向的人们,我们应该也必须对他们有一些了解。

  在西方人眼中,中国人对同性恋的看法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天真和幼稚。虽然中国没有同性恋恐惧症,但对同性恋普遍的无知却达到令人沮丧的程度。

  从上面调查结果看,大学生对同性恋态度从普遍持贬斥态度到普遍持认同态度的变化,说明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和大众传媒对同性恋现象的关注,这种无知的状况已有很大改变。

  参考文献:

  [1]龚建林等.广州地区高校大学生性观念状况的调查研究[J].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3):86-89

  [2]韩骢.大学生的性态度及其类型的研究[J].中国社会医学,1994,53(4):45-46

  [3]李银河.性的问题・福柯与性[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3

  [4]李银河.同性恋亚文化[M].北京:今日中国出版社,1998

  [5]田唤,马绍斌等.广州某高校大学生对同性恋的认知与态度.中国学校卫生,2011,32(1):24-26

  [6]王浩.西安市487名大学生同性恋认知与态度调查.中国学校卫生,2007,28(7):601-604

  [7]郑连斌等.当代大学生性观念调查研究[J].天津师大学报,2000,4:36-41

  [8]张涵,孙婷婷等.大学生对同性恋的认知和态度调查.中国性科学,2008,17(9):9-11
  同性恋学术论文篇三:《试论同性恋婚姻问题》
  [摘 要]同性恋伴侣是否可以通过举行婚礼仪式而获得被国家认可的关系,这是近年来引发激烈争议的话题。婚姻一词从名称上解释便要求了它是男女两性之间的结合。如果作为社会形势的婚姻首先就是一种生育的联结,那么婚姻必然预设着性别的区分,因为人类的生育预设着这项差异。

  [关键词]同性恋;婚姻;生育

  一、引言

  两个同性恋男人或女人是否可以通过举行婚礼仪式,而被国家视为关系合法?这在不久的几年前,几乎成为最能引发人们争议的话题之一。男同性恋或女同性恋想要缔结合法婚姻的权利,其理由是不难理解的。首先是某种仪式的情绪重要性。在生命中的某个时刻,我们相信每个人包括同性恋者都可能会相当幸运地遇到真正心爱的人,而在家人和国家面前把自己的终生托付给这个人。这当然是世界上最简单、最自然与最本能的人性。其次当然还有许许多多合法婚姻的法律与经济利益。诸如儿童监护权、共同组建家庭、遗产处理、法庭上的合法权利及其他数不尽的极其重要的权利、利益与特权都和婚姻结合在一起。

  但是,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并经过一番思索,我对此持反对态度,现发表自己尚不成熟的粗陋见解。事实上,考量同性婚姻的赞成者与反对者之观点,至少有两个重要的议题需要被探讨:首先,是否合法地确认同性婚姻会强化或减弱婚姻制度;其次,是有关对婚姻本身的根本理解。同性婚姻的赞成者说,他们意在强化并歌颂婚姻。但是,事实或许并非如此。我们必须考虑到,同性配偶的合法结合会粉碎一般习俗对婚姻的定义、改变约束行为的规则、完全否认世界各大宗教的基本教义、传递婚姻的性爱方面的冲突信号、混淆婚姻的重大功能——繁衍并养育小孩。

  二、分析

  扩大婚姻的定义以包容同性结合,这会把婚姻曲解得让人无法理解。纵观整个婚姻发展史,婚姻都是以男女两性的结合为内涵。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中,不仅研究了婚姻的 起源和发展 ,而且对未来社会的婚姻进行了推想。他指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的群婚制、对偶婚制下的婚姻是异性之间的结合,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从名称本身就说明了它是男女两性之间的结合。从恩格斯对一夫一妻制起源的分析,更可以看出它必然要求异性结为婚姻。一夫一妻制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

  诚然,婚姻并非不需要丝毫的改变。在历史上,婚姻在性爱、生育与照顾子女之间形成强而有力的联结。但是,当代对婚姻的了解愈来愈强调个人自我实现至上,而非代与代之间的依附。并且,避孕和堕胎根本上已经切断了性爱与生育之间任何非意愿的联结。科技的进步允许我们随意地分离生物的、妊娠的与亲属的父母,因此上述的联结就更加薄弱了。在此情况下,婚姻的意义似乎相当不稳定。那么,要维持异性恋对婚姻的独占,是否有足够令人信服的理由呢?在我们对性道德、生育子女、婚姻的看法有了重大改变之后,上述问题就会随之出现。

  那么,传统婚姻对于性爱和人类生育之间的联结,是否可以被进一步弱化呢?婚姻根本上是否应该是一种由两个互认为适配的人之间达成的契约化安排呢?抑或婚姻确认并实现着更宽广的意义。这其实无法轻易和历史、社会分割开来。当许多人都接受婚前性关系与同居时,我们察觉到了其中涉及到道德与社会趋势,如果这种行为是表达更大的真诚或为结婚作更好的准备,那么这两种做法都是受欢迎的。

  然而,现在相当的证据显示出同性婚姻使婚姻本身变得更加不稳定和肤浅,而并没有使他们所承诺的更幸福的生活出现。社会政策对于建立完整的双亲家庭显示出偏好,异性恋对婚姻的独占可以用相同的方式来辩护。当然,无论在什么地方,相互爱护与关怀都应该受到社会的认同与鼓励。但是,婚姻作为一项社会制度无法只建立在相互陪伴的好处上。当我们把人类爱情之生物的、亲属的与生育的层面都混在一块时,会发现它关系到深远的社会利益。

  神学家麦兰德论及生育的社会结果与人类意义时指出,要拥有小孩有数不尽的方式,并非所有这些方式都从事相同的事。小孩具有同等的人性,而且是在共享的爱下面自然地成长,在尊严上和我们不相上下,并不只是我们的产品。可是,并不是所有拥有小孩的方式都教我们认识这些事实……怀孕、生产、分娩、养育小孩应当是一项肯定与承认;对于我们所给予的生命,肯定它的良善;承认这个生命具有它自己的创造力,对此我们应当真诚。

  而就婚姻本身的核心而言,婚姻不是任意建构的,当然不能只由对它有要求的人来重新界定。人类一次又一次地在爱情的结合上寻找神圣的意义,并想要从中创造安置其社会角色的空间。可是,婚姻并不仅仅是一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希望能够白头偕老,而亲密到神圣化程度的宣示。大多数国家的婚姻法序言都表明婚姻的目的是为了生育。婚姻的核心所在从来就不是至少不主要是爱情。它是一项值得尊重的资产,建立在道德、性爱、人性甚至宗教的现实之上。婚姻有它自然目的论的基础,根植于男女不同而互补的本性上,以及建立在双方如何相互砥砺、扶持、鼓励与完成上。就是通过这种制度,我们繁衍、养育、教育并延续我们的物种。

  事实上,正如大哲学家罗素指出的那样,把婚姻当作一种法律的制度仅仅体现了一个惯例,它不但在原始人类当中存有,在无尾猿和其他别的动物当中也存有。养育后嗣这件事,凡是需要雄性合作的动物,即实行实际上的结婚。通常来说,动物的婚姻是一夫一妻的,而且根据某些权威学者的言论,在类人猿类当中,其情形尤其如此。假使那些权威学者的言论可信,则这些幸运的动物似乎不至于遇着那么多使人类社会苦恼的问题,因为雄的一经结婚,即再不为别的雌的所诱惑,而雌的一经结婚,也不能再勾引别的雄的。

  所以类人猿虽没有宗教的帮助,他们可不知道什么叫做犯罪,因为他们的本能即足以产生德行了。有证据表明,在最低的野蛮人种当中,现仍存在类似的情形。布须曼人据说就是严格地一夫一妻的;塔斯马尼亚人(现已绝种)对于妻子是永矢忠贞的。甚至在文明人类中,有时也可以依稀觉察到一夫一妻制的痕迹。就习惯影响人的行为而论,本能上一夫一妻的主张,依现在的情形看来,却并没有它应有的那么坚决,这实在有些奇怪。然而这却是人类心智的一个奇特的例子;人们的罪恶与他们的智慧都由这种心智的特点生出,所谓罪恶与智慧即是打破旧习惯创造新行为的 想象力 。

  对性的吸引力与爱情联结,并将爱情与子女和建立家庭联系在一块时,婚姻根本地构造了我们对人类尊严与社会本质的看法。对这样的说法是否有任何怀疑呢?不管同性婚姻有何好处,它都弱化了那个架构并缩小了我们的视野。在既定的人类生活中,对于接纳我们不曾愿意选择或承担的责任,婚姻成为最能教导我们的方式之一——或许没有任何其他 经验 能与之相比。事实上,它应当教导我们尊重同性恋的既定本质并对同性恋者保以尊重——这样的尊重是一种对于具有真正结果意义的差异的承认。

  当然,有人或许会说婚姻不只是为了养育小孩,否则我们也应当禁止没有小孩的异性恋配偶结婚。那么,如果政府不决绝不孕和老年异性恋人结婚的权利,那么对于同性恋配偶来说,政府又如何能否定他们这项权利呢?笔者以为,例外并不能否定规范本身的有效性或必然性。

  某些个人如何运用婚姻,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某种无能为力的原由,并不能决定该制度的目的。在那种情况下,异性恋者的不孕,并不会和同性恋者结婚一样,与婚姻的意义相冲突。如果作为社会形势的婚姻首先就是一种生育的联结,那么婚姻必然预设着性别的区分,因为人类的生育预设着这项差异。我们都是一男一女的子孙,而婚姻则是对自然人类状态道德上与社会上的必然反映。因而,即使在没有生育能力的情况下,性别差异仍然得顺应婚姻这个更大的设计,这是同性结合所无法达成的。也因此,性别差异成为界定婚姻的界限——因为它是婚姻真正目的地先决条件。

  三、结语

  我们相信,理想的世界应当是一个充满宽容且富于变化的世界,在这样的世界里,人们可以自由去做他们想做的事情,有相当宽广的挥洒空间。但是,即使这样的世界,也需要维护一些重要的制度,而婚姻与家庭恰恰是最重要的制度之一。这也是为什么它们备受推崇与向往的原因,我们应该维护它们。就婚姻之本质审视,承认同性恋间可缔结婚姻将有损婚姻制度的内核,造成概念混乱,故不值得提倡。对同性恋者所应享有之各种权利,完全可以通过建构非婚姻性的其他民事制度来加以保障。

  [参考文献]

  [1][美]沃尔夫.哲学概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2][英]罗素.幸福之路.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

  [3]刘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导读.天津人民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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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如何看待同性恋 论文

  摘要:本研究以中学生情景式“同性恋”为研究对象,通过个案面谈心理辅导及回访为主要的研究方法开展研究。首先,对情景式“同性恋”中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分析。其次,对中学生情景式“同性恋”成因进行了分析。第三,总结情景式“同性恋”中学生有效的心理辅导策略。第四,中学生同性恋的性心理教育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心理状况 辅导策略
  镜头一:校园里,一对女中学生手挽手、肩并肩有说有笑,亲密无间。
  镜头二:食堂里,一对男生在一起吃饭,给对方夹菜,偶尔还互相喂食。
  镜头三:寝室里,某男中学生泪流满面,痛不欲生,只因自己无法取悦“好朋友”,情绪暴躁,用刀片划伤自己……  
  这不是影视作品中的一幕幕,而是在当今一些中学校园里真实事件,这些事件客观地存在于某些中学生人群中。我们面对镜头一,一定会坦然视之,认为很正常;但是面对镜头二、镜头三,一定会十分惊诧:现在的中学生怎么了?之前 “早恋”问题、过早性行为、网瘾等问题人们还在心力交瘁,为何有些会演变成异常的“同性恋”倾向或行为?
  这一现象称为:中学生情境式“同性恋”,是指针对于中学校园这一特定情境,中学生选择同性作为彼此爱恋依托对象的倾向和行为[1]。
  随着时代的发展,教育的变革,这些事件仅仅只是浮出水面,以前、现在、今后都是必然存在的问题,并不是这一代孩子独有的。只是现在的孩子更懂得如果表达,如何求得援助,如何更健康的成长,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还是需要面对很多困境,而目前对于中学生早恋,性行为等教育研究已经有一定的基础,而对于中学生情境式“同性恋”的研究较少。因此,本文就是针对这种现状,对中学生情境式“同性恋”进行了个案研究。
  1. 研究目的与方法
  在我国同性恋虽然早已不再被划分为病态,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接受同性恋非病态的观念,也不再把它看作是道德问题,但我国同性恋者大多还处于秘密或半秘密状态。更不要说中学生了(虽然目前,还不能简单的用“同性恋”定义他们,也就是说,在性取向方面,他们还没有定型,大多数还处在同性恋与双性恋的过渡地带),除了他们的个别好友知道这种情况外,知者甚少。本文的个案,由于自身无法承受这种压力,而且有强烈的治疗愿望,由班主任以及好友陪伴来我校心理咨询室进行心理咨询。
  本研究目的在于:(1)借心理辅导对中学生情景式“同性恋”心理健康状况进行研究分析。(2)中学生情景式“同性恋”的成因进行分析。(3)分析中学生情景式“同性恋”心理辅导以及性教育策略。
  本研究对象:前来心理辅导求助的中学生,二例个案,其中男生1名,女生1名。求助者年龄男17岁、女18岁,重点高中学生。
  本研究程序:通过面谈咨询、电话咨询、通信咨询等方法进行个案的研究。采用自然观察法、言语交流、心理辅导以及心理危机干预等方法。
  2.中学生情景式“同性恋”心理健康状况
  (1) 自责、愧疚心理
  具有同性恋倾向的学生在面对自己的情况,多是自责和愧疚,本文所涉及的个案男生(以下称小B)从品德、学习、才艺等各方面都是非常出色的学生,一想到自己是同性恋,无法面对自己的家人、老师、同学,而且由于同学给他取的绰号“娘娘腔”讽刺他,导致无法建立自我认同感。女生(以下称小Z)与同学相处比较好,身边的同学对她都体贴入微,自己很喜欢***,她知道这样不好,但是控制不住自己,因此心里产生很大的罪恶感,面对同学的帮助、理解发而使她更无法原谅自己。
  (2) 不合理认知
  中学生对“同性恋”的认识还不全面,往往带有自己的主观判断,一旦自己的某一种行为和书上或者电视上看到的“同性恋”对上了,就很容易把自己贴上某个标签。在中国的传统教育熏陶下的孩子,很容易把“同性恋”与肮脏、丑恶、艾滋病等负性的事件联系在一起,认为“我是一个异常的人”、 “我是一个心理有问题的人”、“像我这样的人,以后还有什么前途”等。他们无法认同自己,更不知道如何得辨证的看待“同性恋”这个问题。老师和亲人对小B寄予很大的希望,他总是觉得如果别人知道自己是“同性恋”,那么一切都完了。小Z常常会对好友的一些帮助特别伤心、难过,她觉得自己是有问题的人,不值得他们这样付出。有的时候又会认为别人是故意这样做的,就是要让自己知道“我是同性恋”、“我是个有病的人”。
  (3) 自虐行为、自杀倾向
  情景式“同性恋”中学生对某些敏感问题给自己带来的心理困扰摆脱不掉的时候,总会产生要了结自己生命的念头,比如小B从初中开始,就有自残的习惯,一遇到这种心理困扰就用刀片在自己上臂上划,在今年的6月有一次在自己手臂上连续划了45道,如果有人在他面前提及“你为什么对***这么好”,“你是不是?”等一些敏感问题,他会想通过杀人以及自杀来结束种种的困扰。小Z主要通过不吃饭、不睡觉、封闭自我等方式来惩罚自己。
  3.中学生情景式“同性恋”成因的分析
  分析中学生情境式“同性恋”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需要从中学生所处的身心发育阶段、所置身的社会环境、所达到的思想认识水平去分析、去探究。
  (1)生理因素
  这一时期的中学生正处于生理发育阶段,“性早熟”现象普遍存在,朦朦胧胧的性意识促使他们想通过各种途径来尝试和体验,然而过多的信息特别是头脑中所接触的不良信息的刺激,往往会使他们通过不健康手段去寻求性满足。如中学生会积极模仿恋爱,一旦失败,很可能导致他们性取向变化,转移到同性间关系亲密的伙伴,自然很容易成为彼此体验性感觉的对象。
  (2)家庭因素
  中学生多为独生子女,父母忙于工作,与子女相处时间有限,对于性教育,一般家长都不会和子女正面的交流,更多家长认为孩子最根本的任务就是把学习学好,其他的以后再说。本个案小Z的父母就是把学习看成评价孩子的唯一标准,从小到大坚决反对孩子与男生交友、学习、玩耍,因此她的圈子里也从来没有男生的影子,终日和女生在一起。
  夫妻关系对孩子的成长有重要的影响。小B的父母从他很小的时候就关系不和,主要原因是父亲有婚外情,他很恨父亲,更讨厌那个阿姨,后来也开始讨厌自己的母亲,认为父亲之所以有外遇,和母亲没有能力和魄力有关,久而久之导致小B对女人就怀有“敌意”,渐渐就泛化到所有的女性身上。
  (3)社会因素
  随着中学生与校园外的联系日益广泛,他们所受社会上不良现象的影响也与日俱增。社会上出现同性恋、暴力倾向,特别是相关的影视作品、文学作品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冲击着中学生。这些处于青春期的中学生,好奇心强,但是心理发育尚未成熟,长期接受阳光式正面教育的他们,更容易对社会上一些负面的东西产生浓厚兴趣。
  4.中学生情景式“同性恋”有效心理辅导策略
  (1) 顺其自然,避免善意的建议
  有同性恋倾向的学生大多是非常隐蔽的,他们的生活看似非常平静,和大家一样,并没有什么特别。但其实,他们的内心非常压抑。他们是典型的“两面人”:一方面,要掩饰,通过这种掩饰让自己能“安全”、“正常”地生活;另一方面,他们又在偷偷的进行冒险,在可能的条件下向自己喜欢的同伴“表白”或做出一些“示爱”的行动。这让他们的内心充满了矛盾和焦虑。
  本案例中小Z的好友知道了她的情况,用自己的言语以及方式去努力改变她的性取向,如“不要经常和女生在一起”、“多和男生交流交流”等,小Z作为一名高二的学生这些道理都懂,但就是做不到。“你需要时间去慢慢改变,努力去尝试吧”好友的善意或者经验式的帮助,反而让小Z感觉到自己是被拒绝的,因此自责、愧疚的心理就不断困扰着她。
  顺其自然就是:如果有同性恋性取向困扰的时候,努力让其做到顺其自然,不要通过自己的方式去证明到底“自己是不是同性恋”;如果有已经对同性发生了爱恋和依赖也要努力做到顺其自然的面对这个事实,不要去憎恨自己或憎恨对方;面对周围人际关系的时候要努力做到顺其自然,不要太在意别人的一言一行,不管他们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
  这类学生心理状况的好坏最重要的决定因素是:同学、老师、家长能否认同他们。作为家长、同学、老师不要侮辱、讽刺他们,做到包容与平等、无条件接他们。如果作为同伴或朋友能够无条件接纳,可以帮助他们建立安全感和自我价值。
  本个案学生反复提及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同学们知道了,我怎么面对他们”、“老师还会要看我么?”他们的内心特别渴望能得到别人的认同,总害怕同学会嘲笑自己、老师看不起自己。其实这个时候的学生很有可能回归到常态性取向,如果得不到认同,他们就是孤独的,得不到归属感,痛苦、茫然、困惑,无法接我解脱,进一步开始尝试同性恋行为。
  青少年时期是确定性取向的关键时期,是形成同性恋的活跃期,此时,学生正处于第二心理断乳期,很叛逆,因此,我们所要做就是尽量减少善意的建议和经验式的说教,帮助对方顺气自然的面对性取向。
  (2) 认知调节,防止问题反复
  青少年的社会阅历比较浅薄,由于人生观、价值观发展尚未完整,认知模式也比较单一,他们不能辨证地看待问题,特别对中学生同性恋求助者来说,他们的很多心理困扰多半是由于自我认知的偏差而导致的情绪困扰,所以通过心理辅导改变他们的认知非常重要。
  第一步:协助学生认识到自己所具有的非理性信念,不适当的情绪反应以及行为模式。指出他们的糟糕情绪以及行为模式应由自己负责,并指出他们糟糕情绪产生的最终根源是由他们本人的非理性信念所致。
  第二步:自我调节,在让学生掌握情绪ABC理论的基础上去识别自己的情绪以及行为,辨认理性与非理性的想法,反驳非理性想法,用正确的观念来反驳不正确的观念,进行逻辑推理,最终产生积极的调节效果。比如,班主任老师如果知道这件事情,就会看不起我了?不,班主任平时就不是一个武断的人,不会因为学生犯错而胡乱的批评,“同性恋”社会上都已经得到了认同,而且我现在也没有做出特别出格的事情,平时的表现班主任也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相信他不会因为这件事而看不起我,不重视我……
  (3) 情绪宣泄,注意方式
  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是,与普通人相比,同性恋者更容易陷入焦虑和无助。因为尽管外界对同性恋现象给予越来越多的包容,但来自传统社会的种种压力对他们的生存、生活方式还是施加着不可抗拒的影响。小B在体育课上,突然在篮球场上大声说:我要杀了***,使得整个班级的同学后到惊吓,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针对小B的情况,调节情绪非常重要他需要采取一些积极的或者至少是无害的应对措施,可以进行如下积极应对方法:
  第一种,合理宣泄。以前,他遇到烦恼总是憋着,或者等到一定的时候爆发出来,不是当着别人面骂,就是恐吓别人,对同学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合理发泄,就是说要选择适当的时间、地点,适当的发泄对象,采用适当的方法把自己的痛苦表达出来。心理学上研究,压抑情绪是非常有害健康的。可以找一个适当的对像去述说一下,和自己的信赖的人说一说,除倾诉之外,必要时也可以痛哭一场。痛哭作为一种感情爆发,是一种防御方法,也是一种自我调节的方法。有时也可以呐喊。我实在太压抑,太憋闷了(当然你别在公共场所喊叫,别人会以为你是疯子),在没人的地方对着大山,自己在家里面,喊一喊也能够使自己痛快痛快,舒服一下。
  第二种:转移。当不开心的时候,把注意力指向其他方面,去做其他的事情,去注意其他的事物,注意或做一些有益至少无害的事情。只要一做别的事情,你注意力一定就会转移到别处。
  第三种:音乐疗法。利用音乐促进健康,特别是作为消除心身障碍的辅助手段。小B对音乐比较感兴趣,通过听音乐来帮助他走出困境效果会比较好。根据他的情况,可以选择:舒心减压理气的乐曲:<<春风得意>>、<<江南好>>还有抒情戏曲等;镇静安神的乐曲:<<春江花月夜>>、<<平沙落雁>>、<<塞上曲>>、<<苏武牧羊>>、<<小桃红>>,贝多芬的奏鸣曲,肖邦的圆舞曲,柴可夫斯基的<<花之圆舞曲>>。
  5.中学生同性恋的性心理教育
  (1) 重视性心理教育
  目前,老师对初中生的性心理教育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都是较为保守,家长与子女在性心理方面的沟通意识更为薄弱。同性恋的成因说普遍提到了儿童期和青少年期是同性恋形成的活跃期 , 而本文两个案也是在初中的时候有这个倾向,所以 , 必须高度重视对儿童、青少年的性教育[2]。
  (2) 贯彻关爱、尊重的教育原则
  作为同性恋学生最渴望的是尊重的需要,他们希望得到家长、老师、学校的认可和肯定,而且中学生同性恋者大部分还没有定性,都有较强烈的求治欲望,因此作为家长和老师要全面了解学生、关心、爱护有同性恋倾向的学生,了解他们的生理、心理发展的规律,及时做好辅导工作。
  (3) 开设生理心理学类讲座或课程
  在继续倡导心理健康教育同时,中小学校需要加强生理心理学类教育,可以开设相应的课程或者讲座。如针对中学生可以包括:正确认识自己的性别角色与角色期待; 及时了解男女性器官的结构与功能;掌握与同性和异性正常交往的方法; 性的伦理、道德和法律教育。努力贴近中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提高中学生性心理健康素质。还可以对家长进行相应的讲座,配合学校的教育以及孩子的成长,学做青春期孩子的好家长、了解青春期孩子的特点,在日常生活中,家长要善于观察,要认识到某些看似正常的同性交往背后所潜伏的种种危机,一旦发现孩子有过分依恋同性的倾向,要循循善诱,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并有意识创造机会,引导他(她)多交志趣相投的男女朋友,大家在一切共同学习、娱乐,以逐渐减少特定的同性之间的依恋感。帮助孩子一起走过这个阶段。同时作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在这方面多接触同性恋中学生个案,了解他们的心理健康状况并进行心理辅导积累更多的实践经验。

  参考文献
  [1] 陈尽染,袁誉宁 关注中学生情境式“同性恋”现象[J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007,17.
  [2] 杨凤池. 难解之结 , 同性恋 [J ]. 中国青年科技 , 1994 , 1 (1) : 42 - 44.

我想写一篇关于同性恋文学的论文,求标题!

《酷儿在中国》,我想,你研究同性文学,那么一定知道“酷儿”在文论中的含义。文论的题目没必要含蓄难懂,关键是很准确明白的显示出你所要表达的中心意义。如果你有更好的,更文学性标题,比如《他和他》这类的,用酷儿在中国,作为解释的副标题,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有哪些关于研究同性恋的著作

欧洲同性恋史

晓得这本书是在某日在《文汇读书周报》上看到一则该书得硬广告,广告语没主意,但是仅仅是书名就够耸动、够让我产生购买欲得了。这种购买需求自购买了福柯的《性经验史》后就一直有的,很久以前听说过福柯的《性史》,远以为会是以史的形式将性的发展演变从古希腊开始讲起,买到大陆简体字版后发现书名译成了《性经验史》,而翻开第一章的标题叫做《认知的意识》,才明白原来完全不是自己当初理解的那么会事儿,硬着头皮往下看,发现非常的深奥晦涩,不可否认的是福柯用性的来重新建构社会权利体系视角非常独到,但是对于我在这样不是学社会学专业出身的票友来说,这样的著作经常让自己陷入困惑中,没法读懂,有时候觉得论述的内容和篇章的论题有所偏离,有时候转了很大的圈子才发现原来是点题的,总之是属于只有多次看,才能逐渐明白部分篇章,并且逐步推荐对该书的理解。
而《欧洲同性恋史》给了我一个没能从《性经验史》中满足的对同性恋历史了解的愿望。但是买到书之后发现还是有点遗憾,因为虽然书名叫做《欧洲同性恋史》,但是实际上只是描述了20实际20—30年代欧洲同性恋史,当然从市场的角度来说,如果书名叫做《20世纪20—30年代欧洲同性恋状况》的话,该书激发我购买的欲望会下降很多。
但是不管怎么说,虽然该书对于同性恋史的描述只是阶段性的,该书作为一个严谨的学术著作,还是有着非常全面客观的视角和参阅价值的。该书史作者弗洛朗斯·塔马涅博士论文的缩略本,原名为《从运动成员、警察、司法、医疗和文学资料出发研究法国、英国、德国20年底处至30年代末的同性恋问题》。应该说这个论文标题把该书的主要内容都揭示出来了,全书系统的从20——30年代的同性恋成员、运动、警察、司法态度、医学研究和文学资料等领域,对那个时代的欧洲同性恋状况进行了描写,列举的大量人物案例和组织机构构成、发展、主要主张和兴衰等都非常的细致,而众多同性恋作家的自我认同矛盾和作品主要内容、倾向性及影响都让我深深佩服弗洛朗斯·塔马涅治学的严谨。
我看过的其他同性恋研究书籍与之相比相比,《李银河说性》太浅了,更像一本向公众普及性学启蒙的读本;《酷儿理论》太深涩了,由于该书是李银河1999年在美国加州大学参加性别问题研讨会期间搜集到的众多专家的论文和演讲,因此缺乏连贯性,虽然有些篇章如“关于性的思考:性政治学激进理论的笔记”让人看来豪气汹涌,但是其他有些文章则较为深奥,尤其因为各篇章是不同人的不同著述,所以相对松散,缺乏系统感;福柯的《性经验史》如上所述,对于我这样的票友来说实在是太难推进阅读进程了,所以很难读进去。所以目前为止《欧洲同性恋史》是我所读到的关于同性恋的最系统、最客观也是最容易让人入乎其中、出乎其外的作品。
虽然该书我现在只看到一半,但是还是忍不住将目前的感受拿来分享,希望该书能够让更多读者了解、熟悉和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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