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须知
七、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
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之前,工程硕士须向学校图书馆提交论文电子版,将提交论文电子版的回执单放在答辩材料的'档案袋中。无回执单者,申请工程硕士学位审批材料不提交学位会审核。
八、华北电力大学申请工程硕士学位审批材料包括: (此材料均为归档材料)
1.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1份
2.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1份
3.学校指导教师对论文的学术评语……………………1份
4.企业指导教师对论文的学术评语……………………1份
5.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3份
6.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及评阅人审批表……1份
7.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 ………………………1份
8.答辩投票(向系研究生秘书领取).…………………5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今年的学位授予工作,经研究,对2006年学位申请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校硕士学位申请、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按照《济南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学位申请条件
学位申请者必须通过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论文,有论文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
研究生须按规定格式将学位论文装订成册,经导师审阅同意,学科点负责人确认达到申请学位的水平后,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审查同意后,即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
三、受理学位申请的时间:
1) 研究生处在4月20日前将2006年毕业研究生的全部原始材料(成绩单、培养计划、学术活动登记表、教学实践考核表、社会实践考核表、中期筛选考核表、开题报告表、论文中期检查表)交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2)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应按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要求审核其学分、培养环节是否符合申请学位条件。
3) 5月8日前申请人应将答辩申请表(网上下载),在校期间已发表的论文原件(检查后退还本人)、复印件(1份)(包括封面、目录及正文)及装订成册的2本盲审论文(不得出现导师姓名和研究生姓名)交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检查合格后接收其论文并发给学位申请书,过期上半年不再受理。
4) 5月10日前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盲审论文交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负责送审。过期研究生处上半年不再受理。
5) 5月25日前,研究生处将盲评结果反馈给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应及时反馈给研究生,限其时间修改论文并装订成册最少10本(其中,1本交图书馆,1本存校档案室,2本交研究生处,5本给答辩委员),
6) 5月30日前,研究生秘书应将毕业研究生的答辩申请表及本学院的汇总表交研究生处审核,审核合格的研究生准予答辩,答辩工作应于6月20日前完成。
四、申请学位工作程序见《济南大学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流程》。
五、论文评阅与答辩要求:
通过双盲评阅的学位论文答辩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学院提出,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学位办审批,学位申请人的导师可以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但不能出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应是从外校聘请的具有教授职称的专家。
六、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为了促进我校学位授予质量的提高,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积极从事科研工作,完成高质量的学位论文,按《济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暂行办法》,学校每年组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各学院于6月25日前将《济南大学优秀硕士论文推荐表》交校学位办。推荐比例不得超过毕业生的15%.
七、组织工作
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具体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本单位今年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八、其它
作为学位档案保存的各种表格应认真、工整、如实填写,不能以打印材料粘贴,不得有空栏、空项,填写必须使用蓝黑色或黑色笔。
苏州大学关于2017年春学期MPA研究生学期结束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安排,本学期于6月30日结束,7月1日学生开始放暑假。下学期老生报到时间为9月3日,9月4日正式上课,新生报到时间另行通知。下面,我为大家提供苏州大学关于2017年春学期MPA研究生学期结束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毕业班学期结束工作
1、毕业研究生的离校工作(14双今年上半年毕业含13级延期毕业的四位)
毕业研究生离校程序如下:毕业研究生到财务处、图书馆、宿舍管理办、保卫处及所在培养单位办理缴费、图书归还、论文递交、退宿舍、户口迁移、研究生证注销等离校手续。研究生(含全日制和在职研究生)离校请于6月19日至6月28日登陆“离校系统”办理,具体办理路径:毕业研究生通过网关账 号(学号)和密码登录离校系统。网关账号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后六位数字或者后八位数字。离校系统的访 问方式如下: 或苏大 主页-->信息门户-->离校服务。请各位毕业生务必于6月30日前离校,以便于宿管办及时清理协调宿舍。友情提醒:网上办理离校手续之前,你要确保不欠学费、不欠图书(就是借学校图书馆的图书已经归还)、宿舍已退(没住宿的自动忽略)、电子论文已经上传。
学位授予仪式等工作安排届时请关注学校通知发文。
2、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工作(延期毕业的9位)
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条例(试行)》中研究生学制与学习年限规定,研究生延长修业年限,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同意,报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修业年限必须逐次申请和审批。
2017年上半年不能在正常学制内毕业、但在允许延长学习年限内的研究生,请在6月15日前登录“苏州大学师生网上事务中心”(网址http://aff.suda.edu.cn),点击“学生”身份,在“事务搜索”栏内输入学籍异动名称,进入后再点击右侧上方的“在线办理”,认真阅读相关提醒后填写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提交后可再次登录系统,点击“我的事务”查看审批进度。
3、档案工作
(1)学位论文的归档工作
①学位论文(非保密论文):纸质版(人文社科类六份,自然科学类五份)须留存印刷厂用于归档(纸质版的由印刷厂统一送交了,同学们不要跑来跑去的),电子版(应与存档纸质版一致)须自己上传至图书馆(http://202.195.136.150),上传时间为6月15日至6月25日。如论文电子档未上传图书馆或纸质档未留印刷厂,将无法通过“离校系统”中图书馆的'审核。友情提醒:请务必在6月15号之后再上传,否则传不上去。
②学位论文(保密论文):凭保密办审批通过的《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到学位办领取《苏州大学研究生保密学位论文归档回执》,凭此回执将纸质版论文(一式五份)和电子版论文(光盘刻录一式两份)送交档案馆,经档案馆盖章的回执须交学位办。如未持审批通过的《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至图书馆审核,图书馆将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2)研究生档案的归档工作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研字【2017】43号)中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研究生档案的填写、审核、整理和移交归档工作。2014级及以后毕业研究生培养手册须从个人综合管理系统下载,A4纸正反打印装订。研究生档案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归入学校档案,另一份则由培养单位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档案填写,应确保应填内容的完整和书写的规范,不得有漏填、缺页和粘贴现象。档案整理,应先按学位类别分类,再按学科专业分类,然后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列,非应届毕业生的材料放在最后,并需打印相应档案清单。
(3)总结一下毕业生需要做的事情:
*网上申请学位:从14级研究生开始,所有毕业生学位申请进行网上申请,具体流程如下: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在“学位申请”一栏完善核对信息,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提交”。很重要很重要这一条。
*交清学费,不要欠费
*归还所有图书馆借阅书刊
*到学院领取退宿单,到宿舍所在的宿管科退宿舍
*电子论文上传:打开最终定稿的论文WORD电子文档,把《论文使用授权声明》和《独创性声明》扫描图片添加在封面后(即第2和第3页),然后存盘。将WORD文档保存或转换成PDF格式(不会的请看下面教程
);登陆论文提交系统(账号密码均为学号)
http://202.195.136.150(请勿通过VPN,否则部分输入框会无法显示);完善个人信息,专业选“公共管理”,填个人邮箱等信息;论文提交页面,上传PDF格式论文,输入学科代码(管理学-公关管理-行政管理),输入导师姓名、论文中英文题目、关键字、摘要,以及页数和文献等所有标星栏目内容;点击提交,上传完成后,等待审核通知,审核通知个人邮箱会收到邮件提示
*建议尽快完成,答辩后有修改的请联系广连免费重排,并取回最终定稿,论文提交系统将于6月25日关闭
二、非毕业班学期结束工作
1、考试安排(16级双证班含往届学术英语成绩没通过)及本学期成绩归档
(1)学术英语考试由研究生院安排,我院专业课各门成绩在6月28日归档录入综合管理系统,请各位同学及时将作业交给学习委员或者任课老师,逾期后果自负。
学术英语考试(含补考)安排:6月16日(周五)上午9:00–11:00;开卷;具体考场安排请于6月13日后见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教学管理栏。
请往届学术英语成绩不合格的同学将学号、姓名在6月1号前报给王老师。
(2)研究生不得无故缺考,无故缺考者以“零”分记载,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各培养单位必须严格控制缓考人数,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研究生,应填写《苏州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缓考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缓考申请及证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原文地址:
中北大学2017年6月申请学位提交材料说明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于6月下旬召开会议,审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等事宜。为保证会议顺利召开,使全体毕业研究生能及时获得学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同学们申请学位提交材料时需要注意的事项通知如下。下面,我为大家提供中北大学2017年6月申请学位提交材料说明,全文如下:
(一)学位申请表;
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请注意申请学科必须为正式录取的学科名称,且要填写准确。
(二)学位基本数据表(输机表);
此表为上报国务院学位办信息录入表,请注意填写准确,并手签上交。尤其是出生日期与身份证号码,请核对清楚,若身份证号错误没有及时修改后果自负。在联系方式一栏务必请留下联系方式,填写不清楚地方方便联系核对。(此表在以后的通知中挂出,请关注)
(三)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1份;
要求封面、目录及全文(若缺三项中任何一项均视为不合格小论文,后果自负)
(四)修改后正式学位论文;
请咨询各学院科研及学科建设科,按要求提交相应份数,并将论文中要求填写的内容如实填写完毕,学位授予日期除外。
以下为学院提交校学位办论文数量:
详见附件1:《关于提交学位论文的`通知》
(五)图书馆电子论文提交单一联。
请将电子文档及纸质版论文提交校图书馆(三层西阳),并将提交单回执及时上交。未提交论文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不予上会讨论其学位授予事宜。
(六)非学历研究生申请学位者同时需提交2寸蓝底照片一张及对应电子稿,请个人及时上报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
附件1:关于提交学位论文的通知
2:学位申请表 请于资料下载中下载。
为保证会议顺利召开,请同学们答辩完尽快准备申请材料,及时上交申请学科所在学院的科研与学科建设科。
原文地址:
基本上各专业所有科目考完后就余下"论文答辨"这一科了,报考这一科,然后写论文,邮寄至学校,交答辨费,进行答辨.通过的话领毕业证书.如果你要学位证书的话,还得向学校学位委员会提出申请,但只有一次机会,各学校都有自己的学位考试制度,毕业后提出学位申请的时限为两年.你可以查询华中科技大学网站公告.
这是湖南师范大学自考本科的论文答辨通知,仅供参考.(网站下载)
湖南师范大学关于第 52次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答辨的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考核工作的管理,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毕业论文考核规定:
1 、论文选题:论文题目可以自拟,但必须在本专业领域之内。
2 、毕业论文一律用 A4 小 4 号宋体打印。
3 、论文格式要求如下:
① 论文题目(可以加副标题)
② 中文内容摘要( 200 —— 300 字):要求把论文的主要内容,如研究目的和意义、主要观点、论证的逻辑结构等作全面的介绍,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③ 注释:在文章中凡引用他人原话或文献的原文,应有注释。并在原话、原文的引号后的右上角用带小圆圈的阿拉伯数字标出。示例: ① 恩格斯 《卡尔•马克思 <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22页。
④ 参考文献:论文参考了书籍的,参考文献中应有书名、编著者、出版日期;参考了他人文章的,应有文章标题、作者、发表刊物、刊物期数;参考了文件的,也应有文件名、时间等。
4、封面设计:
湖南师范大学
自考本科毕业论文
专业名称:_________ 汇款单编号:_________
考 籍号: 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
论文题目: _________ 指导教师(初稿不要求填写):_______
考生电话: _________ 通迅地址 :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
5、请考生于2007年8月20日前一个月内,将报名费20元/科、论文指导答辩费300元/篇汇给指定的老师;考生在当地考办报考毕业论文的回执以及论文初稿用挂号信寄给指定的老师。详细地址见附表一,在汇款人(寄信人)地址上务必写明专业名称、 考籍号、姓名。
6、论文初稿信封、汇款单地址格式:
邮编: 410081
收件人(或收款人)地址:湖南师范大学××××学院
收件人(或收款人):×××老师
寄款人(或寄论文初稿人): ×× 单位 ×× 专业 ×× 考籍号 ×× 姓名
(汇款人或寄信人地址举例:长沙市麓山路 88号 汉语言文学 2374005084张三 寄 )。
7、经审查合格的毕业论文初稿于8月底交指导老师指导,指导老师提出修改意见后,我校将于9月20日前用挂号信分期分批邮寄给考生,考生再对论文进行修改,如考生9月底还未收到指导老师回信请直接打电话和相关学院联系,联系电话见附表一。考生应在9月底之前将修改后的正式论文稿用挂号信直接寄给指导老师。
8、凡指导老师认为论文不合要求,要求重写,那么只能在本专业的原来研究方向内选题重新撰写论文。
9、10月21日上午8:00开始进行论文答辩工作,所有考生务必准时到校参加答辩(备注:汉语言文学专业考生须提前一天领取答辩证,其他专业无此要求)。答辩时,必须凭本人身份证、考籍证参加。
10、如果由于考生原因不按要求来校参加论文答辩,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答辩。其所交论文指导答辩费用不退,所写论文我校不负责保存。
11、为了保证论文指导答辩工作顺利进行,请不要重复邮寄论文。
12、凡过去向我校寄了论文,并由我校老师对其论文进行过指导,而未参加答辩的考生请主动补交论文指导费80元(否则我校将不提供考生毕业论文成绩)。
13、本次所撰写的论文,应本次答辩,下次无效。
14、为了公平、公正,我办一直采取论文指导与论文答辩相分离的原则,请考生不要打听论文指导、答辩老师的住址、电话,以免影响老师的工作和休息。
欢迎回母校参加论文答辩,祝答辩顺利!
字数6000以上
湖南师范大学自考办
2007年6月1日
附表一
专业名称 字数要求
(正文部分) 联系电话 论文答辩费用邮寄地址(邮编 410081) 毕业论文邮寄地址(邮编 410081)
汉语言文学 6000以上 8872572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行政办高尚老师收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成教办田燕老师收
土地资源管理 5000以上 8872537
8872390 湖南师范大学资环学院成教办左安清老师收 湖南师范大学资环学院成教办左安清老师收
体育教育 3500以上 8631719 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成教办旷金坚老师收 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成教办旷金坚老师收
公共关系 5000以上 8872563
8872935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成教办刘素老师收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成教办刘素老师收
电子商务 5000以上 8825787 湖南师范大学物理与信息学院成教办彭晓凤老师收 湖南师范大学物理与信息学院成教办彭晓凤老师收
广告学 6000以上 8872385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学院成教办肖静波老师收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学院成教办肖静波老师收
小学教育 6000以上 8872514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成教办贺社新老师收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成教办贺社新老师收
英语翻译 5000以上 8872582 湖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成教办刘玲媛老师收 湖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成教办刘玲媛老师收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助学专业第 52次实践环节课程考核安排 (07年月6月)
专业名称 课程名称 考核时间 考核报到地点 联系电话
汉语言文学(专)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0日8:30开始 湖南师大物理与信息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自考办8872080
公共关系(专)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0日8:30开始
小学教育(专)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0日8:30开始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0日8:30开始
土地资源管理(本)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20日8:30开始
小学教育(本) 毕业实习 20日8:30开始 湖南师大教育科学学院成教办8872514
英语翻译(专) 初级英语口译(实践) 20日8:30开始 湖南师大外语学院成教办 8872582
听力(实践) 20日14:30开始
英语翻译(本) 中级英语口译(实践) 20日8:30开始
同声传译(实践) 20日14:30开始
广告(专) 电脑图文设计(实践) 20日8:30开始 湖南师大新闻学院成教办 8872385
毕业考核 20日14:30开始
广告(本) 电脑三维设计(实践) 20日8:30开始
专业广告设计(实践) 20日14:30开始
体育教育(专) 篮球(实践) 18日15:00开始 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成教办 8631719
武术(实践) 19日8:30开始
体操(一)(实践) 19日15:00开始
田径(一)(实践) 20日8:30开始
足球(实践) 20日15:00开始
体育教育(本) 田径(二)(实践) 19日8:30开始
体操(二)(实践) 19日15:00开始
排球(实践) 20日8:30开始
有氧舞蹈(实践) 20日15:00开始
电子商务(专) 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实践) 18日8:30开始 湖南师范大学物理与信息学院成教办 8825787
电子商务概论(实践) 18日15:00开始
互联网软件应用与开发(实践) 19日8:30开始
网页设计与制作(实践) 19日15:00开始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实践) 20日8:30开始
综合作业 20日15:00开始
综合作业(实践) 21日8:30开始
电子商务(本) 互联网数据库(实践) 18日8:30开始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实践) 18日15:00开始
电子商务安全导论(实践) 19日8:30开始
网络营销与策划(实践) 19日15:00开始
电子商务与金融(实践) 20日8:30开始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实践) 20日15:00开始
备注:1、我校第52次实践环节课程考核定于2007年10月18日至21日进行。
2、计算机应用基础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两门课的实践考核随到随考。其他课程,考生须提前一天办理报到手续。
3 、有关考核内容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咨询相关学院。
4 、考生必须先在当地考办报考才能来我校参加实践环节课程考核,否则无法当次上报考核成绩。
一般你提交学位申请,现场递交申请材料的时候,主考学校会发给你一个回执单。学位制作完成以后,你拿着回执单就可以直接过去领取学位证书。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
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