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答辩稿示范如下:
各位老师,下午好!
我叫XXX,是XX级XX班的学生,我的论文题目是《网络时代个人数据与隐私保护的调查分析》。
论文是在XX导师的悉心指点下完成的,在这里我向我的导师表示深深的谢意,向各位老师不辞辛苦参加我的论文答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三年来我有机会聆听教诲的各位老师表示由衷的敬意。下面我将本论文设计的目的和主要内容向各位老师作一汇报,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导。
首先,我想谈谈这个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及意义。
在计算机网路日益渗透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今天,人们自身的数据隐私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已然成为了各方越来越关注的重点问题,对个人数据隐私的有效保护也是现今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本文主要结合当今社会在网络平台个人数据信息以及隐私保护的实际现状,剖析个人数据信息和隐私泄露的原因和途径,从个人数据信息及隐私保护的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使人们可以在网络平台当中进行交流学习、娱乐和购物,网络已经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工作当中的重要组成。
但是,互联网的这种便利使人们处于一个自由开放和透明的空间当中,使人们的个人隐私遭到了一定的威胁,甚至对人们人身财产安全产生巨大的危害,对个人数据隐私的有效保护也是现今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在本文的研究当中,不仅能够梳理国内外在个人数据与隐私方面的研究理论和研究成果,还能够结合本文的相关研究健全和完善国内外的相关研究体系,为今后的研究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和经验支持。
其次,我想谈谈这篇论文主要内容。
通过明确在网络时代下对于个人数据及隐私的定义,研究当前社会网络环境下个人数据及隐私所面临的问题,探索和研究在当前网络时代中,如何提高人们保护个人数据和隐私的意识,合理解决网络中个人数据及隐私的泄露问题,以及如何保护个人数据及隐私的方法。
最后,我想谈谈这篇论文存在的不足
由于本人在个人数据与隐私保护方面的理论基础较为薄弱,对全文的把握和掌控可能存在一定的不足,对于个人数据与隐私的保护分析也缺乏全面性,不能很好的实现个人数据与隐私保护的完善分析。
另一方面,本文地从调查问卷的设计和实施和分析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实际的问卷分析可能会存在一些漏洞。而且,本文在对网络是到新的发展环境方面的把握也略显不足。
谢谢!
信息泄露对于互联网来说,似乎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近期轰动全网的学习通泄密事件到QQ被盗号,信息泄露似乎无处不在,我国网民深受其害。下面我来谈谈信息泄露的问题:
一、信息泄露的渠道
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等软件非法搜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中国消费者协会的调查结果显示,有超过八成的消费者表示遇到过个人信息泄露。
电子邮件是商务往来的重要沟通方式,然而信息化与全球化的宏观背景下,电子邮件已成为企业数据泄露的根源之一,很多企业、机构已经意识到了“邮件危机”,但在防止邮件泄露方面仍然没有有效的防护措施。
电子邮件数据泄露的主要途径有两个:一是黑客入侵;二是企业数据管理不善,内部人员泄露。
二、信息泄露的危害
1、垃圾短信、骚扰电话、垃圾邮件等源源不断,影响日常生活;
2、信息被盗用。不法分子通过购买他人个人信息,复制他人身份证,在网上骗取银行信用,从银行办理信用卡,恶意透支消费。或者利用获取的他人信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合法人的正当权益。
3、进行诈骗。不法分子冒充亲朋、同学、公安等坑蒙拐骗,在一些人未识别或是未核实的情况下给予转账等,造成资金损失。
三、信息泄露的预防措施
1、在正规的渠道下载软件。
2、关闭不合理的访问权限。凡是涉及到指纹和面部识别等信息的权限时,我们都需要谨慎处理。
3、不要泄露个人信息。不要在社交软件中,通过视频、照片、文字等形式暴露自己的家庭住址、单位地址、子女情况等信息。
总结: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个人的信息似乎越来越不是什么隐私,不过,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还是要提高警惕,保护自己的信息安全。
的确,个人信息遭泄露后的危害极大,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垃圾短信源源不断:这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无怪乎央视连续两个在3.15晚会上将垃圾短信进行曝光。最新听说的是,利用小区短信,可以基站作为发送中心,向基站覆盖区域内的移动用户发送短信,这一发短信系统每十分钟可以发送1.5万条。
二.骚扰电话接二连三:本来只有朋友、同学或亲戚知道的电话,会经常被陌生人打过来,有推销保险的,有推销装修的,有推销婴儿用品的。你不找他们,他们就自动找上门。你可能还在纳闷他们怎么知道你的电话之时,孰不知你的信息早被卖过多少回了。
三.垃圾邮件铺天盖地:个人信息被泄露后,你的电子邮箱可以每天都会收到十几封垃圾邮件,也是以推销为主,而且还是些乱七八糟且没有创意的广告。所以许多用户每天打开邮箱的第一件事就是删除垃圾邮件,多羡慕国外对垃圾邮件的重判,一封就罚一百多美元。
四.冒名办卡透支欠款:有人通过买来你的个人信息,办个你的身份证,在网上骗取银行的信用,从银行办理出各种各样的信用卡,恶意透支消费,然后银行可能直接将欠费的催款单寄给了身份证的主人,你说可恶不可恶,别人冒你的名花的钱,还要你来还上。
五.案件事故从天而降:不法分子可能利用你的个人信息办个什么身份,干些坏事,如果犯了什么案或发生什么事故,公安机关或交通管理部门可能会依据身份信息找到你的头上,你可能还觉得这是哪跟哪啊?可是,这些案件事故的烦心事就来了,就算查清楚也会把你搞得精疲力竭。
六.不法公司前来诈骗:最可恶的是不法公司到你的门头上来诈骗你。因为他们知道了你的个人信息,编出来些耸人听闻的消息,甚至对你的哪个朋友、同学或亲戚知根知底,还能报出姓名与单位,在你心神不宁之时,可以做出错误判断,在慌乱中上了骗子的当。
七.冒充公安要求转帐:这就是胆大妄为的不法分子,敢于冒充公安局的名义,报出你的个人信息,然后说最近经常发生诈骗案件,提醒你某个帐户不安全,要你转帐,还告诉你一个公安的咨询电话,你一打那个电话还会得到确认,然后你信以为真,转帐了。虽然上当人不多,但时有耳闻。
八.坑蒙拐骗乘虚而入:因为知道了你的个人信息,那些躲在暗处的人会费心心机地想法子坑你、蒙你、拐你、骗你。有道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稍不留神,可能就会落入坏人的圈套。因为,他们可能会冒充你的朋友、你的亲戚或你的同学,甚至以假乱真,有时的确得非常小心。
九.帐户钱款不翼而飞:有些人不敢在网上消费的最大障碍就是怕信息被泄露;还有些不法分子办一张的你的身份证,然后挂失你的银行帐户或信用卡帐户,然后重新补办你的卡,再设置个密码,如果你长时间不用卡,里面的钱款说不定已经不翼而飞了。
十.个人名誉无端受毁:个人信息被泄露后,出的任何事都牵连上你了。本来就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别人冒用你的名义所干的一切坏事都归到你的名下了,那怕最后费心周折得个清白,但再怎么说你的个人名誉还是受到了破坏,至少不会提高你的声誉。
个人信息遭泄露后危害非常大,以上所述并非危言耸听。网络公司、电信运营商、SP、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医疗机构等是最应该引起特别注意的单位。
对于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应该人人喊打,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可以由政府要求在这些单位中建立“一把手负责制”问责制度,当然主要要看公安等主管部门是否有作为了。
对于老百姓,看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随意告诉别人,随时小心是必要的。
现在科技发达,信息透明度高。尤其是伴随这网络技术的普及,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层出不穷。个人信息的泄露,不仅侵犯了受害者的隐私,而且还可能带来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当个人信息泄露后,怎样做才能最大程度的挽回损失呢?
更换账号。个人信息泄漏后,要第一时间换账号。由于现在网络十分发达,信息泄露之后如果不换账号,那么在这个账号下登陆的各种信息就会源源不断地流出。因此,一旦发现了泄露的源头,就要立刻终止使用这个账号,从源头切断泄漏源。
更改重要的密码。现在的人离不开网络,一旦个人信息泄露,涉及面非常广。尤其对于喜欢网购的人来说,个人信息往往和银行账号、密码等重要的信息联系在一起。因此一旦个人信息泄露,应该马上更改重要的密码,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报案。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应该报警。报案的目的一来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二来也是可以备案。一旦有更多的人遇到和你类似的情况,就可以一起处理。这样不仅可以维护自己的隐私权,还可以避免更多的经济损失。
律师起诉。如果个人重要的信息丢失,而且知道怎么丢失的或者是有很多线索,那么就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律师给予肯定的答复,就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收集证据。在信息泄露之后,很容易收到各种各种的邮件,接到天南海北的电话。这时候要留心,记下对方的电话或者是邮箱地址等有用的信息。可能这些信息很琐碎,但是一旦收集好这些信息不仅能帮助自己维权,而且还可能帮助更多的人。
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防止被骗。个人信息泄漏后,不仅可以用这些信息盗用你的账号,甚至还可能骗你身边的亲朋好友。所以一旦你的信息泄露,或者联系工具账号丢失,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你的亲朋好友,要他们倍加防范,以免上当受骗。
无关重要的信息可以不予理睬。现在信息泄露十分严重,防不胜防,如果事事都要追究,可能不会有那么多的精力和时间。因此对于无关紧要的、不涉及自身利益的信息,可以选择不予理睬。
注意事项
个人信息泄露维权很难,所以平时要多加小心,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网上登录的账号在用完之后,要及时安全退出。
法律分析:一.垃圾短信源源不断;二.骚扰电话接二连三;三.垃圾邮件铺天盖地;四.冒名办卡透支欠款;五.案件事故从天而降;六.不法公司前来诈骗;七.冒充公安要求转帐;八.坑蒙拐骗乘虚而入;九.帐户钱款不翼而飞;十.个人名誉无端受毁。个人信息遭泄露后危害非常大,以上所述并非危言耸听。网络公司、电信运营商、SP、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医疗机构等是最应该引起特别注意的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六十五条 任何组织、个人有权对违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收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接受投诉、举报的联系方式。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或者处理个人信息未履行本法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由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拒不改正的,并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或者停业整顿、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吊销相关业务许可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决定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担任相关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