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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卫所研究论文

2023-02-24 12:5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明代卫所研究论文

对于一个朝代的研究,不外乎几点:行政模式、军事制度、国家环境、社会形态。
然后没一点给你几个题目,再稍微发散一下,供你选取。
1,行政上的问题,比如科举的变革,明朝的科举与宋朝还是有很大的不同的。最基本的点就是宋朝不用考秀才,而是直接推荐之后考州试,过了就是举人,然后去考进士。明朝却有童生试,要先在县里考秀才。
又比如党争问题,明末东林党之类的,对于国家的影响。
2,军事制度。明朝的卫所制,导致了许多问题。军户世世代代都是军户,许多原因造成了这个卫所制度下的士兵战斗力低下的问题。也间接促成了将军的私兵。
3,国家环境。草原上的鞑靼,辽东的满人。开始来贸易的洋人,东南亚的战争,等等。其中可以主要关注明朝对于蒙古人的分化政策,以及土木堡。还有嘉靖前后与洋人的贸易。
4,社会形态。可以谈论国家税收制度,对于有功名之人免税问题,带来的土地兼并问题。还有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的影响,这个查阅《金瓶梅》中的描述与记载。
以上都是大方向,可以在大方向中选取一个小支脉,认真查阅之后动笔,必然是一篇好论文。
附上一个小建议,若是我自己写。大概会写经济发展对于社会的影响。明朝中后期,经济发展到一个阶段的时候,社会其实并非传统的“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而是与现代的社会很相似,金瓶梅之中对此有很多描述。比如寡妇改嫁的普遍性,商人的社会地位,运河的影响,家长里短的琐碎,人与人交往的形势等等。
也可以阐述土地兼并的问题根源,从功名科考之上开始,再到避税逃税,造成国家税收大面积流失的现象。
也可以就谈城镇的生活水平问题,这个问题也可以在金瓶梅中找到答案。
就是随便想想,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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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防御倭寇袭扰,明政府在山东沿海设立众多卫所。明代中期以后卫所的军事职能不断削弱,卫所的“民化”色彩越来越浓。清代初期,清政府沿袭了明代卫所管理体系,同时对卫所进行一系列的调整。本文以威海卫为例,研究清代山东沿海卫所的变革。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章:清政府对卫所体系的重建与调整。清政府对卫所体系进行了一系列的重建和调整,主要有卫所官员由流官取代世袭卫所官,卫军改为屯丁,不再世袭。同时清廷又不断裁并卫所,并在雍正时期达到裁并高潮。
   第二章:山东沿海卫所概况。因倭寇袭扰,明初在山东沿海地区设立众多卫所,本部分主要论述明代山东沿海卫所的基本情况,清初如何重建山东沿海卫所体系以及清朝对山东沿海卫所调整概况。
   第三章:“民化”中的威海卫。“民化”是指原本为军事单位的卫所逐步丧失其军事性质,并在更多的方面表现出与州县相同的性质。本章主要从威海卫军事职能的变化、赋役制度的变革与卫官职能的变化及卫所绅衿的崛起等四个方面探讨威海卫的“民化”过程。
   第四章:卫所发展的困境与改制。本部分主要论述威海卫等卫所在改制前面临的种种困境和山东沿海卫所改制的曲折过程,并分析各种势力在卫所改制过程中扮演的角色。
   本文认为:清代裁并卫所有其必然性。一方面,卫所丧失了旧有的军事职能,另一方面卫所体制管理效能低下,这决定了清政府必然会在适当的时候对卫所管理体制进行改革。随着卫所“民化”色彩的增强,卫所与州县的差别逐渐缩小,这无疑为卫所归并州县提供了可能。然而,卫所的裁改之路十分曲折。由于山东沿海卫所的特殊性及所人的反对,政府不敢轻易裁并卫所,直到雍正末年,总督王士俊才用强力将山东沿海卫所裁并。

中国古代军制史 刘展 都写些什么?

。《中国古代军制史》(刘展主编军事科学出版社1992年)在述及明朝军制时认为,明朝的军事领导体制“表现在地方军事领导机构上,首先是中央派遣镇守固定地点的总兵官,取代原来的都指挥使,成为地方上实际的最高军事长官。”另外该书从“都指挥使司体系的形成”、“总兵镇戍地方制度的确立”、“总揽地方军政大权的总督、巡抚制度的推行”、“分揽一定区域军政实权的整饬兵备道的普遍建立刀来论述地方军事领导体制的设置及其完善。 范中义先生的《论明朝军制的演变》(《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2期)对军事领导机构和军事领导体制作了详细的阐述,他认为明朝存在战时和平时两种并行的领导体制,总兵官出现即是战时领导体制的必然产物。“明初最高地方军事长官为都指挥,一变而为总兵官,再变而巡抚,三变而总督。这种转变基本沿着两个方向进行的:一个将平时体制转为平战结合体制,一个是文官参与军队管理,加强对军队的控制。”肖立军在《明代边兵与外卫兵制初探》(《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8年第2期)一文中指出:“自正统以后,明朝由盛转衰,内忧外患加重。在这种情况下,北边等地便时时处于战备状态,并无‘征伐’与‘既旋’之分,总兵官从临时的大将、元帅变为一方固定的镇守将官。事实上,卫所制已向镇戍制转变(这一转变至迟自永乐初已开始)。明廷为了加强对军队的控制,采取了以内制外、以文制武、大小相制的策略。”林仕梁在《明代漕军制初探》一文中简略提到漕运总兵官的设立与职责。 (三)台湾、日本对总兵制度基本没有开展研究 台湾学者在明代兵制研究方面用力最勤、成果最丰者当属于志嘉,但是于氏的研究重点是明代的卫所、军户制度。林为楷在《明代的江海联防——长江江海交会水域防御的建构与备御》(明史研究丛刊明史研究小组印行)一书第四章《南直隶江海联防属官》中把江南副总兵、狼山副总兵纳入中央职官范畴做简要介绍。 日本历史学界从20世纪30、40年代开始对明朝军事史给予关注,但研究成果不是很多。山崎清一的《明代兵制研究》(《历研》1941年11卷11期、12期)对明代兵制进行了概括性论述。这种青黄不接的现象在“二战”后得到一定改善。关于军事史和兵制研究的论文,有铃木正的《明代家丁考》(《史观》37卷,1952)、 . S . 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田村实造的《明代的九边镇》(《石浜先生古稀纪念东洋学论丛》石浜先生古稀纪念会1958)、蔌原淳平的《关于明初的北边》(《东洋史研究》19.2, 1960)、岩见宏《明代的民壮与北边防卫》(《东洋史研究》19-2,1960)、青山治郎的《朱吴国翼元帅考》(《骏台史学》13,1963)、田村实造的《明代的北边防卫体制》(《明代满蒙史研究》1963)、川越泰博的《明代班军番上考》(《中央大学文学部纪要》84 133一162,1977)等。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日本明史学界对明代卫所制度给予极大关注,川越对其进行了综合性研究,他通过《卫选簿》分析卫所制度,先后“发表了班军番戍,卫所官世袭,卫所官的耒卫形态,卫所的舍人,卫所新官及其子孙,卫所官的借职等论文”①,关于总兵制度的论文,据笔者所知见有阿南惟敬的《清初总兵官考》(《防卫大学校纪要》15,1967),由此可见,没有日本学者对明代的总兵制度加以关注并写成论文发表。三、研究思路与史料选择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辨证唯物主义史观,全面、客观、翔实、准确地评价历史事件、人物和制度本身。通过查阅、梳理、比对、考证文献资料,力求对明代总兵制度的形成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研究,与此同时,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在全面叙述史实的基础上,特别注意归纳、总结总兵制度形成发展定型的深层次原因。 在史料选择上,笔者坚持以《明实录》为基本史料,以《明史》、《国榷》、诸杂史、笔记、方志、碑记为有效补充,在考证制度演变的基础上,探究演变的历史背景。目前,有的专家、学者认为《明实录》不可信,所持依据是永乐年间,明成祖朱棣对《太祖实录》进行了两次篡改,因而对明代其他朝实录的真实性到 夜有多少提出怀疑。笔者以为,明成祖朱棣篡改《太祖实录》注重的焦点是其出 身所谓的嫡子身份、洪武后期参与的重大事件以及自己起兵“靖难”之被迫性、 合法性的叙述,对于总兵官的任用、历次战争和总兵制度发展变化应无大改,切 不可全盘否定《明实录》的权威性和可信度。《明实录》研究专家谢贵安先生断①【日本】山根幸夫:‘最近十年间日本的明史研究:},载‘第二届明清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第3l页: .6- 绪论言:“《明实录》中据实直书的地方占了绝大多数,绝不能因为它存在曲笔诬饰现象而否定其价值”,谢先生还指出:“《明实录》所载的军事史料,为我们撰写明代军事史提供了详明的史料”①。 台湾学者黄彰健先生认为“就明代遗留下来的史料而言,实录所记,与野史家乘常有不同。国史所记,常失于忌讳,但以源本档册,其所记的年月日常较他书为可信。野史虽可以参求事情内幕,但多本诸传闻,常多无稽之谈。而家史所记,又多谀塬中枯骨,失之溢美。要审核野史家史之误,仍得利用实录中那些真实可信的材料。”@笔者对黄先生条分缕析的见解深表钦佩并完全同意。 恩师胡凡先生则反复告诫我们“要以《明实录》为立论的基点,其它史书的记载如果与实录不符,我们要相信实录,切不可用晚出史书的材料否定实录的记载,如此,我们才能够弄清历史的真实面貌。”①谢贵安:‘明实录研究》,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454页、456页。②(台湾)黄彰健:<校印国立北平图书馆红格本明实录序》载《明实录·太祖实录》第一册,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1962年版,第24-25页。 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第一章总兵制度的历史渊源 “谨案总兵之官,始于明代,前此无闻焉”①,其实事实并非如此。总兵_词很早就出现在历史典籍中,至于总兵官一词的首次出现甚至可以追溯至北宋年间。而到了元代,总兵官的战时差遣性质得以体现,很多行省高级官员充任总兵官,征伐四方,此种情况到了元朝末年尤为突出。朱元璋在起兵以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对元朝军事制度多有承袭并经历了一个由混乱粗疏到初步完善的过程。 第一节总兵释意和总兵制度起源探析 “总兵”一词在出现后很长时间虽然与统军将领和军事行动相关联,但是作为动词,“统率军队”之意是显而易见的。直至北宋神宗时期才首次出现“总兵官”的称呼,但是审慎地讲,作为一种战时征伐体制,明朝总兵制度实际脱胎于元朝行省官员总兵征讨制度。一、总兵释意与“总兵官弦一词滥觞 “总兵”一词最早见于《后汉书》,史称:“(建武)九年春,祭遵卒,诏(冯)异守征虏将军,并将其营。及隗嚣死,其将王元、周宗等复立嚣子纯,犹总兵据冀,公孙述遣将赵匡等救之”@。元代以前,该词屡次出现于历朝正史,兹举数例如下: “荡阴之役,东海王越奔于下邳,楸不纳,越乃还国。帝既西幸,越总兵谋①‘钦定历代职官表》,卷57,‘文源阁四库全书》史部360,职官类,台北: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300页。②(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卷17,‘冯异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 第651页。赵现海.

对于明朝卫所制,有什么优缺点呢?

卫所制为明朝的最重要军事制度,由明太祖所创立,其构想来源于隋唐时期的府兵制,盛行了很久一段时间,但是它最终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被废弃了。

在明朝初期,军户由参加农民起义的士兵、投降的元军和被判充军的犯人等组成。军队有独立的军籍系统,与普通民众有着严格的区别。而且,军户是世袭的,所以他们的子孙后代,都会继承军户这个身份。

卫所制度有许多优点。首先,明代初期的军户就是明代卫所制度下的产物,并且将一部分不安定的人集中到军队里,使社会更加稳定了。

其次,卫所的经济来源主要是军屯,寓兵于农。朱元璋供养军队的思路是:不花费百姓的钱,而是由军队自给自足。而且军屯有利于荒地的开垦,使得明初经济自战乱中复苏。在边疆进行屯田,还兼有行政管理的功能,因为边疆通常不设置州县,直接由卫所行使行政管理的职能,因此有助于加强对边疆的统治和管理。

明代卫所制度对明朝的疆域领土的扩张是有积极意义的,明代卫所制度为帝国扩张带来了充沛的人力和物力。

当然卫所制也有缺点,军户世袭使得卫所制比较封闭,特别是被判充军的人,后代也要戍边,于是就出现了大量的兵卒逃亡;再加上军队中贪污严重,士兵被官员敲诈勒索,逃亡的情况也相当严重。

同时卫所制造成了明朝兵不识将、将不识兵的局面。因为卫所制度的实行,使得明朝的兵卒与百姓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而统治者为了扩大军队,大量地多次征召士兵。为了避免将领专权,所以会不定期地更换军队将领,最终导致了冗兵局面的出现。

郭红的学术论文

从幼童启蒙课本到宣教工具——1823至1880年间基督教《三字经》的出版,《史学集刊》2009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明清史》2010年第3期转载。)《上海土音字写法》与高第丕的方言拼音体系,《语文建设通讯》(香港),2009年总第93期。第一本宁波方言英汉词汇集——《英华仙尼华四杂字文》,《或问》(日本),2008年总第15期。移民、土地与绥远地区天主教的传播,《上海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段振举地亩案与天主教在内蒙古传教方式的改变,《九州学林》(香港)2004年春季卷。明代都司卫所制度与军管型政区,《军事历史研究》2004年第4期。明清卫所移民与地域文化的变迁,《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3年第2期。别具特色的地理单元的体现——明清卫所方志,《中国地方志》2003年第2期。陕西行都司沿革考实,《学术月刊》2003年增刊。明代贵州都司建置研究,《贵州文史丛刊》2002年第1期。万全都司建置沿革考实,收入《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历史地理学》,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主编,齐鲁书社,2001年10月。大宁都司建置沿革考实,《历史地理》2000年16辑。山西行都司移民,《军事历史研究》2000年3期。两幅大同镇图比较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0年1期。上海历史地图集(参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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