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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城市管理的历史发展论文

2023-02-22 13:24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现代城市管理的历史发展论文

  [摘要]政府改革是政府适应社会的变化而对政府体系的结构、功能以及行为进行调整和变革的过程。从20 世纪80 年代开始的经济体制改革以及由此引起的社会变革和转型是中国政府改革与创新的动力。30年的政府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主要表现在政府管理价值的重新确认和公共性的回归、政府职能日趋合理、政府治理结构日趋理性、政府运行机制逐步完善等方面。未来中国政府改革也面临着重建行政文化、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和结构、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和发展有效府际关系和管理、提升政府能力、建设法治政府等艰巨的任务和挑战。

  [关键词] 社会变革;政府改革;成就与挑战

  17 世纪英国思想家霍布斯曾经讲过,一个缺乏能保证秩序的、有效的政府的社会,人的生活将是孤独、贪婪、残忍和短寿的。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也曾从政治和经济互动关系的角度分析了政府对一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影响。马克思在分析亚洲的经济发展时指出:“我们在一些亚洲帝国经常可以看到,农业在一个政府统治下衰败下去,而在另一个政府统治下又复兴起来。在那里收成取决于政府的好坏,正像在欧洲随时令的好坏而变化一样”。[1 ] ( P763) 在他们看来,如果政府及其权力能按照合乎规律和经济发展的方向起作用,它和经济发展之间便没有冲突,经济发展便加速。反之,政府权力也能给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害,并引起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

  从政府现实主义的观点来看,各国之间最重要的政治区别,并不在于政府形式的不同,而是在于政府治理程度,特别是政府能力大小或高低的不同。“有些国家的政府拥有一致性、一体性、合法性、组织性、高效和稳定的特点,而另一些国家的政府则缺乏这些特点”。[2 ] ( P1) 的确,历史的发展,特别是现代化发展过程的经验表明,政府治理的能力及其有效性同政治发展、经济发展、社会的稳定与繁荣有着密切的关系。美国学者齐斯曼(J1 Zysman) 比较英、法、德、日、美诸国的经济发展情况后认为,政府能力越强的国家,应付经济震荡的能力就越强,宏观调控的能力就越强,故而经济表现就越佳。[ 3 ] 瑞典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缪尔达尔( G1Myrdal) 也指出:“尽管程度不同,所有不发达国家都属于软政权”。[ 4 ] 他同时认为,软政权的表现主要是缺乏立法和具体法律的遵守与实施,各级公务员普遍不遵从交给他的规章与指令,以及普遍存在腐败。许多研究发展行政的学者更是认为,发展的主要障碍在于行政的因素而非经济的因素。

  的确,对于所有社会而言,始终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与挑战是如何创建一个有效的政府体系,以支持、促进社会的发展、繁荣和进步。有效的政府治理体系是一个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需品,而不是奢侈品。政府不再是传统的保守主义眼里的所谓的“必要的恶”,而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升国家竞争优势的重要力量之一。在今天,越来越多的人更倾向于同意这样一个命题:政府的性质、能力和绩效,是决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正因为如此,全世界都在重新考虑政府以及政府自身的改革与发展问题,建立一个与变化着的时代相适应的新政府体系,并使之更具能力、更具有效性,成为发展的推动力量,已成为各国政府面临的共同的任务和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处于历史性的转型过程之中,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次转型可谓是一场波澜壮阔的革命。这场革命,波及了中国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涉及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经过这场革命的洗礼,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没有哪一个国家尝试过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尽管也产生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

  如同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巨大变化一样,在过去的30 年中,中国政府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种成就,不仅体现在政府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方面,更体现在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国家竞争力的提升等方面。改革与创新政府,建立一个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有效治理体系,最终推动社会的发展和繁荣,始终是中国改革过程中最重要的篇章之一。政府改革与创新既是中国整体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改革与变化的动力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的主旨在于研究和探讨以下问题: (1) 中国政府改革与创新的历史背景和时代背景是什么? (2) 30 年中国政府改革的成就体现在哪些方面? (3) 中国政府改革的经验与教训是什么? (4)未来中国政府改革面临的挑战主要是什么?

  一、中国政府改革的契机和动因

  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是:“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并且只有从这一基础出发,这一历史才能得到说明”。[5 ] ( P257) 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认为:“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不应当到有关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到有关时代的经济中去寻找”。[6 ] ( P617 - 618) 中国政府改革与发展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经济体制变革以及由此引起的社会的变化。

  20 世纪80 年代以来,中国由经济体制变革引起的社会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治国理论的指导思想发生了变化。这一变化突出表现在发展生产力代替“以阶级斗争为纲”成为核心的指导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总结20 多年经济发展的经验和教训,提出科学发展观。二是经济体制的变化。经过20 多年的改革,中国成功地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步转型,这种转型对整个社会的变革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三是社会形态的变化。整个中国社会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化的工业社会转变。四是社会结构的变化。社会结构从封闭走向开放。五是政治体制的变化。政治体制朝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方向发展。上述方面的变革与发展,为政府改革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中国政府在整个社会现代化的转型中,面临和承受着全方位的、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在经济领域,政府始终面临着如何促进经济增长、实现经济稳定、充分就业、收入公正分配等艰巨任务。与此同时,政府还肩负着经济体制改革创新的艰巨任务。这就是说,政府既要成为经济发展的推动者,也要成为新经济体制的设计者、改革的推动者。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经济体制的改革,都要求政府扮演发展与改革推动者的角色。在政治领域,政府始终面临着维护政治秩序和政治稳定,增强政治合法性,聚合和分配各种利益等艰巨任务。

  在社会领域,政府也承担着创建新的社会管理体制,确保13 亿民众生活保障的艰巨任务,要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压力。与此同时,民众对政府的期望值不断增大。凡此种种,均表明中国需要一个有能力、有效率的政府。

  政府体制是连接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社会管理体制的关键。正如邓小平同志曾经讲过的,中国的问题多多少少与政治和政府体制有关。中国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教训表明,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体制障碍,根本在于政府体制的不完善。1978 年以来,中国虽然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势头,但始终存在着区域发展和城乡发展不平衡、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矛盾突出、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投资盲目扩张与经济过热、重复建设严重、收入差距扩大与分配不公、就业压力大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这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之所以长期存在且得不到有效解决,关键在于相关的体制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政府所处的特殊地位和特殊角色,决定了政府改革在中国全面改革过程中的特殊制约作用,其他方面的体制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政府体制改革在多大程度上取得进展和成效。如果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必须割断政府与企业的行政关系,切实解决政企不分和政资不分的问题;要建立统一的市场体系,就必须打破行政垄断和地区封锁;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就要把资源配置权交给市场,减少政府的干预,减少政府对生产要素和资源性产品价格的管制;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必须有促进技术进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体制、机制和政策;要强化公共服务,就必须改革财政体制;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就必须实行政社分开,还权或者放权于民;要实现法治国家,就必须实现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

  中国的政府改革,就其基本任务而言,就是要破除阻碍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建立确保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要破除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相适应的障碍,建立适应和谐社会要求的体制;要破除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因素,建立适应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机制;要破除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不相适应的东西,建立适应民主政治发展的政府体制。总之,政府改革就是依据中国社会发展的要求,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政府体制,这是政府改革的直接动因所在。

  二、中国政府改革与创新30 年的基本成就

  1978 年以来,适应经济体制和社会的变化,中国政府在价值理念、职能调整、理顺关系、机构优化、完善机制、活化人力、依法行政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改革与创新,实现了向现代化的政府治理体系的初步转变。

  (一) 政府管理价值的再确认与公共性的回归

  政府治理的过程,既是社会目的的执行过程,也是社会目的和价值的创新过程。中国政府改革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趋于理性化的过程,是形式的合理性与价值的合理性的有机结合。政府价值的合理性在某种程度上是指形式的合理性具有优先性。因为政府管理的价值不仅影响着政府的合法性,也影响着政府行为的合理性。中国政府改革30 年,最重要的是政府对其自身价值的重新思考和确认。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单纯片面地追求经济增长到科学发展观,从物化的思考和选择到以人为本观点的确立,从强调政府是一个权力中心到强调政府是一个公共服务中心,从强调强势国家的治理到强调社会的参与与协同治理,从政府行为的秘密性到公开性,从依靠人治到重视法治,等等,都体现出对政府管理价值的重新思考和确认。在我看来,最大的变化在于中国政府的“公共性”的回归和立国价值( regim value) 的捍卫和落实。概括起来,对立国价值的捍卫和“公共性”的回归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认识到人的基本权利和人性尊严的重要性,并致力于不断提升和改善公民的权益。(2) 认识到政府管理不仅是追求秩序、经济和效率,更重要的是促进和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3) 认识到政府不仅是一个管理的中心,更是一个服务的中心,政府的核心职能和职责在于提供公共的产品和服务。(4) 认识到公共事务的管理需要建立在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参与治理的基础之上。(5) 认识到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委托人,理应承担更大的公共责任。诚然,公共价值的实现可能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但重要的是公共性的价值得到了重新的确认、选择,并在具体的公共行动和公共政策中得到体现。

城市管理文章

  城市面貌展现的是这个城市的形象,城市管理落实,就是保持城市形象的 方法 ,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城市管理 文章 ,希望大家喜欢。

  城市管理文章:城市管理论文
  摘 要:党的 报告 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即将社会管理纳入法律实证研究之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引言

  《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倾毕生心血写成的政治法律著作,是孟德斯鸠政治法律理论的最高成就。当其传入中国时,其有关宪政方面的有益贡献为多数学者所探讨[1-3],但事实上其实证研究方法是其在学术研究,特别是在法学研究上颇有建树,对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城市管理法律体系而言,法律的实证研究方法更能在制度构建、评价法律适用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4]。本文仅从研究方法角度研读《论法的精神》,探究其中蕴藏的实证的研究方法,以期从中寻找与中国城市管理法制建设需求相应的启发与借鉴。

  一、《论法的精神》的实证研究形成背景

  法是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和阶级关系最为集中和具体的反映与体现,对法的研究方法的探析,也就应该把它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客观历史的分析。

  《论法的精神》的产生与发展首先源于其深刻的客观历史背景,也与作者所处的时代和自身的成长经历有重大关系。孟德斯鸠生逢法国封建专制走向没落,资产阶级革命正在酝酿和成熟之时。孟德斯鸠作为一个经历过重大历史事故的观察家,他不可能不去思考时代向他

  所提出的课题。虽然家庭的阶级烙印深深地刻在他的身上,然而孟德斯鸠仍然试图用客观的整体的、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的研究方法,去进行客观的研究描绘。作为孟德斯鸠倾毕生心血写成的政治法律著作,《论法的精神》也具备与众不同的崭新方法。

  实践出真知,《论法的精神》的产生与发展还源于其深刻的 社会实践 背景。1728年,39岁的孟德斯鸠迈 出国 门,开始了长途学术旅行,足迹遍布欧洲各国,途中他详细了解了各国的政治、法律、 文化 、宗教信仰状况。丰富的从政 经验 和长期的实地考察对他理论的形成产生深刻的影响,使他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研究视角和理论特色。

  法律的继承是历代法学家最经常使用的研究方法之一,《论法的精神》的研究方法的产生与发展还源于其深刻的理论背景。前代和同时代的思想成果对《论法的精神》的研究方法有着深刻的影响。古典自然法学派学者对自然法的研究,亚里士多德的知识论哲学,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都对《论法的精神》在整体的、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的研究方法上产生了影响。

  二、《论法的精神》的实证研究的内容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运用了比前人卓越的研究方法,即客观的整体的、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的研究方法,从而使自己的法学论著具有了空前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一)客观的、整体的实证研究方法

  与17、18世纪的思想家不同,孟德斯鸠不是凭空思考“法的精神”,而是扎扎实实地依靠对原材料的分析,根据历史资料、旅行家

  们的记载或是他自己的旅行见闻研究得出结论。在逻辑论证方法上,孟德斯鸠一改17世纪以前形而上学的抽象演绎构建体系的方法,而代之以分析、还原、理智重建。他不再满足于法律本身的研究以及法律条文的烦琐解释,而把法与自然和社会相联系,以整个社会及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法律存在于社会中,所以不能孤立地去看法律,而必须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联系去看法律。如果将法看作一个中心事物,那么与之相关的其他社会客观因素便是围绕它并与之共同构成整个社会必不可少的因素,想要研究什么是法的精神,就必须以法律为圆心,将其他客观的社会因素为辐射做圆从而构成一个整体,不仅要通过对法本身的探讨来直接研究法,而且要通过围绕它影响它并与之共同作用的其他客观的社会因素整体上探究法。

  (二)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研究方法

  从研究方法上考察,孟德斯鸠已经开始超越18世纪所有的法学家。18世纪的法律理论没有历史的相应根据且缺少历史根基,这也是到19世纪以后自然法理论遭受西方法学攻击的原因所在。但是孟德斯鸠却运用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研究方法,将法律研究与历史研究相结合,也正是这一方法,使孟德斯鸠的研究具有强大的经验支持力量,从而使研究的说服力大大增强。后来的法学家斯克罗比曾说:“当孟德斯鸠高喊‘我们应当用法律去阐明历史,用历史去阐明法律’这句训言现在已成为公认的原则的时候,他为科学打开了一个新的视野。他知道,这些内容和材料还没有任何法学家用历史方法加以研究过,这些方法是他刚刚采用的。”[5]《论法的精神》以丰富的历史知识,

  对古代希腊、罗马的法律,对中世纪各国,以及当时欧洲国家的法律都做了反复深入的研究,这为人们展示了一幅广阔的古今政治法律制度发展变化的图画。

  三、《论法的精神》的实证研究对后世的影响

  (一)法学研究向唯物主义迈进

  在法学研究中运用客观的整体的实证的研究方法具有远大的里程碑意义,可以说法学理论经他之手向唯物主义方向迈进了一步。在他构建的体系中,上帝是被排除的,有的只是社会与自然的客观因素。这个理论在当时神学统治一切的时代,无疑是一颗炸弹,瓦解了封建主义的重要堡垒——教会的统治。即使在今天,这些客观因素提供的材料仍然值得我们去分析去研究。

  (二)拓展法学研究的视野,为法律社会学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当代法国著名社会学家雷蒙·阿隆指出:“一部社会学思想史由研究孟德斯鸠开始可能会使人感到迷惑,在法国,人们通常把他当作社会学的先驱而认为奥古斯特·孔德是社会学的创始人„„在我眼里孟德斯鸠不是一个先驱而是社会学的理论家之一。”[6]目前,法律社会学异军突起,已经成为法律理论领域的显学,但是在17、18世纪多数学者那里,法律只是一个附带的话题,可以说,近代法律理论是政治学下的法律理论。

  (三)对之后一个世纪的实证法学派有着直接影响

  从亚里士多德开始,就对政体进行了描述和历史性的研究,但整部《政治学》还是规范研究占主导。在《波斯人信札》、《罗马盛衰原

  因论》两部著作中,孟德斯鸠就已经初步显示出了比较实证的研究思路,而《论法的精神》只是使这一思路更加丰富和具体。作为人类法学思想发展中的重要一环,《论法的精神》不失为一部独树一帜的资产阶级法学著作,这种客观的整体的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研究方法实际上赋予它独一无二的特征,使得它永葆青春。

  四、对我国城市管理的法制化的借鉴意义

  近些年来,法律实证研究在西方可谓如火如荼[7-9],在我国亦崭露头角,法律实证研究在西方国家和我国法学研究中的地位都在提升。思辨研究侧重于理性建构式的批判,实证研究方法具有弥补思辨性研究缺陷、传承法学知识的功能。我国现时对于法制的判断仍然仅限于“法律的良好实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始终是我国法制事业中最为重要的一条标准,但是对于法律本身的优劣却考虑得很少。《论法的精神》的实证研究方法对我国一些法学家注重关注一些抽象的权利、文化、人权等法学术语,忽视社会现实的法学研究方法也是一种启迪[10]。对法律的实证研究不仅在制度构建、司法等各环节中的重要性日趋显著,而且为学术变迁提供了动力。对处于转型阶段的中国法律体系而言,法律实证研究在指引制度构建、评价法律适用等环节上都能大显身手。

  目前,我国在城市管理方面暴露出很多问题,其存在的问题是有目共睹的。这种现象的原因可以从多方因素来考虑,其中管理模式的缺陷是产生这些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现有的法律手段在具体实践中遭遇到很多操作性问题,城管执法经常在公平与效率、公益与私利之

  间难以平衡取舍,公众因此对其缺乏信任感,进而对其执法的正当性产生怀疑,对其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产生怀疑。因此,有必要通过实证研究来寻求社会管理手段与法律手段的相互配合。

  毋庸置疑的是,将社会管理纳入法律实证研究之中是来自于中国社会现实的社会管理需求,而不是某种外来的经典理论。面向社会管理的法律实证研究,从深层意义来说,是一种更全面的法治观的建构以实证研究和社科法学的方法去研究社会管理问题,意味着加强社会管理不等于仅仅以法律约束社会管理实现其法治化,在法律实证研究中重视对社会管理问题的研究而不是只限于对司法问题的研究,也意味着将治理的逻辑放在和法治的逻辑同样重要的层次加以观察和理解,这一研究也就具有了更深的理论意义。具体技术路线如下:

  党的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即将社会管理纳入法律实证研究之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城市管理文章:城市管理论文
  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影响市容,妨碍交通,损坏城市形象,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也是城市管理的“通病”。因其流动性、反复性强,加之点多面广,成因复杂,难以根治。因此,研究分析和解决这一问题尤为迫切,十分重要。

  一、流动摊点的成因及现状

  流动摊点,由来已久,成因复杂。以我市为例,每天活动在城区的流动摊贩在1000人左右,他们多集中在学校、医院、商场、小区门前和交通繁华的路口、街道两旁,这些地方人口较多,人流集中,需求量大,是流动摊贩经营的“风水宝地”。特别在学校放学、机关单位下班、市民出入的高峰期,这些流动摊贩争道抢客,把道路堵得严严实实,叫卖声、吵闹声、汽车喇叭声交织在一起,“马路市场”异常热闹。

  这些摊贩主要有五大类。一是下岗职工。经济体制转轨、企业改制后,大批下岗职工推向社会,由于这部分人员年龄偏大,一时找不到工作,家庭负担重,又不能闲置在家,就选择了这种投资少、见效快、风险低的小买卖。二是城中村居民。这部分群众主要靠地理优势做些小买卖,特别是一些中年妇女和老人索性圈地为界,摆摊设点,春夏秋冬,一年到头,照摆不误。三是离城近的农民。这些农民小农意识强,地里种出来的瓜菜,到市场兜售需交各种费用,想卖个高价钱,于是推车进城,沿途叫卖。四是老弱病残人员。这些人大多无正常生活来源,把自己划定为特殊公民,渴求社会救济心理强。五是进城务工的特殊群体。这些人员成分复杂,投亲靠友,拉帮结派,不服从管理,甚至无理取闹,打击报复。 总体来看,这些流动摊贩有一共同点,均属困难弱势群体。在对其管理处罚时,通常将不满、失落情绪当场发泄,把满肚子怨气推向执法队员,往往采取“一哭二闹三躺倒”的手段,极易引起围观群众的同情。如果遇有起哄煽动者,执法队员会面临围攻、辱骂甚至殴打。执法人员只有三种选择:一是拨打110报警,但远水救不了近火;二是跑,为了人身安全,被动放弃执法;三是骂不还口,打不还手。05年建局以来,就发生暴力抗法事件2起,引起围观的30多起。有些

  案件送交公安机关后,由于取证难、证据不充分等原因,往往是不了了之,从而削弱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威,也挫伤了一线执法队员的积极性,使执法工作陷入被动境地。

  二、难治理的主要原因

  流动摊点为何居高不下、屡治屡乱?在分析其表面现象的同时,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深层次的问题,不得不引起深思。

  其一,流动摊点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尽管流动摊点有碍市容,但毕竟是市场经济发展阶段的产物,迎合人们的消费心理,符合当地的消费习惯,同时也适合不少市民的消费水平。一方面,流动摊点因其便民利民倍受消费者欢迎;另一方面,它能拟补市场不足的缺陷,使城市居民就近购物的需求得以满足。

  其二,专业市场缺乏,导致无场可进。我市城区常住人口有13万之多,流动人口达到1万人,目前现有市场远远满足不了群众需求。我市建成使用的规范化市场仅有三处。一处是贸易城批发市场,建于十几年前,是我市主要的蔬菜批发市场,同时还进行小量的零售,但市场内的服务设施不全,卫生环境差。一处是贸易城中心市场,该市场2005年进行了改造,各种设施比较配套,但存在着市场外延的问题。另一处是金碃岭市场,该市场2007年建成,原黄山路市场的摊点进入经营,解决了黄山路市场占路的问题。这三处市场均为企业投资建设,存在摊位费较高的问题,许多摊贩不愿意进场经营,特别是金碃岭市场,2007年下半年开始出现摊点流出市场经营的现象。此外,城区还有工商部门设立的马路市场2处,一处是海峰街市场,另一处是商业街西段的夏西市场。这两场市场的经营秩序混乱,市场外溢,交通时常堵塞,卫生状况极差,群众反应强烈。城市在扩建,人口在增多,供需矛盾呼唤市场。拿黄山路和新华街交接路口自发形成的菜市场来说,附近有夏南新房区、中医院家属宿舍区、馨园小区、黄山路政府宿舍区、新华小区等居民区,居民多达一、二万人,可见市场潜在需求之大,类似的还有建设街西段、笙歌小区、环建宾馆、仇家洼桥头等处。还有部分物业管理部门在居民小区内设置了小市场,如向阳小区等,由于受场地等条件限制,容纳的摊位很少,有的物业管理部门只收费不管理,致使许多摊点外溢。在对流

  动摊点治理上,市执法局虽然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方法,蹲点也好,突击治理也罢,摊贩看好市场位置好销售利润客观,长期与执法队员周旋,打起了“你进我退,你退我进”的游击战,实在是收效甚微,难以取缔。

  其三,有场不进,影响市场建设进程。近年来,一些投资商尽管把目光投向市场建设,但至今还没有大动作。投资商顾虑,市场建成后,无人进场经营。事实上,进场经营者不管赚不赚钱、赚钱多少,要办营业执照,需定期交纳工商、税务、卫生等管理费,而流动摊点则无需办理。再则,经营业主进场后,须遵守一些“规矩”。比如,缺斤短两不行,顾客会找上门;质量没保证,顾客要求退换;抢生意拉客,同行有意见等等。进场经营花费多不说,没有流动摊点方便自由,哪里好卖,就到哪儿去,遇有执法人员,“船小好调头”,一跑了之,省去了好多顾虑和麻烦。

  其四是缺乏执法保障。在对自然人进行处罚时,一是没有后续保障,如果自然人不接受处罚,则无他法。因为执法人员无权查验身份证,连对方身份都不知道,执法就无法进行下去。二是对事不对人,执法没有威慑力,比如查处无证经营流动摊贩等违法行为,一般是强行取缔或暂扣物品,对违法行为人没有制裁手段,也起不到应有作用。

  市执法局成立后,虽然想方设法治理,但流动摊贩在利益驱动下,仍然在市场外徘徊,执法依然走不出“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怪圈。

  三、建议与对策

  治理流动摊点,是一项专业化、复杂化、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必须按照客观规律办事,需要各职能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面,结合我市实际,略谈几点认识:

  首先,加大对社会困难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要切实树立“民本”思想,更新执法理念,拓宽培训就业 渠道 ,鼓励他们创业改行,入市经营,从根本上解决这部分人的生活和就业问题。

  其次,加强城市规划、工商管理、行政执法、物业管理等部门间的交流协作。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坚持先疏后堵、标本兼治的原则。科学合理布局规划市场,规范市场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引导流动摊贩进场经营。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助推市场规范化建设。在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新建小区规划时,要预留好市场位置,建设便民市场;在城区道路改建时,适当减少绿化用地,拿出少量位置用于设置早晚市场、固定摊点位。

  第三,大力优化社会治安环境和执法环境。执法人员长年累月战斗在一线,时刻与市民和老百姓打交道,处在社会多种矛盾的交汇点上,经常遇有阻碍执法和暴力抗法事件。因此,争取上级和社会各界对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支持至关重要。要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城管执法、公安护法、法院司法”及纠风部门强力支持的执法环境。

  第四,大力培育一支充满朝气活力的执法队伍。广大执法人员长年战斗在一线,无节假日、星期天,工作单调,经常受气挨骂,整天提心吊胆,加之工作风险高、待遇差、不受尊重,执法人员极易产生低落、厌战情绪。只有大力实施“人文关怀”工程,强化职业庄严感 教育 ,才能保护好、调动好一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永葆这支年轻执法队伍的朝气与活力。

  第五,创新执法模式,改善执法效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城区路段分级管理,将胜利街、银金大道、外环、青山路、东山路、深圳路划为一类路段,实行精细化管理;将商业街、新华街、天津路、光明街、建设街、黄山路、富山路等路段划为二类路段,实行规范化管理;将其他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分划为三类路段,实行人性化管理。推行步行执勤模式,采取堵疏结合办法,设置几处便民市场,具体 措施 如下:

  1、一类路段管理精细化。对一类路段突出管理细节,严格管理标准。一是人员配备精细化。一类路段配备素质高、责任意识强的执法人员,并实行定岗位、定职责、定标准、定奖惩的“四定”管理,确保时间上不断档、空间上无死角;二是业务考核精细化。为达到一类路段管理高标准、效果保长效的目的,对一类路段的业务考核做到每日一督查、每周一通报、每月考核、每季一评比、年终综合

  评定,用无缝管理保持持续效果;三是运行机制精细化。建立各科室、中队间的内部配合机制、联动机制、快速反应机制,用最短的时间、最少的环节、最好的效果保障一类路段管理的高标准;四是工作措施精细化。开展争创“样板街”、“示范路”活动使执法人员学有榜样、干有目标。

  2、二类路段管理规范化。对二类路段突出秩序规范化、管理标准化,以出现频率高、反复性强的乱摆摊点问题位重点,将一类路段管理经验逐步向二类路段推广,达到逐步提升标准、逐步向一类路段看齐的目标。一是执法规范化,用依法执法保障二类路段规范化管理标准的落实;二是摊点经营规范化,对严重二类路段的摊点群进行搬迁、取缔,在不影响二类路段容貌和通行的位置上妥善安置修车、冷饮、报刊、水果、小吃等摊点,解决部分经营业户的实际困难。摊点实行统一作业工具,统一卫生清扫,努力形成“一条路一种风格”的格局,变难点为亮点。

  3、三类路段管理人性化。对三类路段突出人性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在保证容貌秩序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满足广大市民多方面需求。针对城区市场设置不尽合理,便民市场数量少的状况,结合三类路段主要位于小街小巷、靠近居民区的实际,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设置几处便民小市场,实行定时段、定路段管理,并采取错时管理、多班轮值等措施,既方便市民日常生活,又解决摊点占道经营问题,既保证市容市貌,又促进繁荣经济。
  城市管理文章:城市管理还需“文明”管
  一张“武汉城管整治夜宵,聋哑食客劝架被打伤住院”的图片,再次雷到了众网友的眼球,也将城管这一特殊职业再次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

  一直以来城管作为维护城市文明的使者,屡次因执法不当频频曝光,从南京“失足”城管脚踩商贩,到温州“野蛮”城管暴打聋哑夫妇,再到近日之“暴跳”城管踢飞油盆烫伤少年,一幕幕一桩桩直指城管执法行为,一下子把“城管”变成了凶神恶煞、“鱼肉百姓”的“阶级敌人”了。

  众所周知,很多国家并没有城管这样的执法队伍,其城市管理执法统一由警察负责,警察不仅管刑事犯罪、社会治安,而且管乱摆摊、乱停靠、乱搭建以及流浪、乞讨等行为。在我国,上世纪90年代之前各个城市也没有城管,城市管理执法权属于警方所有。

  1997年,第一支城管队伍在北京试点成立,随后推广至全国,但由于城管存在法律授权不明、职权范围不清、人员良莠不齐等问题,所以执法过程中问题多多,暴力执法和抗法屡屡上演,民众怨声连连。

  当然,外表光鲜内心酸涩的城管也有其难言之隐。面对“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的难缠商贩,就像“武汉城管整治夜宵店时,因该夜宵店夜间占道经营情况较为严重,城管部门曾多次制止未果。昨晚,城管部门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整治,店方人员不配合执法,还拿菜刀砍伤了两名城管人员。”可以说是软点没有效果,硬气点或是稍微言语粗鲁些就被指责成暴力执法、野蛮行径,谁让一方面代表的是国家权利机关,是强者;另一方面是手无寸铁的百姓,是弱者。对于弱者我们一贯的做法是同情加怜悯,所以身份的悬殊也注定“城管”被推向舆论的漩涡。

  当然,不可否认,上述现象也只是个例,并不能代表所有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执法人员工作状态,但俗话说“一条臭鱼搅得一锅腥”,如果不加以规范和治理,不仅会让百姓对执法机关丧失了信任,更容易败坏了风气、带坏了队伍,形成不好的“榜样” 力量,让这种暴力野蛮之行“蔚然成风”。

  为此,笔者认为制定和完善城管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城管”势在必行。这样既可以对特权机关进行必要的法律约束,使其执法的额度和力度更加公正、透明,保障执法结果的公平和正义;又可以使其师出有名、有法可依,避免执法过程中过激现象产生。同时,小商小贩还应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应为了赚取蝇头小利而随意摆放自己的摊位,既有损城市的形象,又给城管处罚的机会。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范文(2)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范文篇二
  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

  社区,原是一个外来名词,源于欧美,在日本被称为地域社会,而在以前的中国又称居民小区。为此,对社区如何定义,则是第一个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其次,社区的性质和功能又受人的认识的制约。既然社区是居民集中居住和生活的场所,它就必然涉及到生活、就业、教育和娱乐等各种活动。这些活动之间应如何协调、如何统筹、又如何制度化和法制化,则是社区管理体制的第一个重要课题。

  一、传统城市街道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中国城市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企事业单位与政府脱离,单位组织与个人之间也出现了分离,使得城市社区出现了多元化的利益主体。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使得大量的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功能与企业剥离。行政管理体系的改革,也使得一部分社会管理、社会服务职能从政府职能中分化出来,所有这些转移出来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直接由社区承担下来,社区功能呈现出社会化、多元化的趋势,城市社区建设的要求非常迫切。我国城市社区建设还是一件新生事物,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都处于探索阶段,存在着许多矛盾和问题,需要我们认真 总结 ,不断摸索。传统城市街道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有:政治行政色彩较浓,居民自治意识不强;经济功能强,管理、服务功能弱化;管理各自为政,缺乏协调,缺少人文建设,居民缺乏归属感等等。

  二、新型社区管理的启示和 经验

  随着社会的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入,社区建设也在蓬勃发展,各地开始了社区管理体制的构建实践,出现了具有代表性的社区管理模式。社区管理模式是对不同类型城市在各自特色的管理体制、管理机制组合基础上,实现城市高效有序运行目标的特定方式的形态概括。城市基层的政权结构、社会结构都处于动态的演变过程中,中国的社区建设应该呈多元模式进行。上海模式、沈阳模式、江汉模式、深圳莲花北模式……从1999年12月28日南京锁四社区在全国第一家进行社区体制改革以来,许多城市陆续推出各具特色的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模式。

  这些模式各有特色,对社区管理体制改革都具有推动意义。目前,城市基层的政权结构、社会结构都处于动态的演变过程中,各种社区管理模式的形成与发展,都是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这一特定条件下的产物,归根到底又不能脱离不同地区、不同社区的具体条件和客观实际。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不能搞“一刀切”,必须遵循“渐次推进,梯级发展,全面带动”的思路,根据具体情况,设计和选择最合适的改革路径,达到政府提高管理效率、居民当家作主、社区和谐安宁的目的。

  三、建设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的实现途径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要顺利进行社区管理体制建设,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是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可采取召开教育大会、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和发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努力使改革精神深入人心,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这种共识主要包括要充分认识到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充分认识重要性是指建设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是城市基层政权建设新的突破口,是全方位拓展社区建设的一项有力举措,它有利于推动基层民主和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发展,是关系到发展稳定大局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要增强改革的紧迫感,并要树立长期作战、常抓不懈的思想,正确理解渐进规律,指望在短时期内把所有问题都解决的想法是不现实的,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克服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要作长期的思想准备,循序渐进,才能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并最终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来推动改革的顺利进行和逐步完善。

  (二)调整居委会管理规模,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

  适当调整居委会管理规模,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是搞好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前提。要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开发社区资源、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以及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对原有街道、居委会规模作适当调整,以调整后的居委会辖区作为地域,并命名为社区。上海、深圳、沈阳、南京、青岛、合肥、石家庄、哈尔滨等城市的实验区,对街道和居委会的管辖范围进行了调整,其中以沈阳市的做法最具有代表性。沈阳在沈河、和平两个实验区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重新划分社区。新型社区主要分为四种类型:一是按居民居住和单位自然地域划分出来的“板块型社区”;二是以封闭型居民小区为单位的“小区型社区”;三是以职工家属聚集区为主体的“单位型社区”,四是以不同功能特点划分的“功能型社区”。这种按照居民居住的自然地缘关系,社区的资源配置,适度的管辖人口和人们的心理认同感来划分社区的方法,具有合理性和科学性,可以达到对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加强党和政府对社区的管理

  实行社区管理必须以党的领导为核心,并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社区中的促进作用和服务作用。必须加强社区各类基层党组织的联系,培养高素质的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并始终坚持党对社区建设的方向进行政治上的引导和组织上的保证。政府是社区管理中的重要力量之一,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应体现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负责制定和组织落实社区发展规划,对推进本地区的社区建设负总责。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协调企业、社团、志愿者和社区成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解决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困难,形成社区建设工作的整体合力。在具体做法上,政府应建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并在分析一些社会现象、社会结构、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数量特征,以及国内外各种模式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指标体系,并逐步量化,以便于对各种各社区管理的质量状况进行评价、监督、预测和服务。政府要现代化,政府从直接提供公共物品到对公共物品的质量进行监督和保障;居委会要民主化,居委会对居民负责,工作贴近居民。

  (四)建立健全社区的自治组织

  在建立健全社区自治组织过程中要遵循“直接民主”的原则,社区自治组织应该包括社区成员大会或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协调议事委员会等。在民政部启动的“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的试点工作中,各实验区在居民自治方面进行了大胆创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做法。大力发展社区民间组织,提供公共产品;居民公民化,在社区为居民服务的同时,居民要为社区作贡献。如上海卢湾区在社区内建立了社区居委会议事层与执行层的分离的工作体制;沈阳市在重新划分管辖区的基础上,建立了新的自治体系,分为决策层―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招考执行层―社区委员会,议事层―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领导层为社区党组织;北京西城区建立了社区管理体系和社区中心。虽然这些组织的名称各异,但他们为如何在社区建立新的自治组织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创新社区组织机构。按照“议行分设”的理念创新社区组织,创立“一会(分)两站”模式,从组织结构、性质、职能、人员、经费、场地等关键问题一一分离,理请社区工作站和社区居委会及社区服务站相互关系,创新新型的社区工作站和社区服务站两个社会组织,使社区居委会成为名副其实的居民自治组织。

  (五)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方法

  转变政府职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须要求,也是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这就决定了政府各职能部门必须按照新体制的要求,切实转变职能,真正把赋予社区的各项职责落实到位。应理顺政府与社区、社区与社会各组织之间的关系。为规范新型社区组织运作,制定一系列相关政策和办法,明确了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社区居委会的任务及其相互关系,使政府在社区腾挪出空间给社区居委会搞居民自治,培育了公民社会,积累了社会资本。政府“减肥”――将社区公共事务作细致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准确定位政府的责任,让其从直接提供公共服务转变为间接提供公共服务,从靠设立机构提供公共服务到靠政策工具提供服务;从给钱、给物、给机构到培育各类民间组织,让民间组织承担起政府下放的职能,从而使政府的职能归位,社区的自治力量增长。在转变职能过程中,要把着眼点放在充分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的基础上来,放到为群众服务上来,服从大局,适应城市新体制的变化,根据社区管理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实现重心、权利、财力的下移,并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运作方式,把该放下去的权不折不扣的转移下去。

  (六)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等的建设

  一是法律支撑。目前,因无明文规定,连专家都很难说清楚社区组织的定位和性质。据统计,理论界关于“社区”的定义多达76种。这个事实,成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不得不迈的“一道坎”。专家呼吁:有关部门应尽快在相关法律中明确“社区”的概念和范围。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同时,应对与社区相关的1000多条法律、法规尽快进行修改和调整。有专家提议: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组织法》,或将它作为母法,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一些必要的细则,逐步建立、完善有关社区管理法制体系。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改革,涉及到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方方面面,当前一些需要城市建设和管理只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有时存在着相互推委的现象,还没有形成很好的合力,这就需要对一些工作进行一个明晰和划分的过程,并用制度、法规加以保证。二是改革居委会干部制度。可对社区干部实行公开招聘,通过民主选举,竞争上岗。这有利于提高居委会干部的素质,形成一支年轻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又能安置下岗职工和大中专 毕业 生,开辟新的就业 渠道 。三是加强硬软件建设,主要是指加强理论研究,加大对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知道力度。硬件建设包括对街道办事处、社区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办公场所等。

  (七)创新社区服务体系

  各社区居委会成立社区服务站,各街道办成立了社区服务中心,在社会福利中心建成了区一级社区服务中心,初步形成了区、街道、社区居委会的三级社区服务网络。并对社区服务站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使其按照产业化、实体化模式运作,出台相关规定等配套措施,成立社区服务专项资金,规定政府按照购买服务项目的方式,对社区服务站从事为居民提供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区残疾人服务、社区老人服务等无偿服务进行评估、补贴,并鼓励社区服务站低偿运营,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实现社区服务的社会化。使政府提供了品种多样的福利和服务等新公共产品。

  另外,还要提供社区居民交往平台,以政府信用为起点,积累城市社区人际关系的信任基础;在社区公共事务中倡导平等和宽容的原则,强化居民合作与参与的意识。

  随着新世纪的来临,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城市相应地要求改革原有的管理体制。实践已经证明,社区管理体制是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和具体内容,建设新的社区管理体制在城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地位日显重要,在加强城市管理、服务市民生活、促进社会进步方面的作用也越来越大,我们一定要增强建设新的社区管理体制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在物质生活不断丰富的同时追求精神需要的不断满足,在尊重历史和关注现实的基础上,一个小区一个小区地建设,一个社区一个社区地拓展,最终把各级各类城市都建成人们安居乐业、文明的城市,有力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李匡夫,李天好.论社区自治.东岳论从,2002(3).

  2、奚从清.构建中国社区建设理论的框架体系.社会学月刊,2002(8).

  3、夏建中.当代中国城市社区的组织与服务,社会学,2000(7).

  4、吴新叶.城市社区管理中的政府失灵,城市发展研究,1999(6).

  (作者单位:浙江绍兴文理学院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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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学与城市建设
  内容摘要 1.城市化及其对社会的影响 ,城市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据历史资料和考古的研究,城市的出现至少已有五千余年的历史。自从工业化以来,城市化的速度不断加快。这个集中过程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城市数目的增多,二是各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大......

  1.城市化及其对社会的影响
  城市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据历史资料和考古的研究,城市的出现至少已有五千余年的历史。自从工业化以来,城市化的速度不断加快。这个集中过程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城市数目的增多,二是各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大,从而使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不断提高。
  国内外城市的发展表明,城市化具有正、负两个方面的效应。一方面,城市化可以促进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城市化能集约地利用土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能促进教育、就业、健康和社会服务的进行。
  另一方面,城市化在为人们带来许多益处的同时,又产生一系列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民健康产生影响。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城市的气候变化(如热岛效应)和环境污染,包括水、空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污染等;二是自然资源的耗竭与短缺,特别是淡水、化石燃料、耕地的过度利用和生物多样性的减少;三是城市人口的增加导致大量的社会问题,如住房紧张、交通拥挤、绿地减少、教育与卫生滞后,其中住房问题一直是许多城市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2.城市生态学的形成与发展
  正是因为上述原因,世界各国都开始重视城市的生态建设问题。特别是从1992年的联合国环发大会后,人居环境问题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近代城市的发展正在摆脱过去传统的以建筑和视觉为中心的发展模式,而探索一条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道路。生态城市建设应运而生。新的城市历年对生态学提出了新的要求,而生态学也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取得了新的发展,以至于形成了一门新的分支学科———城市生态学。
  众所周知,生态学是研究生物与环境关系的一门科学。长期以来,生态学是以自然界的有机体或生态系统为研究对象的。20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世界上人口的增长和资源与环境等全球性问题日益激化,生态学家在投身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逐渐摆脱了其初期的狭隘的纯自然的倾向和学科局限,把人类活动包括在其研究的范围之内,把自然———社会———经济复合系统作为宏观领域的发展方向,在理论和研究方法方面都有了明显的发展,展现出了勃勃生机,以崭新的面目跻身于现代科学之林。
  城市生态学是生态科学和城市科学的交叉学科,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但是古代的中国人居环境、欧洲城市和美国西南部印第安人的村庄都体现了城市生态学的思想理念。
  20世纪70年代一批生物学家开始从生物学的角度研究城市。他们的研究重点在于城市环境影响下动植物区系的变化历史。20世纪70年代初,罗马俱乐部发表的第一篇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其对世界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前景所做的估计,进一步激起了人们从生态学角度研究城市问题的兴趣。1971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领导下开展了一项国际性的研究计划———人和生物圈(MAB)计划,其目的在于研究日益增长的人类活动对整个生物圈的影响以及世界各地可能发生的环境过程和环境压力,找出人类合理管理生物圈的途径和方法。此外,国际生态学会(INTECOL)于1974年在海牙召开的第一届国际生态学大会成立了“城市生态学”专业委员会,并组织出版了季刊《城市生态学》杂志。世界气象组织(WMO)、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城市环境研究所(IIUE)、国际景观生态学协会(IALE)、欧洲联盟(EU)、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都开展了相关研究。
  我国城市生态学的起步稍晚,但发展很快。20世纪80年代初,城市生态学传入我国,引起了生态学家、经济学家、地理学家以及城市规划和城市科学家的广泛兴趣。1984年12月在上海举行了首届全国城市生态科学研讨会,重点讨论了城市生态学的研究对象、目的、任务和方法。1986年6月在天津召开了全国第二届城市生态科学研讨会,其重点在于城市生态学的理论研究以及城市生态学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实际应用问题。1987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城市及其周围地区生态与发展学术讨论会,为促进我国城市生态学研究与国际的广泛交流与合作创造了条件。1997年12月,全国第三届城市生态学术讨论会和“城镇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学”专题讨论会在深圳和香港的相继召开,对“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学理论、方法与实践”这一主题进行了专题研讨。1990年中国生态学会在珠海和澳门展开了生态城市研讨会,特别需要指出的是2002年8月在中国深圳召开了国际生态城市大会,并讨论通过了生态城市建设的深圳宣言。这些都对我国的城市生态学的发展和生态城市建设发生了深远的影响。

  城市生态学是以生态学理论为基础,应用生态学和工程学的方法,和多学科的综合与融会,研究以人为核心的城市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动态,以及系统组成成分间和系统与周围生态系统间相互作用的规律,并利用这些规律优化系统结构,调节系统关系,提高物质转化和能量利用效率以及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结构合理、功能高效和关系协调的一门综合性学科。
  3.生态城市建设
  生态城市这一概念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发起的“人与生物圈(MAB)计划”研究过程中提出的,与“绿色城市”、“健康城市”、“园林城市”、“山水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概念虽有联系,但又具有一定的差别。
  生态城市目前虽然没有统一的定义,可以理解为与生态文明时代相适应的人类社会生活新的空间组织形式,即为一定地域空间内人与自然系统和谐、持续发展的人类住区,是人类住区(城乡)发展的高级阶段、高级形式。生态城市的特征主要有:整体性、和谐性、高效性、多样性和全球性。
  生态城市是一个由自然、经济和社会三部分组成的复合系统,各子系统既相互制约,又互为补充。建设生态城市包括以下5个层面:即生态安全、生态卫生、生态产业、生态景观和生态文明。
  生态城市要求具有良好的区域景观和生态环境,各类土地得到合理的利用,因地制宜地确定植被的覆被率和乔、灌、草合理的组成与结构;大气环境、水环境达到清洁标准,噪声得到有效控制,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回收效率高;保护生物多样性及其生物环境,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相融合,生态建筑得到广泛的应用。
  生态城市要求建立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经济是以产业生态学为基础的生产体系,他包括生态农业的实施;实现清洁生产,以全过程的污染控制代替末端污染处理;能源结构更为合理,可再生清洁能源成为能源结构的主体;此外,生态交通、生态建筑、生态旅游等也是生态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以“生态文化”为核心的新文化体系,包括消费模式的生态化,即可持续消费模式;倡导生态文明;人们在生理上、心理上保持健康,人性得到充分的发展;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社会管理效率高;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健全,综合服务能力强;人口结构优化;交通方便。
  目前对生态城市的评价应用了多种不同的方法。如城市代谢方法(urbanmetabolismmethod)、生态足迹法(Footprintmethod)、生命周期评价法(Lifecycleassessment)、模糊数学方法(fuzzymethod)、单指标评价(individualindicatorassessment)和综合指标评价模型(integratedassessmentmodels)等。
  目前在我国应用的比较多的是单项和综合指标评价的方法。当前我国正在研究评价指标的规范化问题。评价指标的选择至关重要,其选取应遵循以下3方面的原则:
  第一,代表性。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指标,所选指标要能反映该城市的本质特征、复杂性和质量水平。第二,全面性。指标体系应具有综合性,全面反映自然、经济和社会系统的主要特征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并且应使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相结合。第三,规范性。指标的选择应遵循使用国内外公认、常见的指标的原则,使指标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
  此外,香港在研究城市生态时成功地运用了城市代谢法。在广州和青岛等城市生态的研究中则引入了生态足迹的方法。
  4.展望
  根据城市化发展要求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城市生态学研究和生态城市建设方面,应当着重于下面几个方面:
  第一,重视城市生态学理论的探索,特别是不同规模城市的结构与功能的研究;第二,扩大城市科学研究的范围,即从由单一的城市为对象的研究,转变为对城乡复合生态系统的研究,包括半城市化地区的研究和乡村工业化与城市群的研究;第三,发展生态城市建设适用技术体系,促进现有技术的生态化;第四,为生态城市建设提供生态景观规划和生态文化的方法论上的指导;第五,建立相应的政策、法令和奖惩制度,促进生态城市的发展;第六,加强教育、培训和生态城市的能力建设,增强生态意识;第七,加强国际间、城市间和社区间的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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