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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史学研究论文

2023-02-23 18:0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音乐史学研究论文

有不止一篇,选择其一给您,大约5000字

不过,希望您主要是借鉴,通过自己的思考,融会贯通,加以修改,增加属于您自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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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古代音乐史学
“知识创新"的思考

中国古代音乐史学作为一门
人文学科,面对新世纪“知识创
新”的学术潮流,如何寻求它的时
代定位,已经成为每一位新世纪
古代音乐史学工作者深入思考的
时代课题。

中国古代音乐史学这一学科
的成熟与发展,是综合文学、史
学、音乐学学科知识而实现的。如
黄翔鹏先生提出的“曲调考证”方
法及其成果就是以历史学、文字
学、考古学、民族学、人类学和乐
器学、音乐形态学、古谱学、古音
韵学等多种知识资源的创造性运
用与整合为基础的,其所表现出
的“知识创新”意识不言而喻。
笔者以为,面向21世纪的中
国古代音乐史学的发展,在“知识
创新” 的潮流中可能会出现如下
一些趋势:
1.“知识更新周期”将会进
一步缩短。在21世纪人类文明的
发展进程中,历史节奏将表现出
较前代越来越迅疾的趋向,生产
发展越来越迅速,经济往来越来
越频繁,科学发明越来越密集,历
史节奏的这种急骤演进,是与知
识经济时代生产关系诸因素的推
动分不开的。在这样的社会背景
24 <音乐研究>季刊
中,新的音乐史学研究成果的生
产周期相应缩短,越来越多经历
过重构的知识成果呼唤着社会的
检验;新的音乐史实的发展演变
也迫切要求得到描述和展示。刘
再生先生在论述20世纪中国古
代音乐史研究时曾有统计:“自
1922年第一部叶伯和的《中国音
乐史》诞生至本世纪90年代,中
国音乐史著作总共出版了四、五
十种之多,平均每两年就有一部
著作问世。”①即使如此,目前我们
仍感到已出版的史著中所能囊括
的史学新成果还不敷应用之需
要。例如出版于1985年的《中国
音乐词典》至今未能得以修订,而
1992年出版的《中国音乐词典•续
编》中的许多人物词条,情况也已
经发生了许多变化,它们均已不
大适应当前的应用(近闻人民音
乐出版社已出资赞助该词典的修
订,我们期待新版《中国音乐词
典》的尽早面世)。此外,在经过
20多年的学科发展之后,音乐史
学界该当有普遍吸纳综合创新成
果的史著问世了。
2. 随着知识体系的立体化
发展,知识传播途径向着数字化、
网络化方面呈多元发展的趋势。
迅速发展的网络技术可以使我们
在研究中产生的古代音乐史学成
郭树群
果,立体化地快捷传遍千家万户。
所谓立体化,是指成果的图、文、
形、声融为一体的电子展示方式。
那些以音乐图像学、考古学、乐律
学、文献学、民俗学、民族学交叉
研究而产生的音乐史学成果,如
今可以很容易地在网络上融合为
一种面貌全新的音乐学知识载
体,供人们利用。据已发表的我国
数字化图书馆技术信息,北京数
字方舟技术有限公司推出的关于
信息源加工、存储、检索的产品,
每分钟可以全自动扫描录入图书
资料160页(双面),每天可处理
图文50万页,而且采用了国际通
用的先进图像压缩技术。这对于
我们所期待的音乐学知识电子
化、立体化前景的实现,无疑充满
了一种振奋的激情。在过去的日
子里,我们也注意到,中国古代音
乐史学领域已出现了一些很受欢
迎的电子读物。例如王子初、冯光
生、韩宝强主编的《曾侯乙编钟》
(光盘),修海林参与主编的《中国
古典音乐欣赏》(系列CD盘),方
建军研制开发的《金石之乐:中国
音乐考古资料计算机管理系统》
(D刘再生《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
各不同— —20世纪中国古代音乐史研究》,
《中国音乐学)1999年第4期。
数据库软件等。
3. 以文字为载体的文本教
材呈需求多样化的发展趋势。面
向21世纪的音乐教育将向着全
社会的终身教育方向发展。各级
各类人才对音乐学知识的需求更
多地来源于各种不同类型的教科
书。为此中国音乐史学教材文本
的多样化,将是音乐史学工作者
予以关注的。各种类型的音乐史
学课程教材,应当注意体现新的
特点。有人将其归纳为:(1)要体
现一种历史的兼容性(即应充分
体现中华民族在中国古代音乐史
学领域已经达到的认识成果);
(2)要体现一种时代的涵容性(即
应涵容中国古代音乐史学提出的
新问题和获得的新成果);(3)还
应体现逻辑的展开性(即应注意
以中国古代音乐史学概念发展的
逻辑体系实现历史与逻辑的统
一)。①
4.面对21世纪,“文化的整
合”、“知识的重构”恐怕是常议不
衰的话题。就中国古代音乐史学
来看,在这种观念的冲击下,我以
为加强基础理论研究仍然是应对
这种文化涌潮的重要方面。中国
古代音乐史学在我国人文学科的
大家庭中,无疑应属于“年轻的一
代”,其具有突破意义的发展,当
在2O世纪8O年代以后,即许多
史家所认可的近代音乐史学发展
的“第三阶段”。学科发展历史的
浅近,使其作为一门学科的稚嫩
仍在所难免。因此,对于基础理论
研究的深入拓展,就犹显必要。例
如就中国音乐文献学、“曲调考
证”一类研究而言,其创新和突破
都还存在着基础理论研究尚显薄
弱的问题。首先在中国古代音乐
文献学学科范畴,虽已取得了前
所未有的进展,但在中国传统文
献学的框架体系内,如何突出音
乐文献学的特点;在音乐文献学
的学科理论研究,音乐文献的编
纂、出版,音乐文献的目录、版本
研究等方面,都与中国传统文化
中的文献学研究存在着一定的差
距。就“曲调考证”的研究方法而
论,如果对于中国乐律学、中国古
代音乐、中国古代文化的基础研
究做的更系统一点,恐怕黄翔鹏
先生的研究也不会显得那样艰
难,以致发出愚公移山式的慨叹:
“反正先生做不完的,学生接着做
嘛,我做不完还有下一辈⋯ ⋯”②
鉴于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的这种实
际状况,在“知识创新”的新世纪
里,中国古代音乐史学基础理论
研究的拓展,恐怕还会出现蓄势
增强的状况。
面对21世纪中国古代音乐
史学的种种发展趋势,史学工作
者能否具有应对能力,这也不能
不是我们通过回顾和展望而予以
回答的。
首先,我们看到在过去的一
个世纪里,特别是在世纪末的近
3O个年头中,中国古代音乐史学
工作者在守护传统史学研究方法
的跋涉中,在新研究领域的开拓、
创新中,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以文献资料类著作言,冯文慈先
生点注的《律学新说》《律吕精
义》,丘琼荪先生的《历代乐志律
志校释》(第一、二分册)、萧炼子
的《宋书乐志校释》、王昆吾和任
半塘的《隋唐五代燕乐杂言歌词
集》、金千秋的《全宋词中的乐舞
资料》、吉联抗先生的《中国古代
音乐论著译著丛书》、修海林的
《中国古代音乐史料集》、中国艺
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资料室编的
《中国音乐书谱志》《中国音乐研
究所藏中国音乐音响目录》,郭树
群、陈其射、王子初、李成渝合编
的《中国乐律学百年论著综录》、
还有尚待出版的《历代乐志律志
校释》(第三、四、五分册)、《古乐
书钩沉》《汉文佛经中的音乐史
料》《乐府诗集笺校》等等,它们勾
勒出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研究的文
献学框架。以研究成果类的专著
而言,王子初的《苟勖笛律研究》、
崔宪的《曾侯乙编钟钟铭校释及
其律学研究》是直指中国古代音
乐史学重要难题的攻关之作;而
冯文慈的《中外音乐交流史》、陶
亚兵的《中西音乐交流史稿》、郑
祖襄的《中国古代音乐史学概
论》、修海林的《中国古代音乐教
育》则属于填补空白的开拓性学
术著作;此外具有开拓意义的学
术专著还有丘琼荪的遗著《燕乐
探微》、李纯一的《中国上古出土
乐器综论》、吴钊的《追寻逝去的
音乐踪迹— — 图说中国音乐史》
等。王子初等主编的《中国音乐文
物大系》多卷本,则以新的音乐史
料系统为今后的研究提供了重要
支持。特别是新近出版的黄翔鹏
先生的《乐问》,更以时代的学术
创新风范为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的
“知识创新”提供了广阔天地。同
时,我们还不能忘记托起这些重
要专著的则是数以千计的具有创
新意义的学术论文。它们共同构
成了21世纪中国古代音乐史学
① 孙正聿《教材建设新理念》,《光明Et
报))2000年9月27 Et。
② 郑祖襄《把“没有音乐的音乐史”变为
有可听作品的音乐史》,《中国音乐学)1999
年第2期。
2001年3月第1期25
“知识创新”的基石。
就学术的发展来看,虽然交
叉学科的发展为中国古代音乐史
学学术研究提供了广阔的创新空
间,但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却不
能被学术发展趋于综合的潮流所
替代或置换。近期,许多学者注意
到了这种倾向。郑祖襄先生谈到:
“中国古代历史及其文化的独特
性决定了中国古代音乐史学是一
门不可替代的独立学科。”① 修海
林先生谈到:“音乐史作为严格的
历时科学,其主要的任务,仍然是
在历时性的叙述中,依着纵向的
历史发展脉络,追溯古今,在久远
漫长的文化变迁中叙述音乐的发
展。”② 冯文慈先生则在提及了解
我国古代音乐文献时,要打开历
史的视野,“对音乐文化的观念持
有符合我国实际的辩证发展目
光,注意避免以现代的音乐文化
观念切割历史,特别是不能以现
代西方的音乐观念来圈套我国历
史。”固在这世纪之交的学术发展
中,这种学科的自主意识为中国
古代音乐史学的创新发展如何走
稳自己的路,起到了时代的定位
作用。修海林先生近期的文章《在
历时中展开共时— — 为中国音乐
史研究开拓新路径的感想》,使我
们对于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的“知
识创新”得到新的启示。它要求中
国古代音乐史学工作者“随时注
意到各个历史时期的诸多剖面”;
要注意“音乐与社会的政治、经
济、文化活动方面诸因素在共时
性文化空间中的相互影响和制
约”;而我们以往则“比较重视对
纵向发展的历时性描述,以及揭
示其中的某种规律,但是对于历
史上处于某一共同状态下音乐生
26 <音乐研究)季刊
活剖面的分析,对其中某一类音
乐文化模式的研究却用力不足。”④
显然,这一新途径具有以知识重
构为特点的创新意义。此外,项阳
先生近年的力作《中国弓弦乐器
史》,在文化人类学、文化地理学、
音乐考古学等不同层面上,营造
了中国弓弦乐器不同历史时段共
时性的文化发展空间,中国弓弦
乐器历时性发展的史实因此而更
为充实、丰富;洛秦先生主张音乐
史学与民族音乐学的沟通,为古
代音乐史学研究开拓了新的思
路;这些学者的努力都为中国古
代音乐史学的“知识创新”提出了
新的思考。
20世纪末叶,中国古代音乐
史学领域还经历着研究人才的新
老交替过程。作为中国音乐史学
第三发展阶段的见证人,我们看
到了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界前辈学
者杨荫浏以及吉联抗、蓝玉崧、夏
野、金文达先生以宏富的知识财
富,为学科的发展做出了全部的
贡献;我们也承受了黄翔鹏先生
闪烁着创新精神的学术甘露,并
令人震撼地目睹了他由于事业未
竟而难以泯灭的心灵之窗,也依
然在接受着尚健在的前辈师长惠
及后学的心灵滋润;当然,我们也
经历着新一代学术带头人崛起在
新的学术起点上的激动。如果说
中国古代音乐史学领域第一代学
人的学术起步还是空谷足音,那
么第二代学人的努力就使得学科
建设及其成果具备了相当的规
模,而第三代学人的成长,则已处
于规模初具完备的专业教育体系
之中。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已具备
博士学位学习资格的第三、四代
学人已基本走出了单一师承关系
的教育途径,相当一些人具有跨
学科研究的知识结构与能力,这
样他们在知识结构上明显地趋于
全面,在治学方法上则更为丰富。
特别是在经历了90年代初商品
经济大潮的冲击,这一代学者相
继寻找到自己恰当的社会定位,
他们的学术潜能正在良好的拓展
环境中孕育、催化。为此,我们有
理由相信,在新的世纪里,中国古
代音乐史学“知识创新”的良好前
景,正将由这一代学人描绘。正如
蓝玉崧先生数年前讲的“芳林新
叶催陈叶,流水前波让后波。”中
国古代音乐史学之林,将会在这
蔚为壮观的新老传承和交替中,
在群体的互为支持中,根深叶茂,
惠及人间。
(作者附言:本文不是中国古
代音乐史学研究成果的综述,所
涉人物及成果是依思路所至而提
及的、本人认为能够说明“知识创
新”论点的一些例证,偏颇或疏漏
在所难免,敬请学界同行指正。)
作者单位:天津音|乐学院
①郑祖襄著<中国古代音乐史学概论),
人民音乐出版社1998年10月版。
(墓)( 修海林‘在历时中展开共时—— 为
中国音乐史研究开拓新路径的感想),<中国
音乐)2000年第2期。
③冯文慈《中国古代音乐文献目录概要
(上)》,‘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0年第3
期。

西方音乐史论文

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现象
——兼论西方音乐中“作品”观念的生成

引论:中西音乐史上的“文人”现象与西方音乐史特有的“作品”观念  

在中国古代文学史的研究中,“文人”是一个经常被提及的概念,并作为汉语文学的创造主体而受到中外文学史家的特别关注。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社会形态的变迁,这一类文学家的具体生存状态有所不同,但从汉魏直至晚清的近两千年时间跨度中(从汉司马相如、魏曹植、北周庾信直至清代王士禛、黄遵宪这一巨大的文学家群体),其基本特质却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形态:即并非以文学创作为职业但又具有明确的文艺思想和风格意识的自觉活动,从事这一文艺活动的文人在唐以前大率为世袭士族,唐以后则为科举出身的官僚。而这种非职业化的文学家生存方式也并非吾国所独有,西方文学在20世纪之前的各个时期的重要代表作家中(如古典时期的索福克勒斯、西塞罗、恺撒,中世纪晚期的但丁,文艺复兴以后的蒙田、孟德斯鸠和歌德等人),不少在不同程度上具有这种社会属性,只是远不如我国古代文人的生活方式那样的典型和稳定而已。

这种主要活跃在文学领域的文人群体也深刻地影响到其他艺术门类,在中国古代音乐史上,“文人音乐家”是一种重要的现象,而且往往和前述的“文人”具有同质性。在大量存在具有奴隶、工匠或自由职业者音乐家的同时,文学家也是中国古代音乐文化的重要创造者,尤其在古琴和与诗歌密切相关的音乐体裁方面。

而就西方音乐的发展过程来看,这种由文学家或具有“文人”特性的、非职业化的而又具有明确艺术创作观念的知识分子兼任音乐文化的创造者的情况要复杂得多。在中世纪开始后的相当长时期,由于“蛮族”对古希腊、古罗马文明的极大破坏,使得从大约5世纪-11世纪之间的西方音乐文化长期处于自发的原始状态,在没有审美目的和艺术观念的基督教教会音乐之外,民间艺人重新成为世俗音乐文化的主要载体;而从中世纪晚期(14世纪)开始,职业化的加深则成为西方音乐家生存方式演进道路上的主流[1]。在中国历史上同时具有音乐家和文学家身份、长期存在的并对音乐史发生了重大影响的文人群体在西方文学史和音乐史上则显得踪迹渺茫。

但是,如果细心考察中世纪音乐史的发展脉络,尤其是中世纪晚期音乐家的生存状态,则可以发现,在以法国为中心的“新艺术”音乐家中仍然存在和我国文人音乐家极为相似的群体,即所谓的“诗人-音乐家”(poet-musician),尤其以“新艺术”时期最重要的作曲家纪尧姆·德·马肖为代表。和中国古代长期存在、但对音乐艺术的演进并未居于绝对支配地位的文人音乐家相比,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具有如下的特征:虽然就整个西方音乐的漫长发展历程观之只是昙花一现,但却在某一特定时期占有主流地位,并对西方音乐史的某些重要文化特征发生了深远影响,尤其是直接造成了西方音乐中“作品”观念的生成,即:将原来存在于文学观念中的艺术品概念引入到诗乐一体的音乐/文学作品中,进而通过文人音乐家的创作延伸至没有文学(诗歌)形式的完全的音乐作品中。这一过程伴随着“新艺术”时期西方音乐语言的高度复杂化和作曲技术理论突发式的演进,并以西欧封建社会的逐渐衰落和近代社会的开始形成为广阔背景,对中世纪以后直至今日的西方音乐创作观念和文化特性意义重大。  

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向以对各个历史时期有代表性作曲家和作品的研究作为核心内涵,这一点和文学史、艺术史领域的情况并无二致(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但却和以乐律、谱式、音乐文化和相关文献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中国古代音乐史存在很大区别。在汉语学界,这一中西音乐史学科核心内容的不同,也造成了中西音乐史学观念上的差异,即:中国古代音乐史多着眼于音乐本体以外的社会文化因素,而我国学者对于西方音乐的研究仍然遵循西方学界既有的框架,围绕时代-风格-作家-作品这一基本线索展开。  

然而,就西方音乐的发展历程而言,这一似乎在西方音乐史学中特有的基本内核以及已经成为圭臬的将音乐文本视作具有特定艺术风格、符合某种形式发展规律并由特定艺术家(即“作曲家”)所创造的“作品”的观念并非古而有之,而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在包含特定的经济、社会、文化因素的历史条件下脱颖而出的;这一“音乐作品”观念的形成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又和“音乐家”或“作曲家”作为具有审美效能的艺术品的创作者及特定艺术风格的承载者的自我认知的进程互为表里。从音乐史学的角度视之,中世纪时期是这种西方音乐特有的作品和作家观念从无到有、逐渐形成的主要历史阶段,中世纪晚期(主要是14世纪)又是其最终确立的关键性枢纽,而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则是直接将这种观念赋予其自身创造的作品的作曲家群体。因而,通过对相关历史事实的梳理及理论思考,对中世纪晚期文人音乐家的生存方式及自我认同、以及由此而造成的西方文化意义上的“音乐作品”观念的生成进行辩证,并试图进一步探索其历史成因,对于汉语文化圈内的音乐史学者和西方音乐研究者是极有意义的。

1. 中世纪盛期音乐家的三种类型   

“音乐家”(如果其中心性的意函是指音乐的创作与表演者的话)一词在西方音乐史的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文化内涵,意味着不同生存方式和社会地位的人群。由于经济基础和社会制度的差异,中世纪音乐家的社会身份与近代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差异也深深地制约着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和接受机制:虽然音乐形式的发展固然有其不受外在因素制约的自身规律和逻辑,但音乐形式所承载的历史内涵及其表达与接受的方式则差不多是由音乐产生和存在的社会环境决定的。在历史上大多数时候,音乐家都必须接受某些在政治经济上占有优势的阶层的供养,这些阶层对音乐的需求与反应往往成为音乐家们努力的方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音乐家的社会地位和生存方式是非常不同的,而这种社会地位和生存方式往往会反作用于音乐作品的内容与形式。这一特点从中世纪封建主义经济、政治和社会结构最为典型的古法语地区音乐家生存方式的变化上尤其能得到体现。  

在中世纪盛期,音乐的创作与表演者主要是由具有截然不同的传统的三类人群构成:其一是基督教教会音乐的创作者和演唱者,这些人首先是教士,其次才是音乐家,他们从小在教会学校中受到严格的宗教和文化教育。他们中的大多数作为低级修士和神甫,在修道院和地方教会中克尽职守,成为日课和礼拜仪式中的音乐担当者;少数具有很高修养的硕学者,秉承古希腊以来的学术传统,将音乐视为具有本体论意义的哲理对象进行探讨,而获得很高的声誉。[2]在中世纪的观念结构中,即使是在这一类人中,也只有从事思辨性活动的学者才是真正的音乐家。中世纪音乐理论的开创者、6世纪初的哲学家波伊提乌(Boethius,约580-624)在其影响深远的《音乐原理》(De Institutione Musica)中写道:  

“同音乐有关的人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演奏乐器;第二类谱写歌曲;第三类评判演奏和歌曲。完全沉缅于乐器的那一类人,与对音乐的理解是分离的。他们耗尽一切力量在乐器上显示自己的技巧,没有理性,也没有任何思想,就像个奴隶。第二类是作曲家。他们谱写歌曲不是凭思想和理性,而是凭某种天性。他们也是同音乐分离的。第三类人具有判断能力,他们通常能够仔细地考虑节奏、旋律和歌曲。正是这些人完全献身于理性和思想,因而理所当然地被认为是音乐家。” [3]  

按照波伊提乌的观点和经院哲学的思维习惯,只有从事与哲学和数学相关的、传述毕达哥拉斯理论的人才是“音乐家”(musicus),而作曲和演奏一样只是末流小技,教会作曲家和演奏者实际与手艺人没有区别,莱奥兰和佩罗坦也不过被称为“organista”(奥尔加农人)和“discantor”(狄斯康特人),而不被视作“音乐家”。[4]  

第二类和第三类人群分别是活跃在民间和宫廷的世俗歌手,他们中大多数是目不识丁的文盲。[5]相对于教会音乐家,世俗音乐家的成分相当驳杂,其中有出身贵族阶级的游吟诗人(“特罗巴杜尔”和“特罗威尔”),他们中有国王、伯爵和骑士。[6]此外,还有流浪艺人性质的“戎格勒”(jonglor 或jongleur),一般都出身于自由平民。这两种世俗音乐家代表了中世纪稳定的社会结构中的两个阶层,他们彼此之间的界限是十分清晰的。特罗巴杜尔和特罗威尔们的职业是打仗和厮杀,把音乐视为百战之余的慰籍:  

“吟唱诗人(引者按:即游吟诗人)所歌唱的主要是温文尔雅的宫廷爱情,一种对庶民百姓来说几乎无法理解的抽象情愫。这些宫廷音乐家-诗人的艺术极尽学究与晦涩之能事,……然而,专门家式的处理,使用的材料却仍旧保持了通俗来源的新鲜生动。这种高度发达的艺术品质说明,这些爱情歌曲所表现的主体实际上是一个假想人物,她美丽的躯体中跳动着一颗高贵和傲慢的灵魂,要她屈尊接受诗人的求爱,并不容易。”[7]  

而流浪艺人则是靠走街串巷,为人们提供娱乐来谋生,他们的音乐没有固定的形式,但却是中世纪不见于载籍的器乐的传承者:  

“他们出现在宫廷节日和最有地位的显贵城堡中;但有证据说明,他们也出现在市民阶层喧闹的节庆中,出现在比赛和尚武集会中;此外,他们也乐意为乡村婚礼提供音乐。他们积极参与宗教戏剧的演出,除了歌唱和奏琴之外,还背诵传奇、表演杂技噱头和魔术绝招。”[8]  

就生存方式而言,教会音乐家受到信徒的供养,和一般神职人员没有两样,音乐乃是他们日常的功课;贵族出身的世俗歌手们本身即是拥有领地和农奴的封建主,对于他们而言,音乐代表了内心隐秘的情感,但只是一种爱好或风尚;只有戎格勒从这一个城镇前往另一个堡寨,在宴享中为领主提供娱乐,可算得上是最早的以演艺为生的职业艺术家,他们生存的兴盛期同样在12-13世纪之间。[9] 由于生存环境和方式的不同,造成他们所创作的音乐传统的不同文化属性:教会音乐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宗教性,宫廷艳歌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抒情性,而流浪艺人的音乐不受任何固定形式和情感内涵的约束,但却追求高超的引人入胜的技艺,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娱乐性。就这三种不同生存方式的音乐创造者对中世纪晚期音乐文化的影响而论:教会音乐家提供了严谨的理论体系和实践基础,贵族音乐则创造了高贵的具有时代特征的形式(尤其是各种音乐诗歌体裁),而活跃于下层的戎格勒们则延续了他们职业化的生存机制。整个“新艺术”时期的音乐文化及音乐家的生存状态正是在这三种中世纪形态的交融中产生的。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世纪占有主导地位的、以神学思想为基础的音乐和音乐家观念与中国古代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的音乐观和以雅乐为载体的实践平台并无实质的不同,而艺术品意义上的“音乐作品”并未产生。虽然依附于诗歌的中世纪世俗音乐实现了音乐与文学在形式上的密切融合,但由于整个西方文学史在13世纪之前都基本处于自发状态(这突出地表现为源自民间、由宫廷文人搜集整理的史诗文学和爱情诗歌——如《罗兰之歌》和《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这样的作品——占有主导地位,而作为知识分子主体的教会人士还很少涉及到文学创作这一历史事实),[10]我们并不能将其视为文艺复兴以后产生的艺术品意义上的音乐作品的直接前身。  

值得一提的是,中世纪盛期的教会人士中有一小部分在从事神学著述之余,也创作一些具有自娱性的优美的拉丁语歌曲,如彼得·阿贝拉德(Peter Abelard,1080?-1142?)、希尔德加德·冯·宾根(Hildegard von Bingen,1098-1179)、瓦尔特·德·夏迪永(Walter de Chatillon,1135-190)等。[11]这些游离于宗教实践之外、但又和神学思想、诗歌创作有着密切关联的音乐实践是极为特殊的例外,除了少数作者因为其特殊的经历而留名后世以外(如阿贝拉德和爱罗伊斯的传奇爱情),大多这一类作品均为匿名。但这种类型的音乐活动在中世纪晚期(13世纪晚期之后)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被赋予了全新的意义和价值,成为兴盛一时的文人音乐家的鼻祖。

秦汉到隋唐音乐史的论文1500字

  秦汉时开始出现“乐府”。它继承了周代的采风制度,搜集、整理改变民间音乐,也集中了大量乐工在宴享、郊祀、朝贺等场合演奏。这些用作演唱的歌词,被称为乐府诗。乐府,后来又被引申为泛指各种入乐或不入乐的歌词,甚至一些戏曲和器乐也都称之为乐府。汉代主要的歌曲形式是相和歌。它从最初的“一人唱,三人和”的清唱,渐次发展为有丝、竹乐器伴奏的“相和大曲”,并且具“艳——趋——乱”的曲体结构,它对隋唐时的歌舞大曲有着重要影响。

  汉代在西北边疆兴起了鼓吹乐。它以不同编制的吹管乐器和打击乐器构成多种鼓吹形式,如横吹、骑吹、黄门鼓吹等等。它们或在马上演奏,或在行进中演奏,用于军乐礼仪、宫廷宴饮以及民间娱乐。今日尚存的民间吹打乐,当有汉代鼓吹的遗绪。在汉代还有“百戏”出现,它是将歌舞、杂技、角抵(相扑)合在一起表演的节目。汉代律学上的成就是京房以三分损益的方法将八度音程划为六十律。这种理论在音乐实践上虽无意义,但体现了律学思维的精微性。从理论上达到了五十三平均律的效果。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由相和歌发展起来的清商乐在北方得到曹魏政权的重视,设置清商署。两晋之交的战乱使清商乐流入南方,与南方的吴歌、西曲融合。在北魏时,这种南北融合的清商乐又回到北方,从而成为流传全国的重要乐种。汉代以来,随着丝绸之路的畅通,西域诸国的歌曲已开始传入内地。北凉时吕光将在隋唐燕乐中占有重要位置的龟兹(今新疆库车)乐带到内地。由此可见当时各族人民在音乐上的交流已经十分普及了。这时,传统音乐文化的代表性乐器古琴趋于成熟,这主要表现为:在汉代已经出现了题解琴曲标题的古琴专著《琴操》。三国时著名的琴家嵇康在其所著《琴操》一书中有“徽以中山之玉”的记载。这说明当时的人们已经知道古琴上徽位泛音的产生。

  当时,出现了一大批文人琴家相继出现,如嵇康、阮籍等,《广陵散》(《荆轲刺秦王》)、《猗兰操》、《酒狂》等一批著名曲目问世。南北朝末年还盛行一种有故事情节,有角色和化妆表演,载歌载舞,同时兼有伴唱和管弦伴奏的歌舞戏。这已经是一种小型的雏形戏曲。这一时期律学上的重要成就,包括晋代荀瑁找到管乐器的“管口校正数”。南朝宋何承天在三分损益法上,以等差迭加的办法,创立了十分接近十二平均律的新律。他的努力初步解决了三分损益律黄钟不能还原的难题。

  隋、唐时期

  隋唐两代,政权统一。特别是唐代,政治稳定,经济兴旺,统治者奉行开放政策,勇于吸收外域文化,加上魏晋以来已经孕育着的各族音乐文化融合打基础,终于萌发了以歌舞音乐为主要标志的音乐艺术的全面发展的高峰。

  唐代宫廷宴享的音乐,称作“燕乐”。隋、唐时期的七部乐、九部乐就属于燕乐。它们分别是各族以及部分外国的民间音乐,主要有清商乐(汉族)、西凉(今甘肃)乐、高昌(今吐鲁番)乐、龟兹(今库车)乐、康国(今俄国萨马尔汉)乐、安国(今俄国布哈拉)乐、天(今印度)乐、高丽(今朝鲜)乐等。其中龟兹乐、西凉乐更为重要。燕乐还分为坐部伎和立部伎演奏,根据白居易的《立部伎》诗,坐部伎的演奏员水平高于立部伎。风靡一时的唐代歌舞大曲是燕乐中独树一帜的奇葩。它继承了相和大曲的传统,融会了九部乐中各族音乐的精华,形成了散序——中序或拍序——破或舞遍的结构形式。见于《教坊录》著录的唐大曲曲名共有46个,其中《霓裳羽衣舞》以其为著名的皇帝音乐家唐玄宗所作,又兼有清雅的法曲风格,为世所称道。著名诗人白居易写有描绘该大曲演出过程的生动诗篇《霓裳羽衣舞歌》。

  唐代音乐文化的繁荣还表现为有一系列音乐教育的机构,如教坊、梨园、大乐署、鼓吹署以及专门教习幼童的梨园别教园。这些机构以严密的考绩,造就着一批批才华出众的音乐家。文学史上堪称一绝的唐诗在当时是可以入乐歌唱的。当时歌伎曾以能歌名家诗为快;诗人也以自己的诗作入乐后流传之广来衡量自己的写作水平。在唐代的乐队中,琵琶是主要乐器之一。它已经与今日的琵琶形制相差无几。现在福建南曲和日本的琵琶,在形制上和演奏方法上还保留着唐琵琶的某些特点。受到龟兹音乐理论的影响,唐代出现了八十四调,燕乐二十八调的乐学理论。唐代曹柔还创立了减字谱的古琴记谱法,一直沿用至近代。

大学音乐鉴赏论文范文2000字左右

  大学音乐鉴赏论文2000字篇一
  浪漫派的音乐领域

  在整体上,“浪漫主义”一词在音乐领域是用以形容一段从大约1820年代至1918年为止的时期。当时的“浪漫”所代表的内涵与现代的定义并不相同,在1880年乐评家E。T。A。霍夫曼将莫札特、海顿、和贝多芬列为三大“浪漫作曲家”,而路易·史伯尔(Louis Spohr)也曾以“好的浪漫风格”来形容贝多芬第五交响曲里的其中一个段落。严格来说莫札特是古典时期的作曲家,而贝多芬则被视为是浪漫主义的开端。到了20世纪初期,由于主流音乐风格的大变,19世纪时期的音乐开始被人冠上“浪漫时期音乐”的称呼了,后来的音乐史学上也都采取了这种区分法。

  现代对于浪漫主义音乐的研究重点包括了构成其音乐的元素—例如对于民间音乐的大量使用,这也直接反映了当时浪漫民族主义的潮流。浪漫主义音乐的一些成分早在18世纪音乐里便已出现,狂飙突进运动中展现出的强烈精神和情绪成为了哥德小说的先驱,而法国大革命时期也出现了一些带有血腥而激情风格的歌剧,浪漫主义音乐便是在这时期开始显现出其独特的风格。洛伦佐·达·彭特替莫札特撰写的歌剧剧本,搭配上莫札特谱出的独特音乐,呈现出了一股带有个人和自由特质的新音乐风格。浪漫音乐的世代将贝多芬视为是他们理想中的伟大作曲家—他撕碎并重谱了英雄交响曲,以抗议拿破仑皇帝的权威。在贝多芬的费德里奥中,他竖立了“救人质歌剧”这样的典型歌剧剧本,这也是法国大革命时期一种音乐 文化 的表现,以赞扬那些在维也纳会议年间期盼自由的所有激进文化人士。

  在当时的音乐文化中,浪漫音乐走上了开放的大众路线,主要依靠敏感的中产阶级观众支持,而非宫廷内部的人士赞助。公共的演出形式也塑造出了一波新的歌剧世代,大量音乐家以独唱的方式登上舞台,最知名的包括了帕格尼尼和李斯特。

  贝多芬对于音调变化的大量使用也激发出了许多新的音乐形式和结构,让它们成为音乐里一个全新的发展领域。尤其是后来的钢琴音乐和弦乐四重奏,都证明了音乐世界里还有一大片尚未被开发的领域。身兼作家、乐评家、和作曲家的霍夫曼还曾主张乐器音乐可以比歌唱音乐还具有表达潜力,这个概念在当时被认为是不切实际的。霍夫曼自己既是音乐家也是文人,他鼓励应该以音乐“有系统的”述说一个 故事 ,许多大众开始对此产生兴趣,虽然他仍然遭到一些其他作曲家(如费利克斯·孟德尔颂)的批评。19世纪早期乐器科技的各种新发展—如钢琴的铁架、弦乐器的缠弦,都使乐器得以发出更高更广的音带、和更多的音色,另外也使演奏者能够表现出他们个人独特的技术层面。这样的科技不但扩展了钢琴的长度,也引入了更多音乐的结构,并且创造出许多新的音乐类型,例如站立的歌剧序幕演唱、钢琴的幻想曲、夜曲、和协奏曲,都成为浪漫主义音乐的中心。

  在歌剧上,卡尔·马利亚·冯·韦伯的《魔弹射手》成为一篇根基于 民俗文化 上、融合了超自然惊悚与紧凑剧情的浪漫主义经典作品,法国的埃克托·白辽士在其早期作品中也呈现出了丰富的音色和音质。身为后来被嘲笑为“未来音乐家”(依据华格纳自己的说法)的激进份子,李斯特和华格纳作品中都带有对于自由、灵性、魅力、以及近乎标新立异的个人特质的浪漫崇拜。

  从1815年至1848年的这段期间被视为是浪漫主义音乐的全盛时期,贝多芬(1827年去世)和弗朗茨·舒伯特(1828年去世)都在这段期间完成他们最后的作品,另外还包括了舒曼(1856年去世)和萧邦(1849年去世)。白辽士与华格纳则在这时开始他们的创作生涯,年轻的李斯特和费利克斯·孟德尔颂也在这时崭露头角。在这段时期之后,随着萧邦和帕格尼尼的去世,李斯特退出了演奏舞台,华格纳也暂停作曲直到他在巴伐利亚获得赞助人为止,而白辽士仍在坚持以激进的音乐路线对抗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风格。音乐里的浪漫主义思想至此可以说已经结束了其首要的影响阶段,而进入了更为广泛的浪漫音乐时期了。
  大学音乐鉴赏论文2000字篇二
  对音乐的从新认识

  经过上 音乐欣赏 选修课我 对音乐有了新的认识,以及音乐的发展史。马克思说过:“对于不懂音乐的耳朵,最美的音乐也没有意义。”这说明,如果学生缺乏必要的音乐欣赏能力,那么,音乐的美感就不能为学生所感受,音乐本身也会黯然失色。

  我爱音乐,如果说书籍是人类精神食粮,那么音乐就是耳朵的食粮。激动时,它使你感到温馨;焦躁时,它使你安详,苦闷时,它使你豁达、开朗;悲伤时,它使你振作。我愿在音乐中成长,脱去一切的伪装,卸下繁重的行囊,洗尽铅华,依偎在她博大而温暖的怀抱中。往日,音乐使我远离孤独,摆脱空虚。每当一个人悠闲无事的时候,我喜欢安静地靠在椅子上,细细地聆听莫扎特的《小夜曲》、舒曼的《梦幻曲》……合上双眼,随着高高低低的音符放飞自己的思绪。每当一曲终了,心中早已填满了惬意和满足。我喜欢听古典的钢琴曲,那晶莹透亮的声音,清脆而又不单调,它饱含了人性的温暖和母性的慈爱,仿佛使我找到了心灵藉以避风的港湾。每一支精致的曲子,犹如山涧清溪潺潺流淌,总能令我感到心旷神怡,那种感受真能以“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来形容。

  在这繁忙的大学课程中我很有幸的报了《音乐欣赏》这门选修课程。能够听他上《音乐欣赏》可真是万分的荣幸。我们的课程是在浙江艺术学校上的,艺校本来就是以音乐为主的学校。而且我们在艺校最好的欣赏教室上,那有优秀的设备能让我们听到最好的音效。我真的感到很幸运有这次机会。

  以往我听音乐只是在那欣赏那乐器发出来的旋律和节奏,根本就不知道原来音乐里面还有着情节和感人的故事,听了张明老师的讲课后我才知道原来听一曲音乐里有这那么多的知识,上了几节课后我感觉自己现在听音乐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就感觉自己好像也是学音乐的专业学生一样,在欣赏歌曲时有着和普通人不同的理念,比普通人高一层境界。就拿今天老师给我们听的《梁祝》来说吧,以前就如老师所说的就会听那段高潮部分根本就没在意那里面的内涵和动人的 爱情故事 。而现在就不一样了

  步入高等学府,继续着我的又一学习阶段,头一次接触了〈〈音乐欣赏〉〉,颇觉新鲜。竟脱离了一部分初中时的单调 乐理知识 ,进入音乐欣赏的世界,倍感舒适,犹如置身于不同时代,不同环境中,使人的情绪也为之感染。

  热爱音乐,其实这是人类的通性,人们因音乐而产身产生共鸣。我一直在想,到底是谁发明了这神奇而又美妙的音乐呢?是谁奏出了第一个音符呢?他是最伟大的发明机发明家。无论你在何时何地,无论你是白种人,或是黑种人,只要你懂得音乐,世界是属于你的。当然,我也属于爱乐人的一分子。

  〈〈音乐欣赏〉〉的第一课是从中国民歌开始的,中国地大物博,中国的56个民族中,出现了不少民歌。民间音乐是人们在生活、劳动、节庆、娱乐中需要表情达意,随即产生了各种口头创作或即兴创作并广为流传的民间音乐。民间音乐作品在流传过程中不断得到演唱(奏)者的即兴加工,从而产生许多变体与体裁样式,使其巧妙的与本地域文化相适应,它是群体创造的成果。

  我对江南小调、内蒙古以及西藏等地的民歌较为欣赏,也许是与我喜欢那里的地域风情、文化有关吧!虽然两种民歌由截然不同的地域文化创造形成,却各具风味。例如:江南小调中的〈〈茉莉化〉〉,曲调优美,舒缓,听来细致,动听,符合江南人的生活色彩。而内蒙古以及西藏等地的民歌听来粗犷,神秘,让人联想到了蓝天白云,骑马驰骋一望无际的碧绿草原上,望着两旁星星点点分布着的羊群,真有“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意境,宛如看到了大自然创造的一幅无与伦比的杰作。听着音乐,不仅感叹起音乐的伟大,造物主的神奇!

  在今后的学习中,我相信我会有更多机会欣赏到世界各地的音乐,能够通过音乐了解到更多地域文化知识,让我们一起来步入音乐的创造的奇妙世界,感受音乐的神奇魅。
  大学音乐鉴赏论文2000字篇三
  音乐是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学会欣赏音乐便走出了欣赏美的关键一部分。因此学习欣赏音乐是一门很重的课程!在这门课程的学习中学到很多东西。

  一。 对中国古典音乐的认识

  在这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了解了中国的古典音乐,体味到了中国古典音乐的美。笛声的清脆,箫声的深沉,琵琶的铮铮之音,这些我们都从中感受到了华夏之音的美妙,体味到古典的魅力所在。中国的古典音乐是以五音--宫商角徵羽为基础的,中国古代的音乐大家创作了中国独特的音乐形式 如今在民间十分流行的是唢呐这种乐器,无论民间的喜事还是丧事唢呐都是一种不可或缺的乐器之一。唢呐作为我国传统的乐器我国的音乐大家创作了优秀曲子如《百鸟朝凤》堪称经典。 在这门课的学习中感受最多的就是对我国 传统文化 的了解,增强了民族的自豪感与自信心,有提升了对祖国的爱。

  二。 对西方音乐的认识

  《命运交响曲》堪称经典,历史上表现命运的音乐很多唯独只有贝多芬用选取了敲门声来表现命运,一声声短促而有力的敲门声显示出生命力的旺盛和与命运抗争到底的决心。“命运”这一主题在贝多芬的演绎下有了另一种境地,成为了历史上无人挑战的经典。同时在这门课的学习中还有欣赏了幽默曲、圆舞曲等,其中印象深刻的是对幽默曲的欣赏,不但一定程度上了解了这个时代的音乐更是在这些艺术家的身上学到了追求理想的不放弃精神和为实现目标不断奋斗的高尚品格。

  三,传统音乐与现代音乐

  中国是有着悠久历史的国度,其音乐的发展历史更是一部丰满的史诗。在当今的乐坛最受年轻人欢迎的是Rap音乐,其中周杰伦便是一位现代音乐的代表人,但是即使在人们看来如此现代的音乐人,在他的音乐里我们依旧可以看到传统的音乐元素,如在《菊花台》,这首曲子的结尾用的便是我国云南的传统乐器葫芦丝。再如当今的年轻人所喜欢的歌曲《苏三说》与《One Night in Beijing》更是大胆的吸取了我国传统艺术京剧中的音乐元素,受到人们的欢迎。

  回归传统是一种趋势,我国是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立足于传统并且与现代的音乐元素相结合进行创新这是一种必然。有我国“西部歌王”之称的王洛宾先生是将传统音乐用现代音乐元素演绎的典范,他创作的歌曲脍炙人口,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传唱。 四。 音乐对人的影响 音乐由人创作自然表达的是人的情感,音乐的欣赏着便是要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体味创作者的情感,从而达到人与音乐的共鸣。《义勇军进行曲》,中国人民内心的坚决,顽强的意志,作曲人满怀的崇高,神圣,庄严都融进那雄壮的旋律之中,无论何时何地听到都热血沸腾,充满希望,让听者蓦地升起对崇高的一团敬畏与仰望。又如在欣赏陈钢、何占豪创作的小提琴协奏曲《梁祝》中,我们可以深刻的感受到梁祝二人真挚的情感,音乐主要以“草桥结拜”、“英台抗婚 ”、“化蝶”为情节展开,大提琴与小提琴交相互应的音乐形式让人印象深刻,欣赏者可以从中清楚的体味主人公的情感。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音乐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成为生活的调和剂。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深刻的感受到音乐的意义所在。在情绪低落时适合听激情澎湃的音乐如交响曲与进行曲,在心情烦躁的时轻音乐是不错的选择能让人平静下来,认真的思索。 五。音乐与素质 教育 音乐的最大功能是从精神上让我们超越有限的生命的围墙,把视野投向另一个关于美的音乐世界。她最奇妙的力量在于让我们日益漂泊的灵魂有回家的感觉,扩充我们生命的宽度和深度,寻找到生命的精神支柱,找到灵魂的归属。 近年来,我国大学一直在提倡素质教育,其实是在追求自然科学教育和人文艺术教育的平衡。素质教育建立在和谐教育对素质的全面理解上。因此,素质教育本质上应该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在这个充满竞争的世界,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里,每个人都应该从各方面全面的提升自己,而通过各种科学有效的途径,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素质教育其中一个要义就是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于是,我国的各个大学正逐步向综合性大学发展的同时,尤其注意了艺术教育的发展。在大学课程里,艺术不再只是艺术系学生的学习内容,也纳入了普系的教程,艺术成为公共必修课程。 当代大学教育中强调素质教育是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要求,而艺术教育的关注正是人类感情的关注,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作为一种感情重要的存储和表达方式,艺术教育为实现素质教育的总体目标提供了生动的教育手段和教育内容成为受教育者最易接受的、最有活力的一种教育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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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音乐史研究始于什么时代,取得了哪些进展和成果

直到中世纪末期为止,欧洲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音乐历史意识。一些理论书出现过关于过去时代音乐的记载,但它们只能算作音乐史学的萌芽,基本上都是对音乐神话性起源、作用以及一些大人物在音乐上的业绩的叙述,还缺少一条发展的线索。

到了15世纪末16世纪初,欧洲开始出现了对过去音乐历史自觉进行回顾的倾向。首先是波埃提乌斯等人对中世纪音乐理论的重新认识,继而是对过去音乐的重新 评价。他们认识到包括音乐在内的某些文明,经历过产生、繁荣和衰落的发展进程,这标志着一种发展史观已露端倪。而真正意义上的音乐史是17世纪初才出现在 德国的。当时莱比锡教会歌诗班的领唱者卡尔维修斯在《音乐的技能训练》一书中加进了“音乐的起源与进步”一章,采取依照年代叙述的方式,表现出历史地记述 音乐历史事件的态度,可以被视为最早的音乐史。运用依年代记述方式、独立成册的、最早的音乐史书是德国理论家普林茨在1690年写的《高贵的歌唱艺术和音 乐艺术的历史叙述》,作者站在新教派的立场上,一方面承认宗教在音乐发展中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不否认音乐具有其自然的起源。该书还提供了17世纪一批著名 音乐家的传记,为后来学者撰写音乐史提供了宝贵的史料。
18世纪在启蒙主义的影响下音乐史研究逐渐成熟,学者们出版的音乐史书大都有丰富的史料作为依据,并经过文献学方面的考证。1740年马泰松出版了《登龙 门的基础》这部音乐家列传,集中了巴赫时代的主要音乐史料尉后世音乐史学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1774和1784年吉尔伯特的两部有关教会音乐的论著是研 究中世纪音乐的重要文献。该世纪后期英国也出现了两部值得注意的音乐通史。霍金斯的《音乐的科学与实践通史》(1776,5卷)包含了58幅作曲家肖像和 150首谱例,首次采用了这种图、文,谱并茂的方式撰写音乐史。伯尼的《音乐通史》 (1776—1789,4卷)其特点在于他对当代的音乐给予了极大 的关注。他游历了欧洲诸国,详细地考察了各国音乐的实际,他的报导是现今研究18世纪音乐历史不可缺少的资料。另外他把音乐现象按时代和乐派进行考察,然 后再将它们加以综合,做出文化总体的研究,这在当时也是一种带有创新性的方法。福克尔的《音乐史通论》(1788、1801,2卷)又循此途径前进了一 步,他在该书的卷首加了《试论音乐的形而上学》这篇音乐史学的论文,把音乐置于历史的总体联系之中,从哲学角度对研究方法进行反省和批评,并提出了音乐是 有机发展的观点。他的《巴赫的生平、艺术及作品》(1802)对发现和复兴这位作曲家的音乐做出了很大贡献,并成为推动19世纪传记学繁荣的先驱。他的 《一般音乐文献》(1792)收入文献3000余项,并做了内容介绍,这是史料学领域划时代的业绩。
19世纪是音乐史研究全面发展的时代。在复古主义的影响下古代乐谱的出版空前繁荣,先后出版了多种大型音乐史料集成和多位著名作曲家的全集(贝多芬、巴 赫、莫扎特、舒伯特等)。此外在传记学方面也成就显著,文献学方法的引进使史实的考证更为准确和细密,从而纠正了过去史书中许多错误。在此基础上出版了亨 德尔、巴赫、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等人的大型传记,直至今天它们仍是研究这些作曲家不可缺少的基本文献。在通史方面值得注意的有以下三位学者,他们都撰写 了音乐通史并在其中表达了不同的史学观点。基瑟维特认为音乐史某个时代之所以形成是音乐上伟大人物产生和存在的结果。音乐史不应以一般历史时代来划分时 期,它的各个时代应冠以最重要作曲家的名字。此外,他还把音乐史视为按时代发展进步的有机整体。菲提斯的5卷本通史仅写到15世纪为止,以后的内容包含在 他的《音乐家传记及音乐图书志》中。他的著作表现出一种包罗万象、兼收并蓄的倾向,并且提高了非欧洲音乐在史学研究中的地位。他反对进化发展的史学观,而 代之以“变形”的概念。安布罗斯的通史(5卷)是站在文化史的立场上撰写的,他引用了维也纳、慕尼黑和意大利许多地方的文化史料,把音乐置于文化整体中进 行全方位的考察。
本世纪上半期音乐史研究可以说是向着更加专门、更加深入的方向发展。在中世纪音乐、拜占廷东方教会音乐和犹太教音乐历史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成就。音乐形态 史方面先后有贝京的《节奏类型学》、丹克尔的《旋律类型学0,库尔特的《浪漫派和声基础》、萨克斯的《乐器史》问世。在传记学领域对舒伯特、舒曼、勃拉姆 斯、瓦格纳的研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这期间里曼的《音乐史纲要》(1904—1913)颇具特点。他完全放弃了过去音乐史书那种作曲家列传依次排列的 编写方法,而以音乐风格的发展进步作为叙述历史的主线,表现出作者渊博的知识和扎实的技术理论功底。阿德勒的《音乐史提要))(1924,2卷)也是从风 格史的角度撰写的,但吸收了维也纳美术史学派的成就,使得音乐发展的论述在更广阔的文化背景上层开,至今仍不失为一部优秀的音乐风格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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