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 巍 男 中共党员 中心主任 主任技师健康教育专家,湖北省预防医学委员会委员,荆州市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会长,荆州市预防医学会、红十字会副会长、荆州市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荆州市科技专家委员会专家、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武汉科技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兼职教授。自1998年任荆州市卫生防疫站站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以来,为单位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并逐步得到实施,带领领导班子及全体职工团结拼搏、共同努力,使单位的实力增强,工作质量提高。综合实力和业务工作由原来全省排后,跃居前列。先后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 “全省防治非典先进集体”、“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全省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模范职工之家”、“湖北省档案管理先进集体”“荆州市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现任主持和参与血吸虫病、艾滋病、慢性病等多项科研课题的研究,其中1项科研成果被鉴定为湖北省重大科学技术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获得荆州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在国家级、省级杂志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十多篇,4篇论文分别获得获国家、省、市优秀论文奖。2003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非典防治先进个人”称号。2002年11月被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九五”全省爱国卫生先进工作者。2004年被市政协评为提案办理工作优秀工作者。2006年被荆州市人事局、卫生局评为荆州市优秀卫生管理工作者。鲁昌贵 男 中共党员 党委书记 研究员现任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卫生人才理事会理事、荆州市预防医学会副会长,华中科技大学和武汉科技大学兼职教授。在担任湖北省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期间,将一所不合格的职工中专升格为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的国家级重点学校。1998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学校召开了“全国重点中医药学校建设工作现场会”。八年间学校招生总收入、建筑面积、固定资产、教学实验综合楼、职工宿舍、图书、学生公寓等翻了两倍。2000年以来,带领全校师生积极申办全国第一所中医药普通专科学校“湖北省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经过三年的努力,2003年3月,教育部下文批准了这所高校,开创了在全国中医药中专学校直接申办高校的先河。任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后,紧紧围绕疾控事业改革发展大局,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新途径、新方法,积极支持行政开展工作,为疾控事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把握发展方向,坚持走稳步和谐健康发展道路,疾控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单位面貌一年一个新变化,硬件建设加快,投入600多万的国债项目监测检验大楼和应急处理大楼全面完工投入使用,使荆州市疾控中心服务能力得到提升,事业得到长足发展。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素质建设、作风建设、体制建设、机制建设、制度建设、人才建设等“软件”建设加强,确保了各项疾控措施落到实处。单位在全省有为有位,综合实力排名全省地市级疾控机构前列。2007年被授予 “湖北省省级文明单位”、 “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被评为“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模范职工之家”。2007年个人也被评为“湖北省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在学术上,先后撰写了《医学论理学》、《健康教育新概念》、《卫生预防医学概论》等三本专著。20余篇论文获得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湖北省卫生厅有关的一、二、三等奖。有两篇获得荆州市第三、第四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于1990年担任健康报兼职记者,致力于健康教育研究:发表了近500篇作品,有10余篇被中国卫生记者协会、健康报社、中国卫生界杂志评为一、二、三等奖。 1999年至2002年主持《中西医结合治疗产褥期后阴道出血研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湖北省重大科技成果。2004年8月,获荆州市人民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佘克其 男 中共党员 中心副主任 主任医师公共卫生监测专家,湖北省健康促进与控制吸烟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预防医学会医学情报分会委员、湖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华中科技大学和武汉科技大学兼职教授。1977年毕业于湖北省宜昌医学专科学校,从事公共卫生监督监测管理工作20余年,具体担任中心主管公共卫生管理领导工作10余年,在公共卫生监测管理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在国家省市级杂志发表论文10 余篇,参与完成的“中国居民膳食结构与营养状况变迁的追踪研究”获得2005年中华医学会科技三等奖。主持领导了数百起食品污染事件和中毒事件的处理,其中沙市麦当劳餐厅废油事件、化工竹笋事件等的处理,对卫生监督监测意义深远。杨清明 男 中共党员 中心副主任 主任医师媒介生物、寄生虫病防治和卫生检验专家,湖北省预防医学会消杀控专科学会常委、湖北省第一、二届消杀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湖北省公共卫生实验室管理专家委员会成员、华中科技大学和武汉科技大学兼职教授。1976年毕业于湖北省宜昌医学专科学校,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30余年,担任中心主管技术领导10余年,对流行病学、媒介生物学、医学寄生虫学进行过深入的学习和研究,在国家、省级杂志发表论文十多篇,其中“荆州市消灭丝虫病防治措施的研究”获荆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主持和参与了荆州地区医学节肢动物的区系研究并对重要医学媒介——中华按蚊进行了长达10余年的定点定量生态学监测。首次证实了嗜人按蚊在荆州地区的存在,并对其在荆州地区的地理分布和传播疟疾的特点进行了深入研究。在原虫检验、医学媒介鉴定、有害病媒防治和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积累有丰富的经验。先后被授予“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先进个人”、“湖北省丝虫病防治工作先进工作者”、“湖北省计划免疫工作先进个人”、“2004年度湖北省食品污染物监测工作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严 立 男 中共党员 中心副主任主任医师流行病学专家,荆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享受市政府津贴专家。湖北省医师学会理事,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湖北省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湖北省预防医学会流行病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荆州市防痨协会副会长,荆州市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副会长,荆州市预防医学会常务理事,华中科技大学和武汉科技大学兼职教授。1993年毕业于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协和公共卫生学院,获医学硕士学位。从事过多方面的公共卫生业务技术工作,成功的主持控制了我市多起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完成 “中小城市外来人员传染病防治模式研究” 获省重大科学技术成果证书、参与完成的“低档涉性场所艾滋病高危行为现状及干预对策”研究,获省重大科学技术成果证书和省政府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2003年获“湖北省防治非典突出贡献奖”,2004年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王发荣 男 中共党员 中心党委委员 主任技师健康教育专家。1977年毕业于湖北省宜昌医学专科学校,从事临床麻醉及卫生管理工作多年,担任领导工作近20年,在卫生管理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在国家、省级杂志发表论文多篇,担任过《新时期疾病控制基层建设与管理》等书的编委,主持完成的“低温麻醉在动物心脏直视手术中的应用”获沙市市中西医结合科研二等奖。在任荆州市二医院、荆州市传染病医院、湖北省中医药学校、荆州市卫生防疫站领导期间,主持多项体制改革,完善了岗位设置,竞争上岗,择优组合,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2003年“非典”期间,任荆州市疾控中心、荆州市卫生监督局“防非” 指挥长,健全了“一室六组”的工作职责,完善了荆州市防非工作规范。他带病坚持工作,始终兢兢业业工作在防非最前线,个人获市防非突出贡献奖。梅方盛 男 中共党员 中心主任助理 主任医师流行病学与免疫规划专家,湖北省预防医学会会员,湖北省预防医学会预防医学情报分会常务委员,荆州市医学会理事,华中科技大学和武汉科技大学兼职教授。1984年毕业于武汉医学院,先后从事各类公共卫生业务技术工作,主持和参与过“病毒性肝炎流行状况及危险因素研究”、“乙肝表面抗原配对观察”、“输血后肝炎前瞻性研究”、“乙肝疫苗免疫学效果前瞻性研究”等部省市科研课题,其中病毒性肝炎流行状况及危险因素研究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参与卫生部《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和《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的编撰与审定工作。率先在全省将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主持研制的计划免疫计算机系统使工作质量及效率显著提高,提前实现儿童计划免疫第一、第二个85%及消灭脊髓灰质炎的目标。在病毒性肝炎防治和免疫预防等方面积累有丰富的经验,在国家省市级杂志发表论文20 余篇。王加松 男 中共党员 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所所长 主任医师血吸虫病预防控制专家,现任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防所所长,市血研会会长,湖北省血吸虫病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荆州市科技专家委员会专家、华中科技大学和武汉科技大学兼职教授。1982年毕业于武汉医学院荆州分院,长期从事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先后在国家级刊物和资料汇编中发表十多篇论文,获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一、二等奖各1篇,三等奖2篇。主持科研实验“实施人牛集体化疗控制血吸虫病传播的研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获湖北省科学技术成果证书。参加科研实验“植物灭螺剂(JCS)研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获湖北省重大科学技术成果证书。主持完成 “荆州市血吸虫病疫情管理信息系统的研发应用”研究,获省重大科学技术成果证书和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组织完成 “血防预防控制工作人、财、物力量化管理研究”,协助参与重点攻关课题《湖北省血防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研究,主持与北京博思科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研发《荆州血吸虫病防治信息综合管理平台》。2002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湖北省血防先进个人”称号。2009年被荆州市委、市政府授予“荆州市血吸虫病疫情控制达标工作先进个人”,被卫生部、农业部、水利部、林业局授予“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先进个人”,周亚东 男 中共党员 健康教育所所长 主任技师健康教育专家,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全国卫生摄影协会会员,湖北省新闻摄影学会会员,湖北省健康促进与控制吸烟学会理事,湖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荆州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荆州市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常务理事,华中科技大学和武汉科技大学兼职教授。1978年毕业于湖北省民族学院医学院,长期从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出色完成多项大型卫生新闻报道任务,在全国、省、市新闻媒体发表健康教育相关新闻、科普、图片等作品数百件,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其中摄影作品《磁场》获中国《健康为人人 人人要健康》摄影大奖赛二等奖,摄影作品《并非昨天的故事》获第三届全国卫生美术摄影作品展览三等作品奖,摄影作品《希望之星》获第三届全国卫生美术摄影作品展览优秀作品奖,摄影作品《口号下的沉思》在全国卫生摄影优秀作品评选活动中荣获卫生新闻类贰等奖,《警种长鸣》被湖北省预防医学会评为一等奖,摄影作品《求知》获湖北省卫生美术摄影评选活动三等奖,摄影作品《生命之吻》获湖北省卫生美术摄影评选活动三等奖。 1998年,十多幅抗洪救灾摄影作品被中、地画册选用,2003年二十多幅抗击非典摄影作品被中、地画册选用。2003年被授予“荆州市防治非典先进个人”,2009年获全省戒烟大赛组织奖。2010年获省卫生厅卫生年鉴先进个人,2011年获中国健康教育协会中国健康教育30年金牛奖。彭生洪 男 中共党员 中心纪委副书记 主任医师流行病学与媒介生物控制专家,湖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曾任湖北省媒介生物控制专科委员会委员、荆州地区消毒杀虫专科学会副主任委员。1983年毕业于同济医科大学,长期从事除害灭病、医院感染管理和急性传染病防治工作。现主要从事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卫生应急工作管理。多次参加传染病防治试点研究和多种急性传染病暴发疫情应急处理。先后在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杂志发表论文10余篇。参加原“荆州地区从黑线姬鼠分离流行性出血热病毒”项目获科技成果奖。2000被湖北省卫生厅评为“全省消毒产品清理整顿工作先进个人”,2003年被市政府授予“荆州市防治非典先进个人”。章光斌 男 中共党员 传染病预防控制所所长主任医师流行病学专家,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库省级专家,湖北省预防医学会流行病学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北省预防医学专家库专家,荆州市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库专家,荆州市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常务理事,荆州市预防医学会秘书长,华中科技大学和武汉科技大学兼职教授。1987年毕业于同济医科大学,从事基层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19年,负责处理多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国家和省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2003年被授予“荆州市防治非典先进个人”,被中华预防医学会授予“防非先进科技工作者”称号,2006年被评为荆州市优秀医务工作者。王运超 男 中共党员 免疫预防科科长 主任医师寄生虫病和免疫预防专家,中国科协“科技专家库”专家,湖北省医学会热带病与寄生虫病分会委员,湖北省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湖北省预防医学专家库专家,荆州市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库专家,华中科技大学和武汉科技大学兼职教授。1979年毕业于武汉医学院荆州分院,主要负责全市免疫预防和寄生虫病组织管理工作。在寄生虫病防治和免疫预防方面经验丰富。1982年组织了荆州市疟区划分工作,总结了解放以来的我区疟疾发病情况,预测了今后的发病趋势,为制定抗疟措施提供了有力的依据。1984—2000年参加了江陵疟防试点工作,负责媒介调查及防制、流行病学调查及实验室工作,总结出了间日疟低疟区以消除病灶点为主的综合抗疟措施已在全省低疟区推广。1986年首次证实了我区有嗜人按蚊分布。1992年参加了嗜人按蚊与中华按蚊成蚊鉴别特点的课题研究,其成果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和显著的经济效益。1997年主持了荆州市黑热病流行病学监测工作,确认了我市为黑热病非流行区。《荆州市消灭丝虫病防治措施的研究》荣获荆州市科技成果进步二等奖。两次被评为全省疟防先进个人,1996年被评为荆州市卫生系统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李海闽 男 中共党员 应急办公室主任 主任医师流行病学专家,荆州市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常务理事,华中科技大学和武汉科技大学兼职教授。曾任湖北省预防医学会流行病学会委员。1979年毕业于武汉医学院荆州分院,先后从事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负责处理多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持完成多项性病艾滋病控制项目,发表论文多篇。1998年被省卫生厅人事厅授予“全省抗洪抢险救灾防病个人嘉奖”, 2003年被湖北省总工会授予“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贺 勇 男 中国民主促进会党员 公共卫生监测所所长 主任医师公共卫生监测评价专家,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库省级专家,湖北省职业病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湖北省职业卫生技术评审专家,湖北省预防医学会环境卫生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北省预防医学会微生态学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荆州市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咨询组专家,荆州市预防医学会理事,华中科技大学和武汉科技大学兼职教授。1986年毕业于同济医科大学,从事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及放射卫生的监测及评价工作。在公共卫生监测评价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参与了多项国家省级科研项目,其中参与完成的“中国居民膳食结构与营养状况变迁的追踪研究”获得2005年中华医学会科技三等奖。董四平 男 中共党员 理化检验科科长 卫生检验主任技师理化检验专家,湖北省预防医学会卫生检验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北省毒理学会理事,湖北省职业卫生技术评审专家,荆州市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咨询组专家,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科技大学、长江大学的兼职教授。1986年毕业于武汉工程大学(原武汉化工学院)无机化工专业,主要从事理化卫生检验、仪器分析、质量控制等工作。2002年起主持卫生部组织的全国食品污染物检测荆州市的检测工作。有多篇论文在国家级及省级杂志上发表,其中“沙市市郊种植藕中六种重金属元素污染现状调查”被评为原沙市市科技成果。被评为2004年度湖北省食品污染物监测工作先进工作者。张应林 男 45岁 中共党员 免疫预防科副科长主任医师免疫规划专家,荆州市预防医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1985年毕业于同济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系。免疫预防、流行病学调查研究方面经验丰富。自1985年以来,一直从事流行病、计划免疫工作,先后组织实施了钩端螺旋体病防治、计划免疫三个85%达标、基本消灭脊髓灰质炎、世行贷款卫VII项目等工作。在国家和省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著有“荆州市世行贷款卫VII项目实施建议书”、“荆州市世行贷款卫VII项目终期评估报告”等多种题材的文字材料。2003年被市政府授予“荆州市防治非典先进个人”。张建萍 女 51岁 中共党员 主任医师性病艾滋病防治专家,1979年毕业于武汉医学院,长期从事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对性病艾滋病防治有一定工作经验。参与完成多项公共卫生、性病艾滋病控制项目,在国家和省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参与的“中国居民膳食结构与营养状况变迁的追踪研究”获得2005年中华医学会科技三等奖。彭孝武 男 主任医师血吸虫病预防控制专家,荆州市血研会理事,华中科技大学兼职教授。 1984年毕业于武汉医学院,长期从事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经验丰富,先后在国家级刊物和资料汇编中发表多篇论文。参加了“平流沉淀综合防螺技术”研究课题,荣获省政府科学进步三等奖;参加“双层拦网防止钉螺扩散研究”,获卫生部二类成果推广奖;参与完成的“荆州市血吸虫病疫情管理信息系统的研发应用”研究,获省重大科学技术成果证书和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胡必勇 男 主任技师微生物检验专家,长江大学兼职教授。1979年毕业于同济医科大学,曾任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检验科主任。1985年以来主要从事医学微生物检验工作,在流感病毒、轮状病毒、艾滋病及肠道致病菌检验等方面经验丰富。参与的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爆发中柯萨基病毒A24变种的分离与鉴定”获省卫生厅科技进步2等奖;“柯萨基病毒A24变种的血清流行病学的研究”获省卫生厅科技进步3等奖。在国家和省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五、接诊业务
谢云,男,汉族,湖北荆州人,1953年7月生,在职大学学历,理学学士学位,教授,1968年12月参加工作,197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3月考入荆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习,1981年1月毕业留校任教,1993年12月获湖北大学理学学士学位,1983年9月至1984年7月在南京大学进修,1990年9月至1991年7月在武汉大学软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做访问学者,1991年8月在武汉大学助教进修班结业。现为硕士研究生导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984年8月起先后任荆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学系党总支副书记、基础课部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计算机系主任、教务处长,1998年10月任荆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2000年6月任荆州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2003年9月任孝感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2010年5月任长江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主要从事计算机软件和并行算法研究,作为主研成员和子课题负责人参加国家“863”高技术计划课题研究获多项成果,主持省级项目6项,出版学术专著1部、编著1部,发表论文30余篇,获湖北省政府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湖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1项、荆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1项、全国学会优秀论文奖3项。
无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奖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繁荣科技事业,推进科技进步,营造鼓励科技创新的环境,促进自然科学与技术科学(以下简称自然科学)的研究,实现无锡市优秀学术论文评奖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奖工作,坚持党的“双百”方针,坚持学术水平与应用价值并重和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自然科学的研究,促进创新能力的提升,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无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奖为市级奖,每两年举行一次,获奖论文的奖励经费由市政府在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二章 组 织
第四条 成立无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委会)。市评委会由市委、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领导和全市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界的专家、学者组成。人数在30人左右。市评委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第五条 市评委会的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评选奖励实施细则。
(二)批准成立学科(专业)评审组。
(三)审议学科(专业)组评审意见。
(四)评定论文获奖等级。
(五)公布获奖结果。
(六)决定有关评审的其它事项。
第六条 市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承担评审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七条 市评委会按学科(专业)成立评审组,评审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设组长、副组长l—2人。学科(专业)评审组成员由未在该学科(专业)申报论文的评委和专家学者(资源库中随机抽取)组成。
第三章 申 报
第八条 申报的论文必须在经国家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刊物上发表,或国(境)外相应刊物上发表的,或在区域性、省和全国性学术会议上交流发表的论文。在市、局级以上(含局级)内部刊物(须有市出版批准刊号)上刊登的也可以申报。
第九条 凡在无锡地区工作的科技工作者的自然科学和交叉学科学术论文均可申报评奖。与外市人员合作的论文,我市作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方可申报评奖。外市作者受我市有关单位委托承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课题的'研究成果,可以申报参评。
第十条 申报评奖的论文须提供在刊物上发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区域性、省或全国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需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一条 不属于自然科学和与自然科学相关的交叉学科的论文不能申报,技术工作总结、毕业论文、专业著作、试验报告以及科普文章、资料汇编、考察报告等也不属于申报评奖范畴。
第十二条 发出论文评奖征集通知后,评委会办公室对论文征集受理时间一般为三个月。
第十三条 参评论文的发表时间,一般应在该次评审年限范围的第一年1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
第十四条 申报参评特等奖、一等奖的论文需由2名本学科(专业)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并签署意见,申报二、三等奖的论文需2名本学科(专业)副高级职称以上(含)的专家推荐并签署意见。推荐专家需提供职称证书或复印件。
第十五条 申报参评论文,必须由作者本人填写《无锡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申报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学术团体或所在单位盖章,提供电子文档论文及有关证明等资料并交纳评审费。
第十六条 申报参评论文须用中文撰写,如原论文为外文,需先译为中文方可参评。
第十七条 已获得市级政府以上奖(含市级)的论文。不在申报之列。
第十八条 一篇论文只能递交一个单位推荐送评,不能多处或多次推荐送评。
第十九条 数人合作的论文,作者不超过5人,超过5人的论文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第二十条 凡符合论文评奖申报条件的论文和作者,其申报权利不受干涉。
第四章 标 准
第二十一条 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项数额由评委会根据申报情况及历次获奖情况研究确定。各等级评定的具体标准由市评委会制定。
第二十二条 获奖论文应有独到的学术见解,有理论性探讨,有创新论述,有应用价值,要特别重视已被采用并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论文。
第二十三条 在坚持评审标准的前提下,兼顾理、工、农、医、交叉学科的论文评奖分布。
第五章 评 选
第二十四条 评审工作按市学科(专业)评审组初评和市评委会终评进行,申报参评的论文均需按程序参加评审。
第二十五条 市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论文按各学科(专业)进行分组配比后分别送交各学科(专业)评审组评审。
第二十六条 各学科(专业)评审组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后,评选出获奖提名论文,并从中推荐需评定特、一等奖的候选论文,按水平高低列出顺序。
第二十七条 市评委会根据专业评审组提名推荐,对获奖提名论文进行复评,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得票数需得到评委会半数以上认定方为有效。推荐为特等奖的论文由省级专家提出复评意见。
第二十八条 对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相同的多篇论文,一般只评定一篇(等级最高的)论文获奖。
第二十九条 市评委会对评选出的拟获奖论文,通过有关媒体公示10个工作日,受理有关投诉和听取意见反映。
第六章 奖 励
第三十条 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励采用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第三十一条 获奖论文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奖金。
第三十二条 市评委会向获奖者和所在单位通报获奖结果,作为获奖者在考核、使用、晋升和评定职称时的依据,同时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告。
第七章 纪 律
第三十三条 凡申报人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而获奖的,由市评委会撤销其奖励,收回证书和奖金并通知其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获奖论文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的,由获奖者承担责任。
第三十五条 市评委会、各评审组全体成员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委会制定的评审纪律和工作要求,认真执行评审标准,坚持质量、水平第一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团结协作,秉公尽职,按时、按质完成评审工作。
第三十六条 评审人员如有徇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撤销其评审资格并予以通报。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评委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无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奖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2008年五月九日
自然科学是一门范围广博的知识范畴,是针对事物客观规律的认知、归纳所形成的科学体系。下面是由我整理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谢谢你的阅读。
浅析自然科学与宗教的关系
【摘 要】事实上,科学与宗教并不是背道而驰的,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科学与宗教的关系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但是要承认科学与宗教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我们要在看到科学与宗教的区别的基础上分析科学与宗教之间的联系。宗教与科学既对立又统一,宗教离不开科学,科学也需要宗教。在科学发展取得巨大进步的今天,我们更不能摒弃宗教信仰,要发挥其有利一面,发展科学的同时也发展宗教。
【关键词】自然科学;宗教;科学家;宗教信仰
1 理解科学与宗教的定义
1.1 什么是科学
科学即分科之学,是关于自然、社会、思维等的客观规律的分科学说。在《辞海》(1979年版)中这样界定“科学”:“科学是关于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知识体系,它是适应人们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它是人们实践 经验 的结晶。”英国学者贝尔纳在《历史上的科学》一书中说:“科学可作为一种建制;一种 方法 ;一种积累的知识传统;一种维持或发展生产的主要因素;以及构成我们的诸信仰和对宇宙和人类的诸态度的最强大势力之一。”[1]
1.2 什么是宗教
宗教是人类社会成长到一定历史阶段而产生的一种 文化 现象,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范畴,是对神明的尊奉与崇拜。一般而言,宗教就是一种信仰体系,是对客观存在的解释,一般包括仪式的遵从与信仰两个方面。宗教主要特点是,相信有一种神通的神秘力量或实体存在于现实世界之外,这种神秘力量不仅统摄万物而且主宰自然进化、决定人世命运、拥有绝对权威,从而使人类对这种神秘力量产生敬畏和崇拜之感,并经过不断的发展变化引申出信仰认知和仪式活动等内容。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这样解说宗教“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
2 科学与宗教的关系
2.1 科学与宗教共同生长
科学是一种认识活动,科学知识起源于人类的 社会实践 活动,古代文明为近代科学的发展创造了条件。由于受人类社会实践水平和认识水平的局限,在一段很长的历史进程中,古代的科学知识一直依赖于充满想象和猜测的自然哲学,甚至依附于宗教神明。到了中世纪,科学逐渐发展成为神学的一个分支,随着人类实践和认识的发展,科学与宗教从混合状态走向解体,科学最终从自然哲学和宗教神话中分离出来,演变成为实证科学。1543年,哥白尼的《天体运行》第一次宣布了近代科学与宗教神话的终极决裂。从此,科学的发展取得巨大的进步,自然科学也从宗教神学中获得解脱,科学与宗教走上了冲突对立的道路。
在人类文明刚刚开始之时,科学与宗教就各自的萌生起来。只不过当时科学认识与宗教思想都处于初始时期,相互存在于人类的原始思维形式之中,二者相互融合,相互渗透,很难找到二者的差别。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文化形式出现分化现象,不同的文化形式开始分离。在原始社会走向完结前,不同文化的分化正处于低级阶段,科学知识与宗教神明仍然共同存在,界限不分明,互相包含。正因如此,我们在最初的科学中能够看到神秘的虚幻认识的影子,而在最初的宗教中也能够发现人类经过实践积累的经验知识。
2.2 科学与宗教在本质上是对立的
科学与宗教在本质上是对立的。科学不认可超自然的力量,反对采用超自然的因素和力量去解释任何自然客观现象和自然现象的发展过程。然而,从本质上说宗教就是对超自然力量的敬仰与信封,认为世界是被超自然的上帝和神明创造的。宗教由于对超自然力量的敬仰与崇拜导致它否认客观存在的必然性和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这种科学对超自然力量的否定与宗教对超自然力量的肯定之间的对立,决定了科学与宗教在本质上是对立的,而且这种对立是不可调和的。
科学与宗教的认识方法也是完全不同的。自然科学从客观实在的各种具体形式出发,从而发现客观实在之间的联系并用经验的方法证明。而宗教认识所采用的方法是“信仰主义”,借助的是非经验、非理性的神秘主义直觉。
科学与宗教的社会作用也有很大的不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并以此推动了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科学被马克思主义看作是最有意义的革命力量。虽然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宗教曾经对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在整个历史进程中宗教是一种含蓄的成分,因为宗教常常把客观的社会制度作为神意的展现,因而对社会的发展起到阻碍的作用。
2.3 科学与宗教的冲突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导言中说:“自然科学……本身就是彻底革命的,它还得为争取自己的生存权利而斗争。”并举例说:“自然科学把它的殉道者送上了火刑场和宗教裁判所的牢狱。值得注意的是,新教徒在迫害自然科学的自由研究上超过了天主教徒。塞尔维特正要发现血液循环过程的时候,加尔文便烧死了他,而且还活活地把他烤了两个钟头;而宗教裁判所只是把乔尔丹诺?布鲁诺简单地烧死便心满意足了。”[3]
宗教和科学是一直存在着冲突的,但二者的关系并没有发展到你死我活的地步。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宗教领域同科学领域之间冲突的主要来源在于人格化了的上帝这个概念。这种象征性的内容,可能会同科学发生冲突。只要宗教的这套观念包含着它对那些原来属于科学领域的论题所作的一成不变的教条式陈述,这种冲突就一定会发生。[2]在整个历史进程中,科学与宗教的对立并不罕见,依此可以看出宗教对科学发展的干涉,比如,教会严厉反对伽利略和达尔文的革命斗争并对其进行残酷的迫害就是这样。
无论历史还是现实都向我们证明,宗教永远不会摒弃对威胁其地位的科学理论发起挑战的,不仅这样,宗教还要打击科学的 教育 。最典型的例子是,众所周知____一直没有停止对“进化论”的攻击,因为“进化论”击中了基督____的根基,这也就上演了宗教对科学的迫害。由此看来,科学与宗教的冲突由来已久并且也很难调和。
3 科学家与宗教信仰的关系 虽然科学与宗教在历史进程中始终是对立冲突的关系,但是许多西方自然科学家都有宗教信仰,例如天文物理学的奠基人开普勒曾说过:“既然天文学家是自然之书最高上帝的牧师,适合我们思考的不是我们智慧的光荣,而是居于一切之上的上帝的光荣。”;还有经典力学体系的建立者牛顿,他信仰耶稣基督和救世主,而且牛顿在晚年写了大量关于宗教方法的手稿,手稿内容涉及年代学和圣经研究又延伸到神学阐释;更有发展了电学和磁学基础概念的法拉第,他也是一个虔诚的____信徒,积极参与教堂活动;被称为是原子理论之父的道尔顿,也是一个传统的基督徒。
恩格斯说过:“上帝在信仰上帝的自然科学家那里的遭遇,比在任何地方都要糟糕。唯物主义者只去说明事物,是不理睬这套废话的。只有当那些纠缠不休的教徒们把上帝强加给他们的时候,他们才会考虑这件事,并且作出简单的回答,或者像拉普拉斯那样说:‘陛下,我不’,或者更粗鲁一些,以荷兰商人经常用来打发硬把次货塞给他们的德国行商们的方式说:‘我用不着那路货色’,并且这样就把问题了结了。而上帝在他的保卫者那里竟要忍受何等遭遇啊!在现代自然科学的历史中,上帝在他的保卫者那里的遭遇,就像耶拿会战中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在他的文官武将那里的遭遇一样。在科学的推进下,一支又一支部队放下武器,一座又一座堡垒投降,直到最后,自然界无穷无尽的领域全都被科学征服,不再给造物主留下一点立足之地。牛顿还把‘第一推动’留给上帝,但是不允许他对自己的太阳系进行别的任何干预。神父赛奇虽然履行教规中的全部礼仪来恭维上帝,但是并不因此就变得手软些,他把上帝完全逐出了太阳系,而只允许后者在原始星云上还能作出某种‘创造行动’。在一切领域中,情况都是如此。”[3]
恩格斯的这段话引发了我们的深思,一个有宗教信仰的科学家能否进行科学研究呢?那么如果他从事了科学研究,他所取得的科学成果是宗教信仰的原因还是他自己的思维的结果呢?
笔者认为要坚持一个适度的原则,可以有信仰,要防止过犹不及。例如伽利略,可以说他一直是一位忠实的天主教徒,但是必须承认他有很高的科学素养。伽利略科因追求真理而取得了科学成就,当他的科学研究与宗教信仰产生矛盾时,他选择真理,具有崇高的科学精神,尊重科学事实,因此才能在科学领域取得成就。
如果科学家迷信过度,那么他们的科学之路将会充满崎岖,宗教信条有可能引导他们走上与科学相反的道路,得出一些违背科学的结论。这里我们以牛顿为典型来考察一下。牛顿是近代以来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他所著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被公认为是科学史上最伟大的自然科学著作,无论是在天文学还是在数学等领域他都做出了非凡的贡献。这些成就都归功于他崇高的科学精神和科学素养,因为他能够正确面对科学事实,敢于破除宗教信仰的束缚。但是在晚年,他的科学观逐渐屈服于神学观,他从唯物主义的经验论进入了唯心主义的先验论,在那之后牛顿就没有多少的科学成就了。可见,科学家可以有信仰,但是要适度。
4 结论
科学与宗教并不是背道而驰的,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科学与宗教的关系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但是要承认科学与宗教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历史上科学与宗教始终存在冲突对立的关系,宗教对科学进行迫害,导致科学的发展受到阻碍。同时,我们要在看到科学与宗教的区别的基础上分析科学与宗教之间的联系,宗教与科学既对立又统一,宗教离不开科学,科学也需要宗教。在科学发展取得巨大进步的今天,我们更不能摒弃宗教信仰,要发挥其有力一面,发展科学的同时也发展宗教。
【参考文献】
[1]贝尔纳.历史上的科学[M].伍况甫,等,译.科学出版社,195.
[2]爱因斯坦文集:第一卷[M].
[3]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
[责任编辑:汤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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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是以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兴起于18世纪中后期,到19世纪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后才逐渐建立了系统的理论结构,形成了独立的学科体系。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社会科学类论文参考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社会科学类论文参考范文篇1
浅析社会科学客观性
社会科学是从传统的人文科学中分化出来的,它至今还带有人文学科的痕迹。但是社会科学是一种科学研究,它的形成与发展受到自然科学的极大鼓舞,基本出发点是:社会及人类行为也可以像自然现象那样由“科学”来研究;其根本任务是客观地描述和分析社会(袁方,1995:14)。由于社会现象的特殊性,这项任务往往成为一个难题。社会科学不只是一个纯粹的理论思维过程,也是一种 文化 和意识现象,它的形成和发展受到了社会的文化价值观念的影响。伴随着社会科学的产生和发展,客观性问题就成为一个始终萦绕的问题,问题纠缠的大部分源于对“客观性”的不同理解,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展开进一步的探讨和认识。
一、基于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对其客观性的认识
从研究对象上说,自然科学的对象是自然界中的现象,是没有人直接参与的现象,即自然客体。自然客体是一种物态性的实体存在,客观实在性、可重复显现性和历史发展性是它的根本属性(李文华,2006)。社会科学通常是指研究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它是一个包括经济学、政治学、法律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庞大知识体系。社会世界的现象是有人直接参与的现象,即人(们)的心理和行为活动本身(王忠武,1999)。这个差异似乎一目了然,其实它隐藏着更深刻的分歧,甚至可以说,它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在 其它 方面呈现差异的主要源泉,同时也是社会科学在客观性方面呈现争论的源泉。
从研究对象的角度来看,社会科学是以人类社会和社会中的人为研究对象,而自然科学以自然界为研究对象,二者在客观性程度上的差别是显然的。有人否定社会科学客观性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社会生活是有目的、有意识的人参与其中,社会现象本身多系主观性所为,因而缺乏客观性。这种观点是把客观性的含义看做那种无人介入的、纯自然的客观性。但是,笔者认为,客观性包括“那些存在于人活动中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本质联系”的含义,从这个角度来看,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侧重于研究客观性的社会现象与社会规律,其社会功能集中表现在改善社会管理和制度文明建设方面,也具有一定的自身的客观性。总体而言,从研究对象的角度来看,社会科学的客观性程度可以说处于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的关键的中介地位上。且对于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均具有主导、规范、协调和控制作用。
二、基于社会科学的知识对其客观性的认识
从实证主义和 经验 主义的角度出发,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可以表现为社会科学知识的系统性。因果决定论和普遍性等几个特性(袁方,1995:14-16)。具体而言,社会科学知识的系统系指社会科学的目的是系统地说明和解释人类的社会行为,而这种说明也像自然科学那样依据一定的逻辑法则。社会科学知识的因果决定论是指,社会科学家也像自然科学那样假定,任何事物都有其发生的原因,也就是说,每一个事物都是由在它之前的某些事物所决定。社会科学知识的普遍性是指,要从多种因素中找出最主要的、对所有人都有影响的因素,并把这种普通的、简化的因果说明应用于任何人,任何时间、地点,包含了不同文化价值下的人对同一种知识的理解和接受。
从以上罗列出的几个社会科学知识的性质,可以看出社会科学在形式和内容上追求像 自然科学知识 那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与自然科学相比,由于社会现象的不确定因素更多,偶然性和独特性也更大;社会科学所研究的现象比较复杂、异质性较大,而且更多地受到个人因素的影响。这使得社会科学知识的系统性不强,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不严谨,往往难以达到对社会现象的客观、准确和系统的认识,社会科学知识也更容易受研究者本人的世界观、政治信仰、价值观等因素的影响,而与所要反映的社会现象存在偏差。因此,从社会科学知识这个维度来说,目前社会科学的客观性仅仅是一种“准客观性”,亦或说是一种类客观性,难以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客观性。
三、基于社会科学的 方法 论对其客观性的认识
早期社会科学由于受机械物理学为核心的自然科学科学的深度影响,坚持将社会科学的主观性视作不同主张的分水岭,主观性与“心理的、有价值的”等同。“心理的”具有私人性(袁继红,2008)。孔德、迪尔凯姆等人推崇用自然科学方法研究社会现象,排斥任何心理的因素,探索事物之间重复出现的社会规律,追求普遍的唯一的本,即方法论上的实证主义。因而,孔德等人将“心理的”对立面视为“客观的”,并主张用观察法、实验法、统计方和比较法等研究社会现象。此外,李凯尔特、狄尔泰等人则将社会科学研究的触角置于人类社会现象特有的价值上,人类自由意志赋予社会现象独有的价值。一切自然的东西都不具有价值,因而不能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社会科学(文化科学),社会科学的课题具有私人性、独特性,只能采用“表意的”方法,把握主观的对象。“客观性”在此作为主观性的对立面被拒斥在外。然而,这两类主张由于都固守着明确的界限,无法克服本身的局限性,前者固守在价值无涉的自然领域,一味寻求社会科学的客观性,而不顾社会科学自身的特点,后者则强调社会科学属于价值领域,认为社会科学不存在客观性,陷入主观主义的泥潭。
实际上,大部分社会科学家都介于实证主义与主观主义这两个极端之间。其中,韦伯的方法论思想最具代表性,他对社会科学的客观性也作出了自己独特的理解和认识。韦伯认为,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有本质的不同,后者含有社会成员对自己和他人行为的主观理解,也就是说,“社会事实最终归结为可理解的事实”。此外,韦伯指出,由于人的社会行为是有意义、有目的的,因而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对于这种规律性的行为可以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加油研究。为此,韦伯提出了“理想类型”和“价值中立”两个核心概念,也确保社会科学能像自然科学那样具有客观性,同时也能很好的区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异性。
四、 总结 :社会科学客观性何以可能
科学研究的客观性是指任何研究者,不管他们属于哪个阶级、哪个党派,信仰哪一宗教,只要他们采用同样的科学方法,就能够得出同样的研究结论(袁方,1995:16)。社会科学由于具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机制,如研究对象比较复杂、异质性、偶然性和独特性较大;易受到个人因素的影响等,同时也难以摆脱与价值的亲和性关系。因此,社会科学的客观性是建立在主观基础上的,是在价值关联基础上获得的认识被价值立场下的人的普遍理解和接受的社会事实。所以,如果社会科学研究没有与任何文化价值相关联,那么任何处于价值立场下的人对于研究认识就难以理解和接受,也就因此取消了客观性的可能性实现,从这一点说价值关联是客观性的基础。
社会科学对社会和历史的认识是一个在动态中近似实现的过程,是一个从文化意义上对历史因果分析的不断认识,是一个追求知识对具体实在的经验有效性和对这种经验有效性不断在文化价值上重新界定的过程(赖金良,1996)。社会科学研究客观性的表现是:这种研究由于实现了文化价值所界定的针对经验实在的有效性而被文化的人类所普遍理解和接受。社会科学研究的客观性基础是文化价值和价值关联,这种研究的客观性来源则是这种研究所赖以获取的手段是被普遍理解和可接受到的,这种手段就是各种不同的理想类型以及研究方法和技术,而这种手段的客观性基础是理想类型的开放性、研究方法和技术的客观性和有效性。纵然如此,但是要想真正实现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并被其他学科所认可,其道路还是很艰难,需要社会科学研究者付出巨大的努力。
参考文献:
[1]袁方,社会研究方法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2]袁继红,基于方法的社会科学客观性何以可能[J]四川工农学报,2008(5)
[3]王忠武,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三位一体关系[J],科学学研究,1999(3)
[4]李文华,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五个差异――兼论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现实意义[J]科学学研究,2006(6)
[5]赖金良,什么是社会科学以及社会科学的客观性[J]哲学研究,1996(6)
社会科学类论文参考范文篇2
论科学社会主义和科学发展观
摘要:我们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观的继承和拓展,是当代社会发展形势的必然;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创造性应用,符合中国国情;对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科学社会主义,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科学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科学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政治形态,让人们更具体地认识社会。之所以称之为科学社会主义,是为了区别于空想社会主义。《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曾这样提到:马克思一生中最大的发现有两个,一个是唯物史观,另一个是剩余价值。这两个重大的发现,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了科学。它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斗争发展规律的科学,是一门政治科学。
马克思主义分为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其中,哲学是起点,经济学是中介,科学社会主义是终点。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是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指导我们党和国家实践活动的一门首要科学,必须将其贯彻到我国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同时科学社会主义也将在实践中得到丰富和发展。
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以胡锦涛为的党中央在新实践中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内容是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实现方法是统筹兼顾,具体办法就是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符合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内在要求,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也是针对当前中国国内外经济形势,满足中国今后长期发展需要。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必须遵循的发展规律,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内在要求,对于中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和重要的影响。
一、科学发展观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观的继承和拓展,是当代社会发展形势的必然
科学发展观对当今社会起指导和促进作用。他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出了新的理念
邓小平同志指出,在社会主义国家求发展,必须首先发展生产力,只有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中国共产党在总结国内外建设社会主义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新的理念,这就是: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主要是通过社会主义自身的发展,而社会主义的发展必须是科学的发展。科学发展观是新的社会主义发展观,它的提出推进新的社会主义事业。
(二)解答了一个重大问题
各国的社会主义者都在探讨当代的社会主义应该是怎样的社会主义,胡锦涛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则科学的回答了这一问题。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人民是创造历史的根本动力,在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中,必须依靠人民。内容是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就是要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等个方面的建设,使现代化建设的各方面都相协调。只有这样才能掌控全局,能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重大关系。
(三)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
1.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基石
科学发展观在继承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基础上有所发展,并没有脱离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而是在发展过程中提出关于社会主义的新的观点。所以,科学社会主义始终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基石。
2.科学发展观的逻辑起点
党的思想路线的创新,是科学发展观的逻辑起点,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可以用16个字概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在这16个字中,最重要的就是“求真务实”,胡锦涛指出:求真务实,是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以贯之的科学精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P
3.科学发展观的立足点
科学发展观的立足点是对中国现实问题的思考。我们必须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面临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不断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我们的思想和理论”,?Q这就是科学发展观的立足点。
4.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结构
党的十七大 报告 中指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R14只有坚持了这几点,科学发展观才能真正落实。
二、科学发展观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创造性应用,符合中国国情
(一)科学发展观与马克思主义生产力论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把如何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研究的重点,把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作为文明进步程度的一个主要标志。
马克思认为:生产力就是人们自身的力量。科学发展观强调的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人和自然的可持续发展,要做到“五个统筹”、“五个坚持”,这是马克思有关生产力的科学论断的反应,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因此,科学发展观的确立,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创造性应用和发展。
(二)唯物史观社会发展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全方位开放、互通有无、互补互利从而使各种资源在全世界范围内有话配置的经济,是一种以国内社会政治稳定、世界不发生大的战争为前提的全球化的经济。这需要稳定的政治环境来支撑,为求稳定,不得不给社会劣势群体以福利保障,如今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社会福利政策,扶贫助弱的政策,这并非完全处于富人的善心,而是处于发展的客观需要。
如今,想保持党员的先进性,重要第一条,就是坚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创造出社会主义所必须的物质和精神的条件,并且在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科学发展观与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上,提出了两个理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标志着党在政治、思想路线、执政能力等方面已日趋成熟,也进一步补充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胡锦涛同志总结了我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观,大大加快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延伸,又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目的。把科学发展观付诸实践,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真正要义,表明我们党开始把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科学发展观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一)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二者不能等同也不能割裂,他们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才能构建和谐社会。
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在价值取向、目标任务、根本要求等方面是统一的,“以人为本”、“五个统筹”既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也是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二者在一定 社会实践 基础上还可以互相转化,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构建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才能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科学发展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就是是以人为本,这就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了力量源泉。
就当前我国的国情来看,生产力水平还有待提高。离开发展片面追求和谐,或者离开和谐片面追求发展,就无法协调,无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科学发展观把发展与和谐有机统一,是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须要坚持的正确原则。
和谐社会的建设既是广大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创造自己幸福生活的宏伟事业,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更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这要求领导干部联系实际、统筹兼顾、运用发展的观点、坚持创新的思路不断开拓和谐社会建设的新格局。
(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实践成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
1.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要务是发展
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也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它使人类社会文明和进步。在当今世界,和平和发展是时代的主题,所有国家都在谋求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揭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要求及精神实质,也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了指导作用。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而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正实现这一目的。
2.“坚持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归宿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和核心,是党的宗旨和使命。这就是要求我们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义。“全面”就是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的全面发展,“协调”就是指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关系,即协调好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之间的关系。“可持续发展”是要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也要保持与自然的和谐。只有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才能走上全面提高的文明发展道路。
综上所述,科学发展观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进一步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在中国当前的国情下,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才能构建科学的社会主义,构建和谐社会,使社会主义的建设步入正轨,拥有更美好的未来。
注释:
?P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教育 读本.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04.267.
?Q江泽民.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635.
?R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出版信息不详.
[2]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信息不详.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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