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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酝酿大部制机构改革论文

2023-02-22 17:5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中国酝酿大部制机构改革论文

大部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根据一些学者的不完全统计,在国务院现有的66个部门中, 大部制改革职责多达80多项,仅建设部门就与发改委、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道部门、国土部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另外,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涉及14个部委。行政职能的错位和交叉,不仅造成了部门之间扯皮现象多,行政效能低下,过多经济资源被行政机构自身消耗掉;更重要的是,它无法履行宏观经济管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能,无法向民众提供合格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因此,必须对现有政府机构进行有效整合,改变政府机构繁多、职能交叉的现象,通过减少机构数量,降低各部门协调困难,使政府运作更有效率,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角色定位。而不仅仅是像过去一样,简单地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虽然这些是政府机构改革中最基础性的工作。
换言之,推行大部制同时就意味着政府职能必须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己任,从而使得政府权力得以规范、回归公共服务。如果大部制改革达不到转变政府职能的效果,那么,它就会像之前的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一样,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因为大部制一个直接的目的就是要打破现有的部门利益,但正如人们所担心的,如果几个部合并成为一个超级部,权力很大,对它进行监督恐怕更加困难,因此,若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在大部制下,原来的“部”降格为“司”,“阎王”变成了“小鬼”,可手中的权没有变,仍然行使过去“部”的职权,那么,大部制改革就可能把过去分散的部门利益,积聚为集中的部门利益。要解决这一难题,惟有真正转变政府职能。
总之,大部制是社会大转型中政府保障服务性功能突出、行政色彩淡化的必然选择。而一个整合了不同部门利益的强势大部委,其职能也应该适应和体现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行政的管理需求。随着两会的来临,有关大部制改革将会受到社会的更多关注,笔者衷心地希望这次大部制改革能够收到扎扎实实的成效,政府部门都能成为一个个办事干练、勤政为民的政府。

改革意义
按照部门的职能大小和机构的数量多少不同,政府机构设置一般有“小部制”与“大部制”两种类型。小部制的特征是“窄职能、多机构”,部门管辖范围小、机构数量大、专业分工细、职能交叉多。我国目前实行的即是这种小部门体制。大部制是一种政府政务综合管理组织体制,其特征是“大职能、宽领域、少机构”,政府部门的管理范围广,职能综合性强,部门扯皮少。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行的“大部制”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具有重要而显现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减少职能交叉,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我国目前政府组织机构设置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部门过多、职能交叉、权责脱节。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务院部门之间有80多项职责交叉,例如,建设部门与发展改革部门、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道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涉及14个部委(局);劳务输出也存在多头对外的问题;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劳动保障、人事、教育部门职能交叉;在信息产业管理方面,信息产业部、国信办、广电总局等部门职能交叉;在城市供水、地下水管理方面,水利、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职能交叉,等等。这种较为典型的“小部制”,既造成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推诿扯皮,又导致职能分散、政出多门,削弱了政府的决策职能,也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职能交叉还损害了国家整体利益的实现,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实行“大部制”,能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由传统的以职能为中心的职能导向型政府转向建设以流程为中心的流程导向型政府,有利于整合政府资源,再造工作流程,确保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公众提供便利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最终“整合不同的体制,提供无缝隙的服务”。
2.有利于落实“问责制”,建设责任政府
部门过多必然造成职能分散、政出多门,既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和加强政府应有权威,又不利于落实“问责制”和建设责任政府。多个部门负责同一项工作的做法,貌似加强领导,实则减轻了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同时,还导致部门利益的滋生,使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合法化甚至个人化。大部制强调的是部门职能的有机统一和综合管理,能够较好地协调职能机构统一和专业分工的关系,对于协调部门关系、强化政府权威和落实责任追究具有重要意义。此外,鉴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能的有效划分和呼应,如果国务院将部门数量控制在20个以内,则地方各级政府就基本上能够做到与中央一样合理设置部门,有利于政令上通下达,便于管理的衔接和延续。
3.有利于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和深化,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
大部制将是未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和亮点,应当将大部制改革放到整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全局来定位和设计,综合考虑政府改革的系统配套问题,将组织重建、体制变革、机制创新、职能转变、流程再造、管理方式创新以及相互关系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以全方位推进我国政府组织变革。因此,要从整体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府治理创新和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大部门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加快行政管理改革的关键环节,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周密设计、统筹协调、稳步推行。
值得指出的是,大部制改革反映了地方政府对行政体制改革的普遍愿望。据我们课题组2007年暑期在全国14个省的调查,很多地方政府及部门都提出了推进部门整合的意见,这也说明推行大部制改革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改革原则
1.回应性调适原则。一要回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强化宏观决策,加强市场监管,弱化微观管理,同时兼顾我国在经济转型中培育市场、促进特殊行业发展、有效管理骨干国企的需要。
二要回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扩展社会职能,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充分培养社会的自治精神和能力。三要回应利益多元的需要。充分考虑地方利益、地区利益和行业利益的平衡,既要合理配置利益机制,又要防止追逐违法利益。四要回应技术发展的需要。减少管理层级,实行扁平化管理。
2.总体性统筹原则。一要总体统筹职能设置。构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错落有致的服务型政府职能架构。二要总体统筹权力配置。加强国务院最高领导层对各部门的统筹能力,同时合理划分国务院与地方政府人权、财权、事权的权限。三要总体统筹各种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四要总体统筹府际改革,形成国务院机构改革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协调张力。
3.系统性集中原则。一是整合职能。有机合并相近职能,避免职能交叉,相互扯皮。二是整合权责。健全政府权责体系,形成部门间和层级间合理的权责构成。三是整合机构。减少管理环节和层次,优化结构。四是整合机制。整合大部门内部的运行机制,降低协调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4.制约性协调原则。一是国务院整体(国务院和部门及部门之间)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二是部门内部的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三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
5.总揽性分别原则。一是要进行改革的总体设计,形成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近期和远期改革的整体方案。二是要实行分层要求,对国务院和省市以下政府改革既要明确共同性,又要有不同针对性。三是要实行分类指导,对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地区政府改革提出适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指导。四是要实行分步实施,既要考虑改革目标的实现,又要考虑改革的现实可操作性,尽可能减少改革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和消极成本。

若干问题
1.决策、执行、监督的分离与协调问题
目前我国决策职能与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不分现象突出,监督流于形式,使决策部门普遍受到执行利益的干扰,导致问责更加困难,国家利益部门化。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要探索建立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适度分离的行政运行机制,实现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我们认为,建立不同层面的适度分离机制是可供考虑的思路。即:既要在政府部门的整体层面上构建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的组织架构,也要在部门内部建立决策与执行相分离的机制,将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执行职能分离出来,设立专门的执行机构,避免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身的弊端。有些职权的分工与制约,还需要从与人大、司法部门的关系上来考虑。近几年来,一些部门已经在探索这方面的改革。例如,交通部于1998年实施了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交通部负责决策、交通部海事局负责监督、交通部所属地方海事机构负责执行的相互协调又适度分离的组织机构体系。
在大部制改革中还需要着力解决市场监管体制问题。我国市场监管部门过多、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非常突出。例如,对食品的监督管理,目前是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地方政府因机构设置不同,涉及食品监管的部门更多,有的省涉及十几个部门,有的省会城市涉及二十几个部门。这种分段监管体制,不仅造成部门职责交叉,提高监管成本,而且降低了监管效能,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从根本上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必须按照市场统一、开放、竞争的要求,将现行涉及市场监管的有关机构整合,统一行使市场监管职能,以增强监督的统一、公正和有效。
2.综合管理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的关系问题
我国目前综合管理职能与专业管理职能配置不科学。综合管理部门权力过于集中,行业或产业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不到位、权力分割,项目立项、资金支配等事项都要经过综合管理部门的层层审批,统筹协调困难,对一些问题难以及时出台有效的政策。因此,必须进一步理顺综合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的关系,做到各负其责、相互协作。一是综合管理部门的基本定位是服务、协调、指导、监督,主要研究制定国家战略、重大规划、宏观政策,协调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各个产业或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统筹协调。为此要切实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实现从“项目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二是按照大部制的要求适当拓宽专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其工作重点是研究解决产业或行业存在的重大问题,拟定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政策,统筹配置行业资源,发布行业信息标准,维护行业市场秩序,开展行业执法监督检查,提供行业相关信息服务。三是设立专司统筹经济社会事务的办事机构,统一协调解决职责交叉和综合管理事务。
3.推行大部制改革的法律保障问题
大部制改革事关政府体制机制的创新和权力利益的调整,应当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的要求,畅通利益表达和意愿诉求渠道,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起草改革总体方案,由中央讨论决定,并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以提高改革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合法性和回应性。应当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切实加强行政组织法体系建设,推进行政组织设置、职能定位和机制运行的法治化。由于受计划经济和部门立法的影响,我国相当程度上存在一个部门一套法律体系,大部制改革后,有关执法主体、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可能会出现一定的问题,必要时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有关机构改革中法律适用问题的决定予以解决。同时,大部制改革必然涉及到现行法律法规的修改问题,应当以此为契机,增强我国法律体系的协调统一和实行综合立法。
4.与其他改革相配套问题
大部制改革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和权力关系的调整,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整体配套改革的原则,使大部制改革与其他改革相互协调、彼此促进。当前特别重要的是应当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创新公共产品的提供机制,重视公益性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还可以更多地采取购买服务的提供方式。要按照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将大量的技术性、服务性和经办性职能交给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承担;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大部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本质上从属于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有关权力分离和制约问题,需要与司法体制、人大体制相结合来考虑。应当按照十七大确定的“统筹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机构设置”的要求,在政治体制的整体架构中确定改革方案和对策措施。
公共服务型政府与公共财政具有天然的统一性。推进大部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应当重视发挥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作用。西方一些国家没有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而机构数量和官员及公务员规模能在数量上控制住,其重要原因就在于建立机构和增加公务员需要有预算,而预算需要议会批准。实际上是预算在控制编制,政府增加机构和人员的权力在议会,政府是不能自我膨胀的。因此,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改革预算管理体制,既实现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也实现编制与预算相结合,发挥预算管理改革对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的约束作用。此外,要发挥预算制度改革在降低和控制行政成本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设计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预算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
5.加强对大部制改革的理论研究
我国以往的机构改革往往是迫于形势压力,临时应付,一般是从政策阐释的角度提出改革主张,缺乏指导改革实践的较为系统和理性的、前瞻性的理论阐释,导致改革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前瞻性不够。换言之,理论滞后于实践的问题正在日益成为制约我国政府改革的突出问题。当前,在新形势下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行大部制,应当着重对我国政府改革进行理性的反思,从价值选择的角度讨论政府改革与发展市场经济、实现制度创新、提高政府能力的关系。要加强政府改革与治理的学术研究,特别是加强公共组织理论的研究。要适应全球化和世界性政府改革与治理的发展趋势,进行国际比较研究,积极借鉴它国经验。要重视实证研究,立足于转型期的中国行政管理实践,调查和总结我国机构设置和改革的经验,提炼出具有规律性的通行做法,通过理论创新促进体制和机制创新。

急求有关行政管理类论文

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不仅仅是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更深层次的目标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逐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这种新的行政管理体制,又要求与之相适应的运行机制。研究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运行机制,应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第一,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一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政治制度;第二,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第三,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应是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体制。综合这三方面的要求,改革的我国新的行政管理体制,必须建立和强化以下运行机制,即:强化效率效益机制、强化规范约束机制、强化协调指导机制、强化廉政监督机制。

(一)强化效率效益机制

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需强化效率机制,一方面是由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本质要求所决定的,同时,又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当前,需要着重从市场经济要求的角度去认识强化行政管理效率机制的必要,险。

效率观念是随着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作为市场中的商品生产者,不但其生产的产品对人们要有用,而且其生产该种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要低于同类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样,其产品在市场上才具有竞争力,才能实现其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才能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所以,商品生产者都非常重视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效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和社会逐步建立和发展起了一系列调控和管理经济活动的机构,这些机构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商品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因而必然会影响其经济效益。市场经济的运行,不但要求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必须讲求效率,也同样要求政府和社会的经济调控和管理部门以及一切与经济活动、经济关系有关的行政部门都要讲求效率。市场经济社会奉行的“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信条,是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的。我国当前为了吸引外资,改善投资环境,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提高行政办事机构的工作效率。

我国新的行政管理体制需强化的效率机制包括以下几种具体的效率机制:

1、社会效益与成本效率相结合的效率机制

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是社会主义的行政管理体制,因而,我们的行政管理中的效率和效益,首先要求对人民要具有有益性,对社会要具有有益性,要讲求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时效性。我们的行政管理系统面对着广大的城乡人民群众,人民群众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大量问题的解决,往往带有很强的时间性,要求及时得到妥善处理和优质服务,不容拖延。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必然要求这种体制注意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时效,首先要求这种社会效益。

行政行为又是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是需要投入一定的成本的。这就必然存在一个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率问题,也就是对行政的投入与行政行为效果之间的比率题。我国政府部门重投入不重产出的现象相当普遍,不少部门争编制,争预算,争拨款,而高编制、高预算往往带来的是机构林立,冗员增多,经费浪费,最终是产出率低,效率低下。因此,强化成本效益观念与机制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我们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运行应该用最少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尽可能少的投入,尽可能低的行政成本,取得最佳的效果。

把上述两个方面结合起来,我们的行政管理体制应形成并强化社会效益与成本效益相结合的效率机制。

2、机构效率机制

我国行政管理的组织机构就应具有效率机制,机构设置不叠床架屋,不重复交*;机构之间各自职能的界定科学明确,责权分明,避免相互之间扯皮、推i}、争权等现象;人员编制合理精干,每个岗位都有各自的科学的设置依据,有其岗位职责,人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这样,行政管理体制就具有一种机构效率机制。

3、决策效率机制

行政机关要依据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要求,做到作出的决策应是最佳的决策,避免决策上的失误。决策上的失误,往往会造成物质财富的重大损失,带来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的严重困难,而正确决策带来的效益往往是最大的效益。强化决策效率机制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方向。

4、程序效率机制

当前在行政效率方面,行政程序不科学、不合理,是一个突出的问题。一件事往往由于环节过多,手续繁复,职责不清,久久不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公文旅行、推拖扯皮成了行政管理运行中的公害。行政程序合理、科学,会极大地提高整个行政管理体制的效率。针对现存行政管理程序的状况,强化程序效率机制,政府和各部门需制定科学的行政程序,严格杜绝时间和精力的浪费,使行政管理程序符合高效的原则。

5、素质效率机制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由行政人员个体形成的集体协作完成的。行政人员个体的素质水平以及由个体形成的集体素质水平,对行政工作的质量、效率有着直接的重要的影响。很难设想一支政治、业务素质不高的行政人员队伍能高效地完成行政任务。

行政人员的素质主要包括政治思想素质、行政管理知识能力素质和专业管理业务素质。在政治思想素质方面,要求行政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提倡奉献精神,树立艰苦奋斗作风,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和群众路线,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在行政管理能力方面,要求行政人员具有行政管理的科学知识,‘懂得并把握行政管理的特点和规律,具备较高的行政管理能力。在专业管理业务素质方面,要求行政人员具有所从事的专业管理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精通所管理的业务,能胜任其专业管理工作。行政人员有了这些方面的较高的素质,就具有明确的方向、高度的责任感,能够做出高效工作和优质服务,出色地完成各项行政工作。

(二)强化规范约束机制

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运行应该按照我国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精神文明所要求的规范运行,强化以下几种规范约束机制:

1、法制规范约束机制

行政机关本身就是执法机关,必须依法行政,其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法律这一国家强制力实行的社会行为规范,同样规范和约束各级政府和一切行政部门以及全体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由于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的影响,行政部门和行政人员的法制观念相当薄弱,“政府要守法”、“民可告官”这些观念与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的吏治观念大相径庭。①因而,应该强化行政管理体制的法制规范约束机制,既要强化这方面的“硬件”建设,又要强化这方面的“软件”建设。“硬件”建设主要是指制定并完善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使行政行为有法可依。同时要加大对己颁布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做到对行政机关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当前在《行政诉讼法》的执行中,就存在着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民要告官仍存在着重重阻力和困难。“软件”建设主要是指强化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明确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集中表现,对于任何政党机关、团体和个人,都具有同等的规范约束力,而且行政机关更应模范地依法行政,起表率作用。

2、监督规范约束机制

行政管理体制的监督规范约束机制,首先来自各级权力机关的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受人民的委托,代表人民群众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监督各级一府两院,听取和审查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质询,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加强各级权力机关对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的监督规范约束机制,会有力推动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在法制的轨道上有序地规范地运行,促进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民主化和法制化,防止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出现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行为以及侵犯、妨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监督规范约束机制还包括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行政监察是指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指令的情况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察,严肃政纪,搞好政风,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对各级政府及行政执法部门的审计监督是整个审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方面的审计监督主要包括对各级政府的财政审计,对财政预算执行的审计,对国家各种专项资金的审计,对各级政府的固定资金投资的审计,对行政机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对财税部门理财行为的监督,以及对领导干部离任的审计等,以维护国家财经纪律,改进财政预算的客观调控和管理,提高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率,规范政府和行政执法机关的财经行为,防止侵占挪用、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以及为小团体和个人谋私利等现象的发生。我国审计制度和机构是在改革开放中新建的,时间不长,需进一步强化和完善。

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监督规范约束机制的基础,还是要归结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规范约束机制。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监察监督、审计监督从根本上来说,也是代表人民监督,但毕竟是人民通过中介进行的间接监督。这里讲的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则指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监督权的直接监督。这种直接民主监督,一是群众的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报刊、广播、电视等),对政府及其各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工作中的失误提出批评,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曝光。二是人民来信来访,向各级政府的信访部门,对政府及其部门和工作人员以来信或直接来访的形式,提出意见、检举、申诉等。各级领导干部也可建立接待日制度,直接接待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三是群众举报,群众利用各级政府和部门设立的举报站、举报箱、举报电话,对行政机关、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揭发、检举。人民群众的直接的民主监督形成了对我国管理体制的最广泛的监督规范约束机制,督促行政管理遵照法律规范,依照国家的方针、政策,按照行政纪律,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有序而规范地运行。

3、信用规范约束机制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信用不但成为经济关系中的一种普遍的规范约束机制,而且也拓展到行政行为规范运行之中。我国在过去一段时间,由于排斥商品经.济,市场机制受到限制,信用机制也未发展起来,社会缺乏系统化的信用管理体系,人们的信用意识淡薄,契约、合同等信用形式未被很好运用,信用的规范约束不强。随着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人们在经济交往中的信用意识逐渐强化,契约、合同等信用形式逐步发展了起来,经济运行中的信用规范约束机制正在形成,并产生越来越广泛和重要的作用。与经济运行中的这种机制相适应,行政管轰体制中也开始采用信用规范约束手段,女口对政府和各部门的领导人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签订目标责任书,在到期时由上级检查验收,实现目标任务者给予奖励,未实现目标任务者给予惩罚。在专业管理如科技管理中,也可采取合同信用形式,如农业科技承包合同等。由于我国未经历社会经济信用关系普通发展的历史阶段,在行政管理行为中,信用规范约束极为薄弱,需强化行政管理的信用规范约束机制。

(三)强化廉政监督机制

本来行政管理规范约束机制中应包括廉政机制,但考虑到反腐倡廉是当前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社会热点,关系到党群关系、政群关系、干群关系,关系到民心的向背,故而专题进行研究。

一个廉洁的政府,是社会主义制度所要求的,是我国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本来是顺理成章之事,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必然具备的根本特征和运行机制。而今天特别强调需强化廉洁机制,是由于我国历史传统背景与当前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特殊的历史条件这些因素的作用。我国长期处于封建社会,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腐败作风,对社会影响甚深。加之,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便会产生货币拜物教,货币在人们心目中似乎成了无所不能的崇拜偶像,拜金主义思想逐渐滋生起来,我国近年来向市场经济转轨,货币拜物教、拜金主义思想的滋生,腐败之风的侵袭,是不争的事实。因而,今大强调强化行政管理体制的廉政机制,就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强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廉政机制。需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1、强化他律康政机制
所谓“他律”廉政机制,是指在行政行为主体外部以强制性的方式或者以其他社会主体施加的方式,促使行政行为主体按廉政规范运作。他律廉政机制中也同样包含了前述规范约束机制中的法律机制、监督机制等,不再赘述。这里,从另外一个角度,即他律廉政机制中的治标机制与治本机制两个方面探讨强化他律廉政机制的措施。

反腐倡廉应该标本廉治,综合治理。治标主要是运用法制和政纪手段,严厉责处腐败,惩治腐败,遏制腐败;治本,主要是在体制、机制、政策、制度、教育方面加以完善,从源头上堵塞腐败发生的漏洞,减少和消除腐败滋生的条件,预防腐败的发生。当前在治标廉政机制方面,主要需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又在于首先解决好执法部门存在的不秉公执法、循私枉法、以执法权谋私等腐败问题,首先要搞好执法部门的自身廉政建设。这样才能真正运用法制手段,严肃惩处各种腐败分子。

廉政的治标机制固属重要,可以对腐败分子发挥法制的威慑作用。但是,强化他律廉政机制中的治本机制,则尤为重要。为什么有些腐败现象惩而复生,反复性很大,就是治本机制还不完善。需要从制度建设等方面强化治本的他律机制,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如中央制定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等制度,都着眼于从源头上堵塞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产生的漏洞,从治本方面强化对领导干部

廉政的他律机制,防患于未然。又如中央最近决定,政法机关部门一律不得再从事经商活动,这些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办的各种经营性公司,要认真进行清理,这些公司与政法机关要尽快脱钩。这是保证政法机关廉洁奉公、公正执法的一项重大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政法机关肩负着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大职责。而政法机关经营办企业,是政法机关发生种种腐败现象的一个根源,会在经商谋利与公平执法之间发生矛盾。如有的利用政法部门的权力,违反公平交易、正当竞争的原则,搞垄断性经营,与民争

利;有的违反国家经济法规,走私贩私,牟取非法暴利等,不但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严重损伤了政法部门的形象。又如决定在公检法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行“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也是从体制和制度方面防止执法机关腐败现象滋生、强化廉政的他律治本机制的重要举措。应该看出,我们在反腐倡廉的治本方面,在强化廉政他律治本机制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2、强化自律廉政机制

所谓“自律”廉政机制,是指行政行为主体自觉、主动、积极地按廉政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自律廉政机制方面,最重要的是培育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职业伦理道德,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行政管理伦理道德,而且首先应形成和培育廉政伦理道德。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廉政伦理道德规范。

第一、要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应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与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必须把为人民服务、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廉政伦理道德的核心。这样,才能摆正政府、公务员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才能摆正小团体利益、个人利益与人民群众利益的关系。只有摆正了这种关系,才会具有人民公仆的意识,才能不滥用人民赋予的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权力,才一能不会在个人合法收入之外去侵吞国家和人民的资财。这是一种建立在社会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政治观基础之上的廉政伦理道德,是一种高境界的廉

政伦理道德。这是我们区别于其他社会制度下廉政伦理道德的最重要的准则。

第二、要树立正确的义利观。谈义利观,首先得弄清“义”这一道德内涵。“义”是中国传统道德体系中的一个重要范畴,虽然诸子百家以及各个朝代对“义”有不同的解说,但一般而言,“义”的内涵可概括为公正无私、行为端正、扬善耻恶、处事合乎理。义与利的关系是中国伦理道德史上长期讨论的话题,我们在这里不去赘述。总的来说,占主导地位的义利观是:先义而后利,将“义”作为取舍利的标准,如“义然后取”(《论语》);“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荀子》)。如果个人私利违背了“义”的规范,则提倡舍利取义,以至“舍生而取义”(《孟子》)。我们今天要的新的义利观在继承传统义利观的精华的基础上,应具备新的时代内涵。今天我们讲“义”,除了吸取传统“义”的内涵的积极意义之外,应该将“义”提到社会主义道德的高度去认识,这就是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我们做人的标准是:“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要把是否有益于人民作为我们做人处事的最高标准,有益于人民的事就干,不利于人民的事就不干。古代也把“义”作为处事的标准,所谓“义者,宜也”(《礼记》),也就是说,义就是应当的、合理的。但那时候不可能把是否有益于人民作为衡量适宜不适宜、合理不合理的最高标准。当然,马克思主义的义利观,并不排斥个人应该获得的合理的利益,不能把义与利对立起来,应该是义利统一观。但这种统一关系,是建立在个人利益、小团体利益必须服从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的基础之上,应该在维护人民的权益、为人民谋福利之中去实现个人的合理的利益。

第三、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今天之所以要强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由于在现实生活中,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己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在这些人的心目中,权力成了谋取私利的最有力的工具,如果说他们认为“钱能通神”,那么,在他们手中,“权又通钱”,因而认为“权更能通神”。无怪乎登门买官者有之,买官到手后,大搞权钱交易者更有之。当今中国社会最富的群体中,有不少是用权取得非法收入而暴富的。有无正确的权力观,己成为关系到能否坚持廉政的关键。不论是我国的各级权力机关、行

政机关、执法机关,其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是执行人民的意志,而且行使职能与权力的目的是维护人民的权益,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福利。将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损害人民利益、谋取私利的工具,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人民应该而且必然要从这些人手中剥夺其权力,让权力的运行回归到正确的轨道上来,而以权谋私、滥用权力者,也必然要受到反映人民意志的法律的制裁。

第四、应批判地继承我国传统的廉政美德。在这方面有着值得借鉴、吸取和发扬的丰富的遗产。我国传统廉政伦理道德有如下一些主要的内涵:第一,对“廉”的界定。认为廉是轻淡资财、重视道义的大节问题,如“所谓廉者,必生死之命也,轻恬资财也”(《韩非子》);“故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吕氏春秋》)。还认为廉是从政的根本,是考察官吏的最高标准,如晏子认为“廉者,政之本也。”又如《周礼·天官》判断官吏的六条标准是:廉善(即清廉而政绩优异)、廉能(即廉洁而有才能)、廉敬(即清廉而敬业)、廉正(即廉洁正直)、

廉法(即清廉守法)和廉辨(即廉正而明辨是非),六条标准都冠之以“廉”,也就是说,廉是判断官吏的六条标准的核心、灵魂。有的著述中还对廉提出了具体的规范要求,如“尚廉,谓甘一心淡薄,绝意纷华,不纳苞直,不受贿赂,门无请渴,身远嫌疑,饮食宴会,稍以非义,皆谢却之。”(徐元瑞:《史学指南》)第二,将廉政提到关系国家安危、政令能否贯彻执行的高度去认识。如管子认为廉政是立国的“四维”之一,四维绝则国覆灭。孔子说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这些关于廉政伦理道德的论述,对于今天我们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廉政伦理道德规范都有借鉴、继承的价值。

(四)强化协调指导机制

我国新的行政管理体制应该是运转协调的体制,防止和消除政令不畅、各自为政、扯皮推诱等妨碍协调运转的现象。为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协调指导机制。

第一、强化纵向协调指导机制

纵向协调机制,是指上下级之间、上下级对口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

要强化纵向协调指导机制,从我国的实际出发,首要的是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将集权与适度分权结合起来,一方面又必须贯彻下级服从上级、全国服从中央的原则,保证政令的统一、通畅的执行,保证国家规划、计划、政策以及各项宏观决策的实现:一方面又要充调动和发挥各个地区、下级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改革计划经济体制下那种高度集中统一、过分集权的状况,使各地区、各下级部门在自己职责范围之内,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出发,制定相应的计划、政策,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处理本地区、本部门所管理的事宜。这就需要根据各级地方政府、各下级部门的职责,下放相应的权力,改变职责与权力不符、有职无权、有责无权的状况,以减少和消除事无巨细都向上级请示、依赖上级、上交矛盾等现象,使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的工作都具有活力和创造性,使得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之间、各对口的上下级部门之间处于协调运转的状态。

第二、强化横向协调指导机制

横向协调指导机制,是指同级政府之间、同级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指导机制。强化横向协调指导机制,首要的则是科学合理地界定各级政府、各部门的职能与相应的权限,做到职能界线分明,责权分工明确,相同或相近的职能交由同一个部门承担,克服职权不清、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互相推i}扯皮或互争权力等弊端,以免导致横向关系之间经常出现摩擦、不能协调运转的现象发生。

第三,强化各方协同运作机制。

以现代化信息手段,及时调节上下左右各行政行为主体之间的协同运作机制。

行政管理是一个社会系统,在这个系统之中,系统整体与系统各要素之间、系统内部各个要素之间,都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行政管理系统的整体功能,依存于整体中各个要素合乎规律的相互结合、相互作用的关系之中。这就要求从系统整体功能的角度经常观察系统与各要素之间以及各个要素相互之间的运行状况与关系,在动态中协调整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的运作与关系。

要在动态中及时调节行政管理系统整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之间的关系,化解各种影响协调运转的因素,需要充分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特别在今天知识经济社会条件下,办公信息化、办公家庭化正在成为现实,就是一个部门之内的行政活动,也离不开信息网络。各级政府、各个部门从决策到执行以至执行结果的反馈,都得*信息的收集、储存、处理、传输和应用。特别在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行使行政职能过程中,上下左右之间更需经常交流信息,及时协调处理在相互关系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消化解决妨碍各行政行为主体之间协调运转的因素,调节各行政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和各自的行政行为,使整个行政管理系统经常处于协调运转的最佳状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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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一篇总结十一五展望十二五的论文

回顾“十一五”所取得的成就
摘要:本文详细地介绍了“十一五”的规划,并从政治建设方面,经济建设方面社会建设方面和文化建设方面回顾了“十一五”所取得的重大成就,这就要归结于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也对“十二五”做出了期望。
关键词:规划 成就 政治 经济 文化 社会
正文
一、十一五规划简介
“十一五规划”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一五计划的起止时间为2006-2010年。2006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表决通过了关于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纲要的决议。
“十一五”规划是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后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十一五”的五年,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五年,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战胜重重困难奋力前行的五年。走过五年,我们科学发展的方向更加明确,步履更加坚定。
二、辉煌十一五
过去的五年,极不平凡,我们遭受并抵御了国际金融风暴的严峻挑战,经历了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山洪泥石流以及南方雨雪冰冻、干旱、洪涝等重大自然灾害,成功举办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国际盛事,隆重纪念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改革开放30周年……
这些都得益于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党全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从而克服重重困难,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了综合国力显著提高,社会事业显著进步,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为“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政治建设方面
2008年,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国务院机构进行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六次改革。被社会各界形象地称为“大部制改革”的这次改革,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等方面迈出重要步伐。
“十一五”期间,转变政府职能仍然是深化改革的重点和关键。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确立了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目标。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明显增强。2008年的改革将国务院组成部门从28个调整为27个,虽然数量变化不大,但意义深远,“大部制改革”被誉为政府改革的新起点、新突破口。
2、经济建设方面
从2006年到200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实际增长11.4%,比“十五”时期年平均增速快1.6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又保持了11.1%的增长。与此同时,节能减排也在稳步推进。与2005年相比,2009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累计分别下降9.66%和13.14%,“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目标提前一年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提前半年实现。“十一五”前4年,全国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5.61%,年均降幅为4.15%。这就是中国经济走过波澜起伏的5年交出的成绩单,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交出的考试卷。

“十一五”期间,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出台了许多类似的举措:全国24个省(区、市)开展了“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29个省(区、市)正逐步推开“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实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现统一;增值税转型改革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等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环境税、房地产税等改革的脚步声越来越响;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初步形成,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不断完善。
3、社会建设方面
(1)统筹城乡发展
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等涉农税费的取消,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统筹城乡发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是一项带有全局意义的重大体制攻坚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十一五”期间这项改革从单兵突进向综合配套改革、协同推进发展。5年中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持续推进,国务院已经批准设立了8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东部有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深圳经济特区,主要对加快开发开放,率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全面改革探索;中部有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开展以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保护型社会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验;西部有成都市和重庆市,进行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题的综合配套改革;东北地区有沈阳经济区,对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道路进行重点探索。目前已初步形成东中西互动,多层次推进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格局。
(2)医疗卫生改革
为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国拉开了新一轮医改大幕。自2006年6月医改启动以来,医改方案经历了近3年的酝酿、讨论和修改。200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公布。新医改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这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从理念到体制的重大创新。
“十一五”期间,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中央累计安排专项资金558.4亿元,支持近5万个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其中县级医院近2000个,乡镇卫生院23000个,村卫生室20000多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82个,精神卫生专业机构116个。900所城市三级医院与2200所县级医院建立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并通过培养培训、对口支援、执业医师招聘等多种手段,改善基层服务条件,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3)统筹区域发展
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从来没有像“十一五”时期这样精彩纷呈。2009年以来,国务院更是以前所未有的高频率,先后将12个区域规划上升到国家层面。中国经济发展的版图在细化,区域经济发展的重点由南向北、从东到西,一个个被圈定,一步步在展开。“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经济区”已成中国经济三大引擎,沿海有串串明珠,西部有成渝、关中天水、北部湾三大重点经济区,中部有武汉、长株潭城市群,东北有长吉图、沈阳经济区……一时间东西呼应,南北互动,区域经济网络越编越密,协作形式越来越多。
“十一五”区域经济硕果累累,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加快,与全国经济增长的差距一步步在缩小。到2009年,中西部和东北的增速一举超过了东部,这是前所未有的。2009年,中部地区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的比重为27.3%,比2005年提高5.2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占22.1%,比2005年提高2.2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仍然走在东部的前面。
4、文化建设方面
第一,理论上有重大突破。比如,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命题,提出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其作为保障民众文化权益、实现以人为本的重要途径。
第二,投资力度大大加强,在继续实施“村村通工程”、“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工程”、“图书馆工程”等一些加强文化建设的重大工程同时,“十一五”期间,国家计委、广电总局、文化部联合实施了“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 “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 “农家书屋” 。此外还有公共文化场馆的免费开放、遗址保护工程、珍本善本保护、中华字库等等。
第三,投入和运行机制发生变化。在此之前,在公共文化领域,政府全权投入,地方参与很少。反观现在,一般采取中央与地方共同投入的模式,针对不同地区展开分类指导。另外,采取多种投入方式,政府提供引导性投入,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的参与积极性。
结束语
波谲云诡,跌宕起伏,艰苦卓绝,而又成就斐然,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十一五”都将是令人难以忘怀的5年。它为即将到来的“十二五”乃至今后更长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物质和精神财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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