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加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要预防职务犯罪,就要防微杜渐,因此必须强化教育,特别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通过镇党委会议、政府有关会议,或召开座谈会等进行教育,同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走出去”就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镇的党员干部,到县儒家文化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请进来”就是邀请县纪委、县人民检察院等部门专业人员前来就预防职务犯罪进行授课,同时观看相关的廉政警示教育片,强化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预防职务犯罪的防线。
2、要发扬民主,坚持集体决策。综观国内的相关案件,在乡镇造成职务犯罪的大多都是因为重大事项决策没有坚持民主集中制,由乡镇领导一言堂导致的。因此,在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对镇的重要事项进行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不能由镇主要领导“说了算”,要对权力进行科学地分配,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导致职务犯罪的发生。
3、要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要建全财务管理制度。乡镇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是导致干部产生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因而必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机制,堵住管理缺口,不给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对各种专项资金应归口管理,进行公示、公开制度,让各项补助金使用情况透明化。二是完善监督检查。定期对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对各项补助资金的核、发等情况进行监督,堵住专项资金管理的漏洞,不给贪心者有机可乘。同时加大对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国家政策、资金拔付情况的了解,提高群众监督意识。当然,对发现的职务犯罪案件,从严从重坚决给予查办,绝不姑息。
4、要创新体制,坚持以人为本。预防职务犯罪,还要进一步创新体制,其中一个就是创新选人用人制度,根据各干部的实际能力安排到最适合的部门或岗位上。同时,要据据乡镇的实际,不断提高乡镇干部的经济待遇。在乡镇工作,干部直接面对基层群众,工作量大而且复杂,但是乡镇干部的工作、生活环境却相对较差,经济福利待遇偏低。作为乡镇党委政府,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根据实际适当给镇干部增加岗位津贴、下乡补助等费用,不断提高镇干部的经济待遇,尽可能的减少镇干部贪财之念。
5、要围绕中心,坚决服务大局。乡镇党委、政府是基层的组织,也是党委政府决策的直接执行者,因此必须围绕地方政府的中心开展工作,坚决服务大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键在于乡镇干部是否真抓实干。因此,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凝聚力和号召力,团结党员干部聚精会神谋发展,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使乡镇干部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并为之不懈奋斗,减少包括贪财、以权谋私等职务犯罪的念头。
总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关键是在于自律,时刻警醒自己。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已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珍惜本职工作,远离职务犯罪。
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阶段,职务犯罪已成为需要高度重视、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有效遏制职务犯罪,是各级预防办重要的研究课题。 一、产生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政治素质低。职务犯罪的干部大多没有良好的思想基础,又放松自身学习,不注意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和严格自律。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受西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侵蚀,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把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带入执法领域中,把手中的权力视为交换的筹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把公正执法扔到了脑后。有的党员干部不讲政治,只讲金钱;不讲奉献,只讲索取;斗富、显阔、纵欲、精神空虚、道德沦丧。究其根本原因是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理想信念动摇。 (二)法制观念淡薄。职务犯罪的党员干部大多没有牢固树立公正执法的思想观念,在实际工作中也就不可能自觉遵照法律规定做到依法办事。违法办事的干部往往认为工作不会出问题,自己不会犯错误,就是发生了一些违纪违法情况,还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对工作缺乏高标准、严要求,不能兢兢业业对待每一项具体工作,法制观念淡薄。 (三)特权思想严重。一是在这些职务犯罪的干部中,往往拥有特权,以管人者的身份自居,自认为高人一等,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当作耍特权的资本,认为自己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凌驾于法律之上。事实上,但凡腐败分子在受到惩处后都会自我反省:“如果当时有人提醒我、监督我,就不会有如此的下场”,但悔之已晚。二是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为人民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忘记了“权力来自于人民”、“人民公仆为人民”的崇高宗旨。群众观念淡薄,颠倒了主仆关系,忘记了干部的本色是为人民服务。 (四)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尚待完善。少数基层领导对干部职务违纪违法导致的各种问题认识模糊,加之受“难免论”、“难管论”的影响,行动上自然对干部失察、失管、失控。对违纪违法干部无原则地加以袒护和纵容。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制度,明确规定既要抓业务也要抓队伍建设,但少数领导往往只顾压任务定指标,忽视讲纪律,提要求;只注重完成工作任务指标数字,不检查完成任务的方法和手段,不检查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因此,工作上满足于一般化的部署要求,缺少深入检查;对违纪违法干部姑息迁就,缺乏严肃批评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停留在表层,缺乏渗透到每个环节的具体措施。尤其是不能有效地启动预防机制,处理上又失之于宽。 (五)监督制约机制松懈,制度流于形式。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都普遍制定了相应的预防职务犯罪的规定、纪律、制度、办法等,但在具体落实上,却缺乏广度和深度,没有起到干部之间相互监督,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作用。如在一些司法机关中,特别是利益驱动,权力干扰,以罚代法等严重影响法律的公正执行。法规制度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成了一纸空文。这些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也是监督制约机制没能正常运转的结果。 (六)文化观念、伦理道德庸俗化。以“文明礼仪之帮”、“礼尚往来”为幌子,使人际关系庸俗化。目前,“送礼办事”渐渐成为一种“社会文化习惯”。人们痛恨贪官污吏,但又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见了菩萨就烧香”,要办事就花钱,办成事就送礼,不然就欠人情,甚至有人认为请客送礼是有能力有本事的表现,于是许多人大行其道,以身试法,走向犯罪。 二、职务犯罪的治理对策 打击是惩治职务犯罪的治标措施,预防才是治本之策。人们往往关注打击职务犯罪而忽视预防工作。惩办贪污腐败,令人解气,但更重要的是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以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损失,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预防职务犯罪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先导,完善教育倡廉机制。不少事实证明,“千腐败、万腐败,都是思想先腐败。”陈希同、成克杰、王宝森、胡长清、程维高等,这些高级干部之所以堕落,都是从思想蜕化变质开始,逐步滑向腐败深渊的。以此为鉴,必须从思想上强化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设,在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思想上筑起预防职务犯罪的坚固堤坝。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加大思想教育力度。一是突出教育的重点内容。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使党员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大力宣传清正廉明、勤政为民的优秀领导干部形象,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榜样,奔有方向;深化警示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从活生生的反面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党内重要法规的教育,增强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自我教育,积极开展廉政承诺活动,并定期向组织报告,健全领导干部的自我约束机制。二是抓住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以及人、财、物等关键岗位上的管理干部作为重点教育对象。三是注重教育的实际效果。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人员的特点,因地制宜,分层施教,积极探索有效的教育方式、方法,不断拓宽教育渠道,如对易发生问题的节、假日关键时期,开展专项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利用教育的新鲜感和吸引力,努力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提高教育的实效性上下功夫。 (二)强化监督,完善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保廉机制。健全的监督机制对预防和揭露腐败的作用至关重要。马克思主义监督学说认为,监督是国家的一种职能,是维护一定社会政治和经济秩序的手段。从政治学的角度看,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监督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增加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的透明度,实行各种公开制度,改革和健全各种审批制度等等。应该肯定,我们党多年来已经形成了不少党内监督的好制度和经验。但是,监督体制还不够完善,没有形成具有足够约束力的监督体系,是目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在监督机制方面,特别重要的四种监督力量是,一是反腐败专门机关的专门监督,主要是依靠检察机关的反贪污贿赂局的作用,要保证司法机关的独立性、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二是要高度重视和发挥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功能,强化权力机关的监督。人大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有各种法定的监督方式,不能流于形式,而政协的民主监督则是我国的一种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这也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政治制度。三是严格实行党内监督,强化领导干部的自我净化机制。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监督制度;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公布廉洁从政情况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对问题较多的单位,通过召开指定内容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形式,摆问题,挖根源,议措施,实现自我化解。四是盯住要害环节,强化对领导干部职权行为过程的监控机制。对人财物以及建筑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决策的运作过程实施有效监控,凡是由集体决策的,都必须由领导班子按程序,议事规则集体决议,不得由领导个人说了算或少数人说了算。完善事前、事中监督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防范预警机制。 (三)健全和规范法制制度。现在我国宪法已经明确要建设法治国家,这也是中央的纲领性目标,必须明确法治对政府而言,其实质意义在于防止行政权力的泛滥。由于行政权是一种由国家行政机关主动行使的权力,其作为或不作为均必须依照法律的授权和规定,否则就容易扰民,进而形成腐败,要依法行政必须重点抓住两个方面:一是立法;二是执法。一方面必须切实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立法工作。由于立法方面的不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直在探索中前进。要尽快建立和完善职务犯罪预防、惩治、监督等方面的制度、法规,除党内《两个条例》外,比如建立《行政程序法》、《财产申报法》、《国家公务员监督法》、《预防职务犯罪法》等法规,形成一套比较完善和规范的预防职务犯罪的法规体系,使预防职务犯罪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在职务犯罪高发期,治乱要用重典,所制订的法规要加大惩罚的力度,量纪量刑要从重,要增加职务犯罪的政治成本和经济成本,在政治和经济上要给予职务犯罪分子沉重的打击,使其在党内无藏身之地。另一方面要克服执法中的"软骨病",排除各种干扰,刚正不阿执法。要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罚代刑,以及贪赃枉法的职务犯罪问题发生。一定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殊公民。只要违法的都依法严惩,以震慑职务犯罪分子。 预防职务犯罪和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只有建立在对职务犯罪本质问题的清醒认识上,才有可能运用各种工具来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解决问题的重点应当是根除腐败的内在根源,只要努力寻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同经济发展、政治民主和精神文明相适应的手段,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三位一体”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是可行的,预防职务犯罪一定能够找到最佳的方法。
职务犯罪历来是最严重的腐败现象之一,成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问题。近年来,我市财务人员利用职务受收受贿赂,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它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以及非法使用公共财产的贪污、挪用公款的犯罪案件屡屡发生。财务人员职务犯罪具有发案率高、涉案金额大、作案时间长、作案手段隐蔽等特点,同时还具有明显的职业特征。针对当前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和现状,现就如何预防有以下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产生职务犯罪的主要根源。 产生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有多种,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政治理论和文化学习不够。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一些人物欲横流,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发生了偏差,私欲膨胀,宗旨观念淡化,经不住金钱和物质的诱惑,置国家法律于不顾,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例如某单位财务人员就是没有经受住金钱的诱惑,置党纪国法不顾,收受了开发商的贿赂20多万元,在催收欠款、划拨工程款等方面给了开发商便利,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二是法制观念淡薄。职务犯罪的人员大多没有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在工作实际中没能做到依法办事。对工作缺乏高标准、严要求,法制观念淡薄。王某曾经也是单位业务骨干,区优秀共产党、市建设系统优秀工作者,在关健时候没有法律致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 三是单位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不落实。资金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虽然不断健全,但一些单位仍存在有章不循,制度形同虚设,管理混乱等现象,例如一些单位还存在一个人又是会计又是出纳,身兼多职,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如巴南区丰盛镇教办出纳员李某挪用公款案。李某某采取支出不记帐的方法,将其保管的6万元教育款项挪用购买彩票,在长达3年的时间内都无人发现。 四是缺少有力的监督管理。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失去了监督和约束,会产生违纪违法事件。监督工作实施不力,就没有起到干部之间相互监督,部门之间相互制约和教育挽救干部的作用。 五是个人追求物质享受,丢弃了艰苦朴素的传统美德。我国的经济水平虽然有了很大提高。并没有完全摆脱贫穷与落后,人们的生活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追求个人更高享受,便滥用职权,从而走向犯罪的道路。重庆市南岸区市政工程处一女内勤谷某工作是做本单位的财务统计报表、填报本科室的费用报销凭证到财务室报账,以及经授权采购一些办公用品。谷某71次模仿领导的签名骗过财务人员,将购买的化装品、服装等物品涂改后报帐,套出6万多元现金,就这样把自己弄进班房。 财务人员职务犯罪,既有主观方面,又有客观方面。 打击是惩治职务犯罪的治标措施,预防才是治本之策。结合上述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的几个成因,做好预防工作笔者认为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加强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工作,增强财务人员的自我约束能力。 1、加强法制教育,使财务人员充分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和庄严。“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使潜在的犯罪人员充分感受到法律威慑力,认清犯罪行为及其必须的法律后果。 2 、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必须端正财务人员的思想,提高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培养高尚的思想品德和大公无私的优秀品质,是从根本上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措施。 3、采用典型进行宣传。通过抓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引导鼓励树立正确积极的荣辱观,进行正面教育。 第二、建立健全规章管理制度,切实做到科学管理、规范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体制。二是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针对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科学的操作性强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其实施细则。有一句话叫“细节决定成败”,有了健全的、科学的管理制度,就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无漏洞可钻。 第三、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一要强化财务人员的内部监督,单位内部的管理制度要严格执行,遵守程序遵守纪律。二是强化外部审计监督。 第四、选好用好财务工作人员。 会计、出纳人员的选用非常重要,选用得好,给领导当好了助手,对单位的经营管理能起来积极的促进作用,选用得不好,会给单位带来很大的损失甚至灾难。选用财务人员一要具有相应的专业任职资格。二还要加强财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第五、要切实落实财务公开工作,增强财务公开性和透明度。 财务工作虽然有一定的保密性,但必要的公开和透明,不仅不会扰乱财务管理,给工作形成障碍,反而是通过接受公众的监督,使财务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单位领导和财务工作人员。 预防财务人员职务犯罪工作任重而道远,如果对财务人员职务犯罪问题有了本质的清醒的认识,再运用各种手段、途径、措施来提出对策。通过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的惩治和预防体系, 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才能健康、快速、和谐、稳定。
作者:广东公安边防总队中山边防检查站站长 刘凯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边检站所处的社会环境和面临的形势任务也随之发生了变化,边检执勤人员担负着把关的重任,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在复杂的环境中,如何正确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预防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已成为当前边防检查站面临的一个非常迫切的现实课题。一、职务犯罪形成的原因(一)理想信念动摇。在执法执勤中,个别官兵由于受社会上不良思潮的影响,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膨胀,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腐化为金钱的奴隶,为谋取私利,不惜违反组织原则和纪律,置党纪国法、部队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于不顾,腐化堕落,沉迷于灯红酒绿,被不法分子拉拢腐蚀,把手中的权利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权钱交易,执法犯法。(二)侥幸心理作怪。个别官兵明知道自己的的行为是违法犯罪,发现后将会被依法严惩,但还是心存侥幸,认为这种权钱交易是私下的,相互有利,不易被发觉,隐蔽性强,于是铤而走险、把法律当儿戏,胡乱作为,最终导致违法犯罪。(三)糖衣炮弹诱惑。一些不法分子为了逃避法律的严惩,不惜用金钱、美色,对执法执勤官兵进行大肆拉拢、腐蚀,最终使一些思想意志薄弱的官兵在“金钱美色”、“灯红酒绿”的诱惑下,思想防线最终崩溃,从而一步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二、预防边检职务犯罪的几点探讨(一)加强教育,夯实拒腐的思想基础。思想支配行动,发生职务犯罪的关键是个别执法执勤官兵的思想基础不牢,只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就是他们忽视了自身的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从而滋生了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所以要在执法执勤官兵中大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坚定他们的理想信念,打牢他们的思想基础,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教育。一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要加强对广大官兵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坚定他们理想和信念,促使他们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养成艰苦奋斗、奋发向上的工作作风,努力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要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大力加强对官兵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持执法为民,真正懂得“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道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是要进行法纪法规教育,提高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对广大官兵的法纪法规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它可以增强广大官兵的法纪观念,提高他们遵法守法的自觉性,懂得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知道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有个别官兵认为只要自己不犯法,学不学法律无所谓,其实,这种想法是非常错误的。有些官兵,只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法纪观念淡薄,不知法,不懂法,不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不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最后,受到了党纪政纪的处理,自己追悔莫及。四是要进行警示教育,提高自律自控能力。对广大官兵进行警示教育,使广大官兵做到以案明纪,以案明法,使他们从典型案例中吸取经验教训,对照自身,查找存在的问题,促使他们管好自己,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做到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二)落实制度,强化对权力的约束。对于一线执勤执法活动,要在勤务运行过程中坚持标准化,包括依据的标准化、过程的标准化和结果的标准化。对应职权范围,运用结构化程序设计方法,以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为标准,制作业务工作运行规程,固化工作要素、文体格式、具体要求等一系列标准,实现工作程序化、办事标准化、审查智能化、流程信息化。勤务运行过程的标准化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一线执勤官兵对勤务运行过程的干扰,能够有效地避免不确定性带来的廉政风险。同时,用过程控制方法规范和监督一线执勤执法活动,每个环节都规定谁来办、怎么办、什么时候办结、达到什么要求,把职责、职权和责任分解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和每个执勤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将勤务实施过程切实控制在监督范围之内。(三)强化监督,规范运用权力的行为。一要重视廉政风险评估。廉政风险评估是精确预防的基础,评估的关键是要找准找全廉政风险点。一线执勤人员是发生职务犯罪的重点人群、风险人群,边检站廉政风险评估的重点应在一线。廉政风险评估宜细宜精,应当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认真查找岗位、单位和个人的廉政风险点,按照风险的发生机率和危害损失程度逐一确定风险等级,让每一个单位、每一名官兵真正清楚自己有什么权力、有什么责任,容易发生什么问题,应当怎样规避风险,从而从内到外自觉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要完善廉政预警机制。要确保一线执勤官兵实现规范、公正执法,除完善制度规范外,还必须有一套长效廉政预警机制,强化官兵的自警、自醒、自律意识,对预防职务犯罪问题时刻保持警惕,防患于未然。廉政预警机制就是通过各类预警信息员及时提供有效信息,能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准确把握一线执勤官兵的现实状况和勤务运行变化态势,以及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特点、规律,为一线执勤官兵廉洁自律、依法执勤提供制度保障,做到防范在先、关口前移,增强预防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针对性。三是要推进精确监督落实。泛而空的监督,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精而准的监督,才能发挥监督实效。预防带有边检职业特点的职务犯罪,加强细节化的精确监督非常必要。要通过健全制度和加强精细管理,进一步规范执勤执法行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精确监督运行机制,从勤务组织各个环节加强对勤务运行的精确监督,靠科学的机制和严密的制度防止执勤执法权力滥用,使违法违纪难有可乘之机,个别有犯罪意向的官兵不能实施犯罪,即或犯罪也能被及时发现查处,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继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