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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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毕业的博士论文评审、答辩时间为5月6月,春季毕业的博士论文评审、答辩时间为11月-12月。具体时间按照研究生院要求确定。
一、匿名评审论文的提交:
博士学位论文在获得导师认可,并通过学院对论文的形式审查后,方可提交评审论文。审查工作需在匿名评审论文装订之前进行,并且填写“博士学位论文审查情况表”,其中学院意见将反馈给导师,学位论文通过审查后,导师方可组织进行相关工作。
1、 博士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匿名评审的论文,逾期将不予受理。
2、 评审论文要求提交7篇,匿名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使用统一格式的封页;字体、字号与排版格式、幅面大小应与正式论文相同,评阅后的学位论文可重新装订,制作成正式格式论文。供评阅的论文中不可包含致谢、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目录、随感、杂论等任何透露本文作者和导师姓名的信息。
3、 匿名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与封页统一格式的扉页;
②中文摘要(大约1000字,一页为宜)
③英文摘要(2200字符,一页为宜)
④目录
⑤正文
⑥参考文献
⑦与论文相关而不带有个人色彩的学术内容的附件。
二、论文评阅:
1、每篇博士论文需聘请有关学科的5名专家评审,其中校外专家至少2名。评审专家名单以及送审工作由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根据学校的要求完成。评审意见返回后,教务办公室通知各系主任、导师以及博士生本人。
2、按《北京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几项要求》的规定:“ 5位评阅人中如果有1人不同意答辩,则需另聘1位论文评阅人进行评阅,论文评阅人有2人或2人以上不同意学位 论文答辩,则该论文不能答辩,本次申请无效。”(见《北京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文件选编》修订本)
3、评审通过的博士论文,将由工作小组为其组织论文答辩。评审意见否决的,将视情况作结业等处理,可在两年之内再次申请学位一次。
三、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通过者,将由教务管理部门向研究生院提交答辩申请。答辩申请工作由学生本人以及答辩秘书配合进行,博士生本人还应提交两篇发表于核心刊物的.文章(一式三份)。博士生应根据评审的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并且按照要求打印装订,向教务办公室提交4本。
答辩前一周,各系主任在征求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好答辩委员会,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九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不含半数)应当是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其中必须包括两至三位外单位的专家。委员会主席一般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论文答辩工作的要点如下:
1、 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答辩前2-3天,答辩秘书应到教务室领取各种材料,包括:
A、 答辩材料袋。答辩审批相关材料;博士生培养计划;综合考试表;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学位论文评议书;博士论文表决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袋内暂无,下载打印);授予博士学位人员信息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B、 填写“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研究生答辩费用支出单”,并到学院会计室预支。
C、 领取答辩桌签。
D、 安排答辩场所。因我院现无答辩专用场地,希望各导师尽量自己解决。
2、 答辩委员会职责:
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组织论文答辩,根据我国学位条例要求的标准。对学问水平、研究生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同意硕士学位做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讨论并通过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但有补充修改的基础,答辩委员会可以做出在两年被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的决定。
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将答辩委员会对博士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以及表决结果写入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并请答辩委员会主席审核签名。
学位论文答辩必须有详细的记录,记录人员和答辩委员会主席审阅无误后签名。
3、 答辩程序:
A、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主持答辩会各项议程;
B、 导师将要介绍研究生学习成绩以及科学研究的主要情况;
C、 研究生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约半小时)
D、 答辩委员会成员以及答辩会参加人员提问,研究生答辩;
E、 答辩会休会;
F、 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主要议程:
宣读导师以及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
评议论文的水平以及答辩情况;
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讨论并通过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
签署《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G、 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决议书以及投票表决结果
H、 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四、答辩完成以后的后续工作:
答辩秘书需在答辩后三天内完成答辩材料的整理工作,及时提交教务办公室,并且及时提交电子版答辩报告书等。学生需配合答辩秘书整理相关材料,并及时提交电子版论文、个人信息等。
自2022年1月份起,为了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我校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及评审结果处理办法如下。
1、匿名评审论文通过论文送审平台送审,每本论文送审两位/五位专家评审。
2、为保证评阅专家有充分的时间评审博士学位论文,一般需要6周的时间用于匿名评审工作。
3、为避免不公正评审,同时可以提交不超过5位要求回避的专家名单。
4、我校博士学位论文的专家评审意见共分为五档:
A:论文的创新性成果突出,学术或应用价值大,写作规范,可以答辩
B: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论文不需修改或经一定修改即可答辩
C:基本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但需对论文进行较大修改后方可答辩
D:距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有一定距离,需对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后重新评审
E:没有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不同意申请答辩
5、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意见处理办法见表1、表2。
表1:博士学位论文匿名送审专家评审意见处理办法--两篇盲审
送审结果类型
两位专家的评价等级
处理办法
1
A/A,A/B,B/B,A/C,B/C
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导师须对评阅人意见是否正确及博士生修改情况作出具体说明,导师同意后方可申请答辩。
2
C/C
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导师须对评阅人意见是否正确及博士生修改情况作出具体说明,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同意,提交所在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并同意后方可申请答辩。
3
A/D,B/D
方式一:博士生应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6个月以上,将修改后的论文及《华北电力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意见修改说明表》提交重新送审,重新送原评审时给出D的专家复审,同时增加送审一位新的评审专家。
方式二:如博士生和导师认为属于学术观点之争,可以提出复议申请,根据非学术观点之争的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后填写《华北电力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意见复议申请表》,学科负责人和所属分委会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将复议申请表扫描件和其他材料一起提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增加送审两位新的评审专家;如两位专家均给出A或B,则可申请答辩;如其中有专家给出C,D或E,则根据第一次送审和复议送审结果,对照本表第5条执行。
4
A/E,B/E
方式一:博士生应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9个月以上,将修改后的论文及《华北电力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意见修改说明表》提交重新送审,重新送原评审时给出E的专家复审,同时增加送审一位新的评审专家。
方式二:如博士生和导师认为属于学术观点之争,可以提出复议申请,根据非学术观点之争的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后填写《华北电力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意见复议申请表》,学科负责人和所属分委会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将复议申请表扫描件和其他材料一起提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增加送审两位新的评审专家;如两位专家均给出A或B,则可申请答辩;如其中有专家给出C,D或E,则根据第一次送审和复议送审结果,对照本表第5条执行。
5
C/D,B/E,C/E,D/D,E/E
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12个月以上,将修改后的论文及《华北电力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意见修改说明表》提交重新送审,重新送两位专家复审(优先送原评审专家复审)
表2:博士学位论文匿名送审专家评审意见处理办法--五篇盲审
送审结果类型
五位专家的评价等级
处理办法
1
至多一个C,其余为A、B
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导师须对评阅人意见是否正确及博士生修改情况作出具体说明,导师同意后方可申请答辩。
2
CC,其余为A、B
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导师须对评阅人意见是否正确及博士生修改情况作出具体说明,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同意,提交所在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并同意后方可申请答辩。
3
CCC、CD或D,其余为A、B
博士生应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6个月以上,将修改后的论文及《华北电力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意见修改说明表》提交重新送审,重新送原评审时给出D的专家复审,同时增加送审一位新的评审专家。
对于结果是一个D,其余为A、B的情况,如博士生和导师认为属于学术观点之争,可以提出复议申请,根据非学术观点之争的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后填写《华北电力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意见复议申请表》,学科负责人和所属分委会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将复议申请表扫描件和其他材料一起提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增加送审两位新的评审专家;如两位专家均给出A或B,则可申请答辩;如其中有专家给出C,D或E,对照本表第5条执行。
4
CCD或DD或E,其余为A、B
博士生应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9个月以上,将修改后的论文及《华北电力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意见修改说明表》提交重新送审,重新送原评审时给出E的专家复审,同时增加送审一位新的评审专家。
对于结果是一个E,其余为A、B的情况,如博士生和导师认为属于学术观点之争,可以提出复议申请,根据非学术观点之争的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后填写《华北电力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意见复议申请表》,学科负责人和所属分委会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将复议申请表扫描件和其他材料一起提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增加送审两位新的评审专家;如两位专家均给出A或B,则可申请答辩;如其中有专家给出C,D或E,对照本表第5条执行。
5
其他
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12个月以上,将修改后的论文及《华北电力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意见修改说明表》提交重新送审,重新送两位专家复审(优先送原评审专家复审)。
论文评阅人和答辩人可以相同。
评阅意见返回后,由各院(系、所、中心)主管领导指定专人拆封并做隐名和保密处理,以保证评阅人的隐名权益。然后将申请答辩的材料报送各院(系、所、中心)和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批。只有在论文评阅书、评分表等作必要的隐名和保密处理后,方可提供给论文答辩委员会。
论文评阅人具体实施办法:
1、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在各院(系、所、中心)学位评定分委会领导下,由主管研究生培养的院长(主任)组织教务员等人具体实施,研究生院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各院(系、所、中心)的学位论文评阅工作有监督检查的职责。
2、各院(系、所、中心)在实施匿名评阅制度前,必须建立论文评阅专家库(研究生院已经建立了覆盖全校博士点专业的校外专家库)。专家库内容应至少包括专家姓名、年龄、所在单位、职称、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址、研究领域、研究方向等基本信息。各专业的导师应积极参与专家库的建设。
3、博士学位论文在获得导师小组认可,并通过院(系、所、中心)对论文的形式审查后,方可提出进入评阅程序的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申请必须在正式答辩前45天由博士研究生提出,并须提供7本按匿名评阅格式要求装订的博士学位论文。导师有权在论文申请时提出应回避评阅本人本次指导之学位论文的专家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