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稿多投会被发现。一稿多投是指作者将自己的作品同时或先后发送给不同的出版社或其他媒体。许多作者希望他们的论文尽快出版,并希望同时提交,这可以提高论文出版的效率。事实上,这种行为是非常危险的。一稿多投不仅会被发现,还会被认定为学术不端。尽量这么严重,有些人还是会有侥幸心理。
一稿多投的严重性
对于投稿人来说。毕竟一稿多投是一种违背学术伦理的学术不端行为。一旦被发现,出版单位也会撤回稿件,给学术生涯带来不良声誉对于出版单位来说。一稿多投可能会引起版权纠纷。对于后期出版单位来说,仍然存在审查控制不严的问题,损害了出版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后续研究人员。
杂志社怎么发现一稿多投:
杂志社初审会知网系统检测文章,凡是知网查重都有记录,如果你投了A期刊,A期刊检测了文章;同时你又投了B期刊,B期刊也会检测文章。知网查重报告出来后,会提示文章已经提前检测并且显示检测时间,如果时间间隔时间短,那就是说明一稿多投了,杂志社编辑一眼就能看出来。
为什么不能一稿多投:
一稿多投是学术界明令禁止的学术不端行为,同时投稿或者在一家杂志社还没有明确拒稿的情况下再投稿这些都是一稿多投,一稿多投对杂志社来说影响非常不利,因为涉及到版权问题,严重的会给杂志社惹来官司,所以杂志社对于这种行为向来是严查的。
各个专业内的学术期刊之间也有一定的关系网,杂志社与杂志社并不是完全孤立存在的,有的可能就是兄弟期刊,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旦作者上了一家杂志社的黑名单,结果可能就是本专业的其他期刊也都会拒收该作者的文章,这个后果可以说是非常严重的。
杂志社发现一稿多投的行为后,还可能会通报作者单位,对作者的个人发展是极为不利的,所以一稿多投的行为作者一定要杜绝。
1、在文章送审且双方约定之后,作者继续把文章投稿至另外的编辑部,很明显这是作者首先违约,违约是要赔偿的。
2、一稿多投被发现后,数据库都会把它列为黑名单,并且此作品不得再面世,严重的还会影响到作者以后的作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有规定:
“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就意味着,作者在规定之日内是不得一稿多投的。
要解决一稿多投的问题上,除了一味的谴责作者,要求作者自律之外,媒体同样应该自律。在刊登和转载文章时,做到充分尊重作者的权益,及时主动的给予联系和付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稿多投
不一定,你投稿是你的权力,他发表是买的你的劳动成果,说要出版,但是没有给你任何信息和报酬的话,相当于没有交易,你可以继续投,后面的录用了,前面的就管不了了。那还你的权力,。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