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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研究论文

2023-02-27 20:3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市场化研究论文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迅速蔓延,我国现有的管制利率在经济金融领域内所表现出的种种弊端日益突出,放松利率管制,实行利率市场化的迫切性日益增强。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利率市场化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论文关键词:利率市场化 市场基准利率 货币政策

论文内容摘要:1996年以来我国的利率市场化程序不断加快,利率在经济执行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不过,我国现在利率体系的市场化程度还比较低,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本文指出了这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

我国利率管理体制经过20多年的改革,在放松利率管制、推动利率市场化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特别是1996年以来,利率市场化程序不断加快,利率体系的市场化程度逐渐提高,利率在经济执行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我国整个利率体系的市场化程度是比较低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利率管制程度高,调整的灵活度不够,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利率水平和计结息规则的许可权较小,不能完全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变化而灵活变动,决策程式复杂,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发挥时滞较长,难以适应今后金融机构成本管理、金融创新和市场竞争的需要。

缺乏有效的市场基准利率。基准利率是在整个利率体系中起核心作用并能制约其他利率的基本利率。从某种意义上说,基准利率的选择和确定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步骤。一般来说,基准利率应当具备以下特征:首先,市场参与程度高,能客观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市场影响力大,与其他利率有较强的关联性;其次,可控性好,要便于中央银行调节以体现其政策意图;第三,稳定性好,风险较小。结合我国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同业拆借利率、国债利率发行利率和收益率、再贴现率和再贷款率等都不完全具备条件承担基准利率的责任。

市场缺乏防范利率风险的机制和手段,利率监管的方式急需改革。近几年来,随着利率市场化程度的加快,利率风险累计增加,但金融机构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手段,市场尚不能提供适合的风险对冲工具,利率监管的重点尚未从检查处罚利率违规转移到防范利率风险上来。

从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目标来说,就是要建立一个以货币市场利率为基准,市场供求发挥基础性作用,中央银行通过各种市场化政策工具调控货币市场利率,并通过它来对利率水平和结构以有效影响的体系。鉴于当前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进一步加强货币市场建设,进一步拓展货币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货币市场功能,建立起我国以场外市场为主体、场内市场为补充的统一、高效、开放的货币市场,并以此提高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水平和市场化方式筹资能力。

进一步健全金融机构内部定价机制、成本约束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引导并督促商业银行加大投入,重视并充分利用新的电子资讯装置,采集、分析各种资料资讯,建立科学的成本定价、内部授权、利率风险预警等先进管理制度。

提高市场利率的透明度,有效降低利率风险。建立公正、透明的资讯披露制度,保证金融机构资讯披露的真实性;加强利率调控和监管,规范金融机构利率行为,提高市场利率的透明度,正确引导金融机构和其他社会公众对市场利率的理性判断;出台利率风险指引,强化金融机构利率风险意识,提高利率风险管理水平。

进一步增强监管能力和调控能力。放开利率管制,银行必须具备自我约束能力,同时有关部门要能够适应新的商业银行定价机制,进行审慎性监管。否则,利率市场化改革出现风险的可能性会增大。在稳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同时,要加强对金融机构法人的利率监管。各金融机构一级法人统一管理本系统利率,负责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日常利率管理和调整等。人民银行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积极进行调控,加强对行业自律组织的指导,对已经放开的存贷款利率建立行业自律约束机制。

改变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的垄断化局面,改变商业银行所有制结构,对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同时,加快民营金融机构的建立,提高市场竞争的充分程度,适应经济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解决利率市场化改革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汇率政策和国际收支政策等巨集观经济政策的协调配合问题。利率市场化改革会提高利率与汇率变动的联动性,对国际收支的影响加大,必须加强利率与汇率政策的协调,维护人民币汇率的稳定。此外,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巨集观环境发生很大变化,利率改革程序还要考虑与国际收支政策,特别是经常专案和资本专案可兑换政策的协调,应按照先实现经常专案可兑换,然后实现利率市场化,最后是资本专案可兑换的次序进行,以有利于我国掌握经济金融发展的主导权,执行独立的货币政策。

参考资料:

1.黄达,货币银行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左科华,关于利率市场化的思考,国际金融报,2004

3.易宪容,中国利率市场化路还有多长,中国经济时报,2003

4.王萌,积极推进中国市场化改革,中国金融,2003

5.李扬,利率汇率市场化过程需5-10年才能完成,中国证券报,2003

6.邵伏军,中国利率市场化问题、经验与展望,经济观察报,2004

论文关键词:利率市场化 改革 影响 分析

论文摘要:利率市场化是经济市场化的必然要求,利率市场化的程序将给我国国民经济带来巨大的、深远的影响。本文分析了利率市场化给我国国民经济带来的机遇和影响,提出了在利率市场化程序中,针对其消极影响所应采取的措施。最后得出了我们一定要坚定利率市场化的道路,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

利率市场化,是指将利率的决定权交给市场,由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决定市场利率,市场主体可以在市场利率的基础上,根据不同金融交易各自的特点,自主决定利率,包括利率的传导,利率结构和利率管理的市场变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指实行利率管制的国家,为适应巨集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巨集观调控需要,更好的发挥利率作为资金价格引导和调节资金配置的作用,通过建立市场机制,规范金融机构行为等措施,逐步或完全放弃对利率的直接管制,转向由市场决定利率水平的过程。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水平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调整和引导市场利率,使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利率市场化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1.利率市场化强化了我国货币传导机制的作用。市场化利率对整个货币传导机制起到润滑作用。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它的变化可以真实的反应资金供求关系,一方面,各个经济主体对利率的敏感程度能得以提高,每个商业银行根据市场的资金供求状况以及自身的资产负债情况在基础利率的基础上自主制定存贷利率;各企业也可以根据利率的变化判断央行的政策和资金供求的现状,及时地调整发展战略;从居民方面看,由于以往管制下的利率并不能反映资金供求的状况,所以居民对利率的变化反应很小,而利率市场化以后,居民在选择储蓄和投资时有了一个选择的标准。另一方面,央行对金融市场的控制力加大,利率政策的效果更为显著。中央银行将成为利率调节的主体,调节利率的责任有所加强,中央银行利用利率手段调控金融市场也将更加有效。

2.利率市场化推动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利率市场化有利于社会资金向上市公司流动,有利于中国上市企业的快速发展。对于资产雄厚,信誉好的上市公司可以在货币市场上,或从银行获得大量低成本的资金,资本的更加充裕将提升公司的利润,从而使强者更强;而另一方面那些资产薄弱,信誉较差的公司必须提高借贷成本才能在货币市场上筹集资金,这将促使他们努力完善自身的治理结构,提高信誉,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利率市场化有利于证券市场的运作更加规范化,合理化。市场化的利率真正代表了资金的供求关系,利率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中的资金流动有一定的导向性作用。若利率提高,股票的收益不变,就会出现处于股票市场中的资金转而投向实体经济领域的现象。所以,利率市场化以后,证券市场的金融机构和投资者都会更加注重利率的导向性作用,从而使证券市场的执行更加规范。

3.利率市场化提供了良好的外部资金环境。利率市场化有利于中国经济的良好执行,央行对经济调控的货币政策将更为有效,真正建立起以市场为基础的利率体制,可以如实地反映国内资金供求状况,中国的金融市场和投资环境都将得到改善。当国内资金市场资金不足时,资金价格上涨,外部资金注入,资金的增多使利率下降。反之,国内资金过剩,利率下降,国际资金撤出中国。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减小资金市场的各种利率的变化幅度,减小利率风险,有利于国际资金的进出,有利于润滑中国的资金流动。

4.利率市场化加快了各经济主体的发展。利率市场化加快了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步伐,为银行业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利率市场化以后,每个金融机构都必须加快自身的发展,尽快的适应市场化利率的变动规律;利率市场化促进了金融市场的深化发展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为银行业快速发展和多元化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能够使商业银行走上差异化发展的道路,对促进我国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同时,利率市场化使企业努力提高信誉,加速自身发展。利率市场化使企业与银行间的关系表现为双向的选择与被选择的关系。银行在贷款时会考虑贷款风险,各企业在利用贷款方面也会更加谨慎,尽量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利用贷款创造最大利润。这一方面可以增加企业自身的资本,使企业的竞争力得以提高;另一方面,有利于企业按时偿还贷款,逐步提高企业信誉,这样才能使企业以后有机会可以以更低的利率,更宽松的条件从银行取得贷款。

二、利率市场化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消极影响

1.利率市场化增大了人民币的升值压力。 目前,利率还低于市场真正形成的利率水平。利率市场化以后,利率还将继续升高。在金融全球化的条件下,利率与汇率之间的互相影响,利率的升高将给人民币升值带来更大的压力。利率与汇率之间的影响主要通过国际资金流向和经常专案两种途径实现。在通过国际资金流向的途径方面,当我国的利率上升,就会吸引外国资金的流入,对人民币的需求增大,从而使人民币的汇率上升。在通过经常专案方面,人民币的利率上升将会使更多的资金由投资领域和消费领域转向储蓄,投资和消费减少导致物价的下降,抑制进口对外汇需求减少,促进出口,外汇供给增加,对人民币的需求增加。

2.利率市场化加大了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我国目前东部的投资环境及金融市场都比西部地区发达。全国的证券交易所和商品交易所都位于东部地区,这些金融产品市场的发展壮大促进了该地区的繁荣,带动了周围地区的经济发展,从而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在利率市场化以后,资金资源必定会流向东部金融投资环境较好的地区,西部地区将会出现资金状况,金融市场和投资环境进一步恶化的现象,东西部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将继续增大。

3.利率市场化带来了商业银行更大的挑战。利率市场化以后,商业银行因存贷利差所获得的利润将会大大减少。银行确定存贷利率的自 *** 有所扩大,银行间的竞争也将由此而展开。一方面,在存款人与银行之间,存款人的选择范围扩大,他们可以从利率高低,服务质量,银行信誉等诸多方面对银行进行选择,而站在单个银行的角度,能否吸收到足够的存款是银行能否继续生存下去的关键,银行间也必将采取各种有效的手段以争取存款。

存款市场上的激烈竞争使存款利率上升,资金成本加大。另一方面,银行与贷款人之间也面临双向选择的问题,银行在贷款市场上的激烈竞争也会导致对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趋于下降,存贷利差逐步缩小将成为必然的趋势。同时,利率市场化后,银行面临更大的倒闭风险。利率市场化与银行商业化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利率风险变大,商业银行将逐渐面向市场,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商业银行也只有走上商业化的道路,尽快的面向市场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去。从国际经验来看,一些国家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银行倒闭事件,其中美国的情况最为典型,从1982年到1986年美国的利率市场化的过程大约经历了5年,而就在这几年当中,美国遇到了历史上最严重的银行倒闭问题,平均每年都有一百多家银行倒闭。

这也给我们的利率市场化敲响了警钟,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法人治理机构不健全,缺乏经验,可以说并没有充分做好迎接利率市场化的准备,而且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影响利率水平的因素较多,把握和预测利率的难度更大。所以,如不能抓紧完善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合理的竞争秩序,那么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商业银行亏损倒闭的风险将会增加。

三、针对利率市场化的消极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1.加快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改革,尽快适应利率的市场化。首先,利率市场化为商业银行搭建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资金按照风险收益对等的原则在各金融机构和市场间流动,由此必然导致商业银行竞争扩充套件到更广的范围和更深的层次。其次,商业银行应建立利率预测机制。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没有了以往政策的保护,被置于公平的竞争平台上。这种情况下,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率预测机制,并充分考虑国家其他巨集观政策的影响,尽可能准确的预测利率的变动,可以使商业银行提早的对市场执行有充分的把握,采取相应措施以便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再次,建立科学的定价机制。随着利率市场化程序的不断推进,银行间的竞争转化为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战,建立一种合理的科学定价机制在决定商业银行未来竞争力上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商业银行要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以基准利率为基础,充分考虑资金成本,存贷款费用等自身因素,同时兼顾同业情况,地域环境等因素确定自身利率水平。最后,利率的市场化也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完整的利率风险管理体制。在利率市场化的程序中,商业银行应从我国金融市场的客观条件出发,充分考虑现有技术,资源状况,尽早建立起利率风险管理体制,避免在利率市场化初期因自身准备不足而陷入被动局面。

2.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程序中,协调好区域经济的发展。利率市场化以后,由于的资金趋利性,必定会出现大量资金涌向东部,造成西部经济发展的更加缓慢。所以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程序中,央行在贷款方面应给予西部金融机构适当的优惠利率,适当保护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调动西部居民和企业的积极性,逐步完善西部的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以后,金融机构的执行更趋于自由化和市场化,金融风险更加集中,使投资于西部的银行和投资者担负了更大的风险。西部地区银行管理体制落后,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差等一系列问题,要求西部地区尽快建立起完善的金融稳定机制,以确保利率市场化后西部地区金融市场的稳定。统一货币政策下,实行区域利率优惠政策。

3.在利率市场化的程序中,要大力发展我国的信用机制。市场经济核心的制度之一是信用制度,由于其历史沉积性,信用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较为漫长和渐进的过程。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起步较晚,社会整体信用意识薄弱,信用活动极不规范,信用约束机制弱化等。信用制度对我国的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造成了障碍。因此,建立和健全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信用制度,是避免信用危机,规范市场秩序的关键之举,是利率市场化的必然要求,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建立一个功能完善的信用机制对中国经济的执行可以起到润滑作用。

利率市场化是经济市场化的必然要求,它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我们一定要坚定利率市场化的道路。在中国推进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一方面充分发挥利率市场化对中国国民经济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我们要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努力减小利率市场化的消极影响,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

参考文献:

[1]戴相龙,黄达.中华金融辞库[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28-286.

[2]李扬.中国利率市场化:做了什么,要做什么[J].国际金融研究,2003,9:7-18.

[3]罗纳德•麦金农.经济自由化秩 中译本 [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3.58-366.

云南民俗文化市场化研究论述论文

云南民俗文化市场化研究论述论文

[论文关键词]云南;民俗文化;研究状况;综述

[论文摘要]云南是民族文化大省,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民俗文化资源。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民俗文化开发的市场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其中从经济学、人类学等方面,对云南民俗文化的市场化研究状况作了总结,可资参考。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交通的便捷和人们生活消费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人对民俗文化发生浓厚的兴趣,客观上在促进民俗旅游产业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将其推向了市场化的境地。与此同时,对以丰富的民俗资源著称的云南进行有关市场化的研究也有了很大的进展,内容涉及经济学、人类学等多方面,现将其研究成果综述如下。

一、国内的研究状况综述

(一)文献典籍中的记载

民俗文化市场化是经济进步和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故国内早期专门研究民俗文化市场化的著作几乎没有,但关注商品市场与民俗文化之间关系的观念中国早已有之。从历史典籍记载进程来看,《庄子·逍遥游》记载:“宋人资章甫而适诸越,越人断发文身,无所用之”,用“章甫”(帽子)这个商品因民俗文化的不同而在市场上无法流通的事例,记载民俗与商业贸易之间的关系。司马迁在《史记》中专辟“货殖列传”专栏,以区域性民俗特点作为该传的基本框架。把各地物产概括为山东、山西、江南和江北四区,然后结合各地的民俗来阐述当时的商业活动规律,认为古代风土人情对区域贸易的影响很大。潘雄先生对此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他认为,如果经济民俗学或民俗经济学能正式成为一门应用科学的话,那么这一学科的先驱者应该是中国的司马迁。此后的《风俗通义》、《荆楚岁时记》等文献也对一些民俗文化事象展开论述,但未见将民俗文化与市场相结合进行叙述的内容。

(二)经济学角度的研究

目前,关于民俗文化市场化有系统研究的成果甚少,从可以查阅到的资料来看,专著类的成果有:何学威所著的《经济民俗学》,围绕物质民俗、社会民俗、精神民俗等方面展开,阐释经济生活中的民俗文化因素,首次提出了民俗文化产业理论与实践的问题,从经济开发角度系统地研究民俗文化,将民俗文化与文化产业挂钩。民俗文化与文化产业的关系实质为民俗文化与经济的关系,民俗文化与经济的关系相辅相成,作者提出以经济腾飞带动民族民俗文化发展,以传统民俗文化的发扬光大促进经济繁荣的观点。该著对民俗文化在经济的冲击下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没有做深人地探讨与分析。论文类的成果,最典型而且最具代表性的是潘雄的《民俗研究在商业贸易中的重要性)(载于张紫晨选编《民俗调查与研究》,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一文。该文作者运用对比研究的方法,追述了中国民俗与贸易之间关系研究的最早典籍记载,见于《庄子》与《史记》,同时与马林诺斯基的“库拉”制度研究作对比分析,以实例论证的方式,阐释了民俗在商业贸易中的巨大作用:作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商人来说,只有翔实具体地了解民俗事象,才能在商品交易中获利与成功。该文只是着重论述民俗在商业化中的重要作用,对市场化给民俗事象带来的影响没有涉及。

(三)人类学角度的研究

20世纪80年代,旅游经济正式纳人国民经济计划,作为旅游资源当中极为重要的部分,民俗文化资源随着旅游文化的发展,渐渐走向产业化道路。目前,真正对民俗文化市场化进行的研究,也着重从民俗旅游和产业化角度进行研究与分析。

从民俗旅游角度对文化资源开发进行研究、分析的成果较多。王德刚的《民俗旅游开发模式研究—基于实践的民俗资源开发利用模式探讨》(载于《民俗研究》,2003年第1期)一文,通过对民俗旅游发展经验研究,总结出了民俗旅游开发的六种模式:品牌经营模式、社区一历史(传统)街区模式、乡村模式、“生态博物馆”模式、主题公园模式、节庆活动模式。同喜琴的《论民俗旅游对旅游地民俗文化的“污染”与防治)(载于《贵州民族研究》,X006,_年第1期),阐述了民俗旅游对旅游地民俗文化的“污染”:由于过于关注民俗文化的形式,常常导致民俗文化精神内核的丧失;伪民俗大量涌现,破坏了旅游地民俗文化的

和谐性等方面。李彬,包磊的《旅游商品化对民俗旅游本真性影响研究》(载于《商场现代化》2008年3月(下旬刊))文,着力探讨民俗旅游本真性和商品化的内涵,并力图寻求二者之间的内在张力,提出解决的建议,以获得民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徐赣丽的《民俗旅游的.表演化倾向及其影响》(载于《民俗研究》2006第3期),李正欢,黄远水的《解读民俗旅游本真性与商品化的内在张力》(载于《哈尔滨学院学报),2002年第11期),邱扶东的《论民俗旅游资源的保护原则与方法》(载于《宁夏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等一系列文章,对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作了探讨与研究。 从产业开发角度进行研究的,主要有何学威的《民俗文化产业与振兴民族经济》,(载于《中南工业大学学报》,2000年第6卷第2期),把民俗文化当作一种隐藏在人民生活与思想中的象征符号,研究民俗文化产业在振兴民族经济中的作用及可行性。姜继为,吕桂兰的《试论民俗文化与市场经济的相互融合》(载于《河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主要论述了民俗文化与市场经济相互融合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民俗文化与市场经济相互融合的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民俗文化的生命力与市场经济的生长点的问题。此外,张来芳的《民俗文化产业化的构想》(《江西社会科学》,200()年第5期),邱扶东的《论民俗旅游资源的保护原则与方法》(《宁夏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等论文都相应分析了民俗文化产业化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可实践性。

(二)国外的研究状况综述

国外旅游产业发展较早,对民俗文化商品化、市场化研究的论著也较多,美国旅游人类学家格林伍德(Greenwood.1977)就对旅游文化的商品化给予了较多的关注。他认为,文化旅游的开展必然带来文化的商品化,但若是把文化完完全全按照商品来进行包装,就会带来极大的消极意义,因为这实际上“剥夺了文化的内涵”,同时也剥夺了构成文化的方方面面。商品化使文化失去真实性,使民俗生活置于舞台化和戏剧化之中,故格林伍德反对民俗文化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将民俗事项商品化,提倡对文化的市场持一种理性的态度。但是,也有学者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待民俗文化的商品化。以色列著名的旅游人类学家埃里克·科恩(ErikCohen)就认为,民俗文化商品化、市场化使其真实性丧失的说法是不贴切和荒谬的。一种新的商品化了的民族文化,可以随时被接受为是真实的,哪怕仅仅只是市场化了的真实,同时这种商品还会得益于悠久的民族文化所赋予的深厚内涵,成为更具吸引力和市场的商品。由于有了商品经济效益带来的资金支撑,又反过来使文化产品的生产更加完善和进步,进而促进民俗文化的推广和发展。

此外,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现代旅游规模的日益扩大,民俗文化的市场化程度也不断加深,由此而带来旅游开发对旅游目的地及民俗文化所造成的影响,尤其是负面的影响越发引起学者的关注。这些负面影响大多发生在不发达国家和地区,涉及到社会文化和环境影响问题,成为20世纪70年代学术界最感兴趣的领域。随着民俗旅游商品化倾向的日益严重,国外很多学者开始在“真实性”和“舞台性”两方面展开了研究,试图寻找民俗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出路。在这方面,影响最为深远的理论就是马康纳(MaCannel)的“舞台真实”理论,较系统的探讨了关于旅游景观系统的六种舞台类型。国内对民俗文化市场化的境遇研究,较少有比较系统论述的著作,大多只是在民俗旅游的研究中有所涉及。虽然有一定数量的文章谈及民俗文化的市场化,但是对于民俗文化市场化进行实例探讨的文章并不多,在笔者涉猎的文献中尚未发现从市场化境遇角度出发来研究云南民俗文化发展的专题性论著。

(三)余论

民俗文化要获得长久发展,必然要走市场化之路,而民俗文化在市场化的冲击下,自身又可能会发生异变和失真,如何在获得市场化发展的同时保护好民俗文化的原真性,是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关于征信市场的研究论文范文(2)

  征信市场的研究论文篇三
  《我国征信市场的培育与发展》

  摘要: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信用市场经过十几年的风风雨雨,已逐步走向成熟,征信体系初见成效,且市场化运作模式基本形成。但由于传统的信用观念影响,政府、银行、企业、个人对征信市场的标准化发展在认识上重视不一,操作上“摸石头过河”,因此,我国的征信供给市场不规范,征信需求市场不成熟,征信体系还不够完善。为推动征信体系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对征信供需两大市场进行基础性的培育和规范。

  关键词:信用;征信市场;征信体系

  我国征信业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从无到有,逐渐壮大,虽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信用中介机构仍然处于步履艰难的窘境。究其根源在于全社会缺乏信用观念与政府缺乏信用法制而伴生的整个市场的征信产品供给与有效需求严重不足。如企业使用信用产品的意识普遍淡薄、社会其他主体大多缺乏利用信用产品来保护经济交往中利益的意识。特别是在结束计划经济体制之后,我们还是习惯于操作政府信用需求,不自觉地导致政府信用需求挤出企业特别是个人的信用需求。其表现就是企业离不开银行贷款、银行个人储蓄居高不下。因此,如何淡化政府信用需求,稳定企业信用需求,启动个人信用需求,从而推动征信机构、征信产品、征信从业人员快速健康发展,就成为建设社会征信体系的一个重要问题。本课题分析了征信供需市场的培育与完善和两大市场的协调与管理问题,以期对我国征信市场的发展与完善提供有限的参考。

  一、征信供给市场的培育与完善

  (一)我国征信供给市场现状分析

  1.征信机构的发展状况。

  我国的征信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一些私营征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已建成的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为我国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标志性工程,同时,也是我国征信体系的重要基础设施。它在全国范围内为每一个有经济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建立了一套全面的、综合的信用档案,连接了所有的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截至2006年12月,已为460多万户贷款企业和近5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其中4800多万自然人拥有信贷记录,收录的企业和个人贷款余额占全国相应贷款余额的90%左右。

  私营征信机构主要是指经征信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专门从事征信业务活动的企业法人,即狭义上的征信机构。目前我国私营征信类公司的总体规模普遍较小,几家规模比较大的征信公司,如新华信商业风险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夏国际企业信用咨询有限公司等,其年营业收入也仅有几千万元的水平。目前我国征信机构的主要特征表现为:信用征集和调查公司正处于探索阶段;资信评估机构发育缓慢;信用担保机构存在较大的风险;资产评估机构公信力度较低。

  2.征信产品的供给状况。

  从供给的角度来看,资本征信产品、企业征信产品、个人征信产品品种较少、普及率低。

  首先,各金融机构之间还没有建立一套统一的信用评级体系,对于同一企业各金融机构内部评级结果差距很大,同一企业在不同金融机构常常具有不同的信用等级,这种评级结果在金融机构之间互不认可,不具有可比性,使得企业的真实信用状况难以准确判断。对相同事物的不同描述造成了征信体系建设中各系统间互联互通困难,对数据加载整合造成了很大障碍,降低了征信系统的数据质量,影响了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使信用报告无法全面和客观反映被征信主体的信用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征信产品供给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

  其次,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数据采集普遍单薄。2006年11月人民银行渭南市中心支行对渭南市县级金融征信系统的一份调查显示,目前渭南市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数据只能反映客户在信贷方面的内容,数据的采集也只是与金融部门有信贷业务关系的客户群,因而很难独立成为征信产品。

  同时,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数据更新也比较慢,信息的真实性难以核实。在调查中中国人民银行延安市宜川县支行和定西市安定区支行都承认,一些县人民银行仅仅通过年审完成数据库的信息更新,企业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无法核实。渭南中心支行的工作人员认为,目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质量难以保证,部分信息更新与企业变化脱节,不能及时反映企业财务、资产等情况。如渭南市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企业财务状况的数据一般是在办理贷款卡、发生信贷业务以及每年4至6月贷款卡集中年审时进行登记的,大多数企业每次相隔的年审时间为一年,而企业财务的变化却是频繁的,这使得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中的财务数据与企业真实财务状况有较大偏差。

  再次,商业性的私营征信机构采集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限制。由于信息公开涉及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而目前我国尚没有统一的信息公开的相关法规,征信机构采集信息难度大、成本高,严重阻碍了征信机构业务的开展和产品的普及,国家还没有相关的法规,强制性规定掌握征信数据的各机构和企业必须向社会公开有关征信数据,并严格控制信息公开的种类、传播范围和准确性,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3.从业人员的管理状况。

  征信人员是征信事业的关键,征信报告初级资料的搜集、报告的撰写、公司印象的产生及公司利润的来源均依赖于征信员的认真工作。因此征信机构从业人员素质的优劣自然也会影响征信品质的好坏。

  征信工作的本质是以现有的数据探求事物真相,预测未来趋势。技术范围颇为广泛,涵盖会计、统计、经济、货银、企管、国贸、税务、市场、行销、商事法及各行各业的专业知识。征信工作已形成一种专业工作,不仅初入门者需要训练培养,而且随着社会的变迁,科技日益发达,征信技能不断更新,征信从业人员须不断接受新信息,高效完成工作。而我国征信机构从业人员较少,人数最多的公司也仅有几百人,通常为几十人,有的征信公司仅有几个人,而且这些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重不高,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更少。这严重影响了我国征信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我国征信供给市场的发展与完善

  1.征信机构的专业化。

  我国的征信机构应该以国际性征信机构为标准进行完善。如,益百利(Experian)和艾可飞(Equifax),这两个跨国公司都采用先进的计算机和 网络技术 ,对数据进行集中处理,建立了一个庞大的数据中心并异地备份,数据每月进行更新。两个公司对于信息数据的处理在技术上是自动完成的,以防止人工干预出现错误,防止违法使用个人客户信息。两大公司通过对收集数据的加工处理,为金融机构和零售商有偿提供信用产品及服务,主要是提供信用报告。

  同时,利用对数据的深加工,帮助金融机构和零售商更深入地了解客户和开发有利润潜力的客户,进行目标营销;利用其先进的信用评分技术,帮助金融机构和零售商快速处理客户申请、准确决策;利用其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提供特定服务,向外进行技术扩张。再如,美国的信用局,专门从事个人信用资料的收集、加工整理、量化分析、制作和售后服务,形成了个人信用产品的一条龙服务。我国的征信机构也应该就信用信息的收集、信用产品的开发和管理形成一套科学的体系,即:建立起信用资料的收集和登记、信用数据的加工处理和信用评估、信用产品销售使用的系统工程。

  2.征信产品的标准化。

  征信标准化建设是征信业高效率发展的平台。征信标准化的目的是促进信用信息跨部门、跨行业共享,规范征信业务活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因此,涉及信用信息采集、使用以及从事征信业务的机构。如涉及企业身份登记及个人身份认证、信贷、企业信用、产品质量、社会保障、公积金、纳税、法院执行、通信缴费、学历等信息的机构以及信用调查、信用评级等征信机构。

  2006年11月21日,人民银行发布了包括征信数据元标准在内的5个标准,其中征信数据元标准为系列标准,包括《征信数据元数据元设计与管理》、《征信数据元个人征信数据元》及《征信数据元企业征信数据元》,人民银行2006年11月21日发布的是该系列标准其中的两项。《征信数据元数据元设计与管理》是指导性标准,结合征信业务特点,对征信数据元的基本概念和结构、征信数据元的表示规范以及特定属性的设计规则和方法进行规定,明确了征信数据元的动态维护管理机制,为指导征信机构或其他相关信用信息报送或使用机构编制征信数据元目录提供了统一的方法和指南。《征信数据元个人征信数据元》按照《征信数据元数据元设计与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对个人征信市场所涉及的基础性、通用性数据元的定义、计量单位、表示等18个属性进行了统一规定。并且,为发挥征信业标准化建设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健康发展的作用,人民银行优先开展了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的制定工作。

  为进一步实现征信业的国际化、标准化,《征信数据元企业征信数据元》等国际性标准应逐步出台。主要涉及:数据元及代码标准、数据包格式标准、信用数据交换统一接口标准、分布式自治数据库统一检索技术指导标准、分布式应用服务访问指导规范、征信数据交换质量过程管理规范、征信数据安全过程管理指导规范等。另外,鉴于国内可能出现较多地方性征信系统的实际情况,应制定征信系统建设指导白皮书,指导各征信系统的建设,从而保证各系统可以有效地与其他征信系统衔接。

  3.从业人员的现代化。

  社会各界委托征信机构提供征信资料,主要是希望透过征信机构有经验的专业人才,以其专业知识及作业方法,对企业及个人往来客户经调查分析后,提出评鉴意见,作为信用管理的依据。且专业征信机构因处于第三者立场,对委托征信及被征信公司均无任何利害关系,所搜集到的资料能客观公正地分析,使企业交易更有保障。而信用的探讨、分析与评估判断,则依赖征信工作人员求真、求专之精神、敏锐的警觉性及观察能力,缜密的分析与熟练技术的应用与丰富经验之配合。至于如何巧妙运用,与征信工作人员的素养关系重大。因此,征信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且应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征信人员应该通过职业培训分为初级征信人员与中、高级征信人员。初级征信人员必须达到高级商业学校程度,或大专程度(曾修习会计、商业、工商管理等有关课程者)。目前的征信工作人员必须进行训练,训练的方式,应该除了由征信事业或企业内部的主管对员工集体教育及个别辅导、工作会议研讨、举办企业内部演讲会等的内部训练以外,外部训练也十分必要,包括国内、外院校进修及其他外部训练机构,或选派优秀人员赴先进国家同业考察、研习业务等。

  针对初级征信人员,应由专门负责单位编列年度训练计划,适度为员工建立一套完整的职业前程发展计划,定期有系统地培育员工,提高其实务处理能力,以提高人力资源的品质。相对地,针对中、高级征信人员的训练,则以不定期训练为主,可视业务需要随时调整、训练或派赴训练机构训练,增强其对社会关系错综变化的应变能力,提升其经营理念层次。

  二、征信需求市场的培育与发展

  (一)企业征信需求市场的培育与发展

  1.企业征信需求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推动企业广泛使用信用产品没有足够的引导,更加上经济发展水平对企业征信需求拉动不够,因此,我国企业信用仅在大城市大企业有所发展,相当部分的中小城市及中小企业信用能力还不强,广大农村地区更是无从谈起。根据国外的经验,经济发达程度与征信成熟程度呈正相关关系。即,经济越发达对征信的依赖程度就越大,而征信又反过来促进经济的发展。从国际上看,当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时,企业信用的巨大潜力才会被发掘出来。2005年我国GDP刚刚超过18亿元,人均1400美元,远远低于该标准线。

  另外,企业对征信的作用认知程度较低也是企业征信需求市场得不到较好发展的重要原因。长期以来,我国间接融资几乎垄断了企业的资金融通市场。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主体是国家,企业贷款靠关系、走后门、凭计划,企业的信用意识缺失。中小企业在银行的贷款比例极低,更是缺乏信用意识。亚洲金融危机以后,银行风险的暴露,金融监管的加强,银行体制的改革,使得企业的信用意识有所加强,但被信用机构征集信用的正确理念并没有树立起来。对征信机构缺乏了解,对征信公司的调查报告将成为企业开拓新客户、提供信用额度的重要衡量指标认识不够。相反,由于一些企业信用程度低,即会把征信报告当作“黑名单”,对征信持消极态度。这也是各国征信业发展的历史足迹。如,上世纪初日本的征信业,企业对于早期的信用调查普遍持警惕、排斥、拒绝态度,其中不乏将调查员拒之门外、侮辱谩骂等行为,表现出社会整体的不信任感。这一局面一直持续到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而在今天,经过无数次市场洗礼,企业已普遍认同其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将其作为参与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态度转为谨慎警惕、理解和配合。一些企业甚至希望接受信用调查,以便通过征信公司的信用调查网络,向客户、金融机构展现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开拓潜在客户,获得优惠贷款。而国内企业对自身的信用信息缺乏足够的重视和规范的管理机制。

  2.企业征信需求市场的培育。

  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各类企业都在大力倡导正确的信用理念,但信用信息规范的管理机制却没有建立起来。企业自身的信用信息规范的管理机制既是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建设和完善社会征信体系不可或缺的前提。从西方征信体系完善的国家来看,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一般都建立了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企业内部征信制度既能服务于企业赊销业务的发展,也有利于企业信用信息的管理。从而可以充实与完善社会征信体系。这种制度一般要求企业建立相对独立的信用管理机构,制定信用政策,对每一笔赊销业务进行前期、中期、后期管理。

  但是,建立企业内部征信制度,首先要有相应的法律支持。我国在有关征信法规制定中要考虑为企业内部征信发展提供法律环境。资料是企业内部征信关键环节。法律应当授予企业方便、快捷地获得赊销对象信用信息的权利,并划定较宽松的资料收集范围;应当允许企业从政府部门、专业征信机构获取其债务人的信息;应规定债务人承担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另外,政府应采取积极措施,推动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建立。针对社会信用意识差,传统观念强的状况,政府应采取试点、树立典型,介绍经验,开动宣传舆论机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促使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加快建立起内部征信制度。

  (二)个人征信需求市场的培育与发展

  1.个人征信需求存在的问题。

  第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导致个人信用利用程度不高。个人信用消费仅在大中城市有所发展,相当部分的中小城市个人信用消费能力还不强,广大农村地区更是无从谈起。目前,除了东部沿海城市和中、西部部分省会城市经济较发达外,我国大多地区经济水平较落后,尚不具备大范围发展个人信用的经济条件。

  第二,政府对个人信用征信的引导与规范不够导致个人征信的有效需求不足。1999-2000年,我国相继颁布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的规定》等法规,但这些法规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都较差,更没有对较为关键的个人信息的使用和传播进行规范。此外,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个人账户制度等相关 政策法规 尚未出台,影响了个人征信制度的建立。

  第三,传统观念直接影响个人信用征信的有效需求。受传统观念影响,我国居民“量入为出”的消费习惯根深蒂固。尽管在一些大中城市,人们的消费观念正在发生变化,一部分人已突破了“零信用”记录,但大多数人仍然对个人贷款持谨慎态度,而储蓄率却高达39%。并且个人还持有相当数量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金融资产,这些都是重要的个人信用资源。理论上说,18万多亿元的个人信用资产足以产生巨大的个人信贷需求,促进消费信贷的增长,而当前的实际情况是,我国个人贷款占银行贷款总额的比例约为2%-3%,在个人信贷业务发展较好的上海也仅有10%,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30%的比例。庞大的个人信用资源被长期闲置,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个人信用征信制度的建设与发展。

  第四,个人信用资料不全导致个人征信的有效需求不足。目前我国居民能够提供的个人信用文件主要有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人事档案和个人财产证明(如存款凭证、实物财产和其他个人财产证明等)。前三种文件仅能说明个人的自然状况,第四种虽然与经济有关,但它仅提供了某一时点个人存款余额和实物资产情况,并不反映个人收入多少、来源及可靠性,也不反映个人债权、债务状况及守信状况。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起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和个人基本账户制度,个人收支和债权债务没有完整系统的记录,个人信用评价的基础数据资料十分缺乏。另外,在我国,绝大部分地区没有专门的征信机构对个人信用记录进行系统的收集记载,普通居民普遍缺乏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个人信用档案一片空白,个人征信成为“空中楼阁”。

  第五,个人信用资料的分割封锁降低了个人征信的有效需求。目前,我国居民的个人信用信息“原材料”,要么掌握在公安、法院、人事、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等政府相关的部门中,要么掌握在银行、公用事业单位、通信、保险等非政府机构,处于极端分散的状态。同时,这些部门和机构的信用数据档案系统相互封闭,条块分割情况严重,制约了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步伐。

  2.个人征信需求市场的培育。

  首先,发挥政府部门作用,运用市场机制积极引导、推动个人信用信息的建设。当前,我国尚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市场经济发育状况和社会信用状况都不是很理想,单独依靠市场的力量来推动个人信用信息建设是行不通的,必须重视和依靠政府支持,发挥政府在制定政策、创造环境和监督管理方面的优势,推动个人信用信息建设的快速发展,提高其有效需求。

  其次,营造个人信用信息的法律环境,提高对社会公众隐私权的保护。借鉴美国的《公平信用报告法》等,制定类似的法律,全面保护个人隐私权。该法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保护被征信者的知情权,即征信必须取得被征信者同意;

  (2)合法性,即征信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以合法手段取得;

  (3)客观性和时效性,即信息的收集应以事实为基础,进行客观、公正的描述;被征信者有权消除错误的、过时的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4)保密性,即信息服务对象必须是根据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使用信息资料,不得随意向第三者泄密;

  (5)对征信中侵害个人隐私的行为进行追究和惩处。

  再次,立足全民,培育良好的诚实守信社会风尚。个人信用征信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民的参与,要做好信用知识普及工作,加强全民道德教育,向社会大众宣传、普及信用知识,要注重个人信用的培育。良好的个人信用是一种经济资源,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信用已经成为一个人在生活中的“第二身份证”。个人信用的培育重在日积月累。日常生活中将不用的钱及时存入银行、使用银行卡刷卡消费、按时归还贷款、避免信用卡恶意透支、按时交纳各种税费等等,都有利于提高自己的信用评分,有利于个人信用的培育。

  为使我国征信市场尽快与国际市场接轨,在大力培育征信供需市场的同时,必须努力解决征信的法律法规问题、征信市场监管问题、行业自律不足问题等,实现征信市场的快速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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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信市场的研究论文范文

良好的信用环境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命脉,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缺失和对社会征信需求的上升,使我国征信市场迫切需要发展。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征信市场的研究论文,供大家参考。

《浅谈对我国征信市场监管的探究》

摘要:我国信用征信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征信的需求日益加大。尤其是近几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信用信息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应用和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全面推进,征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作为新型服务行业的征信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社会对征信的监管要求越来越紧迫。本文梳理考察了我国征信市场监管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尝试提出我国征信监管的对策思路和建议。

关键词:征信市场 监管 探究

征信是指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 报告 、信用评估、信用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活动。征信能够帮助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对交易对手风险识别,所以,征信在经济和金融活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运行的基石,是金融稳定的基础,对于建设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征信体系是指与征信活动有关的法律规章、组织机构、市场管理、 文化 建设、宣传 教育 等共同组成的一个体系。征信体系是现代金融体系运行的基石,是金融稳定的基石,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征信监管是征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目的是保护数据主体(即企业和个人)的利益而实施征信法规,并以此促进信息共享,规范征信机构的行为,维护征信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征信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一、我国征信市场监管的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比较健全的征信系统是银行信贷征信系统,其监管单位是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包括,一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征信管理条例》的研究制定,使征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制定发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保障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和合法使用,防范和降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三是落实《物权法》赋予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承担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职责,制定发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四是制定发布了《关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信用评级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加强银行问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作业管理的通知》、《信用评级指导意见》、《信贷市场和银行问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等一系列公告和规范性文件,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信用评级活动。

2006年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贷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正式建成,并实现全国联网运行;该数据库已经与所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合作社及其他金融机构连接,同时还与公安部的人口数据库联网,实现了个人身份信息真实性在线核查。截至2010年底,该系统已分别为近1700万户企业和7.77亿多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提供的信用报告,正逐渐成为以信贷信息为核心,全面反映企业和个人借债还钱、遵守合同及遵纪守法状况的“经济身份证”。

除了银行信贷征信系统外,我国从事信用登记、信用评级、信用咨询、信用调查、信用评分业务的社会征信机构有200家左右。从规模上看,虽然我们有大公国际、中诚信、联合信用等注册资本上千万元,从业人员数百人的较大社会征信机构,但大多数社会征信机构目前从业人数不过数十人,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对信用评级技术的研究还不成熟,有关信用评级的研究文献较少,信用评级专业人才供给有限,加之征信数据不完备等客观困难,使得征信公司的评级工作开展较慢。这些问题很大部分源于对征信业发展缺乏统一规划和监管,主要表现为:

一是地方自定义的所谓公共征信机构定位不准,性质不明,规划缺乏科学性,发展带有盲目性。目前,地方政府信用体系建设热情很高,各级政府都希望建设自己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甚至要建设联合征信平台和综合评级系统,还希望能够共享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数据,但缺乏总体科学的前瞻规划。地方建立的所谓公共征信机构由于负载着服务于公共管理的职能,并非专门的征信机构,与征信的专业化背道而驰,而且其信息来源相当有限,偏于一隅难有作为。因此,地方建立的所谓公共征信机构是不成熟的、不完善的,其功能和作用必然大打折扣,最终只会造成发展无序和重复建设,增加征信市场发展成本,造成资源浪费,不利于信用资源的优化组合。

二是对社会征信机构的业务准入许可和管理溥弱。在缺乏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各地纷纷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设置了一些专门的征信管理部门。以信用评级为例,2000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计委、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向国务院行文《关于信用评级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银发(2000)136号),建议“参照国际惯例,将信用评级机构作为一般企业进行管理。对评级机构从事企业债券类,贷款证、金融机构、金融债券类,证券公司、上市公司、股票、基金类, 保险 机构类评级的执业资格分别由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进行认定。”,即对机构管理实行一般企业工商部门注册制,执业资格分业务由多部门认定。

三是对信用评级等征信产品的制度性需求不足。在美国,个人贷款一般都要求出具个人信用报告,企业到银行融资,也要求进行相应的评级。而在我国,除了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长期公司债实行强制评级外,在信贷市场上借款企业的主体评级仍采取自愿原则。在自愿原则下,企业还缺乏现代信用意识,没有意识到现代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反而片面地认为信用评级等征信服务是要收费的,但收费以后并不能保证企业融资成功,因而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甚至存在一定的抵触心理。

二、当前征信市场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严重滞后。征信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具备一个先决条件,即征信服务机构能够合法收集相关信息,并在整理加工后对外披露,具体而言,就是必须具备一个完整的法律环境,而目前我国信用服务行业的法律、法规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在征信服务机构的业务范围、信息收集方式、信息加工方式、信息保管方式、信息使用范围、信息有效期限、以及违法、违规收集和使用信息的惩罚等方面均没有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定。仅有的一些部门规章或地 方法 规,也存在效力层次低、规范内容不一致的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外资征信机构或不法机构硬钻我国法制不健全的空子,无序开展业务,将会对我国征信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如何开放征信服务市场,以及开放后国家如何对征信服务机构实施有效监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而又严峻的问题。

(二)监管体系有待完善。我国征信服务业的监管主体和监管标准一直没有明确。首先,我国对征信服务行业实行较宽的开放政策,对所有征信服务机构包括外资征信机构仅按照一般的信息咨询企业标准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在准入方面也基本没有特别的限制。虽然国务院赋予人民银行管理征信业的职能,但对征信机构的统一的机构准入和业务监管缺乏具体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监管手段,许多社会征信机构一直游离于监管之外。其次,在中外征信服务机构的合资的细节问题上,我国管理部门至今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对合资征信服务机构,我国只要求中方控股,除此别无其他。如此宽泛的要求很容易导致内资机构将管理部门的批准的特许经营权专卖给外资征信服务机构,其结果是不但未给国家利益和行业发展带来好处,反而对信息安全造成威胁。目前美国穆迪、标准普尔、惠誉等利用我国在信用评级管理方面的溥弱环节,在几乎没有任何障碍的情况下,长驱直入中国的信用评级市场。2006年,美国评级机构开始了对中国信用评级机构的全面渗控。2006年,穆迪收购中诚信49%股权并接管了经营权,同时约定七年后持股51%,实现绝对控股。同年,新华 财经 (美国控制)公司收购上海远东62%的股权,实现了对该机构的直接控制。

2007年,惠誉收购了联合资信49%的股权并接管经营权;标准普尔也与上海新世纪开始了战略合作,双方亦在商谈合资事宜。这样,目前我国四家全国性的信用评级机构除大公始终坚持民族品牌国际化发展外,其余已经或正在被美国控制。在被美国收购的评级机构中,中诚信、联合在全国各省均设有分公司,他们可以从事国内的所有评级业务,市场份额合计超过2/3以上。美国评级机构借助被收购公司的分支机构,迅速将触角伸展到全中国,直接或间接从事所有评级和相关业务。最后,在业务监管上,目前我国对信用评级行业采取分市场监管模式。目前,对从事信贷市场及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债券、证券市场评级业务的执业资格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发改委、中国证监会分别进行认定。而对信用信息登记、信用管理咨询、信用担保、商账追收等业务,监管主体和标准一直未明确,致使一些外资征信服务机构轻而易举地进入我国市场,并通过混淆业务界限逃避监管。

(三)行业自律不足,缺乏科学、统一的执业技术规范。行业自律组织是规范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的内生力量,从国际上看,行业协会,如美国的信用管理协会等在征信业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我国目前缺乏类似的自律组织和自律机制,十分不利于行业参与者执业水平的提高、执业纪律的规范、行业技术标准的统一和恶性竞争的防范。

三、对征信监管的思路和建议

(一)完善法规。加快立法、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是我国征信服务业发展的必要保障。要按照国务院赋予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职责,做好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与其他部门一起研究建立我国征信行业具体的监管制度,推动《征信管理条例》早日出台,规范评级机构的从业行为,建立评级机构的执业标准;积极推动评级机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建立评级行业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强化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二)特许经营。征信服务业是一个特殊行业,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征信服务机构特许经营的方针。因此,对于征信服务机构,特别是外资机构进入我国征信服务市场,应首先由行业监管部门对其业务资格进行审批,并对其业务范围给予许可,征信服务机构得到业务资格审批后方可履行其他注册登记手续。

(三)加强监管。中国人民银行要按照国务院赋予的“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职责,做好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与其他部门一起研究建立我国征信行业具体的监管制度。要规范征信服务机构的从业行为,建立征信服务机构的执业标准;积极推动征信服务机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建立征信服务行业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强化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培育民族品牌。由于国内征信服务市场起步较晚,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征信服务行业整体较为落后,内资信用服务机构与外资服务机构相比缺乏竞争力。在不违背公平的前提下,政府相关部门在政策制定时应对合格的内资征信适度倾斜,在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实践中增加征信服务的制度性安排,优先购买或使用具有一定公信力的内资征信服务机构的产品和服务,在特殊领域试行强制评级,给民族品牌以充足的空间来自我完善和发展,提高其竞争力,尽快缩小与国际大型征信服务机构的差距。

(五)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征信业协会,例如为了加强信用评级工作的指导,应尽快建立自律性的信用评级行业协会。其主要任务包括:组织各家评级机构交流工作 经验 ,不断提高评级质量;协调各家评级机构的评级方法和指标体系;协助征信管理部门做好对评级机构的资料审查和日常业务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和加强各家评级机构的自律管理,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等。

《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及建议》

【摘要】随着市场活动的深入和频繁,信用越来越成为市场活动的重要资源之一。而征信体系在我国还尚不成熟,那么征信体系建设目前在我国的发展情况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完善建设,则成为本文的主要讨论内容。

【关键词】信用 征信体系 经济贸易

一、征信体系及发展状况概述

信用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包括货币借贷和商品赊销等形式,如银行信用、商业信用等。

征信体系则是为信用活动提供的信用信息服务,实践中表现为专业化的机构依法采集、调查、保存、整理、提供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并对其资信状况进行评价,以此满足从事信用活动的机构在信用交易中对信用信息的需要,解决借贷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征信体系包括个人征信体系和企业征信体系,主要有征信法律、征信市场、征信业务和征信标准等。征信体系在国外已经与100多年的历史了,但是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还不成熟。但是其明显的功能却是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可,因此也得到了重视,比如可以减少优质借款人的借款成本,缓和借款人和还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消除金融约束,帮助贷款人更加准确的评估风险等。就其整体发展情况而言,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就个人征信来看。目前我国的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已有初步的发展。截至2008年3月末,数据库收录的自然人数已达到6亿,其中1.09亿人有信贷记录。

(二)企业征信。目前我国的企业征信模式有两种,一是有中国人民银行在2002年建成投入使用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2008年3月末,数据库收录的企业及其他组织个数已达到1357.5万个,目前国内企业资信调查专业服务公司大体有三类:第一类是中资的企业资信调查公司,以上海中商征信有限公司等公司为代表;第二类是外经贸系统、国家统计系统和国家工商管理系统以及各商业银行系统所属的专门提供企业资信调查服务的有关机构;第三类是已进入中国的外国征信公司,如台湾的中华征信所等。

(三)从总体来看,是人行征信系统为主导、市场化征信机构为辅的多元化格局

中国征信体系建设从信贷征信起步,目前已形成以人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主导、市场化征信机构为辅的多元化格局(图5)。人行征信系统作为基础数据库,是征信体系的核心环节;立足于细分市场的市场化征信机构,发挥其细分数据优势,两者差异化配合构建了完整的征信系统。

二、我国征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征信体系系统功能欠缺。如数据更新不够及时、信用信息记录不够全面、无法查询到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明细信息,因无法查到企业的具体贷款和还款明细而造成风险增加、贷款困难甚至造成双方的误会等。有待于进一步改进。

(二)我国的征信体系法律制度建设严重滞后,立法分散而且层次较低。如系统的征信法律法规严重缺乏,立法规范的范围较窄,在信息有效公开共享和与隐私的保护的权衡方面,和失信惩处方面无法保障。

(三)最关键的一方面是缺乏有效和有力的市场监督机构。在征信系统发展较晚和较慢的我国,最明显的问题是缺乏有效的监督组织,比如没有成立行业协会对征信行业进行自律监管,仍然存在恶意竞争、存在虚假信息提供等不良现象。缺乏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这不仅降低了守信者的积极性,也削弱了对失信者的约束力和威慑力。

(四)信用文化建设和征信教育宣传滞后

在英美、日本等信用发达国家,信用报告已经成为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身份证。但是在发展中国家比如我们国家,虽然人们知道信用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但由于信用文化长期缺失的困境下,社会信用环境不容乐观。目前我国的征信教育体系还没有形成,具有系统化征信知识的高学历、高水平、有经验的信用管理人才更加有限。公众信用知识普及水平远远不够。

(五)征信资料权威性系统性不强,而且信用数据条块分割,难以共享。

目前从事征信业务的机构大都以收集与各自业务相关的信息资料为主,局限性大、覆盖面小、可咨询性差,从数量、质量两方面来看。都远远不能满足征信体系建设的需要。另外,征信主体分处于不同的部门和行业,客观上造成了信息的分割局面。

三、促进征信体系建设良性发展的 措施

(一)进行市场化运作,形成成熟额 商业模式 。具体可以通过链接银行和企业的信息网络,形成资源共享,同时对所有搜集和储存的数据进行评定等级,并加以分析提出报告,为建立规范化的体系提供参考数据。

(二)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提供安全保障。比较成熟的如英美等发达国家,分别建立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诚实借贷法》等等,为征信体系的稳步发展和运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以政府为主导,掌握关键技术。银行,企业和个人都可以成为信用信息中心的会员,在信息中心中所有的成员进行资源互换,资源共享。而处理征信信息需要关键的数据整合技术,同时还需要政府的庞大力量作为后盾。如日本征信体系最大的特点就是以政府为主导。

(四)建立标准的评分体系。信用水平是目前市场交易的主要依据,但作为企业的衡量标准通常调查客户的信用水平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当然也存在很大的难度。这就要求有一个公共平台能够随时记录、储存各会员的信用情况。

信用是当今社会非常重要的竞争资源,因此应该要给予充分的重视。当然我们国家也陆续采取了很多有效的措施,并提出了明确的规划目标,例如中国人民银行提供了个人在贷款方面的记录,或者对民众反映较多的食品行业建立了黑名单制度等一系列有效的措施,都反映了我国一直在努力的建设征信系统。我们相信,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我国的征信体系会越来越好,终将会形成良性循环,净化市场。

参考文献:

[1]徐诺金.当前我国征信体系建设需要明确的六个问题[F],2010.

[2]唐明琴.比较视野下论我国征信体系的发展与完善问题[F],2010.

[3]陈正川,王丽红,郑希元,王惠嵩;我国征信业发展模式选择及外部环境研究[J].福建金融;2003,02.

探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银行遇到的困难和风险论文

探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银行遇到的困难和风险论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肯定对论文都不陌生吧,论文是一种综合性的文体,通过论文可直接看出一个人的综合能力和专业基础。相信写论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我整理的探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银行遇到的困难和风险论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摘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对于国内利率化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但是利率化的改革给银行业带来了一些问题。根据研究,随着国内利率化的不断加深,银行业的确承担了更大的风险,换句话说,利率市场化给银行业带来的好处不能抵消潜在的风险。我国银行业正处于产权属性和转型的特殊时期,渐进性的改革更适用于国内银行业,相比较而言,时间比较宽裕,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适应利率市场化的过程,并且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有效的改变自己的策略,制定与之相适应的规则,从而可以有效地转嫁风险。文章就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给银行带来的困难和风险进行分析和探讨,并对银行就如何避免这些风险提供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 :

利率市场化;商业银行;风险承担;对策;

引言:

我们所说的利率市场化就是由市场决定利率,具体而言就是由银行根据资金市场上具体的供求变化来自动调节,最后形成一套以中央银行的基准利率为引导,其他各种利率同时存在的体系。利率市场化不断深入也是一个国家金融体系不断深化的标志,是提高金融市场化重要的环节。

一、利率市场化的基本含义

利率市场化可以细化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首先是利率决定机制下的市场化模式。此类模式代表利率方面所出现的所有变更均是由市场引发的,无法由主观进行操控。其次便是利率干预机制下的市场化模式。此类方式主要指的是利率在受市场运作影响的基础上,中央银行业会通过间接的方式对利率进行适当的管控。不过此类管控并非直接的方式,仅仅是根据市场变更状况进行的一些微调。

利率市场化具有很多优势,举例来讲,其能够进一步展现资金供求两方真实的资金力量对比,这样便能够更好地优化资金的配置。所以上述谈到的两类市场化模式,在经济调节、推动市场发展方面均是具有一定的效用的。而中央银行同样可借助此类模式能够进一步把控经济的整体进程。此种状况一方面是利率市场化的效果,同时也是整个利率市场化的发展走势。

二、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机制

(一)使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加大

所谓利率风险就是因为利率的变动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潜在风险。根据经济规律来讲,如果利率长期受到管制,突然放开,那么在短时间内,会出现比较明显的上升过程,随后会与市场的变化相适应,随着市场的行情变化而变化。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会对商业银行造成风险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就是利率的敏感性缺口加大,另外一个就是受到存贷利差的影响。就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现状来看,利率的敏感性缺口加大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较大,存贷利差空间变小则是商业银行出现风险的直接因素。随着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可以预见想要在短时间内预测我国的利率会有比较大的困难,市场上实际的利率和预测利率存在较大的差距,就会使市场的利率变化更加难以预测,直接导致敏感性资产和负债结构不能合理匹配,也就会导致利率的结构期限更加复杂,导致银行存贷款周期不稳定。如果是在快速的商业扩展周期中,央行又实行紧缩性的货币政策,会导致银行的长短期利率倒挂,利差空间严重被挤压,商业银行没有实现预计的利差,就会引起收益曲线风险。

(二)使银行的信贷风险增加

在利率市场化逐步推进发展中,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也会随之增加。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整个利润空间被严重缩小,此种状况下其便需直接取消部分收益少、风险低的项目,将自身的精力更多地放在收益较高的项目上。此种状况下,商业银行所运营的`各类项目整体风险性会进一步提升,进而引发更多的信用风险。这便是逆向选择严重状况下,还可能会引发"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的状况的出现。由此可见,如果进行完全市场化的话,会直接影响市场供求关系等诸多方面的利益,违背市场运作规律,增加信用风险的出现。

因为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所以利率提升后,信贷市场会出现相应的逆向选择、逆向激励效应。关于逆向选择效应,即利率提升之后,因为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导致商业银行更多地会选择将贷款放置在高利率借款人方面,而风险与收益偏好均较高的借款人也会意愿去支付高额的利率,这样一来两方便达成了相应的共识。至于偿还能力佳、风险低的借款人员,因为其自身能力低、不愿支付高利率等各种原因会直接退出信贷市场。关于逆向激励效应,即得到贷款的借款人在高额贷款成本方面,会挑选收益与风险俱高的项目,进行投资时也会将所借贷款投放在风险高的行业。逆向选择、逆向激励效应的共同作用造成了银行信贷风险的提升,同时也会造成投资、总体经济活动水平的降低。若持续此种状况则会为金融危机的出现埋下高风险因素。

(三)流动性风险加大

利率市场化能够帮助商业银行以更灵活的方式综合使用价格工具来获取存款、优化自身资产负债结构,不过也造成了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匹配难度的综合上升,同样是对当下资产负债项目整体稳定程度的一种更改。资产上,整体流动性低且收益较高的资产会逐步提升占比。负债上,商业银行存款整体稳定性会降低,不同种类的存款,尤其是同业存款于银行间的整体流动速率会增加,对应的规模同样会增大,而这均会让商业银行整体的资产负债结构变得更加脆弱。

三、商业银行承担利率市场化风险的有效措施

(一)政府部门把握政策力度

当下来看,商业银行仍旧属于金融市场当中的一部分,而利率市场化则属于市场利率快速发展的主要模式,两者间的相互作用需政府运用"有形的手"进行综合把控,由此来思考市场形势状况,整体把控政策的运用。第一,改革方面来看,需使用渐进式的开放利率管理方式,减缓整个利率市场化的速度,减少对于商业银行整体的冲击。第二,当利率市场化出现相应风险的时候,也需加强商业银行等相关金融企业的监管力度,综合把控市场整体竞争情况,以此优化商业银行在风险方面的抵抗能力。

(二)循序渐进的推进利率市场化

目前来讲,中国利率市场化已有了相应的经验,且在实际中发现了符合中国市场特征的路径"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这是进一步推动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发展的重要经验。相关国际经验显示,借助渐进式的办法来发展利率市场化,最终的效果一般是较佳的,相比于急于获利的模式来讲具有很大的优势。所以,中国利率市场化也可借助此类试点化办法进行发展,在综合提升经验水平的基础上推动整个市场的进步发展。

(三)加强利率风险管理

利率市场化模式下,利率风险管理是十分重要的。长时间内的利率管制导致中国商业银行在利率风险方面的整体认知偏低,且商业银行的内容也无体系化的利率管理方式。由此以最大程度上减少利率风险的出现、构建出专门化的利率风险管理部门为目的,便可通过发行相关金融衍生品的方式来转移风险,同时构建起专门化的市场利率信息系统、创建利率预测模型,科学预测走势、把控风险。

(四)加强对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

利率市场化属于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当中十分重要的部分,构建高效化的金融监管体系展开合理化的监管,对于推动整个利率市场化的发展来讲是十分有利的。相关经验显示,构建完善、高效的金融监管制度,得到优良化的监管体系,才能够最大程度上监管把控商业银行各类行为,以推动利率市场化的发展,维持经济的持续繁荣。

1.加速法规修订、银行监管法律框架的构建

目前来看,需提升法规修订速率、在增设相关新法规的基础上,构建更全面化的银行监管法律框架,优化完善其中重点内容。首先,对监管当局、相关部门的职工职责进行细化,保证监管部门享有独立化的监管权;其次,对各项准则进行进一步规范,诸如银行方面的市场准入规则、流动性、资本充足率等;再次,统一相关监管标准,面向全部银行采取国民待遇原则;最后,确定出监管人员与监管章程对应的具体负责内容,构建完善的监管机构检查制度。

2.优化监管理念,构建国际化监管模式

当下,需提升下述几点工作水平:首先,构建完善化的信息披露制度。关于信息披露,需确定出相关细则,如监管对象需负责的各项内容、所需披露的各项资料、关于资料方面的各项邀请等。其次,构建完善化的信用评级制度。在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的基础上,我们也需根据国际经验设计合理化的信用评级措施,构建符合中国本土的评级制度。再次,构建存款保险制度。设立严重状况出现时应对银行倒闭问题的各项程序。最后,构建专门化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实时跟踪、分析指标,为金融风险的出现、解决奠定相应的基础。

3.构建完善化的金融监管自律机制

首先,优化现有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此制度是维持银行监管体系正常运转的重要金融基础,能够推动金融机构于更稳定的状态中发展。除此之外,还需构建现代化商业银行运作机制,借助改革等相应方式促使金融机构变成符合市场发展的市场竞争主体,以此更好地在各类经营理念的指导下降低整体违规违纪现象的出现。其次,构建金融同业间自律体系。由中国当下的金融行业状况来看,发现金融业整体的发展速度是较快,且金融监管当局存在监管不力等各类问题。对此,需及时构建起匹配现有问题的金融同业公会制度,开设出能够推动市场有序竞争、良好把控金融风险的行业自律机制。可由金融监管当局牵头,在社会舆论的指导之下,在自发、自愿的基础上建立金融业同业公会,根据金融机构的不同类型、不同地区建立不同的金融同业公会,赋予金融业同业公会具有行业保护、行业协调、行业监管、行业合作与交流等职能。

(五)应加快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

在利率市场化之下,频繁的利率波动对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和客户的投资消费行为都会带来影响。对商业银行来说,利率波动使利差收入减少,为适应竞争的需要,商业银行只有不断加快金融产品研发,不断创新制度流程,以更多金融产品和方便快捷的效率来拓展业务空间,才能更好地规避和分散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在保证传统业务的同时必须加快金融产品的创新和研发步伐。

四、结语

总而言之,利率市场变化使得商业银行承担信用风险、利率风险与资金流动风险,需要通过政府部门把握政策力度、循序渐进的推进利率市场化、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应加快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等方式,能够有效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与控制能力。

参考文献

[1]汪河.金融科技、利率市场化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J].上海经济,2018(2):10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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