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考生需要通过规定的考试,成绩合格后,考生需要在一年之内提交自己的学位论文,而论文的答辩工作则需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果考生错过浙大在职研究生论文答辩,同时又没有与校方进行协商沟通,视为主动放弃该答辩机会,则成绩只能作废,需要考生重新考试。
考生如果遇到特殊情况而不能参加论文答辩的,可提前与学院进行协商沟通,申请延期答辩,具体以该院校规定为准。其次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应对论文答辩内容进行,忌脱离主线,答辩应具有思维条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