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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宝论文文献

2023-02-28 10:4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余额宝论文文献

摘 要 :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是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市场经济体的新兴业态,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创新发生,并且不断冲击着原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和互联网社会。以华尔街为代表的金融行业从业者不断地创造出适应于社会发展需要、投资者需求的各种各样的金融产品。当世界进入到互联网时代之后,乘着互联网技术的东风,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起来。互联网金融可以泛指一切运用互联网技术、运用互联网虚拟社区来实现传统资金中介作用的行为。就我国来说,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主要出现在以下领域:第一,支付方式;第二,金融产品;第三,产品销售渠道;第四,金融机构本身。相比较传统金融行业来说,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发展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脚步;第二,互联网金融风险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只多不少;第三,中国的金融市场化程度较低,互联网金融向纵深发展的动力不足。而我国目前面临着传统金融监管效率不高,互联网金融监管盲点颇多的尴尬局面。为此应当建立起以兼顾效率与公平、安全;兼顾市场与国家;兼顾金融因素与互联网因素;借鉴成熟监管经验;严守监管底线思维等原则,设置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具体规则。余额宝——作为我国目前最新、最火热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其法律性质应当是一种新型的互联网基金。余额宝改写了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方向,改变了金融产品的销售方式和功能内容,并且给传统金融业注入互联网因素。所以尽管余额宝还面临着货币基金的市场风险、互联网的安全风险等等一系列风险,但是我们还是应该要宽容、甚至扶持它的发展。为此,应当设置适用于余额宝的存款保险制度;纳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选择备付金银行,计提风险准备金,并且同时需要加强我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本文除引言与结语外共分四章。

第一章论述了金融创新和互联网之间的关系,主要论述了互联网成为了金融创新的一个加速器,互联网也是金融发展的一个全新领域。通过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思维,金融创新可以独立于传统的金融行业发生。主要论述了金融创新的概念和特点以及互联网金融的特征和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金融参与的主体应当进行划分,主要区分为三类: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企业,从事互联网金融的金融企业以及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金融企业。

第二章论述了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的现状,包括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模式归纳、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以及监管的一般理论和国外经验。本章节重点论述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这些特征构成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特定对象。

第三章论述了我国目前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体系,重点分析了我国目前的法律困境与制度障碍、现阶段金融监管现状,提出我国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的五大原则和具体机制设计。

最后一个章以余额宝的发展现状和监管作为内容,主要考察了余额宝的发展历程和法律属性,通过对于余额宝创新能力的分析,结合上文论述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制的具体构建,提出了余额宝的法律规制建议。

关键词: 互联网 金融创新 监管 法律规制

Abstract

Internet of Finance is a new industry among the world including China. A large numberof financial products have occurred through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have begun to impactthe existing financial regulatory system and all the Internet community. Wall Street, therepresentative of the financial industry, constantly create these wide ranges of financialproducts for the demands of investors and improve the social development. When the worldgoes into the age of the Internet, the Internet of Finance flourishes. Internet of Finance meansevery action which can play the role of financial intermediary through Internet technology. InChina, there are four kinds of Internet of Finance: the method of payment; the financialproducts; product sales channels;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hemselves. Compared totraditional financial industry, the risks of Internet of Finance lie in those fields: first, theregulatory can’t keep up with the pace of Internet of Finance; Second , the Internet of Financerisks are bigger than traditional ones; third, the development in China is slow. The country iscurrently facing the dilemma which means traditional financial regulatory is not so effective,and there is a vacuum of Internet of Finance regulatory. In order to end this situation, weshould build a regulatory system, based on the principles including efficiency and fairness,safety, bottom line of thinking, etc.

Yu E Bao, a money-market fund promoted by Alipay rewrites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of China's fund industry, changes the way of financial products sales, and injects Internetfactors into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sector. We should take it more carefully and make aseries of regulatory which includes some details and some kind of Macro regulations.

In addition to this introduction and conclusion altogether is divided four chapters.

The first chapter discuss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the Internet,mainly discusses the Internet becomes an accelerator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a new field inthe Internet is financial development. Through the Internet technology and Internet thinking,financial innovation can be independent of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industry. Mainly discussesthe concept and characteristics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financi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Internet and the Internet financial participation main body. Notable is the subject of Internetfinancial participation should be divided, divided into three major categories: engaged inInternet Financial Internet enterprise, engaged in Internet financial financial enterprises andengaged in Internet Financial Internet financial enterprises.

The second second chapter discusses the Chinese Internet financial status, riskcharacteristics, including the Internet financial innovation pattern of Internet financialsupervision, as well as the general theory and foreign experience. This chapter mainlydiscusses the risk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ternet financial,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particularobject of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in china.

The third chapter discusses China's current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analyzes the legal dilemma and institutional obstacles, the present financial supervision, putsforward five principles of design to establish the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mechanism ofour country and the specific mechanism.

The last chapter in the development and regulation of balance treasure as content,mainly inspects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and legal attribute of balance treasure, through theanalysis of balance treasure innovation ability, combining the concrete construction discussedabove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of legal regulation ofbalance treasure.

Keywords: Internet Financial innovation Supervision Legal supervision

目 录

摘 要

Abstract

1 引 言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1.3.1 研究方法和思路

1.3.2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2 金融创新和互联网金融

2.1 金融创新概述

2.1.1 金融创新的概念

2.1.2 金融创新的特点

2.1.3 创新金融产品的财产性质

2.2 互联网金融概述

2.2.1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2.2.2 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

2.2.3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

3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

3.1 互联网创新的模式

3.1.1 支付方式

3.1.2 金融产品

3.1.3 营销渠道

3.1.4 金融机构

3.2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

3.2.1 互联网金融监管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3.2.2 互联网金融风险比传统金融机构更大

3.2.3 互联网金融向纵深发展的动力不足

3.3 金融监管一般理论

3.3.1 创新和监管的竞赛关系

3.3.2 监管的外国经验——来自东西方的版本

4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

4.1 法律困境与制度障碍

4.1.1 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问题既是基本问题也是复杂问题

4.1.2 互联网金融的金融问题是核心问题也是最难以解决的问题

4.2 我国金融监管现状

4.2.1 互联网金融创新模仿痕迹明显

4.2.2 金融创新监管机制对金融创新回应慢

4.2.3 金融监管机制的发展不够成熟

4.3 监管原则

4.3.1 兼顾效率与公平、安全

4.3.2 兼顾市场与国家

4.3.3 兼顾金融因素与互联网因素

4.3.4 借鉴成熟监管经验

4.3.5 严守监管底线

4.4 监管机制的具体内容

4.4.1 主体监管机制

4.4.2 辅助监管机制

5 余额宝创新的法律规制

5.1 余额宝的法律属性

5.1.1 余额宝的发展历程

5.1.2 余额宝的特点

5.1.3 余额宝的法律关系

5.2 余额宝的创新价值

5.2.1 余额宝改写了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方向

5.2.2 余额宝改变了金融产品的销售方式和功能

5.2.3 余额宝给传统金融业注入互联网因素

5.3 余额宝的法律规制

5.3.1 余额宝的风险

5.3.2 余额宝法律监管的必要性

5.3.3 美国的“余额宝”监管模式借鉴

5.3.4 我国余额宝法律规制的建议

结 论

参考文献

浅谈新经济下网店与实体店的矛盾与互利共赢论文

浅谈新经济下网店与实体店的矛盾与互利共赢论文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营销渠道不断拓宽的同时还带动了网店的批量涌现和成功运营,这让实体店面临前所未有的冲击与影响。下面由学术堂为大家整理出一篇题目为“新经济下网店与实体店的矛盾与互利共赢”的电子商务论文,供大家参考。

原标题:新经济背景下网店与实体店的发展现状和矛盾

摘要: 随着科技的不断创新,经济发展逐渐走向了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营销渠道不断拓宽的同时还带动了网店的批量涌现和成功运营,这让实体店面临前所未有的冲击与影响。文章简述了网店和实体店面的发展史,并列举了两者产生的典型矛盾,通过分析矛盾产生的主客观原因,运用各种功能补偿以及整合营销的方式来缓解和消除两者冲突,使两者做到互利共赢。

关键词: 电子商务;网店;实体店;矛盾;互利共赢

自2014年以来,全国多地出现“关店退租”现象。继关闭济南门店后,百货业巨头百盛了关闭了位于江苏常州的新北门店,这已是近2年内百盛关闭的第6家门店。李宁实体店已经关掉1800多家,未来三至五年全国有近80%的书店将关门,服装店、鞋店有近30%将关闭。半年报显示,多家A股上市百货公司业绩亮红灯,其中南宁百货净利润同比下降达52.97%,杭州解百上半年净利润同比下降达44%,广州友谊上半年净利润同比下滑23%.电子商务大潮冲击下,百货商场越来越有沦为“试衣间”的尴尬。

1新经济的特征及内涵

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互联网不断发展,我国甚至全球的经济形态就一直处于一种急剧的变化中。这种变化直接导致了我们需要面对的矛盾现象日益增加。例如,科技的飞速进步,改变着我们对市场经济微观主体边界的认识;在线虚拟空间的网络性,改变着人类沟通的方式;企业间的关系不再是市场经济制度下的竞争关系,随着各国之间的经济活动依存度的提高,一种以合作为本,竞争为辅的新型伙伴企业关系渐渐显露头角。

为了能够确切地描绘这个瞬息万变的新时代,“新经济”应运而生。新经济的四点特征,即信息化(信息技术逐步改造传统产业的过程)、知识化(知识在价值创造活动中的中心地位凸显)、人本化(社会经济活动越来越以客户的需求为重)、全球化(资源配置遍及全球)。

而且新经济的这四种时代特征不是单一存在的,它们之间有一种内在的循环属性,人本化的形成被信息化和知识化推动着,而其又在向全球化方向发展,与此同时,全球化的`不断加速直接导致了知识价值不断实现和信息技术的逐步发展,从而实现了知识化和信息化的推动。

2网店及实体店的发展

2.1网店及实体店的含义

所谓网店,顾名思义就是网络商店(虚拟店铺),它其实是电子商务的一种形式,它能够让人在网上浏览图片的同时,对图片所展现的物品进行实际的购买,并且通过多种多样的在线支付手段进行支付完成整个交易过程的网站。但在实际生活中,网店大都使用各种大型网络贸易平台来完成交易如天猫、拍拍、易趣等。这主要是因为,个人制作电子商务站点需要较高的前期投入和技术含量。

实体店是网络购物兴起后出现的名字,它与网络店铺相反,网络店铺是虚拟的,而它则是真实存在的。在电子商务出现之前,实体店是传统产品的销售终端。实体店是借助一定的硬件设施建立起来的,它的地点相对固定并以盈利为目的。它的商品既能是实物,也能是虚拟商品(如翻译,充值卡等服务)。

2.2网店与实体店的发展现状

2.2.1网店的发展

网店作为一种新的营销模式不断改变着人们的购物方式,被广大消费者所青睐。但网店产生的初衷其实并不是为了进行网上贸易,只是为了展示产品,从而让浏览者对所浏览的物品有更全面的认知。

但随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网店也有了显着地改善,它从一开始的单一的网上产品展示,逐步演变成一种不仅仅可以用来展示商品,还可以让浏览者进行实际购买行为。

网店来源于电子商务,因此它的发展也离不开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从1999年发展至今实属不易,总的来说,在过去的10多年中,中国电子商务经历了起步期(1999年)、冰冻调整期(2000-2002年)、恢复回暖期(2003-2005年)、高速发展期(2006-2008年)、转型升级期(2009年至今)。

以马云创立的阿里巴巴集团为例:马云在1999年和18名同事用50万元成本创立阿里巴巴,一路艰难发展到2002年开始盈利,在2003年谋求改变成立淘宝网,2004年发布支付宝。在2005年,淘宝宣布个人开店免费,这大力地推动了网店的发展,并为淘宝打下了夯实的群众基础,不得不说,马云走的每一步,日后看来都堪称绝妙。2011年6月,阿里巴巴集团将淘宝网分拆为三个独立的公司:淘宝网、淘宝商城和一淘,以更精准和有效地服务客户。2012年淘宝商城正式改名天猫,以实现在之前利益切割之上更为独立的品牌切割。将现有阿里巴巴集团子公司的业务升级为阿里国际业务、阿里小企业业务、淘宝网、天猫、聚划算、一淘和阿里云七个事业群。要重视的是这一年爆发了线上与线下的价格战,电商渠道对传统渠道的冲击和替代逐步显现。

2013年淘宝余额宝业务开创了国内互联网金融的先河,也给移动电子商务开辟了一个新的入口---移动金融。值得一提的是在2013年11月11日“购物狂欢节”,阿里巴巴支付宝成交额超过350亿元,2014年达到600亿元。可以说,电子商务的快速崛起,扩大了就业和内需,带动了物流金融宽带基础设施发展,促进了零售批发、加工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并推动了城镇化的发展。

2.2.2实体店近年来的发展

相比网店呈现迅猛发展的势头,相反,实体店的发展态势则较为惨淡,2008年的经济危机使众多小商家都选择结束实体店的经营。因为在高额的库存金额和租金负担以及金融危机的重创下,经营实体店想要盈利对商家来说更是难上加难。

当然,实体店也有发展较为优秀的,他们拥有愈发成熟的信息技术与物流的支持,这在某种程度上使得传统门店的得以蜕变。它们发展主要通过“开源”和“节流”.“开源”就是让门店变成物流基地。这个比较典型的就是必胜客最早兴起的HS服务,现在肯德基也开始了这项服务,具体来说比如加班订餐:人们可以在午饭下班后到门店去看到实物并且咨询,而上班时间以网络和电话为平台发生购物行为的。这不仅仅扩大了辐射区,同时由于其传统的能够让顾客看到真实商品,购物氛围以及实体店使得顾客产生的信任感等一个都没有被弱化,更加促进了销售。

“节流”就是让门店变成展示中心。以大型电器店苏宁、国美为代表,门店主要是用于商品展示,并且从中分离出了仓储的业务。门店面积缩小后,租金成本直接降低,相应的装修与维护成本也降低,继而发生连锁反应,需要的运营人员数量也会相应的减少,因此整体成本低了。

虽然通过“开源”和“节流”,实体店可以产生比传统情况下不可想象的投资回报,扩大发展空间。但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下,实体店面对沉重的固定成本,越来越多的客户被分流到电子商务公司的情形,压力倍增。

3在新经济下网店与实体店间涌现的矛盾

3.1“超低价格战”

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几乎所有商品都要比实体店的价格低,幅度少则八九折,多则过半。网店打出低价来吸引客户,同种商品销售网店为抢客流量会给予相同、甚至更低的折扣。在低价环境下实体店被动不堪,与网店的矛盾不断升级。

3.2“网店试衣间”

越来越多的买家在实体店感受实物,记下货号,然后在网店上以较低的价格购买,经常见在商场试衣服却在淘宝下单;到国美选电器却在京东下单……实体店提供售前服务,却没有任何收益,成为了网店的免费体验店。

3.3“资源竞争”

生产商、批发商相对于实体零售商具有更多的资源,为了在短期内提高销售额,他们利用自己掌握的价格优势,发出网络团购订单,短期内成团销售,其数量之大,挤占实体店的客户资源和利润空间。

3.4“品牌信誉消磨”

网上销售地域广,经销商良莠不齐,网络监管不到位,商品质量、售后服务难以有保证。用户网络购物后,在无法采用传统外包装加印标识、代码区分供货商等手段鉴别的情况下,必然将责任归咎于品牌本身,影响到品牌实体店声誉和市场份额。面对电子商务咄咄逼人的挑战,如何协调电子商务与实体销售之间的冲突,成为摆在企业面前的难题。

4在新经济下网店与实体店间的矛盾剖析和互利共赢

4.1矛盾剖析

电子商务与实体销售冲突由于商业平台改变而产生,本质上是网络销售与传统销售之间的市场占有矛盾,同种或同类商品销售商不能协同而发生敌对性行为。究其原因,分为主观客观两点。

第一,主观上一些厂商和经销商没有多平台下的行销政策,也没有应急渠道管理手段,在传统营销方式和价格控制无法奏效的情况下,会导致失控。一是厂商管控政策和手段欠缺。通常情况下,厂商为了保持商品销售的活跃度,会主动在经销商内制造竞争,以竞争刺激渠道成员拓展机会,使市场趋于理性。而网络销售绕过传统经销商,这决定同一商品在网店销售与实体销售具有悬殊的竞争力,导致分销中的过度竞争,厂商的传统层级管理与价格控制手段,会因对经销商自发网上销售行为无法奏效而引起市场混乱,影响实体店的销售。二是经销商对渠道变动预期不足。面对网路销售带来的乱价和窜货,经销商没有处理经验可循。网络销售的低价打乱了经销商价格控制,经销商对渠道关系变动没有足够的预期,没有可行的预案的情况下,面对电子商务的冲击,实体渠道的抗风险能力及自我发展能力将不断下降。

第二,客观上市场资源有限、成本支出不同。一是资源的重叠与争夺。顾客资源上,网络对传统顾客没有天然区隔,在更强大的价格吸引下,传统顾客渐渐转移为网络用户。商品资源上,网络对于售出的产品没有严格的限制,而市场产品的有限性,导致了商品资源的重叠。二是经营成本的差异。网店能低价经营,而实体店不能低价,否则就无法解决租金、人员成本和经销商的利润。网店的低成本低价格冲击传统价格体系,这种固有的成本矛盾是电子商务与实体销售自身难以调和的。

4.2共赢前提

面对网店与实体店的诸多矛盾,问题不可能在一时之间都得到解决,但两者之间却可以在完善自身不足的情况下,两者共谋发展。

第一,对于网店来说,完善网站商品信息,保证顾客购物安全性,提高店铺信誉,留住老顾客,提供优秀的售后服务,更有利于网店的发展。纵观淘宝、天猫客流量高的店铺,都能为顾客提供充分信息,贴心的服务,满意的购物。

第二,对于实体店来说,资金充足的店家不拘泥于一店一铺,可以大力发展使店铺连锁化,提高品牌效应,通过“开源”和“节流”降低门店运营成本;资金较少的门店则可以开展各种活动,用适宜的价格,优秀的服务,留住老顾客,发展新顾客,提高业绩。

第三,当网店和实体店都得到完善后,两者可以进行整合营销,在良好的市场环境下,两者合作,线上线下共同发展,达到双赢目的。

4.3共赢方案

无论是网店还是实体店,各有利弊,电子商务具有信息、物流高效的优势;实体店的售后服务和维权更有保障,谁也不会取代谁,都有一定的消费群体。在两者发展都得到提高的前提下,想要更好的发展,就要做到合作,在规范体系的引导下达到双赢的效果。

4.3.1矛盾一解决方案:网店销售、实体店体验,各取所长,合作营销

以用户为导向,在订单和价格处理上持双赢的思路。订单上,运用网络良好的互动性进行产品、品牌宣传、传递信息、获取订单;价格上,严格统一定价或者区别价格,统一定价把网店与实体店的价格差异缩小到可以被忽略的程度,通过网络订购和实体店配送相结合,统一价格、统一采购、统一配送方式;区别价格的情况下,按网络订单销售额按区域,计入经销商的累积销售额中,重新分配利益,或者划分经销商区域配送、售后服务等工作,按订单额的比例返利,解决电子商务与实体销售利益分配问题,创造让大家都满意的价格。

4.3.2矛盾二解决方案:专属定制,错位经营,市场多元化

经销的批量性,使得市场的产品样式单一重复,随处可见。开发专门用于网络销售商品,错位促销。专属商品只在网上销售,电子商务和实体销售采用各自的竞争策略,由企业做总体战略控制;面向消费市场,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定制化的专属服务,采取买赠、捆绑立减、现金返利、限时单品特卖、赠送饰品等服务,迎合网络用户购物追求低价格的心理期望,解决价格冲突,又保证与网上同类商品相比具有竞争力。同时开拓多元化增值领域,有个性就怕客户不来“试”.

4.3.3矛盾三解决方案:将电子商务定位为实体销售的补充,整合利用

电子商务虽然方便、价格实惠,但是与实体销售相比,传统实体店提供的消费体验非常重要。实体店可以开展促销活动,如发放优惠券,吸引用户凭优惠券在当地实体店购买可获得相应实惠,扩大销售覆盖面,拉抬实体店的人气;店铺会员制,给成为会员的顾客以更多的优惠,更为全面的服务。利用薄利多销原则,既能保住客户资源,又能收获利润。即便网上开展团购,也不用害怕客户的流失。

4.3.4矛盾四解决方案:电子商务与实体销售差异化,强化品牌地位

通过差异化设置,平衡因货品重复而产生的矛盾,可以共同维护品牌形象和地位以各自平台商品和服务创造更多顾客,而非争夺顾客。将网络作为处理实体店库存商品的销售渠道。实体店作为高端店,高质高价,网店作为低端店,用于处理实体店的库存或过季商品,把实体店滞销的库存商品拿到线上来扫贷,减轻品牌库存压力。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划分定位销售平台。产品投入期时,选择在网络上试销或限量版产品展示,此时购买者多是前卫的品牌忠诚者;当产品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时,转入到实体店作为正价新品销售,此时的购买人群是理性的消费者,他们更注重亲身体验;衰退期时,再转入网上低价出货。不同的销售方式对应不同的购买人群,既保证了品牌信誉又强化了市场份额。

5结论

综上所述,新经济下的市场,是网店与实体店相结合的市场,网店以实体店为支撑,实体店以网店为扩展,两者合作,着眼于用户“购物是否便利”,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规划渠道结构,安排不同层级、不同平台经销商的利益格局,对电子商务与实体销售进行战略布局,引导两个平台间利益平衡,优势互补,整合可用资源,使其互相促进,“和谐”发展。二者联合才能实现互利双赢,得到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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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吴馆长,盛婷。一个从业者眼中的未来的零售业态:电商、便利店、体验店[EB/OL].(2014-11-28)。

[6]乔艳荣。电子商务与网络营销的关系研究[J].中国市场,2014(19)。

[7]王强。电子商务时代市场营销的新策略研究[J].中国市场,2015(14)。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及其防范措施论文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及其防范措施论文

在学习和工作中,许多人都写过论文吧,论文是对某些学术问题进行研究的手段。你写论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及其防范措施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摘要: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当前网络技术与传统金融的结合,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资金的融通、信息中介服务等新型业务模式。本文通过讨论互联网金融当前所面临的风险,进而讨论从若干体系入手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应对。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

引言:

近几年,得益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互联网技术的日趋成熟,金融业与互联网慢慢开始融合,并造就了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产物,并逐步发展起来。当前,国内互联网金融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互联网金融生态体系也在逐渐形成。但是,需要关注的是,国内大多数机构对互联网金融风险没有清晰地认识,导致对其评估和监管没有应对措施,其对国家金融体系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导致诸多社会不和谐因素。于是,亟待增强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剖析,采取一系列措施对风险加以应对,对于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有重要意义,也能促使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本文对互联网金融的表现形式以及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进而为互联网金融风险提出管理意见。

1、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同时,其所隐含的风险也在逐渐积累,若缺失对风险准确清晰地认知,风险一旦失去控制则会对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发展带来严重打击,本文拟对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为其有效评估和预防提供理论支撑。

1.1、操作风险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消费者处于互联网的世界中,一般消费者的防范心理缺失,加之现在消费者对于流量需求较大,便促使大众网民在有免费热点的时候就会不假思索地连接,有些热点是由不法分子所建立,一旦连接成功,就会有后台监控已经连接的手机,使不法分子对消费者账户肆意妄为,所以,消费者在连接热点时务必当心。

1.2、技术风险

金融业的数字化特征是明显的一个特征,加之互联网金融与现代通信技术相互融合,其所依托的信息技术也比较复杂。首先主要是与技术层面多出状况,开发难度较大,并且开发之后的维护成本较大,维护比较耗费时间,并且技术更新换代较快,若选择了不恰当的方案,则较容易引起开发风险,若互联网金融企业选择了相对陈旧的技术方案,可能会导致业务不通畅,业务成本增加,最终被淘汰;如果出现企业技术支持与客户选择终端无法兼容,便会影响业务的开展和推进。其次,安全对于互联网金融及其重要,互联网金融依靠加密手段确保数据完整和准确,如果技术遭到泄密,便会造成巨大损失。最后,互联网本身是在网络端运行,其自身复杂程度较高,如果遇到病毒侵入事件,可能会致使网络崩溃,严重者会造成体系崩溃;当数据流较大时,系统需要对多单密集的交易数据进行处理,可能会导致服务器过载,导致宕机,影响平台稳定性;在传输数据过程中,一旦数据被窥探,便会影响交易的安全。

1.3、信用风险

信用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必不可少的驱动因素,如果没有了信用,互联网金融的良性发展将受到极大制约,其信用风险包括违约还有欺诈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属于金融模式的创新,不像传统金融有法律制度的约束和限制,当前缺乏的是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由于缺乏制裁,出现了交底的违约成本,互联网金融违约风险加大,无论是对于互联网金融平台或是其客户,都暗含着较大的违约风险。违约风险在P2P业务中表现尤为明显,对整个行业造成了恶劣影响。金融诈骗在传统金融领域时有发生,当然,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更是屡见不鲜,比如平台内部人员为一己私利采取的欺诈行为,如篡改数据。外部欺诈的行为也屡见不鲜,盗取账号、盗密码的.事情在互联网金融交易中时有发生,不管是内部或者是外部的这些欺诈,都会给互联网金融行业带来一定的冲击,将会产生失信事件和违法犯罪。

1.4、运营风险

互联网金融运营较为复杂,所面临的风险繁多,涉及面广。常见如流动性风险、市场选择的风险、资金平衡的风险、利益协调机制缺失带来的风险。首先提及的是流动性风险,不管是传统金融或是互联网金融,保持适当的流动性都是必须的,但由于监管缺乏,互联网金融企业并不会准备充足的存款准备金,风险资产拨备制度,如果互联网金融企业突发现金流缺乏和短期负债增加,则很大可能会导致流动性风险,之前许多平台跑路的事情,诸多原因就是流动性风险导致的。其次,是由于互联网金融企业和客户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相互作出的选择,由于信息不对称,平台运营方难以对客户资信程度作出判断,另外由于互联网金融平台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加上渠道不通畅,客户对于平台的信用缺乏了解,也会加大市场选择的风险。资金平衡风险也常发生于互联网金融企业中,对于互联网金融运营企业来说,和传统金融业一样,既要保证对汇集的资金进行高效产出,也要留存一定量的资金进行资金应急,进而保证资金合理周转变得复杂,由此引发的资金平衡风险则会给企业带来风险。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业务开展中,为了吸纳投资者存款,互联网金融企业常以较低风险、较高收益承诺来打广告,但在实际操作中总是会有各种意外,导致承诺失效,投资者利益因此受损,与互联网金融企业有业务关联的第三方平台也会出现利益受损,当前尚未形成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极易导致矛盾。

1.5、法律监管风险

互联网金融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其自身发展,法律监管的缺乏是阻碍其良性发展的因素之一。法律法规缺失导致的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时间刚没多久,当前适用于传统金融的法律法规还不足以应对互联网金融这一新事物,互联网金融产业平台验证的制度和方法不够完善,导致监管乏力。主体资格合法性风险,当前我国出台的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制度和法规还不够完善,导致出台的制度不能有效制约互联网金融的良性发展,以及如何定义互联网金融平台,是否要对其产业内部企业进行牌照制管理,都没有一定的结论,所以,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法性风险不可以忽视。由于监管缺乏,导致的洗钱等风险,类似淘宝实名认证却依然有假货横行一样,互联网金融平台实名制也依然不能杜绝洗钱等非法行为的出现。

2、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对策

互联网金融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前提下发展很快,但是如何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评估是当下必须关注的事情,现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帮助促进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2.1、创建互联网金融普识体系

互联网金融到今天这个程度,许多民众已经知道这个事物并已经亲身接触,但是由于缺乏专业知识,随意对互联网金融的本质缺乏必要的认识,进而导致其风险意识弱化,因此,应当加强宣传互联网金融相关知识。互联网金融虽是在互联网上进行,但是它的属性与功能并未改变,和传统金融的业务模式并无多大区别,支付、投资仍是其主体功能,并未跨越现有金融体系的范围,所以,应当最先普及互联网金融的知识给广大民众,让其对互联网金融有个清晰地认识。再者,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认识也有待提高,不管是平台还是平台客户,需谨慎行事,很多投资者一心只想高收益,把自己许多资产投向互联网金融相关平台,几乎没多少人能洞察背后的风险,不懂得投资切忌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原则,盲目信任一个平台,一方面错失了其他的投资机会,另一方面也将自己的资产回收风险加大。最后,应当提升诚信度,提高平台与客户之间的诚信度,坚持诚信原则,方能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稳中向好。

2.2、构建互联网金融网络安全体系

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于互联网平台产生的事物,具备一定的网络属性,作为其准入门槛之一的技术风险较高,表现在技术选择、技术支持,及其系统的安全性,都有较高的风险,所以,有必要构建互联网金融网络安全体系。无论是设备如硬件、还是软件,或是通信技术等,都需要减少对外国产品的依赖,提高网络安全,再者,增强网络防护,加强网络环境净化,努力保障互联网金融的健康运行机制,优化用户身份认证体系,防止不法分子入侵,进行数字认证识别为交易的双方提供保障。

2.3、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

信用风险也是所面临的风险之一,尤其是在征信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构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迫在眉睫。互联网金融相关企业应增强内控,建立风控机制和团队,从源头上减少风险的发证;另外,提高个人信用,完善国内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将个人信用评级机制引入互联网金融相关企业,促使其发展稳中向好;同时互联网金融企业及平台应当与传统金融机构数据共享,传统金融机构的数据库中有个人征信记录,资源互通,以便更好服务互联网金融平台和客户自身。

2.4、建立并健全互联网技能运营风险管理体系

互联网金融面临最大的风险就是业务运营的风险,当下需要建立健全运营风险管理体系,相关平台和企业应当搜集有效信息,建立机制保证信息相关可靠及时完整,为客户提供信息保障;加强对资金的监管,谨防互联网金融平台滥用客户资金,最后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合作方的监管,防止风险波及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而给客户带来损失。

2.5、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和法律体系

互联网金融发展快速,导致政策出台的节奏跟不上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速度,当前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导致较多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走在法律边缘,所以,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法律体系显得十分迫切。首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加强监管,进一步提高行业进入门槛,防止风险过度集中;其次,在现有传统金融法律法规基础上,充分考虑互联网金融发展实际,将互联网金融监管有效纳入其中;最后,切实保护消费者全意,有效维护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促进互联网金融企业健康发展。

3、结语

作为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金融业相互融合的产物,互联网金融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驱动金融创新的力量。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来的问题错综复杂,相关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要。有关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研究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任重道远,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全面细致,更加合理的评估,才能使互联网金融发展更有保障、更有活力、更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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