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尚女性文学”的兴起
90年代后,我国进入激烈的社会转型时期,延续了40余年的计划经济体制急剧解体,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
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随即也发生了全面的变革。在旧体制下曾拥有过辉煌历史的文学,面对市场经济的大潮,准备不足,一时不知所措,迅速跌入低谷。
要重振文学雄风,就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根据读者的心理,进行市场策划,以吸引读者注意。继1994年《青年文学》开辟了“60年代出生作家作品联展”后,从1996、1997年开始,《小说界》、《芙蓉》、《山花》、《长城》、《作家》等文学刊物又相继推出了“70年代以后”、“70年代人”、“70年代小说”、“90年代小说新人”和“70年代出生的女作家小说专号”等。“70年代后”作家脱颖而出。
这是一个多元驳杂的创作群体,拥有多种写作路数,但以描写都市青年的各色人生而著称。其作者除少数外,均为南方时尚女性。她们以市场经济时代全新的价值观和文学观向传统价值观和文学观提出了全面的挑战,其核心就是主张“私人写作”。她们的创作往往采取准自传体,以第一人称讲述个人的生活经历和经验;或虽采取第三人称,但努力将人物的体验与作家形象重叠。她们声称只写自身感受和个人视野的东西,拒绝文学的社会性,拒绝宏大叙事,拒绝传统的道德观和文学观。对生活极端个人化的选择和表白决定了这些文本的另类特质,因此又被称为“另类文学”。
她们以爆炸性的创作和成功的市场效应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论,被称为“文学新人类”、“新新人类”、“新新生代”,成为文学失去轰动效应后少有的文学热点。“时尚女性文学”以卫慧和棉棉为代表,另外还有周洁茹、朱文颖、金仁顺、戴来等。她们接受了西方女权主义“躯体写作”的主张,又发展了90年代初陈染、林白的“私人写作”
特点并将其推向新的阶段。
二、“时尚女性文学”的特点和贡献
(一)“躯体写作”是“时尚女性文学”最突出的特点所谓“躯体写作”是指女作家在创作中特别注意表现女性自身的生理和心理等性别特征,从女性的角度观察、体验和描写生活。
90年代是我国女性文学大发展的时代,女性意识进一步觉醒,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女性文学,至今方兴未艾。
这些作品执拗地寻找和开拓女性话语的表达方式,彻底显露女性“私生活”的深层底色。它们把笔触探向女性最为隐秘的内心世界,将女性的性别体验以一种执拗的方式表达出来,表现出女性潜在的能量与激情,使性禁忌荡然无存。
这些作品多以城市边缘人为描写对象,如独身者、流浪汉、地下摇滚歌手、同性恋者、吸毒者、爱滋病患者,以及城市角落的“流莺”(妓女)、姑爷仔(靠妓女为生的男人)等。为我们提供了一幅幅当代都市生活的特殊画卷。
如卫慧的代表作《象卫慧那样疯狂》描写一个20来岁的青年女子的乖戾心理和躁动不安的生活经历。这女子少女时代丧父,内心深处对继父的排斥使她幻化出被继父强奸的梦境,她无时无刻不在逃避着继父。作品对女孩的内心感受刻画得异常尖锐,作品透露出一种现代都市的病态的颓废的美。她的《蝴蝶的尖叫》在混乱的碎片似的生活中体验并表达着一种尖锐的刺痛。棉棉的代表作《糖》描写混乱、堕落、痛苦和破碎的生活经验,大胆、裸露而疯狂。她的《香港情人》讲述了一个女作家介入流行音乐的故事。女主人公长期与一位同性恋者相处,又不断介入一些与其他男人的绯闻,怪异而复杂。金仁顺的《月光啊月光》、周洁茹的《我们干点什么吧》、朱文颖的《广场》都以都市女性为主角,以全新的价值取向和彻底的叛逆精神描写青年女子的混乱情爱和她们在动荡社会中的矛盾痛苦。
她们不再以理性和传统的价值标准、道德观念评价眼前急剧变化的生活,而是沉醉于光怪陆离的感觉、情绪、热情和欲望中。这是对现有文化秩序的挑战和不折不扣的轻蔑。
在价值观上,这些作品彻底摆脱了传统理念的束缚,以更自然、更生活化的心态表现人的种种欲望———特别是性爱。以前的作家一般都赋予性爱以象征意义,而她们对性爱的描写,则更接近于自然本能。她们以极为自然———甚至是无所谓的态度描写邂逅恋、婚外恋、同性恋、未婚同居、性游戏、性幻想、性享受等等,将性完全感性化。
(二)以尖锐的方式反映了时尚青年的生存状态70年代出生的作家大都是独生子,有幸福的童年,充满幻想,未经历痛苦和磨练。一旦投入现实,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便异常尖锐地表现出来。一个日渐商业化的社会便使他们陷入迷茫之中。市场经济已不可能向对他们的父辈那样为他们安排好一切,他们在享受自由的同时也体验了自由的痛苦———这就是一切必须由自己争取。在社会竞争非常激烈的今天,他们注定要体验自我奋斗的痛苦,体验漂浮状态的痛苦。虚无主义、怀疑主义经常左右他们的行动。这与他们的前辈的痛苦完全不同。
“时尚女性文学”的作者大多数是自由职业者,是都市的边缘人,她们作品中描写的也是社会的边缘人。她们最关心的是个人愿望的实现与兑付,强烈的个人表现与稀薄的社会生活构成了强烈的反差。她们对信息化、商业化时代的都市生活有惊人的直觉。细腻的体验,毫无顾忌的表述,极其敏感的语言,惊人的坦率,极具冲击力的文字,使她们成为当代青年情绪的代言人,在当代青年中产生了强烈的共鸣。
(三)创造了与表达内容相适应的新的美学风格传统的情节线索在她们的小说中消失了,碎片式的感觉成为作品的主体。整个作品的情调隐约可感,但不少章节之间跳跃性极大,近乎语无伦次,如幻如梦,飘飘忽忽;不少章节又时常横生枝节,随时插入一些近乎梦呓式的字句,令人难以捉摸。作品的意义仿佛漂浮于作品之上,难以把握。也许,这种随意性代表了一种新的审美倾向?作者的本意就是拒绝任何对作品深度的探寻,追使读者专注于作品本身?
(四)对探索商业时代文学的生存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市场经济的特点是讲究市场。文学也必须主动适应市场,学会在商海中谋生存。市场经济时代的消费者讲究时尚,讲究流行,讲究出新,讲究刺激。文学也必须适应这一特点。
三、“时尚女性文学”的危机
(一)媚俗:“时尚女性文学”的最大危机市场经济的短期行为带来“快餐文化”的繁荣,使文化消闲化、浅薄化、庸俗化。
评论家普遍认为,“时尚女性文学”中的很多性描写表面上似乎是对传统道德的挑战,实质上是以“自渎”和“自虐”的形式对正在泛滥的以寻求新鲜刺激为目标的物欲主义的迎合,满足了读者的“窥测”与“意淫”的心理,是女性文学精神层面上的投降与堕落。
有人尖锐地指出,一些女作家很明白,在这个商业化的社会里,身为女性是一种资本,她们很快就学会了充分运用这一资本,于是,用一种更富于刺激性的姿态挑逗男人,极度宣泄对感官刺激的迷恋。她们使作家的精英形象完全世俗化、低俗化了。她们虽打着人性和反传统的旗号,有着漂亮的解说,但她们那准自传体的、故意夸张的、自曝隐私的、赤裸裸的性描写更多的是招徕顾客的手段。
我们阅读“时尚女性文学”,感觉到那夸张式的描写有明显的“表演”与“作秀”的成分。
这到底是女性文学的进步,还是女性文学的歧途和陷阱?适应市场并不是迎合市场。
有的评论家认为,她们的生活很肤浅,只能无病呻吟或张扬尖叫,几乎是一种激素催生的写作,无价值和前途可言。
(二)商业炒作的陷阱:用文学之外的手段谋求占有市场“时尚女性文学”主要是由文学编辑精心策划包装而不是由作家个人行为造成的。所谓美女作家,本身就包含了浓重的商业操作成分,配发娇媚的玉照也是投读者之所好,满足人们的视觉快感。其实人长得美不美,与作品的文学价值完全无关。但许多读者的阅读与其说是冲着作品来的,不如说是冲着美女来的。许多广告也以女作者年轻漂亮、气质脱俗、文笔优美、思想前卫吸引读者。美女作家终于取得了与商业时代形形色色的明星同等的地位。
文学界与体育界和演艺圈一样也有了自己的明星。但她们地位的获得却不仅靠作品也靠美女的身份。
有人说,如果把美丽和才华掺和在一块评论一个女作家的作品,在文学审美过程中是否会掺和异类杂质?以文学眼光看,“美女作家”是个荒诞的哗众取宠的说法。
(三)女性主义的偏向:性泛滥与惟我独尊卫慧的《上海宝贝》、棉棉的《糖》的女主人公毫无例外地成为性欲的奴隶。她们肆无忌惮地寻找不同的男人随意做爱,没有节制,也没有羞耻。性爱是人的本能,禁欲固不可取,但人毕竟不同于动物。
女性文学中的不少作品存在着过于渲染女性性征,性描写低俗不堪,有的甚至把女性描写为“性霸”,以显示女性的所谓独立和尊严,走向了极端。真正的女性意识应包含着两性和谐的命题。
(四)过于封闭,不够大气,缺乏强大的冲击力私人写作和躯体写作作为对过去男性中心的反拨有重大意义,但如果因此由男性中心主义而走向女性中心主义,势必陷入新的偏狭。女性文学要真正取得与男性文学同等的地位,就必须以博大的胸襟,面向整个历史和整个社会。真正伟大的女性文学必将有赖于女性作家的大胸襟、大气魄。著名作家铁凝、张抗抗、王安忆都认为女性文学应有更广大的视野。有的评论家甚至提出了“超性别写作”。他们认为,女性不能仅仅研究女性自身而不去面对整个世界,女性只有充分认识男性,充分认识这个世界,才能充分驾驭这个世界。
哲学论文索引16篇哲学论文中,不泛有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之作,更有多篇被《国内哲学动态》摘登,或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摘登,或《光明日报——文摘报》摘登观点,或《人大复印资料》复印。这些哲学论文,在纸质媒体上产生了叠加效应,曾有过一些社会影响。下面是:罗萍:《试论矛盾双方的共同点》,《湘潭大学学报》1982年第1期;《中国哲学年鉴》介绍(1982年);《国内哲学动态》条目;《人大复印资料》复印。该文系我的硕士学位论文的一部分。黄钊、罗萍:《关于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教学与研究》,人民大学学报:《教学与研究》1982年第4期;《国内哲学动态》1983年第10期摘登与介绍观点。罗萍:《马克思的“决定性反作用”原理永放光辉》,《湘潭大学学报》1983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复印1983年第2期;《国内哲学动态》条目。罗萍、黄钊:《关于对立统一规律和其他规律、范畴关系的一点质疑》,《云南社会科学》1983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复印。罗萍:《应该正确理解列宁关于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思想》,《湘潭大学学报》1984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复印1984年第2期;《国内哲学动态》条目1984年第4期。罗萍:《真理的两重属性和真理的两种类型辨析》,《贵州社会科学》1984年第5期;《光明日报》1985年6月10日综述点名概述其观点;《人大复印资料》复印;《国内哲学动态》条目1984年第12期。罗萍:《列宁的“客观真理”初探》,《湘潭大学学报》1985年第1期;《国内哲学动态》条目1985年第5期。罗萍:《对“同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再质疑》,《上海社会科学》1985年第3期;《新华文摘》1985年第5册全文转载。罗萍:《生产责任制的哲学思考》,《湘潭大学学报》1985年校庆特刊;《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1986年第2期摘登一个版面。罗萍:《浅谈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新疆社会科学》1986年第2期;《国内哲学动态条目》1986年第7期。罗萍:《再论矛盾双方的共同点》,《湘潭大学学报》1987年第1期;《光明日报——文摘报》“论点短辑”摘登,1987年4月26日第411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1987年第4期摘登观点,即学术卡片:《求同存异是一种思维方式》。罗萍:《辩证否定观与生产责任制》,《湘潭大学学报》1987年哲学增刊。罗萍:《马克思主义哲学概要》,《湘潭大学函授》1986年增刊。罗萍:《对立统一规律的几个问题——纪念矛盾论发表50周年》,《当代精神的精华论文集》湖南社会科学哲学所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罗萍:《试论经济基础就是社会的生产方式》,《马克思主义教学研究》1987年。罗萍:《质、本质和属性》,《湘潭大学学报》1988年第4期。社会学论文索引(1)不含妇女/婚姻家庭论文,11篇(顺时排序)罗萍:《“走社会福利社会办”之路——来自佛山社会福利事业的调查报告》,《中国社会报》1998年5月19日第二版整版。罗萍:《“一院两制”评析》,《中国社会工作》1998年第3期。罗萍:《略论社会转型时期社区服务发展趋势》,《内地与香港社会福利发展第四次研讨会》文集,香港社会服务联合会出版1998。罗萍:《略论社会转型呼唤社区服务发展》,《武汉大学学报》1998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社会学》复印1999年第5期。罗萍:《“社会福利社会办”新路——佛山民政工作调查报告》,《佛山科技学院学报1998年第3期。罗萍:《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有益尝试——武昌社会福利院的改革发展纪事》,《民政研究》1999年第6期。罗萍:《适应市场经济深化内部改革——武昌福利院的改革与创新》,《中国社会报》1999年12月2日第二版整版。罗萍、殷燕敏、张学军、梁玉兰:《国内生活质量指标体系现状评析》,《武汉大学学报》2000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社会学》2001年第1期全文复印。罗萍:《国内生活质量指标体系研究积极成果评述》,《中国人口科学》2000年第6期。罗萍:《试论生活质量评估的客观指标、主观指标及主客观指标辐合趋势》,《北京大学:市场与人口分析》2002年第2期。罗萍:《“以服务老人为荣”的孺子牛》,《武汉宣传》2006年第21期。(2)妇女、婚姻家庭、性别研究论文索引(1986-2013,117篇,逆时排序)2013年(4)俞湛明、罗萍:《中国高等院校知识女性发展现状分析及其若干建议——基于湖北省10所高校的调查统计》(9800字版),载魏国英、马忆兰主编《亚洲女性论报告——性别平等与女性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罗萍:《浅议世界宗教文化建构的妇女形象》,《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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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罗萍:《性别关系立法与性别公正探索》,载魏国英、马忆兰主编《亚洲女性论报告——性别平等与女性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2012年(7)俞湛明、罗萍:《中国高等院校知识女性发展现状分析及若干建议——基于湖北省10所高校的调查统计》(5500字版),《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俞湛明、罗萍:《中国高等院校知识女性发展现状分析及其若干建议——基于湖北省10所高校的调查统计》(4000字版),《中国妇女报》2012.9.4罗萍:《母亲节,更应关爱母亲》,《中国妇女报》2012.5.10武汉大学妇女与性别研究中心在高校改革与创新的推动下阔步向前,《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封二。罗萍:《湖北省10所大学学生干部性别构成调查统计分析》,《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12年第4期。罗萍:《高校学生干部“性别构成”分析及其对策建议——基于湖北省10所高校的调查统计》(4000字版),《中国妇女报》2012年12月11日罗萍:《略论观念、制度与文化培植高出生性别比》,《武汉大学学报》2012年第2期。2011年(2)罗萍、孙晋:《我国高校女性高层人才发展对策研究》,《武汉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罗萍、崔应令:《人类社会两种生产价值新论》,《湘潭大学学报》2011年第6期。(此文提出了“人类社会两种生产”的新价值观,这是一种新思想,新观点。)2010年(7)罗萍、崔应令、黄锦琳:《我国高校女性高层人才发展现状研究》,《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10年第6期。罗萍:《谈谈女性发展的优势与障碍》,《社会性别与女性发展》通识课教材,《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8月。罗萍:《“剩女”社会现象分析》,《社会性别与女性发展》通识课教材,《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8月。罗萍:《评述与小结——西方女性主义理论集锦》,《社会性别与女性发展》通识课教材,《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8月。罗萍:《当代大学生婚恋指导》,《社会性别与女性发展》通识课教材,《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8月。罗萍:《浅谈社会性别理论与实践》,《社会性别与女性发展》通识课教材,《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8月。罗萍:《大学生心中的“社会性别与女性发展”课程》,《社会性别与女性发展》通识课教材,《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8月。2009年(3)罗萍:《高校女性学教学经验交流与总结研讨会》,《妇女研究论丛》,2009年第5期。罗萍:《生育保险制度与性别平等》,《女性论坛》第2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7月。罗萍:《李达先生的妇女解放思想》,《女性论坛》第2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7月。2007年(3)罗萍:《略论女性学进入高校教育主流》,《武汉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罗萍:《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女性论坛》第1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12月。罗萍:《女性学进入高校教育主流》,《女性论坛》第1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12月。2006年(2)罗萍:《中国城乡夫与妻家庭地位现状调查分析》,《亚洲研究》53.第一部分“专论”第188-195页。亚洲妇女问题的检视与展望: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罗萍:《万人姻缘会-婚姻自由形式的新发展》,《武汉宣传》2006年第22期。2005年(1)罗萍:《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实现的制约因素与司法建议》,《焦作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2004年(1)罗萍、魏国英、王春梅、王秀英:《不要“文明的”性别歧视——大学女教师价值观调查分析》,《中国高等教育》2004年第5期。2003年(2)罗萍、徐炜:《我国高等教育中性别构成现状与建议》,《武汉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罗萍、李虹:《武汉大学女性教职工婚姻生活调查分析》,《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2002年(4)罗萍:《城市已婚居民“婚姻家庭观念”问卷调查分析》,《湘潭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罗萍:《处于婚姻变动中的湖北农村妇女权利保护实证研究——访谈·问卷·调查会》,刘伯红主编《女性权利——聚焦〈婚姻法〉》,《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年10月。罗萍:《“精神赡养”是当前养老的主题》,《长江日报》2002年11月14日罗萍:《男人们的旧观念该改了》,《湖北日报》“家庭”版2002年4月17日。2001年(7)罗萍:《湖北城乡丈夫对妻子家庭暴力的调查与分析》,《民商法论丛》2001年第2号总第19卷罗萍、封颖:《从性别视角看当代大学生的婚恋观念》,《武汉大学学报》2001年第5期。罗萍:《试析再就业工程“中年妇女”价值新发现》,《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1年第2期。罗萍:《新〈婚姻法〉对维护妇女权利有重大进步》,《中国女性文化》2001年第2期。罗萍:《弱者,你拥有权利》,《北京纪事》2001年5月第10期。罗萍:《婚姻法中的配偶权》,《律师世界》2001年第2期。罗萍:《略论夫对妻的家庭暴力》,《律师世界》2001年第3期。2000年(3)罗萍:《略论女性主义诸流派的理论与实践》,《浙江学刊》2000年第6期罗萍:《国内生活质量指标体系研究积极成果评述》,《中国人口科学》2000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社会学》2001第1期全文复印。罗萍:《略论社区服务与下岗女工再就业》,《世纪女性的思考》新疆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1999年(6)罗萍:《武汉人婚姻家庭观念现状分析》,《浙江学刊》1999年第5期。罗萍:《当代中国婚姻状况的结构变迁》,《武汉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新华文摘》条目:报刊文摘篇目辑览1999年第8期。该文发表后引起:河南大河报、新华社武汉电、武汉晨报、楚天都市报、羊城晚报、法制报、中国妇女报的热烈转载与讨论。罗萍:《在校大学生婚姻观念在变》,《社会》1999年第12期。罗萍:《妇女学科建设的现状及当前任务》,《中华女子学院学报》1999年增刊。罗萍:《女大学生,恋爱睁大你的双眼》,《城市博览》1999年第12期。罗萍:《婚配模式:男大女小在淡化》,《长江日报》1999年8月16日。1998年(7)罗萍:《试论婚姻家庭权利的法律保障》,《妇女研究论丛》1998年第2期。罗萍:《简论〈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权益的保障及其完善》,《法学评论》1998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妇女研究》1998第4期全文复印。罗萍:《婚姻道德与婚姻法的控制功能及其关系》,《江西社会科学》1998年第2期。罗萍:《婚姻领域“德”与“法”功能比较研究》,《中华女子学院学报》1998年第1期。罗萍:《您认为我国存在家庭暴力吗?》《长江日报》1998年11月16日。罗萍:《试论离婚行为中的道德准则》,《中国哲学与伦理学》文集,台湾《辅仁大学出版社》1998年。罗萍:《试论社会转型时期我国妇女变革观念艰难历程》,《中华女子学院学报》1998年第4期;《中国妇女报》1999.3.30“半月索引”介绍。1997年(12)罗萍:《中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原因及法律措施浅议》,《新疆大学学报》1997年第4期;人大复印资料《社会学》1998年第2期全文复印。罗萍:《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妇女角色全面转换》,载刘绪贻主编的武汉大学学术丛书:《改革开放的社会学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5月。罗萍:《请宽容地对待父母再婚》,《湖北日报》1997年7月9日。罗萍:《武汉人婚姻家庭观念调查二篇》,《长江日报》1997年7月28日。罗萍:《“代沟”,时代的产物》,《长江日报》1997年10月6日。罗萍:《婚姻不能作试验》,《长江日报》1997年10月27日。罗萍:《武汉人务实办婚事》,《楚天都市报》1997年7月11日。罗萍:《夫妻心心相印:武汉人心中的美满婚姻》,《楚天都市报》1997年7月18日。罗萍:《婚外情,武汉人亮起了红灯》,《楚天都市报》1997年7月25日。罗萍:《未婚先孕,应予杜绝》,《楚天都市报》1997年8月1日。罗萍:《敬老重心在转变》,《楚天都市报》1997年8月8日。罗萍:《如何看离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楚天都市报》1997年8月22日。1996年(11)罗萍:《21世纪中国女性发展大趋势》,《浙江学刊》1996年第6期,《人大复资料》1997年第1期全文复印。罗萍:《社会转型时期闲暇方式变革趋势刍议》,《新疆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罗萍:《中国女性观念文化变革趋势》,《武汉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罗萍:《论妇女的觉醒与完善呼唤妇女理论发展》,《云南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罗萍:《试析婚姻家庭文明走向》,《江西社会科学》1996年第4期。罗萍:《妇女在高等教育中的参与》,《理论月刊》1996年第1期。罗萍:《妇女的“主动就业”》,《光明日报》1996年3月8日。罗萍:《市场经济呼唤妇女观念变革》,《中国妇运》1996年第11期。罗萍:《离婚,切莫忘记》,《婚姻与家庭》1996年第10期。罗萍:《高校女大学生的优势与困惑》,《珞珈哲学论坛》《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11月。罗萍、黄锦琳:《人口的代际结构与少儿早期教育》,《家庭与下一代》论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2月。1995年(12)罗萍:《社会转型呼唤妇女角色全面转换》,《光明日报》1995年5月17日。罗萍:《略论21世纪中国婚姻变迁大趋势》,《江西社会科学》1995年第11期;《新华文摘》1996年第2期“论点摘编”,题目为:《21世纪中国婚姻变迁的趋势》。罗萍:《时代呼唤妇女现代化》,《湖北社会科学》1995年第9期。罗萍:《略论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妇女角色全面转换》,《理论月刊》1995年第6期。罗萍、何慧莉:《当代女大学生价值观个案访谈析》,《中华女子学院学报》1995年第2期。罗萍:《略论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妇女角色转换》,《开放时代》1995年第4期。罗萍:《中国妇女参政权利刍议》,《民主与科学》1995年第2期。罗萍:《我们觉醒了》,《中国妇女报》1995年12月18日。罗萍:《略论21世纪中国家庭变迁大趋势》,《长沙水电师范学院学报》1995年第4期。罗萍、刘古英:《从武汉大学看中国妇女受高等教育状况》,收入韦钰主编的《中国妇女教育》,《浙江教育出版社》1995年7月。罗萍:《从一所学校看妇女受教育的状况》,《当代武汉妇女》论文集,《武汉出版社》1995年6月。罗萍:《离婚应受道德规范约束》,《楚天都市报》1995年11月11日。1994年(5)罗萍:《创造职业女性双重角色文化》《光明日报》1994年4月5日。罗萍:《时代呼唤妇女现代化》,《光明日报》1994年12月13日。罗萍:《婚外情感小议》,《民主与科学》1994年第4期。罗萍:《他与“她”都胜利了》,《湖北日报》1994年6月28日。罗萍:《“婚外恋”六害》,《楚天都市报》1994年6月11日。1993年(1)罗萍、王秀英:《高校教职员队伍性别倾斜及其启示》,《妇女研究论丛》1993年第4期。1992年(5)罗萍:《从非参与意识看妇女观念变革的必要性》,《江西社会科学》1992年第3期。罗萍:《学习向警予妇女理论》,《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罗萍:《直面“婚外恋”》,《中国妇女报》1992年6月14日。罗萍:《坦言家外事》,《中国妇女报》1992年6月21日。罗萍:《秋谨——中国妇女解放事业先躯战士》,《民主与科学》1992年第6期。1990年(8)罗萍:《我国大龄女性未婚现象浅议》,《民主与科学》1990年第5期。罗萍:《男女智力的差异与平衡》,《知识与生活》1990年第2期。罗萍:《妻子真的能分享丈夫的“一半”吗?》《知识与生活》1990年第6期。罗萍:《好女人的误区》,《现代妇女》1990年第7期。罗萍:《报角拾零——妇女社会参与与舆论导向问题之三》,《现代妇女》1990年第8期。罗萍:《女子再婚透视》,《武汉晚报》1990年7月21日。罗萍:《异性交往之偏见》,《武汉晚报》1990年7月28日。罗萍:《简述女子的婚姻生活》,《武汉晚报》1990年12月1日。1989年(1)罗萍:《妇女该不该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婚姻与家庭》198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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萍主编:《女性论坛》第1辑,32.5万字,《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12月。俞湛明 罗萍主编:《女性论坛》第2辑,32.9万字,《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7月。俞湛明 罗萍主编:《社会性别与女性发展》,系高等院校通识教育系列教材,26万字,《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8月。罗萍主编:《妇女在婚姻变动中权利保护研究》,20.8万字,《湖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5月。罗萍主编:《妇女婚姻与家庭权利保护》,28万字,《中国妇女出版社》2000年1月。罗萍:《生活方式学概论》,23万字,《甘肃科技出版社》1999罗萍主编、向德萍副主编:《社区导论》,23.8万字,《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罗萍:《女性沉思录》,15万字,《广西民族出版社》1992年12月。罗萍:《妇女生活方式》,15万字,《中国妇女出版社》1990年12月。罗萍主编:《新女性学》,25万字,《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1989年1月。一点说明:凡以上所有署两人(含我排名第二)或多名作者的论文均为本人撰写,其他作者参与了某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